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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損壞賠償管理制度(通用9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設備損壞賠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設備損壞賠償管理制度 篇1
1、要規范設備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簽,資產編號統一,每學期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設備應科學分類,根據設備不同類型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設備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校電教設備只能用于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它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設備接收、散布、錄放謠言,小道消息或淫穢錄音、錄像。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后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并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設備,并作好保養。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設備性能處于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對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動而致設備損壞丟失,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設備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設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鑒定,并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后,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設備存放處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防火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匯報設備管理和使用情況,并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設備。
設備損壞賠償管理制度 篇2
1、生產技術科負責對公司檢測設備的登記,建立設備一覽表,歸檔管理。
2、生產技術科負責定期按計劃要求將公司的檢測設備與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系送檢或校檢。
3、中心室負責人加強對國家強制檢驗設備的監督工作,確保使用的檢測設備在合格的有效期內。
4、操作人員對檢測設備應愛護使用,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好記錄并報告公司主管部門。
5、操作人員負責檢查使用的檢測設備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內、是否標有合格標識,反之則報告公司主管部門處理
6、操作人員未經授權人同意不得折裝重要檢測設備。
7、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對各分廠的.計量、檢測設備的使用、管理情況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檢測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由于人為原因造成檢測設備故障或損壞,責任人應按損失及維修費用20—50%進行賠償。
設備損壞賠償管理制度 篇3
1.凡是發現:
(1)電腦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件(含游戲);
(3)微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
(4)離開微機卻未退出系統或關機;
(5)擅自使用他人微機或外設造成不良影響;
(6)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相關外設。
電腦部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
2.凡發現由于:
(1)違章作業;
(2)保管不當;
(3)擅自安裝、使用硬件和電氣裝置。
造成硬件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當事人如數賠償。
3.電腦部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季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專業負責人和系統維護人員進行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公布)。
設備損壞賠償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儀器設備的管理、確保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儀器設備,應嚴格遵守有關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儀器設備損壞丟失。凡屬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均應負責賠償。
二、凡屬下列原因導致儀器設備損壞、丟失均應視為責任事故。
1、不按操作規程操作;
2、不熟悉儀器設備工作原理、性能、操作規程而操作;
3、用儀器設備干私活而損壞、丟失的;
4、未經批準私自拆卸或改裝而造成損壞的;
5、指導教師不負責任或學生不聽從指導老師而造成損壞的;
6、管理人員不負責任,私自外借而造成的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
7、其它原因造成儀器損壞、丟失的。
三、因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經檢查確認修理后可以恢復到原狀,且能投入正常使用的,責任人應承擔該儀器設備的修理費。
四、因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嚴重損壞,經檢查確認無法修復,難以投入正常使用的`儀器設備,丟失后無望追回或雖已追回但損壞嚴重,修理后也不能正常使用的,責任人應負責賠償。賠償額=儀器設備購置全額-(儀器設備購置全額×8%×儀器設備購置年限)。
其中,損壞、丟失的儀器設備已辦完報廢手續或損壞丟失前已確認為待報廢的,其責任人應負責賠償該儀器設備的報廢后的殘值。
五、賠償意見經批準后,有關責任人應在一個月內辦完賠償手續。拖欠不辦者,要加重賠償。學生一次賠償卻有困難者,經批準可以分期執行,但畢業前必須還清。
六、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工作應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力戒隨意性,杜絕因人而異、因人而賠的現象發生。
七、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賠償費一律交學校財務。
設備損壞賠償管理制度 篇5
1、電教設備及電教教材、資料是提高教育教材質量的重要物質條件,全體教職工要樹立“以校為家,愛護電教器材、資料”的思想,管好、用好電教設備、資料是每個教職工應有的責任。
2、借用時,借用人要檢查試用,確定器材或資料無損壞再借走。若是不影響使用效果的破損應在借條上注明。
3、因責任心不強保管不善或不按規程操作,造成損壞的',要追究責任。可修復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維修費用;不能修復的、丟失的或人為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4、對于不易買到的電教器材,在使用過程中造成非正常損壞或丟失的,應按原價2-5倍賠償。
5、由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意外造成損壞或丟失的,上報學校,經學校研究同意后,可免于賠償。
6、由于器材老化而造成的損壞,請使用人及時填寫器材匯報單,交電教中心,確保機件及時更換,不在賠償之列。維修要有記錄。
7、凡損壞、丟失的設備、資料,應按報損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并及時登記入帳。
8、對于易耗品,如制作電教教材用的膠片、水彩筆、顏料水、空白光盤、軟盤、錄音帶等屬于消耗性損壞的,不予賠償,但需報請分管主任簽字批準。
9、有意損壞設備、工具、材料和故意浪費者,應照價賠償,并進行必要的批評教育。
10、凡不按規定、違反操作規程或粗心大意、玩忽職守等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要及時查明原因,并根據學校財物管理規定賠償。
11、設備的意外損壞(如火災、被盜等),應查明事故原因,并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處理辦法。
12、分管校長、分管主任應經常檢查電教設備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3、有關賠償手續均由總務處辦理,電教中心做好記錄。
設備損壞賠償管理制度 篇6
1、由于下列主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應予賠償。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規范進行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2)未掌握操作技術和未了解儀器性能而輕率動用。
。3)教師、實驗人員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
。4)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2、由于下列客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可不賠償。
。1)正常使用中發生合理的自然損壞。
。2)經過批準試用的復雜儀器設備。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壞。
。4)由于缺少必要條件,雖經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損失。
3、屬于下列情況,可按損失值酌情處理。
。1)遵守制度,因偶爾疏忽造成損失后,能主動如實報告,積極設法挽救損失且認錯較好的。
。2)局部損壞可以修復的,賠償修理費用。
。3)損失零配件能夠修配的,可以賠償零配件的價值。
4、賠償處理權限按學校有關制度執行。
設備損壞賠償管理制度 篇7
為保證實驗室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更好地為教學、科研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每個實驗室設一名財產管理員,負責本實驗室的財產管理工作。對固定資產(800元以上),要逐臺建卡、建帳,做到帳、物、卡相符。對陳舊設備要辦理上交、退役、報廢、降級使用、調出、報失、報損等手續。800元以下低值耐用設備及工具和兩用物品(包括錄像帶、錄音帶、磁盤等),要建帳,做到帳、物相符。
二、本教研組教師借用儀器設備,要經實驗室主任同意,到財產管理員處辦理借用手續。借用物品要定期進行清理。
三、外教研組(本系或外系)借用,儀器設備要由借用教師申請,雙方實驗室主任同意(簽字)后,辦理借用手續(填寫借用設備憑據),借用期限由雙方協商,辦理有關手續。
四、為了充分提高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在不影響本教研組教學、科研的前提下,可以向外單位借出儀器設備,并收取一定的費用,作為更新維護設備用。出借設備收費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設備出借期限為一個月,過時要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還,借用單位有權加收兩倍以上的租金,并及時追回。
五、出借儀器設備在借出和歸還時,雙方要進行檢查驗收。借用過程中如發生損壞、丟失等事故,應立即組織力量查明原因,當事人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由實驗室主任會同管理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報系設備管理負責人審核并上報學校實驗室與設備處備案。經實驗室主任、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組成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凡屬責任事故,當事人要承擔責任和經濟賠償;凡屬非責任事故,可以不賠償,但要研究事故原因,防止再次出現事故。具體賠償處理按學校有關規定酌情辦理。
六、學生實驗中,借用器材要登記,實驗后要如數交還。
設備損壞賠償管理制度 篇8
針對日常設備操作和檢修過程中,設備損壞頻繁的現狀,為杜絕設備操作人員和維護人員對設備維護、保養不及時造成設備損壞,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各崗位設備必須有專人操作,特別是特種設備,如有人私自操作設備,造成設備損壞或影響生產,考核責任人50~100元,考核相關車間200元。
2、各崗位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操作設備,如違反操作規程操作設備者,考核當事人30元,造成設備損壞,考核責任人50~100元,造成事故嚴重者視情節另行裁定。
3、各崗位必須嚴格執行設備潤滑“五定”制度,如發現設備因缺油導致設備損壞,考核責任人30~50元。
4、崗位操作人員和設備維護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三級點檢制度,如實填寫三級點檢表,如因點檢不到位造成設備損壞,考核責任人50~100元。
5、檢修設備時,機電人員必須先搞清設備存在的'問題,問題根源在哪,確定檢修方案,如因盲目檢修,造成損壞設備,按設備價格的5‰~20‰考核責任人。
6、設備維護人員在檢修過程中,要做好易損配件質量的防護工作,拆卸、安裝設備零部件時必須按規范順序依次進行,如因拆卸、安裝過程操作不規范將設備零部件損壞、報廢,按設備零部件價格的5‰~20‰考核責任人。
7、設備檢修完工后,檢修人員要認真檢查,如發現將雜物、零件和小工具失落在設備內,造成設備事故的,按設備價格的5‰~20‰考核責任人。
設備損壞賠償管理制度 篇9
1、應在限期內歸還圖書,保證書刊周轉和借閱流通。超過借閱期限歸還圖書的,須按0.20元/天的標準交納逾期費。
2、必須愛護圖書,不得破壞所借圖書,不得污損、撕剪、圈點、批注。如有上述情況,應按原價2倍進行賠償。若圖書破壞情況嚴重或撕頁,按圖書遺失情況處理。
3、若遺失所借圖書,首先購買相同版本的新書進行賠償,不得以其他圖書抵充。如確實無法購得新書,請參照以下規定進行賠償:
。1)原版教材按原價的`2倍進行賠償(書價參考NS省書局提供的數據);
。2)出版年限在1990年及以前的單行本圖書,按原價的10倍賠償;1991年至1999年的單行本圖書,按原價的5倍賠償;2000年至20xx年的單行本圖書,按原價的3倍賠償,20xx年及以后的單行本圖書,按原價的2倍賠償;
。3)成套圖書或多卷圖書遺失、損壞其中一冊(卷)的,按原套(卷)價格賠償,余下各卷不給賠償人;
。4)讀者因圖書丟失不能還書時,應于圖書到期前來圖書館辦理賠償手續。否則,除按規定賠償書款外,還要交納逾期罰款,每過期一天罰款0.20元/本。
。5)損壞借閱條碼、書脊所貼書標者,每條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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