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制度范本(精選1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離職制度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離職制度 1
1、目的
規范公司離職員工的多種結算活動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續性;保護員工和公司免于離職糾紛;與離職人員的面談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進信息,幫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離職工作。
3、關鍵詞
3.1辭職: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自動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3.2擅自離職:合同期內,員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員工已遞交辭職申請但未經批準就擅自離崗、或員工辭職申請雖獲批準但未履行完畢離職手續就擅自離崗。
3.3勞動合同到期:勞動合同期限已滿,員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續簽合同。
3.4辭退: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因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由公司提出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5開除: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由公司提出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4、離職審批權限
4.1總監級及其以上員工:收到員工離職申請的3個工作日內,由其直接上司簽署意見并報送分管副總審核后,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總監在3個工作日內會簽完畢后報送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在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反饋人力資源部。
4.2總監級以下員工:收到員工離職申請的3個工作日內,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或直接上司在2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總監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并提出意見,報送人力資源分管副總復核,人力資源分管副總在2個工作日內復核完畢后,報送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在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反饋人力資源部。
4.3會簽人對手續辦理的合規性和合理性負責,不具有決定權,但具有否決權。
5、離職申請
5.1辭職
5.1.1試用期內;員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員工離職申請表》。
5.1.2合同期內;員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員工離職申請表》。
5.2擅自離職
由部門負責人在發現后當日,至財務部、行政部查清該員工是否存在拖欠財務等遺留問題,向人力資源部門書面遞交員工離職情況報告,由人力資源部按開除處理。
5.3勞動合同到期
5.3.1員工提出不再續簽:員工應提前30天將《離職申請表》報送人力資源部。
5.3.2公司提出不再續簽:部門負責人提前2個月填寫《辭退員工申請表》,并提供具體的體現員工不勝任的,監察部提供員工具體的工作過失表現和處罰材料,報送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提前30天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并辦理相關手續。證據
5.4辭退
5.4.1試用期內:人力資源專員在試用期滿前3天通知員工,員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5.4.2合同期內:部門負責人提前2個月將《辭退員工申請表》報送人力資源部,監察部在1個半月前將該員工的處罰資料和工作過失行為報送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提前30天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員工收到通知書后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5.5開除
對于符合開除條件的員工,公司可隨時進行開除,無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向其追償相應的補償金。
6、離職面談
6.1面談準備工作
6.1.1在得到員工離職信息的第一時間內,與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及時進行溝通、確認。
6.1.2員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內容為與所屬離職員工有關的個人信息,包括職位信息、心理狀況信息、閱歷與經驗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狀況信息;與員工有關的績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獲得的榮譽和獎勵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績效表現等內容;員工離職信息,包括離職原因、離職后的目標單位、目標崗位等。
6.1.3準備面談主題。
6.2離職面談注意事項
6.2.1注意平衡維護企業、部門主管和員工三方的利益。
6.2.2面談場所和時間選擇:場所一般選擇輕松明亮的空間,面談時間一般控制在20分鐘——40分鐘。
6.2.3不要過分安慰,不提員工表現。
6.2.4不承諾做不到的事,不談及他人。
6.3面談人的選擇
6.3.1總監級及其以上員工:由人力資源分管副總或總經理負責離職面談。
6.3.2主管級及其以上員工:由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離職面談。
6.3.3主管級認下員工:由人力資源專員負責離職面談。
6.4挽留原則
6.4.1看該員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6.4.2看該員工現階段的工作是否處于關鍵階段,離開后是否會導致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6.4.3看該員工是否認同公司的文化。
6.5面談結束后,將員工面談結果與部門負責人意見和離職員工信息對比,與同崗位在職員工交流,核實面談信息的準確性。考整理分析面談結果,提出分析觀點和建議,報送人力資源分管副總,并進行歸檔管理。
7、離職手續辦理
7.1離職辦理程序:離職審批通過后,由人力資源專員安排離職員工進行離職手續辦理。辦理次序依次為離職員工所在部門——行政部——售前部(北京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
7.2離職通知
7.2.1人力資源部在收到人力資源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意見的2個工作日內,由人力資源專員以郵件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及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確定交接時間。
7.2.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整個離職手續辦理工作的監督工作,由人力資源部向離職員工發放《員工工作交接清單》,交接工作嚴格根據《員工工作交接清單》進行。
7.3離職手續辦理
7.3.1用人部門
A、確認員工離職日期及薪資結算日期。
B、協助離職員工辦理工作交接事宜。
C、資料交接:工作文件、客戶資料、合同等,包括電子版和紙質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工作進度、代辦事項、工作聯系人等。
7.3.2行政部
A、考勤卡或門禁權限的解除;電腦(筆記本)、名片及辦公用品的回收。
B、本月考勤情況說明。
C、郵箱等賬號的禁封,通訊錄刪除。
D、其它事項。
7.3.3人力資源部
A、合同解除。
B、離職證明的出具。
C、五險一金終止日期及其減員。
D、確定檔案、戶口和福利關系的'轉出日期。
E、其它事項。
7.3.4財務部
A、借款支票。
B、借款現金。
C、工資結算:包括應發工資、經濟補償金(發送)、賠償金(扣除)及其發放時間和方式。
7.3.5《員工工作交接清單》一式二份,由離職員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監交人三方分別簽字確認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報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7.3.6移交人員: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指定接收人。如暫時如合適的接收人,原則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為接收人。
7.3.7普通員工由其直屬主管監交。
7.3.8主管級及其以上員工由其直接上司監交或由人力資源部指定人員監交。
8、離職管理
8.1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工資及相應補償金等只有在辦妥離職手續后才予以發放。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8.2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需要進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8.3在通知期內,如有關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8.4移交人于離職6個月內,經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上不法事情,應負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如監交人知情不報或故意疏失,須受連帶處分。
8.5正常工作任務需要跨期執行的(應收賬款回收,客戶追蹤),由移交人協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種工作關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繼續處理。如造成損失,由接收人全責承擔。
9、經濟補償
凡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離職行為,由公司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0、經濟追償
凡員工在離職時具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追償:
10.1擅自離職者。
10.2工作交接未清,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10.3違背國家法律與公司保密協議,泄露公司業務秘密情節者。
10.4挪用公款者。
10.5其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聲譽損失者。
11、離職薪資結算
離職員工按照離職流程辦妥離職手續,將《離職申請表》、《工作交接清單》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工作交接清單》和《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復印件報送財務部,財務部根據上面的資料進行離職員工的薪資結算,并于次月的發薪日發放。
12、離職后續工作
12.1人力資源部
12.1.1檢查提交的離職手續是否完備。
12.1.2向行政部提供離職人員名單。
12.1.3調整公司員工花名冊。
12.1.4離職手續歸檔。
12.2行政部
12.2.1調整公司通訊錄。
12.2.2辦公用品的歸檔或銷毀。
13、制度修訂
13.1本制度將隨著公司戰略調整與運營發展不斷調整;并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不斷修訂完善;
13.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
員工離職制度 2
1.制定目的
規范本公司員工離職作業流程,確保離職交接工作順暢進行。
2.適用范圍
公司三職等(含)以下員工的離職作業。
3.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管理部門。
4.內容
4.1離職類型及申請要求
4.1.1辭職:自動請辭離職
(1) 三職等(含)以上須提前一個月申請
(2) 一、二職等須提前10天申請
4.1.2辭退:解雇離職
因故被解雇者,公司應事先通知員工,由其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提出申請。
4.2離職程序
4.2.1員工辭職,由本人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員工離職申請單》,并按《員工離職申請單》上所列事項詳細填妥后,親自持單向單上所列各部門辦理手續。
4.2.2若屬辭退情形,則由其直屬主管或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員工離職申請單》,并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離職原因”欄內“公司因素”的“其它”項中注明原因,其余交由員工本人持單向單上所列各部門辦理手續。
4.2.3離職流程:離職申請→直接主管、上級主管簽批→本部門手續辦理→人力資源部手續辦理→財務部手續辦理→(副)總經理簽核→離廠
4.3離職移交
離職人員提出《員工離職申請單》,經直屬主管核準后,即可辦理離職移交。
4.3.1離職人員辦理移交時,應由直屬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無適當的'接收人,應暫由該職務的直屬主管進行接收。
4.3.2移交人與接收人在辦理職務移交時,均應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4.3.3各項移交,由各部門經辦人員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簽核即可,必要時需填寫《工作移交清單》。
4.3.4離職人員原職務上的、代管的或正辦理中的工作、文件資料(公司規章、公文、報表、技術資料、圖樣)等均應列入移交。
4.3.5對已辦而未結案的事項,離職人員需向接替人或有關部門交代清楚。
4.3.6離職人員原領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應交還有關部門。
4.3.7移交手續未完備前,應保留移交人當月薪資,待其移交完成后,再行支付。
4.3.8移交期限:原則上上述移交應于1~3日內辦妥。
4.3.9移交手續(或移交清單)應由直屬主管詳加審查,不合之處應要求更正。如離職人員正式離職后,再發現財物、資料或對外的公司應收款項有虧欠未清者,應由責任人負責追索。
員工離職制度 3
第一條 目的
為維護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權,保障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規范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員工的離職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 離職種類
一、試用期內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以下簡稱試用期內離職):指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或員工個人因正當理由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二、勞動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以下簡稱合同期滿離職):
指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不愿續簽勞動合同,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自然終止。
三、勞動合同期內,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離職(以下簡稱合同期內離職,包括辭職、辭退、擅自離職)。
(一)、辭職:指員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ǘ、辭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與員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其中: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因員工過失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非員工過失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 因生產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需裁減人員的;
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一月內累計曠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十二天(含)以上。
4、擅自離職 :指員工未申請辭職或辭職申請未經批準或未按公司要求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開公司工作崗位。
第四條 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的離職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ㄒ唬、依據員工副檔在《員工離職申請單》(附件一)中填入擬離職員工的基本信息。
。ǘ、與集團公司員工和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并做好記錄。
。ㄈ、辦理集團公司員工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的離職審批事宜;
。ㄋ模、辦理集團公司批準離職員工行政類事項的離職交接;
。ㄎ澹、辦理集團公司離職員工的薪酬結算、社保終止等事宜;
(六)、分析集團每月的員工離職情況。
二、子公司辦公室
(一)、依據員工副檔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中填入離職員工的基本信息。
(二)、與本公司主管(含)以下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并做好面談記錄;
。ㄈ、負責辦理本公司離職員工的離職審批事宜;
。ㄋ模、辦理本公司批準離職員工行政類事項的離職交接;
。ㄎ澹、辦理離職員工的薪酬結算、社保終止等事宜;
(六)、分析本公司每月的員工離職情況。
第五條 其他部門離職管理職責
一、離職員工所在部門:
(一)、接收員工書面辭職申請并提出意見;
。ǘ、提出與所轄員工除辭職外的其它種類的.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建議
(三)、參加與離職員工的離職面談;
。ㄋ模⑥k理獲批離職員工在本部門工作事項、工具、資料等離職交接。
二、集團公司/子公司財務部:
審核本公司離職員工借支狀況及薪酬結算。
三、集團公司審計部:
實施子公司及集團公司離職高管的離職審計。
第六條 離職管理的審批權限
一、子公司負責人:審批本公司主管(含)以下員工離職事項。審核部門負責人以上員工的離職事項。
二、集團公司總裁:審批集團公司總裁班子成員以下員工(集團公司財務部、審計部部長除外)、子公司主管(不含)以上員工的離職事項。
三、集團公司董事會:審批集團公司總裁班子成員和集團公司財務部、審計部部長的離職事項。
第七條 依法辭職、辭退(非員工過失辭退)、合同期滿離職管理流程及規范:
一、工作流程:
流程 相關記錄 責任人員工提出辭職申公司提出辭退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員工離職申請單》 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 人力資源部(辦公室)離職面談《員工離職申請單》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子公司辦公室離職審計/審批《員工離職申請單》 員工所在部門/辦公室/總經理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總裁離職交接《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辦《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文件、 公室)/財務部/審計部物品、事項交接清單》薪資核算/社保終止《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離司/離職分析在規定薪資發放日發放薪資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
二、流程各環節作業規范
。ㄒ唬㈦x職申請規范及要求:
1、 辭職:
、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請。
、 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請。
、 由員工本人以書面形式向自己工作部門負責人遞交辭職報告,部門負責人與離職申請人溝通后,仍決定離職的,由部門負責人在收到辭職報告后的兩天內,向本單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轉交辭職報告,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
④ 部門負責人收到《員工離職申請單》在兩個工作日內務必與申請離職員 進行面談并簽署意見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2、 辭退:
由擬辭退員工所在部門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提出,在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已填入擬辭退員工基本信息的《離職申請單》中注明辭退原因。
3、合同期滿離職:
勞動合同期滿前至少三十二天,由員工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向員工及工所在公司(部門)發出《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附件四):
、 如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不愿續簽合同,員工應在《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中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項并簽名后,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將單交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面談人。離職面談人與員工面談,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記錄簽字后,將單交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 如公司或部門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愿續簽合同,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在《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中選擇不續簽合同項,簽字后交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由人資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面談負責人。離職面談人應在勞動合同期滿日前三十天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并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記錄簽字后,將單交還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二)、離職面談規范及要求:
1、員工提出離職申請后,由所在部門及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員工離職原因并確定能否挽留。
2、部門提出的離職申請,在申請獲批后,由所在部門及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向員工說明辭退等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或其違紀事實。
3、離職面談參與人均應做好面談記錄并簽名。
。ㄈ、離職審核規范及要求:
1、《員工離職申請單》經相關人員審核后生效,并確定離職日期。審核權限見本制度第六條。離職申請未經批準人簽字同意不得辦理后續離職手續。
2、高管人員離職申請經批準后視情況由集團公司決定是否需進行離職審計。如需進行離職審計,則在離職審計完畢后方可確定離職日。
3、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經濟賠償未處理完畢以前,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ㄋ模、離職交接規范及要求:
1、在離職生效日,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通知離職管理相關部門及離職員工辦理
離職交接手續,并由相關人員填寫《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附件二)。如離職交接內容較多,在《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中填不下的再加填《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文件物品事項交接清單》(附件三)。離職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 所在部門:工作事項、工具、資料、借用物品等交接,由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
、 (集團公司/子公司)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借支狀況進行審核,由經辦人及財務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③ 辦公室:收回離職員工胸卡、辦公用品、工作服等物品。
、 離職員工:在員工離職交接表單上,對離職交接內容簽名確認。
2、以上部門如未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導致交接不清,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關鍵或特殊崗位員工離職,除按本制度規定執行外,還應按相關崗位工作交接規定執行。
第八條 因員工過失被辭退離職、擅自離職管理流程及規范
一、 工作流程流程 相關記錄 責任人員工違紀事實達到辭退程度擅自離職事項違紀事實 所在部門提交員工違相關規章制度 相關規章制度 紀報告及處理意見做出辭退決定,由所在公司提出意見后報請集團公司、工會通過辭退決定 違紀員工所在公司、集團公司、工會書面通知被辭退離職人被辭退離職人簽收 人力資源主管部門郵件寄離職交接(拒不履行離職交接者,由所在公司組織進行清查,提交損失報告)《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相關部門《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文件、 相關部門物品事項交接清單》停發薪資、終止社保。追繳擅自離職被辭退離職人所造成的損失。《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員工所在部門集團法律顧問
二、流程各環節作業規范:
。ㄒ唬㈦x職意見的提出規范:
員工擅自離崗、曠工或違紀事實達到公司規章制度所訂立的辭退條件或擅自離崗事實成立,由違紀員工所在部門出具《員工離職申請單》,附書面材料及及辭退依據,提出處理意見,提交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二)、做出辭退決定規范:
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對部門提交的處理意見進行初審,調查,依調查結果對處理意見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見后依人事管轄權限提交總經理辦公會或總裁辦公會做出決定并通知工會。
。ㄈ、書面通知被辭退離職人規范:
1、辭退決定做出后,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向被辭退離職員工告知辭退決定和辦理離職的時間及相關要求。
2、書面通知的主要方式及要求:
① 被辭退離職人當面簽收。簽收后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簽收件原件存檔。
、 依員工檔案所留地址以掛號信或快遞方式寄達。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發信存根存檔。
、 以登報方式告知。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刊登通知的報紙保留存檔。
(四)、離職交接規范:
1、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二款第(四)項:離職交接規范及要求辦理離職交接。
2、如離職員工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或擅自離職行為造成無法辦理離職手續,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牽頭,離職員工所在部門、財務部(管理人員需視情況決定是否需集團審計部參與)對其工作事項、物品、借支項、需賠償項等進行核查,同時對其非正常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做出書面報告報所在公司或集團公司。
第九條 離職薪資結算和欠公款、經濟責任清算規范及要求:
1、離職員工薪資結算按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2、由人力資源部經辦人會同離職員工及所在部門、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在離職前所涉及的處罰項、借支項、應交社?铐椈蚪o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賠償項、違反服期及競業限制協議所應承擔的違約金進行清算,依實際金額在薪資中扣除后確定最終支付金額。由經辦人、離職員工及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第十條、員工離職社保關系轉移規范及要求:
1、員工離職后,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辦理離職員工社保停保事宜,按規定轉移社保關系。
2、如因未及時辦理停保事宜導致社保費用產生,由經辦人承擔。
第十一條 公司對離職員工的經濟補償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按《勞動合同法》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
二、員工擅自離職、因員工過失被辭退等提前中止勞動關系的行為,公司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三、離職員工未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十二條 辭職員工對公司的賠償
一、由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勞動合同期未滿,因個人原因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時,按培訓協議規定進行賠償。
二、競業限制:
三、依法離職員工其薪資不足以沖抵其應支付款項,差額部分向公司進行賠償。
四、員工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向公司進行賠償。
五、按《勞動合同書》及附件所約定的賠償規定進行賠償。
六、離職員工拒絕賠償,公司將依法向其提起訴訟,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離司和離職證明規范:
離職員工按本制度規定辦理完手續后,方可離司,公司可以應離職員工要求,開具其離職證明(附件五)。
第十四條 檔案管理:
1、員工離司后,離職員工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將離職員工人事檔案與在職人員人事檔案分離。
2、離職員工人事檔案及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保存時間自離職生效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年。
第十五條 離職分析:
離職管理主管部門每月應做一次離職員工分析報告,主要從離職員工結構、離職原因等方面進行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使員工流失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圍。
員工離職制度 4
●員工離職種類:
一、自動辭職
1、員工欲離開公司,需提前20天向公司提出辭職。
2、工資發放至員工領取《離職通知書》當天。
3、員工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
二、公司辭退、解聘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將立即下發《離職通知書》,辦理辭退手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正式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本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
(3)員工不能服從公司的工作分配或調動的。
(4)無故曠工兩天以上的。
。5)動用公司人、財、物力資源或占用上班工作時間謀求個人私利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使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7)經培訓或調換工作后仍不能勝任公司分配的工作的。
2、接到通知的人員,在指定日期之內將工作交接清楚,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到財務結算工資。
三、除名
1、員工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本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按照《員工行政獎懲制度中》(處罰)中除名的參照標準,予以除名。
2、被開除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立即辦理離職手續。
3、從開除之日起停發工資及一切待遇。
●離職手續
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各種表格需逐項填寫,員工執填寫齊全的表格方可至財務領取工資。
●說明:
1、發現以下情形的公司將保留通過法律途徑向其追索和追究的權利
。1)拒不歸還相關工作資料、物品的。
(2)將公司企劃方案、人力資源、財務狀況、市場商情等一切機密外泄的。
(3)因本人經手的工作交接不清楚或不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4)因離開公司而生事造謠,詆毀公司名譽及形象的。
。5)未辦理離職手續離開公司但有經濟問題的。
2、未辦理離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的員工,公司扣發其全部工資,按自動離職處理。
3、對于辭退的員工,經批準后,公司有權決定其最后離開公司的時間。
工資制度
公司員工的工資福利與公司的經濟效益掛鉤,對公司創收做出重大貢獻的員工可以通過利潤提成,公司獎勵等方式獲得高額報酬。但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不正當的方式損害公司利益,謀取個人私利。
●公司給每位員工提供工資福利的主要依據是該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大小,并參考其能力,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與勞動態度等。
●員工的工資結構:
工資=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各項補貼
獎金=總經理嘉獎+業績提成
補貼=公派到各地分公司人員,發給地區補助及住房補助;有工作需要部門經理和司機每周期發給通訊補貼。
●員工工資分為兩個系列:管理人員系列和工程技術、監理人員系列。
(1)管理人員系列分為:行政人員、助理、主管、部門經理、副總經理、公司總經理。
。2)工程技術人員分為:首席設計師、主任設計師、副主任設計師、一級設計師、二級設計師、普通設計師、見習設計師。
。3)工程監理人員分為:工程總監、項目經理、高級監理、一級監理、二級監理三級監理、見習監理。
●技術、監理人員可按營業額利潤提取提成外,工資不受職務限制,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工資可以高于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總經理。
●工資標準: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薪酬制度,待批準后執行。只有我公司領導和人力資源部經理掌握,員工的工資屬于個人隱私,任何人不許打聽別人的工資,凡以工資攀比為理由上告者將受到懲罰。
員工離職制度 5
1、目的 規范工廠員工離職管理,確保工廠和離職人員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辦法。
適用范圍 工廠所有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依本辦法辦理離職手續。
2、離職類別 辭職:員工因個人原因辭去工作。
員工因故辭職,應填寫“員工離職申請書”,并依分層負責辦法的核決權限呈核。
工廠普通職員離職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采購、倉庫、業務、跟單、財務等特殊崗位離職,需提前 2 個月提交申請待廠部找到頂替人員方可。
本廠規定普通員工離職須在當年 11 月前提交離職申請單,11 月后一律不接受任何人請辭。
試用期職員或未簽訂勞動合同者離職應提前三天提出申請。
辭急工:沒按正常離職程序規定離職的,視為辭急工。辭急工者,公司將扣留員工一個月薪資作為損失補償。
辭退(解雇):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其工作崗位或工廠因不景氣原因裁員。
開除:嚴重違反工廠規章制度或有其他嚴重不良行為而被除名。
自動離職:員工無故曠工 3 日以上脫離其工作崗位。
3、離職程序 員工獲準離職或被辭退時,由人力資源部發放“離職通知書”,依規定辦理檔案、社保等移交手續。
人力資源部及相關人員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員工離職的真實情況及工廠存在的問題。
離職人員應填寫“移交清單”(一式三份),并由移交人及監交人簽名(蓋章)!耙平磺鍐巍庇梢平蝗恕⒔咏蝗烁鞒忠环,另一份送人事部備查。
4、工作移交 工作移交指將本人經辦的各項工作、保管的各類工作資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級所指定的'人員,并要求接交人在“移交清單”上簽字確認。
工作移交的具體內容如下。
工廠的各項內部文件、資料、印章等。
工廠的技術資料(包括電腦密碼、書面文檔、電子文檔等)。
未完成的工作事項等。
5、事物移交 移交員工在工廠就職期間所有領用的物品,交接雙方應在“移交清單”上簽字確認。
事務移交內容如下。
領用的工服因交還行政部門。
辦公室文具(消耗性的免)應交還員工服務部門或相關部門。
工廠配置的通信工具應移交至辦公室。
考勤卡、(辦公室、辦公桌、工衣柜、宿舍)鑰匙、餐卡應移交至辦公室。
借閱資料應移交至原保管處。
各類工具(如維修用品、移動存儲器、保管工具等)應移交至直接上級。
6、款項移交 員工所管款項應移交至財務,交接雙方應在“移交清單”上簽字確認。
款項移交內容如下。
將經手各類項目、業務、個人借款等款項事宜移交至財務部門。
將經手辦理的業務合同(協議)移交至財務。
7、結算 結算條件:當交接事項全部完成,并經直接上級、人力資源部、總經理三級簽字認可后,方可對離職人員進行相關結算。
結算部門:離職人員的工資、違約金等款項的結算由財務部、人力資源部共同進行。
8、結算項目 違約金:違反服務期約規定的,離職人員應按照約定向工廠支付違約金,由人力資源部按照合同違約條款進行核算。
賠償款項:員工離職對工廠造成的損失,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進行核算。
工資福利:離職員工的工資福利,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進行核算。
9、關系轉移 關系轉移的前提: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簽字為準);違約金、賠償款項等結算完成(以簽字為準)。
轉移內容:檔案關系、社保關系。
10、離職紀律規定 各級人員應親自辦理移交,倘是因調任、重病或其他特別原因不能親自辦理時,可委托有關人員代為辦理,所有責任仍由原移交人員承擔。
前任人員在規定或核準移交期限屆滿,未將移交表格送齊,致使后來接任人員無法接收或有短交遺漏事項經通知仍不依期限補交者,應由接任人員同監交人員呈報以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論,徇情不報,予以相應的懲處。
移交人于離職后 1 個月內,經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違法的事情,除負責賠償責任外,情節嚴重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如監交人知情不報或故意疏失,要受連帶處分。
員工離職制度 6
一、入職程序
1、被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員工入職程序進行入職;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2、入職者按人事部要求的時間到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3、填寫《員工正式入職表》并交納2張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張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學歷證書原件或其他相關證明;
4、領取員工手冊、工號牌、制服等入職、上崗所需物品;
5、由人事帶領入職員工到上崗部門報到。
二、離職管理程序
1、辭職:
①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經理級以下員工(含經理級)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經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未申請擅自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②未簽勞動合同的員工沒有申請擅自離職者,扣發當月獎金。有特殊情況沒有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應附情況說明書加以說明,可按正常離職并辦理離職手續后按實際出勤結算工資;
③員工持《離職申請表》及《離職交接清單》至人事部及財務部等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④員工將辦理完畢的《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人事部核準并備存,同時結算工資;
、輰徟鷻嘞蓿航浝砑壱陨蠁T工(含經理級)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離職申請表》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2、辭退、勸退
(1)公司認為該員工不再適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勸退或辭退者由部門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并報人事部核批;
。2)被辭退、勸退員工持《辭退勸退通知書》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員工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清單》后報人事部核準并備存;
。3)人事部根據《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結算工資和獎金;審批權限:經理以上級員工(含經理級)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總經理和董事長簽字批準,經理以下級員工填寫《辭退勸退通知書》和《離職交接清單》報部門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批準。
3、除名開除因觸犯法律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而受到處分者,由部門將其材料匯總送人事部,人事部負責人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后由人事部通知其本人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參照辭退勸退人員離職程序。(如違反公司規定造成損失的可扣發獎金,嚴重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4、自動離職員工未經批準離職稱為自動離職。按照《勞動合同》及《勞動法》相關規定應支付公司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情況,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補償的權利。
三、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1、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需聘用臨時人員時,需提前xx天填寫崗位需求申請表,經上級主管批準后,送人事部備案,人事部憑此表招聘。
2、臨時人員到崗時,須到人事部提交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并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存查。
3、對經管財務、有價證劵、倉庫、營銷及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聘用臨時人員。
4、臨時人員在工作期間,如不能勝任工作或工作欺瞞,聘用部門應予終止聘用,終止聘用的臨時人員應填寫(離職通知書),經主管審核簽署后,交人事部作為計發工資的依據。
5、臨時員工聘用期滿,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須繼續聘用時,應依程序重新辦理聘用手續,經人事部核準后方可聘用。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員工離職制度 7
一、員工離職:
1、員工離職須按照《員工離職會簽單》要求,到各有關部門辦理離職手續,并經有關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后交回人力資源部。
2、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交還所配發的公物、工具、工作服等勞保用品和胸卡、工牌等有關證件。
3、員工離職必須交接清楚。管理層員工離職時應填寫交接清單,注明移交材料、設備、工具,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并經部門領導確認簽字,方可辦理結算。
二、工服費用:
員工離職結算時應扣除工服制作費用:
1、員工辭職:離職日期距領用工服日期不足六個月的,結算時扣除工服制作費用的`50%,離職日期距領用工服日期超過六個月的,結算時不再扣除工服制作費用。
2、公司辭退:被辭退員工結算時扣除工服制作費用的比例,按照上述規定酌減。
三、費用結算:員工辦妥離職手續,人力資源部給予費用結算:
1、支付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的應得薪金;
2、計發至離職日止應享受的有薪假期補償;
3、代扣稅金及有關費用;
4、經濟補償金按公司制度及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員工離職制度 8
一、入職制度的重要性
1. 新員工的融入:入職制度能夠為新員工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加速新員工的融入過程,讓其更快適應新環境、新角色。
2. 明確職責:入職制度能夠讓新員工了解其職責范圍、工作目標,避免員工在工作內容、職責等方面產生誤解和疑惑。
3. 規范行為:入職制度能夠規范員工的行為準則,減少因行為不當而引起的問題和糾紛。
4. 建立企業形象:入職制度能夠為企業建立良好的形象,展示企業的專業、負責、有序等特質。
二、入職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方法
1. 招聘流程:制定規范的招聘流程,包括招聘需求評估、招聘渠道選擇、面試流程、入職前背景調查等環節,保障招聘的公平、公正。
2. 員工手冊:制定詳細、全面的員工手冊,包括企業文化、組織結構、職責、福利、規章制度等內容,讓員工了解企業的整體情況和自己的工作內容、權利和義務。
3. 入職培訓:為新員工提供全面、系統的入職培訓,包括企業文化、職責、業務知識、工作流程、辦公軟件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4. 離職面談: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員工對企業的評價、反饋及建議,為企業提供改進和優化的思路。
5. 福利管理:制定完善的.福利管理制度,包括社保、公積金、健康保險、年假、帶薪休假等方面的管理,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6. 離職流程:制定規范的離職流程,包括離職申請、離職手續、離職面談等環節,保障離職的公平、公正。
三、入職制度的監督和完善
1. 監督執行: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對入職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 反饋調整:定期收集員工的反饋和建議,針對問題進行調整和完善,提高入職制度的實效性和適應性。
3. 持續完善:隨著企業的發展和變化,不斷完善和調整入職制度,使其更加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和需要。
入職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制定和實施能夠為企業提供規范、有序、高效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提高員工滿意度和企業形象。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特點和需求,制定并不斷完善入職制度,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員工離職制度 9
一、定義:
本制度中離職指主動辭職、辭退、開除、自動離職。
二、離職程序
。ㄒ唬┲鲃愚o職:
1、范圍:員工要求脫離酒店,與酒店解除勞動關系。
2、辭職申請:酒店正式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否則以一個月工資作為通知金。試用期員工必須提前七天申請,否則以七天工資作為通知金。申請時間以書面記錄為準。
3、辭職面談:所有辭職員工必須經辭職面談程序,以掌握員工辭職原因,便于日后改善工作。
4、離職交接:辭職員工必須在最后工作日前與各相關部門辦理完交接手續并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5、離職結算:辭職員工工資結算至最后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
。ǘ┺o退
1、范圍:有以下行為者酒店可做辭退處理:
。1)工作能力不適合職位要求;
(2)酒店經營機構調整;
(3)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2、辭退審批:員工所在部門申報《酒店離職申請書》。
3、辭退通知:正式員工酒店將提前一個月通知,否則給予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4、辭退補償:酒店因經營調整辭退正式員工將根據以下標準給付補償金。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者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的不足一年者補償半個月工資;不足半年者補償200元整。補償工資以辭退前的月基本工資為參考。
5、離職交接:被辭退員工必須在最后工作日前與各相關部門辦理交接,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和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6、離職結算:工資結算至最后工作日,結算工資在下一發薪日打在工資卡。
。ㄈ╅_除
1、范圍:有以下行為者酒店可做開除處理:
(1)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給酒店造成損失;
(3)違反社會公德影響酒店聲譽;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離職交接:被開除員工必須在三日內與各相關部門辦理交接,填寫《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經相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字確認人事部方予辦理結算事宜。
3、離職結算:停發當月全部工資。由酒店開除員工無離職補償,并承擔由此行為造成的酒店或他人損失。
。ㄋ模┳詣与x職:
1、范圍:員工連續曠工三日以上或當年累計曠工五日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
2、程序:各部門一旦發現有員工未正常出勤,應即時與該員工聯系落實其未出勤原因,如聯系不到或確定自動離職后上報《酒店離職申請書》及《員工入職/離店交接表》,因未及時上報而對酒店造成的損失由各部門承擔。
3、離職結算:停發當月全部工資。
三、離職申報
1、各部門經理是本部員工離職申報責任人,因未及時申報而對酒店造成的損失由各部門經理人承擔。
2、離職申報必須以書面形式,即《酒店離職申請書》為準。
四、離職員工檔案管理
離職員工檔案酒店將保存二年。二年后按規定自行銷毀。
五、附則
1、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在法律允許范圍內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3、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
員工離職制度 10
第一章xx總xx則
一、目的:xx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xx請假程序
一、xx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
二、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三、xx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xx請假標準
一、xx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一倍扣除;
(二)病假:按鎮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每天補貼10元,最長為3個月,并取消工資及各種補貼、全勤獎;
(三)工傷假:按鎮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及部門證明人經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全額發放工資但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醫藥費全額報銷,如個人行為造成將另行處理,特殊情況由勞動管理部門仲裁;
(四)婚假:憑結婚證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五)喪假3天(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第四章xx請假規定
一、xx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xx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三、xx的.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部門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并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辦公室核準,三天以上由辦公室審批,并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三)高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四、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五、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級職員請假,均須在辦公室備案,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八、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九、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十、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十一、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十二、本公司員工換班,依照本制度執行,如有私自換班者以曠工論處。
員工離職制度 11
第一條 所有新進員工、在職員工特別是有專門技能要求的員工,均需過經過培訓才能上崗。
第二條 公司通過培訓,來幫助員工了解公司發展狀況;了解公司的基本政策,規章制定;掌握勝任工作的技能和方法,從而達到“一次一位同事,一次一個商場,一次一位顧客”的目的。
第三條 培訓內容分為教育和訓練兩方面,教育偏重于觀念,而訓練則偏重于操作實務。兩者有機的結合起來,才能達到培訓的目的。
培訓的內容:
一、新進員工的培訓內容及方法
1、對新進員工給予友善的歡迎,使他們有賓到如歸的感覺。
2、介紹公司主要領導、同事、和工作環境,工作條件。
3、介紹公司的人事政策、經營理念、規章制度;著重介紹公司的給薪計劃、升遷計劃。
4、介紹所應聘的職務必須具備的素質要求、技能特長、行為準則。
5、當場發放與其工作有關的說明書、考核標準與考核表,讓他們有遵循的軌跡,依樣去做,按部就班,將失誤減至最少。
6、分組討論,讓新進員工暢談各自的感想、感受;提出自己的點子或設想,疑問及要求;并請有關資料人士給予指導和解答。
7、現場參觀,熟悉環境。
實際操作,模擬訓練。
老員工的培訓內容及方法
1、首先應對老員工的能力和素質、思想和表現作一次調查,找到培訓的`重點或必要點。調查的方法從如下幾個方面著手:能力、素質、人際關系、知識、技術、態度。
2、調查了解之后,就必須針對重點進行再教育。教育的內容會有許多的不同,可從黨見的缺點開始訓練。老員工常常會出現這樣的缺點:
。1)對工作部門整體性的工作內容理解不足,缺乏主動性;
。2)忘記了基本方法,我行我素;
。3)對改善工作的努力不夠,總說“照著指示做,可以吧!”而不愿多投入。
。4)時間管理不徹底。工作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這是工作準則。老員工因為在公司服務時間長,易產生惰性,沒有時間觀念。
。5)人際關系處理不恰當、合作協調能力差、不服從主管指揮。
3、當公司每一項新的政策、新的制度出臺時,應及時對老員工進行培訓,以期達到自覺執行的目的,或對公司的有關政策和發展趨勢有較深的了解。
第四條 各種培訓之舉辦,應盡量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
第五條 從業人員之受訓成績及資歷可提供人力資源部作為年度考核,晉升之參考。
離職
第一條 公司希望所有員工在風采工作的經歷是一段有益的經驗,并希望所有員工都是本商場事業的合作伙伴。公司并不愿意解雇任何一位員工,但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將會考慮終止與某位員工的聘用:
一、自動提出辭職申請的;
二、觸犯了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其情節或過失已經達到了開除或解聘條件的。
三、違反了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其情節或過失已經達到了開除或解聘條件的。
第二條 凡員工辭職,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須提前一個月,其它人員提前15天填寫《離職申請書》,通知直接上級主管或人力資源部。辭職的審批程序按照《權責劃分表》及本制度第二章第四條執行。
第三條 核準辭職后,應即辦理交接手續,依次辦完《離職通知書》所列“應辦事項”,憑此單到財務中心結算工資。交接手續完全者,公司原銀奉還行為保證金及《經濟擔保書》;交接手續不清楚者,兩個月后交還。
如辭職未經核準,或交接手續不清楚,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四條 凡因第一條二項、三項而被公司解聘、開除者,由人力資源部填發《離職申請書》、《離職通知書》,經核準后交離職人,依次辦理完所列“應辦事項”后,憑單到財務中心結算工資,但行為保證金及《經濟擔保書》一律不退。
免職處理人員離職后,一律不退還行為保證金及《經濟擔保書》。
第五條 如果公司因為裁減人員而解雇員工,公司給予七天有薪水預告期,讓其另謀工作;在交接手續清楚的前提下,離職前一天,公司退還行為保證金和《經濟擔保書》;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人員,發滿最后服務月份之薪水;不滿一年的按實際上班天數(包括預告期七天)計算薪水。
第六條 所有離職人員在離開公司后,有義務繼續為公司保守商業機密;如因漏露了機密或其它報復行為致使公司受到損害,本公司有權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索賠。
員工離職制度 12
為了加強公司對員工離職的管理,完善和規范人事制度,從而體現公司人事管理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離職(辭職、終止聘用)的定義及規定:
1、辭職:指員工為公司工作期間,由員工提出提前終止勞動關系的行為。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試用期內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辭職申請書》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被批準后由行政部調查核實再審批,普通員工最后由主管副總批準,管理人員最后由總經理批準。
2、終止聘用:勸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四種,由部門負責人提出說服(或強制)員工執行,開出《終止聘用書》交行政部調查核實后審批,普通員工最后由主管副總批準,管理人員最后由總經理批準。
a、勸退:勸退是指員工為公司工作期間,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以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行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公司可勸退員工:
◆患有非本職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經醫療部門證實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工作能力明顯不適應本職工作需求,在公司內部沒有合適的工作的;
◆參加崗位培訓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公司內部沒有合適的工作的。
b、辭退:辭退是指員工為公司工作期間,員工工作態度、技能、績效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決定提前終止與員工聘用關系的`行為。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辭退員工:
◆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較差,表現不佳而不能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
◆在崗位上工作態度差、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
◆經過崗位培訓后,再上崗工作表現仍然達不到要求的。
c、開除:開除是指員工為公司工作期間,員工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做出有損于公司利益的行為,給公司造成較大的損失,公司根據有關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并予以開除的行為。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有權開除員工: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貪污腐化等不良行為,對公司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的;
◆因觸犯法律而被拘留、勞教、逮捕或判刑的;
◆泄漏商業或技術秘密,使公司蒙受損失的。
d、自動離職:自動離職是指員工為公司工作期間,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3天以上的行為。辭職、勸退、辭退員工未在報告批準后3個工作日內辦完離職手續者,則行政部亦會將其轉為自動離職。
二、辦理離職手續程序:
1、行政部根據已全部簽批完畢的《辭職申請書》或《終止聘用書》找出員工的所有資料檔案夾放在一起,通知該員工在最后工作日起三天內辦理離職手續;
2、離職員工必須自最后工作日起三天內前來行政部按以下流程辦理手續:
、潘诓块T:離職員工與部門相關管理人員辦理移交工作,退還電腦、移動U盤、對講機等工具并由被移交人簽名確認。部門為其作考勤記錄,附該員工“加班/補假匯總表”及考勤表,并在考勤表上做考勤說明,部門負責人在《考勤表》上簽名確認;
、菩姓浚和斯ぷ鞣T工證、考勤卡、員工手冊、宿舍鑰匙,領回所交證件,員工在《員工離職物品、手續移交清單》上簽名確認已取回之證件;
⑶離職員工憑已簽署確認后的《辭職書》或《終止聘用書》、《員工離職物品、手續移交清單》、《考勤表》到財務結算工資;
、犬斕焐衔甾k理完離職手續的員工,必須于當天搬離員工宿舍,當天下午辦理完離職手續的員工,于第二天搬離員工宿舍;
⑸對于自動離職處理之員工,待《終止聘用書》簽批完畢后,由行政部開出《員工離職物品、手續移交清單》,由行政部、保安部共同對該員工之宿舍床位進行檢查,如發現有公司發給該員工的工作物品則由行政部負責收回,并交還相關部門,屬于員工私人物品則由行政部保管,一個月內如員工沒有前來辦理離職手續,則作銷毀處理。檢查人員需在《員工離職物品、手續移交清單》上簽名確認所檢查之內容;
⑹離職員工超過三天不來辦理離職手續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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