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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化學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化學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1
一、各學校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要按照旅順口區制定的學校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制度執行。
二、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三、化學藥品由化學實驗員專管。
四、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辦法;瘜W藥品有的有毒,有的有腐蝕性,有的易變質,因此應妥善保存,保存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防潮解。對吸水性、吸濕性強的或與CO2反應的物質盡量少與空氣接觸。如:強堿、P2O5、濃H2SO4、MgCl2、CaCl2、Na2O2、NaAlO2、堿石灰、水玻璃、漂白等。
2、防風化。對常溫下易失水的物質應密封放在陰涼處。如:碳酸鈉晶體等。
3、防分解。對見光受熱易分解的要用棕色瓶保存于陰涼或黑暗處。如:AgNO3、濃HNO3、AgI、H2O2等;蚣铀芰洗芊獗4妫纾禾妓釟浒。
4、防氧化。強還原性物質應密封防止與空氣接觸。如:Na2SO3、Na2S、KI等;或加入還原劑防止其氧化如二價鐵鹽溶液保存時可加入少量鐵屑;也可以用液封的方法隔絕空氣,如鈉、鉀保存在煤油里。
5、防粘連。防止玻璃與強堿性物質反應而粘連。如:NaOH、Na2SiO3等。
6、防腐蝕。防止橡膠被強氧化性物質腐蝕。如:HNO3、KMnO4等。
7、防揮發。對揮發性強的應密封放在陰暗處。如:濃HNO3、濃鹽酸、濃氨水、溴水、苯、醛、汽油等液態有機物。
8、防水解。配制易水解的物質應防水解。如:FeCl3溶液配制時加鹽酸。
9、防污染。對有毒性的`物質應采取防污染措施。如:液溴、二甲苯、苯酚等。
10、防意外。要防止撒溢、爆炸等事故發生。實驗時要常備沙土濕布等。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柜,加鎖防范。
2、互相發生化學使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并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濕季節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易爆易燃藥品,學校要根據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并要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柜)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毀,銷毀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環境。
7、劇毒藥品,用后剩余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
8、下列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定限額,多余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或柜)內;無水乙醇100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鉀、硝酸鈉等500g,溴100g,濃硝酸和濃硫酸1000g,工業乙醇5Kg。
六、學校應成立專門安全檢查小組,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核對化學藥品賬物及安全措施等情況,特別是對危險化學藥品要逐一清點,對劇毒化學藥品要定期稱重。
化學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2
第一條計量器具的檢定制度和儀器設備的校驗制度
1.為保證實驗結果準確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經計量單位檢定或根據規定自行校準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購標準合格產品,經計量部門認可的計量員自行校準后使用;
3.每臺儀器設備在使用前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校準,校準后才能使用,發現異常情況,影響檢測精確度時應停止使用,修復并檢定校準后才能用于檢測。
第二條標準儀器和標準物質的保管制度
1.實驗過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標準物質,必須用國家或部門頒布的一級或二級標準物質;
2.本實驗室使用的各類樣品,必須是國家或部門、省級頒布的'統一標準,須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質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換;
3.各種標準同業應有專人配制,專人標定,要有明確的標示,標準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標準液瓶內,超過保存期的標準液不得使用;
4.本實驗室標準儀器必須按“計量法”的規定,送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建立標準品購入、管理、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條原始記錄的填寫、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廠內印制的統一規格的原始記錄本和報告用紙;
2.工作完畢,必須及時進行數據處理,計算結果,發現數據有疑,要立即檢查原因,不能刪除或篡改與預期結果不符的數據;
3.實驗完成后,原始記錄應整理清楚后歸檔,并嚴格做好保密的工作;
第四條儀器設備的管理、使用、維修、報廢制度
1.劃添置必要的儀器設備,按規定手續驗收、登記,并經計量部門檢定發證后才能使用,并建立儀器臺帳;
2.使用大型儀器設備的檢定人員必須熟悉使用儀器的使用保養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證;
3.使用儀器時先檢查儀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規程使用后進行登記,并注意做好儀器的清潔、保養工作;
4.每臺精密儀器必須按規定定期檢查,檢驗合格后才能繼續使用;
5.儀器不得“帶病”工作,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以便組織維修;
6.大型精密儀器建立專人保管使用制度,外來人員未經批準和考核不得單獨操作使用;
7.儀器確已損壞,無法修復時,邀請有關專家報廢鑒定,填寫儀器報廢單,經領導批準后,按資產管理權限上報。
第五條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盜、防毒、放失密等各項工作,各實驗室都要安裝消防設備,配備有必要的防毒設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建立妥善的保管、領用、登記制度;
3.水、電、火源的使用必須按規定進行,每日檢測工作結束仔細檢查,以防萬一,停水、停電時必須關好水龍頭和切斷電源,避免來水、電發生;
4.實驗室內不得抽煙、洗衣、燒煮食物,冰箱內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檢測工作時不得高聲喧嘩和嬉鬧;
5.工作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六條工作計劃、檢查和總結制度
1.上級有關部門的下達任務以及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委托檢測任務,安排年代和季度工作計劃;
2.工作計劃的內容包括任務安排、物資設備計劃、人員培訓計劃等;
3.根據年度計劃適時制訂度和月度計劃,每次制訂前對上一階段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教育。
第七條三廢處理制度
1.各實驗室必須按照國家公布的環境保護法規,處理好“三廢”(廢水、廢氣、廢渣),不得隨意亂倒、亂放、亂排;
2.檢驗分析中廢液,只含一般酸、堿,要稀釋到符合標準后排放,含有劇毒藥品的集中倒入廢液缸內,經化學處理后深埋或派放;
3.消化試樣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所產生的廢氣全部通過風道抽送到高空派放;
4.制備樣品濃縮后多余的廢渣、要集中管理,無毒的倒入垃圾箱,可能污染環境的埋于地下;
5.不遵守制度造成污染,要批評教育,造成人參危害的要追究責任事故至刑事責任。
第八條人員培訓制度
1.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都必須根據自己工作性質,努力精通本專業的有關業務技術,以自學為主,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2.根據部、院的統一安排,有計劃地安排有關人員短期脫產進修學習,積極參加國內外相關學術活動;
化學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于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置明顯標志,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規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現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簽齊全,標志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化學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4
一、化學實驗室規則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鼓掌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保證賬、物相符;對儀器設備要定期進行保養、維修、檢驗,保持儀器設備完好和實驗數據的準確、可靠;提倡分工協作、專管專用,提高儀器設備使用率。
4、一起設備的管理、維護、保養和檔案材料的填寫、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專人負責。
5、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煙,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設備、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6、未經負責人同意,非本室人員不得在實驗室內做實驗;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占用實驗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校外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主觀部門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
二、學生實驗守則
1、遵守實驗室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教師知道,保持實驗室的整潔、安靜,不準吸煙、隨地吐痰、亂仍雜物。
2、實驗前應認真預習,明確實驗目的'、要求,掌握所用儀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經教師檢查許可后方可進行實驗。
3、實驗課不得遲到,衣冠不整不得進入實驗室,不準將與實驗課無關的物品帶進實驗室。
4、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認真如實地記錄各種實驗數據,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5、實驗完畢后,經教師檢查儀器、工具、器皿及實驗記錄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6、發現儀器設備損壞,及時報告,查明原因。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7、注意安全,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火源,并向教師如實報告,采取緊急措施。
8、要愛護實驗室內一切設施,不得亂寫亂畫,禁止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器材和設施。
9、要勤儉節約,不浪費水、電、材料。
10、對不遵守紀律和實驗不認真者,教師有權令其停止或重做。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1、實驗室人員要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根據各實驗室具體情況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規定、防盜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約。明確職責,任務落實到人。
2、每個實驗室、庫房都要選派一名責任心強、熟悉情況的.擔任安全員,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處理和上報,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等待處理。
3、凡做帶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并要有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監護,否則不得進行。
4、易燃、易爆、高壓、高溫、有毒、有害等危險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病有專人妥善保管,要嚴格領用手續。
5、安全用水、電、氣,不得亂拉電線;水、電、氣一經使用完畢立即關閉開關;對雜物要及時清掃。
6、不得擅自安裝和使用煤氣爐、電爐、電暖氣和大功率加熱器,因教學、科研需要時,要經主管領導批準,人員離開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7、消防器材和設施要放在明顯的位置,經常檢查,發現鼓掌及時排除和維修,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8、各實驗室的鑰匙要加強管理,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守則
1、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優化育人制度。
2、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3、認真做好實驗室前的準備工作,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4、嚴格要求學生按實驗程序和操作規程進行實驗。
5、要做好儀器設備、實驗器材的賬、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結,保持賬、物一致。
6、愛護儀器設備和餓實驗設施,不得隨意借用,更不允許私人占用。
7、熟練掌握儀器設備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提高維修技術,保證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實驗項目的開出率。
8、認真學習實驗教育理論,刻苦鉆研業務技術,不斷提高實驗教學水平。
五、危險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貯藏室內禁止閑人入內,嚴禁在室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2、劇毒物品專柜存放,鎖匙專人保管,且雙人雙鎖,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作詳細紀錄,剩余量及時退還實驗室,任何人不準帶出實驗室。
3、劇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屬納、鉀、液溴、禁藥等,極易燃、易揮發的物品專室存放,并定期檢查。
5、濃硫酸、苛性堿等強腐蝕性的藥品,要從嚴控制,加強管理,教師實驗所需用量,應事先說明,用后要及時交回實驗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實驗室常年備好沙箱、滅火器、急救箱。
7、對有毒的廢液、廢渣要集中處理,嚴禁向下水道傾倒。
化學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5
1.化學實驗室必須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嬉笑、打鬧。
2.保持實驗室的.清潔、整齊,不隨地吐痰,實驗室中的廢紙、火柴等必須放在指定容器中,實驗完畢后按教師要求清洗儀器,做好各項清潔工作,儀器、藥品安放整齊,桌面、地面保持整潔。
3.進入實驗室后,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玩儀器、藥品,實驗前,在教師指導下檢查儀器藥品,如有缺損,及時報告教師。
4.保障實驗安全,杜絕事故發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聽從教師指導,按時完成實驗,不得亂倒實驗廢液,不得擅自做規定以外的實驗,取用藥品,不得超過規定用量。
5.愛護實驗室的一切公物,注意節約用水用物,若損壞了儀器藥品,必須及時報告教師,說明原因,必須酌情賠償。
6.上述規則必須嚴格遵守,若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嚴肅校紀處理及賠償物質損失。
化學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辦法,危險化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危險化學品系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所規定的危險化學品。
第四條公司及所屬有關單位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負有安全管理責任,在安排與危險化學品有關的工作時,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辦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條公司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第六條從事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實施監督管理的相關部門,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
。ㄒ唬┌踩芾聿恳訌娢kU化學品安全監督綜合管理,負責組織從業人員進行相關培訓,辦理危險化學品管理臺帳;組織從業人員進行有關培訓。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并實施監督檢查。
。ǘ╉椖坎控撠熢谟媱澬陆、擴建、改建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的建設項目時,對項目的安全符合性進行審查,協助治理危險化學品重大隱患。
。ㄈ┍Pl部門負責爆炸品、劇毒品的儲存、運輸、使用的安全管理,協助相關部門辦理采購及公路運輸的合法證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危險化學品事故,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八條負有監督檢查責任的有關部門必須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并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M入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進行現場檢查,調取有關資料,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向危險化學品單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
(二)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時,責令立即整改或者限期整改。
。ㄈ⿲τ懈鶕J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國家標準要求的設施、設備、建材和運輸工具,責令立即停止使用。
。ㄋ模┌l現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改正。
第九條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不得拒絕、阻撓。
第二章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具備國家有關規定、標準所要求的相應條件。
第十一條新建、擴建、改建危險化學品項目時,應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和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審批手續,并嚴格執行“三同時”的規定。
第十二條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十三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生產、經營許可證或實行資質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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