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實驗室儀器損壞賠償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實驗室儀器損壞賠償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驗室儀器損壞賠償制度1
1、學生要服從老師統一安排,認真聽取老師關于實驗操作程序、要領和注意事項等的'指導,嚴格按照教學要求正常操作。
2、要愛護實驗儀器設備和其它設施。學生若發現儀器原本損壞的,不需要賠償,但要報請實驗室老師登記,并重新領取需要的儀器。
3、學生若不按操作要求,或實驗時不慎造成儀器損壞、藥品損失,應酌情賠償。故意損壞儀器設備,或有意拿走儀器、藥品或其它公物的,要追究責任,并按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紀律處分。
4、教師在準備或操作實驗過程中,如有儀器損壞,不需賠償,但要辦好登記手續。
5、教師因教學需要而外借的儀器,如有損壞或遺失,應酌情賠償。
6、公物賠償費須及時上交總務處,并入帳登記。
實驗室儀器損壞賠償制度2
為保證實驗室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更好地為教學、科研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每個實驗室設一名財產管理員,負責本實驗室的財產管理工作。對固定資產(800元以上),要逐臺建卡、建帳,做到帳、物、卡相符。對陳舊設備要辦理上交、退役、報廢、降級使用、調出、報失、報損等手續。800元以下低值耐用設備及工具和兩用物品(包括錄像帶、錄音帶、磁盤等),要建帳,做到帳、物相符。
二、本教研組教師借用儀器設備,要經實驗室主任同意,到財產管理員處辦理借用手續。借用物品要定期進行清理。
三、外教研組(本系或外系)借用,儀器設備要由借用教師申請,雙方實驗室主任同意(簽字)后,辦理借用手續(填寫借用設備憑據),借用期限由雙方協商,辦理有關手續。
四、為了充分提高儀器設備的利用率,在不影響本教研組教學、科研的前提下,可以向外單位借出儀器設備,并收取一定的'費用,作為更新維護設備用。出借設備收費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設備出借期限為一個月,過時要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還,借用單位有權加收兩倍以上的租金,并及時追回。
五、出借儀器設備在借出和歸還時,雙方要進行檢查驗收。借用過程中如發生損壞、丟失等事故,應立即組織力量查明原因,當事人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由實驗室主任會同管理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報系設備管理負責人審核并上報學校實驗室與設備處備案。經實驗室主任、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組成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凡屬責任事故,當事人要承擔責任和經濟賠償;凡屬非責任事故,可以不賠償,但要研究事故原因,防止再次出現事故。具體賠償處理按學校有關規定酌情辦理。
六、學生實驗中,借用器材要登記,實驗后要如數交還。
實驗室儀器損壞賠償制度3
1、由于下列主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應予賠償。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規范進行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2)未掌握操作技術和未了解儀器性能而輕率動用。
(3)教師、實驗人員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
。4)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2、由于下列客觀原因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可不賠償。
。1)正常使用中發生合理的`自然損壞。
(2)經過批準試用的復雜儀器設備。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壞。
。4)由于缺少必要條件,雖經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損失。
3、屬于下列情況,可按損失值酌情處理。
。1)遵守制度,因偶爾疏忽造成損失后,能主動如實報告,積極設法挽救損失且認錯較好的。
(2)局部損壞可以修復的,賠償修理費用。
。3)損失零配件能夠修配的,可以賠償零配件的價值。
4、賠償處理權限按學校有關制度執行。
實驗室儀器損壞賠償制度4
一、設備管理制度
1、帳目健全,數字準確,增減儀器設備記錄及時,做到帳物相符。
2、儀器分類專柜存放,標簽齊全清楚,陳列有序。按儀器保管要求,做好儀器的防潮、防塵、防震、防壓、避光等工作,損壞儀器應及時修理,使儀器設備長期處于完好狀態。
3、未經儀器管理員許可,任何人不得靳入儀器室亂拉濫用儀器設備。
4、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要設地窖或專柜存放。
5、一切儀器的領用、借出或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
6、儀器損壞、丟失,應由當事人填寫“儀器損失報告單”,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違反操作造成損失,原則上應由當事人賠償。
7、實驗員如有變動,應由前任向后任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由學校主要領導負責,由前任按帳點物,逐件移交。如有帳物不符時,應說明情況并加以登記,由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使用及要求
1、科任教師和實驗員,都應了解儀器的`用途、型號、規格、技術參數、使用方法。使用前要檢查儀器的性能狀態,使用中發現故障及時排除,使用后應及時清理,原位存放。
2、實驗員應熟悉自己管理范圍內的儀器名稱、數量、存放位置、性能狀況,并隨時向教師儀器的增減變化情況,協助教師制定實驗方案。
3、演示實驗的教師須在上課前三天向實驗員填交“實驗通知單”以備作好器材的準備,使用后及時送還。分級實驗以年級為單位提前一周向實驗員填交“實驗通知單”,以備作好器材的準備。實驗結束由教師和實驗員清點器材,并做好登記。
4、實驗員還應做好儀器損耗記錄,督促教師做好實驗教學登記。
三、借用及損壞賠償制度
1、演示儀器使用完畢,應在當日放學前歸還實驗室。
2、教學儀器不向學生出借,教師非因教學活動借用貴重儀器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并須限期歸還。
3、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失,應及時登記,由管理人員根據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實驗室儀器損壞賠償制度5
一、學生由于不服從教師安排,隨意動用儀器,導致儀器損壞者,一律加倍賠償。
二、學生在實驗時,由于不遵守實驗規則,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儀器損壞者,照價賠償。
三、實驗員或教師在準備、示教或指導學生實驗時,因工作疏忽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儀器損壞者,依據具體情況,做以下處理:
A、若損壞儀器系易損易耗品,由管理人員填寫儀器設備損壞報告單后,報告分管領導批準,作賬目沖減,免予賠償。
B、若損壞儀器系常規設備,由管理人員報告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根據情節提出處理意見,報經校長批準后,進行處理。處理意見根據以下原則制定:對可修復使用的,責令部分賠償或免予賠償;不能修復使用的,責令部分賠償或全部賠償。若屬貴重精密儀器,且情節較重,可適當加重處罰。
四、外單位或校內外教學借用教學設備損壞時,由原批準使用人請分管領導、校長,參照以上處理意見適當處理。
五、儀器、器材管理人員,未經領導批準和私自出借教學設備而導致儀器損壞者,除使用人照價賠償外,對管理人員也應進行適當經濟處罰。
【實驗室儀器損壞賠償制度】相關文章:
化學實驗室儀器及用品俄語詞匯06-23
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13篇02-22
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規章制度02-22
實驗室儀器設備售后服務承諾書09-30
化學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03-29
保管與賠償制度(通用10篇)08-04
實驗室儀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6篇)07-12
實驗室儀器設備維修管理制度(精選11篇)10-18
實驗室精密儀器設備管理制度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