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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外包管理制度

        時間:2022-08-13 11:25:15 制度 我要投稿

        外包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外包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外包管理制度

        外包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二、范圍

          適用于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三、負責部門

          綜合部、生產部、保衛科。

          四、管理規定

          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5、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6、外包單位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按合同規定,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7、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8、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9、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10、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12、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13、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14、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15、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分管生產的副總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16、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分管生產的副總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17、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生產部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19、外來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發生意外。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20、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21、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22、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

          23、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24、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25、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26、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外包管理制度2

          為了提高集團核心競爭力,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降低簡單勞動比例,規范業務外包的管理,及時解決外包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提高服務質量,避免公司財產損失,特制定本辦法。

          一、外包項目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規劃與審批,項目的招標由采購部負責,運營、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由業務外包部門負責。

          二外包項目的范圍。非本公司核心業務,僅做后臺支持而不創造營業額的工作、任何不提供高級發展機會的活動與業務,需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的業務都可采取外包的方式。

          三、外包項目的申請。各部門負責人根據企業發展的情況,需要將部分業務外包時,可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外包工作內容,填寫《外包項目申請表》,經審查合格后進行公開招標或定向儀標。

          四、外包價格的核定。已確定的外包項目由業務外包部

        外包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服務項目外包過程監控提供指引,提高服務專項管理水平,保證外包后的服務質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各管理處對服務項目外包質量的監控管理

          3、定義

          無

          4、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職責頻次

          品質管理部組織設備設施、環境大檢查,評估服務供方服務質量

          抽查供方服務質量清潔、綠化每季度評估一次;設備設施每半年評估一次

          每季度至少一次

          管理處對設備設施、環境供方服務質量全面檢查與監督每月一次

          監控人員日常檢查服務供方的服務質量及成本控制情況

          定期評估服務供方服務質量

          監督服務供方消耗我方資源的控制情況清潔每日檢查,綠化、設備設施每周檢查。

          清潔、綠化每月,設備設施每季

          持續

          5、過程控制及方法

          5.1總則

          5.1.1建立對各類業務外包的監控管理辦法,監控包括管理處和公司兩個層次,即管理處依據合同、公司規定督促供方和品質部對供方進行定期總結與評估,實施與供方中高層定期溝通

          5.1.2物業公司指定品質管理部對業務外包的服務質量進行監控

          5.1.3各管理處根據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指定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人負責對某項業務外包的服務質量的監控。

          5.1.4管理處責任部門通過每日巡查、每周檢查、每月、季、年評估等方式監控供方提供的服務,檢查內容包括:服務質量、人員禮儀、工具材料、水電消耗(我方承擔相關費用的)。對不符合要求的現象提出整改要求,如供方未按要求整改或未執行合同條款,按合同附件處罰標準進行處罰。

          5.1.5品質管理部每季度對清潔、綠化供方進行評估,每半年對設備設施類外包方進行評估,內容包括對各項檢查中集中反映的問題、供方曾經出現過的較嚴重的問題及改善情況、顧客的意見、各服務供方的服務質量對比、現場抽查情況、目前存在的問題等。

          5.1.6對于公司要求的新的管理服務標準要求,由管理處的有關人員組織對供方人員進行培訓并考核,培訓記錄應予以保存。

          5.1.7客戶日常反映的投訴、意見和建議,顧客意見調查,外部質量機構的監督檢查,政府各類評比活動等也是對供方進行監控的一種方式,也應作為對供方進行月度或季度考核的參考。

          5.1.8在供方進場作業前,應向管理處提供以下資料:現場操作規程、現場作業人員架構及基本概況(包括照片1張、身份證復印件、年齡、聯系方式等)、作業人員崗位職責及分管區域、作業時間、工作進度計劃等,并指定與我方直接聯系人。供方所提供的資料有變動時,應及時通知我方。

          5.1.9管理處負責任人組織業務主管(辦)會同品質管理部,根據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顧客的需求等制定適合于本小區的服務質量評審細則、檢查標準,作為合同附件。評審細則應包含評審及考核方法。

          5.1.10除電梯服務供方提供年度計劃外,其它服務供方每月28日前提交下月的定期作業計劃。

          5.2監控辦法

          5.2.1內部監控

          5.2.1.1對供方的監控主要包括日檢、周檢、月檢、季檢。各類檢查涉及人員層級及檢查的深度、廣度有所區別;

          5.2.1.2日檢:管理處監控人員每日會同供方現場負責人對供方服務質量進行一次檢查,并記錄,雙方簽字確認后各留一份。

          5.2.1.3周檢:管理處監控人員每周會同供方現場負責人至少對其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根據巡查結果填寫相關記錄,雙方簽字確認后各自保留一份。

          5.2.1.4月檢:管理處經理組織專業主管、監控人員,會同供方項目負責人、現場工作人員,每月共同對其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考評。管理處根據檢查結果填寫記錄,雙方簽字確認后各自保留一份。月檢結束后,要對供方進行月度評估,包含當月檢查中的不合格項整改情況、服務達標情況、顧客回訪情況、改進建議等內容。

          5.2.1.5季檢:品質管理部會同管理處經理、專業主管、監控人員、供方項目負責人、現場工作人員,每季度共同對供方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評估。檢查可采用查閱質量記錄、調查客戶意見、現場抽查等多種方式。品質管理部根據對供方的服務質量檢查情況及管理處每月上報的供方工作評估報告,對供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綜合評估,內容應包括該季度各項檢查中曾經出現過的較大問題及整改情況、業主的意見、現場抽查情況、目前存在的問題、對供方的進一步要求等。季度評估報告由品質管理部負責存檔并按管理處進行整理,同時,交一份給管理處存檔,一份給供方存檔。管理處根據評估報告中匯總的問題要求供方采取糾正措施,并將供方的整改結果報告公司。品質管理部根據報告內容及對供方的現場服務再驗證,并將結果匯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對未按公司要求予以整改的供方,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更換新的供方。

          5.2.1.6半年檢:由品質管理部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各管理處的設備設施、環境大檢查,并全面評估。

          5.2.1.7根據各類外包業務的特點及合同約定,選擇監控頻次。如清潔外包日檢、周檢、月檢、季檢都需做,電梯外包則可不選擇日檢。

          5.2.2外部監控

          5.2.2.1客戶評價:客戶日常投訴;本公司組織的顧客意見調查等。

          5.2.2.2社會評查:外部質量審核機構的監督檢查;優秀小區的驗收檢查;勞動局安檢部門的檢查;集團內組織的評比、檢查等。

          5.2.3特殊供方監控辦法

          5.2.3.1對儀器儀表檢測、電氣安全檢測及小區垃圾外運等由政府部門直接控制的特殊供方,不須定期評估,要保存好其提供的合格證等有效證明及資料。

          5.2.3.2對處于保修期內的設備維保供方,其對設備進行的定期保養及故障處理,須予以記錄和報告,具體見《保修階段工程質量和設備管理監控辦法》。

          5.2.3.3對提供短期服務的供方,管理處經理安排相關專業主管對供方的服務過程及結果監督檢查。

          5.3評審方法

          5.3.1管理處每月評審主要以日(周)檢和月檢記錄的不合格項作為評審依據。不合格包括輕微和嚴重不合格。在服務合同中應確定每日、每月和每季度最高輕微及嚴重不合格數。

          5.3.2管理處每月5日前對清潔、綠化服務供方的服務效

          果進行總結評估,每季首月5日前對設備設施服務供方的服務效果進行總結評估,填寫《工作評估報告》,交服務供方確認,并抄送公司品質管理部。評估報告作為是否扣減服務供方服務費用的重要依據。

          5.3.3輕微不合格的判定以各類服務質量檢查標準為依據。

          5.3.4嚴重不合格的判定

          5.3.4.1清潔服務

          a.在同一天的檢查中,發現同一區域(指同一單元或方圓10平方米,下同)出現嚴重臟污或同一區域有三個或以上的保潔項目不到位。

          b.在同一天的檢查中,發現三處或以上區域出現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c.連續三日檢查中,同一區域出現兩次及以上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d.在規定的整改時間內未完成整改項目(排除不可抗力)。

          e.員工離崗時間超過半小時或當值時間內干私事。

          5.3.4.2消殺服務

          a.連續兩個月實際消殺次數低于月工作計劃。

          b.白天在公共區域內發現老鼠活動。

          c.一個月內出現兩次及以上同類顧客投訴。

          d.員工離崗時間超過半小時或當值時間內干私事。

          5.3.4.3綠化服務

          a.在同一周的檢查中,發現三處以上區域出現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b.連續一個月的檢查中,同一區域出現兩次及以上相同項目的不合格。

          c.在約定的整改時間內未完成整改項目(排除不可抗力)。

          d.作業過程中出現因服務供方原因引起的有效顧客投訴

          e.連續三個月不剪草、草皮雜草面積超過10%或覆蓋率低于90%

          f.因養護原因造成的喬灌木枯死

          5.3.4.4設備設施維護

          a.因維護不當造成質量事故。

          b.一個月內出現兩次及以上因維護不當造成顧客投訴或未及時處理。

          c.在規定的整改時間內未完成的整改項目(排除不可抗力和工程遺留問題)。

          5.3.5合同期滿前的評估

          5.3.5.1不續簽合同: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時,應在合同期滿前兩個月由管理處進行一次全面的效果評估,填寫《工作評估報告》,發送品質管理部、財務管理部備案。

          5.3.5.2續簽合同: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由管理處對該項服務進行統計和分析,按程序報批后續簽合同。

          5.3.5.3如部門需重新選擇服務供方,須按《招投標管理辦法》進行。

          5.4考核方法

          5.4.1環境類考核方法詳見《環境外包監控作業指導書》

          5.4.2設備設施、綠化類考核方法參照清潔類相關考核細則

          5.4.3對項目施工的監控與考核

          5.4.3.1管理處監控人員每天至少一次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所用設備工具、施工材料、施工工藝、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安全措施、現場標識、現場環境是否符合要求;有無違反合同規定等。

          5.4.3.2安全員按照安全類體系文件的規定對施工人員、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5.4.3.3對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不遵守管理規定、施工進度或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違規施工導致顧客投訴等,應及時制止、糾正,并依據雙方合同、管理責任書等進行考核和處罰。

          6、支持性文件

          tjzzwy7.4-z01-01-04 《電梯維保監控辦法》

          tjzzwy7.4-z01-01-05 《環境外包監控辦法》

          tjzzwy7.4-z01-01-06 《保修階段工程質量和設備管理監控辦法》

          7、質量記錄表格

          tjzzwy7.4-z01-03-f1《電梯服務供方服務效果評估表》

          tjzzwy7.5.1-g01-f1《設備設施巡視記錄表》

          tjzzwy7.5.1-h03-f1 《消殺(毒)工作記錄表》

          tjzzwy7.5.1-h02-01-f1《綠化效果每日檢查記錄表》

        外包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外包工程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及其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各發包單位負責本單位發包的工程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四條管理原則

          (1)外包單位系指進入我公司生產區域及我公司作業場所,從事施工作業的施工隊伍,應具有和施工作業相適應的資質。

          (2)公司內部生產性、基建性外包工程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做好合同評審。

          (3)外包單位應保證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保護設施、安全用具等必須齊全、有效。

          (4)公司與外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安全管理協議具有與項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無安全管理協議的承包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5)外包單位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6)嚴格控制承包單位的承包范圍,外包工程項目承包單位不得擅自將承包項目分包或轉包他人;更不得將承包項目分包或轉包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公司有權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業現場,同時要追究承包單位的管理責任。

          第五條安全教育

          外包單位對本單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我公司有關安全管理工作規定。

          第六條安全施工管理

          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本公司頒發的安全生產(施工)規定的有關部分。

          第七條安全責任

          (1)外包單位對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處罰。

          (2)外包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擅自拆除和損壞安全防護設施,對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經濟處罰。

          (3)施工作業人員野蠻施工,不服從管理,對提出的問題不進行整改,視情節輕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現場或終止合同,并給予經濟處罰。

          (4)對于因一方責任發生的事故要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按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項目發包單位安全責任:

          (1)施工項目開工前,項目發包單位對承包單位負責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包括作業項目的內容、特點、環境、危險點、注意事項及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等。

          (2)提供或租賃給承包方施工的機械、設備、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等,做好交接記錄。

          (3)交叉施工作業時,由項目發包單位進行協調安排。

          (4)公司對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對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的行為提出整改意見,對違章作業行為,有權責令停止其工作并進行教育處罰。

          (5)涉及到動火作業,必須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的流程辦理審批。

          第九條外包單位安全責任:

          (1)認真編制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必要時可請項目發包單位協助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正確執行。

          (2)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3)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應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動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見,定期匯報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疑難點。

          (4)施工周期較長的單位(一個月以上),承包方要組織安全學習活動,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使作業人員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5)工程結束后,外包單位必須通知項目發包單位及使用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并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

          (6)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或人身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公司安全辦公室等有關部門。

          第三章附則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外包管理制度5

          第一節 總則

          1、為加強醫院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安全管理,保證醫院信息系統運行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是指醫院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擔信息技術服務且非本醫院所屬的專業機構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及其它相關信息化建設服務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為目的,進行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職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財力、物力、時間和信息,為達到預定的安全防范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的總和,稱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務安全管理遵循關于安全的所有商業準則及適當的外部法律、法規。

          第二節 外包服務范圍

          5、外包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等。

          6、咨詢服務:

          6.1根據醫院的信息化建設總體部署,協助醫院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實施方案。

          6.2 對醫院現有的信息技術基礎架構、設備運行狀態和應用情況進行診斷和評估,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

          6.3 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出備份方案和應急方案。

          6.4 其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7、運行維護服務:

          7.1 軟硬件設備安裝、升級服務。

          7.2硬件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7.3 根據醫院業務變化,提供應用系統功能性的需求解決方案及執行服務。

          7.4系統定期巡檢和整體性能評估。

          7.5 日常業務數據問題的處理服務。

          7.6 其它運行維護服務。

          8、技術培訓: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

          第三節 外包服務安全管理

          9、外包服務安全管理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應用確保信息安全的技術手段,建立權責明確、覆蓋信息化全過程的崗位責任制,對信息化全過程實行嚴格監督和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10、 成立由分管領導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組織,明確信息化管理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11、建立信息建設安全保密制度,與外包服務方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或合同,明確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制度的要求。并對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

          12、制定信息化加工過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驗收與交接、存儲介質管理等操作規程或規章制度。

          13、外包服務方的人員素質、技術與管理水平能夠滿足擬承擔項目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安全資質管理。

          14、信息中心配備專人負責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日常信息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對服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安全性監督與評估,采取安全措施對訪問實施控制,出現問題應遵照合同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符合醫院的內部控制要求。

          15、對外包服務的業務應用系統運行的安全狀況應定期進行評估,當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或隱患時應進行重新評估,提出改進意見,直至停止外包服務。

          16、使用外包服務方設備的,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17、在重要安全區域,對外部服務方的每次訪問進行風險控制;必要時應外部服務方的訪問進行限制。

          第四節 附則

          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19、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外包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切實加強對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保證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設備安全,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2、范圍及定義

          2.1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類外包工程或項目;制度規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職責、承包方資質審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簽訂、入廠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辦理等內容和要求。

          2.2外包工程:是指經本公司各部發包給外單位施工作業的工程(勞務)項目。

          2.3維修部:指負責特定的外包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部門。一般為發包部門,按公

          司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確定具體部門作為某一外包工程項目的維修部。

          2.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與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書面安全協議,是外包

          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包括該工程項目的甲、乙雙方提供的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措施或安全技術要求等。

          3、管理職責

          3.1維修部

          3.1.1負責廠務工程建設項目,對承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填寫《外包單位

          安全資質審查表》。

          3.1.2工程項目施工前通知安委會、行政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出入廠手續、入廠安全教育、在與承包方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簽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協議書》。

          3.1.3負責協調公司內部與外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3.1.4在簽定合同時,應預留工程款的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3.1.5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驗收。

          3.1.6負責對安委會或維修部提出的罰款意見在工程結算中執行。

          3.2安委會

          3.2.1參與對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

          3.2.2負責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3.2.3負責審查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是否有效。

          3.2.4負責對復雜、危險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批。

          3.2.5負責對維修部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進行監督。

          3.2.6負責定期巡查外包工程施工現場。

          3.2.7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驗收,根據工程承包期間外包單位發生的不安全情況及安全

          職責履行情況,在《工程竣工驗收單》上簽署處理意見。

          3.3維修部門(發包部門)

          3.3.1根據實際的外包工程項目,對承包該項目的工程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3.2負責制訂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落實或確認。

          3.3.3負責對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審定并落實。

          3.3.4指定專人負責外包工程項目管理,對施工現場和施工過程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

          3.3.5根據外包工程施工期間外包單位人員發生的違章現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職責履

          行情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

          4.1.1在確定承包單位前,安委會和維修部共同參與對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資質進

          行嚴格審查,并填寫《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

          合格的,禁止簽定合同。

          4.1.2維修部負責審查的內容

          4.1.2.1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4.1.2.2施工簡歷或近幾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4.1.4.3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4.4是否備有滿足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

          4.1.3安委會負責審查的內容:

          4.1.3.1審查外包單位特種工程作業的許可證。

          4.1.3.2審查外包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4.1.3.3審查外包單位備有的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3.4審查外包單位的安全管理現狀:承包單位必須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組織。

          4.1.4上述部門審查中發現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問題,應及時向廠部報告,由維修部負責向外包單位提出,并責令其糾正。對拒不糾正的外包單位應依據合同規定進行處理。

          4.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與施工前的管理

          4.2.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要在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在安全附件中要寫明

          發、承包雙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如工作緊迫確需立刻施工者,由維修部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形式通知安委會。對于事故搶修等緊急情況,應由公司領導同意,可先施工,后簽合同和與安全附件,在有關附件、合同簽約前維修部負責其安全、技術管理。任何情況下,必須對外包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才能允許外包單位進行施工。

          4.2.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維修部在確定承包單位后,要將安全附件與合同交外包單位一同簽訂,并提交一份安全附件的復印件給安委會保存備案。

          4.2.3發、承包雙方均應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職責。并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填寫安全附件。

          4.2.4維修部應對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體安全要求進行審查,同時對承包方現場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為:

          4.2.4.1承包方的工作范圍和工作范圍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4.2.4.2承包方工作范圍相關的系統和相鄰空間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

          取的措施。如水、電、汽源的斷絕、標志和隔離措施,介質的泄排措施等。

          4.2.4.3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或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要求承包方制訂專門的安全措施。

          4.2.6維修部將甲方的安全技術措施填寫在相應的欄內。對于復雜的和較危險的

          工程項目,維修部應要求承包方制訂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4.2.7安委會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雙方填寫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內容進行最終審定,簽名后送交維修部執行。

          4.2.8外包人員進廠后,由行政部負責其出入廠管理;安委會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2.9維修部應在開工前組織外包人員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內容進行學習,并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對安全措施、工作范圍、注意事項等進行重點交待。參加學習的人員須簽到。

          4.3入廠安全教育

          4.3.1安委會接到維修部的相關信息后應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3.2入廠安全教育內容以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廠紀承諾書為依據,并結合具體項目特點進行重點教育。

          4.3.3接受入廠安全教育的人在《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廠紀承諾書》上簽名后,承諾書由承包方與安委會各持有一份留存。

          4.3.4安全主任在進行入廠安全教育時,還應對特種作業人員證件的有效性進行審查。

          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

          4.4.1由維修部根據實際的工程項目,確定是否需要辦理工作票。對于需辦理工

          作票的工程項目,維修部必須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4.4.2對于長期外包設備(系統)的檢修、維護,由維修部負責審批并發放工作票。

          4.4.3進行土建項目的外包工程時,如對正常的生產產生影響(使人身、設備安全受到威脅,需停止某些設備運行作為必須的安全措施等),則必須辦理工作票,工作票由與該土建項目管理部門負責辦理。

          4.4.4一般土建外包工程不需辦理工作票,但維修部應將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作好書面記錄,必要時復印發至安委會存檔。

          4.4.5外包工程動火工作票必須由負責設備或設施檢修的部門辦理。

          4.5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

          4.5.1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實行二級管理,公司(安委會)為一級管理,維修部

          為二級管理。

          4.5.2安委會應設專人定期對外包施工現場進行巡查,以查各種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現

          象為主,對查出的違章現象及時糾正并處理。

          4.5.3維修部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須親自檢查本部門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

          簽定情況,并指定外包項目現場專人負責;對重大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措施,負責進行審批,并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

          4.5.4維修部負責人指定的專人為外包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管轄的外包工程

          項目的歸口管理。負責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資質審查,對外包單位編寫的施工安全措施進行審核,協助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各類性質的習慣性違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臺帳、記錄等。

          4.5.5維修部可以根據有關標準再制定與安全施工有關的“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規定”等制度,以此來規范施工管理工作。

          4.5.6對于復雜的、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項目量大,外包單位較多,施工中交叉作業多,現場環境復雜,除做好上述二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安委會應根據工程各個階段的特殊情況,適時召開由維修部和各外包單位等參加的安全協調會,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匯報各單位前一階段施工現場的安全情況和問題;通報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各種不安全問題、違章現象和處理意見;協調和解決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問題;提出下一階段工程中有關的安全要求和任務。

          5、附表

          5.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管理合同

        外包管理制度7

          一、工作安排要求說明

          1、施工隊要指派一名施工隊長,施工隊長對參與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為完全負責,同時施工隊長要協助我方項目經理管理工程;

          2、施工隊長要按照分包單位的要求第二天上報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報的工作量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二、文明施工要求說明

          1、工人要統一著裝,進入工地必須佩戴我方提供的施工證,禁止袒胸、露背、穿拖鞋(發現違反一次扣20元);

          2、進場第一天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電、用水、上高等);

          3、嚴禁施工人員在工地吸煙、打鬧、說粗話,禁止打架斗毆,違者罰款200元,清除出場;

          4、嚴禁施工人員中午飲酒;(發現違反一次扣100元);

          5、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發現違反一次扣100元);

          6、按指定路線進出施工現場,禁止在非工作區逗留;(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7、禁止亂拿、亂用外單位的工具、材料,注意成品保護,因此舉造成的后果自負;

          8、不得在工作時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9、注意保護環境,愛護現場花草及辦公設備,保持現場輕拿輕放,施工完畢必須放回原位;(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10、施工產生的垃圾當日必須在此項工作完畢后清理出施工現場,將每項工序產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隱蔽處,當日完工后統一清理;

          11、當天的施工現場要時時保持現場整潔規范,工具要隨身攜帶、施工材料要分類擺放整齊統一放在施工現場隱蔽處,不得隨便放在客戶單位走廊、過道或其它房間,當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紙箱,包裝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庫房內分類擺放;

          12、對人為活動噪聲要堅絕杜絕,特別杜絕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噪聲等現象,最大限度的減少噪聲,保持現場文明施工;(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13、如果是在甲方辦公時間使用電錘等噪聲大的工具或施用有異味物品,一

          定要爭取甲方的同意,否則不允許使用;

          14、釘線槽之前,需要在庫房先將線槽和槽蓋分開,將槽蓋留在庫房。線纜

          入線槽后,機房內線纜未入線槽部分要盤圈放在墻角隱蔽處,地面要用紙箱或木板鋪在底下,前端底盒處要將預留線纜盤圈捆扎好。若與其它工序同時進行要保持我方施工視覺的整潔,當天所布線纜必須當天完成扣蓋工作。釘完線槽,將槽蓋統一放置在庫房內,待進行扣蓋工作時再取出;

          三、施工行為要求說明

          1、嚴禁施工人員與用戶攀談產品價格、產品質量和工人工資等商業敏感問題。

          如用戶問到價格問題,要告知用戶與項目經理或業務經理溝通(發現違反一次扣200元);

          2、施工隊長和施工工人必須絕對服從項目經理的指揮,一切以用戶滿意為準則;

         。òl現違反一次扣100元);

          3、施工人員如從庫房內取走材料,在收工后與項目經理進行數量核對,如發現丟失、浪費或損壞要由工程隊按價賠償;

          4、施工人員如果違反公司工藝要求,造成的重復施工產生的材料費用,由工程隊承擔;

          5、如出現在施工中需要改變設計,施工隊長要通知項目經理與用戶溝通解決;

          6、施工人員住在宿舍里必須注意言行素質,不能與別的宿舍的人員或學生發生沖突事件(違者清除出場)。

          四、施工安全管理說明

          1、施工過程中項目經理每周1次對所有施工人員進場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記錄,體現到工程日志中,讓施工工長簽字。

          2、施工工長對工地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巡檢,提醒施工人員注意施工安全,杜絕安全隱患和火災隱患。

          3、凡涉及到與其它裝潢交叉施工時,現場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帽底繩必須卡到下巴底下,兩側必須放到耳朵后面,不許歪戴。

          4、如果需要爬樓或上高層建筑、上桿等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并有其它人看護。

          5、現場施工時,臨時使用的工具如:電錘、鉗子等,不可以臨時放在梯子上,以免掉下來砸到其它施工人員。

          6、施工機械如電錘經常維修保養,使用前都要進行檢查,不經檢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發現漏電現象要及時修理或報廢處理,避免設備損壞導致使用混電。

          7、施工現場如果需要臨時接電,必須讓甲方協助,使用電筆檢測后才可以由電工接電,并把警示標牌放在旁邊,避免掉電。臨時施工用電,必須用護套電纜敷設。

          8、電工、電焊工持轉業證書上崗。

          9、帶電作業或使用電烙鐵等其它明火工具時,須兩人同時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護。

          10、電氣焊周圍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備看火人員,配備防護設施。

          1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明顯處掛防火、防觸電等警示標志;施工臨時建筑或有易燃情況的地點必須配備滅火器。

          五、工程質量管理

          1、工程部與項目經理部對工程承包的工程設計、施工方案必須進行嚴格的審查。

          2、對工程原材料、構配件的質量必須嚴格檢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構配件需提供樣品,經技術部認可后方可采購,凡采購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或技術說明。

          3、項目經理部對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等均應審核其技術鑒定書。方可對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未經有關部門試驗或無鑒定書的均不得在工程中應用。

          4、對工程質量有重大影響的施工機械、設備,應審核其技術性能報告,凡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施工規范進行施工。

          6、嚴格工序間交接檢查,主要工序(包括隱蔽作業)需按有關規定經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簽署驗收。

          7、對重要工程部位或專業工程必須上報項目部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現場進行試驗或技術復核。

          8、對完成的分項、分部工程,上報項目經理部按相應的質量評定標準和辦法進行檢查驗收。

        外包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了加強外包隊施工的安全管理,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發生,維護共同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及云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管理,是指在勞動生產過程中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種措施。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外來承包工程施工的單位、團體和個人;本辦法作為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包隊員工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責任的依據。

          第四條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云南迪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本著“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管理工作體制。

          第五條外包施工隊安全生產實行安全生產合同化管理,明確承包方與發包方雙方安全生產職責以及應當享有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嚴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第六條實行安全生產市場準入制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不得承包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各外包施工隊必須三證齊全,即“經營執照,安全管理資質證,經營項目資質證”,并經審查和驗證,安全監督人員必須取得安全監管資質證,方能簽訂《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產合同》。

          第七條各外包施工隊必須嚴格執行迪慶有色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對施工人員及新入礦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進行安全教育時,必須認真核實登記人員的籍貫、身份證號碼、簡歷等情況,建立員工檔案,做好登記臺帳,按公司的規定組織開展安全學習活動。

          第八條各外包施工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者,方可上崗操作。

          第九條各外包施工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駐地代表人依法對承包經營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同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保證承包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并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同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第十條各外包施工隊專(兼)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安全監督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各種安全檢查和會議,負責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所在安全環保部門或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的,

          必須立即制止。

          第十一條所有外包施工隊員工必須嚴格按《安全生產合同》要求,遵守和執行大紅山銅礦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作業程序標準,落實責任和安全措施,接受公司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第十二條各外包施工隊必須服從公司的安全管理與協調,執行各種安全指令。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規程,對所用員工實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查獲外包施工隊員工違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作業程序標準,比照《公司員工違章處罰規定》處罰,第一次違章,責令其到所在項目部學習,考試合格方準上崗,并罰款100元;第二次違章,責令其到公司安全管理機構學習,考試合格方準上崗,并罰款200元;第三次違章,責令外包施工隊負責人辭退此人員,并要求所有外包施工隊不得再聘用此人員。外包施工隊員工違章教育時間按《外包施工隊員工安全教育制度》執行,違章情況實行行文和對各施工單位進行通報。

          第十四條外包施工隊負責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員工嚴重違章,造成各種事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經濟損失二倍處罰外包施工隊負責人。

          第十五條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工作期間受到人身傷害的員工,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

          第十六條外包施工隊員工故意破壞生產設施、生產通訊,按原價二倍賠償,若數額巨大,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外包管理制度9

          化工生產委員會屬各單位、業務外包各單位:

          為加強和規范公司生產業務外包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證公司生產安全平穩,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范圍內所有外包業務,但工程項目及以工程量結算的外委項目由公司安全生產部以項目進行考核。

          二、管理原則

         。ㄒ唬﹫猿忠婪ㄓ霉ぴ瓌t

         。ǘ﹫猿謾嗬c義務并行原則;

         。ㄈ﹫猿直O督與管理、教育與懲罰、技術與服務原則;

         。ㄋ模﹫猿謱俚毓芾,誰用誰管的原則。

          三、內容及要求

         。ㄒ唬┏邪剿脛趧杖藛T,年齡及健康程度必須符合國家法定要求;

         。ǘ﹨⑴c工作的設施及裝備必須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的安全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及證書。

         。ㄈ┏邪剿密囕v必須有行駛證,并定期進行年檢,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按公司規定安裝相應安全設施。

         。ㄋ模┩獍鼏挝恍略鋈藛T和變更人員必須事先報安全生產部登記審批并進行安全交底,經過崗前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如未按規定安全交底的,按安全制度處罰。

          (五)外包單位在承接生產任務時,必須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按質按量按期完成所承接的生產任務。

         。┩獍鼏挝贿`反本公司有關管理規章制度,發生安全、環保、質量事故,對生產造成影響的,一切責任及費用由該外包單位負擔。

         。ㄆ撸┩獍鼏挝灰杂X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接受分廠各項管理制度的約束,愛護生產設施和公共設施,共同維護公共環境衛生。

         。ò耍┻M入廠區的拉運車輛應按照行車路線指示牌行駛、過磅、卸貨、回皮,辦完業務的所有車輛嚴禁在廠內停留。

         。ň牛┖侠硪巹澪锪隙逊艆^域,放置相應標識牌,標識內容需明確清楚。

         。ㄊ┪锪隙逊彭氄R有序,保持場地周圍衛生清潔,無垃圾雜物等。

         。ㄊ唬├\車輛應按指定的區域、路線行駛,車速不得超過公司所規定行使速度。

          (十二)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四、考核

          廠內所有外包單位需遵照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廠區內各項規章制度,保持本崗位及休息室內衛生清潔,其他事項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ㄒ唬┩獍囕v及其他設備考核概述

          1、外包單位車輛作業時,如違反公司規定,超速、超載、違章駕駛、倒車或轉向時不做相應警示,發現一次處罰200元。

          2、所有進入廠區車輛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亂停、亂卸,嚴禁碾壓場地上堆放的物料,發現一次處罰200元。

          3、車輛照明、剎車、喇叭必須完好并定期檢查,自卸車必須安裝車斗起放報警裝置,安全設施發生故障未及時恢復發現一次處罰300元。

          4、拉運車輛及司機、裝載車輛及司機、倒運車輛及司機、現場作業人員損壞廠內設備設施須按原價賠償,并處罰500—1000元。

          5、進入廠內的鏟車、拉運車必須統一擺放在指定停車場,嚴禁亂停亂放,發現一例罰款50元。

          6、外包車輛需按照安全相關制度進行年檢和安裝相應安全設施,不服從安全管理的每次處罰500—1000元。

         。ǘ┩獍藛T考核概述

          1、外包人員必須按廠內各項規章制度進行作業,因違章、違規操作造成的不良后果需自行承擔責任。

          2、外包人員需按屬地管理人員的要求執行外包業務,積極配合分廠生產經營,不配合操作的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3、使用叉車、裝載機、吊車等特種設備的外包人員,需持證上崗,證件須真實、有效,否則處以100—500元/人次罰款。

          4、外包單位員工嚴禁賭博、打架、聚眾鬧事,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打傷他人者要賠償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5、外包人員發生盜竊事件,按盜竊物品價值的1—5倍扣款,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裝、卸車人員嚴禁向拉運貨物司機索要財物,發現一次或遭到客戶舉報,處罰當事人最低500元,情節嚴重的我公司將與其無條件解除承包合同。

          7、進入廠區所有人員嚴禁吸煙,違者處罰200—500元。

          8、外包單位員工有人來訪,必須在門衛登記,經門衛確認后方可進廠,進出廠時間要做好登記,違者罰款100—500元。

         。ㄈ┢渌己

          1、安全方面

         。1)如因承包商不服從化工生產委員會安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違章操作造成非我公司人員傷亡的,由承包商調查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商自理,化工委員會概不負責。如造成我公司人員傷亡的,我公司有權利參與調查處理。

         。2)由于承包商不服從化工委員會的安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違章操作所引發設備事故,參照化工委員會《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執行考核。

         。3)日常發生的違章作業、違章操作參照化工委員會《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獎懲辦法》、《事故管理制度》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考核。

          2、生產方面

         。1)片堿承包業務

         、偻獍藛T嚴格按照片堿包裝規程進行操作,確保片堿包裝質量,未按照包裝規程進行包裝,影響片堿質量考核500元/次。

         、谘b置巡檢人員將不定期對片堿重量進行抽查,若發現重量存在嚴重問題,根據重量偏差情況對外包碼垛人員及調秤人員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者將對外包單位處以1000—5000元罰款。

         。2)上鹽、卸鹽碼垛;上煤、除灰;水泥廠內裝卸及倒運

         、偕厦喝藛T必須確保熔鹽爐合格燃料正常連續供應,由于上煤人員工作失誤造成的生產事故,對相關人員考核500元,情節嚴重報公司處理。

         、诔龌胰藛T必須確保熔鹽爐系統灰渣定期定量清理,保證熔鹽爐正常連續運行,由于出灰人員工作失誤造成的生產事故,視情節嚴重對相關人員考核200—1000元。

          ③外包人員不得隨意脫崗,影響上鹽時間;如需外出較長時間不能到崗需告知班組人員;如發現不能及時上鹽一次考核300元。

         、苌消}時須服從當班上鹽工的指揮,不得隨意上鹽,不服從指揮者一次考核200元。

         、蓦娛雅锷狭乡P車必須保證不間斷上料,如因鏟車原因造成電石渣斷料10分鐘以上處罰500元。如因斷料造成水泥分廠停產,視生產損失情況加重處罰。

         、拊憾雅镧P車必須服從水泥分廠的堆放及按比例搭配上煤任務,如出現不服從管理延誤上煤、不按比例搭配上煤可斷煤等情況,每次處罰500元。

         。3)電石破碎業務

         、倨扑殡娛仨毐WC粒度在25—50mm,若因大塊電石及鋼管、大片硅鐵等進入料斗造成卡料一次罰款10元,因此而導致降量每半小時罰款

          500元。

         、趪澜谄扑殡娛瘯r向破碎機內放入其他雜物(如手套、膠皮、鋼棒、磚頭、大片硅鐵等)及高溫電石,若因破碎機內混摻雜物進入發生器造成發生器排渣堵,一次罰款10元;造成排渣泵堵一次罰款100元。

         、燮扑殡娛仨毎凑障葋黼娛扔玫脑瓌t,電石在庫中連續存放兩天未使用一次罰款10元,使用不當造成風化一次罰款

          300元。

         、茈娛扑榱勘仨毚_保生產所需,因破碎不及時電石供應不足造成系統降量罰款

          1000元,停車罰款

          5000元,情節嚴重者將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輫澜褂脽犭娛,違反一次罰款300元,使用熱電石造成安全事故的罰款1000元,并承擔相應損失。

          五、其他

         。ㄒ唬┲贫戎形幢M事宜可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使用法律手段。

         。ǘ┘殑t中未明確規定的項目,如現場清潔、清掃,綜合部服務等方面,需按各分廠外包管理制度執行。

         。ㄈ┩獍鼘俚毓芾砣藛T有權對外包單位進行評價考核,考核標準參照附件。

          (四)考核及獎罰標準如下:

          考評分值

          獎罰金額

          60分及以下

          處罰外包單位500元。

          61—70分

          處罰外包單位200元。

          71—80分

          處罰外包單位100元。

          81—90分

          不獎不罰。

          91—95分

          獎勵外包單位200元。

          96分及以上

          獎勵外包單位500元。

         。ㄎ澹⿲ν獍鼏挝粯I務評價按月進行,獎罰金額在外包費用中結算。

        外包管理制度10

          執行日期:本文件自批準之日起開始執行

          1、目的

          規范對外包(外協)(外協)過程的管理,確保產品質量,以滿足公司產品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外包(外協)(外協)任務中所需的外包(外協)過程。

          3、職責

          3.1計劃調度處負責對外包(外協)(外協)廠的選擇、評審和管理,并編制《合格外包(外協)(外協)供方名錄》。

          3.2安全品質部協助計劃調度處對外包(外協)(外協)產品進行驗收,并參與對外包(外協)(外協)廠商進行評價和考察。

          3.3技術部協助參與對外包(外協)(外協)廠商的評價和考察。

          4、工作程序

          4.1外包(外協)項目的確定

          4.1.1計劃調度處依據專業技術要求,確定外包(外協)商,并報總經理審批。

          4.2外包(外協)商的選擇

          4.2.1外包(外協)商應提供相關個人/公司的資料,相關部門初步審查外包(外協)商的資格;

          4.2.2計劃調度處將外包(外協)商的資料審核后,報總經理審定批準。

          4.2.3填寫《合格外包(外協)(外協)供方名錄》。

          4.3外包(外協)要求的確定

          4.3.1計劃調度負責外包(外協)要求的擬定和協商;

          4.3.2計劃調度處主管副總負責合同的審核;

          4.3.3總經理或其委托人負責外包(外協)要求的審批及確定。

          4.4資料歸檔

          4.4.1外包(外協)要求及所有過程資料由計劃調度處存檔,必要時發送相關部門。

          4.5外包(外協)要求執行

          4.5.1計劃調度處依外包(外協)商承包項目范圍,督促其按外包(外協)要求完成外包(外協)項目;

          4.5.2相關部門監督管理項目的執行情況,督促外包(外協)商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

          4.5.3計劃調度處按日統計已完成工作量報表及月度計劃進度;

          4.5.4必要時,計劃調度處監督外包(外協)商做好資料制作,外包(外協)項目執行情況的資料應歸檔。

          4.6外包(外協)過程執行情況的驗收和結算。

          4.6.1外包(外協)過程各階段執行情況,由計劃調度處進行驗收,作成驗收報告。

          4.6.2憑驗收報告、產品/項目完成的情況進行工作量報審,提交公司預算復核。

          4.6.3計劃調度處負責復核外包(外協)過程的工作量,按外包(外協)單價進行結算,辦理結算等手續。

          4.6.4相關部門保存結算資料,并交給公司財務部作為支付依據。

          4.7外包(外協)商定期評估

          4.7.1產品經檢驗不合格時,計劃調度處將不合格信息傳遞給外包(外協)商限期改善并跟蹤改善結果。

          4.7.2計劃調度處每月應根據驗收部門提供的《供應商每月供貨情況記錄表》對外包(外協)商進行重新評審。

          4.7.3當月,供貨/服務少于5次的外包(外協)商,不列入評估范圍,累計到下次,合格的外包(外協)商至少每年評估一次。

          4.7.4計劃調度處組織技術部、安全品質部每年對外包(外協)商進行評審,方法如下:

          4.7.5計劃調度處應將供應商的評估結果記錄于《供應商定期評估報告》中,負責建立并保存合格外包(外協)商檔案。

          5、附件

          附件一:合格外包(外協)(外協)供方名錄

          合格外包(外協)(外協)供方名錄

          1、供應商名稱:法人代表:

          2、營業地址:

          3、公司電話:

          4、經營范圍、規模:

          5、供應我公司產品名稱及相關資料

          附件二:合格外包(外協)(外協)供方名錄

          供應商定期評估報告

          制表:

          批準:

          日期:

          日期:

          附件三:供應商每月供貨情況記錄表

          制表:

          日期:

          審核:

          日期:

        外包管理制度11

          一、范圍

          為加強營口郵政公司外包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證員工人身安全及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外包單位的安全工作由各外包單位進行自主管理,本規定僅對各外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起到督促及補充的作用。

          二、術語和定義

          外包單位:生產外包、檢修外包、施工外包、生活外包、綠化衛生外包等所有外包單位的統稱。

          三、協議簽訂部門管理職責

          1、簽署《外包項目安全協議書》

          2、對外包部門是否履行安全職責進行監督檢查。

          3、對外包單位宣傳本公司安全、環境方針,并與其簽訂安全協議,提出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要求。

          4、對外包的安全資質進行復查。

          5、對外包單位勞動紀律及培訓教育方面提出要求,并進行檢查。

          6、對外包單位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考評等綜合管理。

          7、對外包的車輛及人員入場進行管理。

          8、對外包單位具體進行安全交底,并進行日常的安全監督管理。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管理要求通則

          1、進入公司的外包單位和外包人員必須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以及公司安全、安全管理規定及所在區域的專業安全技術規程,按照合同約定范圍實施作業,建立、健全內部安全、安保管理制度和管理網絡。

          2、進入公司作業的外包的單位應自主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制定并實施有針對性的控制措施。

          3、外包單位應配合和接受公司對本單位和人員的資質審核,并提供相關的資質憑證(原件或復印件)。

          4、外包單位應獲知公司所確定的適用的重要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并執行與此相關的公司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5、外包單位應使用適宜的設備、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裝備,使用的物資設備(危險化學品、個人防護裝備、防爆電氣設備、消防設備、運輸設備等)應符合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和公司要求;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公司的設備和工器具(緊急情況除外)。

          6、外包單位應按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均配備必須的勞動及個體防護用品,并督促員工按標準使用。

          7、進入公司作業的外包單位應建立并維護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崗位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對患有職業禁忌癥或未能提供職業健康體檢合格證明的協力人員,不得在公司內從事相關作業。

          8、外包單位需用公司的能源介質(水、電、煤氣等),必須經公司相關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同時應確保在用能過程中的安全。

          9、在公司區域施工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內部作業,必須執行公司的相關制度。

          10、外包單位應確保獨立管理區域內安全、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安全、消防設施、要與生產設備同時安排檢修,不得擅自停用、拆除安全、消防設施。

          11、外包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12、外包單位應對各重要的過程(重大危險源)或情況制定相應的措施或應急預案。

          13、外包單位收到公司相關部門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立即落實整改,并在規定時間內將整改情況反饋公司相關部門。

          14、外包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國家認可的安全管理合格證書等相應資質,作業人員應通過本單位的上崗作業能力考核或必須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資質證書。

          五、事故管理

          1、外包單位發生生產性工傷事故,對發生事故的外包單位進行考核。

          2、外包單位發生火災事故,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進行考核,如事故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失,還應進行賠償。

          3、外包單位發生事故,對我公司協議簽訂部門進行考核。

        外包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ㄒ唬榧訌姾鸵幏夺t院外包業務承包商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醫院范圍內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實行統一考核監管。

         。ㄈ┍局贫戎饕獌热莅ǎ夯驹瓌t、考核科室義務、考核工作流程。

          二、基本原則

         。ㄒ唬└鞒邪虈栏褡裾蘸贤瑑热輬绦,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規定,履行合同義務,承擔相應安全生產責任。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考核管理。

         。ǘ└鞒邪倘缬龅絾栴}需要與其他科室聯系,及時與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溝通,由外包業務科室或部門負責與醫院其他科室聯系。

         。ㄈ┩獍鼧I務申請科室或部門一旦發現承包商未按規定執行合同內容,一般情況可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如有嚴重違約申請科室或部門可匯報分管領導后,由醫院辦公會決定是否重新招標更換承包商。

          三、考核科室義務

          (一)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為業務外包的職能主管部門,負責醫院單位范圍內業務外包管理制度的貫徹與調整。

         。ǘ┩獍鼧I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為業務外包的主要執行部門,負責業務外包承包商的考核、監管工作。

         。ㄈ┩獍鼧I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的項目負責人員為外包業務承包商的考核管理成員,負責安排人員進行監管、記錄外包業務承包商的日常工作,進行現場指揮和協調工作。

         。ㄋ模┽t院審計部門負責工程審計工作。

          (五)如承包商未按合同規定進行工作,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未及時發現情況,出現問題由承包商負主要責任,醫院根據情況,酌情對相應科室及相關人員按照醫院相應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四、考核工作流程

          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承包商來院施工進行考核管理?己藘热莅ǎ

         。ㄒ唬┏邪淌┕で疤峁┫鄳Y質證明,保證施工人員的業務水平。

         。ǘ┩獍淌┕み^程中,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應當對其工作進行日?己斯芾,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負責人應安排專門人員對承包商的工作進行日常監督考核。

         。ㄈ┏邪虈栏癜凑蘸贤,并遵守相應法律、法規及生產標準進行安全作業,考核管理人員如發現承包單位有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或是未按照合同施工等情況應當立即匯報科室負責人,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應要求承包單位立即整改;情節嚴重的報分管領導,并要求承包商停止施工或者終止外包合同。

         。ㄋ模┏邪淘谑┕て陂g如未按照要求施工,并對醫院設施或是財產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并處罰金三千元以下罰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除照價賠償外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ㄎ澹┏邪瘫仨殗栏衤男泻贤,在合同規定范圍內完成工期,如未按合同規定執行,應按合同要求交納相應違約金。

          (六)如承包商在承包期內如遇到不可抵抗力,或因醫院內部問題未能按照合同施工完成任務,可由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匯報分管領導后,相應延長其工作期限。

        外包管理制度13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由外包單位承擔的工作(工程),凡在生產廠區作業,進行與運行設備或運行系統有關的消缺(維護)、檢修、安裝(土建)工作,必須辦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聯系單(含外包工作特殊作業安全措施票)。

          第二條外包工作票分為外包電氣工作票和外包熱力機械工作票、外包工作聯系單。外包工作票的管理和考核辦法執行“工作票管理規定”。

          第二章外包工作票

          第三條外包工作票實行“雙工作票簽發人”、承包單位設立工作負責人和電廠設立工作聯系人制度。

          第四條承包單位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由承包單位提出,電廠安監部門對其資格進行審查、確認后,備案并公布。

          第五條外包工程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聯系人的職責如下:

          (一)電廠工作票簽發人職責:

          1.對工作是否必要負責;

          2.對工作環境(隔離措施、場地等)是否安全負責;

          3.對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

          (二)承包單位的工作票簽發人職責:

          1.對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是否良好負責;

          2.對現場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

          3.對現場施工機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負責;

          4.必須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

          (三)工作許可人職責:

          1.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確已完善和正確地執行;

          3.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是否有突然來電的危險;

          4.對工作負責人正確地說明哪些設備有電、有壓力、有高溫和有爆炸等危險;

          5.對工作票所列的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的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

          (四)承包單位工作負責人職責:

          1.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

          2.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并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監督工作人員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國家、電廠的有關規程、規定,糾正不安全行為;

          4負責檢查工作票所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運行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5.工作負責人必須持票并始終在工作現場監護工作;

          6.對工作班成員正確使用施工機械、工具、安全用具負責,并對上述機具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性能完好負責。

          (五)電廠工作聯系人職責:

          1.協助工作票負責人檢查工作票所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運行人員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2.負責該項工作的全過程質量監督;

          3.負責對工作負責人進行技術交底;

          4.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對于較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作,實行重點監督,及時糾正工作班成員的不安全行為;

          5.和工作負責人共同辦理開工及終結手續。

          第三章外包工作聯系單

          第六條外包工程,凡在生產區域進行不需執行工作票制度的(不需要停運設備和系統或改變運行方式,如設備及現場專項清掃、小型土建、搭建腳手架等),必須辦理“外包工程工作聯系單”。

          第七條外包生產區域工作聯系單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聯系人的資格和職責如下:

          (一)工作許可人應由管轄該項工作范圍內設備、場地的運行值班負責人擔任,并對工作是否影響設備安全(指是否需要運行人員采取安全措施)負責,負責向工作人員交代安全注意事項。

          (二)工作負責人由承包單位負責人提出,經電廠安監部門備案并公布。其應對下列事項負責:

          1.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

          2.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并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監督工作人員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電廠的有關規程、規定,糾正工作班成員的不安全行為;

          4.負責檢查工作過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5.負責填寫“工作聯系單”,辦理工作手續。

          (三)工作聯系人應由電廠(甲方)有資格人員擔任,并對下列事項負責:

          1.協助工作負責人檢查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2.負責該項工作的全過程質量監督;

          3.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對于較復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作,重點進行監督,及時糾正工作班成員的不安全行為;

          4.辦理開工及終結手續,掌握工作進度,及時與電廠有關部門聯系。

          第八條對于經常性的外包工作(如清掃設備衛生工作),電廠應制訂專門的管理規定。在工作內容、工作負責人、電廠聯系人不變的情況下,可辦理“周、月工作聯系單”。

          第九條外包工程工作聯系單的管理、考核辦法由電廠自行制定。第四章外包安全措施票

          第十條由外包單位承擔的工作(工程),涉及特別的安全措施、挖掘、登高、有害氣體,有害物質等特別危險的場所工作時,必須辦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聯系單的同時必須辦理“特殊作業安全措施票”。

          第十一條外包安全措施票共有“外包特殊作業安全措施票”、“外包動火安全措施票”二種。

          第十二條外包安全措施票實行“雙工作票簽發人”、承包單位設立工作負責人制度。

          第十三條外包特殊作業安全措施票簽發人的職責如下:

          (一)電廠外包特殊作業安全措施票簽發人的職責:

          1.對特殊作業是否必要負責;

          2.對特殊作業環境(隔離措施、場地等)是否安全負責;

          3.對外包特殊作業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

          (二)承包單位的特殊作業安全措施票簽發人的職責:

          1.對所派特殊作業工作負責人是否適當、特殊作業人員是否足夠、精神狀態是否良好負責;

          2.對現場特殊作業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

          3.對現場特殊作業工作所使用的器具和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負責;

          4.首次特殊作業時,必須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第十四條外包動火安全措施票簽發人、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聯系人的職責如下:

          (一)電廠外包動火安全措施票簽發人職責:

          1.對動火工作是否必要負責;

          2.對動火工作環境(隔離措施、場地等)是否安全負責;

          3.對外包動火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

          (二)承包單位的外包動火安全措施票簽發人職責:

          1.對所派動火工作負責人和消防監護人是否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是否良好負責;

          2.對現場動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

          3.對現場動火工作使用器具的安全性能負責;

          4.首次動火時,必須到現場檢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三)動火安全措施票許可人職責:

          1.動火安全措施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動火設備與運行設備是否已隔絕;

          3.向動火工作負責人交待運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四)動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負責人職責:

          1.正確安全地組織動火工作;

          2.完成檢修應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關人員布置動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進行安全教育;

          4.始終監督現場動火工作;

          5.辦理動火安全措施票開工和結束手續;

          6.動火工作間斷、結束時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

          (五)電廠動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聯系人職責:

          1.協助動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負責人檢查措施票所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運行人員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2.負責該項工作的全過程質量監督;

          3.始終在現場監督動火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并及時糾正工作班成員的不安全行為;

          4.和動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負責人共同辦理開工及終結手續。

          第十五條一級動火作業時,消防監護人由電廠規定的人員擔任;二級及以下級別動火作業時,消防監護人由承包單位規定的人員擔任。消防監護人的職責如下:

          (一)動火現場配備必要的、足夠的消防設施;

          (二)檢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確;

          (三)確認所指定的專人測定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塵濃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四)始終監視現場動火作業的動態,發現失火及時撲滅;

          (五)動火工作間斷、結束時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

          第十六條動火執行人的職責:

          (一)動火前必須收到經審核批準且允許動火的動火工作票;

          (二)按本工種規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三)全面了解動火工作任務和要求,并在規定的范圍內執行動火;

          (四)動火工作間斷、結束時清理并檢查無殘留火種。

          第十七條各級人員在發現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確時,或在動火工作過程中發現有危險或違反有關規定時,均有權立即停止動火工作,并報告上級防火責任人。

        外包管理制度14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員工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防止以“包”代管,以“罰”代管的現象出現。為實現年安全事故零目標,對分包工程及分包隊伍進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監督到位。

          1、管理目標:

          1、1項目部:杜絕死亡和重傷及群傷事故,不發生輕傷事故,不發生一般施工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

          1、2工地(分包隊伍):杜絕輕傷及以上事故,不發生質量事故,不發生任何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

          1、3班組:杜絕質量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杜絕任何施工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

          1、4文明施工創建文明工地

          1、5工程質量指標: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職責:

          2、1項目部負責制訂本施工項目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負責管理并監督執行。

          2、3項目部負責指導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實施細則的編制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管理內容及管理辦法:

          3、1分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工作規程、規定,遵守項目部、工地有關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項目部匯報工作。

          3、2項目部必須制訂年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管理辦法。經總工程師審批后監督執行。

          3、3項目部規范承包合同的形式,應按規定要求完善分包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內容,明確各自有關承擔的責任,凡由分包單位的責任造成的事故,由分單位自己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3、4項目部監督分包單位的全體施工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對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精神病、癲癇病、色盲和其它不適應施工現場的病癥,對老、弱、病、殘、童工嚴禁錄用。

          3、5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參加由項目部組織的安全交底會議,并保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3、6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參加由工地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按本工地特點及狀況,工種專業技術要求,施工場所內主要危險作業場所及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和文明施工,環境衛生要求進行教育、

          3、7對于不服從項目部及工地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的分包單位要立即終止合同,嚴禁重新錄用。項目部在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分包單位有嚴重違章現象,責令其立即停工整改,否則一律清退出現場。

          3、8對分包單位項目部將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根據工程量的大小,預留承包合同承諾的安全施工保證金(2—10萬元),發生一次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100%,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立即清出現場,不再錄用。發生一次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給予黃牌警告、通報批評。發生一次輕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通報批評。發生一次質量事故中的嚴重未遂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發生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比照以上事故的劃分進行處罰。

          3、12分包單位必須按國家及本企業的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職業和個人防護用品、用具,項目部對其進行監督檢查。對安全文明施工有突出貢獻的分包單位集體或個人,項目部安保部將申請給予獎勵。對采取了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或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將給予重獎,對不服從安保部門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分包單位,必須立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錄用。

        外包管理制度15

          為規范業務、勞務外包的管理,及時解決外包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用人的規范、合法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1條各部職責

          1、業務外包部門:根據項目實施、部門(項目)人員情況,確定發起外包需求;負責外包人員的工作、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外包人員管理辦法的擬定與修改;負責、協調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體合作的洽談;負責協調外包業務中個體人員的意外險種的上繳;負責監督外包業務的日常執行;

          3、財務部門:接受相關的外包合作備案,按相關協議辦理外包費用核算及結算;

          4、總經理:負責審批外包人員管理辦法;審核批準相關部門的外包需求。

          第2條外包人員定義

          外包人員是指公司因人員配置無法滿足日常工作、項目需求時,需臨時外雇具有相關資質的公司或個人到我公司或項目實施地提供相應勞務,由我公司對其派遣的人員進行任務分配、管理、監督。

          第3條外包范圍

          1、軟件開發、測試、美工等非核心業務;

          2、集成項目實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項目。

          第4條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業:公司所有業務的人員外包無特殊情況均首選有法律主體、相關資質的企業進行合作,并且有權要求外包公司為其派出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發放工資,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意外險,規避用人風險。

          2、施工隊:特殊情況下,需與無主體的施工團隊合作時,施工隊必須指配具體人員負責與我方的溝通,并且負責施工隊內部的人員分工及管理。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施工隊成員辦理意外險。

          3、個人:因地點及應答時間等要求,可以選擇與個人進行合作。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意外險。

          4、無論與何種合作主體合作,用人部門(項目經理)必須配合人力資源部在合作前簽訂相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力與義務、支付方式、人員更換、結算方式等內容。臨時性(15天內)外包的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可由項目負責人與其口頭約定服務內容及服務方式,但必須將人員身份證、服務內容、結算方式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做為結算依據。

          5、特殊崗位法律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員必須提供相關人員的證件原件及掃描件,無相關證件的不得雇用。

          第5條外包發起的具體流程

          1、軟件外包:軟件部門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合理安排人員,當現有內部人員無法滿足項目開發需求時,提前一個月提交由總經理簽批的《項目外包申請單》至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情況選擇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薦至軟件部門。軟件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名單,與人力資源共同組織對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談、考察,并共同確認最終的合作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2、集成項目外包:系統集成項目在項目立項時應根據項目類型預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項目經理需將預計的外包費用一同在項目費用預算表中列出報總經理或主管經理審批。系統集成項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統集成部推薦,與人力資源部協商確定。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3、其他臨時必外包:臨時性(15天內)外包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需經部門主管同意且報相關信息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執行。時間超過15天,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審批后方可執行。

          4、保密項目的外包:業務外包內容涉及保密事項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外包,并且根據保密的具體要求,由人力資源部與外包公司或個人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

          第6條費用結算

          1、以工量為結算單位的,依據項目進度及相關協議支付外包費用。

          2、以出勤天數為結算單位的,在支付外包費用時,業務外包部門需提供外包人員出勤情況表作為結算的依據。

          3、為真實反應相關費用成本,與法人單位及施工隊合作的業務,合作方必須為公司開具正式發票。臨時的個人外包業務,確因個人無條件開具票據的,相關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與財務部門溝通解決方法,財務部門同意執行的方可辦理支付,未與財務部門溝通直接辦理支付的,財務部門有權予以拒絕。

          4、所有的外包費用,均需由業務外包部門填寫相關付款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負責人審批后,憑相關要求單據由財務部統一進行結算。臨時雇工,需由項目經理現場現金結算的,需作好相關簽收手續,簽收單需由雇員本人填寫,列明結算內容及實際金額。無相關簽收單據的,財務部門有權拒予確認該筆費用。

          5、外包的相關費用,計入相關部門、項目費用成本中。

          第7條日常管理

          1、外包項目人員由該項目對應的公司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2、業務外包部門或項目經理應做好外包人員出勤情況的登記;

          3、業務外包部門需在第一時間對外包人員宣講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員嚴格執行。

          4、業務外包部門對外包業務的質量、進度負第一責任,應實時對外包人員的服務質量進行要求、監督,發現外包單位或個人的工作不能較好或無法滿足公司相關要求時,及時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關人員仍不能滿足要求的,應向外包公司、施工隊或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更換人員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證項目按時、按質完成。

          第8條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報公司管理會議討論后由總經理簽批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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