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的制度(通用20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差旅的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差旅的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適應當前的物價水平,根據省財政廳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重新修訂公出人員差旅費標準:
一、公出人員交通費
1、公司各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長途汽車憑據報銷。
2、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批準。
3、乘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凌晨七點之間,在火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坐超過十二小時,可購買同席臥鋪票。符合本規定而不買臥鋪票,可依據實際乘坐火車票價按以下比例發給個人補貼;直快的按票價60;特快以及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分別按其硬坐席位票價的30發給個人,另外加收的空調費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
二、公出人員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算包干限額,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員往返旅程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補助15元。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等包干標準:
人員
地區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
副科長以上人員、高級職稱人員
其他人員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實報實銷
150
100
省會城市
實報實銷
120
80
其他地區
實報實銷
100
60
1、自帶交通工具的從其包干費中每人每天扣減交通費20元。
2、在本市區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補助10元(含交通費),其他城市當日往返補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術服務人員,食宿由公司負責解決,補助費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員工陪同部門經理外出的,隨部門經理的標準報銷。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費包干標準的,需總經理事先批準方可實報實銷。
6、旅途期間,在非工作地不許滯留。
7、財務嚴格按照公出人員申請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車線路予以審核報銷。如中途有變化的需事先請示領導批準,否則發生費用自理。
三、報銷票據:公出人員報銷票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票據報銷規定,否則不予報銷,各種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四、報銷時間:公出人員回來后一周之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的,適情節給予50元以上的處罰。
五、本規定自8月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均按本規定執行。
差旅的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規范差旅費管理,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參照中央、省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
第三條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第五條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時間。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廉政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第二章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ㄒ唬┏霾钊藛T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交通工具
級別火車輪船
。ú话糜未╋w機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正副廳級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高等學校教授,科研單位研究員,醫療衛生單位主任醫師,文化藝術單位藝術一級人員;職務工資在五級(含五級)以上的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副教授,副研究員,副主任醫師,藝術二級人員,以及相當以上技術職務人員;縣處級。
軟席
。ㄜ涀④浥P)二等艙普通艙
。ń洕摚⿷{據報銷
其余人員硬席
。ㄓ沧、硬臥)
三等艙普通艙
。ń洕摚
憑據報銷
(二)出差人員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乘坐飛機。
。ㄈ┱睆d級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二等艙。
第七條乘坐火車,連續乘車6小時以上(含6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符合乘坐火車臥席條件的人員改乘座席的,按照硬座票價的80%計發補助費。軟臥改乘硬臥,不再給予補助。
第八條為降低單位派車出差成本、節約開支,鼓勵更多機關工作人員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車)出差,對符合派車出差的人員,改乘公共交通工具到省內其他市州(含成都)和本市各縣區出差的,按所乘公共交通工具票面價格的80%給予補助。
第九條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1份),憑據報銷。出差人員前往專線客車車站的交通費用,在公雜費定額包干范圍之內。
第三章住宿費
第十條市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準憑據報銷。
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住宿標準:副廳級及以上人員住單間,縣處級及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h處級及以下出差人員為單數,或異性人員出差的,可以單人住宿一個標準間,單位財務部門應根據出差的人數和性別的實際情況,予以報銷。
第十一條因特殊情況未到定點飯店住宿的,或出差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住宿費在限額內憑據報銷。廳級每人每天400元,縣處級每人每天300元,縣處級以下人員每人每天200元。
第十二條市級各單位及出差人員可登錄http//www.hotel.gov.cn網址查詢全國各地定點飯店名單及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暫不實行定點住宿。其住宿及住宿標準比照第十、十一條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伙食補助費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本市范圍以外地區每人每天50元,在本市各縣區內每人每天30元。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在包干標準以內憑據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接待費開支。
第五章公雜費
第十六條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用于出差地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本市范圍以外地區每人每天40元(其中:交通費20元,通訊費20元),在本市內各縣區(不含市城區)每人每天20元(其中:交通費10元,通訊費10元)。
第十七條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不補助交通費。
第六章參加會議等的差旅費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主持召開會議單位按會議費開支規定統一開支,不再報銷差旅費。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小型調查研究會等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十九條到基層單位實習、工作鍛煉(含下派任職)、支援工作以及參加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只發給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補助10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到省級部門上掛工作,在途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上掛單位工作期間發給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20元,公雜費減半,不報銷住宿費。
經單位領導批準,到市外參加各種業務培訓、集中學習,連續學習20天(含20天)以上的,在途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學習期間發給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20元,公雜費減半,住宿費憑據報銷。連續學習20天以內的,按照差旅費管理開支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到本市城區內(具體范圍指東至大石、西至袁家壩、南至界牌、北至工農)的其他單位聯系工作,不論時間長短,一律不發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七章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二十條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差旅費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按每人每公里1元憑據報銷,超過部份自理。
以上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一條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按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后遷移時的差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準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差旅費,均回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二條職工搬遷家屬路費,按照有關規定,并經組織批準,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報銷差旅費。
第二十三條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調入單位后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份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的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長途連續乘坐火車的,必須全程不買臥鋪票,才能按全程硬座票價的80%發給補助費。
在職因公傷殘人員出差乘坐火車,符合乘坐臥鋪條件,而未買臥鋪票,按規定已享受火車票價格優待的,仍按硬座整票票價的80%計發補助費。
第二十七條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并報市財政局備案。
第二十八條市級各黨派、各人民團體單位的出差人員,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執行當地的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廣元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元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的通知》(廣財行〔1996〕231號)以及其他相關補助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廣元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差旅的制度 篇3
(1)由出差人填寫《借款單》,寫清出差事由、目的地、人數、預計天數等內容,經部門主管審核,報總經理簽字認可后,方可到財務部領款。
。2)出差交通方式包括:一般出差人員為長途汽車、火車硬臥費用實報實銷;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或火車軟臥的,需提前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3)借口額度一般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之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借款金額在20xx—3000元這間。
(4)差旅費用標準,出差地點區分為一類區、二類區、三類區三種。
一類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廈門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2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二類城市:除A類城市以外的各省市及自治區省會以及天津、重慶等其他直轄市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8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等)。
三類城市:A、B類地區以外的其他城市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因參加會議出差者,按通知書上規定包括食宿的`公司不再報銷出差補助,只負擔交通費實報實銷。業務人員出差的交際應酬費用由業務員自己解決,公司不再負擔。出差費用超出標準的需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否則超標部分(以總額計)不予報銷,由報銷人自理。出差歸來報銷時,應提供費用清單否則不予報銷。
。5)出差住宿由對方安排解決的,公司不予再報銷及補貼。
。6)統計補助日期,出發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一天計;出發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一天計。
(7)出差人員在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并同時告知住宿賓館電話和房間號;出差期間,應每日向部門經理電話匯報一次。
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加班費。下屬與上級領導一起出差的,下屬要扣除出差補助。
。8)出差歸來后5個工作日內應向部門經理提交出差相應的任務工作報告和文件,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將出差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仔細填列清楚,由財務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再到財務部報銷,沖減以前借款,多退少補。
差旅的制度 篇4
1、總則
為規范公司出差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請、登記及報銷時限
2.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出差申請表必須詳細填寫出差任務、出差地點,公司特別委派的出差及參觀學習還應填寫出差所要達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業務需要安排,由分管領導核定。
2.1.3出差人員憑核準的出差申請表向財務部借支相應數額的備用金,按審批流程簽批后支取。
2.1.4員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應到綜合部辦理登記。
2.1.5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本市業務)及5個工作日內(市外業務)限時報銷。凡超過報銷時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罰息并由經辦人寫出書面說明,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署意見后給予報銷。
2.2出差審批權限
2.2.1一般員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派遣長期駐外人員應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2部門經理助理以上人員出差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3銷售人員異地出差,應電話向銷售經理申請,并由經理安排行政人員代辦出差申請和出差審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領導出差可使用公司車輛,其他人員在發生緊急、重要事務時可申請使用本公司車輛。
2.3.2員工出差以乘坐火車、汽車、輪船為主,一般員工不得乘坐飛機,公司領導在事務緊急或路程較遠情況下,經總經理審批后可乘坐飛機。
3.差旅費管理辦法
3.1臨時出差
3.1.1出差紀律
3.1.1.1臨時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長豐、肥東、肥西,且當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視為臨時出差。
3.1.1.2員工出差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
3.1.1.3出差路線的選擇以最佳路線為準,如出差人員繞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個人承擔。
3.1.1.4出差途中,出差人員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應電話申請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報銷差旅費外,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1.2差旅費補助
3.1.2.1員工出差,除車、船、飛機等交通費外,住宿費、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和其它雜費實行包干制,補助標準詳見表二《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
3.1.2.2上述3.1.2.1條款中市內交通費指出差地市內交通車票費,在第3條款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市內交通費含義相同。
3.1.3差旅費報銷的有效憑證
3.1.3.1乘坐火車、汽車、輪船應出具鐵路局、汽車公司、輪船公司印制的車船發票。
3.1.3.2住宿應有賓館填制的`服務業發票,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3.1.3.3車船及住宿發票要與出差時間、出差地點相吻合。
3.1.3.4車船及住宿發票丟失,應由個人寫出書面說明,經部門領導或同行人證明后方可報銷,否則個人負擔丟失部分的費用。
3.1.4住宿費包干管理
3.1.4.1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實際住宿天數發放補助,補助標準見《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并在車上過夜,乘坐火車硬座按以下標準發放補貼:特快補助10元/夜,直快補助20元/夜,慢車補助30元/夜;乘坐硬臥按乘坐硬坐的60%發放;乘坐汽車按照慢車補助30元/夜的標準發放。銷售人員不執行此項規定。
3.1.4.2住親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決住宿的,按住宿標準的60%發放。
3.1.4.3出差參觀、學習、考察,由主辦單位或受訪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費用可據實報銷,如不收取費用則不再補助、報銷住宿費。
3.1.5誤餐費包干管理
3.1.5.1員工出差誤餐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5.2員工如已享受出差誤餐費,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誤餐費(按出差天數扣除)。
3.1.5.3員工出差期間繞道回家不計發誤餐費(繞道時間超過1天以上的,耽擱時間按事假處理,期間內的所有費用在報銷時扣除)。
3.1.5.4外出學習、培訓,誤餐費按50%執行。
3.1.5.5出差期間如因業務原因需要招待業務單位,須事先電話請示有關領導;毓竞笤傺a辦審批手續,同時按每百元業務招待費扣減個人誤餐補助10元。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3.1.6市內交通費及其他雜費包干管理
3.1.6.1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6.2自帶公司車輛出差,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3員工出差繞道回家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4外出參觀、學習按標準的50%執行。
3.1.7其他規定
3.1.7.1公司領導一人單獨出差,住宿費可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提高50%。
3.1.7.2一般員工與公司領導隨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領導標準享受補助。
3.1.7.3一般員工出差如住宿費實報實銷,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對應標準的50%執行。
3.1.7.4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單位人員出差,經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準后可據實報銷,但陪同人員不再享受各種補助。
本規定由綜合部制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執行。修正時亦同。
差旅的制度 篇5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圓滿完成工作,并貫徹高效、勤儉節約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在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車(機)票、交通費、住宿費、途中應酬費和伙食補助等相關費用。
三、管理原則
差旅費一律納入各部門預算管理,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工作計劃分別就本部門的差旅費編制標準預算。
四、審批權限及支出標準
1、審批權限:出差借款與報銷審批權限按公司制度規定的借款/報銷審批權限執行(見《審批權限表》)。
2、乘車標準:
行政級別交通工具
飛機火車輪船長途汽車
副總裁以上級別(含)商務艙/經濟艙軟臥頭等艙據實報銷
部門總監經濟艙軟硬臥、硬座二等艙據實報銷
其它人員特批硬臥、硬座三等艙據實報銷
備注:表中所述特批系指由其主管上級(即直接審批領導)批準。
3、住宿標準:
a、員工出差地區有公司簽約酒店的,應通過行政部在簽約酒店預定住房,如無簽約酒店的地區,需經行政部協調辦理酒店住宿。
b、部門總監以下級員工原則上需選擇連鎖商務型酒店入住,如:如家快捷酒店。
c、同性兩人或兩人以上出差前往同一地點辦事的,應安排一同住宿,兩人住宿費按一人標準報銷。
4、交通費標準:(另行通知)
5、伙食補助標準:(另行通知)
五、具體規定
1、出差期間的招待費規定
a、出差期間的招待費包括工作用餐、招待客戶支出、為客戶購買禮品或招待客戶娛樂。
b、若出差人員外出用餐、招待客戶用餐或招待客戶娛樂應扣減當日補助。
c、出差期間為客戶購買禮品超過300元應附購買禮品的小票。
2、帶車出差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規定
a、自帶車出差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一律不得報銷市內交通費。
b、自帶車包括外租車輛、私人車輛、公司公用車輛。
c、外租車輛出差的需提供租車合同方能報銷;因業務需要架私人車輛出差的由直接領導審批可據實報銷;帶公司公用車輛出差的需附行政部的派車單復印件據實報銷。
3、員工到外地培訓、到公司所屬分公司出差的規定
a、員工到外地參加公司規定的培訓,若公司與培訓單位簽訂食宿協議,由公司或培訓單位負責食宿支出的,員工不享受伙食補助;若員工自理伙食費支出,則按公司標準發給伙食補助。
b、員工到公司所屬公司出差,當地提供用餐條件的,免除伙食補助。
六、報銷規定
1、報銷人員應在出差回來的'當月持整理好的單據就此次出差發生的相關費用到財務部進行報銷,同時沖減出差發生的借款,報銷時間同員工日常費用報銷時間,如在規定的報銷期間內沒有報銷應提出說明,否則財務部有權對此次出差發生的借款在該員工當月的工資中扣回。
2、申請伙食補助的規定
出差人員申請伙食補助,應是一個完整出差行程,如出差行程為旅程:北京--上海--廣州,返程:廣州--北京,如報銷人員不能提供一個完整行程的原始單據,空缺行程所對應的伙食補貼應經部門主管副總裁或總經理特批方可發放,否則不予發放。
3、報銷憑證的要求
a、原始憑證的要求:報銷人員應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往返的車票(機票)應與出差期間相對應。出差期間的其他票據都應在出差時間段之內。例如從北京到上海出差,出差時間從20xx年12月3日到20xx年12月10日結束,這次出差所報銷的票據不能超出開始和結束時間。否則財務部有權拒收。
b、憑證提交的要求:各項費用的原始單據應按照類別的不同分別進行粘貼,粘貼時請按照從左到右的順序粘貼。例如從北京到上海出差,分別發生機票、交通費、住宿費、業務招待費等,應按照機票和交通費為一類、住宿為一類、業務招待費為一類,分別粘貼在不同的a4紙上。
c、對于出差期間給予的差旅費補助,需要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方可進行報銷(提供發票不限出差當地的發票,可以提供本地的發票)。
七、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原公司有關差旅費的管理規定廢止。
差旅的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適應當前的物價水平,根據省財政廳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重新修訂公出人員差旅費標準:
一、公出人員交通費
1、公司各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長途汽車憑據報銷。
2、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批準。
3、乘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凌晨七點之間,在火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坐超過十二小時,可購買同席臥鋪票。符合本規定而不買臥鋪票,可依據實際乘坐火車票價按以下比例發給個人補貼;直快的按票價60%;特快以及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分別按其硬坐席位票價的30%發給個人,另外加收的空調費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
二、公出人員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算包干限額,超出部分自理。
公出人員往返旅程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補助15元。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等包干標準:
人員: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
副科長以上人員、高級職稱人員
其他人員
地區: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實報實銷150 100
省會城市:
實報實銷120 80
其他地區:
實報實銷100 60
1、自帶交通工具的從其包干費中每人每天扣減交通費20元。
2、在本市區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補助10元(含交通費),其他城市當日往返補助15元。
3、歡迎您訪問 公司外派的技術服務人員,食宿由公司負責解決,補助費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員工陪同部門經理外出的,隨部門經理的標準報銷。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費包干標準的,需總經理事先批準方可實報實銷。
6、旅途期間,在非工作地不許滯留。
7、財務嚴格按照公出人員申請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車線路予以審核報銷。如中途有變化的需事先請示領導批準,否則發生費用自理。
三、報銷票據:公出人員報銷票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票據報銷規定,否則不予報銷,各種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四、報銷時間:公出人員回來后一周之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的,適情節給予50元以上的處罰。
五、本規定自8月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均按本規定執行。
差旅的制度 篇7
為了更好地調動業務人員的極積性.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在外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根據目前運行中存在的實際情況.特作部份適當調整,修定本辦法.從頻布之日起生效.原規定同時廢止
一、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
1、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差旅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開支范圍:包括出差地點的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用、伙食費用、電話費用及其他零星費用開支.實行包干制
3、執行標準:
(1)十堰市內及城區以及周邊五縣一市銷售出差補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2)十堰市區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3)上海、廣東、北京地區銷售補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4)公司報銷異地往返火車票、長途客車票,并以車票時間計算實際出差補助天數。
(5)招待客戶招待費用5個人以上不能超過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過300元。特殊客戶需報董事長事前批準方可超標.不能先斬后奏
二、辦理程序及報銷辦法
1、省內(不含十堰城區)、省外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差旅費(備用金)借款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預計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主管審核簽字,及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差旅費借款。
2、財務審核人員根據簽有領導審批意見的差旅費報銷單,附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報銷差旅費。
3、凡與原出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4、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每超過一天考核一天補助,一星期以上,不予報銷,后果自負。
5、出差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的責任。
6、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繞行期間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規定
1、十堰市內經營、或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業務招待費,應事先經部長同意,并由公司領導簽署核準金額意見,方可執行。財務部依據報銷程序(原始單據注明:單位名稱及準確的日期、金額)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票、住宿、招待費等費用票據作為核銷費用的依據。
3、隨公司領導一同出差人員費用由公司領導統一到財務核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實行包干辦法。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標準予以補助。
5、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最高限額20xx元/次。
6、售后服務出差補助比照上述標準同級執行(發生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用應計入銷售計價當中)。
四、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差旅的制度 篇8
為加強差旅費用管理,在保證出差人員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著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原則,結合VN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交通費等級標準和住宿費及出差補助標準
出差人員交通費實行按乘坐標準憑據報銷;住宿費實行限額內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锸逞a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的辦法,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計發;通訊費憑據按實報銷。
二、交通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必須嚴格按附表1相關規定執行,實行憑據按實報銷的辦法。因超過乘坐標準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2、乘坐火車,連續乘車時間超過4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3、員工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審批人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4、員工長途出差,原則上不得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審批人批準后,方可報銷。長途汽車票盡量用電腦打印的汽車票,少用定額汽車票。
5、出差人員自行降低乘坐標準的,其差價不獎勵給個人。
6、交通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并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三、市內交通費包干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人每天發10元包干使用,不再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
2、外地出差期間,若遇特殊緊急情況,并經審批人批準后可乘坐出租車。凡發生出租車費用時不再實行市內交通費包干辦法,憑據報銷。
3、出差到本市各縣區鎮鄉的交通費不實行包干,憑據報銷;原則上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4、自帶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報銷市內交通費,也不實行包干辦法。
四、住宿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附表1所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出差期間無住宿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2、同一次出差期間同類地區(住宿費標準相同的地區)可以平均計算日住宿費。
3、出差到公司設有辦事處的目的地不再報銷住宿費用(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外出開會,由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據報銷住宿費。
5、隨住宿發票收取的取暖費、空調費、治安費、城市建設費、教育附加費、人身保險費等住宿費以外的費用,與住宿費一并計算。
6、員工出差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7、住宿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并經審批人簽批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五、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
1、按表1所規定的定額標準,以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計發員工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不再報銷相關的費用。
2、員工出差過程中由公司負責吃住的,不再報銷伙食補助費。
3、在出差期間,若有參與宴請客戶的,則根據實際情況不再給予或減半給予伙食補助。
六、項目建設期間的生活補助費
在VN項目建設期間,公司可租用民房作為臨時生活辦公用房,在此期間,可給予相關項目管理人員一定額度的生活補助費,具體額度結合當地生活水平并參照出差人員伙食補助標準確定,并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七、出差審批和差旅費報銷審批流程
1、員工出差由總經理審批,相關差旅費報銷的簽批手續按《VN項目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中的審批流程和核銷流程條款執行。
2、因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3、員工出差返回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志”,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無“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志”的財務不予報銷。
八、差旅費管理
(一)加強對備用金和預借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內容填寫齊全,完整的經審批人簽批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原則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核銷。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間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的萬分之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占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二)加強差旅費核銷管理。
1、員工出差返回后于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可從借款人的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2、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符合開支標準的支出以及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不予報銷,并有權對原始單據涉及的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進行直接查詢,如發現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三)加強原始憑證的.審核。
1、原始憑證應具備的內容:
(1)、憑證名稱;
(2)、填制憑證的日期;
(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
(4)、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
(5)、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
(6)、經濟業務的內容;
(7)、數量、單價和金額;
(8)、各種的發票、收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2、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后,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并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簽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并在憑證上簽章。
(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并有付款的依據。
(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5)、凡憑證內容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內容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九、差旅費的核算
差旅費在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的三級科目差旅費中列支。
十、報告與監督檢查
差旅費的報告與監督制度按《VN項目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其他
1、本辦法經總經理批準,上報董事會備案后,于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2、本辦法解釋權屬VN項目籌建部。
差旅的制度 篇9
目的
為了公司員工出差管理有序,嚴格控制費用開支,根據國家財政部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出差范圍
1、市內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差旅申請
員工出差須事先填寫“差旅申請表”,并到有關部門辦理出差借款等手續。
出差借款金額:出差人員必須提交出差事由及經費使用申請報告,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原則上每人每日不超過本人出差補助標準的總計。返回后三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報銷手續,并結清余款。未按時報銷者,財務可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員工當日出差時由部門經理核準。
2、長途出差:4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4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
補助標準
一、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另計。
二、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外,應電話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三、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不得虛報。如有虛報除將其虛報款項追回外,并視其情節輕重,酌予懲處。
四、市區內差旅費按以下標準包干使用(詳見人力資源部相關規定),在發放工資時一并發給,不再另行報銷:
五、遠途出差差旅支付。
1、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費補助標準(單位:元/天)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2、遠途出差需搭乘飛機的,需報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公司行政部統一購買機票。
乘坐汽車、輪船的按實際長途出差需搭乘長途汽車的'以實際票面價報銷,火車以硬座、硬臥價報銷,輪船按三等艙報銷。
差旅的制度 篇10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規范差旅費報銷程序和標準,提高工作效率,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2、本制度規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公,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二、出差審批
1、出差人員應填寫《出差審批單》,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出差超過核準天數時,應請示批準人核準,否則超期部分不予補貼。臨時出差不能及時填寫《出差審批單》時,可在費用報銷單粘貼單上注明“臨時出差”。
2、出差審批權限:
。╝)
分管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
。╞)
部門負責人出差由分管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
其他員工出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準,分管經理審批。
三、差旅費支出內容及標準
。ㄒ唬┎盥觅M報銷內容: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的差旅費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通訊費等。
。ǘ┩党霾畹攸c交通費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員工往返出差地點一般乘坐火車、汽車、動車,需乘坐飛機時,應在出差審批表中注明,經批準后方可乘坐。未經批準,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在途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坐8小時以上的,應乘臥鋪。
3、出差人在當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車費用據實報銷,乘坐出租車時需在票據背面注明起止地點和情況說明,核實后予以報銷。
(三)住宿及補貼標準
1、出差天數。出差天數以往返車、船票或飛機票時間為準,所乘交通工具晚點時,以實際出發或往返時間為準。出差天數以中午12:00為界限,以車、船票的時間為準。出發時間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數為一天,反之為半天。出差返回時間在22:00前的(以票面時間為準),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時間超過22:00而未超過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費:住宿費參照地區標準給予報銷,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以車、船票時間為準。
3、出差補貼:餐費及住宿費160元/天,乘坐交通工具憑票報銷;自己開車憑公里數0.9元/公里。
四、報銷程序
1、報銷人把與差旅費相關的所有票據全部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的`后面,所有票據應整潔、無涂改、粘貼整齊,報銷內容填寫正確。
2、報銷人持《差旅報銷單》和粘貼、計算完整的報銷單據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到財務部由財務人員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復核。
3、持財務人員審核完畢后的有關單據交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報銷人全部審核完畢后到出納人員進行報銷。
差旅的制度 篇11
一、出差管理辦法
第一章國內部分
第一條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以下標準發給出差旅費。
(1)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2)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務必須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出差旅費。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1)主管及以上級:每日120元。
(2)一般級:每日100元。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1)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2)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3)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4)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5)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后,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后,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后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后,出納人員才能憑以報支。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市內及短程(一日內)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1)下午1時以后銷差者準報午餐。
(2)下午8時以后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3)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第九條奉令調遣的人員,可以比照以上有關條文報支交通費、膳食費(1天)及行李運費。
第十條調遣人員若在公司用膳,則不得報支誤餐費。
第十一條調遣人員若超過1天以上但不能視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補貼。
第二章國外部分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金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1)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2)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3)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八折支給。
第十三條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本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五條如因公務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的,可以呈請總經理核發特別津貼。
第十六條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辦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下級職員與上級職員一起出差時,下級職員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十八條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九條膳、宿、雜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二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二、員工出差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2)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差旅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
(1)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六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2)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薪。
第五條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系,請示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六條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信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出差費用的報銷。
(1)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2)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3)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4)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三、員工出國管理辦法
第一條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準出國者,悉依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因公奉派出國人員,于出國前需先立承諾書(如附件一),言明按期歸國并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三年內自動辭職者,愿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除以三年平均數額之差額,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第三條出國人員于返國后,應于兩星期之內書面提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計劃方針。
第四條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金仍準照領,并可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第五條出國人員應照規定期限歸國,并于返國后10日內,持有關憑證向會計部報銷,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準報銷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第六條出國人員在國外的旅行,應予規定的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的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準者,準予報銷。
第七條出國接受技術培訓或受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給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供給的費用較本辦法所訂的費用低時,其差額得由公司補助。
第八條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通過,呈總經理核定公布實施,其修改或補充亦同。
四、員工差旅費支給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依據人事管理規則制訂。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出差旅費支給依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出差分類。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3)國外出差;赴國外出差者。
第二章當日出差
第五條當日出差每延誤正餐時間一小時以上,按延誤餐次支給誤餐費,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貼人員概不支給誤餐費。
第六條當日出差除依前條規定支給誤餐費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費。
第七條當日出差的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第八條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經理以上主管核準者按遠途出差辦理。
第三章遠途出差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務需要遠途出差時,必須事先填報“出差申請書”(格式另定,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部(室中心)經理(主任)或分公司經理核準后方可出差。
第十條遠途出差的員工可在“出差申請書”添附“出差旅費概算表”,向財務單位預借出差旅費。
第十一條未及呈準出差人員,須補辦手續后才能支給出差旅費。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因急病或不可抗力致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經調查確實無誤乃支給出差旅費。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必須于返回后三日內填具“員工出差旅費報告單”,報銷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的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協理以上人員核準者才可乘飛機。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的交通費憑乘車證明以實費計算支給。因乘坐出租汽車、三輪車,無法取得乘車證明者呈請部(室、中心)經理(主任)以上主管核準后實數支給。
第十六條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十七條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晚上9時以后,早上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第十八條出差日自出發日至回公司日計算,但晚上出發或早上回公司者減半支給。
第十九條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第二十條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日數定額支給。
第二十一條出差人員住宿費必須取得住宿費憑證(發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費憑證者減半支給住宿費。
第二十二條與經理以上人員隨行,其住宿費不夠時,可呈經上級人員核準,憑住宿費憑證,支給與上級人員同等住宿費或實費。
第二十三條各分支機構人員因業務需要或受命到總公司述職,比照遠途出差支給住宿費,但支領外勤津貼人員不得支給住宿費。
第四章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辦法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務需要出差國外時,必須填具“出差申請書”,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由董事長核準。
第二十五條國外出差人員憑核準的出差申請書預編出差費概算,于出國前向財務單位預借出差旅費。
第二十六條國外出差人員渡航費,董事長、總經理得按頭等艙位實額支給,其他人員均按二等艙位實額支給。
第二十七條國外出差人員的出差旅費,按下列標準支給。
職級董事長常務董事、監事董事、監事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副經理
正管理師正工程師管理師工程師
正副科長副管理師副工程師
其他人員
金額(美元)8070605040
注:(1)上列金額系赴東南亞、日本的出差旅費標準。赴歐美者,按級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標準每日減支10美元。
第二十八條前條出差旅費包括在出差地的交通費、住宿費、雜費。
第二十九條國外出差去程當日不論何時起程均以一天計算,回程當日不論何時返回均不予計算出差日數。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差旅的制度 篇12
職責分工:
集團財務中心、各財務部負責差旅費備用金、差旅費用的審核、報銷和賬務處理等工作。所有費用報銷必須經過財務部門審核,董事局主席特批除外。
差旅費借支和報銷標準:
1、如需要辦理差旅費借支,出差人員憑審批后的《員工出差單》到財務部辦理借支手續,借支差旅費標準如下:
1.1交通費:往返行程之路費
1.2住宿費:預計行程天數x住宿標準
1.3伙食費:預計行程天數x伙食標準
2、公司因公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報銷標準分為住宿費、交通費和伙食補助三部分,出差完畢,由財務人員按不同的情況、不同的'標準給予核銷,參見差旅費報銷標準。
差旅費用管理規定:
1、員工因公出差發生的差旅費按職務根據差旅費報銷標準據實報銷,超過其待遇標準的,超過部分自理。
2、因公出差人員須按職務等級標準乘坐車、船、飛機,職務以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發文任命為準。特殊須跨級乘坐車、船、飛機的,報副總裁以上領導另行批準。外地公司報各公司一把手批準。
3、報銷時,出差人員必須提供出差期間真實的、有效的發票,不含出租的士票。如因特殊情況需報出租車票,則必須在每張出租車票的背面說明原因并由董事局領導審批。
4、員工因公出差報銷伙食費,必須憑票在標準內據實報銷,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伙食補助按規定每人每天50元。如在出差期間經公司領導批準報銷業務招待費,則不能報銷當期的出差伙食補助。
5、差旅費報銷時,天數以實際住勤天數為準。
6、員工借出差之便就近探親的,須經集團公司副總裁以上領導批準,繞道費用全額自理。
7、境外出差的費用報銷如果超出標準,由集團董事局主席或其授權的領導審批。
8、省內出差如果當天來回,原則上只報銷來回路費。如果出差時間超過一天的,則報銷標準參照一般地區執行。
9、為統一管理,各地的誤餐補助每天不得超出15元,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如有員工飯堂的直接補助到飯堂。
10、因公出差人員須于出差回來十五日內到財務報銷。若有借款且逾期不報銷者,扣發其當月工資。
差旅的制度 篇13
一、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領導簽批,財務部門負責人核準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出差申請單”中情況匯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情況、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并在“出差申請單”任務完成情況欄中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派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1、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對住宿費、市內交通費等實行按出差地區和人員級別分別制定標準(扣除在途時間以每天為標準計算)為:地區:特區直轄市省會城市省轄市縣級市及以下
3、其余人員1085533、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原則上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4、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時間超過12小時,伙食補助費按每餐10元標準補助。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按每餐10元補助,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5、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實列支,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6、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7、出差當日往返可享受全額補助(包括次日晨抵達本市)。
8、出差人員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每天補助5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三、幾點具體規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補助費。
2、(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2)、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伙食費;
。4)、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伙食費。
3、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
4、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5、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部門負責人簽證時要加強對票據的審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簽報。
6、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臥(或軟席)、輪船二等艙、出租車。其余人員可乘火車、輪船三等艙以下艙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臥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總經理或財務總監批準,方可報銷。
7、出差人員乘座直達列車,沒有鋪位區別的,允許乘座軟臥(或軟席)。
8、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司機住宿費以省內40元/天,省外45元/天的標準支付,小車司機按車同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說明情況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天20元給予伙食補助。
9、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10、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帳,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負責人責任。
11、出差時借款,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帳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12、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差旅的制度 篇14
一、凡經幼兒園園務會討論決定,屬于幼兒園指派的教師外出學習所產生的會務費、車旅費等方能納入報銷范圍。
二、經費報銷實報實銷,對于超出學習范圍的教師個人活動所產生的費用由個人自行承擔。
三、教師公派外出學習的學習時間嚴格按照幼兒園規定執行,超出允許的時間范圍而無正當的理由將按照考勤制度扣發當事人相應的結構工資。
四、幼兒園為公派教師外出學習報銷以下項目的經費:會務費、經幼兒園允許購買的資料費、住宿費、餐費、出發點至學習點之間乘坐火車、輪船、公共汽車等交通工具所產生的交通費。教師游玩期間所產生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景點門票費由單位報銷50﹪。
五、乘坐交通工具限制:乘坐火車只報銷硬臥及以下標準的火車票;乘坐輪船只報銷三等艙及以下標準的輪船票,乘坐其它交通工具的費用視情況由園務會研究決定。
六、市區范圍內舉辦的各類研討會、培訓及觀摩活動幼兒園只報銷會務費、資料費、車費,特殊情況所產生的費用由園領導決定是否予以報銷。
七、公派外出學習的教師在經費使用上自覺堅持厲行節約的原則。
八、外派學習的教師須遵守幼兒園的相關規定、園務會的相關規定和各種法律法規的規定,如因違反規定造成的經濟損失幼兒園不予承擔,如外出學習的教師有違法、違紀行為,幼兒園將不予報銷任何費用,同時將根據相關條例給予嚴厲的處罰。
差旅的制度 篇15
各部門:
為保障和鼓勵我校教職工外出學習考察,提高我校職工的業務能力和教學水平,拓寬教職工學習渠道,對于學校公派出去學習、考察、培訓等與學校有關的教職工,將參照以下標準給予報銷費用:
1、往返路費
市內出行可以選擇打車軟件打車或的士出行,以實際消費金額報銷;
湖南省內憑汽車或火車票報銷(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
湖南省外優先考慮火車出行(高鐵按照二等座票價);校級領導因時間關系可以選擇飛機出行(標準為經濟艙),若超出部分則由個人承當。
2、餐費補足
湖南省內為50元/人/天;湖南省外為60元/人/天。
3、出差補助
市內出差不補助;
省內出差補助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補助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內原則上不提供住宿,若是會議有要求則按文件執行;
省內的原則上不超過150元/天,超出部分由個人自己承擔;
省外的原則上不超過180元/天,超出部分有個人自己承擔;經濟發達地區的.則已當地商務快捷酒店的實際價格為標準(參照7天連鎖、速8或同等酒店)。
未盡事宜請提供意見和建議。最終解釋全歸辦公室。
差旅的制度 篇16
為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工作,加強公務費用、差旅費費用報銷管理,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出差、報銷審批制度,嚴格控制標準,本著勤儉節約、保證必需、客觀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則,制定以下若干辦法:
一、所有公務事項、差旅費等相關費用報銷,必須提供所發生費用產生的稅務發票或財政監制票據等正規發票,收據、白條、發票復印件、用其他發票來代替等一律不予報銷。
二、公務事項的費用報銷:公務用品的購買,科室應提前向分管院長匯報,由相應職能科室負責辦理,原則上業務科室不得自行采購公務用品。
三、因公務事項的招待費,應嚴格控制招待標準和參加人員,科室應提前向分管院長匯報。
四、出差人員應嚴格按照要求的時間、路線到達出差地,提前出差、中途停留、途中轉道等原因發生的費用,單位不予報銷。嚴格控制住宿標準:會務通知書明確住宿標準的,按照會務通知標準執行,其他的按照本單位標準執行;由接待單位,會務單位承擔住宿費、伙食費的,不再報銷住宿費和享受伙食補助。
五、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到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憑票報銷;乘坐汽車的汽車票原則上要求車站機打的票據,憑票報銷;采用手撕汽車票的,確認情況屬實的,按票面價格報銷三分之二。出差人員不得租賃車輛出差。出差人員嚴格控制乘坐飛機。
六、外出進修培訓,只報銷一次往返車票,中途返回發生的車票費用,原則上不予報銷,確屬公務原因,須提前向分管院長匯報,并經院長辦公會同意,方可報銷。
七、外出參加學術會議、進修培訓等,出租車票,單位不予報銷。
八、出差人員發生的訂票手續費,火車票訂票費報銷5元/人次。
九、駕駛員只負責填報本人的交通費,其他公務費用由經辦人填報。
十、原則上2周內報銷有關費用,如有特殊情況,最長不超過1個月。
差旅的制度 篇17
參照國家近期差旅費報銷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規定:
一、長途報銷標準:
1、原則上出差的員工須先填寫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地點、時間、出差人員、事由、日程按排及費用預算。申請表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再交總經理簽批,最后交行政辦備檔。若因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出差申請表的,應電話告之行政辦,行政辦進行登記,員工出差回公司后再補填。
2、出差過程中涉及宴請的應事先填寫宴請申請單,出差過程中需要臨時宴請的`須電話請示公司領導,否則公司將不予報銷。交納會務費及乘坐高鐵、軟臥、飛機須事先特別報告,末經事先審批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期間,每天必須以郵件或手機短信的形式將當日工作向公司匯報,出差回公司后整理成出差報告,作為差旅費報銷的依據。
4、員工出差期間的費用標準如下:
a、部門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出差縣市級以下地區,住宿費按10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30元。
b、普通員工出差到縣市級以下地區,按9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地市級以上地區,按80元/夜報銷,餐費補貼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內,出差人員應對出差事務完成情況作出詳細的說明和分析,寫出出差報告,憑出差報告和出差申請表及相關費的原始有效票據(相關的車船、住宿費及其他手續費等),報銷出差費用。超出時間不予以報銷。
二、短途報銷標準:
1、市內不分職級,統一標準執行:公交車費實報實銷,一般市內不報誤餐費,特殊情況市內的士費經總經理書面批準后再報銷。
三、電話費用
公司原則上不報銷手機費用,因公出差的可報銷當月電話費用,實報實銷,須出具發票。
四、本規定自XXXX年2月1日起試行。
差旅的制度 篇18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財務管理,保障教師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學習培訓、外差等工作任務,現對教職工差旅費報銷標準作出如下規定:
一、差旅原則
1、全體教職員工必須服從學校外差工作安排,學校安排后方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學校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報校長批準。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范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目的地為宜城市,交通費按乘坐公共
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費(的士費用)包干10元;鄉鎮內,鄉鎮間交通費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無的士費用;目的地為襄陽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車票價據實報銷,市內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車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線距離打表計程計時票據為準。
3、本校教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復計算。
4、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5、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文件通知,并報校長審批后方可外出。學校只報銷文件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項目不予報銷。
7、到襄陽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文件執行。
8、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為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學校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內報銷,每次填一張差旅單。出差前需預借現金要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后領取。
10、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校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1、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教體局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2、教職工乘坐學校租用車輛進城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宜城市內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5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襄陽市內確因時間原因需提前或推遲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應提前向校長申請。按最高限額每天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國培、省培、襄陽市培訓、大學生頂崗教師培訓以教體局文件為標準。國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學校只報銷培訓人員從學校到集中點的交通費。對于培訓時間超過一月的補助交通費,補助標準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開學報道以及培訓結束回校)。
4、教師因參加教研室組織大比武,大講賽,說課等活動,若是學校集體活動已組織包車就餐等,不報銷單獨個人交通費住宿費。一人單獨參與活動的交通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住宿費參照以上標準執行,制作課件、購買相關材料費用必須事先匯報校長批準后方可執行,無批準者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粘貼好票據及文件通知,由年級負責人簽字證明,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后到財務處報銷。
五.說明:
1、出差均無伙食補助通訊費補助,此制度從討論制定后執行。
2、制定本制度是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開、公平。
3、本校差旅費住宿費只為本校教職工服務。
4、此制度從XXXX年3月1日執行。
差旅的制度 篇19
1、出差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標準
略
2、出差住宿費和交通費實行限額控制、節約獎勵的辦法,特殊情況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能實報實銷;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費實行包干的辦法,個人不得另報餐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在規定標準范圍內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車,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連續乘坐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按第四條標準購臥鋪票。符合此條款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按慢車和直快列車座位票價的60%獎勵給個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車座位票價的50%獎勵(另外加收空調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乘坐新型空調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車的,按其座位票價的30%獎勵個人。
。3)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到省內有班機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車(硬臥和座位)、普通汽車或輪船的,按飛機票價或減去相應的火車、普通汽車或輪船票價的差額,提取30%獎給個人。
。4)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每人每夜另增發一天的伙食補助費。
。5)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改乘火車的,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每滿12小時,加發50元伙食補助。
3、差旅費報銷的其他規定
。1)隨同公司領導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與領導分不開的人員,按特殊情況處理。
。2)出差人員到達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車,憑據按實報銷。
。3)自帶交通工具或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發市內交通費。
。4)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回家探親辦事的,其有關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其繞道和在家期間一律不報銷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
。5)凡不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人員,因公事緊急乘坐飛機的,應事前經有關領導批準,否則超出規定的費用個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電話、電報費均予報銷。
。7)凡屬正副總經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參觀者,其各項開支不受上述規定限制,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補助。
。8)凡被外單位和個人邀請外地考察參觀,或業務跟單的人員,其食宿費已由對方負擔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費或補助費。
。9)出差天數的計算,原則為:當天12時以前出發,12時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計算;當天12時以后出發,12時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計算;
。10)實行差旅費制度后,各部門人員出差,原則上要定任務、定時間、定地點、定人數,實際出差天數超過原計劃天數的費用,需經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室不報銷。
。11)外單位人員為我公司臨時辦事,其費用開支,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實報實銷。
差旅的制度 篇20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 出差申請單 ,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 出差申請單 ,填寫 用款申請單 ,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 出差申請單 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 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 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
三、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差旅的制度】相關文章:
差旅費報銷制度03-22
公司差旅費制度02-19
差旅管理制度11-30
差旅報銷制度(精選6篇)08-06
企業差旅費報銷制度11-10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11-21
差旅費報銷制度最新04-19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03-23
員工差旅管理制度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