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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
一、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指導方針,切實增強各項目部消防安全意識,努力把施工現場各項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結合鋼結構工程施工特點和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現場消防責任制
1、項目經理防火責任制
。1)項目經理是項目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消防安全全面負責;
。2)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案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
。3)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4)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5)管理項目部的義務消防隊
(6)組織對工人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增強工人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7)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2、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
。1)模范遵守和貫徹項目防火制度和規定,對違者進行勸阻;
。2)了解項目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并向項目領導匯報;
。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使用,并根據現場實際情況
報項目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
。6)協助制定項目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3、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
。1)電工必須經過培訓并取得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2)按照規范要求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正確配線,對線路負責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接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選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器設備運行情況,對有超負荷和擅自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項目部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制止違章違規用電行為;
(7)配合義務消防人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8)認真掌握排除電器故障的方法,正確使用滅火器撲滅電氣火災。
4、倉庫管理人員防火責任制
。1)不準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場間;
。4)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
(5)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將各物資分類、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墻和柱等防火間距;
。7)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
。8)掌握存儲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后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
5、氣割、焊工防火責任制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實習員沒有正式焊工在場指導,不準從事焊割作業;
。2)凡屬三級以上的動火審批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3)不了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
(4)盛裝過可燃氣體的管道、容器等,未經清洗,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
。5)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徹底清理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6)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不準焊割。
6、涂裝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火種進入工作現場;
。2)禁止使用明火加溫或在密封狀態下溶解油漆;
。3)禁止亂倒剩余油漆或溶劑;
。4)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
。5)經常清理工作場地,并要注意工作場地的通風;
(6)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7、工人防火守則
。1)在消防負責人指導下,學習消防知識,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愛護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3)自覺遵守項目有關部門的.消防制度,聽從職能人員的勸告;
。4)嚴禁在臥室床上吸煙及亂扔煙頭,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器設備;
(5)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6)發現有火災險情,立即向項目領導反映,避免事故發生。
三、施工現場具體消防管理制度
1、工地消防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
。2)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時對防火安全進行順帶檢查;
(3)安全員每日例行進行現場(含防火安全)的日常檢查;
(4)檢查應以腳手架,宿舍,倉庫,食堂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私自安裝電器;
。6)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缺少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2、施工現場危險部位動用明火作業審批制度
。1)現場動火分級:
2.A一級動火區域指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地進行動火作業;
2.B二級動火區域指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臨時焊割,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
2.C三級動火區域指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地進行的動火作業。
(2)一級動火證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動火7天前填寫好,并上報項目部,項目副經理合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措施的前提下,報公司項目管理中心進行審批,經批準后方可動火,動火期限為1天。
。3)二級動火證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動火4天前填寫,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措施的前提下,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動火期限為3天。
。4)三級動火證由作業班組填寫,在3天前提出,經安全員審批后方可動火,動火期限為7天。
3、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一經發現按原價雙倍處罰;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4、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消防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2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項目經理對本工地的消防綜治工作負領導責任,綜治部門協助做好消防綜治工作,負有督促、檢查、指導的責任,消防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綜治工作負直接責任,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消防綜治工作。
二、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綜治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消防綜治工作,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搭建臨設單位共同搞好消防綜治工作,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搭建臨時設施、材料堆放等均應符合消防綜治的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責,進場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應由班組長每次填寫“動火申請單”,而經現場負責人批準,發給動火證,并指派專人看管,同時與用火人共同檢查并熄滅余火后方可離開。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氣、油漆、油料等)存放點、使用點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點,要劃定一定范圍的禁煙禁火區,并設醒目標志,配置一定數量滅火設備,在禁火區內禁止吸煙、動火。
五、凡施工需要安全電氣設備,使用機電設備,下班時由使用人員切斷電源、關閉電箱。嚴禁在工地、宿舍內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電鈑鍋、電熨斗等),確因生產需要,由工地負責人批準,專職電工要對用電安全經常檢查。
六、木工間、油漆間嚴禁吸煙、動火,現場的刨花、木片、油回絲、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著誰操作誰清除的原則,下班時由當班的操作人員各自清掃施工現場,把廢料、邊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場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七、施工現場的電焊工(氣割),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氧氣與油類不得存放在一處。
八、危險品倉庫、油漆、木工間、配電間、伙房等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設防火標志,配置種類合適的滅火機,工地配備的一切滅火設備,不準挪動位置,無火警不準動用,消防設施前,要保持道路暢通,嚴禁堆放雜物。
九、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由公安保衛部門通知有關單位及時整改。
十、如發生火災、失竊后,除應采取相應措施外,應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爾后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消防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3
。ㄒ唬┦┕がF場義務消防組織系統
本工程工地成立以工程項目經理為組長,以專職安全員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其它成員3人。
。1)成立以工程項目經理為義務消防隊隊長,以專職安全員為副隊長,隊員占施工人數的5%以上的義務消防隊。
。2)義務消防隊應當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二)防火管理措施
1、嚴格執行省市消防條例和消防規定及公司制訂的防火管理制度。
2、現場設置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3、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持證上崗并經動火審批;由作業班組提出動火申請、項目安全員檢查其防火措施合格后簽字方可動火作業。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4、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
7、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主體建筑內嚴禁住人。
8、施工現場嚴禁任意吸煙。生活區內設吸煙處,生產區內禁止吸煙。
9、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10、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11、在施工過程中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刷涂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2、現場設立專用消防用水管網,消防水源,并配備消防水泵一只,其電線專線敷設。隨建筑物設立消防豎管,豎管每層設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帶和水槍。每一樓層在樓梯口設置二只滅火器。木工房、食堂、倉庫、宿舍等處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13、加強消防重點部位的巡邏檢查,如木工房、宿舍區。
14、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主要應注意養護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是上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盡量清理易燃物。電焊線接頭要卡實,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筑物鋼筋接觸時要采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對大面積結構保溫時,要設專人巡視。結構施工用的碘鎢燈要架設牢固,距保溫易燃物要保持1m以上的距離。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不準在易燃保溫材料上亂堆亂放。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樓內明爐火要設專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內空氣的流通,防止煤氣中毒。
15、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1)現場出現火險或火災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得用水撲救,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采用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盡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化學材料存放點設置相應的滅火器具,同時要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2)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判斷要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
。3)在消防隊到現場后,工長要及時而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馂膮^如有人時,要盡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組織滅火。
(4)滅火以后,應保護火災現場,并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找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消防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4
一、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3)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使用與儲存的防火、滅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關規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實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的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7)建立消防檔案。
二、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組織
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各級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任務,是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領導工作。
。2)成立消防安全保衛組(部),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義務消防隊,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器材維護和初期火災撲救工作。
(4)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同時確定一名主要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準備階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準備階段是建設工程施工的初起階段,主要進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電、平整土地,并開始設置料場,搭建臨時辦公、住宿、倉庫等配套設施。此階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主要是做好基礎工作、完善基礎設施,為實施有效管理打實基礎。
。1)制定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并將消防設施配置、消防技術措施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之中。
。2)制定詳細的切實可行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衛方案(措施)”,方案中應包括:工程概況,平面布置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消防保衛組,義務消防隊等消防組織及職責;生活辦公區、料場區、施工區、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設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電氣焊、用火用電、木工、油漆及防水作業等專項消防安全制度。
。3)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年12月1日公布實施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衛方案(措施)”及相關技術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查,待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其中,報市級公安消防機構審查的工程有:國家重點工程;建筑面積2萬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總面積10萬m2以上的居民住宅工程;基建投資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工業建設項目。上述范圍以外和市公安消防機構指定監督管理的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衛方案(措施)”,由施工單位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縣級公安消防機構審查。
。4)明確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單位應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單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普及教育率達到100%,對電氣焊工等重點工種人員的消防專項教育培訓率達到100%。
(5)嚴格落實生活及辦公區8項基本消防安全要求:
、俨坏弥Т羁扇冀ㄖ蛴每扇疾牧献龈魤Γ
、诓坏迷诮ㄔO工程內設置宿舍;
③生活區應設置不小于3、5m寬的消防車通道,并保持暢通;
、軕O置滿足消防用水量的消防給水管網及消火栓,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菟奚醿任鼰熞蟹阑鸫胧坏门P床吸煙;
⑥辦公室、宿舍區應設置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并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哒彰骷半姎庠O施應由電工按《規程》安裝;
⑧爐火應憑證啟用,距床不應小于1.5m,煙窗與可燃物不應小于0.7m,設專人看管,定點倒爐灰并澆水。
。6)落實料場倉庫區14項基本消防安全要求:
①不得在工程內設倉庫,應專設料場和周轉庫。
②料場倉庫區應設置不小于3.5m寬消防車通道,并保持暢通。
、蹜匆幎ㄔO置消防給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設施。
④按《規程)安裝電氣設備。
、莶坏檬褂秒姛崞骶。
、薏坏脛佑妹骰。
、邞O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
、嗖牧洗a放應滿足消防安全要求。庫內堆垛安全距離不應小于五距要求:垛與屋頂間距0.5m,垛與照明燈具間腳0.5m,垛與墻間距0.5m,垛與垛間距1m,垛與柱間距0.1m。
、峁芾硎也坏迷O在庫內。
、庀募緫蟹辣瑫翊胧。
。11)雨季應有防雨淋、防雷擊措施。
。12)庫房應確保通風、降溫、泄壓面積。
。13)防止靜電危害。
(14)化學性質相抵觸物品不得混存。
四、基礎施工階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基礎施工階段是工程正式施工的開始階段。主要進行主體工程的地下基礎施工,工程配套的臨時暫設設施繼續搭建,相關施工機械設施架設并部分投入使用,少數建筑材料進入場地。這一階段的消防安全管理應側重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臨時給水、用火、用電等。
并落實以下8項消防安全要求:
。1)大型設備安裝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應有滿足用水量的臨時消防給水。
(3)暫設支搭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4)應設立禁煙標志。
(5)動用明火應履行用火手續。開具用火證,持有操作證,配備滅火器材,設置看火人。
。6)電氣應有專人按《規程》安裝,機電設
備應使用電纜線。
。7)保溫養護材料應使用難燃或非燃材料。
。8)應設立消防管理臺賬,強化消防安全管理。
五、結構施工階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結構施工階段是建設項目施工的關鍵階段。用火、用電大量增加,職工人數增多,可燃材料進場,如遇冬季保溫材料也將進場,工程廢料、包裝料大量產生,配合單位及分包單位增加,消防安全管理應全面加強,并落實以下15項消防安全要求:
。1)大型設施安裝應符合消防要求;
。2)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建設工程施工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設置并配備消防設施、器材;
。3)應嚴格控制用火,履行用火手續;
。4)嚴禁現場吸煙;
。5)保溫養護應使用難燃材料;
(6)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易燃可燃材料等不得在工程內存放;
。7)可燃包裝拆除后應及時清出現場;
。8)不得在工程內住人;
(9)大型設備要有避雷措施;
。10)電氣應按規程安裝,使用電纜線,并采取防雨措施;
(11)堅持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訓練;
。12)消防安全檢查每日應不少于三次;
。13)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14)防水作業要建立并落實專項消防安全措施;
(15)定期召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會議,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六、裝修改造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裝修施工是建設項目施工的最后階段;改造施工比裝修施工又增加了拆除原有裝修裝飾材料,或更換設備等施工項目。在此施工中,施工人員多集中在工程內,交叉作業多,使用火源,電源集中,設備,可燃材料,大量進入工程;油漆作業,廢包裝、施工廢料增多,參觀人員增多,極易造成管理混亂,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最關鍵階段,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嚴格落實以下17項消防安全要求:
(1)嚴格用火管理;
(2)嚴禁現場吸煙;
(3)施工現場嚴禁存放易燃材料;
(4)應每班清理可燃物;
(5)不得在工程內設加工間;
(6)嚴禁易燃作業與用火作業交叉;
。7)易燃作業要有通風、排風、防靜電、防電氣火花措施,特別是油漆作業;
。8)電氣安裝必須符合(規程),不得亂拉電源線;
。9)成品保護,每層應派專人看管;
。10)應根據需要設立現場巡邏隊;
。11)應發放并使用“出人證”,不得隨意參觀;
。12)應配備足夠的輕便滅火器材;
。13)不得在工程內住人、辦公;
(14)冬季施工不得生明火保溫;
。15)應隨時檢查、發現并消除火險隱患;
。16)確保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道暢通;
。17)施工未完不得將設備及家具等存放在工程內。
消防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5
1、目的
為了預防火災與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xx公安部61號令)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負責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車間。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公司防火、滅火等消防工作。
4.2在新、改、擴建項目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合格報告。
4.3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由主管部門全面負責公司的消防工作。
4.4公司在員工崗前培訓時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4.5火災事故預防
4.5.1按單位、部門劃分消防責任區,完善防火安全責任制。
4.5.2按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經常進行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4.5.4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處理,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
4.5.5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4.5.6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各單位對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4.5.7針對企業特點定期進行消防宣傳和消防應急疏散演練。
4.5.8廠內設置禁火區,生產區內嚴禁吸煙,動火作業應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4.5.9進入禁火區的車輛必須佩戴防火裝置,運載危化品的車輛進入禁火區需經相關部門批準。
4.5.10廠區應加裝防雷設施,并進行防雷檢測,避免雷電引發意外火災事故。
4.5.11在生產作業過程中裝卸、換裝、清掃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加強易燃液體、液化氣體和燃氣設備的管理與監督、監控,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5.13加強安全用電管理,按標準配置生產作業區域和儲存區域的用電設備和用電器具,生產設備應加裝消除靜電的設施和采取防護措施,避免電火花引發意外火災事故。
4.5.14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4.6根據企業條件成立義務消防隊
4.6.1義務消防隊應在企業突發意外火災事故時及時進行撲救,避免和減少火災損失。
4.6.2義務消防人員應熟悉企業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證都有公司管理人員夜間值班,加強夜間值班的巡回檢查。
4.6.4加強對廠內禁火作業區、生產車間、;穫}庫(儲罐區)和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檢查。
4.7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7.1公司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當地政府安全監督部門備案。
4.7.2按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組織進行一次演練。
4.7.3當公司人員調整、作業場所調整后,應及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4.8如果發生火災,火災初期應積極自救和組織人員撤離,同時報告有關領導;有關領導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作出報警和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決定。
4.9消防工作應納入《安全目標責任書》,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考核。
消防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6
一、易燃可燃材料制度
1、施工現場易然可燃材料多,堆放比較混亂。有些工地由于受到場地的制約,房屋、棚屋之間,建筑材料跺與垛之間缺乏必要的防火間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發生火災,勢必造成極大的損失。
2、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未執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制度。比如有的電焊施工無證上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電焊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現場的各種可燃材料造成火災。
3、施工工地臨時線路多,拉接不規范,容易漏電,F代化的'施工,各種電氣設備在施工中廣泛使用。臨時性的電氣線路縱橫交錯,容易跑電或漏電,導致電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災。
4、職工宿舍大多是簡易可燃臨時用房,屋內人員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較多,亂拉電線現象較多,尤其到了冬季,室內使用電暖器、電熱毯取暖,用電爐子做飯等,在用火用電方面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火災。
二、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逐級落實安全責任。確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把防火責任切實落實到各個施工單位的具體責任人,確保每個環節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項有效的規章制度,可把防火責任與經濟利益掛鉤,與年終考核結合,實行獎懲制度,全面提高對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平時加強監督、檢查,盡可能做到隱患早發現,措施早制定,設施早到位,保證已有的各種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2、嚴格施工管理,加強防火措施。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制度。同時要加強臨時用電管理,采用合格電線,線路合理,電線不要鋪設在可燃物上面,嚴禁亂接亂拉用電,不用老化電線,避免電氣起火。
3、合理布置現場。在進行施工組織時,施工現場的總平面布置要符合消防安全規范。針對建筑施工中的火險特點,對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進行合理規劃,設置消防通道,辦公區生活區建筑要設置一定的防火間距,劃分明確的用火區,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倉庫要作為防火檢查的重點部位,加強日常管理。
4、配全滅火器材,提供消防水源。工程開工前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及設施設備。建筑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電氣焊工作點、辦公室、宿舍、食堂、倉庫等)要配備齊全且符合要求的滅火器材。
消防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7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條例和各級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防范工作,杜絕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2、建立健全消防領導組織,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定防火重點及部位,成立義務消防小組,按現場實際情況劃分區域,配備足夠消防器材,指定負責人,實行掛牌負責制。
3、加強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發動和依靠群眾自覺遵守防火制度,落實消防措施,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4、按照項目法施工規定,實行經理責任制,項目經理要做好一個施工現場多家隊伍施工的.協調工作。對土建、安裝、裝飾三方的交叉作業事先要對各方負責人進行防火交底堅決做到沒有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動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關器具。安裝和高級裝飾人員進行工作必須攜帶小型滅火器。
5、施工現場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做得好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質獎勵,不重視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并且與經濟利益、評職稱、升職掛鉤。
6、為實行規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確消防責任人,全面實行掛牌負責制,各防火區域要懸掛醒目的禁火標志,提示大家自覺防火。
7、義務消防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掌握消防技能,熟悉滅火器性能,經常對消防器材進行檢修,保證性能良好。
8、高層建筑必須有充足的消防水源,應有動火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措施。
9、對于違犯消防安全管理標準行為的,依據消防、宿舍內嚴禁亂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碘鎢燈,功率超過200w燈具,宿舍應做到人走燈息,禁止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1、搞好消防培訓,熟悉滅火方案及滅火器材的使用按計劃配備消防器材,定期按時實戰演練。
1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規定及保養措施。
13、施工現場總平面圖標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點部位和目標。
消防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
1、執行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實行治安、防火責任制。
2、保持消防通道暢通,配備相應齊全有效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現場消火栓要經常性地檢查,消防器材3m之內不準圈占它用,并有明顯標志。
3、重點部位易燃易爆物品要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動用明火需開具“用火證方可使用。
5、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檢查必須經;涣羲澜欠阑加谖慈。
6、審查施工總承包單位安全保衛制度,強調嚴格執行非施工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嚴格執行會客、留宿制度。
7、攜帶物品、材料進出場需經門衛驗證后方可通行。
8、要求施工人員必須辦齊手續,做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其他治安災害等項工作,遵紀守法。
消防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9
1) 設立60人義務消防隊,最少占日常施工人數的20%。
2) 現場建立以消防管理領導小組為核心,以現場門衛和值班員為基礎,執行巡邏護場制度,監控現場的整個消防情況,現場設置明顯的消防標志。
3) 現場按要求配制的滅火器,要放置在明顯處,做到經常維護保養,由消防員直接管理,嚴禁隨意挪用滅火器材。
4) 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專人管理,設專處存放,不得與它物混淆。氧氣瓶和乙炔瓶設立專門庫存放,兩瓶的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距明火不小于10米。
5) 安裝和修理電器設備時,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嚴禁私自亂拉線。
6) 嚴格執行用火申報審批制度,凡是電氣焊及有明火處要有滅火措施及設備,設專人看護。
7) 電工、電焊工作業要持證上崗,并開據用火證。
8) 各種電器要隨時檢查,禁止帶病運行,工作結束后切斷電源。
9) 電源線穿過易燃、可燃墻體、地面及其它易燃物體時,要使用阻燃套管。
10) 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宿舍區,嚴禁私自亂拉電線。
11) 現場嚴禁吸煙,設立專門的'吸煙室。
12) 設立35m的消防通道。
消防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撥打119火警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與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7)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二、施工現場防火須知
(1)施工現場未經批準不得任意動用明火。
(2)焊割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3)油漆間、木工棚及危險品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和規定的禁火區嚴禁吸煙。
(4)非電工嚴禁擅自裝接用電器具、拉設電線。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和煤爐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圍不準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三、施工現場防火措施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間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
(9)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施工現場電氣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四、滅火器材配備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域內應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一般臨時設施區,每100m2配備兩只干粉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等器材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等、每25m2應配置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五、焊、割作業“十不燒”規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作業。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作業。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作業。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焊割作業。
消防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1
1. 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 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4. 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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