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壓力容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1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以人為本”安全管理,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人身傷害,保證運輸生產安全。有效防止鍋爐傷害,特制定安全措施。
一、發生問題主要原因
1、蒸汽管路多宜發生漏氣漏水,容易發生燙傷事故。
2、鍋爐缺水、超壓會發生設備損壞、鍋爐壓力容器爆炸,造成事故。
3、在鍋爐、容器內檢查檢修作業時,人身不安全因素多。
二、安全控制措施
1、工長堅持每天對當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強調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嚴格執行《人標》的`規定。規章制度健全,臺帳記錄規范.
2、鍋爐操作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作業時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鍋爐平臺扶梯符合安全要求,鍋爐房內物品堆放整齊、道路暢通、清潔衛生。
3、當班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巡視、掛牌、進行水表機能試驗,并認真做好記錄。排污閥、給水截止閥無跑冒滴漏。
4、進入容器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并揭掛安全標志,冬季在容器內嚴禁用木炭等燃料取暖。
5、定期對鍋爐給水、爐水進行分析,數據分析準確,達到規定指標。水位報警器、氣壓表要按規定進行校驗。
6、按期校驗安全閥、壓力表等安全附件,并有校驗記錄。安全閥每周進行一次手動試驗,并做好記錄。超壓聯鎖保護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7、操作人員熟悉掌握操作規程、自檢自修等有關的法規和規定。鍋爐附件滿足安全運行要求。是否符合要求,受壓元件聯接處、鋼架、受壓元件可見部件、爐墻無損壞。壓力表、水位表紅線標注清晰,無滲漏,每班按規定沖洗壓力表和水位表,沖洗記錄齊全。安全閥啟、回座動作靈敏可靠,定期對安全閥進行試驗,方法正確,記錄齊全。水位報警系統和自動給水、自動斷水功能符合要求,動作準確可靠,高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動作靈敏可靠。運行中的鍋爐發生異常危及安全時,必須按規定緊急停爐,禁止用向火室澆水的方式實行熄火。
8、夜間值班干部,值班期間抽查不少于一次。
9、車間分管干部每月抽查不少于二次。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作用
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都屬于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特種設備范疇,為了加強對這一類設備的操作、維護、保養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公司內部的安全管理部門為機模部,機模部部長(或設備主管)為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員。
3、設備前期管理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這類單位必須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2)壓力容器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這些資料都將被列入壓力容器的檔案管理,妥善保管。
(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必須經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測中心),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檢驗合格并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使用。
(5)公司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重慶市特種設備檢測中心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4、設備安全使用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3)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應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在對在用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公司應當對在用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5、事故處理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制定有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并嚴格遵守執行。
(2)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發生事故時,公司按照《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高新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特種設備科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6、報廢管理
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3
壓力容器是工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設備,為搞好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確保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依照壓力容器管理制度進行。
(1)認真執行國務院頒發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法規,組織編寫壓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2)負責向鍋爐壓力容器監察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更新或報廢注銷手續,并及時向上級有關業務部門匯報壓力容器有關部門情況或呈書面材料。
(3)對壓力容器安全運行負責,壓力容器現場檢查巡視每天不少于1次,發現事故苗頭或隱患,及時組織處理,并報主管領導。
。4)對壓力容器操作工人、維修工人進行經常性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以不斷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素質。
(5)負責編制壓力容器定期檢查和維修計劃,組織制定修理技術方案,對勞動部門提出監察意見,負責整改落實。
。6)參加壓力容器事故調查,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并按“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辦法”的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報告。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4
。ㄒ唬榧訌妷毫θ萜鞯陌踩O察,確保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避免其爆炸事故的發生,進一步提高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證礦井及職工的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ǘ┑V屬壓力容器的使用、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本規定執行,否則追究管理人員責任。
。ㄈ┛諝鈮嚎s機風包、乙炔氧氣瓶、開水爐均屬壓力容器。
(四)壓力容器由機電科統一管理,并由分管科長具體負責,各使用單位由科、區長兼管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工作。
。ㄎ澹┬沦徶玫膲毫θ萜鞅仨氂挟a品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新安裝的壓力容器必須有設計書,否則不準安裝、使用。
(六)壓力容器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沒有操作合格證的人員不準操作,否則按違章論處。
。ㄆ撸┮胰财俊⒀鯕馄坑晒⿷平y一負責充氣發放,定期檢驗容器和妥善保管。礦屬使用單位必須有合格證的氧、焊工領取氧氣和乙炔。
(八)井下和井口從事氧氣的焊割作業,必須有書面報告,經礦長批準后進行。操作時容器必須放置在工作地點風流方向的.上方,工作點與乙炔、氧氣瓶三者之間在規定的距離內。容器在上下時必須捆綁牢固,而后由信號工通知絞車司機其提升速度小于3m/s。
。ň牛┭鯕馄可蠎b有防震橡膠卷和安全帽,搬運時應將安全帽擰緊,不得甩掉不用。氧氣瓶應防止陽光直接爆曬和靠近高溫熱源和使用鐵器猛擊,且嚴禁靠近易燃品、油脂等,嚴禁使用不完好的氧氣瓶和減壓器。
。ㄊ╅_水司爐工、蒸汽烘干設備和主分氣包的工作人員都必須接受安全知識教育,達到應知應會方能上崗。
。ㄊ唬〾毫θ萜鞅仨毎匆幎ㄑb設壓力表、安全閥等安全設施,安全閥的動作壓力不得超過額定壓力的10%,分管科長和技術員應定期到現場檢查、調試和試驗,并定期校驗,不合格嚴禁使用。
。ㄊ┬卵b或檢修后的壓力容器應按規定的工作壓力進行試驗,合格后使用。機電科應及時聯系對運行的鍋爐進行定期校驗。
。ㄊ〾毫θ萜鞯陌踩Wo裝置,操作工必須每班檢查一次,專職維修工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分管科長和技術員必須每月檢查一次,并負責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校驗,做好記錄。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5
1、負責全校開水、浴室、食堂用汽的蒸汽供應。
2、嚴格按照壓力容器的各項操作規程操作鍋爐嚴禁元證操作。
3、嚴格遵守安全制度,確保生產安全,非工作人員一律謝絕入鍋爐內。
4、鍋爐必須加強保養和設備維修,使設備保持正常運行,一年兩季的鍋爐檢修由學校組織。
5、認真做好鍋爐房室內外衛生的整理、清掃工作,保持經常性的清潔。
6、嚴格執行鍋爐運行崗位責任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7、做好水質處理工作,鍋爐用水嚴格使用軟化用水,水質處理要認真負責,保持水質符合標準。
8、除寒暑假外,其它時間必須保證鍋爐正常運行,有問題需停止運行應提前向主管部門負責人報告,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停止運行。
9、鍋爐房重地必須保持由一人晝夜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對鍋爐及附屬設備的.安全負責。
10、凡因違反鍋爐運行崗位責任制和工作職責所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11、稀飯鍋嚴禁干燒,使用時必須注意壓力變化。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壓力容器是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實行監察管理的設備之一,它的管理范圍按國務院發布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家技術監督局《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執行,并遵守的關壓力容器現行規程標準和制度,進行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各單位都應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章設計
第二條新到的壓力容器都必須有相應資格單位設計,并在藍圖上加蓋設計單位資格印章,否則不能辦理壓力容器使用證和使用。
第三章制造與安裝
第三條制造與安裝:
(一)所有壓力容器都必須在有相應制造資格的單位進行制造,并在藍圖上加蓋制造許可證的印章。
。ǘ┈F場組裝的大型容器(如球罐),施工單位應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具有相應的制造許可證。
。ㄈ┲圃靻挝槐仨氝M行全面質量管理。設計總圖上應有設計、校核、審核人員的簽字,對于第三類中壓容器的儲存容器,高壓容器和移動式壓力容器應有壓力容器設計技術負責人的'批準簽字。
(四)對移動式壓力容器、高壓容器、第三類中壓反應容器和儲存容器,設計單位應向使用單位提供強度計算書。
。ㄎ澹┲圃靻挝粦袊栏竦牟牧先耄ǔ觯⿴旃芾碇贫群筒牧蠘擞涋D移管理制度,施焊容器的焊工和無損探傷人員都必須有相應的資格,制造單位應有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檢查、試驗、材料質量證明書、無損探傷記錄、水壓、氣密等完整資料。
。〾毫θ萜鞅仨毜耐暾某鰪S資料,內容如下:
。1)壓力容器產品質量證明書
。2)產品合格證
。3)產品主要受壓元件使用材料一覽表
。4)產品焊接試板力學和彎曲性能檢驗報告
。5)壓力容器外觀及幾何尺寸檢驗報告
。6)焊縫射線檢測報告
(7)焊縫超聲波檢測報告
。8)滲透檢測報告
。9)磁粉檢測報告
。10)熱處理檢驗報告
。11)壓力試驗檢驗報告
。12)產品制造變更報告
。13)鋼板、鍛件超聲波檢測報告
。14)焊縫射線檢測布片評定表
。15)產品監檢證書
(16)產品竣工圖
。17)進口壓力容器應經商檢并出具商檢證書
第四章使用與維護
第四條使用與維護
在壓力容器投用前,必須逐臺登記,取得技術監督局的“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
使用單位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必須對壓力容器的全過程負責,并指定專職技術人員負責壓力容器的管理工作。
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需要經壓力容器常規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并按要求遵守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及有關規程、制度;定時、定點、定路線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使用單位不得提高原設計規定的工藝條件,嚴禁超溫、超壓、超裝運行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須有詳細的運行記錄,當容器檢驗和發生異,F象時,應及時地記錄并存入資料檔案。
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現象時,操作人員有權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1)操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設計許可值,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復正常時;
(2)受壓元件發生裂紋、鼓包、變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現象時;
。3)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焊縫開裂,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時;
。4)發生火災等意外事故直接威脅壓力容器安全運行時;
。5)對不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有關標準的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使用。
第五章檢修與修理
第五條檢修與修理
(一)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必須按《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規定定期進行檢驗。
。ǘ〾毫θ萜鞯亩ㄆ跈z驗,應由國家授權的壓力容器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評級。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單位及檢驗人員應取得省級或國家安全監察機構的資格認可和資格鑒定考核合格并接受當地安全監察機構監督。嚴格按照批準與授權的檢驗范圍從事檢驗工作。檢驗單位及檢驗人員應對壓力容器定期檢驗有結果負責。
(三)經過定期檢驗的壓力容器,檢驗單位必須及時出具檢驗報告,評定出壓力容器的安全狀況等級,并經檢驗員和技術總負責簽字后生效,同時指明壓力容器可否繼續使用或需要采取降壓操作監護使用等措施。
。ㄋ模〾毫θ萜餍蘩砘蚣夹g改造,必須經設計部門的同意后保證受壓元件原有有強度和制造質量要求,修復工作完成后,檢驗單位應提供詳細修復資料和報告,使用單位將其存檔。
第六章安全附件
第六條安全附件要求:
。ㄒ唬┌踩y應每年至少要進行定壓檢驗一次,其內容包括清洗、研磨、零件更換、定壓、氣密試驗、耐壓試驗,并做好詳細記錄,出具安全閥定壓報告,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閥必須有日期的鉛封,由使用單位有關人員和安全部門人員參加試驗。
。ǘ┍破瑧總大檢修周期更換一次。
。ㄈ〾毫Ρ砻磕瓯仨殭z驗一次,并填上有日期的鉛封。
(四)移動式壓力容器如液化氣鐵路罐車和液化氣汽車罐車,每年年初必須在本廠機動處報檢驗計劃,年底報完成情況,并進行考核。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7
1、 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做一個有理想、講文明、守紀律的新型工人。
2、堅守崗位,集中思想,嚴格操作;當班時,不看書,不看報,不打瞌睡,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3、接班前按規定巡邏。檢查好各項設備,包括壓力表、安全閥系統、
4、 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精通業務。鉆研技術,不斷提高操作水平,確保壓力容器安全經濟運行。
5、對壓力容器及輔助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做到安全生產。
6、發現壓力容器有異,F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7、對任何有害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的行為,應立即制止。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管壓力容器的現場監管,保證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避免壓力容器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塔河采油一廠。
第三條 參考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2003年第373號令]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質技監局鍋發(1999)154號]
《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勞部發(1993)442號]
《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勞鍋字[1990]3號]
第四條 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氧艙等。
第二章 各部門職責
第五條 質量安全環?坡氊
1、負責壓力容器的注冊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壓力容器注冊證書的管理。
3、負責壓力容器年度檢驗和全面檢驗的歸口管理。
第六條 設備物資科職責
1、負責壓力容器原始資料管理。
2、負責壓力容器檢修和搶維修工作的組織、協調,制定技術方案。
3、負責管理壓力容器使用的變更及調撥。
4、負責壓力容器報廢工作的執行。
第七條 生產運行科職責
1、負責壓力容器檢修和搶維修施工的具體實施和過程管理。
2、負責新壓力容器的注冊。
3、負責年度和全面檢驗的配合施工組織和過程管理。
第八條 人力資源科職責
負責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
第九條 分隊、站職責
1、負責壓力容器的日常管理,及壓力容器年度和全面檢驗、年度計劃的申報。
2、負責壓力容器現場安裝、搶檢、維修的日常管理,同時負責壓力容器注冊工作的督促。
第三章 壓力容器的注冊
第十條 壓力容器的使用登記,包括登記、注冊和辦理使用證。
建設項目使用的壓力容器由建設施工單位負責登記、注冊和辦理使用證,生產運行科負責組織施工單位辦理注冊使用證,設備物資科負責提供注冊所需的基礎資料;具體要求:
建設施工單位填寫《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并攜帶以下資料向自治州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提交辦理壓力容器使用登記注冊和辦理使用證申報手續。
。、產品合格證;
。、產品質量證明書;
。、產品竣工總圖;
4、勞動部門檢驗單位簽發的'產品制造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書;
。、進口壓力容器應有省級以上(含省級)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審核蓋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報告。
第十一條 使用證辦理完畢后,由質量安全環保科負責備案,并建立檔案,辦理接收手續。
第十二條 壓力容器使用證應在壓力容器安裝使用后三個月之內交質量安全環?茪w檔,同時分隊、站和質量安全環?曝撠煻ㄆ趯毫θ萜髯郧闆r進行對接,及時督促生產運行科完成壓力容器的注冊工作。
第四章 定期檢驗
第十三條 壓力容器檢驗計劃的制定
1、各分隊、站于11月中旬將下年度壓力容器檢驗計劃上報質量安全環保科。檢驗計劃包括:年度檢驗、全面檢驗計劃和一年壓力容器檢驗完成情況,并對實施計劃分解到月度。
2、質量安全環保科年初制定本年度壓力容器檢驗計劃,并通報生產運行科,制定配合施工計劃,并按期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質量安全環?曝撠焿毫θ萜鳈z驗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并負責落實壓力容器檢驗費用。生產運行科負責壓力容器全面開罐檢驗的配合施工和過程監管,設備物資科負責提供壓力容器檢驗注冊所需的資料。
第十五條 經檢驗不合格的壓力容器,由生產運行科組織施工單位按檢驗機構提出方案要求進行整改,經再次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建立容器設計、制造、安裝、使用、修理改造、檢驗、安全附件管理程序
2、范圍:壓力容器使用單位
3、責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壓力容器使用單位
4、程序:
4.1總則
4.1.1嚴格貫徹執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以下簡稱容器規程)和《壓力容器使用管理規則》,加強壓力容器的管理,保護職工的安全健康,確保安全長周期運行。
4.1.2本規定由各級壓力容器管理人員貫徹執行,各級安全技術人員負責監督檢查。
4.1.3本規定適用余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容器管理:
4.1.3.1最高工作壓力Pw≥0.1MPa;(不包括液體靜壓力,下同)
4.1.3.2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0.15m,且容積(V)≥0.025m3;
4.1.3.3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標準沸點(在一個大氣壓下的沸點)的液體。
4.1.4壓力容器的分類,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執行。
4.2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管理與修理改造
4.2.1.1.壓力容器的設計權,必須經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同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備案設計應由設計單位的技術負責人批準,三類容器的設計,應報省勞動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處備案。壓力容器的設計總圖上,應有審查批準的字樣。
4.2.1.2.設計單位應嚴格執行容器規程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暫行規程》的規定,并對所設計的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4.2.1.3.制造壓力容器,必須經省級主管部門和省勞動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處審查批準,發給許可證。制造三類容器,還必須報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批準。
4.2.1.4.制造壓力容器,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并執行設計、測繪、原材料、工藝、生產、質量驗收等管理制度。
4.2.1.5.壓力容器的焊接和探傷檢驗工作,必須由取得當地主管部門考試合格的人員進行。
4.2.1.6.制造壓力容器,必須嚴格執行容器規程,國家有關規定和廠制訂的壓力容器質量檢驗規定。
4.2.1.7.壓力容器的施工安裝,必須經各級安全監察機構批準的安裝單位才能進行。
4.2.1.8.安裝壓力容器時,必須嚴格按照圖紙施工,并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
4.2.2使用與管理
4.2.2.1.從事壓力容器安裝的單位必須時已取得相應的制造資格的單位或者是經安裝單位所在地的省級安全監察機構批準的安裝單位。從事壓力容器安裝建監理工程師應具備壓力容器專業知識,并通過國家安全監察機構認可的培訓和考核,持證上崗。
4.2.2.2.下列壓力容器在安裝前,安裝單位或使用單位應向壓力容器使用登記所在地的安全監察機構申報壓力容器名稱、數量、制造單位、使用單位、安裝單位及安裝地點,辦理報裝手續:
1、第三類壓力容器。
2、容積大于等于10m3的壓力容器。
3、蒸球。
4、成套生產裝置中同時安裝的各類壓力容器。
5、液化石油氣儲存容器。
6、醫用氧艙。
4.2.2.3.使用壓力容器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貫徹執行本規程和有關的壓力容器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2、制定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參加壓力容器定購、設備進廠、安裝驗收及試車。
4、檢查壓力容器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
5、壓力容器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技術審查。
6、編制壓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7、向主管部門和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當年壓力容器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8、壓力容器事故的搶救、報告、協助調查和善后處理。
9、檢驗、焊接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管理。
10、壓力容器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4.2.2.4.工程部必須建立壓力容器技術檔案并統一保管,技術檔案內容按容器規程第117條執行。
4.2.2.5.壓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應按《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要求辦理登記手續。
4.2.2.6.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應在工藝操作規程和崗位操作規程中,明確提出壓力容器操作要求,其內容至少應包括:
1、壓力容器的`操作工藝指標(含最高工作壓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溫度)。
2、壓力容器的崗位操作法(含開、停車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
3、壓力容器運行中應重點檢查的項目和部位,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F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緊急情況的處置和報告程序。
4.2.2.7.壓力容器的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對壓力容器的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專業培訓與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由地、市級安全監察機構或授權的使用單位負責。
4.2.2.8.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異常現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按規定的報告程序,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壓力容器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規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壓力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發生裂縫、鼓包、變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現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
5、發生火災等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運行。
6、過量充裝。
7、壓力容器液位超過規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8、壓力容器與管道發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運行。
9、其他異常情況。
4.2.3修理改造
4.2.3.1.從事壓力容器修理和技術改造的單位必須是已取得相應的制造資格的單位或者是經省級安全監察機構審查批準的單位。壓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或改造方案應經原設計單位或具備相應資格的設計單位同意并報施工所在地的地、市級安全監察機構審查備案。修理或改造單位應向使用單位提供修理或改造后的圖樣、施工質量證明文件等技術資料。
4.2.3.1.1.壓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是指主要受壓元件的更換、矯形、挖補,和符合本規程第51條規定的對接接頭焊縫的焊補。壓力容器的重大改造是指改變主要受壓元件的結構或改變壓力容器運行參數、盛裝介質或用途等。
4.2.3.1.2.壓力容器經修理或改造后,必須保證其結構和強度滿足安全使用要求。
4.2.3.2.壓力容器檢驗、修理人員在進入壓力容器內部進行工作前,使用單位必須按《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的要求,做好準備和清理工作。達不到要求時,嚴禁人員進入。
4.2.3.3.采用焊接方法對壓力容器進行修理或改造時,一般應采用挖補或更換,不應采用貼補或補焊方法,且應符合以下要求:
4.2.3.3.1壓力容器的挖補、更換筒節及焊后熱處理等技術要求,應參照相應制造技術規范,制訂施工方案及適合于使用的技術要求。焊接工藝應經焊接技術負責人批準。
4.2.3.3.2缺陷清除后,一般均應進行表面無損檢測,確認缺陷已完全消除。完成焊接工作后,應再做無損檢測,確認修補部位符合質量要求。
4.2.3.3.3母材焊補的修補部位,必須磨平。焊接缺陷清除后的修補長度應滿足要求。
4.2.3.3.4有熱處理要求的,應在焊補后重新進行熱處理。
4.2.3.3.5主要受壓元件焊補深度大于1/2壁厚的壓力容器,還應進行耐壓試驗。
4.2.3.4.改變移動式壓力容器的使用條件(介質、溫度、壓力、用途等)時,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省級或國家安全監察機構同意后,由具有資格的制造單位更換安全附件,重新涂漆和標志;經具有資格的檢驗單位進行內、外部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后,由使用單位重新辦理使用證。
4.3檢驗
4.3.1容器的定期檢驗分為外部檢驗,內外檢查和內壓試驗三種。檢驗間隔為:
4.3.1.1.外部檢驗: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4.3.1.2.內外檢驗: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每六年至少一次,安全狀況為3級,每三年至少一次。
4.3.1.3.耐壓試驗:對固定式壓力容器,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移動式壓力容器,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4.3.2內外部檢驗級、耐壓試驗及低溫(絕熱)壓力容器具體檢驗要求執行容器規程133-139條規定。
4.4安全附件
4.4.1安全閥爆破片的制造單位必須持有國家勞動部發給的制造許可證,才能進行制造。使用單位不得自行制造。
4.4.2安全閥的使用管理按本廠安全閥管理安全管理辦法執行。
4.4.3容器上裝有爆破片時,爆破壓力不得超過容器的設計壓力,并能保證使容器內的壓力迅速泄放。
4.4.4有毒、易爆介質容器的爆破片排口應設放空導管,并引至安全地點或妥善處理。
4.4.5爆破片應每年更換一次,超壓未爆破的爆破片,應立即更換。
4.4.6爆破片的爆破壓力復驗時(在工作條件下試驗)應有設備主管和安全技術人員在場。
4.4.7壓力表的裝設、應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規定,壓力表至少每年校驗一次,新購進的壓力表應經校驗后才能使用。經檢驗后的壓力表應有合格證鉛封。
4.4.8壓力表必須經計量部門批準的單位和人員進行檢驗。
4.4.9低壓容器的壓力表精度不低于2.5級,中壓以上容器應不低于1.5級。
4.4.10壓力表盤直徑不得小于100毫米,表盤刻度極限值應為容器最高工作壓力的1.5-3倍,最好取2倍。裝設壓力表的位置,應便于操作人員觀察,且避免受高溫,凍結及震動的影響。
4.4.11壓力表與容器之間應裝三通旋塞式形閥,以便拆下校對或更換壓力表,盛裝蒸汽的容器壓力表與容器之間應有存水彎管。盛裝高溫及強腐蝕介質的容器與壓力表之間,應有隔離緩沖裝置。
4.4.12工作介質為氣液兩相共存的容器,應裝設液面計或液面指示器。
4.4.13盛裝易燃、劇毒、有毒介質的液化氣體的容器,必須采用板式玻璃液面計式自動液面指示器。
4.4.14液面計或液面指示器上應有防止液面計泄漏的裝置和保護罩。
4.4.15液面計的汽、液相連管上應裝設有切斷閥,還應有排污閥,以便清洗和更換。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10
一、特種設備崗位職責:
。ㄒ唬┸囬g設備主任及設備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上級部門關于特種設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
2、全面負責車間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車間特種設備管理體系,制定規章制度,并經常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4、制定特種設備定期檢驗計劃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5、經常深入現場,查看特種設備使用狀況。
6、組織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組織做好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基礎工作,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
8、抓好操作人員、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員、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
(二)車間操作人員職責。
1、認真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溫、超壓、超載運行,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3、健全安全生產,經常檢查安全附件的靈活性和可靠性。
4、按時定點,定線巡回檢查。
5、認真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6、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脫崗,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情。
7、努力學習操作技術和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設備操作證才能上崗。
二、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特種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必須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堅持日常保養。
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除和損壞特種設備安全附件。
3、操作人員在正常操作狀態下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并及時匯報設備主管。
4、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及時填寫操作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種設備整潔和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
6、開展“完好設備”及“無泄漏”活動,實行日常維護和日常保養的雙包責任制。
三、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制度。
。ㄒ唬┨胤N設備發生事故時,必須按國家《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ǘ┨胤N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向上級部門上報,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救援,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ㄈ┦鹿蕡蟾鎽ㄒ韵聝热。
1、事故發生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
2、事故發生地點。
3、事故發生時間。
4、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四、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ㄒ唬蚴狡鹬貦C安全操作規程。
1、在下列情況下,操作人員應發生警告信號。
。1)起重機啟動后即將開動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時。(汽機房橋式起重機)。
(3)吊物在吊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員時。
。4)起重機在吊運通道上方吊物運行時。(汽機房橋式起重機)。
。5)起重機在吊運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時。
2、不準用限位器作為斷電停車手段。
3、嚴禁吊運的貨物從人頭上方通過或停留,應使吊沿吊運安全通道移動。
4、起重機司機要做到“十不吊”。
。1)指揮信號不明確或違章指揮不吊。
。2)超載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動作不靈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與地面建筑物或設備有鉤掛不吊。
。7)光線陰暗視線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無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線工件不吊。
(10)危險物品(如氧氣瓶、乙炔瓶)不吊。
7、起重機完畢后,應遵守的規則。
。1)應將吊鉤升至接近上極限位置的高度,不準吊掛吊具、吊物(汽機房起重機)。
。2)應將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懸吊。(渣池起重機)
。3)將起重機小車停放在主梁遠離大車沿觸線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車應開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應回零位,將緊急開關斷開,拉下保護柜刀閘。關閉操作室門后下車。
。5)露天工作的`起重機大、小車,特別是大車,應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風吹跑。
。6)操作工下班時,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檢查情況記錄在操作本上。
。ǘ〾毫θ萜靼踩僮饕幊獭
。1)認真執行壓力容器操作規程。
。2)加強對壓力容器的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3)加強壓力容器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對安全保護裝置定期檢查和效驗,做好記錄。
。4)定期安排每年一次的壓力容器檢驗工作。
(5)不準帶壓對承壓部件進行焊接,捻縫、緊螺絲等工作。
。6)壓力容器檢修時,應按要求做好壓力容器的泄壓、與系統隔絕工作。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11
壓力容器檢驗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1、制訂檢驗計劃,落實檢驗單位,提出檢驗過程中某些特殊要求,落實檢驗資金。
2、認真做好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詳見《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有關內容)。
3、積極配合檢驗單位實施檢驗,并檢查驗收檢驗質量。
4、認真做好檢驗后的開工準備,憑檢驗報告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5、檢查安全附件的調校情況。
6、提供諸如螺栓、密封之類的易損件,便于及時更換。
7、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年度檢驗計劃,做到所使用的每臺容器不漏查,重點都位不少查,繪制年度檢查記錄表式,確定檢查項目與內容。
8、按時組織實施年度檢查(在投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并整理歸檔。
9、針對檢驗或年度檢查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情況。
10、本單位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壓力容器(管道)使用管理及定期檢驗制度
一、加強壓力容器(管道)的使用、操作、維護、維修及檢驗等環節的管理工作,確保壓力容器(管道)安全運行。
二、只有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允許使用和操作壓力容器(管道)。
三、操作人員要切實執行崗位責任制和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四、定時、定點進行巡回檢查,重點檢查貯罐液位壓力,溫度及各關鍵閥門是否處于規定狀態,嚴禁超液位、超壓、超溫運行,發現異常及時處置并做好運行記錄。
五、運行中壓力容器(管道)不得超過規定壓力,當罐壓接近最高壓力時,應采取降溫措施,冬季采取保溫措施,防止壓力容器(管道)易存水部位凍堵。
六、壓力容器(管道)應按規定堅持排污,一般應在進液后1?小時排污一次,再次排污時間應根據液化石油氣含水及污物情況確定。
七、保持安全附件安全,靈敏可靠,定期檢驗。
八、經常對壓力容器(管道)及其附件進行外表面維護和保養,要定期對玻璃液位計排污,和對不經常開啟的門進行活動,禁止帶壓對受壓部件進行修理和堅固。
九、罐區運行人員要堅守崗位,做到有人在崗掌握和檢查罐區情況,應嚴格交接班制度。
十、罐區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經常清理罐區內的雜草、雜物。
十一、運行的貯罐、管道、設備等各零部件必須齊全,儀表靈敏、閥門開關靈活不漏氣。
十二、貯罐的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應定期檢修和校驗,確保靈敏可靠,運行貯罐和管道安全閥門應處于常開狀態,安全閥起跳壓力應不超過設計壓力。安全閥失靈的貯罐嚴禁使用。
十三、罐區防雷、防靜電裝置完好齊全,并定期檢查。貯罐進液時要控制流速不大于3m/秒,以防產生較大靜電。
十四、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值班人員均不得離崗,采取救災措施,并聽候統一指揮。
十五、認真做好記錄。
十六、發現異常情況,應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并及時上報。
燃料容器(含管道)焊補安全要求
1、燃料容器(含管道)焊補的危險性
燃料容器和管道在使用過程中,由于受到內部燃料壓力、溫度、腐蝕的作用,或者因其結構、材質、焊接工藝等方面和缺陷,經常出現裂紋和穿孔,所以要定期進行檢修或在不停產的情況下進行搶修。在生產中燃料容器主要有桶、罐、箱、槽、柜和塔等,燃料種類主要有乙炔、氫氣、液化石油氣、汽油、電石、炸藥等。
燃料容器和管道在定期檢修特別是在搶修時,經常會在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情況下進行,稍有不慎,就會發生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造成嚴重的后果。
在燃料容器和管道焊補中發生火災爆炸的主要原因有:
。1)在容器與管道內或工作場所周圍存在爆炸性的混合物,焊補時引起爆炸。
。2)在焊補過程中,周圍條件發生變化。如在焊補過程中可燃物與空氣的混合物,混合比例發生變化達到爆炸濃度極限,引起爆炸。
(3)正在檢修的容器與正在生產的系統未隔離好,發生易燃氣體互相串通,進入焊補區域,或正在生產的系統放料排氣時遇到火花。
。4)在具有燃燒和爆炸危險的車間、倉庫等室內進行焊補。
。5)焊補未作安全處理或未開孔洞的密封容器。
上述種種原因均可能造成火災和爆炸,因此,在焊補燃料容器與管道時,必須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爆、防火、防中毒技術措施。目前國內常用于焊補燃料容器與管道的方法有兩種:一是置換焊補法;二是帶壓不置換焊補法。
2、置換焊補的安全措施
置換焊補法就是在動火焊補前對燃料容器進行嚴格的惰性介質置換,將原有的可燃物排出,使容器內可燃物的含量降低到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條件,以保證焊補安全的一種焊補方法。
這種方法比較安全妥善,應用較為廣泛。但是需要停工停產、需要利用介質置換可燃物,還要清洗容器、取樣分析和隨時監視容器中氣體成分,所以比較復雜、費時費工。此外,如果系統和設備的彎頭、死角和支叉較多時,可能由于置換不徹底或其他因素造成焊補時的爆炸。例如某廠的氫冷制氫裝置管道漏氣需要焊補,雖然采取了介質置換等安全措施,但在焊補過程中,由于停留在保溫材料中的氫氣在高溫作用下陸續逸出,使焊接周圍空間氫氣與空氣的混合氣體達到爆炸濃度極限引起爆炸,使整個制氫裝置被炸塌。
因此,盡管置換焊補比較安全,仍然必須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才能有效的防止爆炸著火事故。置換焊補安全措施主要有:
。1)安全隔離
安全隔離就是將需要焊補的燃料容器管道部分與生產的部分完全隔離開來,避免焊補操作危及生產系統和生產系統對焊補區造成影響。通常有現場盲板隔離和劃定安全作業區隔離兩種方法。
現場盲板隔離就是在燃料容器或管道停工后,采用盲板將與之連接的出入管路截斷,使焊補的容器或管道與生產的部分完全隔離。為了有效防止爆炸事故的發生,要求盲板除必須保證嚴密不漏氣外,還應保證能承受管路的工作壓力,避免盲板受壓破裂。為此,可在盲板和閥門之間加設放空管或壓力表,并派專人看守,否則應將管路拆卸一節。有些短時間的動火檢修工作可用水封切斷氣源,但需有專人在現場看守水封溢流管的溢流情況,防止水封失效。
劃定安全作業區隔離是安全隔離的最好辦法,就是在廠區或車間內劃定一個安全作業區,將要焊補的容器或管道拆卸下來送到安全區進行焊補。這個固定的安全作業區必須符合防火、防爆技術要求。要求作業區內無易燃爆物及其管道和設備,作業區距離易燃爆物及其設備和管道至少10米以上。室內作業區要與可燃物生產現場隔離開,不能有門窗、地溝串通。要保證附近正在生產的設備由于正常放空或一旦發生事故時,可燃氣體或蒸汽不能擴散到安全作業區,否則要另選作業。安全作業區要常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和設備。作業區周圍要劃定界限,懸掛防火安全標志。
在未受取可靠的安全隔離措施之前,不得動火焊補檢修。例如某發電廠新安裝兩臺發電設備,油罐已灌進1萬多噸油后,發現有一根油罐漏油,未采取安全措施,甚至未進行安全隔離就進行焊補,結果油管著火爆炸,引起整個燃油系統著火爆炸。
。2)嚴格控制容器內可燃物含量
在進行安全隔離后要仔細清除容器內的可燃物,通常用蒸汽蒸煮,接著用置換介質將容器內部的可燃物質和有毒物質置換排出。常用的置換介質有氮氣、二氧化碳、水蒸氣和水等。
置換焊補的關鍵是嚴格將容器內可燃物的含量控制在安全范圍內,要求其含量不得超過該可燃物爆炸下限的1/3-1/4,使其不能達到爆炸濃度極限,以保證焊補安全。當操作者在容器內部焊補時,尚需保證容器內的氧含量為18%-21%,毒物含量應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規定。
在置換可燃物時,要注意考慮置換介質與被置換介質之間的比重關系。當置換介質比重較大時,應從容器最底部充入置換介質,從最高點向外排放?紤]到被置換介質與置換介質互相混合和滯留,所以不能以超過容積的幾倍來判定是否完全置換,而應在容器內取樣分析。取樣部位要有代表性,要以著手焊補前半小時取得的樣品分析為準,在焊補過程中還要不斷取樣分析。
有時需要將置換介質加熱后才能把潛存在容器內部的可燃物趕出來。當用水作介質時,將容器灌滿也就可以。進入容器內部氣焊時,點火和熄火都應該在容器外部進行,防止過多的乙炔氣聚集在容器內。
對于未經置換處理或雖經理處理但未取樣分析的可燃物容器,均不能動手焊補。例如某單位焊補一個有裂縫的空汽油桶,由于未進行任何處置,甚至連加油口的蓋子也沒打開就進行焊補,結果造成汽油桶爆炸,正在焊接的焊工被炸死。
(3)清洗容器
在燃料容器進行置換處置后,還必須對容器的里里外外進行仔細地清洗。因為有些可燃易爆介質常常被吸附在設備管道內表面的積垢 中,或者滲進外表面的保溫材料內,使得它們難以被徹底置換出來,而在焊補過程中受溫差、壓力變化的影響陸續散發出來,引起爆炸著火事故。
容器清洗一般可采用氫氧化鈉(火堿)水溶液清洗。方法是先在容器中加入所需數量的清水,然后逐漸加入堿片,同時緩慢攪動,待堿片全部溶解后,才可通入蒸汽煮沸。進蒸汽的管道末端要伸至容器的底部,不可先放堿后加水,因為堿溶解時要放出大量的熱量,這樣會發生危險。
如果不用堿水清洗而是在容器里灌滿清水也可保證安全,但要盡量多灌水,以縮小容器內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空間,容器頂部留出與大氣相通的孔口,減少可燃氣體和空氣的混合物的積聚。
另外,也可將氮的泡沫吹入已經被置換處理后的容器內,使容器內壁覆蓋一層厚厚的氮泡沫,然后在容器外進行焊補,也可以保證操作安全。
。4)空氣分析和監視
由于容器的卷邊縫隙、底腳以及保溫材料中可能會逸出可燃物介質,從而導致焊補過程中容器內外空氣成分的變化。所以在焊補過程中必須一直用儀表監視容器內外氣體成分變化,一旦發現可燃物含量上升,應立刻尋找原因,加以排除。濃度上升到危險濃度時,要立刻停止焊補,再次清洗到合格。
。5)嚴禁焊補未開孔洞的密封容器
焊補前應打開容器上所有的入孔、手孔、清掃孔、放散孔等。嚴禁焊補未開孔洞的密封容器。
。6)安全組織措施
1)在焊補制定詳細的、切實可行的`計劃,包括焊補作業程序、安全措施和施工草圖等。通知廠內消防隊、急救站、生產車間等各方面作好應急安排。
2)在工作地點周圍10米內應停止其他用火工作,易燃爆炸物品應移動安全場所。
3)工作場所應有足夠照明、手提行燈要帶護罩,采用12伏安全電壓源。
3、帶壓不罩焊補的安全措施
帶壓不置換焊補就是嚴格控制容器內含氧量,使可燃氣體濃度大大超過爆炸上限,從而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同時在正壓的條件下,讓可燃氣體以穩定不變的速度從容器的裂縫處擴散逸出,與周圍空氣形成一個穩定的燃燒系統,點燃氣體后,再進行焊補。
采用這種方法的優點是:不需要置換和清洗容器,有時可以在不停產的情況下焊補,處理工序少、時間短,有利于生產。缺點是:爆炸因素變化多,稍不注意就會招來嚴重事故。這種方法只有技術力量強、企業管理健全、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工廠企業,在做好充分周密的準備工作,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可使用,否則不宜進行。絕對禁止焊工擅自進行帶壓焊補。
為了確保安全,帶壓不置換焊補燃料容器及管道時,必須嚴格按照下列技術要求進行,才能有效地防止爆炸著火事故:
。1)嚴格控制容器內含氧量
目前有的部門規定氫氣、一氧化碳、乙炔和發生爐煤氣等的極限含氧量以不超過1%作為安全值,它具有一定的安全系數。在常溫常壓下氫的極限含氧量是4.65%,但考慮到壓力、溫度及儀表和檢測的誤差等,所以規定為1%帶壓不置換焊補之前,必須進行容器內氣體成分的分析。焊補過程中,也要進行氣體的分析(可安置氧氣自動分析儀)。當發現系統中氧含量增高時,應盡快找出原因及時排除。氧含量超過安全值時應立即停止焊接。
(2)正壓操作
焊補前和焊接過程中,容器內必須連續保持穩定的正壓,這是關鍵。一旦出現負壓,空氣進入正在焊補的容器中,必然引起爆炸。
正壓大小要控制在1.47~4.9千帕之間。正壓太大會猛烈噴火,給焊接操作帶來困難,甚至使熔孔擴大,噴出更大的火焰,造成事故;正壓太小會使空氣滲入容器內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必然引起爆炸。
。3)嚴格控制工作地點周圍可燃氣體的含量
無論在室內還是在室外進行帶壓不置換焊補時,工作地點周圍空間滯留的可燃物含量必須小于該可燃物爆炸下限的1/3或1/4。根據氣體性質(比重、揮發性等)和廠房結構特點等選擇氣體取樣部位,要保證檢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否則不能施焊。
。4)焊補操作的安全要求
1)焊工應避開點燃的火焰,防止燒傷。
2)預先調好焊接規范(即焊接工藝參數),焊接電流太大會在介質的壓力作用下,產生更大的熔孔,造成事故。
3)遇到周圍條件發生變化,如系統內壓力急劇下降或含氧量超過安全值等,都要立即停止焊補。待查明原因,采取相應對策后,再進行焊補。
4)焊補過程中當發生猛烈噴火時,應立即采取消防措施。在火未熄滅之前不得切斷可燃氣體的來源,不能降低系統壓力,以防容器吸入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操作人員要預先經過專門培訓,有較高的技術水平。
6)安全技術措施細致到位,現場組織應嚴密可靠。
容器設備內部焊割安全作業
1、容器設備內焊割作業的危險性及安全措施
在電力生產建設和設備檢修中,經常需要進入容器設備內部動火焊割,在容器設備內部焊割作業具有較大的危險性,除了存在易中毒、易窒息、易觸電等危險因素外,還因在容器設備內部作業時人員進出困難、聯系不便,易出現事故發生后不易被人發現的情況,導致事故危險性的擴大而造成傷亡事故。所以容器設備內部焊割作業時,要嚴格遵守容器內部動火作業有關要求和規定,保證安全作業。
進入容器設備內部焊割作業時,除必須遵守焊割作業的一般要求外,還必須做到“八個必須”,即必須申請,并得到批準;必須進行安全隔絕;必須置換、通風;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必須在容器外設有監護人;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進入設備內部動火的安全措施有:
(1)進入設備內部前,要先弄清容器設備內部的情況。
。2)該設備與外界聯系的部件都要進行隔離和切斷,如電源和附帶在設備上的水管、料管、蒸汽管、壓力表等均要切斷并掛牌警示。有污染物的設備應按前述要求進行清洗后才能進入內部焊割。
。3)進入容器內部焊割要實行監護制,派專人進行監護。監護人不能隨便離開現場,并與容器內部的人員經常取得聯系。
(4)設備內部要通風良好,不僅要軀除內部的有害氣體,而且要向內部輸送新鮮空氣。但是,嚴禁使用氧氣作為通風氣源,防止燃燒或爆炸。
。5)氧乙炔焊、割炬要隨人進出,不得任意放在容器內。
(6)在容器內部作業時,要做好絕緣防護工作,防止觸電事故。
。7)做好人體防護,減少煙塵等對人體的侵害,目前多采用靜電口罩。
2、進入容器后為什么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由于進入容器設備內部工作時危險因素很多,盡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仍會有一些不安全因素無法徹底排除或難以預見。如焊工進入酸罐、酸塔、管道檢修,其酸液、酸霧無法清除干凈。又如某些有毒有害物質,因動火高溫造成二次揮發等。從這個意義上來講,焊工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是防止自身免遭危害的最后一道防線,因此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具。防護用具主要用來防塵、防毒、防腐蝕、防靜電、防高空墜落、防物體打擊等。例如毒物對人的傷害主要以煙塵、霧、氣體的形式,通過皮膚和呼吸道進入人體,有些物質還會直接對眼睛、皮膚造成傷害。我們按規定佩戴防護用具后,就可以防止這種傷害。
3、監護人的職責要求
進入容器設備的內部焊割時必須設置監護人,并且監護人要盡職盡責,確實履行其職責。一般說來,監護人主要責任有如下必點:
。1)工作前,監護人要做如下檢查:
1)檢查是否辦理了申請、批準手續,作業證中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和現場一致,并且要檢查落實。
2)工作人員身體狀況是否適合工作要求,安全措施、工作任務是否明確。工作人員使用的安全帶、防護用具是否齊全并符合要求。
3)架子、梯子、欄桿是否符合要求,照明是否符合規定。
。2)監護人應對被監護人的安全負責。工作前必須規定好聯系信號,否則不準開始工作。監護人有權監督和要求被監護人執行安全措施。如發現違章作業,應立即停止其工作。
。3)監護人對安全措施尚不完善或還未落實的危險作業,應督促改進,經提出后,如仍不改進,應拒絕參加監護工作,并報告部門負責人。
。4)監護人必須嚴禁利用電動車、吊車、卷揚機等電器設備作起吊作業人員之工具。因為遇停電時,作業人員就無法從有毒區退出。
。5)監護人員必須選擇適當的監護地點,注意自身防護,同時要做好處理事故的一切準備工作。監護人員不許離開現場,不準參與施工作業,不能做影響監護工作的任何事情。
。6)當作業人員發生意外時,監護人員應戴好防護用品,采取科學的方法,給予有效的搶救。嚴禁不講科學,盲目蠻干而使事故擴大。
。7)監護人員一般應有兩人擔任,對于時間長,需要倒班監護的工作,應增加人員并輪換進行。但交班時必須交接清楚。監護人必須具備一定的搶救經驗,年老體弱者不能擔任。
在整個作業過程中要求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這是因為各類事故往往是在意想不到的情況下突然發生的。如進入容器設備內部,經常會出現缺氧和二氧化碳含量超標并存的情況。缺氧空氣和二氧化碳混合氣體常被人們認為是無毒氣體,因為無臭無味而不易被人察覺它的危險性。當檢修人員進入這種存有缺氧空氣和二氧化碳混合氣體的容器內部進行檢修作業時,由于勞動強度大,免不了要氣喘吁吁地大口呼吸,大量的二氧化碳進入肺泡。因二氧化碳透過肺泡膜的能力比氧氣大25倍,會造成體內二氧化碳滯留,加上缺氧引起窒息,會使檢修工人在吸入這種氣體后短短的幾秒之內,幾乎像觸電般地迅速昏迷倒下,中毒致危。如果不馬上將其搶救過來,極易造成死亡。這種中毒現象,在醫學上稱為“閃電型”中毒。除上述混合氣體外,還有氰化物氣體等也能使人發生“閃電型”中毒。“閃電型”中毒在進入容器內工作中,時有發生,危害極大。特別是發生中毒事故后,往往在搶救時出現手忙腳亂現象。有的不尊重科學,有的違章指揮,連防毒面具也不戴就盲目進入容器搶救,結果連續出現“閃電型”中毒,造成事故擴大化。
總之,監護人要嚴守崗位,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密切注視被監護人的工作情況,就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為保證壓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制定本規定。
2.主題和適用范圍
本規定明確了壓力容器的購置、安裝、驗收、使用和檢驗的'有關要求。
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所屬各部門。
3.工作要求
3.1新購置的壓力容器,必須同時具有齊全的安全檢驗技術資料,容器本體上應裝金屬銘牌。
3.2壓力容器在進行安裝前,應由壓力容器施工許可證的單位安裝。先制定施工方案,報主管經理、設備、安全管理部審查后方可施工。
3.3壓力容器安裝竣工后,先有我公司初驗后,再報市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驗收,同時,辦理(壓力容器使用證)并進行安全定級,否則不準投入使用。
3.4壓力容器在使用前,應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參加培訓,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5壓力容器在使用中,若需進行修理,應報修理方案,經有關部門批準,報安全部門備案后方可修理。
3.6壓力容器每年進行一次審驗,未經審驗嚴禁使用,經檢驗不合格必須報廢。
3.7壓力容器應裝有靈敏可靠的安全附件,壓力表、液位表、溫度計、安全閥。并按規定進行校驗。
3.8壓力容器如需變更使用條件和用途,應報安全管理部辦理變更手續。壓力容器報廢應辦理報廢手續。
3.9發生壓力容器事故,應立即報公司安全管理部,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4.考核
按照《安全檢查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和《鄭州黃金葉實業總公司安全保衛事故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執行。
5.管理程序
5.1安全管理部負責本標準的貫徹實施。
5.2其它有關部門負責本標準的落實。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總公司安全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安全管理部起草。
本標準由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13
1、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明確安全附件及裝置管理的職能部門,確定管理人員,負責安全裝置的日常管理,送檢、校驗、修理更換等工作,做到職責分明。
2、安全附件與裝置的設備、選型應該按照生產工藝要求提供的.條件,由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在進行壓力容器設計時,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確定和選型。對于在用容器和工藝系統選用安全附件必須充分考慮其安全效果使用性能。
3、建立安全附件技術檔案和臺帳,繪制安全附件設置位置圖,標明每個安全附件的精度、壓力等級、靈敏程度和性能,確定檢修,校驗周期,記載投用以來工作情況。做到集中保管其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和調校、檢修報告。
4、安全附件應向持有生產許可證的單位選購,保證產品性能穩定,結構合理,動作靈敏。制造單位須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和產品銘牌。
5、安全附件在使用中必須保持的完好,靈敏可靠,容器操作人員要加強維護,防止其鉛封損壞和發生不能正確動作的現象,一旦發現異常應及處理。
6、安全附件的檢修、校驗必須有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其中安全閥需由經省級安全監察機構認可的單位負責檢調;壓力表、溫度儀表需由經計量部門認可的單位校驗;爆破片由使用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予以定期更換,對超過標定壓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要及時更換。
7、新購置的安全附件投用前應進行校準。
8、危害性大或易燃介質的壓力容器安全閥或爆破片排出口排出的介質要用管道引出,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排放,污染環境。
9、應妥善保管安全附件的備用品和配件,保持完好狀態和清潔,不得放任自流。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14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壓力容器的一般管理要求、管理職責、主要控制環節、考核與獎懲。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對壓力容器的購置、申報、登記、使用、修理、校驗等環節的管理。
2.術語
2.1壓力容器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容器為壓力容器:
a.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體靜壓力);
b.內直徑大于等于0.15m,且容積大于等于0.025m3;
c.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或最高工作溫度高于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
3.一般管理要求
3.1壓力容器設計、制造、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3.2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基本條件為:
3.2.1年滿十八歲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2.2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2.3工作認真負責,具有安全生產、本專業技術知識及實踐經驗。
3.2.3經過本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者。
3.3壓力容器的焊接工,必須持有市安監局頒發的焊接操作證。操作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3.3以水為介質產生蒸汽的壓力容器,必須做好水質管理和監測。沒有可靠的水處理措施,不準投入運行。
3.5壓力容器的檢修必須由質檢部門認可單位進行。一般性的檢查必須在無壓力、各種介質放清并清洗干凈后進行。
3.6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
3.7各種氣瓶的運輸、存放、保管和使用應按規定執行,應配上安全帽、防震圈等安全裝置,并定期檢驗,防止沾染油脂,避免曝曬、碰撞、腐蝕等。放置地點必須距明火10m以外、無放射性源。
3.8壓力容器應有安全防護裝置,如安全閥(或防爆膜)、壓力表、減壓閥等。乙炔發生器應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3.9壓力容器必須登記、申報、建立檔案。做好檢查、修理記錄。
3.10壓力容器必須按技術條件規定的壓力使用,不得超壓。改變壓力容器技術條件必須經設計部門同意,報經營部審查,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管理職責
4.1公司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對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按照國家有關壓力容器安全管理規程規定,開展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4.2生產技術部職責
生產技術部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以下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4.2.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壓力容器規程和安全技術規范。
4.2.2組織編制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4.2.3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驗工作。
4.2.4編制、審核壓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組織實施。
4.2.4向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報送當年壓力容器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存在主要問題等。
4.2.6組織壓力容器事故的調查并組織編寫事故分析報告。
4.2.7組織檢驗、焊接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4.2.8組織壓力容器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歸檔。
4.2.9監督壓力容器的購置、申報、建檔、定期檢驗、使用和維護等各項制度的實施。
4.3使用單位職責
4.3.1保證新購置的壓力容器具有辦證所必須的歸檔資料。
4.3.2建立和健全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等制度。
4.3.3在確定壓力容器的修理、改造、安裝單位時,承擔單位的資格應符合有關規定。
4.3.4對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進行教育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4.3.4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應在操作工藝規程和崗位操作規程中,明確提出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內容應包括:
4.3.4.1壓力容器的操作工藝指標(含最高工作壓力、最高和最低工作溫度)。
4.3.4.2壓力容器的崗位操作方法(含開、停車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
4.3.4.3壓力容器運行中應重點檢查的項目和部位,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和處理措施,以及緊急情況的報告程序。
4.4操作人員職責
4.4.1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異,F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按規定的報告程序,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生產技術部報告:
4.4.1.1壓力容器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許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4.4.1.2壓力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發生裂縫、變形、泄漏等缺陷。
4.4.1.3安全附件失效。
4.4.1.4接管、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
4.4.1.4發生火災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運行。
4.4.1.6過量充裝。
4.4.1.7壓力容器的壓力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4.4.1.8壓力容器與管道發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運行。
4.4.2參加壓力容器維修后的檢查驗收工作。
4.4.3遵守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等各項管理規定。
5.主要控制環節
5.1購置
5.1.1負責壓力容器的購置驗收單位應執行有關規定并向技術部提供完整有效的壓力容器辦證資料。
壓力容器辦證資料包括:
5.1.1.1產品合格證。
5.1.1.2產品質量證明書。
5.1.1.3產品總圖和主要的部件圖。
5.1.1.4勞動部門檢驗單位簽發的產品制造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書。
5.1.1.5進口產品應有省級以上(含省級)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機構審核蓋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報告》。
5.1.2壓力容器使用單位不得委托無設計、制造資格證書的單位設計、制造壓力容器。不得購買其產品。
5.1.3生產技術部負責對以上資料進行審查。對資料不符合的,不予辦理取證手續,不予歸檔。
5.2登記、申報、建檔
5.2.2每臺壓力容器都必須建立技術檔案。
5.2.3不具備以下建檔登記條件的不準使用:
5.2.3.1新壓力容器未辦理使用登記手續或安全狀況登記不能達到l級或2級的,不得投入使用。
5.2.3.2未注冊的.壓力容器,不得繼續使用。
5.2.3.3不符合其它條款要求的。
5.2.4各單位所有購置的和在用的壓力容器都應在技術部登記、建檔。壓力容器有關資料需要下發到使用單位的,應在生產技術部登記,注明保管單位和保管人。
5.3修理與改造
5.3.1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的修理或技術改造,必須保證其結構和強度,滿足安全使用要求。
5.3.2承擔壓力容器修理或改造任務的單位,應持有壓力容器相應類別的有效生產許可證。修理單位必須具備必要的工裝設備、技術力量和檢驗手段。
5.3.3修理單位應按壓力容器現行技術規范制定具體的修理方案,并執行有關規定。
5.3.4修理單位必須建立修理、改造記錄、明確保管人、規定有關人員的管理責任并列入本單位檢查考核辦法。修理、改造的內容由維修單位技術人員按設備管理的要求提出,維修人員負責記錄,維修單位主管安全領導負責檢查考核。
5.4定期檢驗
5.4.1生產技術部負責歸口編制壓力容器的年度檢驗計劃并按要求報上級主管部門。
5.4.2生產技術部負責提出檢驗費用預算,計劃部門負責落實費用。
5.4.3生產技術部按規定確定定期檢驗期限。
5.4.4各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工作。每年應提前提出下一年度本單位的檢驗安排意見(檢驗月份、臺數、有關要求等)。并負責配合檢驗部門完成本單位壓力容器檢驗工作。
5.4.5使用單位負責將檢驗報告書等資料,交生產技術部統一保存。
6.考核與獎懲
依據有關規定,對壓力容器有關人員給予獎勵和處罰。
6.1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給予獎勵和表揚,并記入操作證。
6.2對違反下列規定者,除責任單位、責任人承擔處分外,對機關各部門,按照本部門的職能考核條款,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6.2.1由于違反國家有關壓力容器監察規定受到上級監察處罰的。
6.2.2由于違反規定造成不能取證或造成其它經濟損失的。
6.2.3由于違反規定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
6.4生產技術部負責監督檢查。發現違章使用后,應立即通知使用單位領導處理,必要時報主管副總經理。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15
一、壓力容器管理人員的職責
1、機械電力處職責
(1)負責監督和協調壓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并應配備專業的管理人員。
(2)負責組織貫徹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有關壓力容器的規程、規定及文件。
(3)負責壓力容器注冊登記和使用證的取證工作。
(4)負責壓力容器的檢驗計劃執行情況。
(5)負責審定壓力容器的修理及改造方案,審核驗收方案、參加驗收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壓力容器專業管理的技術培訓工作。
(7)負責組織編制、審核、匯總和上報壓力容器的年度檢驗計劃年報。
(8)參加壓力容器事故的調查及上報工作,并對預防事故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9)檢查分廠對壓力容器的使用維護和安全裝置的校驗工作。
2、分廠職責
(1)分廠廠長對本分廠的壓力容器安全使用負全面責任,應負責組織編制壓力 容器的檢驗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
(2)各分廠負責本單位的壓力容器的技術檔案建立、健全與管理工作;
(3)負責編制和上報壓力容器的檢驗方案和檢驗計劃。
(4)負責填報壓力容器年變更情況及申請新用壓力容器使用證工作。
(5)參與壓力容器的安裝、檢修、檢驗后的竣工驗收工作,并按規定登記上報和保管有關資料。 (6)負責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學習和輔導工作。
(7)做好安全裝置的定期檢驗和管理工作
(8)參與壓力容器事故調查分析和負責預防措施的貫徹。
(9)負責貫徹上級有關壓力容器萬面的決定和工作安排。
(10)負責編制壓力容器一般修理、改造及更新萬案。
二、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監察機構進行安全技術和崗位操作法學習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壓力容器的技術特性、系統結構、工藝流程、工藝指標、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應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結構、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故障。
3、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超壓、超溫運行。
三、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程
1,壓力容器操作工必須持'證'萬可獨立操作。操作人雖戍熟悉設備及容器技術特性、結構、工藝流程、工藝參數、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日采取的防范措施、處理方法。
2設備運行啟動前應巡視,檢查設備狀況有否異常;安全附件、裝置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接頭、閥門有否泄漏,并查看運行參數要求,操作工藝指標及最高工作壓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溫度的規定,做到心中有數當符合安全條件時。力可啟動設備,便容器投入運行。
3容器及設備的開,停車必須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分段分級緩慢升、降壓力,也不得急劇升溫或降溫。工作申應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觀察監測儀表或裝置,附件,嚴防容器超溫、超壓運行。
對于升壓有壁溫要求的容器,不得在壁溫低于規定溫度下升壓。對液化氣體容器,每次空罐充裝時,必須嚴格控制物料充裝速度,嚴防壁溫過低發生脆斷,嚴格控制充裝量,防止滿液或超裝產生爆炸事故。對于易燃、易爆,有毒害的介質,應防止泄露、錯裝,保持場所通風良好及防火措施有效。
4對于有內襯和耐火材料襯里的反應容器,在操作或停車充氮期間,均應定時檢查壁溫,如有疑問,應進行復查。每次投入反應的物料,應稱量準確,且物料規格應符合工藝要求。
5工作中,應定時、定點、定線、定項進行巡回檢查。對安全閥、壓力表、測溫儀表、緊急切斷裝置及其它安全裝置應保持齊全、靈敏、可靠,每班應按有關規定檢查,試驗。有關巡視,檢查、調試的情況應載入值班日記和設備缺陷記錄。
6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操作人員有權采取緊急措施停止壓力容器運行,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部門:
(1)容器工作壓力,工作溫度或壁溫超過許用值,采取各種措施仍不能使之正常時;
(2)容器主要承壓元件發生裂紋、賦包、變形、泄漏,不能延長至下一個檢修周期處理時;
(3)安全附件或主要附件失效,接管端斷裂,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時;
(4)發生火災或其它意外事故己直接威脅容器正常運行時。
7壓力容器緊急停用后,再次開車,須經主管領導及技術總負責人批準,不得在原因未查清、措施不力的情況下盲目開車。
從壓力容器運行或進行耐壓試驗時,嚴禁對承壓元件進行任何修理或緊固、拆卸、焊接等工作。對于操作規程許可的熱緊固、運行調試應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范。
容器運行或耐壓試驗需要調試,檢查時,人的頭部應避開事故源。檢查路線應按確定部位進行。
9進入容器內部應做好以下工作:
吩切斷壓力源應用盲板隔斷與其連接的設備和管道,并應有明顯的隔斷標
記,禁止僅僅用閥門代替盲板隔斷。斷開電源后的配電箱、柜應上鎖,掛警示牌;
(2)盛裝易燃、有毒、劇毒或窒息性介質的容器,必須經過置換、中和、消毒、清洗等處理并監測,取樣分析合格;
鋤將容器人、手孔全部打開,通風放散達到要求。
10對停用和備用的容器應按有關規定做好維護保養及停車檢查工作。必要時,操作者應進行排放,清洗干凈和置換。
四、巡線檢查制度
設備技術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作好巡回檢查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匯報和處理。巡回檢查的項目應包括:
各項工藝操作指標參數、運行情況、系統平衡情況;
容器封頭、法蘭、閥門及管件密封情況,是否存在泄漏;
3保溫層、防腐層和保護層是否完好;
容器本體及其管道振動情況;
容器基礎是否完好、地腳螺栓是否松動、銹蝕;
容器是否存在傾斜等異常現象;
閥門等操作機構潤滑是否良好;
安全閥、壓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護裝置的.運行、完好狀態;
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五、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制度
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分為外部檢驗與內外部檢驗和水壓試驗,
1外部檢驗是在運行條件下或停車時對在用壓力容器進行的檢驗,使用單位根掘具體情況制定檢驗計劃和方案,外部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2外部檢驗工作由使用單位進行,使用單位也可將檢驗工作委托給具有容器檢
驗資格的單位。外部檢驗的檢驗人員資格須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或認可。使用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檢驗計劃,安排檢驗工作。
3外部檢驗一般以宏觀檢查和安全附件檢驗為主,必要時進行測厚檢查。檢查項目按照《容檢規》的要求。
4安全附件檢驗按規程相關要求進行。
5外部檢驗發現容器存在異常情況和問題時,使用單位應認真分析原因,及時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隱患應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6內外部檢驗是按一定的檢驗周期在在用壓力容器停車期間進行的較為全面的檢驗。安全狀況等級為l級和2級的在用壓力容器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6午;安全狀況等級3級的,檢驗周期-般不超過3年,容器檢驗周期可根據《容規》適當延長或縮短。
7在用壓力容器內外部檢驗工作由獲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資格認可的檢驗單位 (取得在用壓力容器自檢資格的使用單位可以檢驗本單位自有的在用壓力容器,下同)進行。從事在用壓力容器內外部檢驗的檢驗人員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檢驗人員資格考核規則》的要求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檢驗資格證書 。
8檢驗單位和檢驗人員應做好檢驗的安全防護工作,嚴格遵守使用單位的安全生產制度。
9各分廠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在用壓力容器內外部檢驗計劃并報機電處,安排內外部檢驗工作,做好內外部檢驗工作的現場準備工作,確保所提供檢驗的壓力容器處于適宜的待檢驗狀態;提供安全的檢驗環境,負責檢驗所必需的輔助工作(如搭腳手架、配起重設置、提供檢驗用電、水、氣等),并協助檢驗單位進行內外部檢驗工作。
10規定的內外部檢驗項目是基本要求,檢驗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際檢驗
項目和內容,并進行檢驗工作。
11固定壓力容器的水壓試驗為每兩個內外部檢驗周期內進行1次,移動壓力容器一般為每6年進行i次。
六、壓力容器管理操作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從事壓力容器管理和操作的人員應經過棗莊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培訓考核合格發證后上崗。
2操作工應經常參加生產調度處組織培訓的壓力容器操作法,并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3參加總廠組織的有關技術、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t訓學習。
4從事壓力容器管理和操作的人員應熟悉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等相關標準規程中的內容和知識。
七、壓力容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壓力容器的技術檔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檢驗、維修壓力容器的重要依據!阜稀秹毫θ萜靼踩夹g監察規程》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壓力容器,都必須建立技術檔案。并且要求建立一臺一檔,容器的技術檔案包括;
1汪力容器的使用登記證;
2原始設計、制造資料(包括壓力容器的設計計算書、竣工圖紙、質量證明書,監檢證明書,;
3三類容器安裝質量證明書及監督檢驗報吉;
4使用資料
(1)壓力容器的運行記錄 (包括生產周期、累計運行時間、主要工藝參 數工作壓力、工作溫度波動范圍等);
(2)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報昔;
(3)壓力容器變更記錄 (包括修理和改造方案等記錄);
(4)壓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驗、修理和更換記錄;
(5)壓力容器事故記錄和事故分析報告;
(6)其它技術資料和記錄。
八、壓力容器事故處理制度
1對盛裝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容器應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據需要建立搶險隊伍,并定期演練。
2對事故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應以書面形式報吉主管部 門和安全監察部門。
3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嚴重事故后必須立即報吉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還必須直接報告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撿檢疫總局。
4事故報吉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們事故發生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2)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年、月、日、時、分);
(3)事故設備名稱;
(4)事故類別以及事故概況;
(5)人員傷亡、經濟損失。
5事故發生部門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及事故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真實性負責。
6按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報告壓力容器事故,并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做到事故發生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有關人員沒有接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措施不放過,以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16
1、承擔鍋爐、壓力容器安裝工作單位其資質、安裝許可證必須滿足相應要求。
2、鍋爐、壓力容器安裝前,必須向有管轄權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登記,在鍋爐、壓力容器安裝過程中,應根據設計和設備的技術文件及有關規程的規定進行。
3、鍋爐、壓力容器在使用前,必須向有管轄權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登記,取得使用證,才能將設備投入運行。
4、使用壓力容器,必須建立壓力容器技術檔案,并歸檔。
5、根據鍋爐、壓力容器的數量和對安全性能的要求,設置專職技術人員,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
6、對運行的鍋爐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定期檢查。
7、鍋爐最大負荷不得超過鍋爐額定容量;
8、鍋爐的各部位壓力不超過規定的允許壓力;
9、熱水鍋爐經常注意壓力和溫度不超過允許規定數值、并根據室外氣溫的變化隨時調整熱水溫度。
10、鍋爐、壓力容器的各種表盤應整潔、刻度清晰,各種檢驗合格證上的有效日期應完整、易辯識。
11、鍋爐房運行人員應熟悉鍋爐安全知識,按章作業。
12、鍋爐運行期間司爐工、水處理員應嚴格執行下列制度
a、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b、鍋爐房安全制度
c、鍋爐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d、鍋爐房巡回檢查制度
e、鍋爐節能運行制度
f、鍋爐事故報告制度
g、司爐工交接班制度
h、司爐班長崗位責任制
i、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j、鍋爐水質化驗監督制度
k、水處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l、鍋爐房清潔衛生制度
m、鍋爐房安全保衛制度
13、司爐工負責記錄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紀錄、交接班紀錄、設備檢修保養紀錄、事故記錄,水處理員負責記錄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以上記錄必須清晰、完整、準確。鍋爐的運行記錄應保存一年以上。
14、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a、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下降。
b、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c、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d、鍋爐元件損壞且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e、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f、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15、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運行操作、檢驗、焊接、焊后熱處理、無損檢測人員應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并在有效期內。
16、修理和改造鍋爐、壓力容器,必須具備必要的安裝設備工具、技術力量和檢驗手段,并經有管轄權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審查批準。
17、檢修人員在鍋爐筒體內進行工作時,鍋爐外面應有人監護。
18、在用鍋爐的`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
19、對鍋爐、壓力容器的受壓部件進行重大修理和改造,應符合安全監察規程的有關標準后實施。
20、鍋爐壓力容器退役后重新啟用,應進行檢驗和安全性能評估,并辦理審批手續,并應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按在役管理。
21、當發生以下情況時,鍋爐應報廢:
鍋爐損壞嚴重,難以保證安全運行;
鍋爐壓力容器監察機構檢驗中給予判定報廢。
22、對于報廢的鍋爐必須立即停止運行,到有管轄權的鍋爐壓力容器監察機構辦理注銷手續,所在單位物質設備部按照機械設備管理有關規定進行報廢處理。
23、鍋爐、壓力容器事故處理
鍋爐、壓力容器一旦發生重大爆炸事故,使用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九局哈大鐵路客運專線工程作業隊調度及安全質量部報告,安全質量部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通報。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篇17
1、目的作用
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都屬于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特種設備范疇,為了加強對這一類設備的操作、維護、保養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公司內部的安全管理部門為機模部,機模部部長(或設備主管)為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員。
3、設備前期管理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這類單位必須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有與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2)壓力容器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這些資料都將被列入壓力容器的檔案管理,妥善保管。
(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必須經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測中心),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檢驗合格并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使用。
。5)公司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重慶市特種設備檢測中心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4、設備安全使用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3)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應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在對在用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公司應當對在用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5、事故處理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制定有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并嚴格遵守執行。
。2)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發生事故時,公司按照《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高新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特種設備科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6、報廢管理
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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