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政治業務學習制度
為加強政治業務學習,提高全所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強化學習紀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所實行周六政治業務學習制度,每周六上午9點至11點為學習時間,所內全體人員必須參加。
二、政治業務學習由主任負責召集,主任如因外出由指定的負責人召集。業務學習由所內負責業務學習的合伙人主持,根據所內安排的學習內容組織學習。
三、政治業務學習的`內容主要是傳達文件精神,學習政治理論、討論疑難案件、交流工作經驗、研討法律問題、傳達立法信息。
四、參加政治業務學習的人員必須做好所內學習記錄及個人學習記錄,并及時寫出政治學習心的。
五、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確保按時參加學習,遲到一次扣50元,曠工一次扣100元,除到外地辦案外,不得請事假,病假憑當日醫院診斷證明當日請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六、本所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核辦法,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被處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罰款。
七、本制度從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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