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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于安全項目。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衛生要求。
5.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結合本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組織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事故檔案、設備檔案、事故隱患整改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計劃,并組織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合理安排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定期召開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
5.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建立本部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7.組織安全檢查,定期巡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并督促部門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
8.協助和參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安全生產任務。
第八條公司基層員工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共包括以下四條。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項目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5.無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無“五誤”事故及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因違反調度紀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目標如下所示。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設備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一條本企業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二條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產活動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分析事故教訓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十七條各部門每月初,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安排開展一天的安全生產日活動。
第十八條各班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產活動,時間不少于半小時,活動內容主要總結上周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和執行各項規程制度情況,通報忽視安全的現象以及近段時間下發的各類事故,傳達領導指示和會議紀要等。同時,針對本周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結合實際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風險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條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二條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如下。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第二十三條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第二十四條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安全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合理,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消除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八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九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由國家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部門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毀,使正常生產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發生的無人員傷亡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發生事故的部門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識,詳細記錄、拍照或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部門主管部門(領導)和公司辦公室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過程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者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六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司機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部門領導。部門應在5天內將肇事司機報告隨本部門報告一并送交辦公室備案。
2.對員工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2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按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節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全廠通報。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發生事故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20%工資。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門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10%的工資。第三十七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人力資源部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各級部門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取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自移動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工作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制定、修訂、完善和廢止,交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若有與本制度相抵觸的,按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2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3、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4、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5、協助安檢員管理所駕車輛的證照,按時參加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年度審驗及投保業務。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不帶情緒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2、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2)保持車容整潔。
3、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2、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并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3、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4、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的資格及聘用。
。1)駕駛員應有與駕駛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相應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2)從業務人員須經相應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證件方可上崗。
。3)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查詢擬聘用從業人員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后應在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4)不與沒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嚴重疾病、休息時間得不到保證的從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本單位從業人員應參加單位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會制度
1、單位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2、例會內容:
。1)傳達國家省市及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形式,會議,文件精神;
。2)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分析,安排相應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3、會議由安檢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
2、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請假人員事后必須補課。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內容:
(1)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
。2)事故應急處理及現場自救知識;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負責記錄,對學習資料,培訓講義,試卷及考核資料進行歸檔保存。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購置車輛應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規范產品,積極推廣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數高的車輛產品。
2、車輛必須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領取合法行駛證,號牌,在運管部門辦理合法營運證照方能正式營運。
3、嚴禁任何人對車輛改裝。
4、建立營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營運證、年檢記錄、綜合性能檢測記錄、二級維護記錄、修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重點)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3、發生亡人及重大影響的道路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經營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持序,隨時對公司的安全動態管理進行分析和指導,經公司安全委員會決定,在公司實行安全會議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生產安全會議
第三條職責
1、總經理負責主持召開公司級安全會議、重特大事故相關會議。
2、安全部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并對各部、室的安全生產會議和現場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并對所屬班組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4、各班組長負責本班組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
第四條會議分類
1、公司級安全會議:公司或公司指派職能部門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部會議,安全生產監督、環保部門在本公司的工作會議等。
2、部門、班組級的安全會議:部門、班組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部門、班組的安全例會,事故報告會等。
3、班組級安全會議:班組級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第五條會議內容
1、公司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總結前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主管部的指示傳達,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布置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違紀違章等。
2、部門、班組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總結部門、班組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門、班組安全工作任務,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組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一般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包括: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文件精神;布置、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違紀違章等。
5、安全事故會議內容:調查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處理責任者、教育相關人員。
6、緊急會議:針對緊急任務、事情進行安全工作布置。
第六條會議形式
1、公司級安全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召開,安全部記錄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部門安全會議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一般由召集人記錄,每月不少于一次。
3、生產班組安全會議由各單位班組長主持召開,由主持人作記錄,每月不少于一次。
4、緊急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
第七條會議要求
1、會議要求講求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2、發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3、會議內容要有記錄,形成決議的問題要有相關部門迅速付諸實施。
4、會議組織單位應邀請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列席參加安全工作會議。
5、公司安全部、各部門、班組、班組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例會。公司安全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部門、班組每月召開一次,班組每周召開一次,部門、班組和班組的安全工作例會可以和其他會議和并召開。
6、會議主持人由管生產的人員擔任。公司及安全會議和調度會議主持人由生產副總經理擔任,部門、班組級安全會議主持人由分管領導擔任,班組級安全會議主持人由班組長擔任。
7、安全部、各部門、班組級個班組應做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產會議的記錄。
8、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有事不能倒會的(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召開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3-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
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4
為了規范XX煤礦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級、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針對煤炭行業安全管理制定中、長期規劃。并積極引進、推廣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門每季度要組織一次以“一通三防”為重點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并在全市進行通報?h級煤炭管理部門每月要組織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
三、市煤炭管理部門要組織安排好每年的礦井瓦斯鑒定和煤的自燃傾向性及爆炸性鑒定工作,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和協助市煤炭管理部門工作。
四、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對本地區礦井是否進行瓦斯抽放進行科學界定,并積極指導符合抽放條件的礦井進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各煤礦“一通三防”管理機構人員及“一通三防”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六、市煤炭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煤礦監控網絡系統的統一管理、維護、監督和控制。各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煤礦網絡監控系統及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及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反映網絡故障,協調技術人員和煤礦處理各種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給予支持并督促、檢查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報、審批制度:
上報市局措施的種類:火區啟封措施;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時,編制的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煤礦安全規程》第112條規定的串聯風措施。以上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初審后,上報市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批復時限:市煤炭管理部門接到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報來的措施后,15日內批復完畢。
九、市級煤炭管理部門每半年與上級業務部門聯系,對本市煤炭行業的瓦檢器、風表等安全檢測儀器進行校驗、強檢。并組織、協調、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對所屬區域煤礦的甲烷傳感器按規定進行校驗。
十、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主動地幫助、指導煤炭企業解決管理中的各種安全技術問題。
十一、各煤礦必須成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礦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從業人員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二、為便于掌握事故、隱患等情況,以便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規定事故上報制度:
上報事故種類:發生火災事故、瓦斯燃燒與爆炸事故(無論有無人員傷亡)有害氣體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
上報程序:鄉鎮煤礦及縣(市、區)屬國有地方煤礦在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匯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及鄰近救護隊,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接到匯報后,要及時趕赴現場,同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匯報,救護隊接到匯報后,要匯報、請示市煤炭管理部門,以便采取行動;市直屬煤礦,要立即匯報市煤炭管理部門,由市煤炭管理部門會同市救護隊到現場共同進行處理。事故處理結束后,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或市直屬煤礦向市煤炭管理部門上報事故材料,市局對材料存檔。對事故隱瞞不報,按隱瞞事故處理。
十三、各煤礦要建立管理記錄,各級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時,一并檢查。記錄名稱如下:礦井測風記錄、瓦斯檢查記錄、巷道貫通記錄、排放瓦斯記錄、反風設施檢查記錄、清掃煤塵記錄、自燃發火記錄。
十四、為更好的進行以風定產,規定測風制度如下:
。ㄒ唬└鞯V井要有專、兼職的測風員。
。ǘ┟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
。ㄈ┰诘V井的主要風巷中,均應建立測風站,測風站內懸掛測風記錄板。
。ㄋ模┮袦y風記錄。
十五、為規范瓦斯檢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檢查制度:
。ㄒ唬┑V長、礦安全、技術負責人及通風管理人員入井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檢測儀。
。ǘ╇姽ぷ鳂I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在場檢查瓦斯情況。
。ㄈ┑V井檢查瓦斯的范圍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總回風道、密閉、擋風墻。檢查的內容包括:GH4、CO2、CO濃度、溫度及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
。ㄋ模┎伞⒕蚬ぷ髅娴耐咚節舛葯z查次數規定:
低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2次CH4濃度,高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3次。
有雙突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濃度應每班至少檢查2次;有煤(巖)與CO2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經常檢查CO2濃度。本班未進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可能涌出或積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檢查結果必須“三對號”(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填寫結果必須一致)。
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5
隨著公路建設事業的發展,公路施工機械設備大量增加,機械化程度不斷提高,機械設備使用保養和修理等環節的技術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規程,操作方法按規定保養,才能延長機械使用壽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經濟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機械車輛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安全法規及操作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設置安全檢查員,經常對機械車輛操作人員進行檢查,及時糾正違規違章等不良現象。
3、要求操作人員在機車設備運行前,必須對各自駕駛的'設備制動,轉向等重要部位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保證正常運行。
4、按照機車設備的保養規程,定期進行例保和一、二、三級保養、保持機車設備清潔,防腐除垢,堅固、潤滑、調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嚴禁無證開車、酒后開車、開疲勞車、開故障車、駕駛室超員等不良現象,發現后,嚴格處罰,調換工作,以上行為若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費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員負責。
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6
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項目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審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審核重大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負責項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項目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審核項目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報告,并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各級干部員工的安全意識,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規范現場作業,實現標準化場所、標準化崗位、標準化作業的要求,達到公司各作業環節安全受控,確保生產經營平穩運行,特制定中油江蘇銷售分公司安全環保監察辦法,本辦法規定了對現場監督管理的方法和違章違紀人員實行處罰的管理標準。
第二章范圍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油江蘇銷售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庫站及到公司從事生產、運輸、施工作業、其它服務單位的人員。
第三章安全環保現場監察內容及要求
第一節安全環,F場監察方法
第三條安全環保現場監察實行持證上崗,由儲運安全處、人事處等部門聯合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發放安全環保現場監察證。
第四條安全環,F場監察的方法,采用查資質、查程序、查記錄、查現場作業中的“三違”行為、查設備運行中的不安全狀態。
第二節安全環保現場監察處罰辦法
第五條根據集團公司“反違章六項禁令”和“hse九項原則”對作業人員和管理者的規定動作,嚴格追究違章人員的屬地管理和直線責任。
1.嚴禁特種作業人員不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操作,根據職責劃分對違反規定的人員罰5分,分公司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嚴禁特種作業人員持無效操作證上崗操作,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3分,對作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嚴禁不按規定著工作服,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4.嚴禁給未熄火機動車輛加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5.嚴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內直接加注汽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6.嚴禁噴濺式裝卸油品,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7.嚴禁在非裝卸油區灌裝油品,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8.嚴禁雷暴天氣從事裝卸油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9.嚴禁未達到穩油時間、有效釋放靜電進行裝卸油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0.嚴禁用汽車油罐車自帶泵抽排儲油罐底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11.嚴禁汽車油罐車打開罐蓋進行卸油作業,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2.嚴禁油罐膨脹閥不按規定啟閉,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對違反人員單位負責人罰1分。
13.嚴禁未釋放人體靜電進入泵房、發油臺、棧橋、油罐等爆炸危險區域,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4.嚴禁在加油、裝卸油現場和油罐區使用非防爆通訊工具,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15.嚴禁使用非防靜電繩進行計量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6.嚴禁不戴防護手套取用有毒試劑,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
17.嚴禁在爆炸危險區域使用非防爆電器和非防爆工具,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8.嚴禁計量員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9.嚴禁不按規定懸掛警示牌、設置警戒線、隔斷設施和監護措施從事電氣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對監護人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20.嚴禁帶電檢修,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對監護人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21.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4分。
22.嚴禁無證開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
23.嚴禁駕駛員不系安全帶駕車,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
24.嚴禁不簽訂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業,對違反規定主管部門負責人罰3分。
25.嚴禁未落實風險控制措施進行施工作業,對未按規定進行雙交底及未按規定要求參與識別的.部門管理人員罰3分。
26.嚴禁違反設備操作規程操作,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7、嚴禁違反崗位操作程序操作,對違規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27.嚴禁動火、高處、有限空間、動土和臨時用電等作業無許可作業票,對作業票管理人員罰4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8.嚴禁涂改、代簽、補簽作業票,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9.嚴禁作業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審批作業范圍作業,對作業票主管部門負責人罰4分。
30.嚴禁作業中操作人員離開作業現場,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對監護人罰2分。
31.嚴禁飲酒進入崗位生產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32.嚴禁危險化學品車輛未取得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準運證運輸,對油庫未按規定復核證件人員罰2分,對調運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3.嚴禁危險化學品駕駛員未持有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資格證和內部準駕證從事危險化學品車輛駕駛,對油庫未按規定復核證件人員罰2分,對調運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4.嚴禁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中駕駛員離開作業現場,對現場監護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5.嚴禁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導靜電拖帶未與地面可靠連接,對作業人員罰1分。
36.嚴禁要求部門或員工違反操作規程操作,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7.嚴禁要求無證員工上崗作業或替崗作業,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8.嚴禁要求特種作業人員無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操作,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違反規定人員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違章六項禁令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9.嚴禁強令他人違章駕駛車輛,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0.無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1.因違章駕駛在一年內被交通管理部門記分達12分的,其后一年內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42.站(庫)已存在的風險和隱患在巡檢記錄中未體現或體現未做防范措施,對巡檢人員罰2分,對站(庫)負責人罰1分。
43.新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崗的,罰庫(站)負責人4分。
第六條對第三方違章的處罰
1.違反用火管理制度,沒有辦理火票或火票存在嚴重欠缺而動火的,對動火人罰款200到10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
2.用火監護人不在現場而擅自施工動火的,對動火人罰款200元/次,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
3.沒有辦理進有限空間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缺陷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對進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罰款200到5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5000元/次。
4.進行高處作業沒有辦理高處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欠缺的,對高處作業人員罰款200到5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高處作業者不按規定系好安全帶,或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物件等違反規定行為,罰款200到500元/次。
5.施工作業過程中,未辦理用電票或用電票存在嚴重欠缺的,罰款200到500元/次張;亂拉、亂接電或線路絕緣不好等違反規定行為,以及其他違反規定行為,罰款500元/處。
6.施工動土作業不按規定辦理破土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缺欠,以及其他違反規定行為;對動土作業單位罰款500到2000元/次張。
7.施工作業現場亂堆亂放,廢舊料沒有及時清理的,對施工單位罰款500到1000元。
8.未經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門批準,挖占油庫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罰款1000到5000元/次。
9.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在庫站內違章搭建臨時工棚的,罰款500到1000元/次。
10.無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單位,罰相關單位2000到10000元。
11.特種作業人員沒有持本工種特種操作證作業,罰款500元/人。
12.特種作業設備存在嚴重欠缺,未作相關安全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的,罰款500到5000元/臺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員違章而造成事故發生的,其單位和事故責任者除了負責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外,依據相關法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事故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14.屢次違章者按本規定處罰加倍處罰,其他違章者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七條罰分說明
1.對累計記分6分的庫站基層違章人員,將由片區進行違章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對累計記分10分的違章人員,由分公司安全科對違章人員脫產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經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崗。對年內累計記分12分的違章人員,建議人事勞資部門予以辭退。
2.對累計記分10分的機關和片區管理人員,扣發當月業績工資50%,年內累計積分超過20分的,降級使用。
3.員工每罰1分扣罰業績工資50元。在上級公司檢查中被查處的問題,公司將加倍進行經濟處罰。
第八條處罰執行辦法
1.對違章者及事故單位的罰款由安全主管部門按本辦法執行。
2.公司內部人員違章違紀的由公司儲運安全處根據規定開具罰款通知書,送交違章人員或單位,由財務處收繳;
3.外來相關服務單位違章違紀的由公司儲運安全處根據規定開具罰款通知書,發至相關被處罰單位及有關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責任單位從接到罰款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上交到公司財務處或由公司財務處負責從其上交的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財務處負責獎懲資金的帳務處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可參照本辦法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6.公司對罰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財務處收繳建帳,公司安全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公司安全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用作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7.分公司處以罰款的款項,由分公司安全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分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用作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公司原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十條各分公司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儲運安全處負責解釋。
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8
1、各生產崗位都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缺失的,對車間部門負責人罰款30元/項;違規操作者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者調崗直至辭退。
2、各車間部門要健全安全責任制,設備安全落實到人。
3、各車間部門要定期組織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4、危險區域必須設置明顯的'標志及護攔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缺失標志或安全防護設施,每項罰款50—200元。
5、勞保用品要按規定要求佩戴,違者對相關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人次。
6、保衛科加強出入人員車輛登記檢查,加強巡邏,確保廠區安全,因保衛工作不力,出現盜竊等安全責任事故,保衛科承擔賠償責任。
7、各部門要加強以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安全檢查,門窗及時落鎖,做好交接班安全檢查,因內部管理不當導致公司財物丟失,相關部門照價賠償。
8、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相關部門、人員要做好現場應急處理,并及時上報,對處理不當或隱瞞不報、推諉責任者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100元直至辭退處理。
9、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相關部門和人員,評優一票否決。
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9
一、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管理,嚴禁酒后駕駛,嚴禁帶故障出車,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確保行車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鎖好車門和庫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無任務車輛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經許可車輛不得在施工現場隨意運行。
四、早晚有接送領導及其它任務的車輛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由相關領導安排其去向。
五、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人員駕駛。
六、車輛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車隊負責人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場情況,配合相關部門處理事故。
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電活動。
三、工作制度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房。
2、高壓電房只準合格電工操作,并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兩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如無則省略之)。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
b、停電時,先?諝忾_關,后停閘刀開關;
c、設備運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
d、記錄每天的`用電情況。
5、每臺生產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6、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a、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b、遇上加班時,加班后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7、按安全消防規定,有防靜電接地夾的設備,使用前一定要夾上接地夾才能開機,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夾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8、公布電力故障、搶修、搶救緊急聯系電話。
9、在高壓線路附近或周圍設置警示標志。
四、內部用電管理。
1、車間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不得私自處理,當班電工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機電車間解決。
2、嚴禁任何崗位將溶劑灑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如發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當班電工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3、出入變電房或配電房,大門必須隨手關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動物溜入電房,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等故障。
4、高壓設備檢修停送電由崗位工和中控操作員填寫《停電申請單》及《送電申請單》由生產科批準后送交值班電工,值班電工接票要認真核對票及現場后才能執行,值班電工執行后懸掛標示牌及并在回單上加蓋“已執行”章,現場人員見到蓋章票后才能進行設備檢修。
5、高壓開關操作一律執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長填寫,主任批準后執行。
6、現場低壓設備檢修必須嚴格執行停電掛牌制度,崗位檢修停送電需書面通知值班電工,由值班電工斷電掛牌并記錄,同一任務的停送電必須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電時見有牌均不得送電應查看記錄聯系停電電工。
7、各崗位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需由工段長申請生產科批準交由機電車間執行,新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的電工安裝完畢后要填寫施工記錄及材料用量交回車間。
8、辦公大樓、食堂、浴室、員工宿舍樓等的用電、節電規范由行政部單獨制定管理辦法。
9、安全用電納入新進員工職前培訓科目中,并有培訓考核記錄。
10、規定未盡事宜,由公司行政部牽頭動力部門制定臨時規定并及時補充完善本管理辦法。
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電力建設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結合電力建設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電力建設(火電、送變電)施工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和參加電力建設的其他施工單位。
第三條 企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本規定。應遵循電力建設的客觀規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施工。
第四條 企業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五條 經理是企業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應努力改善職工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關心職工生活,注意勞逸結合,在保證職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組織和領導施工。
第六條 安全施工應實行科學管理。依靠科技進步,完善安全設施,強化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逐步做到對事故進行預測、預控。
第七條 安全施工,人人有責。企業應不斷強化以各級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為核心的安全施工責任制。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務范圍內對安全施工負責,并接受安全監察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2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成立職業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xx部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2、xx部負責xx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項目辦負責新、擴、改建工程的職業安全衛生“三同時”具體實施工作。
4、xx部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xx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5、各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來施工和務工人員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歸口管理單位負責。
三、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并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四、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xx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五、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x 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一建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為了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公司員工和財產安全,保證有一個正常的經營、生產秩序為公司發展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流公司及各下屬單位。
3職責
3.1物流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治安防范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全面負責。安全工作分管負責人負具體領導責任。
3.2各部門負責人必須把安全保衛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內容來抓,督促本部門人員認真執行公司制定各項安全制度。經常檢查本部門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確保機關辦公室的安全。并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定期檢查考核。
4工作要求
4.1物流公司應對安全防范工作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杜絕發生因人為因素或疏于防范而引發的各類安全責任事故和治安案件。
4.2確定物流公司及下屬各部門的安全保衛重點部位為分揀車間、倉庫、物流中轉站、電腦機房、財務室、檔案室等。重點部位所屬單位負責人為該部位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
4.3重點部門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規范操作。如物流中轉站要打開報警監控系統,財務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防盜門,正常情況下非網管不得進入電腦機房等。
4.4不斷完善技防、物防設施并確保發揮防范功能的實效。辦公樓各通道口、電梯、大樓門廳等應安裝使用高清攝像監控系統,監控實時攝像信息保存期為180天以上。
4.5重點部位要安裝必要的安全設施如防盜門、消防設備、報警設備、安全裝置、消防器材必須定期定人檢查和維護保養。
4.6嚴禁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熱杯、煤油爐、禁止亂扔煙蒂或存放易燃的易爆品。
4.7每天下班,必須及時關閉門窗,鎖好抽屜、文件柜,切斷電腦、空調電源,排除一切不安全的隱患。
4.8辦公室不能存放私人現與貴重物品,公款存放要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
4.9遵守保密制度,保管好印鑒、文件、資料和檔案,及時做好文件的收、存、轉工作。
4.10重要的'票據、證照、印鑒及收錄機、報話機、對講機等必須定人、定責,專柜存放保管。
4.11每日行政值班員、門崗、物流中轉站值班人員要對重點部門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等向領導匯報。
4.12經常開展安全大檢查,部門人員每月要自查一次,每季度綜合辦會同其他有關部門集中檢查一次,節假日要安排人員值班,發現隱患漏洞要限期整改。
4.13當班保安負責辦公樓巡查主要內容:各樓層及樓梯通道,開水間,衛生間,各科室的大門、窗是否關閉牢固,電源開關是否切斷,報警裝置系統是否開啟等。
4.14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排除,一時難以排除的安全隱患,應配合保安人員共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查實存在安全隱患的部門,次日值班人員應將隱患情況反饋所屬部門負責人,并按要求填寫《值班日記》。
4.15安全保衛異常情況信息及時上報,安全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4.16積極參與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努力建設平安單位。
4.17組織全體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各類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使全體員工自覺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護意識和法制意識,確保全體員工違法犯罪率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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