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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演習、開展消防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消防應急預案緊急處理,撥打火警電話119。并報告領導。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安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2
一、消防值班室、控制室應制定消防工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消防值班室必須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
三、消防值班人員應經消防機構培訓持證上崗,并熟練掌握設備運行方式,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轄區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等自動化設備正常運行,發現設備缺陷及時匯報。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五、按規定建立值班記錄、臺帳,值班記錄、臺帳必須填寫準確、完整、清晰。
六、嚴禁在消防值班室、控制室內吸煙,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物品。
七、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值班室、控制室。確因工作需要進入消防值班室、控制室的,必須經安監部同意后方可進入。
八、火災探測器報警時要盡快確認,是誤報和故障應及時處理,并作好記錄,是火災立即向安監部報告,并及時、正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做好應急疏散和滅火工作。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3
1.圖書管理員要認真學習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我校防火安全相關規定,提高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和防范意識。
2.對圖書館管理的范圍要經常進行檢查,將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中。實行消防巡查制度,每周自查一次,全館每月檢查一次,發現火險隱患要及時報告學校相關管理部門。
3.圖書管理員不準在館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并有責任制止借閱學生的'違章行為。
4.圖書管理員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能發現火險隱患,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學生疏散。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種入館,館內嚴禁使用電熱器設備。
6.消防疏散通道必須暢通,嚴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7.妥當保管消防設施,滅火器要存放于醒目位置。
8.嚴禁在電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隨時清理廢紙等可燃物品。
9.嚴格執行安全用電制度,不準隨便亂拉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下班前必須關好門窗并切斷電源才能離開。
10.寒暑假及法定節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隱患,堵塞漏洞,防止事故發生。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4
1、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忠于職守,并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不借故刁難,以職謀私。
2、嚴格執行出入制度,外來來訪人員要憑身份證件進行一人一登記,由門衛值班人員用內部電話通知被訪人,取得被訪人同意,由被訪人或被訪人指派的人親自到門衛迎接后方能進入小區。
3、對外來人員進行認真詢問登記,未經許可推銷人員謝絕進入本小區;因工作需要(如建筑施工、設備維修、安裝調試等)外來人員臨時出入小區,需到物業客服中心辦理臨時出入登記備案。
4、出小區人員攜帶的.裝修材料、大件物品和工具等應主動到客服中心開具出門條,并由門崗核實物品數量與出門條內容相符后方可放行出門。
5、對進出車輛做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引導車輛進出和停放。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定期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8、認真填寫各項登記和登記臺賬管理工作。
9、按公司規定的時間在崗亭外立崗執勤。
10、值班期間不得脫崗、替崗、串崗以及做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5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門應按月制定工作人員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四、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構培訓合格后某酒店員工培訓手冊持證上崗,單位應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考核成績登記表》,市場調查統一記錄操作人員的`考核情況;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提前10分鐘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
八、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外線電話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6
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值班室(崗亭)內不準閑雜人員進入,不準存放雜物和作其他使用,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3、值班室(崗亭)“車輛出入登記薄”、“來訪人員登記薄”、“交接班日志”、“安全巡查記錄薄”、“業主反映問題登記簿”均放在值班室辦公桌抽屜內,且應擺放整齊。
4、嚴禁遲到、早退,上崗時嚴禁打瞌睡,如若發現按照《考勤制度》和《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5、上崗時舉止端正,精神振作,不得聚眾打鬧、吸煙、聊天;儀容嚴整,值班期間必須統一著裝,頭發整潔,不準留長發,蓄胡須,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6、文明執勤,禮貌待人,對待來賓態度要熱情,做到顧全大局,以公司利益為重。
7、班組長以身作則,不得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帶班期間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上崗執勤人員進行整改,如若整改不力將按次對當事人進行考核。
8、上班期間不得飲酒及酒后上崗執勤;不得脫崗,如若發現給予辭退處理。
9、晝夜間的的'按規定進行巡邏,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領導。發現業主公共部位用電、消防設施未關閉時,應主動關閉,在巡邏過程中發生有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有關負責人前往現場處理。
10、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和人員出入情況和應注意的事項。向下一班移交第三條規定的登記臺賬。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11、嚴格遵守和落實公司其它各項管理制度。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7
一、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監控各種設備的操作使用,做好設備運轉記錄;
二、值班人員在接到消防或監控的報警信號后,在排除誤報可能后,應立即做出反應,通知經警和電工現場察看。繼續密切關注現場情況并做出相應的反應;
三、對值班時間發生的異常悄況和設備故障情況,值班人員應認真如實的進行記錄,不得漏記或做虛假記錄;
四、認真履行每日的監控報警系統的設、撤防工作(晚上設防、早上撤防);
五、嚴禁在消防監控中心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其他工作及活動;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監控中心,嚴禁查閱錄錄像帶,如工作需要,須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并做好登記。值班人員不得私自將錄像帶供他人查閱;
七、消防監控設施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要及時修復,無法當場修復的應及時通知設備安裝公司前束處理;
八、保護消防監控中心設備、環境的清潔衛生和合理的溫濕度。嚴禁用電話進行聊天和長時間通話,保證報警電話能及時正常接通,確保通道的安全暢通。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8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發生火災要盡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火消防設備,正確有效組織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直撥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監控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為了加強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體經營場所,是指個體工商戶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固定場所。
第三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消防工作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公安機關對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負責實施。
街道辦事處以及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做好轄區內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個體經營者對其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負責,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公約,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接受消防監督檢查。
第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履行下列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一)指導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二)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其他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第八條公安派出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一)對本轄區個體經營場所進行消防監督抽查;
(二)對村(居)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檢查;
(三)指導消防安全重點場所進行火災預防和滅火演練;
(四)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五)其他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第九條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一)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二)開展消防安全巡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發現的火災隱患;
(三)指導個體經營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工作;
(四)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抽查。
第十條個體經營者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依法配置符合標準的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三)遵守用電用氣用火用油安全規程;
(四)定期對本經營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接受消防安全培訓并對本場所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六)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撲救并疏散人員;
(七)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撲救火災、調查火災原因。
鼓勵個體經營者制定符合經營實際需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條縣(市、區)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將娛樂、餐飲、住宿等個體經營場所,以及個體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油氣的場所,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場所,并以統一方式在個體經營場所明示。
前款規定場所的個體經營者除應當履行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消防安全義務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在經營場所明顯位置明示防火警示;
(二)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演練;
(三)與相鄰生產經營場所、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區域聯防。
第十二條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時,應當對個體經營者履行消防安全義務的情況進行檢查,責令其改正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個體經營場所集中的建筑物,產權單位或者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等進行統一管理。
第十四條個體勞動者協會、行業協會、市場開辦者等組織,應當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鼓勵志愿服務者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第十五條公安派出所應當制定本轄區年度個體經營場所消防監督抽查計劃并實施。
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抽查時,應當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并不得影響個體經營者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六條公安派出所對個體經營場所下列事項進行消防監督抽查:
(一)用電用氣用火用油是否規范;
(二)是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室內消火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滅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四)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場所內。
公安派出所發現個體經營場所存在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應當責令改正,并將抽查情況在抽查記錄中載明,自抽查結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抽查記錄錄入網上消防監督管理系統。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前或者期間組織監督抽查。
第十八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可以在一定范圍公開存在火災隱患的個體經營場所名單。
第十九條縣(市、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服務事項,為個體經營場所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第二十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建立個體經營登記信息共享機制。
第二十一條公民發現個體經營場所存在火災隱患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舉報;接到舉報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二十二條個體經營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個體經營者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并監督改正:
(一)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存在火災隱患的;
(二)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場所內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及其工作人員,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或者違法行為未依法責令個體經營者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0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了解和掌握消防報警控制設備設施各項性能指標及操作方法,熟悉相關專業理論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
二、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警惕。監視火災報警控制和監控設備設施,嚴格按程序操作,認真處理當班發生的'事件,并如實記錄。
三、經常性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進行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維護等工作,確保消防設施運行狀況良好。
四、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設施設備無污漬、無塵土,室內物品擺放整齊、墻面、地面潔凈;
妥善保管和使用控制室內相關設備設施和各種公用物品,杜絕丟失和損壞,并做好領用借用登記。
五、當火警發生時,正確及時地操作使用消防報警控制設備設施,并按規定的報警程序及時的通知有關部門及負責人;火災確認后,按要求正確的啟動和關停有關消防設備設施,配合組織滅火工作。
六、發現設備設施故障時,及時通知值班領導和工程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和停用設備設施。主動配合相關人員進行設備設施檢修和維護并如實登記。
七、充分發揮監控系統優勢,密切關注酒店內各種情況,注意發現可疑人或可疑事。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按照操作程序果斷采取應對措施,不得麻痹大意、延誤戰機。
八、做好消防監控室的保密工作。無關人員禁止進入監控室內,因工作需要進入監控室的,需經保安部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當班人員應做好記錄。
九、認真填寫當值期間相關設備設施運行記錄,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當班未處理完畢的應交代接班人員繼續跟進,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1
一、工作期間,應著裝規范整潔,佩戴上崗證,穿工作鞋;不允許戴戒指、項鏈等首飾,不允許留胡須,留長發、染發。
二、工作期間,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嚴禁會私客、辦私事、嬉笑打鬧、吸煙、吃零食、看閑雜書籍;除應急情況以外,嚴禁使用外線電話,嚴禁長時間占用內線電話。
三、工作期間,保持良好的辦公環境衛生,地面無果皮紙屑,辦公設施擺放到位,消防和監控設備保持干凈,無塵土。
四、嚴格遵守單位和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個人請假要書面寫明請假事由,經領導批準后才能休假。工作期間,應堅守崗位,嚴禁串崗、空崗、外出要向領導請假,未經領導的`批準,不得私自離崗。
五、工作期間,嚴禁讓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監控室。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領導批準。
六、工作期間,提高警惕,時刻注意檢查、觀測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設備故障及時匯報領導。愛護設備,按程序操作,嚴禁違章和野蠻的操作。
七、工作期間,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報警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作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工作期間,認真、如實的填寫各種紀錄,記錄應書寫規范,不漏項、漏登。
八、按時交接班,不遲到早退。交接班過程中當班組長要將值班情況詳細交接給接班組長并在工作紀錄上簽字,待人員到齊,交接工作無問題后方可下班。
九、值班期間應精神飽滿,時刻提高警惕,嚴禁睡覺、喝酒、打撲克f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工作中發現隱患應及時匯報帶班領導。
十、工作期間,保持作風嚴謹,做到文明禮貌,尊重領導,團結同志,互助互敬。
十一、按時參加監控例會,認真貫徹執行會議精神,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十二、積極努力的完成領導伽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工作認真負責,不出差錯。
十三、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造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實施%26lt;消防法%26gt;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城市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會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消防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派出所、社區居會、駐社區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社區居會建立由居會主任、居民小組長、社區巡邏隊、社會治安志愿者、樓院長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
第七條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消防機構和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和社區居會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會負責本轄區內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為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會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受理群眾舉報,開展消防咨詢服務;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的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會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八)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樓道可燃物,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馂膿錅绾,應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七)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維修更換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一條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轄區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消防業務指導;
(三)配合消防機構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四)助社區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
(五)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六)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區民警職責,作為評比考核內容。
第十二條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管理單位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單位、部位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有關消防審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是否完備;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單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保養情況;
(六)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情況。
防火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單位整改,較火災隱患或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轄區派出所或消防機構查處。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單位對轄區的消防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居民住宅的樓院、通道的消防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防火提示。
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應當建立消防巡邏制度。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區消防車道或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
(四)消除火災險情,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現有滅火器材,實施有效處置。
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要記錄巡查的內容、部位、頻次及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糾正,較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四條街道辦事處建立社區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在社區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社區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會應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對有關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按照部署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第十六條社區應當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要針對轄區的老弱病殘人員,加強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的宣傳;學生放假期間,加強對轄區中小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第十七條城市消防站應當定期向社區開放,流動消防宣傳車應當深入社區,開展流動消防宣傳工作。
第十八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會應當定期組織群眾到消防站參觀,開展火場逃生演練,提高群眾的消防素質。
第十九條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轄區單位主要負責人及重要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培訓。
第二十條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內應當懸掛張貼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消防建設示意圖、社區消防組織網絡建設圖及社區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街道辦事處消防工作室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重點單位名冊和基本情況檔案;
(三)火災隱患檔案;
(四)火災統計檔案;
(五)防火檢查檔案;
(六)消防宣傳教育檔案;
(七)消防會議記錄;
(八)消防培訓檔案;
(九)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員會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十)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二條社區居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居會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特護人員及家庭基本情況檔案;
(三)防火檢查檔案;
(四)消防巡查檔案;
(五)消防器材配備及維護檔案;
(六)居會與各居民簽訂的《居民防火公約》檔案;
(七)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八)消防會議記錄;
(九)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作為社區年度綜合檢查、考核、評比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轄區人民政府或消防機構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3
1.0目的
規范消防監控中心的管理,明確火警(災)的應急處理,確保顧客和物業的`安全。
2.0適應的范圍
適用于xx管理處對消防監控中心的管理。
3.0內容
3.1消防監控中心實行專人輪班,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員應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不得隨意離開值班室,并在值班記錄表上做好值班記錄。
3.2消防中心嚴禁其他無關人員進出。
3.3每天值班員要檢查消防系統是否正常。
3.4出現或接到報警信號,應立即檢查信號真偽情況。
3.5值班室內嚴禁吸煙,杜絕一切火種,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3.6消防中心的電話屬專用報警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響消防聯絡。
3.7消防中心應配置手持滅火器、消防板手、消防斧、消防頭盔、防煙罩等消防器具。
4.0記錄
值班記錄表由部門兼職資料員保存二年。
5.0附件
消防監控中心火險報警工作流程圖。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條消防監控中心每天24小時必須保證2名監控人員在崗值班。
第二條每天須嚴格按照值班記錄表上的時間要求,準時對所
管轄范圍內的重點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第三條當消防探測器(煙感、溫感、手動報警器)出現火災報警或故障報警時,值班人員須有一人攜帶對講機在5分內到達報警現場,根據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并隨時與監控中心保持聯系。
第四條當發生火情時按照“火警緊急處理方案‘進行操作處理。
第五條定期做好消防系統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當發現設備、設施出現故障時,應迅速修復,做到處理故障不過夜,特殊情況應上報有關領導請示解決方案。
第六條做好交接班的各項工作
1、交班人在交班前應檢查消防系統設備、設施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并按照實際情況填寫完整的值班記錄,簽名完畢后方可離崗。
2、接班人應提前1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與交班人進行工作交接,完成交接后,在值班記錄上簽名上崗。
3、當接班人未到崗或進行完交接工作時,交班人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5
酒店消防監控中心是酒店的首腦,酒店設立消防監控中心,隸屬保安部直接管理,負責對全酒店設施嚴格的消防監督和安全檢查工作。
1、負責對全酒店員工進行安全業務知識培訓,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2、制定各種防火安全制度,督促部門貫徹落實防火安全措施;負責調查了解違反消防規定的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及時向保安部安全主管、經理及總經理保管情況。
3、負責檢查酒店各部分防火安全情況及各種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4、負責酒店每天消防情況報告消防主管,主管以書面報告給經理在工作例會上通報。
5、負責調配補充消防滅火器材,配合有關維護保養公司定期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測、保養、維修,發現消防設備出現故障立即通知工程部盡快修復。
6、負責24小時的消防系統、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和防盜報警系統的監控,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并向保安部主管、經理報告。
7、負責酒店動力部位的安全監督;負責制定重點的.滅火作戰方案和組織演練。
8、負責協助辦理酒店改造工程中消防設施的呈報審批手續。
9、負責辦理進店施工單位人員臨時動火手續,并監督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
10、做好重要接待任務期間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
規范消防監控中心的管理,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服務)中心消防監控中心的維護管理。
3職責
3.1管理(服務)中心經理負責消防監控中心的維護管理和監督。
3.2秩序維護部主管負責消防監控中心管理制度的具體安排和落實檢查。
3.3消防監控中心秩序維護員負責管理規定的落實和實施。
4內容
4.1實行24小時監控,通過值班秩序維護員、工程維修人員、設備保養單位對消防監控機房設備、設施巡視檢查、保養、修理,確保消防監控設備正常安全運行。
4.2值班秩序維護員負責維護消防監控中心內環境衛生工作,每班交接前清潔一次。
4.3消防監控中心崗位對周界報警、電梯三方通話、門禁對講系統、消防控制柜每周進行一次測試,并記錄測試結果于《崗位值班記錄表》,發現故障的應立即報工程維修部予以檢修。
4.4突發事件及其他險情的報警處理應按照突發事件/緊急預案處理,并作好報警處理記錄。
4.5外來人員進入消防監控機房,必須經過管理中心經理同意。
4.6消防監控機房墻上應懸掛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禁煙標識,室內應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4.7錄像記錄正常保存期為至少7天,特殊事件的錄像內容應保存至事件處理結束。未經管理中心經理批準,不允許任何人查閱錄像、崗位值班記錄。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7
一.負責24小時監視消防主機報警信號及商場保安攝像監控系統。
二.熟練和掌握中央監控、消防報警等設備的技術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本商場的地形環境,消防設施設備的分布情況及擺放點。
三.正確使用和保管好本崗位所使用的設備和其它物品,當班者應對使用的`設備和物品負有全部責任,交接班時應對物品的種類、數量及完好程度進行檢查登記。
四.當值時必須高度集中精力,嚴密注視監控屏上各種動態情況,及時通報各有關崗位,消防系統報警或接到報警電話,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就近的安防員趕赴現場予以確認,同時做好詳細記錄。
五.與固定崗、巡邏崗經常保持聯系,隨時通報有關情況,處理各類事件,并及時報告領班。
六.對監控、報警儀器做好經常性的清潔保養工作。當監控報警儀器發生故障時,應立即通知維修部門,協助維修部門盡快排除故障,并做好詳細記錄。
七.對于聯系工作的電話,要熱情禮貌地應答接待,對客人打錯或誤打的報警電話要耐心解釋,溝通要表達清楚,避免誤會。
八.工地時要嚴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而帶來之事故及設備損壞,由當事者負責,并追究一切責任。
九.未經部門主管允許,嚴禁任何無關人員進入消防中心,消防中心內嚴禁打私人電話或占用消防電話。
十,嚴禁在監控室內進行非工作性質的活動,嚴禁吸煙。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8
一、消防監控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范圍,集中精力嚴密觀察;
二.負責檢查和測試消防系統設備、設施的靈敏和完好程度;
三.交班人員在交辦前半小時對消防監控設備進行認真全面檢查,填寫各項記錄,做到不漏不錯項目齊全;接班人提前10分鐘到崗,認真進行交接班;
四.交接班檢查內容包括:機器設備運行情況,室內及設備的衛生,各項登記記錄,通訊、警用器材等設備物品的數量和完好情況;
五.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愛護使用設備,不得擅自拆裝或改動設置;
六.當班人員應根據他人提供的或從監控器觀察到的可疑情況,進行定時、定位、定人錄像并做好相關記錄;對發現的治安刑事、火災等案件和事故,應迅速按程序進行處理;
七.監控器內所監視到情況與內容均屬保密,嚴禁外傳,不得向無關人員介紹賓館監控設備情況;
八.值班時要按規定著裝、注意行為規范,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做到“熱愛本職、監守崗位、操作規范、一絲不茍、勤于鉆研、熟悉業務、勇敢果斷、大膽細心;
九.積極配合內保巡邏人員的`工作,認真完成賓館及部門下達的各項臨時工作;
十.遇特殊、緊急情況監控室值班人員有權發出的緊急呼叫,指揮調動部門其他人員;
十一.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其他臨時性任務;
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9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及以上等級證。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班人員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在對火災報警控制設備進行日檢查、接班、交班時必須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的相關內容。值班期間隨時認真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確保正常工作狀態下,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的電氣控制裝置處于自動控制狀態,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其他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信號后,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馂拇_認后,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于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并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
確認屬于誤報時,查找誤報原因并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八、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消防控制室內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通訊聯絡工具。
九、嚴禁在消防控制室內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禁堆放與火災監控、預防、撲救等無關的物品或雜物,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刂剖夜ぷ魅藛T應確保室內衛生清潔、空氣清新。
十、消防控制室應保存以下資料:
(1)建(構)筑物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筑消防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2)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3) 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義務和(或)專職消防人員等內容。
。4)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及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5) 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6)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等內容。
。7)消防控制室應有系統竣工圖紙、各分系統控制邏輯關系說明、設備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等。
。8)消防控制室應定期保存和歸檔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
。9)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十一、嚴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
消防監控中心工作制度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了解和掌握消防報警控制設備設施各項性能指標及操作方法,熟悉相關專業理論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
二、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警惕。監視火災報警控制和監控設備設施,嚴格按程序操作,認真處理當班發生的事件,并如實記錄;
三、經常性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進行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維護等工作,確保消防設施運行狀況良好;
四、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設施設備無污漬、無塵土,室內物品擺放整齊、墻面、地面潔凈;妥善保管和使用控制室內相關設備設施和各種公用物品,杜絕丟失和損壞,并做好領用借用登記;
五、當火警發生時,正確及時地操作使用消防報警控制設備設施,并按規定的報警程序及時的通知有關部門及負責人;火災確認后,按要求正確的啟動和關停有關消防設備設施,配合組織滅火工作;
六、發現設備設施故障時,及時通知值班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和停用設備設施。主動配合相關人員進行設備設施檢修和維護并如實登記;
七、充分發揮監控系統優勢,密切關注商場內各種情況,注意發現可疑人或可疑物。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按照操作程序果斷采取應對措施,不得麻痹大意、延誤戰機;
八、做好中控室的保密工作。無關人員禁止進入消防控制室內,因工作需要進入監控室的,需經保安部經理同意后方可進入,當班值班員應做好記錄;
九、認真填寫當值期間相關設施設備運行記錄,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當班未處理完畢的應交代接班人員繼續跟進,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十、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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