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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20 17:55:44 制度 我要投稿

        關于勞務用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勞務用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于勞務用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篇1

          1、勞務工隊伍是城市基礎建設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各單位、各部門領導必須充分注意到他們缺乏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的現狀,應重點加強勞務工隊伍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訓,安全宣傳教育,勞動保護的工作。

          2、勞務工隊伍進場作業前,要對全體成員進行安全綜合交底,要有書面記錄、雙方簽證。同時要建立“三級教育卡”,明確三級教育內容,并要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簽字。

          3、勞務工班組必須定期每周開展一次安全學習交流活動,每天作業前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交底,日常的安全檢查及整改,均要有書面記錄。在此基礎上,要創造條件,幫助其開展創建安全合格班組的.活動。

          4、新建勞務工或轉崗勞務工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5、不得隨意安排勞務工加班加點而導致過度勞累,不可放任勞務工違章作業,冒險蠻干。勞動中應有必要的個人勞動防用品和享受勞動保護待遇,對危險性較大施工作業處要派員進行重點監控。

          6、認真審查勞務工中的電工、焊工、架設工、起重工等人員上崗證件是否有效,嚴禁無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隨便拆裝、修理電器設施設備和機具設備。

          7、勞務工使用的手動工具、移動式電動工具、小型機具、碘鎢燈、電箱、氧氣瓶、乙炔瓶、草包、剩余少量柴、汽油等禁止混存一庫,嚴禁帶入宿舍。此類物品應歸類分別入庫,堆放整齊,由專人負責。

          8、勞務工宿舍要衛生整潔,物品堆放整齊,張貼衛生值日毒、不準亂接亂拉電線,不準使用電熱毯、電熱杯、電爐、電熨斗或帶有明火的取熱電器等。

          9、勞務工食堂須有衛生許可證,人員必須按規定體檢并有健康證,食堂要有衛生清潔值日制度,有排水系統、排氣裝置,要有滅蠅措施。食堂的生熟菜查、砧板刀具以及生熟食品均要嚴格分開,防止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篇2

          勞務工是酒店用工調配的輔助形式,應予嚴格控制,計入酒店編制控制數內,實行計劃用工。

          1、勞務工的來源和條件

          (1)外單位富余人員、失業人員及其他人員。

          (2)勞務工須年滿16周歲,男性不超過50周歲,女性不超過45周歲;

          勞務工必須具有酒店所在地城鎮戶口,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崗位標準。

          2、勞務工人員錄用程序和手續。

          (1)用工部門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根據工作需要和編制,統一安排擇優錄用,各部門不得擅自招用。

          (2)經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面試及體檢、政審合格,并經短期培訓合格后上崗。

          (3)廚師、管理崗位勞務工,一般應具有高級技術等級廚師及部門級以上管理人員經歷和資格。聘用前由人力資源部和有關部門審核,然后報總經理批準。

          (4)勞務工由人力資源部辦理入店手續。辦理手續時應驗證身份證、體檢報告及其他有關證件。酒店與其簽訂勞務協議,初簽協議期限3-6個月,期滿即行終止。如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3、勞務工的待遇和管理。

          (1)人力資源部依據酒店規定負責勞務工的調配、跟蹤考查、獎罰和解除勞務協議及辭退。

          (2)勞務工在酒店工作期間,必須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工作,如有違反,給予解除勞務費協議或辭退處理。

          (3)勞務工的.工資一般實行日工資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應根據具體崗位和情況確定);從事技術、管理崗位的勞務工,視情況適當增加待遇。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篇3

          1.總則

          為了加強對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選擇的勞務、工程分承包方能滿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確保整個工程質量和進度,特制定本制度。

          1. 范圍

          適用于公司(含外地項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勞務和工程分包項目。

          2. 職責

          (1)公司負責勞務、工程分包的招、投標及組織項目部、工程部、質安部調查、評審、推薦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經營部負責勞務、工程分包合同的編制和解釋工作。

          (3)審計科負責勞務、工程分包報價書的編制和勞務、工程分包結算的審計工作。

          (4)工程部、質安部負責勞務工程技術、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考評、推薦合格分承包方及開標工作。

          (5)財務部負責勞務、工程結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參與開標工作。

          (6)項目部負責提供工程分包招標計劃及對簽約的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現場施工進行綜合管理,并參與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評、推薦工作。

          4.工作程序

          (1)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在各工程項目合同簽訂(或項目部組建)后三日內,公司派員(或與項目人員)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當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項目的各相應勞務班組、人員傳遞工程所需的勞務班組信息,以廣泛收集當地勞務班組的.相關信息資料。

          (2)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評價。在收到勞務班組報名后三日內,建材公司組織項目部等有關部門人員,對其進行考察、評價、篩選,查其目前實際施工項目與其簽訂的分包合同及現場施工質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時退場、信譽情況等等,填寫《勞務、工程分包方資格調查表》、《勞務、工程分包方主要業績調查表》,推薦合格分承包方,原則上每一分項工程選擇3~5家合格分承包方,報總經理審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冊》。

          (3)勞務、工程分承包方招標書編制。勞務、工程分承包方招標書由公司匯總編制。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經營部提供,報價書由審計科提供,其他與工程相關的特殊內容由項目公司(項目部)提供。

          (4)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標。在項目公司(項目部)組建后二日內,須填報《xx項目勞務招標計劃表》,經工程部審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冊》進行工程分包招、投標的組織實施:

         、賱趧、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標書內容進行投標。

         、诠臼諛撕蠖諆,即組織工程部等相關部門進行開標,并將開標記錄及推薦中標候選單位的結果,報總經理審批后,由項目分公司(項目部)與中標單位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經總經理簽批后執行。

          (5)如需從《合格分承包放名冊》以外的勞務公司(班組)選擇投標方,項目公司(項目部)應將事先收集到的勞務公司(班組)資料隨《xx項目勞務招標計劃表》一并傳至公司,相關部門將應急評價,確認其是否為合格分承包方。

          (6)不招標項目,由項目部提出不招標申請報告,并由其選擇隊伍,同時俯有關報價資料傳至公司審核,經總經理批簽后執行。

          (7)勞務、工程分承包方的管理和考評。

          ①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實施綜合管理,并定期考評。

         、诟鞴こ谭职椖客瓿珊螅椖坎繉Ω鲃趧、工程分承包方進行評價,評價記錄報公司存檔,作為該合格分承包方年度評審的依據之一。參加管理評審的部門接到通知后,應提供在會上匯報的有關評審資料,并于5日內寫出書面,交質安辦。

         、酃镜认嚓P部門協助項目部對勞務、工程分承包方進行管理,并處理相關問題。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篇4

          1.必須加強對民工、勞務隊、外包工隊的安全管理。對入場的工隊,項目部要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實行目標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2.對入場的人員要執行《施工安全禁令》和《施工用電禁令》,遵守安全生產的規程、規定。

          3.對入場人員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從事工程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履行簽字手續。

          4.對現場的各種專業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從事施工作業。

          5.對入場從事高空作業、危險性大的作業人員要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6.入場的作業隊、勞務隊必須要求堅持開展班前安全活動,班前活動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 班前交底要做到有針對性和及時性,可從“五看”著手;看“天”(天氣)、看“地”(環境)、看“人”(思想情緒)、看“物”(機械設備)、看“對象”(任務)。

          2) 必須要求個人上崗自查,查安全意識,查自身安全風紀,查同接受任務相應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齊全。

          3) 必須開展操作崗位安全設施檢查。每日上崗操作要求每位成員對本崗位的安全設施作例行常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采取必要措施才能工作。

          4) 嚴禁帶有不安全因素上崗,如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不戴好安全帶等。

          5) 反對不做安全檢查就操作。

          7.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隨時監督、檢查、跟蹤到位、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對違章作業要嚴格制止,按公司有關“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獎懲暫行規定”執行。

          8.對勞務隊、民工、外包工安全生產的宣傳要做到經;⒅贫然。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宣傳安全知識,營造安全生產輿論氛圍,增強作業隊、民工、外包工的安全意識,作到時時、處處注意安全;

          9.實行對民工、勞務隊和外包工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針對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每月進行考核評比,獎優罰劣;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凡考核不達標的,要嚴格獎罰制度。

          10.公司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項目部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本企業、項目部安全生產形勢,找準問題,落實對策;對事故的薄弱環節如:施工坍塌、高處墜落、塔吊倒塌、安全用電等實行專項治理,將事故消滅在葫芽壯態中。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強勞務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資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勞務用工在公司定員定編的.前提下,堅持按照“以崗選人,寧缺毋濫”的原則,努力提高整體績效。

          第三條公司鼓勵項目部對一些成建制的活動實行勞務分包,選有資質的單位或由分包人掛靠法人實體簽勞務分包協議。

          第四條辦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勞務用工。

          第二章工程(或期任務)勞務分包

          第五條各單位工程施工要采取勞務或工程等多種合作形式,如瀝青前場攤鋪、瀝青拌和場生產、板梁預制、拌和料運輸、起重班組等。要與有資質的正規單位合作,并簽訂工程勞務分包協議。必須明確其所用人員不和公司或項目部發生或存在勞動關系,是分包單位人員或承包人個人雇傭,承包費用不得以工資表形式出現。

          第三章勞務用工管理

          第六條本制度所指勞務用工指集團內各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用工、勞務承包用工(勞務發票人員)、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條使用程序

          (1)各項目經理部、分子公司需使用勞務工,由項目經理部、分子公司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提交勞務用工申請(包括工作任務、人員數量、性別、年齡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員到崗時間等方面內容)。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并協助辦理用工手續,然后進行統一調配;

         。2)特殊情況下,如需緊急使用的勞務工,應由項目經理部、分子公司負責人事先與人力資源部電話聯系商定,并補辦勞務用工申請手續。

          第八條勞務用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歸口審批,各部門必須在公司核定的勞務用工控制指標內申請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標雇用、安排勞務工,公司將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部門勞務用工進行檢查,凡未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的部門,發生勞動糾紛的,公司追究相關人責任,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經理(項目經理)承擔。

          第九條各單位要嚴格執行用工相關規定,不得再出現隨意用工、隱性用工行為,同時將用工情況納入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日常檢查督查范疇。各單位人員進出,必須及時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十條勞務工在本公司工作期內,由用工部門負責其教育和管理,在用工協議規定的服務期限內,如發生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人力資源部及有關部門,協議期滿,用工部門應主動向人力資源部辦理清退手續。

          第十一條對于進入生產場所工作的勞務工,用工部門必須會同主管部門對其進行安全和思想教育,必須指派一名正式員工負責領導其工作,經常檢查、督導和糾正其不規范操作和不安全行為,必要時可宣布停止其工作。

          第四章勞務派遣用工

          第十二條下列工種經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可實行勞務派遣。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篇6

          1.所有分包必須持有合格的施工資質手續。

          2.進場后在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時間內,辦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

          3.所有分包人員必須隨時持有身份證,憑身份證辦理所在項目部統一格式的現場施工人員胸卡,胸卡加蓋項目部公章有效,人員離開工地時,胸卡收回。

          4.分包進場后,三天內將建委備案花名冊、身份證、暫住證、復印件、管理人員名冊及崗位證書復印件報項目部備案。

          5.分包單位必須設置與項目部相應的勞務管理專職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勞務人員管理職責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凡跨省市用工的分包,必須與所用工人簽訂單體合同

          8.所有分包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規定、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人員工作,對本隊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篇7

          l.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的人、誰負責的原則,按照《xx市企業治安責任制》的規定,做好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勞務分包隊伍的治安責任狀的簽訂。

          2.勞務分包隊伍實行三證-冊一卡制度,即;身份證、進京務工證、暫住證、勞務工人花名冊,胸卡。杜絕三證不全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杜絕被公安、司法部門通緝的犯罪分子進入施工現場和跨省私招濫雇使用勞務工人。

          3.進場施工的勞務分包隊伍應建立、健全治安綜合治理和治保會機構組織,做到組織上落實,責任落實,制度落實,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維護施工現場的治安秩序。

          4.勞務工人宿舍實行三定制度,即定房間、定人員、定床位,嚴禁非本施工現場的人員留宿。特殊情況必須報現場保衛部門批準,登記,按照規定時限、住宿。

          5.施工現場不準留宿勞務工人家屬住宿。勞務工人家屬來京務工、經商、探親訪友、治病應租住現場和生活區以外的旅館。

          6.勞務工人宿舍內不得存放大量的私人現金和貴重物品,防止發生盜竊案件。人員離開宿舍應關好門窗、鎖好門、鑰匙專人保管。

          7.勞務工人生活區及宿舍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宿舍有專人負責嚴禁在宿舍進行賭博、酗酒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8.勞務分包隊伍應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地方政府的法規、規章及企業的管理制度。服從施工現場的行政管理,執行企業的各種規章制度。

          9.做好勞務分包隊伍的行政管理,預防煤氣中毒事故,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預防發生食物中毒,嚴格執行安全規定杜絕工傷死亡事故。

          10.發揚團結友愛,互助合作,相互支援的協作精神,杜絕爭搶材料、工具、場地問題的發生。

          1l.嚴禁在施工現場內亂寫亂畫,抓好文明施工管理。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范性和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人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員工和勞務公司三方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xx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勞務派遣人員是指與公司訂勞動合同被派往用工單位工作的勞動者,上述被派遣的勞動者特指用工單位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依據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第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應如實向公司提供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婚姻證明、子女證明、近期體檢報告以及親筆填寫準確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公司。因個人資料失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當事人承擔。

          第四條勞務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訂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規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可靠,服從公司及用工單位的管理,積極完成用工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

          第二章勞動合同及試用期

          第五條由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低于兩年。試用期限按照《勞動合同法》第19條執行。

          第六條經用工單位書面要求,勞務派遣人員與公司勞動合同期滿需要續簽勞動合同時,須經本公司與勞務派遣人員協商確定。

          第七條勞務派遣人員與公司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經濟補償金的支付等依據《勞動合同法》執行。

          第八條勞務派遣人員辭職或被公司解聘,應按規定辦理檔案、辦公、財物、技術資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義務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三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規定

          第九條勞務派遣人員上崗前應學習、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與相關規定。

          第十條派遣期間,公司或用工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勞務人員的技能,可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十一條用工單位根據工作崗位性質,按相關政策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二條勞務派遣人員因工受傷,應按有關規定申報工傷,依法享受相關工傷待遇。

          第十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有權隨時將該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公司,由公司進行二次派遣或為其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利益造成損害的;

          4、勞務派遣人員同時與其他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5、隱瞞個人真實情況,導致公司與用工單位的相關用工信息錯誤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務派遣人員及公司,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公司,由公司為其進行二次派遣或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1、勞務派遣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務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公司培訓或者經用工單位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派遣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三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派遣協議和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組織發生變更或因業務流程再造,依法裁減人員的;

          5、日常工作檢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職責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或無故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的;

          6、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期滿的;

          7、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

          第十五條勞務派遣人員每月工作日按法定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用工單位可根據各崗位工作職責要求適當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時間;勞務派遣人員應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確需加班應經用工單位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勞務派遣人員同意后下達加班通知書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單位應當安排勞務派遣人員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報酬。加班報酬的支付方式與其工資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

          第十七條勞務派遣人員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八條公司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五種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確定和勞務派遣人員工傷事故處理和工傷保險待遇支付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公司直接支付或由用工單位代為支付,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次月的十五日之前,如遇節假日可以順延。

          第六章勞務派遣人員的假期

          第二十條勞務派遣人員的法定假期的休假及待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執行,享有帶薪年休假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休息休假按照國家和用工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二十二條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工作由公司和用工單位實施。第二十三條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內容包括:出勤、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項目。

          第二十四條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執行用工單位的考勤制度,按時到崗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第二十五條勞務派遣人員違反用工單位考勤制度的,用工單位將參照用工單位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以上各項規定如與公司管理規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規定適用公司內全體勞務派遣人員。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規定自20xx年7月開始執行。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各工區應建立健全外部勞務錄用制度。審查外部勞務的歷史狀況、技能證書,堅持擇優錄取、集體討論、公開錄用的原則。

          第二條勞務合同的簽訂一律采用規范的合同文本,合同條款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第三條對勞務人員應等同于內部職工進行安全管理。

          1.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詳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有關規定。

          2.臨時工必須同職工一樣參加工區、隊、班組織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中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區應選派責任心強、懂技術、作風正派的帶工人員對勞務工進行施工管理;勞務工必須聽從帶工人員的指揮、指導。

          4.帶工人員應對勞務工、臨時工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負責。

          5.勞務工、臨時工不準單獨在營業線上道作業。勞務工、臨時工不按要求作業、不聽從指揮、違章蠻干,造成的'事故和經濟損失的,同職工一樣,單位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各工區應及時對勞務工、臨時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與安全檢查。

          7.各工區要保障勞務工、臨時工的合法權益,作好他們的勞動保護工作,確保他們的人身不受傷害。勞務工、臨時工在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要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及時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篇10

          (一)務工人員招工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勞動用工的管理,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勞務的用工主體為項目子公司。勞務公司對接項目子公司,進行勞務分包,勞務公司才能作為用工主體自行招用務工人員及進行勞務作業分包。

          2、務工人員的招用,必須由勞務公司依法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必須明確規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

          3、務工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被錄用之日起十五天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后,務工人員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專業資格證,學歷證,暫住證等復印件(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原件備查),到公司統一備案。

          4、招收范圍:熟練的技術操作工,有中、高級技能職稱的操作工優先錄用,特殊工種人員必須具備行業執業資格證。年齡18~55歲,身體健康。

          5、勞務分包:必須發包給具有建筑勞務承包資質的企業,不得發包給無資質的組織和個人(包工頭)。

          6、合同期限:務工人員固定期限合同最長不超過一年,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的勞動合同,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合同期滿應及時辦理手續,離開公司辦理注銷手續。

          (二)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文明施工,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1、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專業、勞務分包的務工人員由雇傭單位負責管理,但必須遵守總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項目部根據施工現場的人數配置專、(兼)職勞務管理員,負責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登記,建立動態管理臺帳,督促檢查施工現場務工人員勞動合同簽訂落實,負責施工現場考勤表、工資發放表,勞動合同等資料收集整理。

          3、施工現場務工人員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后方可上崗,新招的務工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

          4、務工人員應積極參加項目部組織的民工學習,接受項目部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法制及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訓。

          5、務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及制定的.門衛、宿舍、食堂等制度,嚴禁賭博、尋釁鬧事、打架斗毆,惡意要討工資的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人員酌情予以處理。

          6、施工現場建立管理網絡,逐級落實責任制,做到人員底數清,流動進出清。

          (三)務工人員考勤制度

          為了規范施工現場的管理,加強務工人員的勞動紀律,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1、考勤是發放工資的依據之一,公司必須指定專人負責。

          2、各作業班組務工人員的考勤,由經濟責任人指定或委托班組長負責,務工人員互相監督核對,經責任人審查確認后,原件在次月5日前交項目部財務入賬,復制一份交勞務管理員留存供相關部門備查,

          3、勞務分包項目考勤表由勞務公司負責填報,次月5日前必須報總包企業項目部勞務管理員匯總備查。

          4、務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勞動紀律,工作時間不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勤。請病假、事假需辦理請假手續,未經同意擅自休假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七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十五天的視為自行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5、施工現場的務工人員必須按入場的時間,真實姓名按實考勤,不得弄虛作假,故意偽造考勤表,虛報多報人數冒領工資款,經查實嚴厲處罰。

          (四)勞動糾紛處理制度

          為了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的穩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加強施工現場的務工人員的規范管理,盡可能減少和杜絕勞動糾紛。深入了解務工人員的思想動態,及早發現糾紛的苗頭和不穩定因素,把勞動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

          2、做好勞動糾紛預防工作,建立完善務工人員的管理臺帳,即:施工現場務工人員考勤表、工資發放表、務工人員情況登記表。

          3、在施工現場醒目處位置張掛勞動糾紛投訴電話,告知接人姓名,確保投訴舉報渠道暢通。

          4、對投訴內容受理人員應做好記錄,及時查明情況,迅速做出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5、接到行業管理或相關部門投訴信息后,受理人應及時與當事人取得聯系,查清勞動糾紛原因,做好協調處理工作,處理結果如實的反饋相關單位。

          6、充分發揮企業的調解會作用,盡可能把勞動糾紛做到內部消化解決,努力構建和諧社會氛圍。

          7、盡力遏制無理取鬧,惡意要討行為,堅決打擊勢力手段敲詐行為。

          8、對隨意拖欠或克扣務工人員工資,造成公司聲譽不良影響的人員,公司將給與通報批評并做出相應的處罰。

          (五)務工人員工資發放制度

          為了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務工人員的工資發放,保持社會的穩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為了確保務工人員的工資發放,建立職工工資支付保證制度,按工程合同額的2%比例存入工資保證支付帳戶。

          2、務工人員的工資發放,要根據出勤及完成的工作量情況,由作業班組負責編制工資發放表并報項目部審核。按月支付務工人員的工資,且工資月支付數額不得低于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3、工資發放前三天在施工現場公示工資發放表,經確認雙方無異議后,將工資發放到每個務工人員,務工人員須持有效證明簽名領取,不得代領工資。經務工人員簽名的工資表,除財務入賬外,復制一份備查,并保存二年。

          4、務工人員憑身份證、勞動合同錄用胸卡領取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和未持有有效證件的人員,工資不予發放。

          5、實施勞務作業分包的,由勞務分包企業專(兼)職勞動管理員負責勞務工人員考勤和工資發放表的編制,工資發放表和完成的工作量報公司項目部審核并存檔。經核實后支付約定勞務分包工程款,并督促勞務分包單位及時并按規定要求發放務工人員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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