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療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療管理制度1
一、立即報告院感科。
二、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
三、組織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成員盡快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四、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的區域和污染最嚴重的`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五、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六、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七、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應當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醫療管理制度2
一、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簽、引流棉條、紗塊及其他各種敷料物被視為感染性廢物。
三、將醫療廢物置于黃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內,將放射性廢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紅色垃圾袋內。
四、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六、傳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八、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示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類別、日期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九、科室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登記、交接工作。
醫療管理制度3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時30分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樓梯走道送至垃圾貯存間,并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垃圾貯存房。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醫療管理制度4
一、 在醫院感染科指導下,有專人負責醫院醫療廢棄物的管理,各科室醫療廢物有專人處理,污物處理人員(衛生員)應接受一定的專業知識培訓。不得讓病人或家屬自 行處理各種污物。對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實施由院感科、總務科、護理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二、 醫療廢物應分類收集,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要嚴格分開,不能混放;醫療廢物用專用包裝袋(黃色、防滲漏)盛裝,扎緊袋口,雙層封閉處理,并粘貼明顯的警示標識。
三、 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做好醫療廢物的登記工作,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四、 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內傾倒污物,保證污物入袋(治療室、手術室、病房、診療室、換藥室、化驗室、輸血庫、病理科、供應室等),送至指定地點,由環保、城管部門統一收集、集中焚燒。
五、 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衛生員清理,集中盛放于專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處理。
六、 有機廢棄物收集容器,必須密封有蓋,防滲漏、防蠅、防鼠,便于搬運及消毒。
七、 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輸液器、針頭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60分鐘后,由供應室按數回收、毀形后按要求統一進行無害化處理,絕不可自行處理和隨意扔掉,防止造成社會污染。
八、 傳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輸液器、針頭等用20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60分鐘后,用雙層黃色污袋雙扎口,密閉運送醫院指定地點,由醫院統一收集,送焚燒。
九、 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檢查墊、尸體單及紗布等,各科室使用后應裝 入專用污袋,由衛生員回收后,送醫院指定地點焚燒處理。
十、 一次性使用的試管、培養皿、采血針等,各實驗室、生化科、細菌科、輸血科、檢驗科等使用后,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鐘后,用雙層專用污袋,送醫院指定地點,統一毀形、焚燒處理。
十一、 不可燃廢棄物如玻璃、搪瓷制品經嚴密消毒后,指派專人集中,由醫院統一毀形處理。
十二、 患者的排泄物、嘔吐物、膿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較強傳染性的引流物用 專門容器,用2000mg/L含氯消毒劑或石灰(干粉)攪拌,浸泡2小時后倒入廁所。
十三、 手術切除的人體殘肢或臟器、病理標本、動物實驗標本及其它各種需處理的 可燃性醫療污物均應用雙層黃色污袋密閉運送醫院指定地點,焚燒處理。
十四、 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規,絕對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十五、 凡違反規定,造成醫院廢棄物擴散、污染環境或由醫院廢棄物處理不當,造 成醫院內交叉感染或流入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或形成不良后果者,追究責任人和所在科室領導的責任。采取一票否決制,直接與科室質控掛鉤。
十六、 醫療廢物處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潔員運送→垃圾暫存處專人管理:負責交 接、登記、簽收。
醫療管理制度5
醫院負責接待醫療糾紛的部門是醫患關系協調部,醫患關系協調部接到病人醫療投訴后,初步判定不存在醫療過錯,向病人耐心解釋,必要時,請當事科室協助向病人或其家屬解釋;初步判斷存在或可疑存在醫療過失行為的,將按以下原則和程序操作:
1、醫患關系協調部向當事醫務人員及科室送發《醫療爭議事件說明書》,當事人或科室應如實作出回復;回復材料中必須就是否存在醫療不當行為作出回答,并由科主任簽署意見后送交醫務科。
2、經過調查,當事科室和院方均認為無醫療不當行為的',由醫患關系協調部和當事科室負責向患方解釋或書面答復。
3、如果當事科室認定無醫療過失,但與院方初步調查結論相左者,將提交院安全醫療委員會討論。
4、如果當事科室和院醫療安全管理部門均認定有醫療過失者,由醫患關系協調部和當事科室共同與患方協商解決。
5、如果患方不滿意院方的答復或者與院方的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調解或提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申請,由衛生局委托溫州市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6、醫療糾紛下列情況之一者,醫院原則上不負賠償責任。
(1)院方判定不屬醫療事故,或不存在醫療過失的;
(2)存在醫療不當行為,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后果。
7、醫療糾紛進入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程序時,當事醫務人員必須參與鑒定會進行申辯和接受質詢。
8、醫療事故爭議進入司法解決程序的,當事醫務人員必須出庭;科主任原則上作為院長委托代理人出庭抗辯,醫務科亦派員出庭抗辯。
9、當事科室有義務協同醫患關系協調部共同向患方做必要的解釋和糾紛處理工作。
10、病歷復印先經醫患關系協調部審批,統一在醫院病歷室進行,醫務人員應當陪同患方復印資料,復印時患者必須在場。
11、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對不允許患者復印的病歷資料應當在患者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封存及啟封。
12、死亡病例的醫療事故爭議,為明確死因,尸體應在48小時內由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進行尸解。醫患雙方均應按此規定進行,任何一方拒絕尸解,由拒絕方承擔相應責任。
13、出現醫療事故或可能為醫療事故時,醫務人員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醫院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報告。
14、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并向患者通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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