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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時間:2024-04-28 18:35:15 澤彪 制度 我要投稿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22篇)

          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22篇)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

          一、目的和內容

          為進一步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內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三、定義

          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四、職責

          1、主要負責人負責全公司性隱患自查帶頭工作,并簽發全公司性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公司安全辦公室;公司安全辦公室負責對全公司性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2、車間主任負責各自車間隱患自查工作;并簽發車間級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車間班組長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車間主任;車間主任負責對車間隱患整改情況驗收。

          3、公司安全辦公室負責公司隱患排查工作:并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公司安全辦公室;公司安全辦公室對隱患整改情況驗收。

          4、公司安全辦公室編制安全檢查計劃,管理各項安全檢查表。

          5、定期評審修改安全檢查表。

          6、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隱患自查

          企業開展全廠性隱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車間開展隱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組(工段)每天或每班應檢查各崗位、工藝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是否存在事故隱患。企業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應親自參加全廠性檢查活動,并隨機抽查車間、班組隱患自查情況,對發現的重要情況應及時研究整改;企業安全辦公室應深入車間班組,督促、規范和指導隱患排查工作。

          2、重點部位“十必查”

          企業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十必查”:

          一是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企業供電、供水等部位的安全運行狀況必查;

          二是工藝技術管理、儀表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三是設備維護保養、主體設備、特種設備等設備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四是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執行情況必查;

          五是設備檢修作業、廠內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環節的防火、防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六是企業防雷、防汛、防構建筑物倒塌、防靜電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必查;

          七是崗位操作人員接受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勞動保護、自覺執行操作規范和應急處置技能情況必查;

          八是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救援物資儲備情況必查;

          3、隱患排查情況定期報告

          企業建立車間(部門)、企業、安監部門逐級報告隱患自查自改情況的機制,即:班組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給車間;車間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廠級安全辦公室;企業每月25日前要向鄉鎮(街道)報送隱患自查自改情況表,企業當月排查和整改的較大隱患,應以書面形式上報。企業發現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時,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安監部門。

          六、重大事故隱患管理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向當地縣監局申報,由縣安監局公示并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逐級上報至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逐級上報至省安監局,由省安監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

          一、治理目的

          通過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采取有效地針對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標準規范,切實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水平,堅決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吳蘭兵任組長,余嵐、尤啟田、王勇、楊松、尤剛、萬海峰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三、專項治理重點

          1、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總監理工程師等關鍵管理人員到崗并履行職責情況。

          2、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情況。

          3、現場使用的大型機械設備(包括塔吊、施工電梯等)進場備案、安拆方案編制審批審核、檢查驗收、安全檢測檢驗和使用情況。

          4、腳手架、高處作業、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專家論證、審批審核和實施落實情況。

          5、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按照《四川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件》的要求,臨時活動房搭設及驗收使用情況。

          6、臨時設施搭設、臨時用電及驗收使用情況;用電設施設備安全與管理情況;特別是施工作業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的隱患排查的情況。

          7、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四、排查治理內容、方式和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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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筑施工安全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2、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特別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

          3、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論證和執行落實;

          5、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

          6、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

          7、建筑施工企業、項目和班組的安全檢查和整改落實。8。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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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堅持與建筑安全專項治理結合起來,解決影響建筑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結合起來,加強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動態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3、堅持與加強建筑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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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依據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圍繞以下四方面為主要內容進行檢查和整改。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危險性性較大工程(施工用電、腳手架、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交底、驗收及使用等情況。臨邊、洞口防護等。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業面距離墜落基準面30m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

          3、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等。

          4、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使用等。

          五、實施步驟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ㄒ唬┬麄鲃訂T、制定方案:

          組織召開動員大會,把專項治理目的、要求傳達到每個工程項目,每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通過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專項治理的有利契機,開展施工人員,特別是民工的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充分發揮全體施工人員的積極性,鼓勵施工人員積極主動地參于施工安全排查隱患和整治。各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實際,制定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組織企業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全面排查各種施工安全隱患。在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隱患為工作主線,以現場施工項目為中心,以貫徹落實為工作要求,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執法檢查:

          按照市建管站關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九項內容和結合專項治理的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骨干力量對每個在建工程開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重點突出大型施工機械設備、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登記檔案、整改落實記錄等的閉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隱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按照三定原則(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時要對施工安全隱患進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從源頭解決的方法和辦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施工特點和規律,確保施工安全。

          (三)總結提高,“回頭看”再檢查

          為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要對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回顧總結,針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制定對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嚴格落實排查治理責任

          工程建設的各方主體,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要建立健全機構,成立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一把手”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部門共同抓的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耙话咽帧币⒅芈鋵嵷熑危攸c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親自下基層、下現場,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落實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各施工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要有重點、分步驟地加以推進,并將本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印發至各施工現場,各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總監要保證將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切實把工作做深、做細。

          開發區安監站要負責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現場的開展及落實情況。

         。ǘ⿲嵤┚C合治理,依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1、堅持市場監管和施工現場整頓同步。

          一是著力整頓并規范建筑市場。切實加強對建設程序、市場各方主體的監管,在招標投標、施工許可、施工活動監管、安全生產監督等各個環節規范程序、嚴格管理。依法查處假招標、明招暗定、違法發包、違法轉包、無證施工、無資質施工等各類違法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重點加大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等具有管理職能主體的監管,督促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有效開展監督檢查,保證施工安全生產。

          二是著力強化對施工現場的監管。安監站要加大對現場的監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強度、大頻率的監督檢查,對施工現場是否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是否落實隱患排查整治各項措施進行檢查,嚴格督促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按標準施工、按規范監理,堅決制止憑經驗施工、按土辦法操作。

          三是保障大型機械運行安全。切實加強對大型機械安全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檢查,重點加強對安裝、拆卸等關鍵工序的監督,實施嚴格的管理。安監站對安裝、拆卸的專項方案、單位資質、人員資格要進行嚴格審查,做到資質證書與實際單位一致、個人證書與本人一致,對不符合規定的,不得準予實施。安裝、拆卸活動開始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到場進行再次核實并現場監督,安監站要組織到現場抽查、巡查。

          2、堅持企業監管和人員監督同步。結合安全生產兩項許可動態監管,在排查整治活動開展過程中,切實加強對企業和相關“三類人員”的動態管理。

          一是注重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復查。在各類監督檢查中,把現場存在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和問題,提高到企業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定條件的高度,對不符合條件、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限期責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議。

          二是注重對相關“三類人員”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現場監理人員的管理,落實其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對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相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必要時對其上崗資格進行處罰。

          3、堅持設施監管和行為規范同步。

          一是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監督檢查。施工項目部要結合工程特點,確定重大危險源,并制定明確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防護措施。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嚴格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格按規定配備和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做到預防在先、預防為主。

          二是規范各方行為。安監站要在強化現場監督檢查的同時,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業自覺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在當前階段,著力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強化對企業用工情況的檢查;堅決遏止項目部、班組私招濫雇,堅決遏止小包頭臨時招人,層層轉包;嚴肅持證上崗制度,對不符合上崗條件的堅決予以制止。

         。ㄈ┌从媱、有重點地分階段推進排查治理工作

          1、在動員部署階段,各單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制訂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將隱患排查治理的時間、范圍、標準和要求等向社會發布,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召開動員大會,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網絡、報刊和安全畫冊等方式,確保此次專項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時傳達到每個施工企業、每個項目管理人員,為廣泛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2、在全面排查階段,各單位要對照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對本單位所有工程項目進行安全隱患的全面排查,要圍繞汛期、夏季高溫季節安全和北京“奧運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隱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隱患整改工作。在“安全生產月”活動中,要集中組織好宣傳教育活動,突出“隱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題,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時,要指導和督促相關企業及項目部加強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邊查邊改,不留死角。對暫時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要督促企業落實責任、資金和監控手段,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帳,對排查情況進行分類建檔。開發區安監站要做好事故隱患的認定工作,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認定情況,加大隱患整改的督辦力度,認真梳理重大隱患,公布重大隱患治理單位名單,落實督辦單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檢查整改階段,各單位要加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要落實責任,限期整改,隱患未消除的不得進行施工。開發區安監站要充分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加大執法力度,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應進行嚴厲查處。期間我局將組織檢查組,對各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督查,對不落實和不重視的有關單位及責任人將進行嚴肅處理。

          各單位、各施工現場要結合實際,研究辦法,分階段、有重點地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檢查。一是安全監督機構實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開發區安監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階段、有重點地對轄區內在建工程實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記錄。要發揮一線安全監督人員的作用,提高安全監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安全監督人員要每月對負責監管的項目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隨機抽查,發現問題的及時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實施企業月檢制度。各施工(監理)企業,要在隱患排查治理期間,每月組織對所有施工(監理)的工程項目進行一次檢查。對企業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情況、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和各類安全防護措施的到位情況進行嚴格檢查。由企業領導帶隊并作好檢查記錄并簽字,實行誰檢查誰負責。發現問題或安全隱患的,要及時督促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所屬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始終做到有序、規范,符合各項安全生產條件。三是實施項目周檢制度。每個在建工程均實行班組安全員巡檢、項目安全員日檢、項目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聯合周檢制度。要履行檢查人員簽字手續,對檢查以及整改落實情況負責。所有檢查均應作好書面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在督查驗收階段,各單位要成立檢查驗收組,對全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檢查評估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實際效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排查治理成果,確保取得實效。

         。ㄋ模⿵V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出黑板報、張貼宣傳標語、辦講座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力度,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濃厚氛圍。同時要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貫穿于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全過程,大力開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全面提高安全知識水平,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形成全行業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五)及時報送信息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報送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及時掌握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報道、報送活動動態信息和有關統計數據。各單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落實情況的相關內容上報開發區安監站。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3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學校安全隱患搏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6、排查責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7、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8、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4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現特制定我礦專項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認真落實水害防治責任

          增強做好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將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水害防治工作職責。各相關科室、部門要針對安全生產專項行動中查出的煤礦水害隱患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分析情況,提出措施,對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險。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要承擔起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技術責任。要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配備水文地質技術人員,設立專門的煤礦防治水機構、建立健全水害預測預報制度、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配備齊全的探放水設備和專業隊伍等,不斷促進礦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二、加強煤礦防治水基礎工作

          礦井要按照“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認真開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適合本礦井的物探、鉆探、化探等先進適用技術,查明礦井或采區水文地質情況;定期收集、調查核對本礦及相鄰煤礦的廢棄老窯情況,編制《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等基礎圖紙和資料,準確掌握礦井水患危險的情況,對礦井生產區域的地質構造情況、水害類型等進行預測預報,提出預防和處理水害的針對性措施。

          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煤礦企業要認真排查治理礦井及其周邊受威脅的水害隱患,特別是安全生產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重大水害隱患,要分類定級,建立檔案,按規定向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同時要制定專門治理計劃,做到人員責任、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應急預案五落實。嚴禁超層越界等違法非法開采,嚴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嚴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四、認真落實防治水措施

          煤礦企業要認真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礦井開拓巷道過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等構造地帶時,必須探水前進。礦井如受底板承壓水威脅時,要進行疏水降壓,保證安全開采;無法保證安全開采時,必須進行底板加固注漿。水體下采煤必須按設計進行試采,確保安全。

          礦井受老空水威脅時,要分析查明老窯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確定探水警戒線,并準確填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編制探放水措施,堅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專業人員使用專用探放水鉆機進行施工,保證探放水鉆孔的超前距離,探放水鉆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并要監視放水全過程,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探放水時,要撤出探放水點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脅區域的所有人員,發現有突水預兆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脅區域的人員,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繼續施工。

          五、加強煤礦職工安全培訓和教育

          礦井要結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強對職工水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和綜合素質。制定并不斷完善《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案的演練,使職工掌握逃生的路線。特別是要讓職工牢記:當發現井下有突水征兆時,必須停止作業,立即撤到安全地點,并及時報告調度室。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崗位必須經培訓持證上崗。

          六、建立完善水害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相關科室、部門要制訂完善水害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區域搶險排水基地建設和運行機制,增置排水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保證設備完好,以提高搶險救災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礦企業要儲備足夠的搶險物資和設備,確保搶險救災時能夠及時到位并發揮作用。

          煤礦企業發生透水后,要立即啟動《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七、進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監管監察力度

          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對煤礦水害的日常監管職責,加強對轄區內煤礦的監督檢查力度。礦井必須配備地質或水文地質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探放水設備和隊伍,制定落實防治水措施,開展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定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對發生水害事故的礦井,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落實防范措施。

          八、加強礦井水害預防的有關措施。

          1、加強礦井排水系統的管理,確保礦井排水系統暢通,排水設備運行可靠。必須杜絕由于排水系統故障造成采空區積水無法排出而導致礦井水災的情況。

          2、每年在洪水季節來臨前進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聯運行試驗,在礦井水量突然增大時具備較強的排放能力,以延緩礦井水災,為災變時人員安全撤離提供盡可能多的時間。

          3、加強對周邊小煤礦的監測,取得準確的資料,為礦井后期開采的礦井水防治提供依據。

          4、加強對礦井周邊及井田范圍內已經關閉的老窯采空區的`提防。在接近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措施在掘進工作面提前進行探放水。情況不明時,嚴禁采掘作業。

          5、在本礦井掘進巷道貫穿相鄰采空區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貫穿措施內編制專門的探放水內容。

          6、采掘工作面過鉆孔時,必須進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鉆孔后必須及時進行封堵。

          7、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檢查,對礦井五個井筒井口周圍地表的穩固情況、井口附近防洪溝渠的`設置及其是否暢通等均要作系統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杜絕地表水形成的礦井災害。

          8、對井下職工進行礦井水災避災技術培訓,使每一個職工都知道本工作地點的避災路線,以及本區域或礦井受水災后自己的行動要求。

          9、對掘進工進行探放水技術培訓,提高對老窯水危害的認識,在接近老窯采空區和本礦井采空區時提高警覺,遇到異常情況(煤、巖松軟、濕潤,或鉆孔內有水滲出)不能慌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將鉆桿固定在孔內,將人員撤退到大巷內,向調度站匯報并聽從調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鉆孔潰出,無法控制,則立即啟動救災程序,按發生礦井水災處理。

          10、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在預計可能出現礦井水害的區域,必須認真調查研究,及時制訂可靠的技術措施,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11、礦井防治水領導組要定期牽頭組織有關科室、單位參加礦井防洪設施的檢查,檢查資料報礦有關領導和部門,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限期整改。

          12、年雨季前對各水泵房水倉進行一次全面清掏,確保水倉有足夠的儲水容積。

          13、水泵房的供電線路、供電設備要在雷雨季節前停電檢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應補充齊全,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14、加強水文地質勘探工作,掌握較為準確的水文地質資料,要按期對礦井涌水量進行測定,并將資料報生產技術部。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5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派查治理長效機制,推進公司安全隱患派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二條:對于一般性事故隱患,安全科應要求有關部門限期排除。

          第三條: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科應聯系相關部門技術人員做出暫時局部、全部停車或停止使用的強制措施決定,并督促有關部門進行限期徹底整改。

          第四條:事故隱患的范圍

          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2、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

          3、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能量傷害。

          4、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職業并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

          6、在敏感地區進行作業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污染。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等)。

          8、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9、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第五條:安全科每周應會同各相關部門,對廠區進行隱患排查一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

          第六條:對所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安全科會同相關部門編制整改措施,并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整改。

          第七條:對難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八條: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負責整改的部門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止使用或停車,對難以停止使用或停車的相關生產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九條: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公司安全科、總公司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以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條:事故隱患堅持“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監控整改”的原則,由存在事故隱患的車間、部門組織整改,整改職責人為各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十一條:各部門和相關人員,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凡當班組能整改地不準推向車間,凡車間能整改地不準推向公司主管部門的原則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第十二條:整改職責單位要按照《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對事故隱患認真整改,并于規定的時限內,向公司安全科報告整改狀況。整改期限內,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進行專人監控,明確職責,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第十三條:整改工作結束后,整改部門要按要求寫出隱患整改回復報告,由安全科組織檢查驗收。

          第十四條: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設備的運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運行。

          第十五條:處罰

          1、對不及時報告、隱報、瞞報重大事故隱患的部門主要負責人處500元罰款。

          2、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在整改過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門主要職責人處500元罰款。

          3、對查出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進行整改治理,擅自生產作業的部門主要職責人處500元罰款。

          4、對不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處安全科主要負責人500元罰款。

          第十六條:安全科每月應對公司隱患排查治理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報總公司備案。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6

          為堅持質量標準化與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杜絕防治水工作中的隨意性和僥幸思想,規范礦井的防治水安全技術工作,以高質量的礦井防治水工作來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特制定以下規定:

          1、堅持水害隱患定期排查制度,對排查出的隱患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并嚴格落實。

          2、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則。在受水害威脅地區進行采掘前,必須首先查清水文地質條件。地測部門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意見,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經所在單位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采掘工程待確認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3、開拓施工前,應認真分析附近井巷(鉆孔)工程揭露的資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區域水文地質構造規律,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4、對受水害威脅的工作面進行動態跟蹤、動態分析、動態預報、認真觀測。

          5、當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現水文地質異常情況時,要求主管領導和有關技術人員立即趕到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對井下涌水量、水質進行監測,對收集到的數據及時的進行分析、整理,拿出結論性意見。

          6、各類井巷工程貫通前,被貫通巷道有積水、淤泥或水文情況不清時,必須在距貫通點30米(煤巷)或20米(巖巷)前發放水害通知單。查清條件,待排除積水或淤泥后方可貫通。

          7、為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預防重大水患事故發生,另制定防治水管理工作十不準:

          ①各類防隔水煤柱內不準隨意布設巷道。

          ②當采掘工作施工中出現突水征兆時,不準繼續施工。

         、厶椒潘@孔正式探水鉆進前,未安好孔口裝置時,不準繼續鉆進。

          ④被貫通巷道有積水、淤泥或水文地質情況不清時,不準貫通。

         、菟邢律骄蜻M巷道無特殊原因未到位不準停止掘進。

          ⑥上方或水覆巷道、老塘有積水威脅或情況不清時不準施工。

         、咴诟咚划惓^和陷落柱懷疑區內的工作面上未經探查,不準回采。

         、嗷夭晒ぷ髅娌胺秶鷥鹊乃目谆蚍忾]不良鉆孔,未經處理前,不準回采。

         、崽椒潘こ淌┕ぐ踩夹g措施未經總工程師批準時,不準施工。

         、馐艿装鍔W灰高壓水威脅的礦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準布置在灰巖及以下的層位。

          8、礦井必須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并組織實施。礦井必須具備與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相匹配的水文地質圖件和資料,及時填繪和補充。必須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并將礦界以外至少100m范圍內鄰礦的井田位置、開采范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標繪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或采掘工程平面圖上。

          9、對井下存在的積水區,必須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標出積水范圍、外緣標高和積水量,同時標出探水線位置,并符合以下規定:

         。1)探水線應根據積水區的位置、范圍、水文地質條件及其資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區、巷道受礦山壓力的破壞情況等因素確定。

          (2)對本礦開采所造成的老空、老巷、水窩等積水區,其邊界位置準確,水壓不超過1MPa,探水線至積水區的最小距離:在煤層中不得少于30m,在巖層中不得少于20m。

         。3)對本礦井的積水區,雖有圖紙資料,但不能確定積水區邊界位置時,探水線至推斷的積水區邊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60m。

         。4)對有圖紙資料可查的老窯,探水線至老窯邊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60m;對沒有圖紙資料可查的老窯,可根據本礦井已了解到的小窯開采最低水平,作為預測的可疑區,必要時可先進行物探控制可疑區,再由可疑區向外推100m作為探水線。

         。5)對已知的斷層、陷落柱的探水線,由斷層、陷落柱所留設的防水煤柱線至少向外推20m作為探水線。

         。6)石門揭露含水層的探水線,探水線至含水層的`水平最小距離不得小于20m。垂直距離應根據水壓和隔水層的巖性等資料綜合分析確定其最小距離。

          10、煤礦企業必須根據礦井實際逐年進行礦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預測,并納入礦井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11、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定經計算合理留設各類防隔水煤(巖)柱(相鄰兩礦井屬人為邊界,且水文地質類型均屬簡單或中等型的,其邊界煤柱總寬度也不得小于40m),并標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需變動時,必須重新編制設計,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審批。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壞井田邊界煤柱。邊界煤柱已被破壞的,必須采取充填、注漿、打擋水墻等補救措施,并經相鄰礦井認可。

          12、對水淹區積水面以下的煤巖層中的采掘工作,應在排除積水以后進行;如果無法排除積水,必須編制設計,由礦長審批后,方可進行。開采水淹區域下的廢棄防水煤柱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礦長審批后方可進行。

          13、承壓含水層與開采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承受的水頭值大于實際水頭值時,可以"帶壓開采",但必須制訂安全措施,報礦長審批后后執行。承壓含水層與開采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承受的水頭值小于實際水頭值時,開采前必須采取疏水降壓或建筑防水閘門、注漿加固底板、留設防水煤柱、增加抗災強排能力等防水措施,并報礦長審批后實施。

          14、煤系底部有強承壓含水層并有突水危險的工作面,在開采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明確安全措施,報礦長審批后方可開采。

          15、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積水以及恢復被淹井巷前,必須有礦山救護隊檢查水面上的空氣成分,發現有害氣體必須及時處理。排水過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氣體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16、每年雨季前必須對礦井的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分析、檢查,排查隱患,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實施意見并認真落實。

          17、每年雨季前必須對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全面檢修一次,聯合排水試驗一次,并對水倉、沉淀池和水溝進行一次全面清理。

          18、礦井防治水設施至少每月檢查一次(雨季至少每旬檢查一次),特殊情況下要加密檢查或觀測。檢查要建立臺賬,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制定措施安排解決。

          19、地面防治水重點巡查內容:

          (1)礦區附近疏排水系統的疏排水能力。

          (2)主井口、主井絞車房、配電室、提風機房等重要場所防洪物資的準備情況。

         。3)礦區內排水溝、防洪溝、排水管道等的疏通情況。

         。4)矸石山有無滑坡現象。

         。5)大雨前后礦區及附近地面有無斑裂和老窯沉陷現象。

          20、井下防治水重點巡查內容:

         。1)井下排水泵房的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是否經常檢查、維護,是否有檢查、維護記錄。

         。2)井下水倉、沉淀池、排水溝的清理疏通情況。

         。3)各主要出水點的水量變化情況。

          (4)井下各類水文地質鉆孔的水文動態變化情況。

          (5)井下老空區積水情況。

         。6)井下各密閉墻、擋水墻和完好情況和返水溝內水量變化及疏通情況。

          21、堅持礦井涌水量的觀測并建立臺賬,礦井涌水量觀測正常情況下每10天進行一次,雨季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加密。

          22、堅持降雨量觀測,建立相關臺賬,繪制降雨量與礦井涌水量關系圖。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7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建設方針,落實安全建設職責制,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增強對隱患的控制潛力,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按照上級有關文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制度。會議制度如下:

          1、各科室務必指定專人,負責將上級和煤礦排查隱患的意見書和三定表、驗收表及時送達安檢科。

          2、屬于煤礦“六長”和科室自查出的隱患,務必根據檢查意見書填寫治理狀況表送交安檢科,統一登記臺帳,做到帳、表、書“三對口”。

          3、安檢科負責將將各科室報回的隱患分類歸檔管理,對檢查時提出隱患進行分析,確定安全隱患的級別,統計各單位存在的'共性問題和新出的隱患。

          4、安檢科科長負責,每月每旬檢查整理隱患臺帳、記錄、意見書,對一月內未整改的隱患或超過整改期限未整改的隱患(歷史隱患)要立即送交調度室。

          5、調度室負責將安檢科移交的歷史隱患記錄在案,由每一天早7:00在調度例會上通報督促落實,安檢科憑主管領導簽字的隱患整改驗收表通知調度室對歷史隱患銷號。

          6、每月安全例會公司要組織開展討論安全隱患統計分析事宜,通報一月的安全隱患(包括上級查處的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并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列入當月安全工作匯報。

          8、對重大隱患和不能處理的隱患,務必立即報送安委會。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8

          為了加強xxx風電場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確保xxx風電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xxx風電場、x局安監〔20xx〕461號文件《水電x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辦法》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或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都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發現一般事故隱患,項目部工程技術部門應立即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認真加以落實。同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治理臺帳,按月上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月報表。對短時間內難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采取防范、監控措施,確保過渡期內的安全。

          四、項目部確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填寫重大事故隱患快報表,上報分局安全監督管理部,并對重大事故隱患組織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五、經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由項目部總工組織工程技術部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六、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七、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及時向項目部所屬部室班組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分局安全部門報告。

          八、因治理隱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應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有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作業。

          九、項目部應建立并落實從第一責任人到各級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使用資金制度,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顚S。

          十一、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項目部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十二、安全環保部每季、每年對本項目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統計分析報告,統計分析表由項目部負責人簽字。

          十三、項目部在工程分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項目部對承包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十四、項目部所屬班組、部室應積極支持配合,安全環保部和有關部門的對事故隱患的監督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十五、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十六、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每月25日組織對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對重點施工部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七、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納入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范圍,并把落實情況作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標。對重大事故隱患不上報或隱瞞不報,不采取措施積極整改的責任人,將進行制度處罰。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9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長效機制,促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源頭預防潛力,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的定義和分級標準。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須時光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專人專管,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組織領導。

          水利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制度。

          四、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對事故隱患進行隨時排查,并適時組織集中排查治理,對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建立檔案和臺帳。排查資料包括:

          1、水利工程建設。以重點在建工程為重點,防范坍塌、起重機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項目落實“三同時”原則狀況;工程建設中項目法人、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職責落實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職責制、度汛方案和事故應急預案;重點水利設施如高邊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機、塔帶機、模板支護、腳手架安拆和油庫、炸藥庫、倉庫等的安全防范措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在建工程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在建工程水庫、水電站及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

          2、水利工程運行。以病險水庫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庫為重點,嚴防垮壩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水庫大壩安全職責制和水庫安全運行各項規章制度;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練;水庫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通信預警設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職責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設管理、資金使用、竣工驗收、蓄水運行、巡視檢查和調度運用方案;小型水庫的`管理機構、看護人員、養護經費和日常巡查。

          3、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建設和運行。以農村水電站、電網、在建工程和用電戶為重點,對水電開發、項目審查和驗收投產等環節嚴格把關,規范農村水電工程建設市場。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電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無規劃、無審查、無監管、無驗收的“四無”水電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電站分類年檢安全管理和“兩票三制”執行狀況;鄉辦和小型股份制水電企業安全生產機構和制度建設;農村水電企業設備檢修、試驗和農村水電供電區的安全供電。

          4、河道采砂。以違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較大河段為重點,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溝通協調機制和職責追究制;河道采砂規劃編制,禁采區和可采區的劃定,禁采期的規定,違法違規亂采濫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傳教育和社會監督;河道防洪、橋梁和管線等跨河、穿河、臨河建筑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測設計。以野外勘察、測量作業為重點,主要包括: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水利部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范狀況;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配合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預案。

          五、隱患登記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安全生產專管人員每月要對本股室、本單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和治理狀況分別進行登記,逐級匯總。

          六、隱患報告制度。

          對一般隱患要及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報告,要區分事故隱患的性質和程度,區分輕重緩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資金,強化整改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徹底進行治理。對較大隱患應向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七、隱患督查檢查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對本股室(單位)職能范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綜合監管,每季度應對基層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自查、抽查和督查檢查,重點督查檢查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和落實狀況;施工、生產作業場所安全防護狀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整改狀況;事故應急預案制訂和救援演練狀況;職工和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和遵章守紀狀況;特種作業和重要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狀況;隱患排查治理登記、銷號的臺帳規范狀況;信息報送狀況等。

          八、隱患公示和整改制度。

          對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報告后,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下發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職責人、整改資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對一般事故隱患要做到立即整改,時光不超過7天;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隱患,要進行公示并確定專人監控管理,確保萬無一失。對一時整改不了的重大事故隱患,要派專人24小時值守,同時制定出整改時光表,嚴格按照隱患治理項目、措施、資金、時光、職責“五落實”制度,限期整改。

          對隱患整改措施長時光得不到落實、超過整改期限的,要采取掛牌督辦的方式進行重點跟蹤、重點督辦。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切實做到“四不放過”,即:職責不落實不放過,工作不到位不放過,隱患不消除不放過,沒有隱患整改報告不放過。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0

          為建立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校長對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教育教學活動的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巡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存在各類事故隱患。

          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

          四、對于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的登記,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帳,對學校制定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備案。

          五、每周召開一次班子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每月對學校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發現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及時報告校長,校級領導研究決定后上報主管部門。

          七、學校及時向縣教育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八、學校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勵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處室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處室和個人予以獎勵。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1

          為及時發現、治理重大安全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是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重大安全隱患認定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隱患的概念

          安全隱患分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重大安全隱患是指《煤礦重大安全隱患認定辦法》中規定的和上級認定的重大隱患。非此情況為一般安全隱患。我公司規定為重大安全隱患、礦級安全隱患、一般安全隱患;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總經理組織整改,礦級安全隱患由公司安全副總或分管副總負責組織整改,一般隱患由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整改。所定方案和措施,施工隊要在規定時間及時進行整改。

          二、安全隱患的排查及責任

          1、總經理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偣こ處煛⒏笨偨浝、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并對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督促整改。

          2、隱患排查按照分專業分級定期排查制

          ⑴每月底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對全礦的重大隱患進行排查分類,確定類別,形成書面資料向由總經理主持的現場辦公會匯報。

         、泼吭孪卵筛鲗I副總工程師或生產部分管采掘機運通的副部長對本專業下月隱患進行排查分類及按照“四定”原則(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下發整改通知單落實處理、總結當月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形成書面資料報安全監察室。

         、敲恐苣┯筛麝犼犻L組織隊干及班組長對本單位施工范圍內下周的隱患進行詳細排查,將排查內容、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整改驗收負責人形成書面資料報安全監察室。

         、让堪嘤僧敯嘀蛋嚓犻L對當班本單位施工范圍內的隱患進行排查,并在班前會采取措施落實安全負責人進行整改;各班組在作業前必須對現場進行隱患排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凡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必須向調度室匯報,并由調度室向相關部門和分管領導匯報。

          三、認真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日常工作:

          1、通風系統每月負責組織檢查防突頭面“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執行情況,“三專兩閉鎖”是否按規定安設及機構是否靈敏,兩個風井的主扇風機和瓦斯抽放站設備設施、運轉情況進行檢查的。組織通風隊、瓦斯隊每周對通風系統、通風設施及防滅火全面覆蓋檢查一次;各作業點有無瓦斯超限、積聚,局部通風質量是否符合要求;風筒出口風量及距磧頭距離是否符合作業規程要求;防突頭面、啟爆硐室是否完好;壓風自救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反向(防爆)風門是否能正常使用等作全面仔細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按程序進行處理或不能處理的向調度室和主管通風礦領導匯報。

          2、安監處牽頭每月組織綜合部、供銷科、生產部、運輸隊對火工產品的安全管理(運輸、儲存、發放、使用)的各個環節進行檢查是否按照火工產品管理制度執行的。放炮方面,重點對撤人、斷電工作、布崗到位、嚴格執行“三人放炮制”和“一炮三檢制”操作過程進行檢查。

          3、生產技術部要對采掘隊工作面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抓好初采、回撤、過斷層舊巷、靠近煤柱下的開采、岔口樓眼支護隱患排查。在火災方面,重點是防滅火管理,加快采面的推進度,減少采空區漏風,做好預防性灌漿,加強對瓦斯的檢查,封閉火區要嚴格按措施執行。

          4、機運系統重點抓好“五種人”的管理,認真按《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檢查三大保護、“三專二閉鎖”安設和使用情況。每月對大型固定設備(主扇風機、抽放泵、壓風機、主提升絞車、主排水泵、地面變電所等)運行情況及性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要安排處理和匯報,組織機電隊、運輸隊對全礦供電系統、井下機電設備等隱患進行排查。水害方面,重點做好洪訊期間的排水工作,檢查主排水泵性能和供電設備,一旦發現各種事故隱患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匯報。

          5、采掘隊管理人員重點現場事故隱患排查:要對頂板支護質量、磧頭是否空頂、工作面通風斷面、電氣設備失爆、絞車等進行排查,并檢查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是否按規程和措施執行的。

          6、機電隊、運輸隊、綜合隊負責對所管設備進行日常檢查處,還必須每周對各機房、供電系統、三大保護、瓦電、風電閉鎖、運輸系統進行隱患排查。對查處問題、隱患安排處理,對解決不了的應向部門和公司調度室匯報。

          7、生產技術部要參加礦、各部門組織的隱患排查,重點對匯報上來的事故隱患進行統計歸類,安排平衡隊伍對隱患進行整改,并負責收集隱患整改情況和督促整改。

          四、事故隱患的管理。

          1、安監處負責對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安監處下設采掘組、通風組、機運組、地面組。各小組各施其職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三大規程、工程質量、技安措施等的'執行情況。每次查到作業現場的安全隱患,都必須書面呈報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總工程師批閱,并按批閱逐一落實,原則上誰查處,誰督促處理。能在現場整改的,則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臨時采取防范措施方能作業,出井后,下達《隱患處理卡》限期整改,并送有關領導簽字。對查出的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或給礦井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隱患,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告有關領導;安監處負責收集各部門科室、隊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單歸類上報。并統一報表納入計算機管理。

          2、在隱患排查管理的基礎上,每月由總工程師牽頭,進行一次重大隱患排查,并對匯報上來和檢查到的事故隱患等級的確認,經礦討論確認后,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B級:難度較大須由礦解決的隱患。C級由業務部門、各單位或隊必須解決的隱患。各分管礦領導督促業務部門、各單位或隊組織整改,如果礦不能解決的重大隱患,必須書面上報集團公司,爭取上級安排安措項目。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2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突出抓好我礦的.水害預防管理,強化安全建設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所稱水害隱患類型有老塘水、煤層露頭沖擊層水、鉆孔水、頂底板砂巖水。

          二、 礦井地測防治水主要負責人對礦水害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

          三、 職工發現水害隱患,均有權向調度室及相關負責人報告。各級領導或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組織整改。

          四、煤礦主要負責人以及財務部應當保證水害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將水害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投入費用。

          五、 礦井地測防治水主要負責人每月組織一次水害隱患排查并召開分析會議。對排查出的水害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六、礦每月進行對水害隱患進行統計分析,并與下月5日前向相關部門報送水患排查記錄表。

          七、礦組織水害隱患排查分析會議后由地測科編制水情水害預報,并每月向相關部門報送。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3

          一、凡日常檢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一律實行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掛牌督辦制度。

          二、由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成員組織堅持每日召開安全碰頭會,對每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隱患進行通報,經討論研究,確定整改方法,制定整改方案,對其整改善行掛牌督辦。

          三、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全過程進行公示,公示資料包括重大隱患檢查時光、資料、地點、整改目標、整改資金、整改范圍、整改時限、整改督辦人姓名、整改目標落實狀況及是否整改完畢等。

          四、整改完成的重大安全隱患,督辦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匯報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落實狀況,由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成員在每日安全碰頭會上予以通報。

          五、督辦人員要高度負責,對未能認真履行職責的..,一經發現要對相關職責人員依據有關規定嚴肅進行處理。

          職責追究:

          一、嚴格按照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確保全礦安全建設。

          二、對日常檢查及定期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而檢查人員因不負職責未查出的,要倒追檢查人員職責,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對日常檢查及定期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整改職責人及領號督辦人未按整改目標及時限完成整改督辦任務的,要嚴格追究整改職責人及整改督辦人職責。

          四、隱患排查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全礦工作人員務必明確各自職責,嚴格按照隱患排查程序及各項制度開展工作,確保全礦安全建設,對不負職責、弄虛作假、有制度不執行的人員,一律嚴格追究其職責。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安全生產地目標和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

          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地通知》(魯政辦字〔20xx〕36號)、《關于深化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推進企業安全風險

          管控工作地通知》(魯安發201616號)、聊城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地通知》(聊安委辦發〔20xx〕16號)、臨清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地通知》(臨政辦字〔20xx〕17號)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地思想,實現對風險地超前預控,持續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別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地區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地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地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地物地危險狀態、人地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地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地發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生地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地損失地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 各部門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

          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地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控責任制。

          第四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報告。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第五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管理,建立完善地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銷號閉環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號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 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新生產線地投入或生產安全環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地不得冒險作業和施工。

          第七條 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地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地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把握不生產。

          第二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

          第八條 公司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地責任主體。 第九條 公司總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地第一責任人;公司分管副經理,對分管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公司安全負責人對排查出地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公司安全科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察責任。

          第十條 公司安全負責人對分管業務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公司安全科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監察、歸檔和報告地責任。

          第十一條 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地,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地管理職責。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地職責。

          第三章 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 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二條 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地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地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地隱患。

          第十三條 對查出地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主體。按照安全隱患地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地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難度很大,公司解決不了,須由地方政府協調解決地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安全負責人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調解決地安全隱患。 C級:難度大,車間解決不了,須由部門解決地安全隱患。 D級:班組、車間、安全負責人能夠自行解決地安全隱患。

          第十四條 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系統和專業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公司安全隱患分類:管理、設備設施、作業環節、維修。

          第二節 安全隱患地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五條 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崗位、班組、車間、公司。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5

          一、目的

          為了規范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使隱患發現及時,治理到位,確保隱患不發展成事故,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區域。

          三、引用文件

          3.1、《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3.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術語定義

          無

          五、職責

          5.1、本規定由公司安檢部制定。

          5.2、安檢部對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5.3、各單位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據本規定實施監督管理和落實。

          六、要求

          6.1、公司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生產。

          6.2、結合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并下達隱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措施、定責任人,定資金來源、定治理期限。公司必須保證隱患治理所需人員和經費。

          6.3、公司應設置重大隱患治理臺賬。生產車間、班組在例行檢查中,發現隱患要及時治理,并登記。如該隱患治理超出其能力范圍,要及時上報,并登記。如該隱患不排除,危及人身安全及可能造成重大損失,應立即采取停機等措施,事后再向有關人員報告。

          6.4、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有效的防控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主管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6.5、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要求,承擔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責任。

          6.6、公司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采取嚴格的防控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治理。

          6.7、公司鼓勵員工積極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并根據其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6.8、公司應對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的行政部門負責協調和監管。

          6.9、公司安環部應每季度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車間應每月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時行統計分析,并及時上報公司安環部。

          6.10、在治理事故隱患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七、記錄

          7.1《xx藥業有限公司隱患臺賬》

          7.2《xx藥業有限公司隱患整改通知書》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全面實現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在生產、經營和建設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事故隱患分類

          第四條: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產,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本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

          第三章:職責分工

          第六條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領導職責分工。

          (一)負責審批公司上報的重大事故隱患項目;

          (二)負責審批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七條:各二級單位領導職責分工。

          (一)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關于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規定,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關管理細則;

          (二)組織并參加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隱患整改治理,對暫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逐級上報;

          (三)按月組織研究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狀況,布置有關專業部門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對一時不能解決的隱患,組織制定相應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落實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八條:公司各部門職責分工。

          (一)生產部:組織公司各級人員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各項措施落實狀況。

          1、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或緊急狀況時,要立即下達停產、停工處理指令,不得違章指揮;

          2、對于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做好生產平衡工作,調整運行方式及時安排時間進行解決;

          3、處理事故隱患時,做好大宗物資運輸協調;

          4、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或緊急狀況,做好指揮預案。

          (二)設備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工業建筑(含建筑物和構筑物)、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設備、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以及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申請、安排,并組織事故隱患治理工程、項目的實施;

          3、組織對檢修單位作業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三)人力資源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崗位勞動紀律狀況管理狀況的檢查,對存在隱患組織落實;

          2、組織開展消防、交通、治安專業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3、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實施獎勵,并根據某公司領導批復,組織做好獎勵的審核、兌現。

          (五)辦公室: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開展務必檢查項目內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六)財務部: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標準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使專項資金做到?顚S,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挪用,將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納入資金預算安排,并對提出的事故隱患治理資金進行審核,保證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七)工程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在建工程、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組織對工程單位施工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八)安全科:

          1、編制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公司各相關人員在湖北省統一編制的“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標準”的基礎上,結合企業實際狀況,細化標準,確定隱患排查的頻次,并結合公司發展狀況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及時修訂

          2、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或督促本公司各級人員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事故隱患治理狀況和各項措施落實狀況;

          3、組織對重點危險源隱患狀況進行監督監控;組織制訂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急性職業中毒等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4、負責事故隱患的收集歸檔,安全科信息員至少15天要登錄“兩化”管理系統進行一次隱患的檢查、登記、整改、銷案工作。重大隱患安全科信息員要立即登錄“兩化”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并填寫重大隱患登記表,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第四章:事故隱患的排查與統計上報

          第九條: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第十條:在事故隱患排查中,各單位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明確每臺設備、設施、每個區域、部位事故隱患排查的職責人,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排查周期要求,對所轄設備設施、區域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負責,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上報安全科組織處理。

          第十一條: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分部門級、區域級和班組級三級排查制度,均建立“隱患臺帳”,由上一級主管負責人進行檢查和簽認。

          第十二條:各部門應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分別組織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將工作開展狀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匯報。

          第十三條:對檢查發現的各類事故隱患,應逐級進行登記或上報。

          (一)一般事故隱患

          1、班組應及時處理,并記錄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當日不能解決的事故隱患由班組上報作業區,由作業區填寫(附件:2)“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臺賬”,并明確整改時限、負責人和控制措施;

          3、將事故隱患處理狀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匯報。

          (二)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報告資料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發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各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狀況應按月、年進行統計,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科分別上報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月度、年報表”

          第十五條:各級部門有權對所管轄的專業范圍內發現的事故隱患向職責單位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進行治理整改。由上級部門下達(附件:3《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的事故隱患,職責單位應按時限要求及時整改并填寫(附件:4《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上報。

          第十六條: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單位,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業主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五章:事故隱患的治理

          第十七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本著邊排查、邊整改原則,嚴格按照“職責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限落實”的要求,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治理整改,確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八條:一般事故隱患:職責單位應限期治理;

          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組織專業部門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強制性監控措施,進行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科信息員立即進行網上填報并填寫重大隱患登記表上報主管部門。

          整改方案應包括以下資料:(一)整改的目標和任務;(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四)負責整改的機構和人員;(五)整改的時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重大事故隱患職責單位在整改結束后,應及時向公司提出驗收申請,由公司對事故隱患治理狀況進行現場驗收,然后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第二十一條:暫時整改不了的事故隱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控制。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在停產或停止使用的狀況下進行事故隱患治理整改。并根據其級別,分別由所在單位進行檢查,檢查主體為對應級別的負責人或分管部門。

          第六章:事故隱患的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二條: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經單位申報、部門審核、公司批準后,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未按規定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或上報,對職責單位及職責人進行嚴格考核,并給予相應處罰。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若與上級下發的相關管理規定相違背,以上級下發文件為準。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7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總則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整改,明確職責,有效保證公司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企業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整改,明確職責,有效保證公司員工在生產經營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企業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2、事故隱患是指在某個處所,基本設備、設施,甚至在某作業中存在著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決或消除,就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

          3、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發生的主要預防性的措施,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隱患的檢查、登記與確認

          1、隱患的檢查

          (1)公司每月、樓層每周、柜組每日至少對本單位各種設備、設施、危險源及其作業環境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2)公司要定期組織專業性隱患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隱患的登記

          (1)公司建立隱患檢查登記臺賬,對檢查出的以及上報隱患及時登記。登記內容為:檢查人員、時間、隱患部位及危險狀態,責成的整改責任人、整改標準和完成期限等。

          (2)凡檢查出的隱患經確認為無力整改的,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匯報,并在登記臺賬上注明上報時間、樓層及接收人等。

          3、隱患的確認與反饋

          公司在收到樓層隱患報告后,要及時進行確認,柜組級隱患由樓層領導通知柜組長,進行確認反饋;樓層級隱患由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反饋。

          三、隱患的分級、分類與歸口管理

          1、隱患的分級:

          柜組級隱患由柜組管理,柜組長是隱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在自己管理為主的基礎上,樓層對柜組隱患負有管理義務,同時具有監管責任(下同);樓層級隱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領導管理。

          2、隱患實行分類

          柜組、樓層在上報隱患時,按照生產設備、電器特種設備、技改工藝質量、火災、交通盜竊等五類,以便歸口上報。

          3、隱患的管理

          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歸口管理。凡屬生產樓層存在的隱患由公司管理;凡屬設備電器、特種設備等存在的'隱患,由維修電工管理。

          四、隱患的整改

          1、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堅持“三明確、三不交”原則。三不交即:柜組能整改的不交樓層,樓層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三明確即:明確隱患整改的責任人、明確整改標準、明確完成時間。

          2、公司在收到下一級隱患報告后,要及時進行確及時安排整改計劃,均不得借故推諉和拖延。凡屬公司級整改的隱患項目,在未整改前由公司及隱患所在柜組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3、公司定期組織安全綜合大檢查,凡公司檢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全科下達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書,令責令限期整改。

          4、隱患整改具體要求

          生產過程中隱患的整改:各單位發現隱患后,應根據分級、分類管理原則,及時確定整改級別和整改部門。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單位,并制定出整改前切實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

          5、公司財務必須優先安排隱患整改的有關費用,并監督其正確作用。

          五、考核

          1、隱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在年終納入考核,并作為考核人員效績的考核內容。

          2、對下列隱患檢查和整改情況進行獎懲

          (1)未按規定進行隱患檢查工作;對已立項整改的隱患項目未按“三明確”要求按期整改;對已整改的隱患、產權單位及使用單位應加強管理,因維護和使用不當又重新造成不安全狀態;扣責任單位100-150元,扣安全第一責任20-50元。

          3、因隱患整改不及時或失控,或因人為原因造成隱患而導致事故的,嚴格按公司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處理。情節十分嚴重,性質十分惡劣的,構成違法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安?茖﹄[患的檢查與整改工作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整改要及時督辦,對造成事故的要及時組織調查,對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5、對及時發現隱患和隱患整改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對及時消除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公司將予以表彰獎勵。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8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人員健康,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等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3.定義及隱患分級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員工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職責

          4.1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2安全管理員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組織工作,對各類隱患提出整改建議,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落實本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統計分析,制作報表;對隱患排查、整改責任人員提出獎勵建議。

          4.3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日常檢查,按安全管理部門要求及時整改。

          4.4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備及生活設施的隱患檢查及整改。

          4.5公司員工均有義務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報告,積極參與相應的隱患整改工作。

          5.資金保障

          5.1在年度財務計劃安排時,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列入財務預算,予以資金保障。

          5.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主要包括事故隱患治理的費用、相關宣傳費用和專項獎勵。

          5.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須編制專項使用計劃,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使用。財務部門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單獨建帳加強管理。

          6.隱患排查

          6.1公司實行定期排查安全生產隱患。公司級檢查每月25日(節假日順延或臨時通知),由安全管理員組織,各部門安全責任人員參加;各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每周進行,由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組織,具體時間根據生產計劃確定;各班組長應當組織人員對本班組進行日檢;崗位安全檢查應班前,班中,班后檢查,由崗位工人實施。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檢查,由安全管理員臨時通知。

          6.2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使用檢查表的形式進行。公司級檢查表由安全管理員制定,各部門、班組、崗位檢查表由各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確定。隱患檢查,應當有檢查記錄。

          6.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范圍:公司物業范圍內的所有生產,生活用建筑,廠內道路,生產設備,人員作業,各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檢查依據,指依法制定并頒布實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經公司制定實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規程,設備設施供應商提供的安全使用說明書或各類文件。

          7.隱患整改

          7.1檢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由各安全生產責任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內,依通知書內指定的措施組織相關人員完成整改;隱患未消除前,各責任人員應當制定臨時的安全措施,保證在隱患消除前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梢詴和J褂孟鄳脑O施、設備和場所,直至消除隱患。

          7.2公司級隱患檢查由安全管理員制定隱患整改通知書,書面送達整改責任人員。車間,班組級隱患檢查,由車間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崗位檢查出來的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向上級報告處理。發出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的人員,負責隱患整改的驗收工作,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組織驗收。

          7.3公司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隱患整改所需要的資金,協調解決隱患整改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安全管理員組織技術人員討論整改中的技術難題。

          7.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提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完成整改工作,負責有責任的部門給予配合。

          8.重大隱患

          8.1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類別,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議。

          8.2對評估確定為重大的事故隱患,及時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單位蓋章后,報安監中隊或市安監局。

          8.3及時組織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隱患概況;

          (2)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5)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6)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7)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重大隱患治理按《方案》認真組織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內完成。

          8.4治理結束后,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8.5隱患治理評估通過后,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并附評估報告報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復審通過后,事故隱患銷案。復查未通過,繼續整改,直至復查通過。屬停產停業整治的項目復查通過后恢復生產經營。

          8.6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或舉報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9.隱患整改檔案管理

          9.1公司對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9.2隱患整改檔案應當符合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要求。應以紙質文件為主,電子版為輔。

          10.獎勵與處罰

          10.1安全生產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中取得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公司給予獎勵。不落實本制度規定的檢查及整改責任的部門和人員,或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公司給予處罰。獎勵與處罰依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

          11.隱患上報

          11.1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監中隊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11.2在浙江省企業安全生產數據中心網站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信息系統平臺上上報隱患。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9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學校安全隱患搏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6、排查責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7、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8、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0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現特制定我公司專項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總工程師負責礦井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治水機構、組織完善各種防治水管理制度,配備齊全探放水設備;地測副總工程師負責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召開防治水工作會議,研究制定水害隱患治理措施。

          二、每周進行兩次隱患排查,由礦長組織有關人員對本礦井下所有受水害威脅的工作地點進行全面排查,詳細登記,檢查后要以三定表的形式下發到相關科室,限期整改。排查負責人要按規定時間及時進行回查,做到“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

          三、對于查出的重大水害隱患,要分類定級,建立檔案,按規定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同時要制定專門治理計劃,做到人員責任、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應急預案五落實。

          四、地測科在每年雨季來臨期間必須每周對地表進行一次巡查,對礦井各個井筒井口周圍地表的穩固情況、井口附近防洪溝渠、防洪材料的設置要作系統的檢查,杜絕地表水形成的'礦井災害。

          五、地測科必須查明礦井或采區水文地質情況;定期觀測礦井涌水量,定期收集、調查核對本礦及相鄰煤礦的廢棄老窯情況,完善防治水基礎資料,準確掌握礦井水患危險的情況,對礦井生產區域的地質構造情況、水害類型等進行預測預報,提出預防和處理水害的針對性措施。

          六、認真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

          七、加強職工對水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和綜合素質。建立完善水害應急救援預案,加強應急預案的演練。

          八、地測科認真履行對煤礦水害的日常監管職責,加強本礦的監督檢查力度。

          九、礦井水害預防、治理的執行措施。

          1、機電科要加強礦井排水系統設施、設備的管理,確保礦井排水系統暢通,排水設備運行可靠。

          2、地測科、機電科每年在雨季節來臨前,對井下進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聯合排水試驗,確保水泵聯合排水的穩定。

          3、每年雨季前對井下各水泵房水倉進行一次全面清掏,確保水倉有足夠的儲水容積。

          4、地測科加強對周邊相鄰礦井的防治水監測,每月定期對各相鄰礦井井下的采掘情況進行交換,時刻掌握第一手資料。

          5、加強對本井田包內整合關閉礦井及老窯采空區的提防。在接近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措施,超前鉆探,情況不明時,嚴禁采掘作業。

          6、地測科、培訓中心負責對井下職工進行礦井水災避災技術培訓,使每一個職工都知道本工作地點的避災路線,以及本區域或礦井受水災后自己的行動要求。

          7、雨季來臨期間地面只要下暴雨,調度室必須通知井下立即停止作業,將所有人員撤出地面。

          十、因水害隱患排查不認真,報告不及時,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將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1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三不生產”的原則,按照國家、集團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制度規定,制度本制度。

          二、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是加強現場管理,消除事故隱患,落實安全責任的有效辦法。

          三、礦長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事故隱患的排查,各業務部門負責本職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四、礦井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一)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區隊解決不了,須由礦解決的隱患;

          c級:由區隊、業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二)按事故隱患的種類分: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

          五、事故隱患的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礦長全面負責,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和基層單位進行事故隱患的整改,做到項目、措施、資金、時間、責任落實。

          六、安監處負責事故隱患排查的綜合管理,并將其納入到安全信息管理中,按規定組織好事故隱患排查,及時掌握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情況。安監處每月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1次,對查處的事故隱患進行分類和劃分等級,并及時向集團公司、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或有關領導提交事故隱患排查處理意見。

          七、安監處要加強對安全信息工作的`管理,對排查出的問題認真篩選、歸類,簽發c級事故隱患整改單,參加b級事故隱患整改方案的制定,并組織相關部門對a級事故隱患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報。

          八、安監處要掌握事故隱患整改的落實情況,對事故隱患的整改進度和完成情況,隨時進行監督檢查。

          九、安監處要認真組織事故隱患排查,查處的問題及時制定方案下發隱患單位限期整改,處理不了的隱患要提交主管領導或安全辦公會議研究解決,堅決防止因部門之間互相推諉和矛盾上交而貽誤問題隱患的處理時機,釀成事故。凡因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導致事故發生,按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

          十、安監處負責事故隱患的統計和報告,定期將事故隱患上報安監局。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2

          為切實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各類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為安全生產、安全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特制定隱患排查、整改、登記消除報告、隱患排查責任、事故隱患獎懲五項制度。

          一、隱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實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環節、逐部位排查,掌握隱患的存在,分布情況,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人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設備、設施是否處于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安全生產狀況;從業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培訓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從業人員是否正確佩帶;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行為;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對從業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是否及時發現和制止;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

          4、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執行。

          5、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暢通隱患舉報渠道,鼓勵廣大職工積極參與和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對及時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舉報,按照《事故隱患獎懲制度》標準兌現獎勵。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責任。

          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事故隱患是指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才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于未然。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本制度:

          1、隱患整改的基本原則是:“六定、五不準”。六定:定安全隱患項目、定隱患整改措施、定隱患整改責任人、定隱患整改時間、定隱患整改質量要求、定整改驗收部門。五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準推到班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準推到下班;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準推到車間(或分廠);凡車間(分廠)能整改的不準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準延遲時間。

          2、各級各部門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公司主要領導,以保證盡快解決。

          3、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4、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基層有條件整改的項目,要立即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5、建立隱患整改督辦驗收制度。安全員要對發現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并督促責任單位按時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員負責組織驗收,并簽署驗收意見。

          6、對車間能整改的安全隱患,車間應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報安全員審查同意后整改。

          7、凡本部門無力制定整改措施計劃的',應報安全科,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9、各專業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驗收人對安全隱患的整除結果承擔驗收責任。

          10、由于資金或技術問題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報告,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計劃。

          11、物資供應部門應對安全隱患整改所需的物資、器材的及時供應和產品質量負責,嚴禁購進假冒偽劣產品或“三無產品”。

          12、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并經有關人員簽字后存檔。

          13、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給于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時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協調整改到位后,書面申請下達整改指令的部門組織驗收。

          三、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

          1、設立“兩本臺帳”即排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治理臺帳,明確專人負責填寫、上報和存檔備案工作。

          2、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人員,制定措施,落實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3、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主管負責人接報告后應根據隱患等級作出立即整改決定或報告請示主要負責人。

          4、一般隱患整改完畢并驗收合格后,在隱患治理臺帳上記錄并銷號,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后,申請主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驗收銷號。

          5、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復查申請,經審查合格后,方可銷號。

          6、局面復查申請的主要內容包括,隱患類別,隱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資金,整改到位情況以及整改責任人。

          7、對排查出的隱患以及隱患整改消除情況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匯總報告,接受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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