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信息化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信息化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財務部門的工作效率,減小會計信息化帶來的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財務部所有人員。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財務信息化是指利用計算機信息技術代替人工進行財務信息處理,以及替代部分由人工完成的對會計信息進行分析和判斷的過程。
第四條本制度所指的信息化會計檔案是指存儲在磁性介質或光盤介質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包括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
第二章 財務信息化管理一般規定
第五條財務部的計算機只允許用作企業的會計、財務工作,禁止與財務工作無關的其他活動等。
第六條財務部的計算機專人專用,禁止交叉使用。
第七條企業會計信息的錄入由專人負責,被指派人員保管好自己的.賬號與密碼,嚴防泄露。
第八條會計人員搜集的原始憑證在錄入計算機之前必須經由審核人員審核,審核人員做好審核記錄。
第九條會計人員在計算機上編制記賬憑證時,由審核人員上機審核并做好審核記錄。
第十條會計人員打印出的賬表由財務部負責人負責審核,定期報送主管領導審核。
第十一條財務人員每次使用計算機時必須使用不間斷的電源,防止因斷電導致核心數據丟失。
第十二條財務人員在每次下班前需將系統備份,防止數據丟失。
第十三條財務人員經過授權后定期存儲與保存系統中的會計信息備份。
第十四條未經授權不得對會計軟件進行修改、升級或更換硬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第十五條負責保管信息化會計檔案的人員需定期檢查,做好防火、防塵和防潮工作,防止存儲介質損壞導致會計檔案丟失。
第三章 財務信息化賬務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部應在每年或上年末建立新的會計年度的完整的賬務文件根據現行財務制度,運用當前在用系統的規則正確地設置全部級次的會計科目,會計年度中間可以任意追加新的會計科目,但已制單或記賬的會計科目不得修改或刪除(賬務的修改工作由系統管理員執行)。
第十七條轉換會計年度時,應在新的會計年度開始后的20天內,完成結轉各賬戶的年初手續,并保證數據檢驗平衡正確,年初余額在當年記賬以前可以修改,當年記賬以后如有調整,只能通過填制記賬憑證進行。
第十八條任何登記入賬的經濟業務都必須填制記賬憑證,摘要區規范填入,在機上填制的記賬憑證編號應當連續,編號出現間斷時,應在斷號的第一張憑證上注明間斷的編號,并在打印輸出的該張憑證上注明斷號的原因并簽字蓋章。
第十九條記賬憑證必須經過復核人員簽字后,才能根據其登記賬簿,復核人員必須在屏幕上直接對機器存儲的記賬進行復核簽字,同時要對打印輸出的記賬憑證或代用憑單進行簽字蓋章。同一張記賬憑證,制單和復核不能是同一人。
記賬憑證在記賬以前必須打印輸出(記賬憑證清單),沒有打印輸出的記賬憑證不得登記入賬。
第二十條總賬及現金賬和銀行賬均可采用計算機打印輸出的活頁賬裝訂,出納人員根據審核人員審查并準許報銷的憑證,收入或付出款項,出納人員可以不登記訂本式日記賬,如現金處理收支較多可根據需要自設輔助賬。
單位每天必須將當日發生的現金收支數據輸入計算機并據以計算出庫存日報表,并在表上簽字蓋章。
第二十一條單位根據機器使用和人員分工情況以及工作需要,確定每月的記賬期限,每月至少記賬一次,每月月末以前應將當月所有收支及轉賬業務全部登記入賬。至少每月核對一次總賬,每季度核對一次明細賬。
第二十二條必須將儲存在機器內的賬簿數據打印輸出為書面賬簿,會計賬簿打印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平時可以只打印已滿頁的賬簿數據,但每年年末必須將全部賬簿數據打印輸出。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解釋權、修改權歸屬財務部資產。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財務信息化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財務信息化管理制度11-24
財務信息化論文09-25
信息化管理制度10-13
信息化的管理制度04-23
財務治理信息化與財務內部控制研究04-23
信息化項目管理制度03-09
最新信息化管理制度10-11
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