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消防應急器材管理制度范本(精選7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應急器材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應急器材管理制度 1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消防應急器材管理制度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現火情時發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ㄒ唬┕舅械南榔鞑呢熑稳藶閷B毎踩珕T,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二)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門衛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ㄋ模┤缬嘘P部門由于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系,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后,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門衛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 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并報綜合部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鞑块T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養:
。ㄒ唬⿵S區內各指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綜合部專職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對于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ㄈ┎贾迷趶S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ㄎ澹⿵S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鞑块T、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并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ò耍┫涝O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后,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注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
。ň牛┫涝O施不足時,綜合部負責人應填寫《設備申購單》,由總經理批準后,由采購部負責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ㄊ┍局贫葟墓贾臻_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后可進行修訂。
消防應急器材管理制度 3
(一)維護管理人員從業資格要求
消防設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的從業人員,需要具備符合下列規定的從業資格:
1、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項目經理、技術人員,經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具有規定數量的、持有一級或者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資格證書。
2、消防設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初級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能夠熟練操作消防設施。
3、消防設施檢測、保養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高級技能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4、消防設施維修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技師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二)維護管理裝備要求
用于消防設施的巡查、檢測、維修、保養的測量用儀器、儀表、量具以及泄壓閥、安全閥等,依法需要計量檢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校驗,并具有有效證明文件。
(三)維護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實施消防設施維護管理:
1、明確管理職責。同一建筑物有2個以及2個以上產權、使用單位的,明確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實行統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約定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委托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實施統一管理的,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職責,確保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2、制定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和維修管理技術規程。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制度并落實巡查、檢測、報修、保養等各項維護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及時發現問題,適時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并且完好有效。
3、落實管理責任。建筑使用管理單位自身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明確維修、保養職能部門和人員;不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與消防設備生產廠家、消防設施施工安裝單位等有維修、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
4、實施消防設施標識化管理。消防設施的電源控制柜、水源以及滅火劑等控制閥門,處于正常運行位置,具有明顯的開(閉)狀態標識;需要保持常開或者常閉的閥門,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保證其處于正常位置;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閥門,其狀態信號能夠按照預定程序及時反饋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電氣控制設備具有控制方式轉換裝置的,除現場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轉換標識外,其控制信號能夠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報修。值班、巡查、檢測時發現消防設施故障的,按照單位規定程序,及時組織修復;單位沒有維修保養能力的,按照合同約定報修;消防設施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的,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檢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檔案。定期整理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資料,按照規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銷毀相關文件檔案。
7、遠程監控管理。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聯網用戶,按照規定協議向城市監控中心發送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消防應急器材管理制度 4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應急器材管理制度 5
1、根據各實驗室和樓層情況,在明顯位置配備滅火器、消防栓。
2、消防、應急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3、消防、應急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4、消防、應急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4.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檢測一次。
4.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4.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5其他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5、消防器材管理:
5.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5.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5.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5.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制定專人負責。
消防應急器材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機制,完善應急救援裝備的監管、儲備及維護。保證應急救援裝備、器材的適用性與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水上項目部各崗位、各區域應急救援裝備的管理。
3、應急裝備、物資的配置與類別
3.1消防裝備(消防器材、照明器材、防護器材)。
3.2防洪類(救生器材、搶險機具、搶險物資等)。
3.3醫療器械、藥品類
3.4救生裝備(救生艇、救生桿、救生繩、救生圈等)。
3.5通信器材(對講機)。
4、設置要求
4.1各主管負責所轄區域內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保養、檢查工作,使其處于良好狀態,確保正常使用。
4.2碼頭設置專區,保存救援裝備、物資,設定專人管理,并進行登記造冊。
4.3碼頭專區應有足夠的空間,保證應急設施的自由移動。
4.4碼頭專區的設置應告之相關人員,并張貼標示以指導應急人員。
5、日常管理
5.1加強實物儲備管理,實物儲備需分類定位存放,做到標記分明、材質不混、數量準確、與此無關的任何物品禁止存放。
5.2各主管應每月不少于兩次對應急裝備和物資進行專項檢查,對裝備和物資進行核對,確保完好并記錄。
6、處罰
6.1應急裝備和物資保管不善,造成丟失,照價賠償。
6.2未進行定期檢查,每次扣罰100元。
6.3應急裝備和物資管理不善,造成物資臟、亂、差,或未按規定分類定位擺放,每次扣罰50元。
6.4因管理不善,造成緊急情況無法正常使用,使事故升級,依據事故大小進行處罰,發生重特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附則本制度由水上項目部編制、解釋。
消防應急器材管理制度 7
為做好我院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應急搶救,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為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物資是在事故即將發生前用于控制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用于疏散、搶救、搶險等應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設備、器材、裝備等一切相關物資。
二、應急物資的采購入庫有后期保障部采購,都必須一一填寫入庫清單,經驗收后統一入庫保管。應急物品管理要建立專賬,由專人管理。
三、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
1、經檢驗合格的應急物資,必須實行分區、分類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據庫房的條件和物資的不同屬性,將儲存物資逐一分類,根據其保管要求,倉儲設施條件及倉庫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存放區,為方便搶修物資存放,減少人為差錯。
2、應急物資應妥善保管,以保護物資的質量。儲備物資應防止受到雨、雪、霧的侵蝕和日光暴曬。
3、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應防止應急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對各類物資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檢查人員每月要定期檢查一次應急物資和工具的情況,發現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時提出和督促,確保正常使用,檢查人員每次檢查時要進行詳細記錄,留存備查。
四、應急物資的.調撥由應急辦公室統一調度、使用。應急物資調用根據“先近后遠,滿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則進行。建立與其他地區、其他部門物資調劑供應的渠道,以備物資短缺時,可迅速調入。
五、獎懲措施
1、應急物資如保管不當或挪作他用,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應當作相應賠償,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對責任心強的保管人員,在物資的保管、養護方面有合理的建議或挽回經濟損失的,將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消防應急器材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家庭消防應急器材配備常識07-27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07-01
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02-06
學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2-08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精華)07-06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制度06-13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06-03
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11-05
消防設備器材的管理制度11-05
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