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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教育規章制度(精選14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主題教育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主題教育規章制度 1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綜治辦、團中央《關于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和我!拔逦濉逼辗ㄒ巹澋腵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所有在校學生都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積極參加學校和社會組織的法制教育活動,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二、制定好課堂教育計劃,保證計劃、課時的落實。每學期法制教育課時不得少于10課時,利用班隊會、《品德與生活》課、《品德與社會》課、升旗儀式、法制副校長講座、板報展示、社會綜合實踐活動等形式進行法制教育,并把每年的三月和十二月定為法制宣傳教育月。
三、學校采用自編教育教材,《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消防法》、《交通安全法》等一些與小學生相關法制教育內容列入法制教育重點。
四、學校充分發揮兼職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的作用,組織和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
五、學校要開辟法制宣傳欄、張貼法制掛圖、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形式定期宣傳基本法律常識,通過開展班隊活動,引導和保障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
六、開辟學校網站中的“依法治!保脤W校網絡對學生進行網絡法制教育,提高學生對網絡犯罪的認識和抵抗能力,讓網絡在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
七、進一步完善學校法制教育制度,制定評估、檢查的具體標準,定期考核,使學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
主題教育規章制度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并加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運用投影、幻燈、錄音、錄像、廣播、電影、電視、計算機等現代教育技術,傳遞教育信息,并對這一過程進行設計、研究和管理的一種教育形式;是促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和方法;是實現教育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第三條 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應從實際出發,堅持因地制宜、講求實效、逐步提高的原則。要充分發揮各種電教媒體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注重教學應用與研究。
第四條 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創造條件,扶持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將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列入當地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
第二章 機構與職能
第五條 中小學校應建立專門機構或指定有關部門負責電化教育。其名稱可根據學校的規模稱為電化教育室(中心)或電化教育組,規模較小的中小學校也可在教學管理部門設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六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要在學校的統一管理下,與校內各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完成電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職責:
。薄M訂學校電化教育工作計劃,協調學校各部門開展電化教育工作,并承擔其中一部分教學任務。
2、收集、購置、編制、管理電化教育教材和資料。
3、維護、管理電化教育器材、設備、設施。
。础⒔M織教師參加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
。、組織并參與電化教育的實驗研究。
第七條 中小學校從事電化教育的人員編制,由學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在學校教職工總編制內確定,按學校規模和電化教育開展的實際配備專職或兼職電教人員。
第八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有較高的政治素質、熟悉電教業務,有較強的教學和管理能力,一般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三章 電教專職人員與學科教師
第九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專職人員是教學人員, 必須具備教師資格,熟悉教學業務,掌握電化教育的知識、技能和技巧。中小學校電教專職人員應通過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與考核,不斷提高電化教育水平。
第十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專職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按國家規定評聘。在評審與聘任時,要充分考慮電化教育工作的性質和特點。
第十一條 電化教育專職人員要組織、指導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學。中小學校應聘請優秀教師作為電化教育機構的兼職人員開展工作。教師擔任電教機構的`工作或編制教材、資料應計算教學工作量。優秀的電教教材、電教研究成果,應與相應的科研、教學研究成果同等對待。教師開展電化教學的實績,應作為考核教師的內容。
第十二條 學科教師要增強現代教育意識,學習并掌握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積極采用現代教學手段,開展電化教學;研究電教教材教法;總結電化教學經驗,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率。
第四章 經費與設備
第十三條 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經費保證,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逐年增加對中小學電化教育經費的投入。學校應確定一定的經費比例開展電化教育。
第十四條 電化教育的設備是開展電化教育的基礎。學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配備目錄,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統籌配備電化教育設備。要加強電化教育設備、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條 學校電化教育設備、設施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電教教材與資料
第十六條 開展電化教育的中小學校要加強電教教材(音像、多媒體)、資料建設,保證有足夠的經費用于配備電教教材、資料,做到與電教設備、設施建設同步發展。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應根據教學的需要,合理選擇和配備由中央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印發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所列入的全國或地方通用的電教教材,有條件的學?筛鶕䦟嶋H需要自行編制補充性電教教材供學校教學使用,要做好學校電教教材的管理和應用工作。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電教教材、資料的編輯、出版不得違反《著作權法》;中小學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 管理與領導
第十九條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地區的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區電化教育發展規劃及工作計劃,并檢查、評估和督導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協調電教、教研、裝備、師訓部門保障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健康發展。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電化教育館(中心)是當地中小學電化教育的教材(資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員培訓和技術服務中心,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管理與指導。
第二十一條 中小學校要貫徹上級關于電化教育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強對電化教育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學校整體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級領導主管電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條 中小學校要重視對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有計劃地組織不同層次、不同形式、不同內容的教師培訓活動,推動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廣泛深入的開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程適用于普通中小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等技術學校、技工學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可參照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程,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關規定凡與本規程有不符的,以本規程為準。
主題教育規章制度 3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方針
1、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教育要“三個面向”思想為指針,以不斷提高全體教師政治、業務素質為宗旨,建立與完善繼續教育體系,逐步造就一支具有高尚師德、正確教育思想、較強教育教學能力,適應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適應素質教育需要的中小學教師隊伍,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全面推進實施素質教育。
2、教師繼續教育的工作方針是:
、艌猿譃樵诨A教育中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服務的正確方向,全面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培訓質量和效益。
、曝瀼乩碚撀撓祵嶋H的原則,按需施教,學用一致,因地制宜,講求實效。以業余、自學、短訓為主,形式靈活多樣。
、敲嫦蛉w教師,分類指導,重點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師與學科帶頭人的培養,努力優化學校教師的整體素質。
⑷建立配套制度,完善激勵機制,逐步實現教師繼續教育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
二、繼續教育的有關要求與登記制度
1、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對象是輔導組全體在職教師。
2、教師繼續教育培訓的學時數,每位教師五年參加各級集中培訓累計不少于360學時,年均不得少于72學時。其中師德教育不少于100學時,“四新”不少于260學時。在總學時中,區級及區級以上集中培訓不得少于240學時。
3、教師繼續教育是以提高教師政治、業務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為主要目標的培訓,其內容包括;政治思想和師德修養,教育政策和法規,專業知識擴展和更新,教育科學理論學習和教學實踐研究,教育教學技能訓練及現代化科技教育等。
4、教師繼續教育培訓的主要類型有:新教師試用期培訓教師崗位職務培訓或全員培訓;骨干教師培訓;高一層次學歷或第二學歷進修及其他類型培訓等。
5、教師繼續教育登記制度。教師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學時效并獲取相應的學分,由有關培訓單位登記后,由任職學校歸人教師業務檔案。
凡按上述要求和程序獲得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憑證或證書的,作為中小學教師職務晉升、聘任、續聘等必備條件之一。在評聘教師時,教師繼續教育的憑證或證書作為必備的申報材料之一提供有關部門審查。未按規定取得繼續教育憑證或證書者,不得晉升、聘任、續聘教師職務。
三、教師學歷繼續教育的具體要求及規定
1、凡輔導組五十周歲以下男教師、四十五周歲以下女教師都要參加現代教育技術培訓和考核,并取得合格證。
2、凡一九五七年七月一日以后出生的教師,都要參加普通話測試,語文教師達到二級甲等、數學等其它學科教師須達二級乙等水平。
3、教師參加函授進修等繼續教育,必須先經輔導組有關領導同意批準后方可報名參加。
4、學校應支持教師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教師外出學習應不影響本職工作,對自己的課職務要妥善安排,并提前一天向所在校領導做好請假手續,如不辦理請假手續,作曠職處理。
5、教師參加學習應努力將所學知識用于教育、教學工作,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6、嚴禁教師以參加函授等繼續教育為名外出辦理私事,一經發現,一律按曠職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作嚴肅處理。
四、輔導教師工作職責
1、明確培訓目標,執行教學計劃,教書育人,保證質量。有完整的科目培訓計劃、培訓講義、培訓總結。
2、鉆研教材,把握教學要求,知識系統,重點難點,保證業務過關。
3、完成規定課時,確保教學效益。
4、搞好教學輔導,堅持跟班學習答疑,認真理解課程內容,作好總結和復習輔導。
5、作好自學安排和輔導,加強自學的督促和檢查。
6、落實訓練,組織平時測驗,作好平時作業的布置、檢查及指導。如實地登記學員的考核、考試成績。
7、開展教學研究,進行質量分析,積極提出教學建議。
8、要作好學員參加學習的考勤記錄。
五、學員學習制度
1、學員必須按時參加各個科目各項內容的培訓,認真完成各科作業、階段檢測。
2、學員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本人的科目的學習目標計劃,針對學科學習的情況,寫出學習總結。
3、除面授外、學員要安排好自己的自學自練時間,以保證科目的考試考核順利達標。
4、若學員在學習培訓中無故不參加,作業不認真完成,考試、考核成績不達標的,年度考核視為不合格。
六、繼續教育的獎懲辦法。
1、對在教師繼續教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個人及積極參加繼續教育予以表彰與獎勵。
2、對無故不參加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習或擅自中斷參訓的教師,或考核、考試不合格的教師,當年年度考核視為不合格,一律不得推薦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和評優評獎。對在“十二五”期間,兩次不參加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習或擅自中斷參訓,或考核、考試不合格的教師,已經評聘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予以解聘或低聘,工資津貼待遇按解聘或低聘的有關規定執行;若為見習期教師,不得如期轉正,應待其參加完相關培訓課程的考試、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績后方可轉正。
主題教育規章制度 4
一、教學計劃制定常規
1、各備課組須在開學預備周內集中學習《新課程標準》,熟悉新教材,集體擬定學期教學計劃。
2、計劃內容包括:學情分析、教材概述、進度安排。
3、措施包括:作業計劃,學困生、優生輔導計劃,單元測試、考查計劃。
4、教研教改包括:研究課(課題、承擔者、研討日期、上課日期及評價日期)、教學實驗(課題、實驗方案、實驗細則)、講座(課題、承擔者、時間)、競賽活動安排、活動課安排。
5、計劃由備課組長制定,在預備周內組織本組教師討論,確定后,每位老師結合班級實際情況填寫教學計劃表,在開學第一周內交教學部備查。
6、備課組長在開學第一周內應交給教研組長(學科組長)一份本備課組教學計劃。
7、學期教學過程中,須嚴格執行教學計劃,保持教學進度一致。
二、教案書寫常規
1、課前書寫教案,不得無教案上課。
2、每位課任老師課前按教育部頒發的周課時標準在專用教案紙上書寫教案。
3、書寫教案前,須研究學生的'認知基礎,須認真鉆研教材及其參考資料。
4、寫教案時,須寫好課題、日期、教學目標、學習策略、教學用具、教學流程。
5、若是研究課或公開課的教案應在教案上注明授課時間、聽課單位(或個人)。
三、上課常規
。、預備鈴響后,教師應站在教室門口,做好上課準備。上室外課(勞技、實驗、體育等)教師應提前到達上課場所。
2、課堂45分鐘,嚴禁課堂教學的隨意性,把握好組織教學環節,力求優質高效。上課有充分的準備,有講有練,將知識傳授和思想教育有機結合,面向全體學生,分層施教,優化每個教學環節。實驗課、體育課、活動課要自始至終組織安排好學生活動,不得提前讓學生下課。
主題教育規章制度 5
為了確保工作室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工作室成員除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外,須遵守下列制度。
一、學習制度
1、工作室成員要不斷學習教育理論,研究新課標、新課程、新教法,不斷改進教學方法,總結交流教研活動經驗,不斷探索教育教學規律。圍繞教科研課題、課堂教學每月進行一次集體學習、交流活動,堅持自覺學習和自覺反思,并做好學習活動記錄。
2、工作室成員每期的自我發展計劃中明確學習內容、學習目標,根據目前及今后教育教學改革趨勢在教育教學理論等方面有選擇性的學習。
二、研討制度
1、工作室成員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教學研討活動。
2、工作室建立“每月一主題”研討制度。由工作室主持人根據研究方向確定主題,每月集體研究一次。
三、交流制度
1、名師工作室定期進行學術研討交流活動。
2、建立名師工作室網頁,實現優質資源共享。開辟名師對話、優秀案例選登、名師風彩等欄目,提高工作室知名度和輻射效應。
3、工作室成員不斷發揮工作室中名師的示范、引領作用,帶頭出研究課、觀摩課、示范課。
4、認真做好“傳幫帶”活動,積極承擔培養青年教師的任務,定向結對培養青年教師,培養過程規范,培養效果明顯。
四、課題管理制度
1、工作室成員要積極開展課題研究工作。根據課題研究方案,在每一階段制訂具體的研究實施計劃,及時作出階段總結。
2、課題必須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活動記錄、有階段小結、有結果分析、有實驗報告和實驗鑒定。
3、每個成員必須以嚴謹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從事課題研究工作,多出科研成果。
4、帶動更多的`青年教師進行扎實有效的課題研究。
五、經費制度
1、學校一次性投資給工作室提供辦公場地及辦公配套設施。并按一定比例每期劃撥辦公經費。
2、工作室成員個人開展與工作室相關活動需使用經費的需書面向名師工作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并報學校校長審核。
六、獎懲制度
1、工作室設立“工作室優秀成員”、“工作室學習積極分子”等獎項并每期評出,以獎為主。
2、根據工作方案制定名師工作室成員考核標準,考核結果可作為教師評優評先依據。
3、對于不求進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室布置的成員進行勸退工作。
主題教育規章制度 6
一、加強對家長學校的組織領導,由政教處負責日常事務工作,具體制定教學工作計劃,落實有關管理工作人員,組織開展有關指導工作,同時,認真總結家長學校工作經驗。
二、宣傳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系統傳授家庭教育科學知識,幫助家長優化家庭教育環境,改進教育方法,促進家庭精神文明建設,同時溝通家校聯系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
三、抓好家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聘請有教育理論與實踐經驗人員,擔任學校家長學校專職教師,同時聘請教子有方家長擔任兼職教師,改善和提高家長學校授課教育教學效果。
四、重視家庭教育指導教材建設,根據家長的實際需要,按照家庭教育理念和研究成果,編制好體現時代性、科學性和實用性教材,同時收集、整理部分資料供家長學習之用。
五、加強對家長學校的組織管理,建立聽課制度、做到每次活動有安排有記錄,同時做好意見和建議的反饋工作,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六、組織以班級為單位的咨詢活動,開展對學生的個別輔導工作,按照不同年齡班級的家長,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進行針對性指導,以幫助有困難的家長掌握知識提高教學質量。
七、幫助家長總結家庭教育工作經驗,組織教子有方家長進行經驗交流,同時,做好優秀學生、優秀家長的`評比工作,以調動激勵廣大家長參與家庭教育活動的主動性。
八、家長學校開展教育活動以舉辦講座、觀看錄像、召開各種類型的座談會和家教咨詢服務等形式。
九、注意和積累有關文件,各種計劃,總結、重大活動記錄,學校檔案、整理歸檔。
主題教育規章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的人生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項安全生產指標。根據《國家建筑安全生產條例》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我們職工在施工生產中應注意的事項和一些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入場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宣傳教育,并嚴格遵守遵守執行。
第二章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1、我國建筑業安全生產的指導方針是: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思想。
2、安全生產的原則是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講效益必須講安全是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3、必須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和“工地守則”及“文明施工守則”。
4、建筑企業,根據歷年來工傷事故統計:高處墜落約占40~50%,物體打擊約占20%,觸電傷亡約占20%,機械傷害約占10~20%,坍塌事故約占5~10%,因此,預防以上幾類事故的產生,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筑工人的工傷事故率。
5、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已,不傷害他人,也不被他人傷害。
6、企業職工、合同工、臨時工、承包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一心一意搞好安全。
7、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變換工種培訓和項目經理部的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火的區域吸煙和動火。
8、施工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予以拒絕施工,并有責任和義務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臨邊和陡坡進行施工時必須系上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擲物體,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10、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吊盤上下。
11、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禁示牌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2、建筑業屬于高空作業,如班組因工作需要招用臨時性工人時,嚴禁招用患有高血壓、心臟并癲癇并貧血病和年齡未滿16周歲的兒童等不宜從事建筑生產的人員。
13、在工棚(包括木制品生產車間)吸煙時,應該將煙火和火柴梗放在有水的盆里,不要隨地亂丟,不要躺在床上吸煙,電燈泡距離可燃物應大于30cm。
14、如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立即:
、偾袛嚯娫,如拉下閘刀、保險絲等;
②用木棍挑開電源;
、壅驹诟赡景寤蚰镜噬侠_觸電者的干衣服,使其脫離電源,萬一觸電者因抽筋而緊握電線,可用干燥的木棍、膠把鉗等工具切斷電源;或用干燥木板、干膠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斷電流。
15、施工現場要按規定懸掛滅火器,工地一旦發生火災,無論任何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當地消防部門報警,報警時要講清楚起火原因、地點,并要派人在路口接應消防車。
16、發生火災時,現場所有人員都要積極撲救火勢,并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
17、如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和主管部門,不得瞞報和謊服。
18、發生傷亡事故后,因搶救人員的需要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繪制現場簡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進行拍照。
19、事故現場必須經過勞動部門、安全監察機構和司—法—部門組織的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現場的清理工作。
第三章項目部安全教育
1、參加本企業生產的職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文化,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護知識,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則”,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
2、勞動紀委服從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堅守崗位,工作時思想集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特種作業員,應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4、聽從現場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的指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和要求職工違章作業,職工對違章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應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腳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鞋上高難度空作業。
6、施工現場的.各種設施“四口”防護,安全標志牌,警示牌、安全操作規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動,要移動時必須經現場管理人員同意方可。
7、不得在工作地點或工作中開玩笑、打鬧,嚴禁酒后上崗,以免發生事故。
8、高處作業不準上、下拋擲工具,材料等;不得在高處作業下方操作,如需要上下交叉作業,必須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
9、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和陡陂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10、遇有惡劣氣候,風力在五級以上時,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
11、暴風雨過后,上崗前要檢查自己操作地點的安全設施是否完整,出現隱患,應通知管理人員或班組長,派人維修,消除隱患,確認安全后方可上崗操作。
12、不得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不得叫小孩進工地賣點心。
13、凡是患有高血壓并心臟并貧血病以及其它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14、不得站在磚墻上或其它危險部位安裝、砌墻、劃線、刮縫等。
15、工地材料堆放要整齊穩固,成堆成垛,搬運材料應自上而下,不得由下而上或從中間抽取,以免造成倒垛傷人毀物事故。
16、架上清理雜物,地面應設監護人,禁人入內,可是加設圍欄。
17、在建工程,每層清理的建筑垃圾,雜物應集中運至地面,禁止隨便由高處往下拋擲,以免造成塵土飛揚或掉落物傷人。
18、不準在臨時工棚內使用電爐、煤油爐不準任意設灶。
19、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嚴禁明火,吸煙等。
20、消防器材,用具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它用或移動。
21、現場電源開關,電線線路和各種機械設備,非專業操作人員不得使用。
22、人貨電梯在運行中,任何人不準將頭、手、身體伸入架內,吊籠未停穩前任何人不得入內取物。
23、砂漿機在運轉時,機筒口的灰漿不準用砂鏟,掃帚刮掃、砂漿機料口的防護棚要完好,不準站在砂漿面的防護柵上倒水泥,防止工具或腳滑進砂漿機造成事故。
24、登高作業應從規定的斜道或扶梯上下,嚴禁攀登腳手架,井字架或利用繩索上下,嚴禁乘坐井架吊籃上下。
25、在高處或腳手架走,不準東張西望,休息時不得將身體依靠欄桿,更不得坐在護欄上休息,不準在腳手架上午休。
26、高處作業,不準用磚頭墊高架板,也得在架板上墊磚頭操作。
第四章班組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鋼筋班組
1、每個工人都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項目部的各種規章制度。
2、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別堆放整齊。制作場地要平整,操作臺要穩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3、拉直鋼筋,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域內禁止行人。人工絞磨拉直,禁止用胸、肚接觸推桿;并緩慢松解,不得一次松開。
4、展開圓盤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切斷時要先用腳踩牢。
5、在高空、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6、綁扎立柱、墻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下且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扎,整體豎起;柱筋在4米以上應搭設工作臺;柱、梁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7、綁扎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操作規程擺放鋼筋支架(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
8、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主題教育規章制度 8
為確保幼兒在園的一切安全,保證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和幼兒園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
1、每學期開學的第一周請安全員檢查一遍消防設施,并教會全園教工使用滅火器。
2、學期開學初請實業中心裝飾工程公司檢查園里電路、開關等用電設施,插座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防止觸電。
3、廚房開火操作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灶臺,發現漏氣及時報修。
4、工作人員下班前必須拔掉電線插頭,關閉電扇、空調、錄音電視機等各種電器,滅掉蚊香。門衛每晚需檢查一遍門窗、電耍加強午睡巡視,當班保教人員不可睡覺,注意觀察蚊香使用情況,空調運作情況,并注意防止幼兒將異物放進鼻孔。
二、防走失
5、加強門衛管理,門衛全天候不得離崗,定時鎖門。
6、禁止精神不正常者入園,禁止小商小販入園。
7、家長接送幼兒高峰期,門衛必須站在門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防止幼兒獨自離園。
8、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教師不得將幼兒交給未見過又無證明的生人。
9、外出活動經常清點人數,防止幼兒走失。
三、防燙傷
10、廚房工作人員開始點火操作時開小量煤氣,防止點火時沖氣沖火燙傷員工。
11、幼兒不得進廚房和開水間。
12、廚房夏天先燒湯,待涼后再發到班上,發送到班上應加蓋,裝幼兒食物食品的盆、桶均放置高處。
13、各班保溫桶內裝滿溫開水,班上不得放開水瓶。
14、保教人員為幼兒盛湯、盛面條、盛餛飩時應等到稍涼以后再由老師端給幼兒。
四、防跌傷、摔傷
15、檢查高低鋪的防護欄,采取加圍措施,加強午睡巡視,確保幼兒不滾下來。
16、檢查園內、班內設施,尖銳棱角處、地面高低不平處及過滑之處均要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改造不適合幼兒的設施。
17、添置大型玩具時要檢查論證是否適合幼兒使用,是否安全。大型玩具下面鋪設軟質地。使用過程中每周由專人定期檢查,發現螺釘松動,玩具脫落、破損,需立即報修。
18、園內盡量減少臺階,有尖銳棱角的臺階均實施軟包裝或進行改造。
19、幼兒上大型玩具時,教師要加強巡視,保證幼兒在保教人員的視線范圍之內。
20、教師帶班時一分鐘也不能離開幼兒,組織幼兒戶外活動時不得聚集閑聊,注意調節幼兒活動量,防止因幼兒活動失控而跌傷。
21、組織幼兒外出參觀、游玩需事先向上級報批。外出前教師應事先察看,熟悉線路和地形,確保一路無事故隱患后方可帶幼兒外出。外出時注意交通安全,保證每個幼兒有座位,注意幼兒共、手不伸出窗外,防止車內設施傷著幼兒。帶幼兒走馬路上時,教師走在靠馬路中間的一側,幼兒走在靠人行道的一側。在上下樓梯的時候,都應靠右走。
五、防戳傷
22、班內不置尖銳玩具和有毒的塑料制品玩具,不放如牙簽、木質棉簽之類的尖銳物品,教師用剪刀等工具需放置高處,幼兒用剪刀需是圓頭剪刀。
23、每周清洗玩具時剔除破損玩具,防止破損鋒利玩具戳傷幼兒。
24、園內班內在幼兒活動之處不得隨便牽拉繩子。
六、防食物中毒
25、不購買變質、腐爛的食品,不購買熟食葷菜,不做涼拌菜,幼兒不吃隔夜食品,豆漿要煮開。
26、嚴格保管幼兒食品,加強廚房和食品倉庫的保管,非有關人員不得入內,廚房內不接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廚房上鎖。
七、防藥物事故
27、藥品放置高處,并由專人負責,內服藥、外用藥分開擺放,定期處理過期藥品,分芡動兒藥品時核對班級、核對姓名、核對劑量、核對用法。滅蚊滅鼠時周密安排,確保幼兒不接觸滅蟲藥。
主題教育規章制度 9
一、幼兒來園和離園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
二、幼兒戶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后一定要清點幼兒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三、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后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四、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紐扣、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五、園內各活動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時防止人員入內。
六、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各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七、園長每天早晚要巡視一遍園所,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教師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
八、意外事故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包括家長工作。然后必須寫出事故報告,并根據產生影響程度、情節輕重給予處理。戶外活動和放學老師負責,其他時間由當班老師負責。
九、熱開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燙傷事故。
十、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十一、幼兒玩大型玩具要加強監護,隨時糾正幼兒的不安全動作,組織活動要有秩序;顒油旰,要清點幼兒人數。
十二、幼兒室內外活動時,教育幼兒不大聲喧嘩,要有秩序、不亂跑亂撞,劃定活動范圍,所有教師到位。
十三、幼兒各環節的安全防護措施一定嚴格執行,針對具體情況對幼兒加強常規教育,不得有半點疏忽。
十四、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時不會客,不打、接電話,如有急事,須經領導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師下班前,檢查并關閉門窗、水管、電源等。
主題教育規章制度 10
1、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摸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把臟東西和危險品放在口袋里;不隨便離開老師。
2、上課及活動時間教師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要時刻關注每個孩子,讓所有孩子始終處于老師視線之內。一般情況下,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3、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設備、幼兒情緒和衣著):“一交代”(向幼兒交待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后清點幼兒人數并總結講評。
4、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湯和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時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
5、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滾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閉電器并關閉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7、幼兒受傷后,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查看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
8、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報告園長。
主題教育規章制度 11
第一條、為加強我局保密宣傳教育管理,使我局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經;、規范化,提高全體干部職工特別是涉密人員的保密意識和保密技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和上級有關保密宣傳教育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保密宣傳教育是增強保密意識,提高保密技能的重要途徑。接受保密宣傳教育,努力提高保密意識和保密技能是全體干部職工特別是涉密人員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
第三條、保密宣傳教育是我局保密管理工作的一項基礎性、長期性的工作。結合業務工作實際,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是全局必須履行的職責。
第四條、我局保密宣傳教育的對象是全體干部職工,重點是我局涉密人員和專兼職保密管理工作人員。
第五條、保密宣傳教育的主要內容
一、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國家的保密法律、法規和上級保密管理工作部門的有關規定。
三、我局各項保密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四、保密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識。
五、保密范圍、秘密確定、密級變更、解密知識。
六、保密技術防范知識以及措施。
七、計算機信息系統及網絡安全保密知識和防范措施。
八、保密工作與反竊密斗爭形勢。
九、保密工作先進事跡和泄密事件典型案例的宣傳教育。
十、上級保密主管機關安排的其它保密宣傳教育內容。
第六條、開展保密宣傳教育的形式
一、利用相關會議或召開專門保密工作會議,傳達學習上級有關保密工作的文件,分析研究保密工作形式和任務;我局要將保密教育內容流入每年度的學習、研討計劃。
二、開展保密知識答卷或競賽互動。
三、舉辦和組織參觀保密宣傳教育展覽。
四、利用多種媒體廣泛開展保密宣傳教育。
五、重要節假日、重大涉密活動前組織有針對性的保密宣傳教育。
六、舉辦保密知識講座或專題輔導報告。
1、組織在新進入崗位干部、員工的崗位培訓中,將保密教育內容列入崗位培訓內容;
2、在開辦各類學習班時,須安排保密教育專題講座;
3、在非涉密人員進入涉密崗位前,對其進行專門保密教育;
七、參加上級機關舉辦的保密培訓。及時安排新進入專兼職保密管理崗位工作的人員和在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的涉密人員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上崗培訓。
主題教育規章制度 12
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ㄒ唬┌踩逃胧
一、遵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以校長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等同志為組員的安全教育組織網絡,負責學校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學校堅持三檢查制度(開學、期中、期末統一檢查)
2、各部門堅持平時常查、常抓,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二、強化安全意識,組織安全講座,落實安全措施。
1、各校每學期要制訂好安全教育工作計劃,用“請進來”的辦法定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知識講座。
2、定期召開家長座談會,建立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安全教育網絡。
3、建立放學排隊護送制度(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負責排隊護送到大門口)。成立以自然村為單位的路隊小組,學習交通安全常識,開展安全知識競賽。
4、學校規定凡十二歲以下的兒童一律不得騎自行車上學,十二歲以上學生須家長打報告學校同意后方可騎自行車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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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安全教育落到實處,明確安全職責,增強安全防范意識,特制定崗位責任。
一、校長職責:
1、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制訂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強對各職能部門的督促檢查,落實安全制度;
3、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有關安全工作新情況、新問題,保障學校安全,做到警鐘長鳴;
4、切實解決學校工作中的不安全隱患,建立嚴格的外出活動報批制度(班主任、輔導員向校長報批)
二、總務處職責:
1、及時進行校舍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加強對小店、食堂等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禁止無證經營,嚴把食品衛生質量關;
3、經常對教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設施安全可靠,無安全隱患,同時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加強財產和經費的安全管理,嚴防失竊;
4、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定期組織對用電設備進行必要的檢查。
5、加強對學生外出用車的管理,保證學生用車的安全。
三、教導處職責:
1、認真組織開展有計劃的安全教育活動,做到內容落實,如“安全教育周”、“防災減災日”、“交通安全反思日”、“法制宣傳日”等;
2、貫徹落實學校安全教育規章制度,并進行督促檢查;
3、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并使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做到誰組織誰負責;
4、建立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做到及時、準確。
四、班主任職責:
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主題教育規章制度 13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綜治辦、團中央《關于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和我!拔逦濉逼辗ㄒ巹澋.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所有在校學生都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積極參加學校和社會組織的法制教育活動,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二、制定好課堂教育計劃,保證計劃、課時的落實。每學期法制教育課時不得少于10課時,利用班隊會、《品德與生活》課、《品德與社會》課、升旗儀式、法制副校長講座、板報展示、社會綜合實踐活動等形式進行法制教育,并把每年的三月和十二月定為法制宣傳教育月。
三、學校采用自編教育教材,《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消防法》、《交通安全法》等一些與小學生相關法制教育內容列入法制教育重點。
四、學校充分發揮兼職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的作用,組織和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
五、學校要開辟法制宣傳欄、張貼法制掛圖、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形式定期宣傳基本法律常識,通過開展班隊活動,引導和保障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
六、開辟學校網站中的“依法治!,利用學校網絡對學生進行網絡法制教育,提高學生對網絡犯罪的認識和抵抗能力,讓網絡在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
七、進一步完善學校法制教育制度,制定評估、檢查的具體標準,定期考核,使學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
主題教育規章制度 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國家“積極鼓勵、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落實《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完善民辦學校設置管理,促進我市民辦教育健康有序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氟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不具備頒發學歷證書資格的民辦學校(以下簡稱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申請設立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技術等級培訓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以及各部門、各單位面向本部門、本單位職工開展的非學歷教育培訓,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設置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適應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符合地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實際需求。
第四條 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保證教育質量,培養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
第二章 設置條件
第五條 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
(一)舉辦者應為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具有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個人。
。ǘ⿺M任非學歷教育機構校長年齡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專職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的相關教育教學經驗。
。ㄈ┚哂蟹定的辦學經費來源,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其中20萬元為風險資金)。
。ㄋ模┚哂心軌驖M足教學需要的相對穩定的辦學場地和教學用房,校舍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學面積不少于80%。房屋產權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適合辦學,無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為辦學場所。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一處。
。ㄎ澹┡e辦計算機專業培訓應具有不少于40臺的較新型號計算機;舉辦其他專業性較強的培訓應具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教學設備和場所;有一定數量的圖書資料。
。┡e辦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輔導機構的,其校舍建筑總面積應不少于1000平方米;舉辦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輔導機構的,校舍建筑總面積應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按照辦學規模保持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的建筑面積。設備總值應不少于100萬元,圖書資料不少于10000冊。按照不低于20∶1的生師比配備專任教師,參照有關規定配備班主任等學生教育管理人員。
。ㄆ撸┓菍W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設立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組數應為不少于5人的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
(八)舉辦專業性較強、對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響較的培訓須經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不得舉辦事、警察、、等類培訓。
(九)有完善的辦學章程、教學計劃或方案。
。ㄊ┯2名以上具有專業資質的財務人員。
。ㄊ唬┯幸欢〝盗颗c開辦專業和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教師。
。ㄊ2名以上專職行政管理人員。
第三章 設置申請
第六條 申請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由申辦者向擬設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凡申請舉辦衛生、體育、保安等內容的教育機構,須先經區縣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第七條 申請辦學應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k學申辦報告。須寫明舉辦者、校長和學校名稱、辦學校址、經費籌措來源及數額及管理使用辦法,辦學內容、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設施、設備等)、內部管理體制。舉辦者為單位的應加蓋單位公章,舉辦者為公民個人的應由本人簽字。
。ǘ┡e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單位舉辦者應提交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舉辦者應提交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ㄈ⿺M任培訓機構校長的資格證明文件及檔案關系所在單位意見。職稱證書或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辦學場地證明。自有辦學場地需提交相應的房屋和土地產權證明復印件
(應加斧章);租賃場地應提交出租方的房地產產權證明的復印件(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應寫明校舍總面積和租賃期限)、消防治安、衛生合格證明文件。
(五)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章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機構名稱、辦學地址;
2、辦學宗旨、內容、規模、層次、形式等;
3、資產數額、來源、性質等;
4、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式、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5、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資人是否要求合理回報;
7、學校自行終止的條件;
8、章程修改程序;
9、學校應規定的其他事項。
(六)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首屆會議決議(應寫明時間、地點、參加人、決議內容,包括通過學校辦學章程的決議、董事長和任命校長的決議、全體成員簽字)、理事長(董事長)及理事(董事)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七)擬聘財會人員會計證原件及復印件。
。ò耍┧O專業教師資格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九)教學計劃。教學計劃中應寫明教學目標、開設課程、學習期限、教學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
(十)必要的教學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購置證明。
。ㄊ唬┞摵铣鲑Y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應提交經過公證的聯合辦學協議,并寫明出資數額、方式和各自權利、義務,爭議調解解決方式等。
第八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聘請專兼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均需經其所在單位同意,并簽訂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
第九條 教育機構對聘用的專職教職工,應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保障其工資、福利待遇,辦理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等。
第四章 評議審批
第十條 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接受申辦者的辦學申請后,對符合辦學基本條件,申報材料齊全的申辦者,可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考察和集中評議,并根據本區縣教育發展規劃、教育結構布局和教育需求等進行審批。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發給《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并報市教育員會備案。
第十二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符合國家行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名稱一般應為“××培訓 (專修、研修、自修、補習、輔導)學校或中心”,不得稱做 “××學院”,名稱前須冠以“××區(縣)”的字樣。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按照審批機關核準的章程,建立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內部管理,確保教育教學質量,依法開展辦學活動。
第十四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領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后,需到法人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法人登記,到區縣技術監督局辦理法人代碼證書,到銀行開設帳號,到區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將刻制印章的式樣、開戶銀行及帳號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開展辦學活動所使用的名稱須同審批機關核準的名稱相一致。
第十六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內容應當真實準確,應當與向審批機關備案的內容相一致。
第十七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不得設立分支機構,不得將招生和其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托或承包給其他單位、中介機構和個人實施。
第十八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應報價格管理部門備案并公示。在交費時應將有關退費辦法向學生進行公示,并與學生簽訂退費協議,退費時依照協議處理。
第十九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學生注冊登記制度和學生學業成績檔案。
第二十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變更辦學地址或在審批機關批準的區域以外增設教學地點,應重新辦理審批、登記手續。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在審批機關批準的區域內增設教學地點,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二十一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于每一年度結束后,向審批機關報告年度辦學基本情況。報告內容包括:
。ㄒ唬┠甓蓉攧諏徲媹蟾妗0ǎ恨k學資金是否到位、有無轉移、抽逃、挪用現象;財務收支及管理、納稅、票據使用情況;合理回報數額、留存發展基金是否達到年度凈資產增加額的25%等情況。
。ǘ┯尚iL簽署的學校依法辦學情況的書面報告。
。ㄈ┟褶k學校年度辦學情況登記表。
。ㄋ模┓慨a或房屋租賃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衛生、消防、部門的證明文件。
。ㄎ澹┡e辦者資質證明(法人證書、營業執照及校長、董事長(理事長)身份證明)復印件。
第二十二條 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進行檢查、督導、評估,加強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監督。加強與財政、稅務、物價、審計、工商、勞動保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開展管理工作。
第六章 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變更名稱、層次、類別應報審批機關批準。變更舉辦者應報審批機關核準。
第二十四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合并,應當進行財產清查和財務結算,并由合并后的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妥善安置原在校學生。
第二十五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因故無法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的,舉辦者或校董事會根據章程規定要求停辦的,應當依法進行財產審計和清算,在妥善安置在校學生后,審批機關可予以解散或停辦。
第二十六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終止時,應由審批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和銷毀印章,并辦理注銷登記。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高等教育機構設置辦法(試行)》(京教社〔20xx〕5號)、《北京市民辦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學校設置標準》(京教計〔20xx〕78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北京市教育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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