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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垃圾分類制度

        時間:2024-03-29 18:31:00 紅萍 制度 我要投稿

        垃圾分類制度范本(精選18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垃圾分類制度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垃圾分類制度范本(精選18篇)

          垃圾分類制度 1

          為了規范公司的垃圾管理,為企業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同時為了確保垃圾的及時外運處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類:

          1.1依據公司目前的垃圾情況,分為危險廢棄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類。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雖然暫時拆除、報廢或不用,但經過處理可以利用;或此處無用它處有用,以及可以被廢品回收部門回收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屬類、木板類、書刊類、文件類、塑料類、玻璃類以及包裝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無法經燃燒處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單位或環衛部門外運處理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建筑類、保溫材料類(石棉、聚酯)、化學品廢棄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學品的塵土、廢棄物等)、生產性材料(二科RO膜撤換的濾芯、反應釜襯膠、包裝物、廢棄潤滑油、電子類、取樣瓶、膠管、桶、濾布、廢棄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燒灰渣等)、塵渣類、生活類(蔬菜根、葉、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點設置及垃圾分類存放劃定

          2.1垃圾定點設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點設置的方法,并實施分類存放管理,以利于外運處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點區為新建倉庫北,分別設有金屬類、包裝類、巖棉類、硅藻土類、濾芯類、玻璃類、及生活垃圾類7個單獨臨時存放周轉區。

          2.2區域放置垃圾類別定義:

          2.2.1金屬類區存放車間維修報廢的一般金屬廢棄物,如管路、閥門、邊角料、廢棄鐵絲、鐵皮等金屬垃圾。

          2.2.2包裝類區存放車間報廢的軟、硬類原料包裝物及容器。

          垃圾分類制度 2

          為切實推動生活垃圾分類,根據《機關事業單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各入駐辦公大樓的單位及部門,應予積極支持和配合。

          一、垃圾分類投放要求:

         。ㄒ唬┎蛷N垃圾

          1、日常辦公生活產生的茶葉渣、水果皮核、枯枝樹葉等投放至各樓層餐廚垃圾桶,由物業人員統一收集。

          2、確因工作需要在辦公樓內用餐的',應將剩菜剩飯、一次性餐具等分類投放至垃圾房餐廚垃圾桶及其他垃圾桶內。

         。ǘ┢渌

          實行實時訂單投放,日常產生其他垃圾投放至辦公室其他垃圾桶內,每日下班至下班后30分鐘期間集中投放至各樓層樓梯口處其他垃圾桶內。會議室內產生垃圾投放至會議室內其他垃圾桶,由物業統一收集。

          (三)可回收物

          1、報紙、廢棄紙張(非涉密文件)及其他可回收物等請投放至各樓層樓梯口處回收垃圾桶內,由物業統一收集。

          2、飲料瓶投放前請將喝剩的領料倒盡,再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內。

         。ㄋ模┯泻

          投放至一樓有害垃圾桶內。

          二、垃圾分類監督檢查

          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為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工作,負責日常管理檢查,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強化檢查考核。干部職工開展垃圾分類工作情況,納入本單位考核范圍。

          垃圾分類制度 3

          一、加強領導、組建機構。

          1、我們成立了“垃圾分類領導小組”,由書記任組長、村主任為副組長,班子成員任組員。我們這套人馬主抓村內環境整治、垃圾分類的全面工作。

          2、黨員帶頭、明確責任。村黨組織以垃圾分類為切入點,形成以黨員為核心,采用分片管理的辦法,積極為黨員搭建平臺,充分發揮黨員的帶頭作用。目前全村共分8個小組,每個小組由黨員擔任組長,每小組負責10~14戶垃圾分類工作。對全體村民進行宣傳和教育,及時處理有關破壞環境衛生的事件。

          3、安排了2名專職保潔員。安排兩名專職保潔員負責定時回收各戶垃圾、村內公廁衛生和周邊環境衛生。

          三、建立制度

          根據鎮黨委、政府相關文件的指示精神和我村實際,制定了《環境整治和垃圾分類實施方案》、《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垃圾分類實施細則》等,對全村的環境衛生進行統籌管理。針對不同崗位制定了相應的崗位責任制,有《垃圾分類小組長崗位責任制》、《保潔員崗位責任制》。

          四、加大宣傳、廣泛發動。

          在市農研中心的`支持和幫助下,我們按照鎮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動員會精神,利用廣播、張貼標語、制作展板發放宣傳材料、入戶指導等多種形式進行了大張旗鼓的宣傳,力爭做到老幼皆知。每年制作宣傳展板12塊,宣傳條幅及宣傳畫13幅。利用廣播對村民進行有關環境整治、垃圾分類的宣傳教育。發動黨員開展大規模的環境集中整治行動。劃定垃圾分類填埋點2處,分別是廚余垃圾填埋點和灰土垃圾填埋點。

          通過扎實宣傳,讓村民對垃圾分類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使每個人都能夠積極參與垃圾分類活動。

          五、具體做法

          結合我村實際情況,我們做到了垃圾源頭分類,把垃圾分為五類

          1、為了有效控制白色污染,從2002年至今,我們一直采用了塑料袋換取洗衣粉的做法,每三斤塑料換取一袋洗衣粉。

          2、結合我村山上勞動人員時間安排,我們規定每天收集廚于垃圾。在收集過程中一定嚴格質量,灰土和廚余垃圾收集后統一運送到村東堆肥場,經過一段時間發酵,然后運送到地里,這樣做到了資源再利用。經過近兩年的實施,目前已堆肥20噸左右。

          3、另外規定每月1日回收垃圾分類獎勵小票,通過小票的數量、面值為村民發放垃圾分類獎勵物品。

          4、我們還按照鎮制定的《垃圾分類實用手冊》,每月定時回收可再生廢品,使村民逐漸養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的好習慣。

          5、為了提高村民的積極性,為每戶制作垃圾分類評比條例展板80塊。

          垃圾分類制度 4

          為有效推進我部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為建設環境友好、資源節約型社會,營造一個干凈整潔的辦公環境,特就本部的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內容:

          一、加強垃圾分類的'組織領導。

          成立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由各科室負責人將具體工作分解至每位工作人員,并落實一位聯絡員,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更有效的推進該項工作。

          二、大力宣傳,增強意識,形成習慣。

          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垃圾分類知識的普及宣傳,定期進行知識測試和知識的補充。

          三、統一設置,定期檢查。

          在每個辦公室及會議室根據實際需求放置統一的垃圾桶,發放垃圾袋,綠色垃圾桶及垃圾袋放置可回收垃圾,黃色垃圾桶及垃圾袋放置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統一放置在樓道的紅色垃圾桶。定期對各辦公室進行檢查,及時解決各項問題。

          四、加強溝通。

          對在垃圾分類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由聯絡員及時地和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和聯系,更好的推動垃圾分類工作。

          垃圾分類制度 5

          為了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建立一個健康向上、公平合理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積極性,獎勤罰懶,獎優罰劣,促進學?沙掷m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德(由政教處負責考核)

          全體教職工必須認真執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做到“依法治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的8項要求。

          1、對師德表現好,師表形象佳,在校內外形成良好影響的,作為評優,晉升的重要依據。對違反職業道德要求,有損教師形象,有損學校聲譽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理和經濟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進行勸退或解聘。對工作失職,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賠償經濟損失額的80%,并形成書面材料公開檢查。

          2、禁止在職教師搞有償家教,對“亂帶生,亂辦班,亂收費”的,一經查實,按教育局的處罰規定執行。

          3、堅持廉潔從教,不得隨意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得收受家長的錢物和有價證券,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在排座位、培優補差等方面搞不正之風。凡有反映的,一經查實,除行政處理外,工資按原來的80%發放(半年)。

          4、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實行年終評優一票否決。情節嚴重并造成傷害的,除個人作出全部經濟賠償外,還要向家長賠禮道歉。學校對其作經濟處罰,工資按原來的80%發放(半年)并在學校教職工大會上作公開檢查。

          5、對不服從學校分工的一律作待崗處理。待崗期間每月發1000元生活費,且年度考核為不合格。凡學校布置的工作未按時按質完成的,有一件扣50元。

          6、教學人員必須遵守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射陽縣明達雙語小學教學管理規范》,凡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0元。

          7、上班時間一律不得打牌、下棋、炒股、玩電腦游戲、看電影、電視劇等,違者一次罰款100元。

          8、嚴禁在課堂、辦公室及一切公共場合吸煙,嚴禁在上課時使用手機,違者一次罰款20元。

          9、教師之間鬧無原則糾紛發生打罵現象的,發生一起,雙方罰款200~500元,年度考核不得評優。

          10、在校內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件,追究班主任或有關任課老師責任,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全部醫療費的50%~100%的經濟賠償。有關責任人年終不得評優。

          二、考勤(由校長辦負責考核)

          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缺席、遲到或早退,不得在工作期間隨便溜崗,串崗。按時參加升旗儀式、周前會、政治業務學習等一切要求參加的集體活動,努力做到出勤、出力、出成效。

          1、請假程序

          凡需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統一由校長辦備案。凡一天以內的病事假(包括中途外出的鐘點假)由校長辦審批,領導班子成員要向校長請假。一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所有批假必須由校長辦出具手續到教導處和門衛。病假3天以上者,需附相關病歷,治療處方,發票等。因公外出或學習必須由學校安排或憑相關書面通知。不得代假,不得請事后假,確因特殊情況必須電話請假的,事后要補上假條。不補假條者,一律按曠職論處。

          三、考能(由教科室負責考核)

          教師必須認真做好教學“六認真”工作,加強業務進修,積極參加各類培訓,積極開展教育科研,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更好地為教育服務。學校設立以下獎勵:

          1、教學競賽獎

          教師代表學校參加各級課堂教學及基本功競賽中獲獎的.,除物質獎勵外,同時還列入評優晉級的重要條件。凡由學校推薦參加競賽的,參賽費、交通費、住宿費,由學校報銷,課件制作費、材料費不予報銷。

          級 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省 級 1000 800 500

          市 級 500 400 300

          縣 級 200

         。ň透卟痪偷,不重復獎勵)

          2、教師輔導獎

          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或單項比賽,所教學科學生參加競賽,輔導教師按以下標準獎勵(不含體育)

          級 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省 級及以上 100 80 60

          市 級 50 40

          縣 級 30

          凡學校組隊參加上級組織的文藝演出與集體參賽作品,獲市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輔導教師500,300,200元;獲縣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輔導教師200,100元;獲校一等獎的獎輔導教師50元。一次活動,一人輔導多人獲獎的,按團體最高獎項獎勵。單項與集體項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獎,不重復計獎。

          3、體育質量獎

          組隊參加縣運動會,學生獲單項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別獎指導教師100,80,60,40,20,10元;獲團體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別獎指導教師1000,800,600,400,200,100元。

          4、特殊貢獻獎

         。1)凡獲國家、省級優秀教師榮譽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00,1000元。

         。2)獲市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縣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的,每人每月分別發津貼300元,200元,150元,100元。

          5、管理獎

         。1)評為校“文明班級”,獎班主任100元。被評為縣、市級紅旗中隊的,分別加獎100元,200元。

         。2)被評為校級先進工作者、教研積極分子的,每人獎100元。被評為校級先進辦公室的,集體獎勵300元。

          6、教育論文獎

          教師參賽論文經學校推薦的,免交參賽費。個人在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論文競賽中獲獎的或在國家新聞出版署目錄范圍內刊物發表的,按以下標準獎勵:

          級 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省 級及以上 100(發表) 80 60

          市 級 60(發表) 50

          縣 級 40(發表)

          四、考績(由教導處負責考核)

          1、學校組織的每次考試,按名次和分差確定獎懲。前三名分別獎100元、80元、60元。

          2、凡學校統一組織的質量檢測,按年級的人平分進行考核。班平與年級人平分相比,分值每超1分扣10元。

          3、一至五年級縣抽考人平分第一的,每人獎500元;人平分第二的,每人獎300元。

          4、畢業班獎項另設。

          五、說明

          以上獎懲制度從修訂之日起執行。

          垃圾分類制度 6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我鎮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提升環境治理水平,鞏固治理工作成效,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治理,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垃圾“出口”問題,為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生態環境,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改善民生,保護環境。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要圍繞改善和提高城鄉人居環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展開,努力構建“城鄉統籌、結合實際、技術合理、環保達標”的生活垃圾治理機制。

          (二)統一規劃、因地制宜。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設施的設計和規劃,要與我鎮各村經濟產業發展規劃、自然地理條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質和日產量等實際情況緊密結合,按照方便群眾、宜于清運的原則進行規劃建設。

          (三)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

          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堅持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原則,鼓勵和推廣垃圾分類收集、生態治理,鼓勵垃圾資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標任務

          力爭通過垃圾分類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垃圾分類治理機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及分類治理的管理和運行體系,先期以村為試點,在隨后在全鎮范圍內逐步展開。

          逐步建立起“組分類、村(組)收集、分類處置,鄉(村)轉運、集中治理”的長效機制,努力實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工作目標。

          三、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方式和設施布局

          (一)治理方式

          我鎮生活垃圾分類治理的原則是:分類治理和集中清運相結合,片區治理與就近簡易治理相結合。

          (1)分類治理:

         、俳M分類:每組農戶配置分類垃圾桶兩個,分別標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裝桶時進行初分。

         、诜诸愂占。

          由群眾自行將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垃圾生態治理池中或定時沿線收集的垃圾車。

         、鄞(組)分類處置。

          垃圾生態治理池中三類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類員分類處置: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組確定的生態治理區就地填埋;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資源公司收購或廢品收購站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轉運至鄉垃圾轉運站。

         、苻D運。

          我鄉將垃圾中轉站中的不可回收垃圾集中轉運至垃圾治理廠。

          ⑤集中治理。

          垃圾治理廠對不可回收垃圾進行集中科學治理。

          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醫療廢棄物處理必須遵守環保標準要求,并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盡量減少有害有毒廢棄物和帶傳染性廢棄物的數重,有利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和處理,生活垃圾按一般生活垃圾處理原則進行處理。

          (2)就近簡易治理。

          在地域偏遠、交通不便的行政村設置垃圾分類池,垃圾收集分類后就近進行“無害化”治理和填埋。

          在河流和鄰近水源地附近絕對禁止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

          (二)設施布局

          (1)建立村垃圾分類治理池、收集轉運站,配備垃圾清運員、垃圾分類員和垃圾清運車。

          在各村人口密集處,根據實際設置垃圾分類治理池和分類收集轉運房。 每村至少設置1個垃圾收集轉運站,人口密度較大或行政區域較大的村,可結合實際設置多個垃圾收集轉運房。

          保潔員、分類員、清運員要分工協作、互為補充、相互聯動,各村要結合實際,大力推行保潔員、分類員和清運員“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實行“一崗多責”保潔員、分類員和清運員既要負責自身的環衛保潔工作,同時要承擔環境監督、分類治理知識宣傳和鄉村道路安全監管的職責,實現“人員減量化、職責多樣化”的目標。

          (2)運輸工具配備。

          結合實際,在交通方便,地域較小、人口相對較少的村原則上配置機動垃圾收集車,巡回收集、清運;在交通便捷、地域較廣、人口相對較多的村,原則上配置小型垃圾收集車,巡回收集、清運;每個垃圾中轉站配置大型垃圾清運收集車,鼓勵采取對外承包、租賃、社會融資等靈活多樣、切合實際的方式解決。

          (3)可回收垃圾回收網點布局。

          設置1座農村生活可回收垃圾固定回收站;結合實際,在村布設固定或流動回收站,流動回收站1月至少進行流動回收1次;建立起分類員—回收站—回收中心的回收治理模式。

          四、資金籌集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面廣量大,涉及千家萬戶,所需資金巨大。

          在基礎設施建設上,要按照“政府主導、多元投入”的原則,積極拓寬籌資渠道,探索市場化、社會化籌資的新路子,擴大資金來源,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個人捐資、出資,加快農村垃圾分類治理體系建設;在運行經費籌集上,要按照“受益群眾籌一點、垃圾回收換一點、鎮財政補貼一點、市財政補助一點”的“四個一點”的方式進行籌集。

          鎮直機關、街道商戶等單位的保潔費用標準由鎮參照相關收費標準確定并收取;財政投入按照“科學測算、以獎代補、包干使用”的原則,將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所需人、財、物進行科學測算后,納入財政預算,每年初鎮人民政府撥出專項資金,包干使用。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的所有費用、車輛、人員隊伍由各村統一確定、調配、安排、使用。

          保潔員、分類員的聘用,要盡量向五保戶、低保戶和貧困局傾斜;在垃圾清運車輛對外承包或租賃時,要將垃圾清運員一并納入統籌考慮解決。

          五、工作職責

          按照“屬地管轄”原則,鎮人民政府全面負責轄區內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機制的建設、運行工作;各村、社區負責垃圾保潔員、清運員、分類員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鄉政府的指導下做好垃圾分類治理設施的選點、建設工作。

          垃圾分類員、清運員:垃圾分類員負責對分類治理池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治理;垃圾清運員負責定時沿清運線收集農戶初分垃圾至垃圾生態治理池和對垃圾生態池分類后的'垃圾進行轉運。

          垃圾分類員和清運員共同負責將可降解池中堆肥垃圾清運至村組確定的生態治理區填埋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機制的建設,是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垃圾面源污染,落實“三個延伸”和推動城鄉環境持續改善的根本性舉措,是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治本之策,是今年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中心工作。

          各村、社區,鄉級各單位要將此項工作列入本單位當前的重要中心工作之一,及早謀劃,認真研究,扎實推進。

          村、社區要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的自治作用,把環境治理編寫進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里,可通過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等形式,發動村(居)民自覺參與生活垃圾治理,引導村(居)民在參與中增強保護環境衛生意識,不斷提升鄉風文明程度和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綜合效果,確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實,推動我鄉治理工作再上臺階。

          (二)科學規劃,整合資源。

          各村、社區,鎮直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按照“科學合理,節約高效”的原則,對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治理機制基礎設施進行規劃和布局,嚴禁出現閑置、浪費;在建設時,要與前期建設的各種垃圾房、池結合考慮、統籌安排,進行升級、改造,節約建設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充分發揮作用。

          (三)履職盡責,協作配合。

          垃圾分類治理機制建立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

          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切實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嚴禁不作為;要加強溝通銜接,積極對接,強化配合,主動服務,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快速、全力推進工作開展,確保在既定的時間節點內全面、圓滿完成下達的工作任務。

          (四)深入宣傳,廣泛動員。

          鎮人民政府將加大垃圾分類治理工作的宣傳、引導;切實提高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普及垃圾分類治理的相關知識,切實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各村通過院壩會、戶主會,深入宣講相關知識,引導廣大群眾積極擁護、自覺參與到垃圾分類治理工作中,營造良好氛圍。

          (五)強化督查,嚴肅考核。

          鎮人民政府對各村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考核;對工作遲緩、進展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在年終考核時扣除相應分值;對因機制建設工作不力給全鄉治理工作帶來被動和負面影響的,將實行一票否決,并對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

          垃圾分類制度 7

          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開展理念,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根底、政府推動、全院參與的垃圾分類制度,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綠色開展的重要舉措,不斷完善醫院管理和效勞,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強化示范帶頭作用,引導全院員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形成全員共同參與垃圾分類的良好氣氛。

          三、完善機制,創新開展,加強技術創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極分類效率。

          四、協同推進、有效銜接,加強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資原化利用和終端處置等環節的接,形成統一完整、能力適應、協同高效的全過程運行系統。

          五、細化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處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須將有害垃級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同時參照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再選擇確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強制分類的類別。

          六、投放暫存。按照便利、快捷、平安原則,設立專門場所或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并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志。

          七、餐飲垃圾可由專人清理,防止混入廢餐具、望料、飲料瓶罐、廢紙等不利于后續處理的雜質,并做到“日產日清”,按規定建立臺賬制度。

          八、易腐垃圾采用密閉專用車輛運送,運輸過程中應加強對泄漏、遺撒和臭氣的控制。

          十、發動全院員工積極參與,樹立垃極分類、人人有責的環保理念,積極開限多種形式的直傳教自活動,開展垃圾分類收集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醫院垃圾分類導員及自思者隊伍,引導分類投放。

          垃圾分類制度 8

          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弘揚正氣。制止不良做法,提高學校育人水平。特對教師、學生制定此制度。

          一、獎勵條件:

          1、關心政治,勤奮工作、學習,關心學校,熱愛班級,成績顯著者。

          2、模范遵守校紀校規。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踏實肯干,維護學校(班級)利益,敢于向不良行為作斗爭,事跡突出者。

          3、大公無私,助人為樂,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獻身于教育事業,在師生中、社會上有良好的影響者。

          4、積極參加有意義的活動、競賽,成績優良者。

          5、其它單項、或特長突出者。

          二、獎勵內容:

         。ㄒ唬┙處

          1、學年末評選先進工作者、先進學年組長、先進教研組長、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

          2、各項活動的優勝教師(競賽、評優課等)。

          3、班級年鞏固率專項獎(達標班級的班主任)。

          4、學期末的優秀規范班的班主任獎。

          5、對各項學生競賽等成績優異的有功教師。

          6、教師進家庭事跡突出的有關人員。

          7、教學成績突出、達標的教師、班主任。

          8、發表文章的教師(含學生發表文章的指導教師)。

         。ǘ⿲W生

          1、學年末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少先隊員、優秀畢業生。

          2、各項活動比賽的優勝學生。

          3、上學期期末評選:優秀規范生。優秀規范生是評選“三好”、“優干”、的必要條件。

          4、發表文章的學生。

          三、獎勵形式:

          1、口頭表揚。

          2、通報表場。

          3、頒發獎狀,獎品,資金。

          4、授予各項光榮稱號。

          5、報上級機關給予嘉獎。

          四、處分

          (一)教師:

          1、拒不履行教師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經批評教育不改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3、諷刺、挖苦、歧視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

          4、向學生及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

          5、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以及擅自在校外授課的`。

          6、品行不端,影響惡劣的。

          7、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擅離崗位,經批評教育不改的。

          8、在各級各類考試中玩忽職守、違規作弊的。

          9、其它應當給于處分的。

          處分分為:1、警告。2、記過。3、記大過。4、降級。5、降職。6、撤職。7開除留用察看。8、開除。

          以上處分報請上級部門。

          (二)學生:違反《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禮儀規范》

          的學生。學習不上進,紀律差的學生是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方式:1、班內點名批評。2、校內點名批評。3、通報批評。4、警告。5、嚴重警告。6、記過。7、留校察看。8、報請上級開除學籍。

          (三)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報執法機關依法制裁。

          垃圾分類制度 9

          一、宣傳活動開展

         。ㄒ唬┟考径任宜驹诟魃鐓^舉行過一場大型主題宣傳活動,并對積極參加垃圾分類的先進居民和家庭進行了表彰。

         。ǘ┩ㄟ^工作的開展,給社區工作人員、黨員及樓棟長等進了有關垃圾分類的專場培訓。

          (三)聯合社區舉辦的一些活動,我們也針對廣大居民進行垃圾分類的相關知識培訓。

          (四)社區在開展各項工作會議時也在宣傳垃圾分類。

         。ㄎ澹┕ぷ魅藛T進行上門入戶宣傳,做好居民對垃圾分類的知曉率。主動拜訪,宣傳垃圾分類,鼓勵社區居民參與垃圾分類。

          二、宣傳物資投放

         。ㄒ唬┰跔I造xx街道垃圾分類宣傳氛圍期間,投放的宣傳物資包括:花草牌、宣傳海報/噴繪、宣傳展架、宣傳行架、宣傳橫幅、宣傳欄、形象字、宣傳展板、宣傳手冊等。

         。ǘ┦痉缎^設置了垃圾分類智能回收箱、分類回收亭和集中投放點。

          (三)各社區建立了志達垃圾分類積分兌換服務站點。

          三、其他相關工作

         。ㄒ唬┡c物業、社區和街道協調溝通,共同開展垃圾分類相關的工作。

         。ǘ┕九嘤柌慷ㄆ趯椖坎繂T工進行相關業務培訓。

         。ㄈ┕緦Υ湓平值栏餍^建立了學生檔案和黨員檔案,定期對其參與情況進行查詢并記錄,對其中未參與的家庭進行回訪工作。

          四、定時定點回收

          (一)每周各小區進行一場可回收活動。

         。ǘ┟刻7:00-9:00,安排分類指導員定時定點進行易腐垃圾的`回收,并為參與投放的居民積分。

         。ㄈ┮赘氖者\:每天收運2次,分別為早(10:00-12:00)、晚(9:00-11:00)

         。ㄋ模┥鐓^居民將垃圾分類投放到集中投放點,志達工作人員為其掃碼并積分。同時志達工作人員對混投的垃圾進行二次分揀。

          (五)同時對還未參與垃圾分類的社區居民和家庭,公司安排了相關宣傳人員,定期進行回訪和動員工作。

          垃圾分類制度 10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教職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對教職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為主,晉升提級、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 本制度適于學校全體教職工。

          第二節 獎勵

          第四條 本學校設立如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全勤獎、續班獎、月績效獎、年績效獎、提成獎、突出貢獻獎);

          3.提供學習機會;

          4.晉升提級。

          第五條 對下列表現之一的教職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學校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教學事故出現;

          3.按時完成教學計劃,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學校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學校采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學校利益,為學校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招生工作突出,按計劃完成招生指標;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

          9.領導有方,帶領教職工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相關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1.其他對學校做出貢獻,董事會或校長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六條 獎金獎懲規定具體如下:

          1.全勤獎:指為獎勵學校教職工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無遲到、無曠工、無早退而發放的一種薪金。發放金額為100元。

          2.續班獎:指為獎勵學校老師在規定的教學時間內把所教學生順利升入高一級的班級學習而發放的一種薪金。發放方法如下圖:

          3.月績效獎:指為獎勵學校教職工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工作突出、勤勞能干、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通過校長辦公室和部門領導的考核而發放的一種薪金。發放標準為200元、100元、50元。

          4.年績效獎:指為學校教職工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工作突出、勤勞能干、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通過校長辦公室和部門領導的考核而發放的一種薪金。發放標準為1000元、800元、500元。

          5.提成獎:指為學校教職工在學校招生過程中工作突出,完成規定招生計劃而發放的一種薪金。發放標準為50元/學生(教職工親屬打過折后除外)

          6.突出貢獻獎:指為獎勵學校教職工在學校的發展過程中能盡心盡力、兢兢業業做工作而發放的一種薪金。發放標準視貢獻的大小報經董事會批準后發放。

          第七條 獎勵程序如下:

          1.教職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所在部門同校長辦公室和人事部門審核;

          3.董事會或校長批準。

          第三節 處罰

          第八條 教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學校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沒完成教學任務或招生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及校長或部門領導決定的,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教學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學校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9.泄露學校秘密,把學校生源介紹給他人或向生源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0.散布謠言,損害學校聲譽或影響教職工情緒穩定的;

          11.利用職權對教職工打擊報復或包庇教職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2.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董事會或校長應予以處罰的。

          教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九條 教職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學校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學校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000—10000元(含10000元),責任人賠償10%-50%;

          2.造成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的,由董事會討論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條 各部門領導發現本部門教職工觸犯以上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校長辦公室報告;教職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一條 校長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應及時報經校長或董事會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校長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校長或董事會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二條 給予教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十三條 對教職工進行處分,應書面通知本人,并記入檔案。

          第十四條 受處分的教職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學校(學校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垃圾分類制度 11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垃圾管理,為企業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同時為了確保垃圾的及時外運處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人員。

          三、內容

          1、垃圾的分類

          依據公司目前的垃圾情況,分為危險廢棄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類。

          1危險廢棄物垃圾是指會對大氣及周邊環境產生危害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化學品廢棄物(油漆部產生的廢漆,廢料,污水池廢渣,生產時產生的廢料廢渣,包裝過濾袋,擦色布條等。

          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雖然暫時拆除、報廢或不用,但經過處理可以利用;或此處無用它處有用,以及可以被廢品回收部門回收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屬類、木板類、書刊類、文件類、塑料類、玻璃類以及包裝材料等(公司所含的可回收垃圾有木糠、廢木條、木材、紙箱、報紙、膠紙、廢鐵、廢機器)。

          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無法經燃燒處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單位或環衛部門外運處理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建筑類、保溫材料類(石棉、聚酯)、化學品廢棄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學品的塵土、廢棄物等)、生產性材料(二科RO膜撤換的濾芯、反應釜襯膠、包裝物、廢棄潤滑油、電子類、取樣瓶、膠管、桶、濾布、廢棄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燒灰渣等)、塵渣類、生活類(蔬菜根、葉、果皮、核等)等。

          2、垃圾的定點設置及垃圾分類存放劃定

          1垃圾定點設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點設置的方法,并實施分類存放管理,以利于外運處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點區為木工車間旁通道垃圾站,分別設有可回收類、油漆渣類、油漆桶類、生活垃圾類、工業垃圾類、木架類、廢木邊角料類7個單獨臨時存放周轉區。

          2區域放置垃圾類別定義

          1金屬類區存放車間維修報廢的一般金屬廢棄物,如廢舊機器、廢棄鐵絲、鐵皮等金屬垃圾,可儲存于垃圾道,或通知管理中心直接處置;

          2包裝類區存放車間報廢的軟、硬類原料包裝物如紙箱、報紙、膠紙、泡沫等,儲存于垃圾管理處垃圾可回收倉;

          3危險廢品區,因危險廢品不得混合儲存,公司主要危險廢品有油漆渣、油漆桶,兩種必須分開存放于油漆渣倉、油漆桶倉;

          4生活垃圾類區存放食堂及各部門產生的菜葉、果皮等垃圾和焚燒后的灰渣等;

          5工業垃圾區主要存放砂紙、紗布、無可回收價值的'碎泡沫、碎報紙等;

          6廢木材木糠區主要存放生產中產生的廢木邊角料、木糠、裝木架等;

          2垃圾的分類管理制度

          各部門依據垃圾產生的種類特點,嚴格實施分類存放,并確保及時轉運至公司的垃圾中轉站,實施分區存放,部門對輸送的垃圾分類質量負責到底。

          3垃圾的處置

          垃圾處置統一由管理中心負責,根據垃圾的性質,可回收垃圾進行變賣;危險廢品交由有資質的危險廢品處置公司處置;生活垃圾、工業垃圾統一由村委垃圾中轉站處置。

          3、獎罰

          1未按垃圾分類放置的按次樂捐100元;

          2可回收垃圾屬公司財產,任何人不得在公司范圍內撿可回收垃圾變賣,違者樂捐60元/次;

          4、其他

          1辦公系統、后勤及車間辦公區等相關場所、部門,為確保垃圾的分類丟棄,必須至少有2個垃圾桶,用來存放可收回垃圾、生活垃圾;

          2生產車間,要依據部門的垃圾種類,應該至少設置3個垃圾臨時存放點,確保生產垃圾的分類存放,并按照規定放到不同垃圾放置區;

          3部門垃圾在被輸送到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后,因垃圾分類不好而發生不被接受情況,導致拒絕運輸所產生的費用及相應責任由垃圾產生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四、本制度從20xx年12月11日起實行,解釋權歸集團管理中心。

          垃圾分類制度 12

          垃圾并不是一無是處的廢物,"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增長的資源",它應該是可循環利用的自然資源。垃圾分類要抓好過程的管理,這樣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才能見到實效,才能持之以恒。為此,我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垃圾分類制度,加強管理,把資源的回收利用和環境保潔做細做好。

          一、目標:

          (一)引導師生關注環境保護問題,知道一些環保法規、環保知識、增強環保意識,養成保護環境的習慣,掌握基本的環境科學知識。

          (二)培養師生對環境負責任的精神,樹立熱愛大自然和保護地球家園的高尚情操。

          (三)使師生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從關心校園環境做起,積極參與保護環境的行動,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環境保護工作。

          (四)將環境意識和行動貫穿于學校的管理、教育、教學和校園建設。培養可持續發展人。環境保護教育是讓少年兒童從小懂得保護好人類生存的環境,讓社會可持續發展。

          (五)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一體化的教育機制,以學校為中心,帶動全社會環保意識發展,使環保教育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六)結合創建"節約型學校"工作,綠化、美化、凈化校園,加強學校環保硬件建設。

          二、校園垃圾的分類:

          (一)垃圾分類和管理的原則:人人有責,加強管理,重在實效,持之以恒

          (二)垃圾分類的具體做法:

          (三)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四)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五)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六)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建筑垃圾和其它清掃垃圾等)。

          (七)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三、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一)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干道邊同一位置設置兩種垃圾箱,一種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種條理縝密、管理有序。垃圾分類是按一定標準將垃圾分類儲存、分類投放和分類駁運,從而轉變成公共資源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必須協調推進分類儲存、分類投放和分類駁運環節,而且,還必須同時推進分類收運環節和分類處理環節。這些環節的主體、作業內容及要求各不相同,應區別對待、理順相互間關系,尤其要理順主體之間的關系。分類儲存和分類投放的主體是公眾,分類駁運的主體是區域管理者,分類收運和分類處理的主體是企業,制度設計應保證這些主體之間形成相互促進、相互監督關系。

          其次,要把垃圾分類納入社區自治內容,明確主體職責,充分調動公眾和管理者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公眾,包括居(村)民、企事業單位、機團單位,是垃圾分類的行為主體,在享有排放權力的同時,應承擔源頭減量、分類儲存、分類投放和繳納排放費等責任與義務,履行源頭減量與排放控制的監督義務,逐步形成自覺、自愿、主動與合適排放垃圾的生產生活習慣。

          區域管理者是分類駁運的主體,也是區域垃圾分類責任人。垃圾分類應堅持誰管理,誰負責的責任人制度,有物業管理服務的區域垃圾分類由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負責,沒有物業管理服務的`由經營管理者負責,沒有經營管理者的公共場所由其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垃圾分類責任人應負責組織、管理所在區域的垃圾分類,包括建立垃圾分類運行管理制度,設立指導管理工作專責崗位,制定垃圾分類方案,設置分類排放容器(堆點),負責分類駁運,指導、引導、規范與監督分類投放,計量管理分類垃圾和負責排放費管理。

          第三,應堅持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和執法監督計劃。垃圾分類啟動之初可考慮只將餐廚垃圾、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分開,而且,宜先在管理正規且便于管理的機團單位、農貿市場、商場、校園、酒店賓館、物業小區等單位(小區)開展垃圾分類,保證分類垃圾得到分類處理,并通過分類處理體系建設促進垃圾分類長效化。重視垃圾分類示范單位(小區)的建設工作,發揮榜樣的示范效應,穩步推進垃圾分類區域由小到大、內容由簡到繁和標準由粗到細。

          第四,通過強化垃圾的物質利用促進垃圾分類。一是利用現有工業產能強化資源回收利用;二是加速建設餐廚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加強餐廚垃圾等易腐有機垃圾的分類處理;三是創新體制和商業模式,重視利益的驅動作用,優化資源配置,融合垃圾資源化處理和產品生產,完善垃圾物質利用的財政補貼機制,理順物質利用流程及產業鏈,完善市場準入退出機制,促進垃圾收運、回收、物質利用多元化和市場化,切實加強垃圾的物質利用,并借此促進垃圾分類。

          第五,合理利用經濟激勵手段,樹立垃圾排放成本意識。獎勵垃圾減量、分類投放和回收利用,懲罰混合排放,嚴懲偷排偷運。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排放費征收機制,鼓勵根據垃圾的污染性、資源性、社會性及其處理成本制定垃圾排放費標準,條件成熟時實施垃圾排放費按類從量計費,激勵公眾自覺自愿地開展垃圾源頭減量與分類。

          最后,應加強垃圾分類及分類處理監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采取行政監管、第三方專業監管和行業協會、人大、政協、新聞媒體、公眾監管等形式,通過督察、檢查、抽查、巡查和審核審計等方法,從實體和程序兩方面對進入垃圾處理行業的事業體和事件進行規范監督。加強垃圾排放總量、排放方法、收費等監管。加強企業準入和退出監管。加強處理設施建設營運及處理成本監管。加強垃圾污染及垃圾處理二次污染監管。加強規章制度及規劃制定、執行與修訂監管。嚴懲偷排偷運、違法經營、浪費資源、破壞環境、失職瀆職等行為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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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落實生活垃圾分類“一嚴禁、兩分類、一鼓勵”。校內教職工、學生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隨意傾倒、堆放生活垃圾。

          一、分類投放標準

          校園生活內垃圾按照規定的.四種類別進行分類。校園內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綠化垃圾及實驗室廢棄物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置,嚴禁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可回收物,是指廢紙張、廢塑料、廢玻璃制品、廢金屬、廢織物等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有害垃圾,是指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

          濕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

          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

          二、投放、收運工作

          學生和教職工宿舍區

          宿舍內干濕分離,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單獨放置。師生定時帶到集中垃圾箱房分類投放。房間內產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隨意丟棄到操場、衛生間等公共區域。

          教學、實驗及辦公樓宇

          生活垃圾分類小組指導師生分類投放,各室垃圾桶由各負責人及時收集,并定時放置到戶外指定位置,干濕垃圾日產日清。

          食堂

          師生用餐完畢后,應將餐具和垃圾統一帶至餐具回收處分類投放。外帶食物殘余等濕垃圾也投至食堂廚余垃圾桶統一處理。食堂廚余垃圾對接負責人日產日清,其余垃圾按規定投放。

          實驗室

          實驗室的垃圾自產自清,實驗廢物分類收集后單獨妥善處理,無危險性垃圾放至垃圾站,不得將垃圾隨意傾倒、堆放。

          校園道路和室外公共區域

          校園道路垃圾桶由負責人清運,并進行必要的二次分揀,對于垃圾易滿溢時間及區域,增加清運頻次。

          第十條收集、運輸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運輸:

          (一)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實行定期或者預約收集、運輸;

          (二)對濕垃圾實行每日定時收集、運輸;

          (三)對干垃圾實行定期收集、運輸; 清理作業場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和周邊環境干凈整潔。

          具體清運地點和時間由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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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標準各工程的垃圾管理,為廣闊業主營造一個平安衛生的環境,同時為了確保垃圾的及時外運處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 垃圾的分類:

          依據小區目前的垃圾情況,分為裝修物垃圾、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三大類。

          1.1裝修物垃圾:是指裝修房屋所遺棄的廢料且不容易清運對周邊環境產生危害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保溫材料類(石棉、聚酯)、化學品廢棄物(廢漆,廢料,碎磚塊、包裝過濾袋等)。

          1.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雖然暫時報廢或遺棄不用,但經過處理可以利用;或此處無用它處有用,以及可以被廢品回收部門回收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屬類、木板類、書刊類、文件類、塑料類及包裝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無法經處理回收利用,需交由環衛部門外運處理的垃圾。這類的垃圾有塵渣類、排污廢渣、生活類、(蔬菜根、葉、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點設置及垃圾分類存放劃定

          2.1垃圾定點設置:垃圾存放采用定點設置的方法,并實施分類存放管理,以利于外運處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點區以各工程實際情況而定劃分的定點區域。

          2.2區域放置垃圾類別定義:

          2.2.1 裝修物垃圾類區存放各工程業主裝修所遺棄的廢棄裝修物等

          2.2.2 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區存放可經過自己處理后循環利用的垃圾

          2.2.3 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區存放不能處理回收利用的和須經市政廢品回收站處理的垃圾(菜葉、果皮)等垃圾。

          三、垃圾的分類管理制度

          各工程依據垃圾產生的種類特點,嚴格實施分類存放,并確保及時轉運至公司的垃圾中轉站,實施分區存放,部門對輸送的垃圾分類質量負責到底。

          四、其它考前須知

          4.1各工程為確保垃圾的分類丟棄,在每棟樓前必須至少有兩個垃圾桶,用來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確保在垃圾接受時間段將垃圾運送到指定位置。

          4.2各工程垃圾在被輸送過程中,因垃圾分類不好而發生處理不當情況,相應責任由垃圾產生部門及接受人員承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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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職責

          統籌協調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全鏈條管理工作,明確垃圾分類管理年度重點工作,研究制定促進垃圾分類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垃圾分類處理涉及的'重大問題,指導并督促工作落實。

          二、組織架構

          聯席會議由省軍區保障局,市委宣傳部、市直機關工委,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化廣電旅游局、衛生健康委、國資委、市場監管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林業園林局、供銷總社,各區政府和廣州警備區組成。

          由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市長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市政府協助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秘書長、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后)。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派出一名處級干部擔任聯絡員,負責協助聯席會議成員開展工作,以及日常與聯席會議辦公室的聯系、溝通。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根據議題情況邀請相關單位列席;根據工作需要,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可適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協調具體問題,并根據議題情況邀請相關單位負責人參加。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印發有關單位并抄送有關市領導,重大事項按程序報市政府審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主動研究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積極協調推動垃圾分類管理重點工作;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溝通對接,密切支持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工作落實,并及時反饋工作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定期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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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改善城鄉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的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及其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以及法律、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棄物。

          糞便、建筑垃圾、動物尸體等廢棄物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原則,按照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的步驟穩步推進。

          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領導,把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生活垃圾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利用、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人員配置和資金投入。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組織轄區單位和個人參與生活垃圾減量和分類工作,并督促分類管理責任人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第五條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宣傳、培訓、考核和監督,制定和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計劃。

          第六條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基礎設施的布局、用地建設要求納入環境衛生專項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統籌安排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基礎設施的布局、規模。

          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和實施再生資源回收產業政策、回收標準和回收行業發展規劃。

          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有害垃圾的運輸、處置監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險廢棄物處置設施建設,依法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納入物業服務企業的信用管理體系。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回收利用、無害化處理等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和社會實踐內容,培養和提高學生和學齡前兒童的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意識。

          其他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本辦法的規定,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相關工作。

          第七條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指導工作,配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督促轄區單位、村(居)民和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應當在小區內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工作,動員小區居民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監督小區保潔人員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工作。

          第八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托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相關設施、場所,建設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宣傳教育基地,向社會公眾免費開放,并通過媒體宣傳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的知識及政策措施。

          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應當加強對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的宣傳,普及相關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意識。

          第二章分類標準與分類投放

          第九條生活垃圾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分類:

         。ㄒ唬┛苫厥瘴,是指適宜回收和可循環再利用的廢棄紙類、塑料、金屬、紡織物、電子電器、玻璃、木料等廢舊物質;

         。ǘ┯泻,是指對人體健康、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電池、熒光燈管、溫度計、血壓計、藥品、油漆、溶劑、化學農藥、消毒劑、膠片和相紙等物質;

         。ㄈ┮赘侵笍氖虏惋嫹⻊、集體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動產生的餐廚垃圾,居民家庭產生的廚余垃圾,集貿市場、經營生鮮超市產生的廢棄蔬菜、瓜果等有機、容易腐爛的物質;

          (四)大件垃圾,是指整體性強、需要拆解處理,重量超過5千克或體積超過0.2立方米或長度超過1米的固體廢棄物;

         。ㄎ澹┢渌,是指除前四項以外的需要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活垃圾。

          第十條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指南,明確分類的標識、顏色及投放、收集、運輸、處理規則等內容,并向社會公布。

          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統籌組織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制定適合本轄區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分類管理實施方案應當包括生活垃圾的投放模式、收集時間、運輸線路等內容。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公告的地點和方式等要求,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到有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內或者指定的收集點,不得隨意拋棄、傾倒、堆放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ㄒ唬┛苫厥瘴飸斖斗胖量苫厥瘴锸占萜骰蛘呓皇劢o經商務管理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

         。ǘ┎蛷N垃圾應當投放至易腐(餐廚)垃圾專用收集容器,廚余垃圾和廢棄蔬菜、瓜果等應當瀝干水分后再投放至易腐(廚余)垃圾收集容器;

          (三)有害垃圾應當在采取防止破損或者滲漏的措施后投放至專用收集容器或專門設置的投放點;

          (四)大件垃圾應當單獨臨時堆放指定場所,并及時預約取得經營許可的收運企業上門收集;

         。ㄎ澹┢渌鴳斖斗胖疗渌占萜骰蛎荛]收集點。

          第十二條推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度。實行物業管理的區域,物業服務企業為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物業服務合同對管理責任人的責任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區域,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ㄒ唬C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自行管理的辦公或者生產場所,本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ǘ┳≌瑓^單位自管的,自管單位為管理責任人,沒有單位管理的,村(居)民委員會為管理責任人;

         。ㄈ┦袌、商場、賓館、餐飲服務、展覽展銷等經營場所,經營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ㄋ模C場、碼頭、車站、公園以及旅游、文化、體育等公共場所,運營服務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ㄎ澹┑缆、橋涵、地下通道、人行天橋等公共建筑設施,維護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ㄔO工程施工現場,建設單位為管理責任人。不能確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的,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責任人,并對外公示。

          第十三條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應當負責以下工作:

         。ㄒ唬┙⑸罾诸惾粘9芾碇贫龋鋫淅诸惞芾韱T;

         。ǘ┌凑找幎ㄔO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場所,并在顯著位置公示設置布局、不同類別生活垃圾的投放地點、分類投放的行為規范、投放方式,保持收集容器完好;

         。ㄈ┰谪熑螀^范圍內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指導單位、個人做好源頭減量和垃圾分類投放;

         。ㄋ模┍O督責任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對單位或者個人不符合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及時報告所在地的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ㄎ澹⿲⑸罾诸愂占街付ㄊ占荆c),并負責交由取得經營許可的收運企業運輸;

          (六)制止混合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的行為;

          (七)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臺賬,記錄責任區內產生的生活垃圾類別、數量、去向等情況,并于每月定期向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上月臺賬。

          第十四條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落實餐廚垃圾源頭減量分類工作責任,餐廚垃圾應當交由取得經營許可的`企業收集、運輸和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廁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

          第三章分類收集、運輸與處置

          第十五條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企業發現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類標準的,應當要求相應管理責任人改正;管理責任人不改正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企業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的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報告后二十四小時內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應當按照收運企業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約定的時間定期收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應當每日定時收集、日產日清。

          禁止在人行道、綠地等公共區域堆放、分揀生活垃圾。

          第十七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結合生活垃圾的產量和分布狀況,因地制宜,科學配置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中轉站和壓縮轉運設施,完善生活垃圾轉運機制,規范生活垃圾轉運作業的站點、路線和時間。

          第十八條禁止將已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運輸。

          運輸有害垃圾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廢物轉移和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相關規定。

          可回收物由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或者委托取得經營許可的生活垃圾收運企業運輸。

          易腐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取得經營許可的收運企業按照規定運往指定處置場所。

          第十九條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生活垃圾運輸車輛和設備檢測機制,并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車輛的技術規范。

          運輸車輛應當標明相應類別的生活垃圾標志,安裝車輛行駛及收運過程記錄儀,并保持全密閉和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瀝液滴漏功能。

          第二十條從事生活垃圾收運的服務企業,應當執行各項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生活垃圾類別、運輸量、作業時間等,配備相應的作業人員和符合本市技術標準的收集、運輸設備;

         。ǘ┌凑找幎ǖ臅r間、頻次、路線、地點和要求分類收集、運輸生活垃圾;

          (三)不得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滴漏污水或者進行敞開式分揀、壓縮和轉運生活垃圾;

          (四)及時清理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保持生活垃圾轉運設備和周邊環境整潔;

         。ㄎ澹⿲Ψ诸愡\輸車輛和生活垃圾轉運站設備實行日常養護,并規范作業;

          (六)建立收運臺賬,記錄生活垃圾來源、種類、數量、去向等情況,并定期報告所在地的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ㄆ撸┢渌嘘P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生活垃圾轉運機制,合理布局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建設生活垃圾轉運站,規范生活垃圾轉運作業的時間、路線和操作規程,做好環境污染防治工作。

          經過轉運站中轉的,應當密閉存放,存放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個小時。

          第二十二條生活垃圾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分類處置,提高再利用率和資源化水平,促進循環利用。

          可回收物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進行處置。

          易腐垃圾和大件垃圾由取得經營許可的企業進行資源化利用或者以其他無害化方式處理。

          有害垃圾應當由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具備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資質的企業處理。

          其他垃圾應當進行綜合利用,不能綜合利用的采用焚燒或衛生填埋等無害化方式處置。

          第二十三條生活垃圾分類處置設施的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市有關標準、技術規范,生活垃圾處置設施所采用的技術、設備、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鼓勵生活垃圾處置服務企業采用高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先進處理技術。

          第二十四條生活垃圾分類處置企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凑找幎ㄅ鋫渖罾幹迷O施、設備以及合格的管理、操作人員并保證設施、設備運行良好;

          (二)按照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接收并分類處置生活垃圾;

          (三)建立管理臺賬,計量和統計每日收運、進出場站和處置的生活垃圾,并將相關統計數據報送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ㄋ模└鶕h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的要求制定環境檢測計劃,委托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及時報送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

          (五)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檢測系統和超標報警裝置等,并與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系統聯網,及時傳輸上報主要污染物排放數據;

         。┪廴疚锱欧艖敺蠂液偷胤较嚓P規定以及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要求,按規定配備污染物治理設施,并正常運行;

         。ㄆ撸┙h境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公開生活垃圾處置設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數據、環境檢測等信息;

         。ò耍﹪栏癜凑沼嘘P要求,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ň牛┎坏蒙米酝I、歇業,確需停業、歇業的,應當提前三個月向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ㄊ┢渌嘘P生活垃圾分類處置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餐廚垃圾的產生、收集、運輸和處置實行聯單管理制度,并逐步實施電子聯單信息化管理。

          聯單應當由收集、運輸、處置企業向餐廚垃圾產生所在地的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領取并定期交回備查聯。

          餐廚垃圾產生者與收集、運輸、處置企業之間交接垃圾時應當現場核對聯單載明事項。交接雙方應當按照實際情況記載聯單并交接。交付方拒絕按照實際情況確認聯單的,接收方可以拒絕接收垃圾,并及時報告所在地的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第二十六條餐廚垃圾處置企業在處置過程中應當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按照生活垃圾處置標準,實施無害化處置。

          禁止將餐廚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原料生產、食品加工;禁止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飼養畜禽。

          第四章激勵與促進措施

          第二十七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遵循資源節約、環境保護與生產生活安全性原則,建立涵蓋生產、流通、消費等領域的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工作機制,制定激勵措施,引導、鼓勵單位和個人在生產、生活中減少生活垃圾。

          第二十八條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物價、財政部門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產生多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易于收繳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第二十九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跨區域處理生態補償制度。產生生活垃圾的轄區跨區域處理生活垃圾的,遵循“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應當向生活垃圾處置導入區支付生態補償費。

          第三十條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編制可回收物目錄,組織編制可回收物回收網點布局規劃,合理布局可回收物分揀中轉站、分揀中心以及回收點,并會同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的銜接。沒有條件單獨設置可回收物回收點的,可以與生活垃圾收集點合并設置。

          供銷部門按照職責建設和運營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設施相配套的可回收物回收網點,建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眾提供預約回收服務以及可回收物目錄、交易價格、回收方式等信息。從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經營者,其經營場所選址和設置應當符合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布局規劃和設置要求,通過預約回收或者在可回收物回收點定時定點回收等方式提供便民回收服務。

          第三十一條鼓勵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等場所設置可回收物的分類回收設施。

          鼓勵物業服務區域、商場、超市、便利店等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就地設立便民回收點。

          鼓勵商品生產者、經營者采用押金、以舊換新、設置自動回收機、快遞送貨回收包裝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資源,實現回收途徑多元化。

          第三十二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可以通過獎勵、積分等方式,發動居民和單位開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工作。具體獎勵辦法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鼓勵企業、個人采取創新獎勵方式發動居民和單位開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

          第三十三條酒店、餐飲、旅游、環境衛生、物業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制定行業自律規范,開展本行業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的培訓、技術指導、實施評價,引導、督促會員單位參與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活動。

          從事旅游行業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督促游客遵守本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規定,對不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游客進行勸導。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綜合考評制度,并納入各級政府和各有關職能部門績效管理考評指標。

          第三十五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監督檢查制度,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和從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服務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向社會公開檢查情況以及查處結果。

          第三十六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政區域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機制。

          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置企業應當根據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編制收集、運輸、處置應急預案,并報送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因突發性事件造成無法正常收集、運輸、處置生活垃圾的,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安排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

          第三十七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社會監督員制度。

          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向社會公開聘請社會監督員,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社會監督員中應當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志愿者等。

          社會監督員有權監督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行,督促單位和個人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義務,并應及時將監督結果反饋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第三十八條單位和個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義務并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和后果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記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失信主體記錄。

          第三十九條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定期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并與相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未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履行義務之一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收集、運輸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罰款處罰:

         。ㄒ唬┪窗匆幎ㄅ鋫湎鄳淖鳂I人員,或未對收集、運輸設備進行養護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二)運輸車輛未標明相應類別生活垃圾標志或者未安裝車輛行駛及收運過程記錄儀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ㄈ┪窗匆幎ㄅ鋫涿荛]化運輸設備,或者收集、運輸設備不整潔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ㄋ模┗旌鲜占、運輸已分類的生活垃圾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五)未按規定的時間、頻次、路線、地點和要求分類收集、運輸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谶\輸過程中沿途丟棄、撒漏生活垃圾,滴漏污水的,或者進行敞開式分揀、壓縮和轉運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七)未及時清理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或者影響周邊環境整潔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ò耍┪窗匆幎ń⑸罾芾砼_賬,實時記錄生活垃圾類別、數量和運輸去向的,處一萬元罰款。

          第四十三條生活垃圾處置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理:

         。ㄒ唬┪窗匆幎ǖ臅r間和要求接收、處置生活垃圾的,責令改正,并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ǘ┪窗匆幎ㄓ涗浗邮铡⑻幹蒙罾诸惻_賬的,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罰款;

          (三)未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四)未按規定配備生活垃圾處置設施、設備以及合格的管理、操作人員并保證設施、設備運行良好的,責令改正,并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餐廚垃圾收運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未正確履行如實記載或及時報告義務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市容環境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履行本辦法規定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市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實施;長樂區以及其他縣(市)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實施的區域和日期,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城市社區、農村地區不同情況分步推進的原則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垃圾分類制度 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活動,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宜居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以及相關規劃建設和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廢棄物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為生活垃圾的廢棄物。

          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垃圾四類。

          工業廢物、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按照國家、省和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第四條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方針和城鄉統籌、科學規劃、綜合利用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市統籌、屬地負責。

          第五條市、區人民的政府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工作目標和年度計劃,建立相應的資金投入和保障機制,協調解決重大事項。

          鎮人民的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落實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具體工作,配合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相關工作,指導、督促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活動。

          第六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綜合協調、檢查指導和監督管理。

          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職責做好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本辦法規定,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第七條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協助鎮人民的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動員、組織社區內單位和個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活動,調處矛盾糾紛。

          鼓勵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活動。

          第八條建立價格激勵機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收費制度,引導單位和個人進行生活垃圾減量和分類投放。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

          第十條支持社會資金投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循環利用以及相關科技研發。

          對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規劃和建設

          第十一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和改革、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環境衛生專業規劃,明確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的布局以及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報市人民的政府批準后實施。

          編制環境衛生專業規劃,應當征求專家和社會公眾意見。

          區人民的政府應當根據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組織制定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計劃,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涉及設施建設的,應當與所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銜接。

          第十二條納入本市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用地,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

          第十三條區人民的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和年度建設實施計劃,建設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

          第十四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發展和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標準。

          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納入建設項目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指標。

          建設項目許可審查時,應當就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配套建設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十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應當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用地平面圖并標明用地面積、位置和功能,并予以公示。

          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設費用納入建設工程總投資。

          新建住宅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場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位置、功能等內容,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示。

          第十六條機場、碼頭、車站、港口、公園、商場等公共設施、場所,應當按照標準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

          第十七條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建設應當符合有關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標準,采取密閉、滲瀝液處理、防臭、防滲、防塵、防噪聲等污染防控措施。

          建設生活垃圾轉運、處置設施,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確定環境保護措施。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前,建設單位應當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并公示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設置應當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的要求,容器表面應當具有符合國家《生活垃圾分類標志》規定的'標志,便于識別和投放。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改建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或者改變其用途。

          確需拆除、遷移、改建或者改變其用途的,應當經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并按照規定先行重建、補建或者提供替代設施,同時采取措施防止環境污染。

          第三章分類投放

          第十九條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拋灑、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類投放:

         。ㄒ唬┛苫厥瘴锿斗胖量苫厥瘴锸占萜骰蛘呓皇劢o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餐廚垃圾投放至餐廚垃圾收集容器;

         。ㄋ模┢渌斗胖疗渌占萜,其中廢舊家具等大件廢棄物品按照規定單獨堆放;

          (五)國家、省和本市有關生活垃圾分類的其他規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向社會公布,并適時修訂。

          第二十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制度。

          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ㄒ唬┏鞘芯幼^,實行物業服務的,物業服務單位為責任人;單位自管的,自管單位為責任人。

          農村居住區,村民委員會為責任人;

         。ǘC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辦公管理區域,本單位為責任人;

         。ㄈ┕步ㄖ,所有權人為責任人;所有權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為責任人;

         。ㄎ澹┘Q市場、商場、展覽展銷、商鋪等經營場所,經營單位為責任人;

         。C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公交場站、軌道交通車站、碼頭港口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七)河道、湖泊及其管理范圍,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八)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景點,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ň牛┏鞘械缆贰⒐芳捌淙诵羞^街天橋、人行地下過街通道等附屬設施,清掃保潔單位為責任人。

          按照前款規定不能確定責任人的,所在地鎮人民的政府(街道辦事處)為責任人。

          第二十一條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⑷粘9芾碇贫;

         。ǘ┰谪熑畏秶鷥乳_展相關知識宣傳,指導、監督單位和個人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

          (三)設置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整潔;出現破舊、污損或者數量不足的,及時維修、更換、清洗或者補設;

         。ㄋ模┟鞔_不同種類生活垃圾的投放時間、地點;

         。ㄎ澹⿲⑸罾挥捎匈Y質的單位收集、運輸;

         。┘皶r制止翻揀、混合已分類生活垃圾的行為;

          (七)國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第二十二條責任人應當建立管理臺賬,記錄生活垃圾種類、數量和運輸等情況,定期向鎮人民的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

          鎮人民的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匯總數據并錄入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統。

          第二十三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生活垃圾減量化實施計劃,推行清潔生產技術和綠色認證制度,鼓勵商品減量化包裝、餐飲適當消費、凈菜上市和潔凈農副產品進城,對垃圾減量行為給予獎勵,推動垃圾減量。

          相關行業協會應當督促企業執行減量化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引導企業就推行垃圾減量向社會公開作出承諾。

          第四章分類收集和運輸

          第二十四條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收集,禁止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定期收集,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每天定時收集。

          具體時間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條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運輸,禁止將已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運輸。

          可回收物運輸至資源回收中心或者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單位。

          有害垃圾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運輸至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貯存點。

          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和要求,運輸至符合規定的處置場所。

          第二十六條本市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服務實行許可。

          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以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確定收集、運輸服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簽訂協議,明確服務區域、經營期限、服務標準、運送場所、違約責任等內容,作為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區人民的政府可以建立農村地區生活垃圾收集和運輸專門隊伍,或者通過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委托具備專業技術條件的單位,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運輸。

          第二十八條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鶕罾占、分類方法、作業時間等,配備壓縮式收集設備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員;

          (二)按時、分類收集生活垃圾并分類運輸至規定的轉運站或者處置場所,不得混裝混運、隨意傾倒、丟棄、遺撒、堆放,不得接收未分類的生活垃圾;

         。ㄈ┙涍^轉運站轉運的,密閉存放,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ㄋ模┦占、運輸車輛、船舶保持密閉、完好和整潔;

          (五)清理作業場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和周邊環境干凈整潔;

         。┙⒐芾砼_賬,記錄生活垃圾來源、種類、數量、去向等,并向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ㄆ撸┲贫ㄉ罾诸愂占\輸應急方案,報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ò耍﹪、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第五章分類處置和循環利用

          第二十九條分類收集和運輸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處置,提高生活垃圾的再利用率和資源化水平,促進循環利用。

          可回收物應當進行分揀,由再生資源利用企業進行利用處置,促進再生產品直接進入商品流通領域。

          餐廚垃圾等可降解有機物應當通過生物處理技術處置,開發工業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資源化利用產品。

          有害垃圾實行強制性回收,應當交由經核準的有害垃圾處置單位加以利用或者進行無害化處置。

          其他垃圾應當分揀、拆卸,并進行綜合利用;不能綜合利用的,進行衛生填埋或者焚燒。

          第三十條生產列入強制回收名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的企業,應當負責回收廢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對其中可以利用的,由生產企業負責利用;因技術或者經濟條件不適合利用的,由生產企業負責進行無害化處置。

          第三十一條鼓勵、支持農民采用生物堆肥等技術對廚余垃圾進行就地生態處理和漚肥還田;采用腐爛還田、作飼料、制沼氣、制作纖維板等方式資源化利用秸稈。

          農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灰土,應當選擇遠離水源和居住地的適宜地點用于填坑造地。

          第三十二條本市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實行許可。

          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以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確定處置服務單位,并與中標單位簽訂處置作業服務協議,明確處置生活垃圾的來源、服務期限、服務標準等內容,作為生活垃圾處置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第三十三條本市實行生活垃圾處置技術評估制度。

          新的生活垃圾處置技術應當報送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技術論證;未進行技術論證或者論證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條生活垃圾處置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處理生活垃圾,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凑找幎ㄅ渲锰幹迷O施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ǘ┙⑻幹门_賬,記錄每日生活垃圾的運輸單位、種類、數量,并按照規定報送數據、報表等;

         。ㄈ┌凑找幎ㄌ幚硖幹眠^程中產生的污水、廢氣、廢渣、粉塵等,定期進行水、氣、噪聲、土壤等環境影響監測,防止周邊環境污染;

         。ㄋ模┲贫☉狈桨,應對設施故障、事故等突發事件;

         。ㄎ澹┌凑找蠼ㄔO在線監測系統,并將數據傳送至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統;

          (六)國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垃圾分類制度 18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關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開展理念,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因地制宜,不斷完善垃圾分類體系建設,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推進綠色開展的重要舉措,不斷完善中心的管理和效勞,創造優良的就診環境。

          〔二〕根本原則。

          政府推動,全民參與。落實本中心主體責任,強化公共機構和企業示范帶頭作用,引導居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垃圾分類的良好氣氛。

          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綜合考慮各地氣候特征、開展水平、生活習慣、垃圾成分等方面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實施路徑,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

          完善機制,創新開展。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形成有效的鼓勵約束機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加強技術創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類效率。

          協同推進,有效銜接。加強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資源化利用和終端處置等環節的銜接,形成統一完整、能力適應、協同高效的全過程運行系統。

          〔三〕主要目標。到2022年底,根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到達35%以上。

          二、局部范圍內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一〕實施區域。2022年底前,在以下重點城市的城區范圍內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1.直轄市、省會城市和方案單列市。

          2.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確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鄲市、江蘇省蘇州市、安徽省銅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東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廣元市、四川省德陽市、西藏自治區日喀那么市、陜西省咸陽市。

          3.鼓勵各省〔區〕結合實際,選擇本地區具備條件的城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各地新城新區應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二〕主體范圍。上述區域內的以下主體,負責對其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

          1.公共機構。包括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出版、播送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

          2.相關企業。包括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

          〔三〕強制分類要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要結合本地實際,于2022年底前制定出臺方法,細化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處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須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同時參照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再選擇確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強制分類的類別。未納入分類的垃圾按現行方法處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種。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2〕投放暫存。按照便利、快捷、平安原則,設立專門場所或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收集、暫存,并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志。對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39號〕的品種,應按要求設置臨時貯存場所。

          〔3〕收運處置。根據有害垃圾的品種和產生數量,合理確定或約定收運頻率。危險廢物運輸、處置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鼓勵骨干環保企業全過程統籌實施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尚無終端處置設施的城市,應盡快建設完善。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種。包括:相關單位食堂、賓館、飯店等產生的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

          〔2〕投放暫存。設置專門容器單獨投放,除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可設置敞開式容器外,其他場所原則上應采用密閉容器存放。餐廚垃圾可由專人清理,防止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廢紙等不利于后續處理的雜質,并做到“日產日清”。按規定建立臺賬制度〔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除外〕,記錄易腐垃圾的種類、數量、去向等。

          〔3〕收運處置。易腐垃圾應采用密閉專用車輛運送至專業單位處理,運輸過程中應加強對泄露、遺撒和臭氣的控制。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餐廚垃圾運輸、處理的監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種。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

          〔2〕投放暫存。根據可回收物的產生數量,設置容器或臨時存儲空間,實現單獨分類、定點投放,必要時可設專人分揀打包。

          三、引導居民自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

          城市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引導居民自覺、科學地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前述對有關單位和企業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應選擇不同類型的社區開展居民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示范試點,并根據試點情況完善地方性法規,逐步擴大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實施范圍。本方案發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規、對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提出強制要求的,從其規定。

          〔一〕單獨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區應通過設立宣傳欄、垃圾分類督導員等方式,引導居民單獨投放有害垃圾。針對家庭源有害垃圾數量少、投放頻次低等特點,可在社區設立固定回收點或設置專門容器分類收集、獨立儲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時投放,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等負責管理,并委托專業單位定時集中收運。

          〔二〕分類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樣、簡便易行的分類方法。引導居民將“濕垃圾”〔濾出水分后的廚余垃圾〕與“干垃圾”分類收集、分類投放。有條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區設置專門設施對“濕垃圾”就地處理,或由環衛部門、專業企業采用專用車輛運至餐廚垃圾處理場所,做到“日產日清”。鼓勵居民和社區對“干垃圾”深入分類,將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收運和處置。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采取定時定點分類收運方式,引導居民將分類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運車輛,逐步減少固定垃圾桶。

          四、加強生活垃圾分類配套體系建設

          〔一〕建立與分類品種相配套的收運體系。完善垃圾分類相關標志,配備標志清晰的分類收集容器。改造城區內的垃圾房、轉運站、壓縮站等,適應和滿足生活垃圾分類要求。更新老舊垃圾運輸車輛,配備滿足垃圾分類清運需求、密封性好、標志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收運車輛。鼓勵采用“車載桶裝”等收運方式,防止垃圾分類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運。建立符合環保要求、與分類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運系統。

          〔二〕建立與再生資源利用相協調的回收體系。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合理布局布點,提高建設標準,清理取締違法占道、私搭亂建、不符合環境衛生要求的違規站點。推進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的銜接,建設兼具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中轉站。鼓勵在公共機構、社區、企業等場所設置專門的分類回收設施。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臺,提供回收種類、交易價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與垃圾分類相銜接的終端處理設施。加快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設,建立健全非工業源有害垃圾收運處理系統,確保分類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平安處置。鼓勵利用易腐垃圾生產工業油脂、生物柴油、飼料添加劑、土壤調理劑、沼氣等,或與秸稈、糞便、污泥等聯合處置。已開展餐廚垃圾處理試點的城市,要在穩定運營的根底上推動區域全覆蓋。尚未建成餐廚〔廚余〕垃圾處理設施的城市,可暫不要求居民對廚余“濕垃圾”單獨分類。嚴厲打擊和防范“地溝油”生產流通。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龍頭企業,推動再生資源標準化、專業化、清潔化處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勵回收利用企業將再生資源送鋼鐵、有色、造紙、塑料加工等企業實現平安、環保利用。

          〔四〕探索建立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統籌規劃建設生活垃圾終端處理利用設施,積極探索建立集垃圾燃燒、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處置于一體的生活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平安化、清潔化、集約化、高效化配置相關設施,促進基地內各類根底設施共建共享,實現垃圾分類處理、資源利用、廢物處置的無縫高效銜接,提高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緩解生態環境壓力,降低“鄰避”效應和社會穩定風險。

          五、強化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在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衛生城市、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園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區等創立活動中,逐步將垃圾分類實施情況列為考核指標;因地制宜探索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建立協調機制,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分工負責推進相關工作;要加強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工作考核,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對不按要求進行分類的依法予以處分。

          〔二〕健全法律法規。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動相關城市出臺地方性法規、規章,明確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要求,依法推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發布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及站點建設相關標準。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發揮中央基建投資引導帶動作用,采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相關城市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設施。嚴格落實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地方財政應對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系統的建設運行予以支持。

          〔四〕創新體制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積極探索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方式,通過公開招標引入專業化效勞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環衛系統研發和建設,通過“互聯網+”等模式促進垃圾分類回收系統線上平臺與線下物流實體相結合。逐步將生活垃圾強制分類主體納入環境信用體系。推動建設一批以企業為主導的生活垃圾資源化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及技術研發基地,提升分類回收和處理水平。通過建立居民“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等方式,對正確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給予可兌換積分獎勵。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動企業和社會組織開展垃圾分類效勞。

          〔五〕發動社會參與。樹立垃圾分類、人人有責的環保理念,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引導公眾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強化國民教育,著力提高全體學生的垃圾分類和資源環境意識。加快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教育基地建設,開展垃圾分類收集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垃圾分類督導員及志愿者隊伍,引導公眾分類投放。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報道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情況和典型經驗,形成良好社會輿論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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