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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1、總則
1.1目的
為明確酒店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職責和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1.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酒店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非傷亡事故。
本制度適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門。
2、要求
2.1事故報告時限
2.1.1事故報告符合國家法規的規定,員工或賓客重傷及以上人員傷亡事故、火災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治安保衛事故等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并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
2.1.2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1.3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1.4發生一般(III級)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時內報告所在區縣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
2.1.5發生較大(II級)旅游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市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2小時后再次報告。
2.1.6發生重大(I級)旅游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市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視事故處理情況隨時再報。
2.2事故報告內容
2.2.1報告事故應當說明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2.2旅游安全事故報告的內容應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規定》第八條的規定。
2.3事故調查處理
2.3.1事故發生后,各部門應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國家法規和北京市規定的重傷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門派出調查組或委托本酒店調查。調查前需保護好現場。
2.3.2本酒店組成的事故調查組應由保衛部、人力資源部等人員參加;政府組成調查組的,本酒店主要負責人組織各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配合調查,并確定配合協助調查的人員。
2.3.3事故發生部門和班組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2.3.4事故調查應確定事故性質和分類,事故調查取證包括:有關物證收集;事故事實材料收集;人證材料收集;事故現場攝影、拍照和事故現場圖繪制等。
2.3.5事故調查形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中包括事故發生過程及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責任分析,并針對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其中事故原因應包括直接、間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等,間接原因包括技術原因、教育原因、身體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本酒店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應由調查組負責人編制,報酒店主要負責人批準;政府主管部門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酒店負責接收并根據報告要求進行內部分析處理。
2.4事故管理
2.4.1各部門對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未遂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分析其發生的原因,并針對原因采取預防措施。
2.4.2事故處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2.4.3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檔案,并長期保存;事故檔案登記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造成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調查的資料和事故處理決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實情況等。
2.4.4保衛部建立事故登記臺賬,對本單位歷年的事故情況進行收集、整理與統計分析,探尋事故發生的規律,為安全管理提供決策參考。
2.5災害賠償與救治
2.5.1為每一位員工(包括事實用工關系的人員,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并保存有效期內的工傷保險繳費證明材料。
2.5.2員工發生工傷事故,酒店及時辦理工傷申報手續,并保存申報資料和記錄。
2.5.3按國家和北京市規定,及時對工傷人員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并將鑒定結果及時通知個人或其家屬。
2.5.4按國家和北京市賠付標準對受傷員工進行賠償,并保留賠付證明材料。
2.5.5根據本酒店風險情況,依據國家法規和北京市相關規定,投保以本單位依法應該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責任保險,以確保本酒店及人員、賓客在遇到財產損失、傷亡時根據北京市賠付標準得到及時賠付。
2.5.6為旅游團隊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及相關實施規定,建立責任保險制度,為旅游者投保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責任險。
3、附則
3.1本制度由保衛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3.2本制度自印發施行之日起執行。
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
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
在提高企業效益的前提下,積極發動職工開展技術革新,改善勞動條件,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制度,措施具體,執行認真,檢查經常,達到防患于未然,確保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協助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推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切實貫徹執行國家的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和制度,并結合本酒店具體情況,健全群眾性的安全管理組織。
第二條負責制定酒店和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并定期檢查計劃的完成情況,認真做好各種安全生產管理記錄。
第三條組織、協助制定或完善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這些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認真做好新職工的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工作,每季度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特別要抓好特殊工種的培訓、復訓、換發證工作,嚴格執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操作制度。
第五條定期對酒店工作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并協助解決問題,特別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和各種機械設備作重點檢查,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六條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和因工工傷事故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協助有關人員參加調查和處理,同時要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按期實現。
第七條做好季節性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并按規定督促職工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定期發放保健食品;認真做好防汛防臺、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和安全用電等工作。
第八條做好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協議的簽定工作。
第九條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第十條及時溝通、協調各部門各工種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通報上月獎罰和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情況。
第十一條各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貫徹落實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精神。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十二條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兩個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督促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開展的情況。
第十三條酒店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配電間、鍋爐房、電梯機房、冷凍機房、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等進行重點檢查。
第十四條對檢查出的隱患及不安全因素,應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如發現重大的事故隱患,檢查人員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或作業),并立即報告領導按店規處理。
第十五條對酒店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要按勞動部門規定,做好“三同時”審查和驗收的送審工作;參加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并認真做好基建過程中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六條針對酒店的.特點以及季節變化情況,對安全用電、防暑降溫、防汛防臺、防寒保暖等工作,進行預防性的季節大檢查,并參加節日前的安全保衛檢查。
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第十七條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以查制度、查隱患為內容,依靠職工邊檢查、邊整改、邊落實防范措施。
第十八條職工在工作中要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種安全操作規程,防止人為的事故隱患發生。
第十九條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加以整改,并做好整改記錄。
第二十條事故隱患一般要求當天給予整改,凡事故隱患或苗子一時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報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第二十一條事故隱患整改要及時,整改率達到100%的部門則給予一定的獎勵,整改不及時或低于100%的則給予一定的處罰。
高處作業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高處作業的基本定義:
1、高處作業: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度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
2、墜落高度基準面:通過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稱墜落高度基準面。
3、最低墜落著落點:在作業位置可能落到最低點,稱為該作業位置的最低著落點。
4、高處作業高度:作業區各作業位置相應墜落高度基準面之間的垂直距離中心最大值,稱為該作業區的高處作業高度。
第二十三條高處作業的級別:
1、高處作業高度在2m~5m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高度在5m~15m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高度在15m~30m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高度在30m以上,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第二十四條高處作業的種類和特殊高處作業的類別:
高處作業的種類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兩種,特殊高處作業包括以下幾個類別:
1、在陣風風力六級以上的情況下進行高處作業,稱為強風高處作業。
2、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異溫高處作業。
3、降雪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雪天高處作業。
4、降雨時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雨天高處作業。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進行的高處作業,稱為夜間高處作業。
6、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統稱為帶電高處作業。
7、在無立足點或無單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高處作業,稱為懸空高處作業。
8、對突然發生的各種災害事故進行搶救的高處作業稱為搶救高處作業。除特殊高處作業外的高處作業,稱為一般高處作業。
第二十五條審批手續和要求
在登高作業前,必須按分級管理要求,先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并填寫登高作業審批表。高處作業前必須切實落實安全措施,分級管理部門要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準作業。
第二十六條高處作業審批范圍和權限
1、登高在石棉瓦、纖維板瓦、玻璃鋼瓦、油毛氈屋或棚以及長期被酸霧腐蝕和年久失修的房屋,登高二人以上(含二人),或登高5m以上(含5m)必須經店領導批準。
2、登高一人在5m以下,由工程部領導批準。
3、電工登高一人在5m以上,由電工主管批準;夜間登高,由酒店夜間經理批準。
4、審批者必須對安全負責,應深入現場落實防護措施,并指派專人指揮或監護。參加作業的人員除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外,應互相配合協調,避免墜落事故發生。
5、登高作業審批表由安全管理人員簽單,經有關領導批準后一式二份,一份由作業部門留存,一份留底備案。
第二十七條高處作業人員遇有下列情況不準進行作業:
1、作業人員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精神病、美尼爾氏癥、嚴重貧血、嚴重關節炎、手腳殘缺伸張僵直及視力低差(近視600度)等禁忌癥者;
2、未按規定辦理登高作業審批表的;
3、露天遇雨、雷電、大霧、嚴重冰凍、下雪和6級大風的天氣;
4、沒帶安全帽,沒系安全帶和無人在場監護的;
5、腳手架、梯子、跳板等登高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6、穿皮鞋、塑料底鞋、拖鞋及攜帶笨重工具的;
7、平臺沒有固定防護欄,夜間沒有足夠照明的;
8、臨時性設備與建筑物之間的通道跳板沒有足夠的寬度和強度的;
9、石棉瓦、纖維瓦、油毛氈、玻璃鋼瓦長期被酸霧腐蝕、年久失修等屋面,無安全防護措施的;
10、高處作業周圍的電源線沒有絕緣遮攔;被登高的大型機械設備、行車等沒有切斷電源的;
第二十八條高處作業人員必須做到的安全要求:
1、必須遵守高處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戴好安全帽,帽帶必須扣好。不準酒后作業;
3、在離地面2m以上(含2m),無固定欄桿的高處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帶(電工調換照明燈、熔絲除外,但使用的梯子必須有人扶好);
4、作業面上下不準同時垂直作業;
5、未經檢查的簡易屋面、玻璃棚、屋沿口、墻頂不準攀、踏;
6、凡拆下的實物、需要安裝的零部件和工具必須用專用工具傳遞,嚴禁任意拋上、擲下;
7、竹梯嚴禁兩人同時攀登或站立作業;
8、高處作業地段,必須用紅白旗或紅白帶劃出禁戒線,嚴禁非工作人員入禁戒區內,凡有必要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9、站在竹梯上操作時,梯子底腳應裝置防滑墊物,梯子與地面的角度保持60度左右。
第二十九條需要經常在登高操作中使用的機械設備、空中管道、儀表、閥門等,應設置固定扶梯或操作平臺,不準使用移動梯子。
第三十條使用竹梯和人字梯的要求:
1、梯子腳應有防滑裝置(勞動車外胎包腳),人字梯中下梯檔用8mm螺栓加固,上下用多股鐵絲加固;
2、竹梯上端加一根牢固的備用繩,使用時要用繩子系緊,防止操作用力時上端滑動墜落;
3、梯子不能有缺檔、開裂和霉爛、蟲蛀現象,如有上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要及時處理掉;
4、人字梯中間兩側應有長鐵鉤鉤牢,防止突然張開或收攏;
5、梯子長度不夠時,不能用凳子、臺子、箱子、桶等作為墊具使用,也不準將兩只竹梯接長使用;
6、梯子與地面的夾角以60度為宜,兩腳受力面必須均勻;
7、竹梯子必須專人扶牢,扶梯子的人不得離開崗位;
8、梯子必須實行分級管理、編號、登記、造冊、落實專人負責,不準到處亂丟亂放。
動用明火作業的審批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為了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確保賓客和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酒店必須制訂和落實動用明火作業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條在禁止區域動火,必須提前24小時向保衛部門書面申請,審核批準后方可動火。
第三十三條保衛部接到書面申請后,應派專職人員到實地安全檢查,并要有書面記錄。落實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批準動火。
第三十四條動火期間保衛部門要指定專職人員進行現場監護,并隨時注意各種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立即阻止動火。
第三十五條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持有勞動局下發的有效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制度。
第三十六條二、三級動火,保衛部門接到申請后應及時向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書面匯報,經審核批準后,才能實施動火審批手續,并指定2人以上專職人員現場監護。
第三十七條凡未經保衛部門和安全生產部門批準在酒店動用明火者,一律視為違反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造成重大隱患事故者要處罰。
承發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酒店工程、基建、動力等部門在發包工程項目的同時必須簽訂酒店裝修改造工程安全協議書和承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協議書
第三十九條協議書一式五份一份送酒店工程部一份由承包單位留存一份報工程經理室一份送所在區勞動部門另一份存檔
第四十條發包部門應對承包單位進行店紀、店規和安全生產教育
第四十一條發包部門要督促承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掛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和配備足夠的安全管理人員
第四十二條承包單位因工程需要動用明火應提前24小時向發包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火動火期間雙方必須要有監護人員監護
第四十三條承包單位要嚴格貫徹酒店裝修改造工程安全協議書的各項條款和承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協議書的條款
第四十四條其他事項遵照有關規定執行
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條化學危險物品主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劇毒品、腐蝕品、放射物品、氧化劑等五類
第四十六條任何化學危險物品裝卸、運輸時必須指派專門車輛、司機和隨車押運人員裝卸時應妥善包裝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摩擦、撞擊、重擊、重壓和傾倒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同車裝運夏季裝運應盡量安排在早晨或夜間進行
第四十七條所有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區別性質科學分類合理儲存在非燃燒材料建成的干燥、陰涼、通風良好并具有防曬、防火、防潮、防高溫的專用房屋內任何部門不得擅自把油漆、酒精等化學危險物品儲存在自己部門內任何地方;如確因工作需要必須通知酒店保衛部得到同意后才能存放但應受時間和數量的限制
第四十八條管理、保管化學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經過專門培訓各種化學危險物品入庫前應嚴格執行驗收手續發現標志脫落包裝缺損、不嚴或重量誤差等情況應立即上報部門領導妥善處理
第四十九條庫房使用明火檢修設備時必須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還必須會同保衛部等部門落實安全防火措施
第五十條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必須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安全生產獎罰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條為了教育員工遵章守紀,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獎罰制度。下列對象應受表揚和物質獎勵:
1、在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
2、及時發現隱患,避免工傷事故發生者。
3、同違章行為作斗爭或及時制止違章指揮者。
4、事故發生后,奮力搶救,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者。
5、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連續半年以上無事故的集體或個人。
第五十二條下列對象應受到處分和罰款
1、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的部門、班組及有關人員。
2、發生輕傷、重大險肇事故的部門、班組及有關人員。
3、瞞報事故者,謊報事故者。
4、無證上崗從事特殊工種操作者和違章指揮者。
5、違章操作者和違章指揮者。
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條員工在生產過程和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應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要求進行調查、登記、統計上報,不得拖延隱瞞。
第五十四條凡輕傷事故歇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者,必須按規定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并及時報酒店工程部經理室。
第五十五條發生事故后,應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
第五十六條如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必須保持現場,并立即報告酒店領導,同時配合有關人員組織事故調查和分析處理。
第五十七條雖未造成重大事故,但已構成險肇事故,應組織進行調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五十八條對違反安全操作制度,不遵守有關規定而發生事故的責任者,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員工工作時間考勤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五十九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實行這一工時制度,應保證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不減少職工的收入。
第六十條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并按照勞動部門《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執行。
第六十一條妥善安排好職工休息休假,做到勞逸結合。
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
(一)安全生產組織制度
1、建立三級安全生產組織
(1)酒店總經理是酒店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由總經理指定一名酒店領導,擔任酒店安全生產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對酒店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指揮,全面負責。
。2)酒店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酒店和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監督、協調和處理;以及對本制度的實施行使監督職能。
(3)各部門成立安全生產小組,負責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督促和整改。各部門經理,擔任該部門的安全生產負責人,結合部門實際情況,可在班組指定安全生產負責人,并負責組織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措施,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抓緊、抓細、抓好。
2、安全生產責任人的職責
。1)領導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的組織,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規章制度或措施。
(3)負責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
(4)負責對本部門安全事故的調查,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
3、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的'宣傳教育,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
4、總結安全生產工作,每月向酒店總經理和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執總、店務會成員組成)報告工作情況。
(二)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總的要求是要堅持以人為本,通過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不出人身安全事故。
1、做好班前班后防火、防毒、防盜、防傷,防其它災害及事故的“五防“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主管部門報告。
2、熟悉本崗位的環境、生產設備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日常維護常識,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規程操作。
3、必須嚴格保持生產環境和設備的整潔,使用部門的員工必須按照設備使用說明,于班前班后做好設備的交接班以及設備的清潔衛生工作。
4、所有設備必須保持95%以上的完好率。發現設備損壞或故障,要及時保修和修理。任何部門、任何個人未經請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拆除或移動生產設備的位置。
5、凡屬高空作業(包括客房抹窗),必須扎安全帶。
6、廚房熱油開炸時,要注意掌握控制油溫,防止油鍋起火。
7、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地方或倉庫及重要部門(包括發電房、空調房、電話總機房、廚房、施工場地等)。
8、有關物資倉庫管理和防火工作要求,請按酒店《消防管理制度》執行。
9、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并與技術培訓、定期考核結合起來,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10、凡外單位來本酒店施工,必須首先到保安部備案(由工程部負責通知)。本單位或外單位因施工需要動火的工程,必須到消防中心辦理動火證,并按XCG046制度要求執行。
11、廚房、餐廳、倉庫、施工場地,必須健全安全用電制度,人離即關燈、關電、關氣、關水、關門窗。客房內的電源插座要經常檢查,如有松動或損壞要及時報修。
12、用液化氣爐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用前檢查氣管、氣瓶、閥門有否漏氣、發現漏氣即停止使用,并報告工程部維修。
13、各部門和班組內(包括客房)及員工值班室,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加用電設備。亂拉電線,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酒店領導或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不得私自帶人到客房、廚房或其它生產工作部位參觀、會客。
15、任何個人不準私自帶人(包括家人、親戚、朋友等)在客房等地方過夜。
(三)安全生產和檢查制度
1、酒店的電器設備、包括電路、空調機、抽風設備、排氣設備、管道氣表、水閥等,每年由工程部組織全面檢查保養兩次;酒店用的蓄水箱,每年由工程部組織清洗兩次。
2、防火設備,由消防中心負責組織檢查,具體按酒店消防管理制度辦理;
3、餐廳接待500人以上的大型酒會或重要接待任務,要事先通知總經理辦公室派員前往協助食品衛生的檢查或留樣工作,并通知保安部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4、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各部門、施工現場的生產安全設備和對本規定執行情況,每月組織檢查1—2次。
。ㄋ模┤晡kU點重點控制制度
1、酒店運行部門分別列出火、毒、盜、傷危險點,以便于加強重點監控。
2、各危險點必須做到員工時查、班組日查、部門周查、酒店月查。
3、保安部每日巡檢,總值班經理日巡查,應把危險點作為重點,以保證全店安全。
4、危險點的監控,重在加強執行力,狠抓落實,破壞一切產生火、毒、盜、傷等惡性事故的形成條件。
5、對于危險點控制的好人好事和麻木懈怠人員將按《XX酒店獎懲條例》給予獎懲。
一、酒店愛衛會的組成及職能
酒店衛生工作的管理由酒店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愛衛會)統一組織協調。
1、愛衛會組成
愛衛會由主任一名(由酒店副總經理兼任),副主任一至二名,委員若干名組成,下設愛衛會辦公室,負責酒店日常的衛生組織協調管理工作。
2、工作職能
(1)貫徹落實市政府及上級部門對衛生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和GB/T14308-20XX標準。
。2)制定酒店的衛生管理制度、長短期衛生目標及實施計劃。
。3)協助總經理對酒店各部門衛生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協調酒店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5)主持審議酒店各部門年度衛生指標執行及完成情況。
。6)定期向總經理匯報衛生工作指標執行和完成情況。
二、檢查制度
1、各班組每天進行日常檢查。(制定部門的規范)
2、質管部每周四周例檢中,清潔衛生作為重要內容。
3、專職質檢員每日巡檢。
4、對檢查情況進行書面(口頭)通報。
5、按《質量管理獎懲條例》獎懲。
。┛傊蛋嘟浝碇贫
1、為保證酒店各項工作正常運轉,及時處理各類問題,酒店設立總值班經理?傊蛋嘟浝眄毎础毒频昕傊蛋啾怼穮⒓又蛋,因事調班須得到執行總經理批準。
2、在值班室值班時,必須拉開窗簾,打開門,留意室外周圍情況,晚上12:00時后才可關門休息。要隨時協助夜班各崗位人員處理夜間出現的問題。值班人員必須在值班室睡覺,并保持座機和手機的暢通。
3、在值班時間內,值班經理要到部門、班組、酒店大院巡查,指導及協助各部門處理經營接待、安全保衛、設備運轉等方面出現的問題,檢查各部門值班情況。各崗位員工要服從值班經理的領導,保證酒店接待服務工作的正常進行。
4、總值班經理要熟悉酒店的各種應急預案,遇到突發事件或險情時,值班經理要及時趕到現場,做好組織指揮工作。
5、做好賓客投訴的處理工作。對賓客投訴,值班人員應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系解決。值班經理到部門、班組巡查的去向應通知總臺人員,以便及時聯系。
6、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班工作,對重大問題、賓客投訴以及處理情況要做好記錄,第二天晨會通報值班情況。
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四、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經營改造,?顚S,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于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并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后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范圍:
1、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設備、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設備;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設備正常運行保障資金: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于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1、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
為了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工業衛生狀況進行旨在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中的隱患和管理的缺陷而進行各種檢查和整改,達到實現安全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檢查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發動職工揭矛盾查隱患,及時處理事故隱患。
2、對安全生產工作一定要正確認識,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把安全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
3、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整改,決不允許拖延推諉,要積極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訂出計劃,按時解決。
4、派班指令,交接班薄,周一安全學習隱患整改分析會要常抓不懈,堅持到底。
5、一定要嚴格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對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教育培訓,安全措施計劃落實工作抓到位。對工傷事故一定要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和嚴肅處理事故責任人。
6、生產現場、工作場所、生產設備以及相應的安全措施,一定要符合勞動安全衛生要求。
7、現場指揮人員不得違章指揮,操作者不得違章作業,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違者按照情節給予罰款。
8、在總經理領導下,由分管副總經理牽頭,率領安全處、工作人員實行安全、文明生產人檢查。各單位經常組織自查、查思想、查紀律、查隱患、查領導,各職能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7
一、管理內容及要求
1、安全檢查要堅持領導與群眾相結合、自查與互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作到分工負責,分級檢查,層層把關,其內容包括:查領導思想擺位,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查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查危險源(點)和事故隱患的控制管理與整改情況,查紀律(包括勞動紀律、工藝紀律、操作紀律、工作紀律、施工紀律)。
2、煉鐵廠按照公司要求開展各專項安全檢查(如每年的春、秋季安全大檢查、夏季安全用電檢查、冬季六防檢查等等)
3、煉鐵廠督察組不定期對全廠各區域部位進行安全檢查。
4、生產技術科安全管理人員隨時對生產崗位作業環境以及“三違”情況進行檢查。
5、作業區級安全檢查由作業長組織安全領導小組每周對全作業區進行一次檢查。
6、作業區安全員每日對作業區級危險源(點)進行一次檢查,并對管理范圍進行日常巡視檢查。
7、工段或班組級安全檢查要由工段長班組長親自組織,要認真履行班前、班中、班后的巡視檢查,特殊崗位檢查要求認真執行檢查表制度,每天并對班組級危險源(點)進行一次檢查。
8、崗位操作人員應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工藝要求隨時對設備或工作對象進行安全檢查。
9、季節性安全檢查要做好夏季“四防”(防暑、防觸電、防雷雨、防毒)和冬季“六防”(防滑、防凍、防火、防爆、防交通事故、防煤氣中毒)的檢查。
10、節假日期間各級值班領導要加強對作業現場和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十不準”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11、專業安全檢查要結合各專業特點對電氣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工業衛生、煤氣作業等進行專業安全生產檢查。
12、對檢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各級領導要認真研究按“三定”(定時間、定負責人、定整改期限)、“四不推”(個人能解決的不推到班組或工段、班組或工段能解決的不推到作業區、作業區能解決的不推到單位、單位能解決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則落實整改措施,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同時認真填寫《隱患整改登記表》,并做好信息反饋。
二、檢查與考核
1.對檢查出的.違規違制人員,除進行批評教育外還應按違規違制管理制度進行經濟考核。
2.對危險性較大的重大隱患,要限期解決,對限期內沒有解決的作業區或部門,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作業,并處以經濟考核。
3.凡因無故或借故拖延不按規定整改隱患而發生事故時,必須追查責任、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各級安全生產負責人對安全檢查的及時性、真實性、可靠性和全面性負有監督職能。
5.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逐項登記,及時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暫時不能解決的應定出計劃并責成專人限期解決。對本作業區、科室無力解決的,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解決的同時,應采取可靠的臨時性的安全措施。
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8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一)機關、企事業單位內;
(二)文物保護單位圍墻外側和歷史建筑保護點50米以內;
(三)車站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圍100米以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校及其周圍50米以內;
(七)山林、公園等重點防火區;
(八)酒店、賓館、娛樂場所及其周圍100米以內;
(九)集貿市場等人口密集場所及其周圍50米以內;
(十)其他可能引發火災、爆炸、人身傷亡等事故的場所
二、以下區域除禁止燃放區外為限制燃放區:
(一)市區千帆西路、千帆東路、寧康東路、學子路、環城東路、隔河東路、清河北路、環城西路、城西路、西新路、匯豐路、寧康西路所形成的閉合區域;
(二)柳市鎮、北白象鎮、虹橋鎮建成區。
三、限制燃放區可以在下列時間燃放煙花爆竹:
(一)春節(農歷除夕至正月初六);
(二)立春;
(三)元宵節。
重大慶典活動和其他節日期間,經公安機關許可,可以在指定時間和地點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四、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建筑物的樓頂、陽臺、樓道、走廊、窗戶等地方燃放;
(二)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公共綠化地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
(三)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
(四)不得以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二)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
(三)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廣大市民要樹立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意識,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燃放有關規定,并對違法燃放行為予以舉報。
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團隊安全生產管理,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穩定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文件精神,結合本團隊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科學管理,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第三條 明確團隊安全工作的組織
。ㄒ唬﹫F隊長是團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團隊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團隊的貫徹執行。
。ǘ﹫F隊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團隊長全面開展團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團隊長要明確代管人員。團隊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團隊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ㄈ﹫F隊要建立包括團隊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 安全教育與宣傳。團隊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召開安全例會,組織團隊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設備,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2.團隊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會:一會打火警電話;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三會逃生自救。
3.嚴格落實阜陽卷煙廠“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時管理”、“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
4.認真抓好安保各基層隊伍建設和管理。
5.加強廠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報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
6.加強“兩煙”倉庫防火管理,嚴格車輛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六條 團隊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用電,做到人來電開,人走電關,每天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各處電器進行檢查,關閉。
2、科學使用本團隊內的各類設備管理、安全用電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 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維護好團隊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社會性質的組織。
第八條 安全檢查內容。明確檢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團隊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本團隊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團隊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第九條 處罰和獎勵
(一)對于違反團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ǘ⿲τ诎l現并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0
一、凡在本公司區域內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設備動力部在進行現場勘查后,負責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懊骰鹱鳂I許可證”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設備動力部共同審核簽字后,組織實施。
二、明火作業必須在“明火作業許可證”批準的有效時間內(時間不超過一天)作業,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
三、明火作業前,要做到“八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涮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開始焊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經清理或未采取保護措施的不動火;
8、未配備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在動火中要做到"四要":
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并采取相應撲救措施;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五、動火后要做到"一清":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保火種完全熄滅,留守現場1530分鐘才能離開現場。設備動力部派人對現場監督。
六、明火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設備、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設備、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實施救助措施。
七、每天動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八、動火作業完畢,設備動力部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督作業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九、風天(4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
十、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設備動力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十一、外來施工單位在本單位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履行本單位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和公司其它有關規定。
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為確保安全生產相關檔案管理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后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國檔發(91)20號《工業企業檔案分類試行規則》和公司《歸檔文件材料管理標準》,結合公司的實際而制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歸檔文件資料的管理。
第四條名詞術語:安全生產歸檔文件是指公司各單位形成的安全生產方面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
第五條管理職責
(一)安全環保部
1.負責上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安監部門下發的文件、通知、通報、講話、檢查情況記錄、整改意見及其他要求等文件資料的收集匯總和傳達。
2.負責安評、職業健康、避雷設施、起重設備和叉車的檢驗及相關資料的保存和歸檔。
3.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和歸檔。
4.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工傷事故處理、職工安全教育、職業健康等相關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二)裝備部
1.負責設備安全設施的檢驗及相關資料的保存和歸檔。
2.負責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檢驗及相關資料的保存和歸檔。
(三)各單位
1.負責上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公司下發的文件、通知、通報、講話、檢查情況記錄、整改意見及其他要求等文件資料的收集匯總和傳達。
2.負責本單位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和歸檔。
3.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傷事故處理、職工安全教育、職業健康等相關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四)各車間
1.負責本車間安全生產、工傷事故處理、職工安全教育、職業健康等相關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2.負責本車間各班組安全生產相關資料的保存和歸檔。
第六條 其他單位或部門負責與本單位有關的安全類文件檔案的日常管理(包含收集、學習、使用、歸檔等環節)。
管理要求
第七條安全生產文件必須建立安全管理檔案,實行分級管理。
第八條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通知、通報、講話、檢查情況記錄、整改意見、措施等必須編碼歸檔備查。
第九條歸檔文件要做到及時、準確、清晰、專人管理。
第十條資料管理人員隨時做好安全檔案的保管,注意防盜、防火、防蛀、防潮濕、防遺漏。若發生遺漏和失誤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一條相關安全類資料制定和管理歸口部門,修訂原檔案資料時,要做好記錄。凡修訂后的安全資料均應在各單位生產安?苽浒浮
第十二條凡各類規程等重資料的制定和修訂,資料制定和管理部門應邀請安全、設備、工藝等相關人員共同審核確定,且發布前應組織進行評審,經評審通過后方予以實行。
第十三條各類資料、檔案保存年限遵循《安全生產文件檔案保管期限表》(見附表一),法律法規對特殊檔案有其他要求的,遵循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文件檔案保管期限表》是鑒定檔案保存價值和確定檔案保管期限的依據和標準。
第十五條 安全環保部每年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文件和檔案進行評估、修訂、報廢。
第十六條各單位生產安?泼磕杲M織各科室、車間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文件和檔案進行評估、修訂、報廢。
第十七條 責任追究
對于未履行本管理制度的行為,依據《公司職工違紀處罰規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考核辦法》、《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管理辦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第十八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安全環保部。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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