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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牌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廣告牌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廣告牌管理制度 篇1
1、臨時使用申請、審批與使用
1)本物業的商戶需要安裝廣告招牌時,應及時到管理處提交書面申請并附廣告牌的設置方案,辦理廣告牌的申請手續。
2)客服中心管理人員接到商戶申請后,應及時交部門主管審核,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后,商戶方可按照方案組織實施。
3)商戶制作、安裝廣告牌時,必須使用統一的、合格的材料,以保證廣告牌的制作和安裝質量。
4)商戶廣告牌在使用期間,必須時時保證廣告牌處于完整良好的使用狀態,發現損壞后應及時進行維護,不得拖延,否則,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采取強制措施要求整改。
5)若因廣告牌的制作質量或安裝質量的`問題,給物業管理公司或他人造成損失時,由用戶承擔一切后果。
2、廣告牌懸掛規定
1)所有商戶均無權私自在本物業內過道、外墻壁、天臺和其他場地設立廣告招牌。
2)所有商鋪招牌只能在所租用的商鋪內或門面上懸掛、張貼。
3)任何商戶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懸掛、張貼任何招牌及廣告。
4)占用門前走道或封堵部分通道(不影響消防,經物業管理公司批準)臨時使用的按“公共場所的日常管理”規定收取場地臨時使用費。
5)凡違反以上規定內容者,按照違章裝修進行處理。除令其拆除、撤銷、修補破損、恢復原狀外,并處以1000-2000元人民幣罰款。
廣告牌管理制度 篇2
為規范廣告管理,提高廣告水平,塑造公司良好企業形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稱廣告是指公司通過電視、電臺、報刊、戶外廣告媒體、宣傳品、展會、intel網等媒體發布的企業形象廣告、營銷類廣告。
二、營銷部是企業對外廣告宣傳的執行部門,其職責為:
1、編制公司年度廣告計劃,包括企業形象宣傳與項目的'宣傳。
2、負責公司整體vis手冊的制定和完善。
3、負責策劃宣傳樣本、電視宣傳片、戶外廣告、平面設計、展臺設計等重要宣傳資料。
4、建立與媒體公共關系。
5、負責策劃大型對外宣傳推廣活動。
三、發布廣告必須依照公司vis手冊的統一標準,規范使用標識。
四、廣告費支出應在公司年度廣告預算之內,上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方可使用,廣告費應在預定范圍內支出,如超出限定必須提前報告公司。
五、本規定由營銷部負責解釋。
六、本規定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廣告牌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集團所有廣告宣傳事務由策劃部全權負責管理(含pop、布幅、戶外、報紙、電視廣告);
第二條聯絡廣告業務,原則上必須同三家以上廣告單位洽談,以利掌握合理的價格、時段、區域、質量;
第三條擬訂廣告計劃,相關負責人必須提供兩家廣告單位的報價并報總經理審批;
第四條廣告計劃經審批,負責人需同確定的廣告單位簽訂合同,填審核表一并交財務部審核并附總經理簽字;
第五條廣告合同原件自簽訂之日起,需在三日內交相關合同管理員存檔,同時策劃部必須立即做詳細登記,以備提供核查依據;
第六條廣告驗收人需按合同嚴格確認并須在審核表上簽字;
第七條財務部必須審核完手續齊備的`審核表后支付相應廣告費;
第八條各商場廣告計劃必須先傳真至公司策劃部初審后,由策劃部報總經理審批,并反饋回相關商場,其余手續由商場按程序辦理;
第九條策劃部須對商場廣告作不定期進行檢查,核實廣告具體執行情況。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總經理即時處理。
廣告牌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廣告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省及本市相關廣告法規的管理規定,并報運營管理中心審批。
第二條大型促銷活動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報運營管理中心審批;促銷廣告在促銷結束后應立即撤除。
第三條臨時促銷人員需到公司綜合管理部領取臨時人員工作證。
第四條公司運營管理中心負責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第五條公共位置的廣告
1、未經運營管理中心審批,不準在廣場內包括露天廣場、廣場入口在內的任何公共位置(除商鋪內)派發宣傳品、贈品;不得利用公共區域放置任何自制廣告牌或其他形式廣告物品;不得利用公共區域接受外單位采訪、拍照、錄制;
2、嚴禁在商鋪門口或廣場的'任何位置叫喊拉客;
3、未經運營管理中心同意,不得擅自舉辦任何形式的對外活動,包括邀請名人光臨等。
第六條商鋪內部的廣告:
1、任何宣傳不能誤導消費者,詆毀其他同類商品的內容,不允許任何惡性競爭之針對性宣傳;
2、對于商鋪內部任何圖案文字,運營管理中心保留否決權,如確屬設計制作低劣有礙觀瞻,公司運營管理中心有權更改或拆除;
3、商鋪內的海報、吊旗等宣傳用品需報運營管理中心備案,嚴禁在減價或促銷期間出現跳樓價、出血狂減、傾銷、清倉、轉手賤賣等文字或符號;
4、商鋪內不得自行設置音響設備,廣場內不能擅自使用音響方式進行廣告宣傳,特殊情況需報運營管理中心審批。
第七條廣告位
經運營管理中心同意,可在商鋪內面對公眾的玻璃部分內側設置符合公司規定的宣傳、促銷廣告或本鋪位形象廣告。
廣告牌管理制度 篇5
一、總則
1、為加強廣告制作管理,理順制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于電石一公司。
3、廣告制作范圍
。1)在廣告公司經營范圍內的袖標、胸卡、標簽、桌簽、門牌、條幅、噴漆、噴字、警示牌、標識牌、路燈牌、彩帶、彩旗、海報、流程圖、操作規程、換宣傳欄玻璃、文化牌、白板及各類牌匾。
。2)不在合同范圍內規定的其他廣告制作需要請示綜合部長進行重新議價。
4、責任人職責
(1)經辦人:提供廣告的用途、名稱、材質、數量、規格,負責《申請單》的填寫、傳遞、與廣告公司對接、廣告驗收、發放事宜;
。2)綜合部企管員:提供合同價等基本信息,審核《申請單》內容,比照合同價進行核實,負責《申請單》臺賬匯總及單據留存;
。3)費用承擔部門負責人:把關廣告制作必要性、數量、材質;
(4)公司總經理:整體把關、審核公司廣告制作。
二、廣告制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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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申請經辦人填寫《鄂爾多斯化工事業部制作廣告牌申請單》,將單據上的制作部門、制作日期、廣告名稱、數量、單位、用途、材質、合同價填寫完畢。
2、《申請單》必須按照合同價格填寫,如合同中未進行規定的,需申請人、廣告公司、綜合部三方提前議價并填寫《議價單》;需預付款或廣告金額超過1萬元的需重新簽訂合同。
3、廣告制作部門經辦人持《申請單》至綜合部企管員處審核價格簽字,再由費用承擔部門負責人處審核簽字,持簽過字的'《申請單》報綜合部長、公司總經理審批簽字后,將原件交至綜合部企管員處,由綜合部企管員比照合同價審核,審核無誤后蓋章,并復印留存一份《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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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單》簽字完畢交企管員審核,企管員統一匯總《申請單》原件后交廣告公司,廣告公司依據《申請單》制作廣告。
2、申請經辦人直接對接廣告公司,并自行協調制作內容、質量要求、完成時間等。
3、廣告制作必須由招標廣告公司制作,如因廣告公司無制作條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其他單位制作的,需出具書面請示報綜合部長同意。
(三)廣告驗收與結賬
1、廣告公司按照要求進行廣告制作,申請部門及費用承擔部門對制作完成的廣告做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允許接收。
2、廣告公司在工作完成后需開具廣告《制作明細表》、《材料驗收單》及發票,并于結賬時交企管員核對。
3、企管員需審核《制作明細表》是否符合《申請單》要求、是否重復報銷、價格是否符合合同價等,必要時與其他廣告公司進行比價。
4、企管員對第3條確認無誤后,將廣告公司提供的《申請單》、《制作明細表》、《材料驗收單》交至費用專員處,由費用專員辦理費用報銷;廣告公司及其他人提供給費用專員的單據不予報銷。
5、廣告公司的《制作明細表》需提供廣告制作時間、規格、材質、數量、單價、金額小計、總額、交貨日期等內容并加蓋公章;《材料驗收單》需提供廣告申請制作的時間、材料、規格型號、數量、單價、使用年限。
三、廣告使用及日常維護
1、廣告制作完成后,由申請部門自行聯系廣告公司進行張貼、安裝。
2、申請部門負責廣告的日常維護,發現損壞的,需盡快修理,如因廣告公司質量導致損壞的,要求廣告公司免費修理。
3、如制作回來的廣告未經使用而人為性報廢的,對申請部門負責人、經辦人進行廣告總費用50%的考核。
四、考核辦法
1、未提前填寫《申請單》而私自聯系廣告公司制作廣告的,考核經辦人500元/次,廣告費用不予報銷。
2、廣告不合格的不予接收,凡接收后不能正常使用的,考核驗收人員200元/次,按不合格廣告牌制作費用的50%對驗收人員進行考核。
3、手續、驗收等存在造假現象的,考核經辦人1000元/次。廣告公司造假的,申請與其解除合同關系并在合同款中扣除1萬元。
4、企管員需準確核對廣告制作數量、內容、材質、價格等信息,如因核對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考核企管員200元/次,并承擔經濟損失的50%。
5、企管員要及時匯總廣告申請并更新臺賬,并在每月底公布各部門廣告費用,未更新或公示的,考核企管員100元/次。
6、各部門未與費用承擔部門協商妥當,自行制作廣告的,年底進行廣告費用結算時,由本部門全額承擔廣告制作費用。
廣告牌管理制度 篇6
一、根據國家建設部《地市房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和浙江省臨海市的有關規定,為切實維護大部分住戶的.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二、小區內所有住戶均無權私自在過道、綠化地、外墻壁、屋面、天臺和其他場地設立廣告牌、招牌以及懸掛條幅等。
三、任何住戶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懸掛、張貼任何招牌及廣告、貼紙等。
四、臨時占用樓梯走道、墻面、公共場地做招牌、廣告、條幅的住戶需提前一星期向物業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申請,三天內,物業管理公司將給予書面答復,在不影響消防、治安、安全及小區美觀等前提下予以批準,并交納公共場地占用費。
廣告牌管理制度 篇7
根據國家建設部房屋產權管理規定和東莞市有關規定,為切實維護大部分業主(住戶)的`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一、小區內所有業主(住戶)均無權私自在過道、綠化地、外墻壁、屋面、天臺和其他場地設立廣告牌、招牌以及懸掛條幅等。
二、任何業主(住戶)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懸掛、張貼任何招牌及廣告、貼紙等。
三、臨時占用樓宇走道、墻面、公共場地做招牌、廣告、條幅的業主(住戶),需提前一星期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三天內,管理處將給予書面答復,在不影響消防、治安、安全及小區美觀等前提下予以批準,并按40—200元/日(平方米)交納公共場地占用費。
四、凡違反以上規定內容者,按照違章裝修處理辦法進行處理,管理處將責令拆除、撤銷、修補破損、恢復原狀,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廣告牌管理制度 篇8
根據國家建設部《城市房產毗鄰房屋管理規定》和青島市有關規定,為切實維護大部分住戶的利益,特制定本公約。
一、小區內所有住戶均無權私自在過道、綠化地、外墻壁、屋面、天臺和其他場地設立廣告牌、招牌以及懸掛條幅等。
二、任何住戶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懸掛、張貼任何招牌及廣告、貼紙等。
三、臨時占用樓梯走道、墻面、公共場地做招牌、廣告、條幅的住戶需提前一星期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在三天內物業服務中心將給予書面答復,在不影響消防、治安、安全及小區美觀等前提下予以批準,住戶要繳納公共場地占用費。所交費用用于小區公共部位及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
四、凡違反以上規定者,按照違章裝修處理辦法進行處理,除責令拆除、撤銷、修補破損、恢復原狀外,嚴重者將視情況由物業服務中心轉交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罰。
廣告牌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
提高及推廣公司品牌知名度,以創中國知名品牌為目的,向世界名牌看齊。
二、適用范圍
廣告計劃執行過程中企劃科負責人及科室所有人員。
三、職責與權限:
3.1維護公司整體形象,負責制訂可行性品牌營銷策劃方案。
3.2負責對客戶要求的店堂平面設計,貨架下單制作,并監督貨架質量、交貨期限及發貨。
3.3收集客戶對噴繪、店堂設計及貨架設計等的反饋信息。
3.4整理和收集相關的廣告信息資料。
3.5負責公司所有的平面設計,嚴格執行公司ci手冊,力求形象統一,內外一致。
3.6負責編輯和完善《專賣店管理手冊》
四、工作控制程序;
4.1廣告投入計劃書及品牌推行方案制定后,呈送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核批準后,付諸實施,所需經費及人員的配置應一步到位,以免貽誤良機。
4.2全國專賣店的形象統一管理勢在必行,計劃對典型的專賣店進行整改工作,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后,到指定各專賣店進行全面輔導。
4.3有關專賣店貨架的重新設計方案,經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核后,將對全國專賣店的貨柜進行適度調整。
4.4所有設計方案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后付諸實施。
4.5與各種媒體進行廣泛接觸,如有可行性的品牌推廣方案,經研究探討后,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后付諸實施。
4.6店堂平面設計、貨架的提供,專管負責人收到客戶的店堂平面草圖后,交營銷部負責人確認簽字后,及時填寫《店面設計、貨架制作登記表》,交企劃科確認簽字并及時設計。
企劃科設計完畢后,交專賣店設備管理科負責即日發出門楣標志和字體,及時通知貨架及配件制作商予以制作。
專賣店設備管理科負責監督貨架及配件的質量,貨架制作完畢后,經營銷部負責人審批后及時發貨。
4.7噴畫提供;企劃科收到客戶的《噴繪申請表》確認簽字后,及時填寫《噴繪下單制作表》按噴繪規格權限,如超過公司規定的面積時,上報營銷部負責人及公司領導審批簽字后,即日下單噴繪公司制作,并檢驗噴繪質量,及時寄發客戶。
五、考核依據:
5.1是否嚴格遵守公司所制度的各項規章制度。
5.2是否按廣告計劃順利完成各項任務。
5.3是否對全國專賣店進行統一形象管理。(但前提是公司有無下放權力及配合此項工作)
5.4是否積極推行及維護公司品牌形象。(前提是公司高層領導應配合支持此項工作的正常運作)
5.5是否按要求完成店面設計及下單制作。
5.6是否按控制程序及時下單制作噴繪并發貨。
5.7貨架是否有錯發或遺漏配件等。
5.8是否配合營銷部門進行有關之工作。
5.9是否依據公司所制定的營銷策略按期制定促銷活動。
六、獎懲辦法:
鑒于企劃科不屬于直接與效益掛鉤的部門,很難考評業績的'成效。但其作用是極其重要的,一個公司的形象及品牌知名度也直接影響到公司的效益,為了更有效地發揮工作職能,增強責任心及工作積極性,最大限度地施展才能,使公司品牌知名度穩步提高,制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1、按時完成公司的各項任務;
2、維護及推廣品牌取得了成效(以銷售業績為考評標準,但社會效益及知名度無從考評,有待探討);
3、專賣店形象及管理有明顯改善(但前提是公司要支持本部門順利開展這項工作);
4、專賣店貨架及噴畫在既定時間內發送給客戶;
5、完成各項設計任務;
6、致力于塑造品牌形象;
7、各項計劃得以順利實施后,有明顯成效的。
如果以上各項按既定要求完成的,當月獎金設定為 元至 元(以個人為單位計)。
如基本上完成的,當月獎金設定為 元/人。
如設有明顯成效,且損害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扣罰當月獎金或基本薪金的百分比率。
廣告牌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為加強對廣告發布活動的監督管理,規范廣告發布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以下簡稱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以下統稱廣告發布單位)從事廣告發布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廣告發布登記。
第三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全國廣告發布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的廣告發布登記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辦理廣告發布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報刊出版單位,由其具有法人資格的主辦單位申請辦理廣告發布登記;
(二)設有專門從事廣告業務的機構;
(三)配有廣告從業人員和熟悉廣告法律法規的廣告審查人員;
(四)具有與廣告發布相適應的場所、設備。
第五條申請辦理廣告發布登記,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廣告發布登記申請表》;
(二)相關媒體批準文件: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當提交《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許可證》和《廣播電視頻道許可證》,報紙出版單位應當提交《報紙出版許可證》,期刊出版單位應當提交《期刊出版許可證》;
(三)法人資格證明文件;
(四)廣告業務機構證明文件及其負責人任命文件;
(五)廣告從業人員和廣告審查人員證明文件;
(六)場所使用證明。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準予登記的,應當將準予登記決定向社會公布;不予登記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六條廣告發布單位應當使用自有的廣播頻率、電視頻道、報紙、期刊發布廣告。
第七條廣告發布登記的有效期限,應當與廣告發布單位依照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所提交的批準文件的有效期限一致。
第八條廣告發布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廣告發布單位應當自該事項發生變化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申請變更廣告發布登記應當提交《廣告發布變更登記申請表》和與變更事項相關的證明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變更的決定。準予變更的,應當將準予變更決定向社會公布;不予變更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廣告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銷登記:
(一)廣告發布登記有效期屆滿且廣告發布單位未申請延續的';
(二)廣告發布單位法人資格依法終止的;
(三)廣告發布登記依法被撤銷或者被吊銷的;
(四)廣告發布單位由于情況發生變化不具備本規定第四條規定的條件的;
(五)廣告發布單位停止從事廣告發布的;
(六)依法應當注銷廣告發布登記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廣告發布登記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廣告發布單位應當于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延續申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廣告發布登記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準予延續的,應當將準予延續的決定向社會公布;不予延續的,書面說明理由;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第十一條廣告發布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統計報表等制度。
第十二條廣告發布單位應當按照廣告業統計報表制度的要求,按時通過廣告業統計系統填報《廣告業統計報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廣告經營情況。
第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轄區內的廣告發布單位采取抽查等形式進行監督管理。抽查內容包括:
(一)是否按照廣告發布登記事項從事廣告發布活動;
(二)廣告從業人員和廣告審查人員情況;
(三)廣告業務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統計報表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四)是否按照規定報送《廣告業統計報表》;
(五)其他需要進行抽查的事項。
第十四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廣告法的規定吊銷廣告發布單位的廣告發布登記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抄告為該廣告發布單位進行廣告發布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十五條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未辦理廣告發布登記,擅自從事廣告發布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廣告法第六十條的規定查處。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廣告發布登記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撤銷,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廣告發布登記事項發生變化,廣告發布單位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變更;逾期仍未辦理變更登記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廣告發布單位不按規定報送《廣告業統計報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準予廣告發布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等廣告發布登記信息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或者政府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布。無法通過上述途徑公布的,應當通過報紙等大眾傳播媒介向社會公布。
企業的廣告發布登記信息和行政處罰信息,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20xx年11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的《廣告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廣告牌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營銷廣告發布的管理,保證廣告發布的良好效果,有效的控制成本,特制定營銷廣告發布管理規定:
一、營銷廣告的發布原則
營銷廣告的發布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營銷廣告發布的組織實施部門
營銷廣告的發布由營銷部組織實施。需要比價或招標確定的廣告項目,造價審核部和財務部須參與并負責審核。
所有廣告的發布須簽訂廣告合同。
三、營銷廣告的分類
本規定所指的營銷廣告的類別為:主流媒體、其它媒體、策劃發布、銷售道具制作、營銷活動舉辦等。
1、主流媒體類:包括電視廣告、電臺廣告、報紙廣告和房展會場地租賃等。
2、其它媒體類:包括戶外廣告牌、地鐵廣告、戶外燈箱、網絡發布、雜志廣告等。
3、策劃發布類:項目營銷策劃。
4、銷售道具制作:包括樓書、廣告片制作、企業刊物、效果圖、攝影、模型、宣傳禮品、網站制作、戶外廣告制作、看房通道、圍墻、刻字、雕刻、展板、展牌、宣傳單頁、活動指引牌和條幅等。
5、營銷活動及其他:房展會布展、舉辦營銷活動、評選活動、njhouse網員單位和政府刊物活動等。
四、廣告公司的選擇
1、為了確保廣告發布的效果,營銷部在選擇廣告公司時,必須綜合考慮廣告公司的資質、服務、信用和業務能力等情況,建立《合格廣告公司一覽表》,為了保持有效的市場競爭,體現廣告發布的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同類廣告的廣告公司原則上不少于3家。
2、對于單項合同超過十萬元的廣告項目,營銷部須會同造價審核部,對廣告公司進行考察和資格預審,并出具考察報告,以確定合格的廣告公司。
五、廣告發布的管理程序
根據項目銷售的需要及公司年度廣告費用使用計劃,營銷部須合理安排廣告的發布工作。
1、單項合同金額在一萬元以下(含一萬元)的廣告項目,由營銷部擇優確定廣告公司,經主管副總同意后,以合同審批表的形式履行審批程序。
2、單項合同金額在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含十萬元)的廣告項目,由營銷部選擇二至三家廣告公司進行比價(或方案),參考造價審核部和財務部的審核意見,經主管副總同意后,以合同審批表的形式履行審批程序。
3、單項合同金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廣告項目,由營銷部組織,造價審核部和財務部參加,采用招標的方式確定廣告公司,邀請的投標單位原則上不少于三家。
招標項目須編寫招標文件,并以招標文件審批表的形式履行審批程序。
招標項目采用會議的方式進行評標,評標人員由董事會代表、總經理、主管副總、財務總監及營銷部、造價審核部和財務部的相關人員組成。評標結果形成會議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以合同審批表的形式履行審批程序。
4、部分廣告項目(如主流媒體類、其它媒體類和各類營銷活動)合同金額較大,又無法采用比價或招標方式確定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主流媒體類:營銷部附上刊歷價和發布原件,經造價審核部審核后,刊歷價做為合同審批的依據。
其它媒體類:營銷部采用同類廣告進行比價,并經造價審核部和財務部審核,比價單做為合同審批的依據。
各類營銷活動或政府刊物活動:營銷部以申請報告的方式,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合同金額超過十萬元的廣告項目,需要經過商務談判才能確定的,由總經理組織或委托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談判。談判結果形成工作紀要,經總經理批準后,做為合同審批的'依據。
6、招標文件和合同簽訂的審批流程:
營銷主管――營銷部經理――造價審核部經理――財務部經理――主管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會代表。
7、付款審批流程
營銷主管――營銷部經理――造價審核部經理――財務部經理――主管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付款50萬以下)――董事會代表(付款50萬及50萬以上)――財務部審核。
六、廣告發布的資料管理
廣告發布的資料由營銷部負責統一整理歸檔。廣告發布的文檔除了必須符合公司《文檔管理辦法》的規定外,還應包括:
1、招標項目:經批準的招標文件原件、中標單位投標書及評標結果會議紀要,需要商務談判才能確定的項目還應包括談判結果工作紀要。
2、比價項目:發布單位的報價原件及經批準后的表單。
3、主流媒體:發布單位公布的刊歷價和發布原件。
4、各類考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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