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5篇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1
為規范食品添加劑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劑應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
二、由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添加劑采購。采購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添加劑安全相關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餐飲服務單位主要負責人與負責食品添加劑采購和餐飲加工配料的人員分別簽訂責任書。
三、采購食品添加劑,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采購,實行定點采購,并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添加劑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對采購的食品添加劑應當索取并留存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應者名稱、供應日期和產品名稱、數量等內容。采購進口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四、入庫前,庫管人員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括檢查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采購臺賬。食品添加劑入庫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單位、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五、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使用臺賬。食品添加劑出庫使用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數量、用途、稱量方式、時間等,使用人應當簽字確認。食品添加劑的購進、使用、庫存,應當賬實相符。
六、設立專柜貯存食品添加劑,并注明“食品添加劑專柜”字樣,盛放容器上應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
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配備精確的計量工具,嚴格按照包裝標識標明的用途用量或國家規定的用途用量稱量后使用,杜絕濫用和超量使用。
八、食品安全管理員、廚師長定期檢查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臺賬記錄、貯存及使用等情況。
九、食品添加劑專用采購臺賬、使用臺賬以及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2
為規范食品添加劑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專店購買
采購食品添加劑,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采購,實行專店購買,并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添加劑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對采購的食品添加劑應當索取并留存許可證、營業執照、檢驗合格報告(或復印件)以及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應者名稱、供應日期和產品名稱、數量、金額等內容。采購進口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二、專賬記錄
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采購臺賬。食品添加劑入庫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單位、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使用臺賬。食品添加劑出庫使用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數量、用途、稱量方式、時間等,使用人應當簽字確認。食品添加劑的購進、使用、庫存,應當賬實相符。
三、專區存放
設立專區(或專柜)貯存食品添加劑,并注明“食品添加劑專區(或專柜)字樣”。
四、專器稱量
配備專用天平或勺杯等稱量器具,嚴格按照包裝標識標明的用途用量或國家規定的用途用量稱量后使用,杜絕濫用和超量使用。
五、專人負責
由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添加劑采購。采購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和相關食品添加劑安全相關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餐飲服務單位主要負責人與負責食品添加劑采購和餐飲加工配料的人員分別簽訂責任書。
食品安全管理員、廚師長定期檢查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臺賬記錄、貯存及使用等情況。
食品添加劑專用采購臺賬、使用臺賬以及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3
為保證食品安全,學校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堂加工烹飪食品必須使用添加劑時,嚴格執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學校食堂購買必須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經學校食品安全衛生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方可購買、使用。
二.采購食品添加劑只能向具備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定資質,且證件齊全的經營者購買,并索取產品檢驗合格證,化驗單和使用說明書。
并執行嚴格的驗收、登記制度,及時建立臺帳。沒有衛生許可證編號、廠名、廠址、使用范圍、使用數量等說明內容的添加劑不能購買。
三.嚴格加強食品添加劑的保管。食品添加劑應由專人保管,做好入庫與出庫記錄。食堂不得貯存亞硝酸鹽。
四.使用添加劑必須保持和改進食品營養質量,不得破壞和降低食品的營養價值及衛生安全要求。
五.嚴格食品添加劑使用登記制度。加工烹調食品必須使用添加劑時,必須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按需領取、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記。
六.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由兩名以上炊事員在場的情況下使用。
七.使用添加劑必須嚴格按《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產品說明書規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圍,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圍。
八.禁止使用和保存過期的食品添加劑,過期的食品添加劑,交有關部門按特殊垃圾處理。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4
1、購買的食品添加劑必須是符合國家使用安全標準要求的。
2、制售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按照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計量標準>進行使用,不得超過國家其規定使用限量范圍。
3、人工合成色素覓菜紅及胭脂紅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限制計量使用。不得超過0、05克/公斤,檸檬黃及酸性靛藍的用量不得超過0、1克/公斤。
4、用于飲料、各式糕點食用香精的使用量不得超過限量0、2%。
5、亞峭酸鹽的使用,最大用量為每千克不得超過0、15克。(中毒量為0、3一0、5克,致死量為3克)
6、國家允許使用的防腐劑、杭氧化劑、著色劑、酸味劑、(www.lieshai.com)凝固劑、疏松劑、品質改良劑等的使用,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使用限量使用,不得超過國家計量標準。
7、因制品工藝制作要求的需要,應盡可能地從植物中提取所需色素。
8、禁止采購添加劑含量超過國家規定限量標準的食品、原料。
9、嚴禁使用超過有效保質期限的食品添加劑或受潮、霉變及其他感觀異常發生色變的。
10、嚴禁使用醫療、工業、化工等非食用食品添加劑,用于食品的生產加工制作。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是指:
。ㄒ唬┪戳腥胧称钒踩珖覙藴实氖称诽砑觿┢贩N;
。ǘ┪戳腥胄l生部公告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
。ㄈ⿺U大使用范圍或者用量的食品添加劑品種。
第三條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
第四條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粦斞谏w食品腐敗變質;
。ǘ┎粦斞谏w食品本身或者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
。ㄈ┎灰該诫s、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ㄋ模┎粦斀档褪称繁旧淼臓I養價值;
(五)在達到預期的效果下盡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称饭I用加工助劑應當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去除,有規定允許殘留量的除外。
第五條衛生部負責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審查許可工作,組織制定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技術評價和審查規范。
第六條申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生產、經營、使用或者進口的單位或者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提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許可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砑觿┑耐ㄓ妹Q、功能分類,用量和使用范圍;
。ǘ┳C明技術上確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資料或者文件;
(三)食品添加劑的質量規格要求、生產工藝和檢驗方法,食品中該添加劑的檢驗方法或者相關情況說明;
。ㄋ模┌踩栽u估材料,包括生產原料或者來源、化學結構和物理特性、生產工藝、毒理學安全性評價資料或者檢驗報告、質量規格檢驗報告;
。ㄎ澹撕、說明書和食品添加劑產品樣品;
。┢渌麌遥ǖ貐^)、國際組織允許生產和使用等有助于安全性評估的資料。
申請食品添加劑品種擴大使用范圍或者用量的,可以免于提交前款第四項材料,但是技術評審中要求補充提供的除外。
第七條申請首次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除提交第六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口國(地區)相關部門或者機構出具的允許該添加劑在本國(地區)生產或者銷售的證明材料;
(二)生產企業所在國(地區)有關機構或者組織出具的對生產企業審查或者認證的'證明材料。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反映真實情況,并對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承擔法律后果。
第九條申請人應當在其提交的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材料中注明不涉及商業秘密,可以向社會公開的內容。
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技術上確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等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時征求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等有關部門和相關行業組織的意見。
對有重大意見分歧,或者涉及重大利益關系的,可以舉行聽證會聽取意見。
反映的有關意見作為技術評審的參考依據。
第十條衛生部應當在受理后60日內組織醫學、農業、食品、營養、工藝等方面的專家對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技術上確有必要性和安全性評估資料進行技術審查,并作出技術評審結論。對技術評審中需要補充有關資料的,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及時補充有關材料。
必要時,可以組織專家對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研制及生產現場進行核實、評價。
需要對相關資料和檢驗結果進行驗證檢驗的,應當將檢驗項目、檢驗批次、檢驗方法等要求告知申請人。安全性驗證檢驗應當在取得資質認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對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檢驗方法標準的,應當首先對檢驗方法進行驗證。
第十一條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行政許可的具體程序按照<行政許可法>和<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根據技術評審結論,衛生部決定對在技術上確有必要性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準予許可并列入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予以公布。
對缺乏技術上必要性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許可并書面說明理由。
對發現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用化學物質或者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按照<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執行。
第十三條衛生部根據技術上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將公告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程序,制定、公布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衛生部應當及時組織對食品添加劑進行重新評估:
。ㄒ唬┛茖W研究結果或者有證據表明食品添加劑安全性可能存在問題的;
(二)不再具備技術上必要性的。
對重新審查認為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衛生部可以公告撤銷已批準的食品添加劑品種或者修訂其使用范圍和用量。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衛生部20xx年3月28日發布的<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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