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b id="h4knl"><ol id="h4knl"></ol></sub>
    <sup id="h4knl"></sup>
      <sub id="h4knl"></sub>

      <sub id="h4knl"><ol id="h4knl"><em id="h4knl"></em></ol></sub><s id="h4knl"></s>
      1. <strong id="h4knl"></strong>

      2.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時間:2023-07-18 11:51:37 王娟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范文(精選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范文(精選15篇)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1

          為了確保醫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經院務會領導制定,全院職工大會通過,本院勞動紀律的詳細制度如下:

          第一條考勤對象:

          醫院全體員工;

          第二條上班時間:

          (1)8:00-21:00,夏季時間如有調整,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各科室按每人每天8小時工作制;

          (2)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按周排班,并將排班情況上報辦公室,辦公室根據排班情況進行考勤,并把各科室排班情況報醫務科及兩位副院長;

          第三條制定細節:

          1.醫院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若遇特殊情況當時忘記打卡時,應在當天或次日上報辦公室調查核實后,由院辦主任對具體人員進行補簽到、簽退;每忘記打卡一次而未辦理補簽到、簽退手續的扣罰本人效益獎金10元,下午下班時忘記打卡又未辦理補簽到、簽退手續的,按上班半天處理;嚴禁代打卡現象,如有發現代打卡者,每次扣罰代打卡人及打卡人效益獎金50元;以上情況月達四次以上,按辭退處理;

          2.上班時間內不得吃早餐、零食、干私活,如發生上述情況,一經發現每次扣罰效益獎金5元,當月累計三次,將警告一次,并追加扣罰50元;

          3.員工不得遲到、早退和中途脫崗(擅自離崗10鐘以上視為脫崗),如發生上述情況按以下規定處理:

          (1)每次遲到、早退5分鐘內(含5分鐘),扣效益獎金5元/次;5-30分鐘內每次扣效益獎金10元/次,30分鐘以上者每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2)中途脫崗一次扣效益獎金30元;

          (3)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0分鐘以上、中途脫崗三次以上,按自動辭職處理;

          (4)月內出現遲到、早退者,不能參加醫院舉辦的本月個人優秀評選活動;

          4.員工在上班時間如需外出辦事的,須向部門主管臨時請假經院領導批準后方可離崗,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每次扣罰效益獎金20元,月累計三次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各科室人員不得私自調班休假,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調班的,必須書面申請,由所在科室負責人同意簽字后,報請醫務科長或經營部主任批準后方可調休,如發現違規調休者,每次扣效益獎金20元;

          6.各科室排班:自20xx年元月1日起,員工每星期上班時間為6.5天,休息半天,一個月規定的2天休息日必須在當月休完,按各自部門工作需要排班輪休,不提倡連休,不得跨月積休;

          7.不得無故曠工,曠工一天及以上,扣基本工資的300%/天,追加本月50%效益獎金,每月曠工達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8.員工請事假須辦理請假手續,凡請事假者,必須提前一天提出申請,請假條由科室負責人審批(科室未設負責人的由上級主管簽字同意)后,上報醫務科主任批準,原則上不得電話請假或延假(特殊情況除外),更不允許請霸王假,否則按離職處理;

          請假審批流程:

          1)請假半天的,由各部門負責人(組長、主任)批準,報辦公室備案;

          2)請假1-3天的,由各部門負責人(組長、主任)簽字,由醫務科審核,報副院長批準,辦公室備案;

          3)請假3-7天之內的,由醫務科審核,報院長批準,辦公室備案;醫生因工作性質不同,原則上不按醫院的正常休假制度執行,如因個人原因需要休假的,必須提前2天,直接找(經營)副院長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帶薪調假時間不能超過本人工作期間的假期,休假期間將按經營工作需要,不分配病號;

          4)各科室負責人必須安排好工作,不能因請假人離崗而影響醫院的正常工作,當醫院無人頂班時,任何人不得強行要求休假;

          如在工作中責任心不強,上班時間吵架、打架斗毆或與病人爭吵的,一旦發現,按情節輕重扣罰當月部分或全部效益獎金,并作書面檢查全院通報批評,對給醫院及病人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必須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9.醫院實行“行政巡查制度”,由醫院領導組織辦公室、醫務科及各科室負責人對全院職工在崗情況進行不定期的督查,所有員工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指揮,無理取鬧,醫院有權按辭退處理;

          10.辦公室根據每周各科室排班、考勤、行政督查情況,對違紀情況統計上報行政院長,并在院周會通報;

          11.醫院有權要求所有員工按醫院需要調整工作崗位,崗位調整后,工資待遇按該崗位的規定執行,與原崗位無關,臨時調整協助工作的按臨時處理;

          12.員工的'個人待遇屬醫院的高度機密,任何人不得私下打聽別人的工資待遇,也不得相互交談,否則,一經發現,無條件開除,并扣除一個月的工資和獎金;

          13.從院長到保潔員,不論外地、本地,不管什么原因,請假(事、病、公休假等)離開醫院超過醫院規定的節假日天數后,超假時間內沒有基本工資及其他獎金(經濟轉給其他在崗人員);

          14.醫療行業屬服務性行業,醫院管理人員、辦公室、經營部、企劃部、后勤人員等不管何時都不存在加班,原則上醫院臨床醫生、醫學專用師、醫技、護士在正常上班時因為種種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延長在一個小時之內的情況下,一律沒有加班費,(下班后,新來的病人,個別無法正常休班的人員例外)具體加班、法定節假日、春節加班詳見醫院加班的有關規定;

          15.任何人不得在醫院內散布公司和醫院的所謂“小道消息”,一經查實,扣當事人一個月以上的獎金,給醫院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全院大會通報,扣三個月獎金,屢教不改者給予解聘;

          第四條福利細節:

          01.假日的規定:

          醫院正常上班,每周休息半天,遇上法定節假日以此類推;婚假3天,產假按醫院規定、喪假3天;

          02.帶薪休假規定:

          在本院工作滿一年以上十年之內者,年休假為5天,滿十年以上二十年之內者為10天,二十年以上為15天,年休假一律不跨年度積累;當年請事假在院工作十年以內者假期超過15天,十年以上超過20天,不享受帶薪休假;在院連續工作十年內的員工,每年事假在20天之內,十年以上員工,在25天以上,醫院根據實際情況處理或解聘;員工每年要做好事假計劃,不要在年初或上半年把事假休完,以免有事休不了,給雙方造成不便和被動;

          03.員工住宿免費規定:

          外地人員進入醫院工作的員工,由醫院免費提供住宿,包括每人限定數量的水電費;員工日常用品由自己解決,但任何人住宿必須由醫院統一安排,不服從安排者一切費用由自己負責;

          04.員工就餐免費規定:

          醫院負責為所有員工提供伙食,但早餐、晚餐原則上供住在醫院的員工及值夜班、加班人員,對外地員工來醫院探親的直系親屬(父母、夫妻、兒女)需要就餐時,必須經后勤主任批準,報經經營副院長審核后,方可到食堂就餐,時間不超過7天,嚴禁員工帶朋友到食堂就餐;

          若帶家屬來就餐的員工,如果夫妻兩人只有一人在醫院上班,另一個沒有上班需要在醫院就餐,每月須繳納300元伙食費;

          05.醫院員工就醫優惠規定細節:

          1)在職員工就醫優惠

          ①免掛號費、免床位費,手術費(除限價手術外)、檢驗費、輸液費優惠50%;

          ②治療費、B超檢查費、心電圖費優惠60%;

          ③藥品優惠10%;

          2)在職員工直系家屬就醫優惠

          ①免掛號費、免床位費,手術費(除限價手術外)、檢驗費、輸液費優惠40%;

          ②治療費、B超檢查費、心電圖費優惠50%;

          ③藥品優惠8%;

          注:直系家屬指員工對象、孩子和雙方父母。

          3)在職員工親戚朋友就醫優惠

          ①免掛號費、床位費優惠50%、藥品優惠6%;

          ②手術費(除限價手術外)檢驗費、輸液費、治療費、B超檢查費、心電圖費優惠30%;

          4)院長或院級領導的朋友就醫優惠

          ①由院級領導帶來的朋友到本院就醫,由當事人把病號帶到收費處,自己付款,一律不得免費;

          ②其家屬按在職員工就醫政策優惠;

          備注:①有涉及優惠的,都必須經過經營副院長、院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優免;

          ②未經簽字批準私下執行的、未付款而私下治療,執行方及就醫人員各按原價金額的三倍

          罰款,在執行方的當月工資中扣回。

          ③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與此類同的制度同時廢止。

          附注:1、本制度發放各科室負責人,不得復印和外傳;負責人要組織本科人員學習,會后每人要簽名確認;

          2、全院職工必須認真熟記醫院的勞動紀律,閱讀本規定后,不明事宜隨時與院辦聯系、溝通,院辦到各科室,把簽名后的材料復印一份,交院辦公室備案。

          3、醫院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必須詳細做好員工請假的登記工作,每月把記錄統計后,報院辦存檔;作為年終員工統計、考核的重要依據;

          4、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協和醫院院務會。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2

          為確保醫院工作質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強化醫院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在員工中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以經濟杜桿為手段,從嚴治院,充分調動全院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依據《醫院工作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員應迅速就位,各司其職,不準聚集聊天或打電話聊天,不準披頭散發、化濃妝、涂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員除外)、不準擅自離崗、脫崗、串崗、大聲喧嘩、談笑風生、看與醫療或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刊、看電視、聽收音機、打游戲機、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時間會客,更不準在診室、導診臺、倉庫、藥房、藥庫、收費處會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違者當事人雙方各罰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領導簽字為證。無故漏打一次罰款10元。

          2、病事假兩天以內(包括兩天)扣發假內工資,3—7天扣發假內工資及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工資的30%,曠工兩天扣發當月工資的50%,兩天以上者給與辭退。

          3、遲到、早退、脫崗1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10分鐘以上每次罰款10元,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響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補休,到月底未補休完的按每小時3元的加班費計算。

          注:凡加班者必須由相關科室賣力人具名承認,不然無效。

          三、診療制度及制度效勞標準

          (一)、診療制度

          1、要樹立法治觀念,加強法律認識。

          2、嚴格按照醫療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院內感染制度及無菌操作原則。

          3、事情中發現題目及時向上級匯報,逐級上報,及時解決。

          4、各科室負責人要以身作則,帶頭執行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5、建立健全醫療文書管理制度。病歷、處方書寫要規范,完成各種操作后當事人必須簽字。及時向有關科室、醫生、領導反應患者的意見。

          6、加強醫療安全認識及醫護法律法規的研究。

          (二)、制度服務標準

          1、全程導診制:為患者進行正確引導,協助患者進行掛號、交費、檢查、取藥等,指導患者管理各種診療手續,提高就診效力,降低患者的時間和精神成本。

          2、首問賣力制:患者向醫院隨便事情人員咨詢時,都要耐

          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詢問,直至患者得到滿意答復。

          3、診療保密制:醫護人員要嚴格保守患者的診療秘密,實行一醫一患一室的就診模式。尊重患者的隱私。

          4、知情選擇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權、選擇權,醫務人員要向患者進行詳細的解釋,征得同意前方可進行非凡操作。

          5、診后隨訪制:定期對患者進行回訪,了解病愈情況,對其進行病愈指導。提高治愈率及病愈速度。

          四、請銷假制度

          員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寫假條,經科室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離開。請病、事假一天以上,須經科室負責人及院長簽字批準后,方可離開。所有請假條必須統一交辦公室備案。不得打電話、帶口信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五、會議制度

          1、院例會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五下午,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總結上周工作,同時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職工會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全院職工參加。總結上月工作,同時布置下月工作。

          六、提成制度

          全年每月經濟基本任務為X萬元(毛收入,其中含中西科X元),完成基礎任務數,發給員工基本工資,超額完成部分按毛收入的2:8比例提成(醫院得80%;全院員工得20%),參與分配待年終進行核算,人員以算進不算出的辦法,即12月份在工作崗位者,可以參與分配提成,年初參與上班,但年終未在單位上班者,自然得不到提成,所有參與人員以實際上班天數計算提成(效益工資),提成以次年10月前計算發放。所有醫務人員試用期滿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況進行提成。

          七、科室負責人獎懲制度

          所有科室賣力人每季度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隨時調整,考評成績突出者,年關賜與一定的獎勵。

          八、休假制度

          1、日常休假

          所有醫務人員每人每月在出勤滿24天的前提下,可以正常休假兩天。14天至23天者,可享受休假一天;14天以下者,不享受休假天。

          2、法定節假日休假

          按照國家所規定的節日休假11天。詳細休法:(清明節1天、五一節1天、端五節1天、中秋節1天、十月一3天、元旦1天、春節3天)。春節留守值班人員每人發放人民幣200元,節后補休3天。每人每個假日均應在本月內輪番休完,不得攢在一起休。沒休的人員,按本人日工資金額乘天數補給工資。其它法定假日,如醫院事情需要加班者,每天發放加班費50元。

          3、其它休假

          (1)婚、喪假:婚假3天;喪假(夫妻雙方父母亡故、夫妻中的對方亡故、子女亡故)三天。另根據路程遠近適當給予路程假。在規定的天數內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2)產假:員工產假為30天,休假期間發給500元的生活補貼費,不享受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

          (3)哺乳假:女員工哺乳期間內上班,每天有一小時哺乳時間(至嬰兒一周歲),視同出勤,可與主管領導商議將哺乳時間定為固定地推遲上班或提前下班。

          九、聘用、解聘、辭職制度

          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辭退。如需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十、收費優惠制度

          本院職工及后勤人員家屬在本院醫治時,可享受一定的優惠待遇,醫治費優惠50%,藥費優惠10%,中草藥優惠20%。凡屬本院職工親屬來我院就診,手術費、醫治費優惠20%,藥費優惠10%,中草藥優惠20%。但必須由XXX具名前方能生效,其他人員具名一律無效。

          十一、獎懲制度

          醫院制定獎懲制度的目的:

          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局部

          1、對事情中成績突出,積極開展新業務,在臨床實踐中受到病人表彰的(收到錦旗或表彰信)給與獎勵50~200元。

          2、搶救病人積極主動,獲得成功的主要成員獎勵100~200元。

          3、避免醫療事故或嚴峻差錯發生的主要成員(上報事情經過),情況屬實的獎勵50~200元。

          4、凡介紹病人來我院治療,經查實情況屬實者,給與獎勵50~200元。

          5、凡在醫院改革創新中提出書面合理建議并采納實施,確有成效者,獎勵100~200元。

          6、及時發現和制止事故苗子和嚴重差錯可給予50-100元獎勵。

          7、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并取得良好效益者或對醫院扶植有突出貢獻,年關賜與一定金額的紅包獎勵。

          (二)、處罰局部

          1、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當月曠工累計兩天及兩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獎金外,還要扣發當月工資的30%。

          2、凡以醫謀私,私自給親戚和朋友做任何治療,未經辦公室同意者,除照價賠款外,同時給與5~10倍罰款,并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3、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紅包。經查實除退款外,同時給與5~10倍罰款,并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4、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現金者,除了罰收取現金外,給當事人10倍的罰款,并扣發當月的獎金。

          5、工作人員不得私自賣藥和劃價。發現后除沒收非法所得外,處于5~10倍罰款,并扣發當月獎金。

          6、凡有意來醫院看病就診的病人,介紹其去他處看病或檢查并拿提成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獎金,并在全院大會上做檢查,情節嚴重的辭退。

          7、收費人員因事情馬虎,缺乏責任心,收費、劃價、結算出現嚴峻差錯,視不同情節扣罰責任人50—100元。如漏收費用、誤收假鈔,按損失的金額全額賠償。

          8、不管什么原因與病人發生爭吵,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9、不愛護醫院公共財富,造成裝備、物資、儀器、東西缺少或者損壞者,照價賠償。

          10、各科室、部門的設備、物資、材料不得私自外借,違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獎金。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1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工作時間著裝不整、化濃妝、披頭散發,未到下班時間提前脫工作服者。

          2、工作時間吃零食者,非加班人員或值班人員將飯盒帶入診室吃飯者。

          3、操作時不戴口罩、帽子,工作時間大聲喧嘩、嘻笑、打鬧者。

          4、值班下班未打掃衛生、空調未關、紫外線燈未關、門未鎖好者。

          5、未經科室負責人同意私自調班未造成后果者。

          6、交代班藥品、東西交代不清,未作交代記錄者。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2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執行醫囑有誤、漏執行醫囑,未造成后果者。

          2、醫療器械、備用物品丟失,由當班人員按價賠償后,罰款20元。

          3、通知參加院及科室內活動或研究,無故不來、不請假者。

          4、治療、處置時間接聽電話,發信息、戴聽MP3者。

          5、工作時間脫崗、串崗、聚崗,看非業務雜志、玩游戲者。

          6、收支手術室未換鞋者。手術期間未戴口罩、帽子者。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5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責任心不強,解釋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病人投訴者。

          2、溝通不到位,與病人及家屬發生爭吵者。

          3、巡視不及時,造成藥物外滲或針頭脫落未及時發現者。

          4、無菌包過期,未發現者。

          5、術跋文錄與病情不相符者。

          6、因查對制度不嚴或違反無菌操作規程,未造成后果者。

          7、門診、病房醫生、護理人員,藥房、收費人員,以及報賬人員違反新型鄉村協作醫療有關政策規定而造成醫院被罰的款,按10%扣發有關人員的工資。

          以下情況除從工資(提成)中按比例扣除該由個人承擔的經濟損失后,予以解聘:

          1、病人投訴,造成后果者。

          2、散布謠言,損害醫院聲譽或影響醫院形象者。

          3、發生醫療糾紛,給病人提供資料者。

          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工作中拉幫結伙,造成科室人員不團結者。

          5、打斗斗毆,甚至卷進來其他社會人員參與,影響、干擾醫院的正常事情秩序和醫院正常管理。

          6、執行醫囑有誤,漏執行醫囑造成后果者。

          7、責任心不強,解釋不到位,造成后果者。

          8、違反無菌操作規程及查對制度,造成后果者。

          9、事情中不服從安排、調動和批示或無理取鬧,影響正常事情者。本規定從宣布之日起執行。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3

          醫院優質服務全員培訓工作自10月份開頭,為了有效有序的開展各項工作,協作醫院開展優質服務,成立醫院優質服務科室管理員隊伍,規范各項工作內容,確保各項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實,特制定此工作制度。

          一、科室優質服務管理員組成。由醫院內訓師和由科室內訓師擔當,因工作調動科室空缺由科室提出報醫院審批。

          二、負責幫助本科室優質服務工作制定、組織和實施。

          三、分批上報參與培訓學員名單到黨辦,提前三天發邀請函通知學員,落實本科室的員工參與優質服務培訓。

          四、負責本科室服務承諾展現板工作的落實,監督參與培訓后的員工承諾上墻,加強展現板的維護,以及員工在工作的實施等。

          五、在科室優質服務工作中要主動帶頭,公布承諾,主動與科主任、護長溝通,爭取科室的'大力支持。

          六、做好科室優質服務資料的收集和統計,樂觀組織本科室參與優質服務模范集體和服務標兵的評比。

          七、本制度為試行,需逐步完善規范。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4

          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第二條為保證宿舍安全與衛生,規定如下內容:

          (一)保護建筑物,愛惜公共設施、水電設備和各種家具。

          (二)節約使用水、電及醫院配備其它公共資源。特別是在使用空調時要有節約意識,不得浪費。

          (三)宿舍內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員自行輪流打掃并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醫院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四)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00時為原則,23:00時熄燈后,不得妨礙其他人休息。

          (五)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凡出現上述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100元,兩次罰款500元。

          (六)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七)宿舍內禁止做飯,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八)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第三條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第四條住宿人員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往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第五條宿舍內配備設施(如空調、桌子、椅子、門窗、床鋪等)醫院以完好狀態交與住宿人員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情況,酌情由使用者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

          第六條住宿人員不得留宿外人,如有外人來訪,必須在門衛值班室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第七條1-2樓之間防盜門早晨與晚間開鎖門由二、三樓人員負責安排。特殊情況可由值班人員臨時開啟。

          第八條為有效執行本制度,醫院特安排專人對宿舍進行管理,住宿人員需服從管理。

          第九條住宿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醫院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5

          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一、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二、宿舍內的清潔工作由寢室長安排輪流打掃,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

          三、住宿人員每晚11點必須回寢室休息(醫院正常值班除外),因故當晚不能回寢室的`,必須向科室負責人請假,并向寢室長報告去向(寢室長不在時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四、住宿人員不得私自容留外人住宿,確有特殊原因的,報宿舍管理員批準后方可入住。

          五、宿舍內不得參與涉及黃、賭、毒等活動,不得有酗酒、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宿舍內禁止飼養寵物。

          六、注意防火及用電安全: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內禁止做飯,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插線板要遠離棉織物等易燃品,人離開時要拔掉電器插頭;使用燃氣熱水器時要保特室內通風。

          七、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厲行節約,愛護公物,出門時關好門窗(房內無人時要將門反鎖)。

          八、宿舍涉及原有設備設施的正常維修經寢室長報告宿舍管理員后,由總務處負責維修,非正常維修費用由住宿人員負責。

          九、自覺交納應分攤的水電氣等項費用,積極支持寢室長的工作。

          十、員工離職時,應于離職3日內向院辦申報退宿,結清應分攤的費用并交還鑰匙后方可遷離,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醫院強制遷出。

          十一、醫院保衛科將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違紀行為者,視情節輕重,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6

          為探索我院管理和醫療技術人才隊伍的建設,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促進我院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原則:

          招聘員工本著以需錄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全面審核。

          二、招聘條件:

          1、具有執業資格。

          2、品學兼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較強的專業素質及工作技能。

          4、統招大、中專以上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

          5、具備聘任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和特殊要求。

          三、招聘流程

          1、申請

          根據用人需求情況,由科室負責人寫出書面申請交到綜合辦,征求相關科室意見。

          2、調查、審批

          人事部門根據醫院核定的專業技術結構比例及崗位職位數進行調查和評估,對確實需要增加人員的,報院領導同意后實施。

          3、招聘

          1)、醫院需要招聘的崗位,在院領導同意后進入招聘程序,可采取網站、報刊、院內推薦等多種形式實施。

          2)、人事部門對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執業證、職稱證等各種證件)進行審查、分析、分類,根據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后由人事部門通知面試和進行業務考核。

          3)、應聘合格人員名單報院領導同意后,通知上崗,體檢合格者可簽訂試用期合同。

          4)、聘用

          1)、試用期合格后,由醫院與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醫院高層管理人員的聘用,院長、副院長由董事會招聘,與董事長簽訂聘任合同。

          3)、中層管理人員的聘用

          a中層管理人員包括職能管理部門和業務科室主任,由院長聘任,分別實行①競爭聘任②推選聘任③直接聘任等多種形式,聘前均實行民主推薦、評議、擇優聘任。

          b科室護士長,由院長聘任,聘前由總護士長推薦、評議,擇優聘任。

          4)、特殊人材的引進,對醫院管理和經營管理起到決定性作用的管理人才和帶動醫院技術水平、提升醫院知名度的特殊技術人才,以優惠的待遇聘用。

          四、醫院培訓

          1、崗前培訓

          由人事部門和各職能部門統一安排進行崗前培訓工作。

          2、在崗培訓:雙方自愿,以上級職稱帶下級職稱或高年資帶低年資,并明確雙方責任、義務和預期目標。

          3、外出半年以上進修和短期專業培訓:

          1)實行自愿的原則,能留得住的前提,以當地人員為主。

          2)明確雙方能夠接受的條件,如培訓費用、工資及其它待遇、學成在院工作最少年限等。

          依法簽訂具有法定約束力的.進修培訓協議。

          五、強化聘期管理,建立和完善崗位考核制度

          1、各級管理人員和專家、學科帶頭人率先垂范,全院職工自覺拋棄不利于新單位的.“過去”,盡快進入新的角色,為醫院吶喊,為醫院做事。

          2、醫院高層管理者重視和采取多種教育、培訓措施,把全院職工凝聚到為提高醫院兩個效益上來,充分發揮團隊精神和凝聚力的作用。

          3、對不利于團結、和諧、工作、離心離德的話不說,事不做。堅決反對小派別、鬧意氣泄私風、播弄是非等不良作風;認真執行員工道德規范。

          4、綜合辦、醫務科、護理部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并實施做好各類受聘人員的繼續教育考核、登記管理工作,并建立受聘人員的考核、評價及業績檔案。

          1)、對職能部門負責人主要考核管理水平、協調能力、工作效率、敬業精神和管理職責履行情況。

          2)、對臨床醫技科室主任主要考核業務開展情況、醫療服務質量、管理能力、醫德醫風、醫療安全、教學科研和人才培養等內容。

          3)、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考核與評價。

          4)、職能部門無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工勤人員按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考核與評價。

          六、解聘、辭聘制度

          一是人力資源管理首先是穩定員工隊伍;二是開發人力資源這個財富;三是注重人的能力、智慧和潛力的發揮;四是重視對人的培養。人才資源管理也要建立激勵機制,對工作質量、工作態度較差但又不夠解聘條件的人員,先行誡勉,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經院長批準,院方有權予以解聘。

          受聘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院方予以誡勉、免職、緩聘、低聘,甚至解聘。

          1、觸犯法律或嚴重違反院紀院規者;

          2、以權謀私或損公肥私等行為,損害醫院利益者;

          3、拉幫結派,鬧不團結,影響惡劣者;

          4、在工作中由于各種原因發生的雖構不成政紀處分的問題或錯誤,但多次給予告誡、警示和勸誡,仍不改正的;

          5、因管理不善或主觀原因,給醫院造成重大財產損失者;

          6、收受病人紅包或藥品回扣者;

          7、本人發生重大醫療事故,或因管理不善,科室發生重大醫療責任事故者;

          8、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者。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7

          一、請假制度:

          1、職工因公、因私、因病離崗外出者,要遵守職工考勤制度,必須填寫《醫院考勤制度審批表》;

          2、請病假門診治療的職工,需提供診斷書和輔助檢查票據,提供不了的算事假;請病假住院治療的職工,提供住院的相關材料,住院期間工資照發,出院后需要在家繼續休養的,算病假。

          3、特殊時期,因事需要請假的職工,必須向主管領導和院長請假,科室主任和護士長無權給假,未經請假擅自離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事假期間扣發工資和獎金;病假期間給予病假工資,病假期間不享受獎金,特殊疾病請長期病假的,超過一月的.,由院部承擔病假工資;

          5、探親假、產假、婚喪假,在與工作不相抵觸的情況下,按勞動法及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喪假:(1)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傷亡的,給假七天。(2)配偶和子女喪亡的,給假十天。超出上述假期期限的,按事假執行;

          6、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按曠工論處;除扣除當日工資外,按日薪的兩倍給予處罰,不享受獎金;休假期滿,逾期不上班且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論處;

          7、無故不請假、請假未給予準假的,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予以除名處理,將人事關系轉到人事部門;

          8、以住院、休病假、開具假證明等弄虛作假手段到外單位試用、辦理調動事宜或經商者,經查實按曠工處理并給予行政處分;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普通職工請假1—3天以內的,向科室主任和護士長請銷假,同時將請假條報到院辦。請假3天以上7天以內的,向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分管院領導請銷假;請假超過7天以上的,書面說明請假原因,在不影響開始工作的前提下,向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分管領導、院黨政主要領導請假,并且到塔河縣衛生局及主管副縣長辦公室簽字審批。

          2、中層干部請假時,必須向分管院領導、院黨政主要領導請銷假。

          3、職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須向分管領導以口頭形式請假;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向領導說明。如沒得到允許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4、職工請假離開十八站林業局者,無論時間長短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

          三、請假手續辦理:

          1、請假時按規定的各級領導審批簽字后,報院辦備案登記,銷假時也必須向規定的各級領導銷假簽字并到院辦存檔;

          2、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請假期限返回時,必須向科室負責人和院領導續假,銷假時填寫續假事由、續假期限;

          3、職工請假除特殊情況以外,電話請假、捎口信、捎假條及信件請假續假一律無效,如缺勤按曠工處理。

          各科室要加強日常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本制度,院部將對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納入年終科室考評和年終個人獎金考評;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8

          一、醫院實行院科兩級考勤負責制,實行簽到制度,科室月初送上月考勤表到辦公室。

          二、辦公室、財務科以考勤月報表作為當月工資、崗位津貼及績效工資扣罰依據。全年出勤率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優秀等次的出勤率必須達到95%以上且無曠工記錄,病事假累計半年以上不參加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計不超過15日享受年終全勤獎,15日-60日按日扣除全勤獎;60日以上的不享受全勤獎,婚假、產假按全年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全勤獎,臨聘人員病事假一年累計達60日者,按自動解除勞資關系對待。

          三、各科室人員請假,須持請假條,由本科室主任簽意見,送主管院長簽意見后報辦公室換取請假手續,科室留存。科主任請假由分管院長簽字后,院長簽字審批,護理人員請假須持請假條由科室護士長簽意見、總護士長簽意見、主管院長簽意見后報辦公室換取請假手續。請假期滿,請假人應到辦公室報到,并向所在科室及時銷假,不及時銷假者按逾期處理。因故續假,須于假期滿前闡明理由,批準后方可生效。

          四、請病假的須持醫院診斷證明。一周內由本科室主任簽意見,送主管院長審批。一周以上須由醫務科核實或需專科會診的由醫務科牽頭組織院內專科醫生會診,專科醫生會診后提出意見出具證明,主管院長審批,院長申報,報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審批請假。

          五、所有人員請假原則上必須提前辦理完請假手續方能離開工作崗位,假期的認可,均以批準的假條為準,不按規定請假私自外出者按曠工論處。

          六、因事請假的,累計事假在30日以下的,工資按80%計發;15日以內績效工資按日扣除,15日以上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當年累計事假在31-90日的,工資按60%計發;當年事假累計超過90日的,停發工資。

          七、因病長期請假的,由醫務科牽頭組織院內專家會診,確實存在不能上班的情況時,報院務會研究決定后,工資按90%計發,無績效工資,病假超過半年以上的工資按85%計發,院內專家會診不存在不能上班的.情況時,按事假執行。

          八、婚假、產假等按國家及本省規定執行。

          九、勞動紀律及處罰規定

          1、全院職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更不得曠工,遲到、早退一次,處罰50元,曠工一天,處罰100元。遲到或早退1小時按曠工處理。

          2、凡工作時間與患者及職工吵架、打架斗毆,除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外,處罰當事人100元。影響惡劣的,從重處罰。

          3、上班期間有干私活、上網、打撲克、下棋、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經查實后扣50元/次。嚴重影響工作的,從重處罰。

          4、值班期間相關人員應在崗在位并保持通訊暢通,特別是科室負責同志,如因通訊不暢或脫崗而影響工作,除視情節處罰相關責任人外,并扣除科室負責人一個月的職務津貼。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當事人處300-500元的罰款。

          5、工作時必須按規定著工作裝,掛胸牌上崗。職工儀表大方,語言文明,符合職業身份。嚴禁蓬頭散發、濃裝艷抹、留長指甲、蓄長須及穿短褲、穿拖鞋上崗,違者處罰50元。

          6、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的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三十天的,視同自動離職,給予解聘或除名處理。

          7、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5次者,扣罰當事人當月績效工資。

          本制度由院辦公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之前如有相關規定與本制度相抵觸,以本制度之規定為準。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9

          為加強勞動紀律,嚴格院風院紀,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改善醫療衛生服務,保障我院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醫院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原考勤管理制度基礎上,結合我院實際情況,重新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工作相關規定

          (一)醫院實行院科兩級考勤負責制,院考勤到科室,科室考勤到個人。

          (二)科室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工作,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認真作好考勤統計工作并負責保存請、銷假資料。

          (三)各科將考勤表于次月5日前上報醫院辦公室,上報時須考勤完整,并經科室負責人審核簽字,沒有按時上報扣除相應的質控分5分。辦公室將當月全院的考勤匯總后送至財務科,并由財務股對照相應規定進行工資待遇扣罰。

          (四)考勤情況的應用:每月考勤結果作為當月工資、崗位津貼補貼及獎金扣罰依據;全年出勤率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優秀等次的出勤率必須達到90%以上且無曠工記錄,病事假累計半年以上不參加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計不超過15日享受全勤獎,超過15日部分按日扣除全勤獎;聘用人員病事假一年累計達90日,給予解聘。

          (五)工作時間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1、行政后勤人員上班時間(辦公班):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2:00—5:00

          2、臨床醫技科室根據科室實際情況實行排班制;

          3、凡實行排班制的科室,本周排班表應于上周星期六交至院辦公室備案。

          二、請銷假相關規定

          (一)請假手續

          1、凡醫務人員請假,須持請假條,由本科室主任簽意見,送主管院長簽意見后報辦公室,辦公室換取請假手續,科室留存。

          2、請病假的須持醫院診斷證明。一周內須由醫務科核實、一周(或間隔不滿一周續假的)以上或需專科會診的由醫務科牽頭組織院內專科醫生會診,專科醫生會診后提出意見,醫務科出具證明。

          其它請假步驟按上述有關手續辦理。

          (二)請假審批權限

          1、病假、事假、公假在3天以內的,由科室主任審批后報辦公室存檔;3天以上至6天的,由科室主任審批,主管院長簽字審批后,報辦公室存檔。7天或以上至15的,由科室主任審批,主管院長簽字審批后,報院長審批,辦公室存檔。超過15天的,須經院領導班子討論決定。科室主任請假須經院長簽字審批后報辦公室存檔。

          2、凡請婚假、探親假、喪假、生育假、節育假、工傷假、放射假等法定假日的人員由科室及辦公室按規定核定假種后,由主管院長給予批準請假。

          (三)所有人員請假原則上必須提前辦理完請假手續方能離開工作崗位,假期的認可,均以批準的假條為準,不按規定請假私自外出者按曠工論處。

          (四)因生產、急病等事由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者,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先通訊聯系辦公室及所在科室,且于次日補辦請假手續。

          (五)凡請病假、生育假、節育假、工傷假、婚假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請病假7日以上除提供疾病診斷證明外,屬門診治療的必須提供門診收費單據復印件作為佐證,屬住院治療必須提供住院收費單據及住院清單復印件作為佐證;生育假須提供準生證和醫生診斷證明書;節育假須提供醫生診斷證明;工傷假須提供勞動部門工傷鑒定報告;婚假須提供結婚證書。

          (六)請假期滿,請假人應到辦公室報到,并向所在科室及時銷假,不及時銷假者按逾期處理。因故續假,須于假期滿前闡明理由,批準后方可生效。遇有意外情況,不能及時續假而逾期者,必須電話聯系,返院銷假時應說明原因,并由有關部門開寫出證明,按規定權限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可補辦請假手續。

          三、各種假期的規定

          (一)事假

          1、事假是指職工在國家規定的各種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并經相關部門批準的假期。

          2、因特殊原因被動離開工作崗位未能履行請假手續的按事假對待。因觸犯法律法規和黨內紀律受到處理等離開工作崗位的,除按事假考勤外,一切工資福利暫停,待處理結果公布后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

          3、事假期間的工資及獎金計發

          (1)當年事假累計在20日及以下的,基本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與薪級工資,下同)照發;

          (2)當年事假累計在21-30日的,基本工資按本人日基本工資的80%計發(日基本工資=月基本工資÷21.75天,下同);累計在31-50日的,基本工資按本人日基本工資的50%計發;累計超過50日的,超過天數停發基本工資;

          (3)請假時間在7日或7日之內的,獎金(指績效工資,下同)按日扣除;超過7日不足10日的,當月獎金按50%發給;10日或超過10日的,當月獎金停發。

          (二)病假

          1、病假是指職工由于身患疾病,不能堅持上班,經醫療機構檢查確診后,出具疾病診斷證明并獲本單位批準的假期。

          2、病假工資、獎金計發

          (1)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2)病假超過兩個月不滿六個月,從第三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基本工資按90%計發,獎金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滿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3)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基本工資按70%計發,獎金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基本工資按80%計發,獎金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滿二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資按90%計發,獎金按日扣除;

          (4)見習期人員的病假工資待遇,以其工資待遇標準為基數,按以上辦法計發。

          (5)經調查核實,屬因工負傷但勞動行政部門未給予工傷認定的職工,確因病情無法堅持工作,治療期在兩個月內的,其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治療期超過兩個月的,第三個月起其工資待遇按病假規定執行。

          (三)節育假

          1、凡實行節育手術者,給予以下假期:放環3天,取環1天,輸精管結扎7天,輸卵管結扎21天,人流14天,懷孕4個月以上者(含4個月)引產42天。

          2、女職工懷孕流產休息30天,流產加女扎休息40天。

          3、計劃外懷孕及未婚先孕等終止妊娠按病假對待;已婚女職工計劃內懷孕因醫學需要終止妊娠的按節育假對待。

          4、節育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四)婚假

          1、婚假是指職工經法定程序辦理了結婚手續,領取結婚證,經申請同意休息的假期。

          2、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30天;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以上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3、新參加工作人員,進入單位的一年內不享受婚假;

          4、職工需持結婚證到醫院辦公室登記并簽署意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5、在規定的結婚假期(含晚婚增加假期)內,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五)生育假

          1、按規定只生育一胎,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為15天);同時領取獨生子女證產假增加50天;晚育(男25周歲,女23周歲)者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產假15天;難產(如剖腹產、重度會陰破裂者等)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7個月后和在哺乳期內的原則上不安排夜班。女職工哺乳不滿1周歲嬰兒,每天上、下午分別給予30分鐘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

          3、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不適用本規定,一律按病假對待。

          4、產假期滿后,如果由于并發癥須延期的,須由保健科請專科醫生會診后出具證明,延期的時間按病假辦理。

          5、符合《甘肅省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給予哺乳假;男職工在配偶產假期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批準后,可給予10日的看護假。

          6、產假、哺乳假、看護假期間工資及獎金計發

          (1)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凡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2)哺乳假期間基本工資按80%發給,獎金按日扣除。

          (3)男職工看護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7、領到《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可發給一次性獨生子女優待款120元(夫妻雙方均在本單位的240元)。

          (六)喪假

          1、喪假是指職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經醫院相關部門批準假期,縣內5天(含往返時間);縣外和省外5天(不含途中往返時間)。對岳父母死亡,女婿可享受喪假3天(不含途中往返時間)。

          2、在規定的喪假期間內,基本工資照發,崗位津貼補貼享受80%,獎金按日扣除。

          (七)探親假

          1、凡在我院工作滿一年以上的職工不與父母或配偶居住在一起,且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親假。

          2、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次探親假,假期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及公婆)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以上假期不包括路途假,但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內。

          3、職工在一年內請事假與親屬團聚累計超過探親假規定天數,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

          4、探親假期間因急病超過了假期,須及時與辦公室取得聯系,回院后持縣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病假處理,無正當理由超假者,按曠工處理。

          5、欲休探親假者,本人應提前一周通過科主任或護士長,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否則不予準假。

          6、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基本工資照發,崗位津貼補貼享受60%,獎金按日扣除。

          (八)公假

          1、公假指因公請假,包括出差、參加會議、短期培訓等。

          2、公假按出勤處理,基本工資、獎金全部照發。

          (九)放射假

          1、從事放射工作的.職工每年享受放射假30天,原則上一次性休完,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2、根據科室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放射假。放射假申請需提前三天,由科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報主管院長審批后方可休假。未經批準,自行決定休假的按曠工處理。

          3、病、事假超過一個月者,當年不再享受放射假;當年已享受放射假,后又有病、事假超過一個月情形的,下年不再享受放射假。

          4、放射假的執行應結合醫院工作實際,因醫院工作需要,無法離崗休假,應服從醫院工作安排。

          5、放射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十)工傷假

          1、職工因工負傷,經勞動行政部門調查認定為工傷后,依法取得工傷鑒定證明書,方可享受工傷假。

          2、工傷假的確定以勞動行政部門的工傷鑒定證明書為憑證,視情況給予治療期,并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停工留薪時間不超過12個月。停工留薪期間,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四、勞動紀律及處理規定

          (一)全院職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更不得曠工,自覺維護勞動紀律,若違反規定,扣除相應的質控分,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二)凡工作時間吵架、打架斗毆,除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外,罰責任人當月獎金。

          (三)上班期間有干私活、帶孩子、上網、打撲克、下棋、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情形的,經查實后扣100元/人次。嚴重影響工作的,按醫院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四)值班期間相關人員應在崗在位并保持通訊暢通,特別是科室負責同志,如因通訊不暢或脫崗而影響工作,除視情節處罰相關責任人外,并扣除科室負責人一個月的職務津貼。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當事人處500-1000元的罰款。

          (五)上班時間不準在工作場所嬉笑和大聲喧嘩,在搶救、查房、檢查、手術、治療和開會時手機一律置于靜音、振動或關機狀態,非工作需要不得接聽或撥打電話。

          (六)工作時必須按規定著工作裝,掛胸牌上崗。職工儀表大方,語言

          文明,符合職業身份。嚴禁蓬頭散發、濃裝艷抹、留長指甲、蓄長須及穿短褲、趿拖鞋上崗,違者扣罰相應的質控分并給予50-100元罰款。

          (七)曠工

          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曠工一次處罰200元: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2)請假期已滿,不按規定提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未歸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無正當理由,經勸說無效的。

          (4)、申請調動,未經批準或未辦妥手續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5)凡請假手續不符合程序規定或偽造理由騙取假日者,均視為曠工。

          2、曠工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曠工一天者,扣除當月基本工資及當月獎金50%。

          (2)曠工一天半至二天者,扣除基本工資及當月的全部獎金。

          (3)曠工二天半至三天者,停發基本工資,扣除二個月獎金。

          (4)曠工四至七天者,停發當月基本工資,扣除三個月獎金。

          (5)曠工八至十五天者,停發當月基本工資,扣除當季度全部獎金,并責令其書面檢討或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6)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的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三十天的,視同自動離職,給予解聘或除名處理。

          (八)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處50元罰款。

          2、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的處100罰款。

          3、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處理;

          4、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5次者,扣罰當事人當月40%的獎金。

          五、本制度由院辦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之前如有相關規定與本制度相抵觸,以本制度之規定為準。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10

          為了確保醫院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對本院的`考勤與各種休假等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考勤

          1、員工必須自己簽到上班,不得代理簽到。因工作需要,無法簽到,必須由主管領導簽到。

          2、員工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如有發生,除績效考核規定處理外,并按以下規定再處理。

          (1)遲到或早退、脫崗、串崗超過5分鐘(包括5分鐘)者,發現一次給予口頭警告,發現二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扣發一天基本工資,累計三次者,扣發一天基本工資。

          (2)遲到或早退、脫崗、串崗超過30分鐘(包括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

          3、員工如因急事不能按時上班,需在第一時間報請科室主任或部門主任以上領導,經批準后方可以病、事假處理,否則以曠工論處。

          (1)每月曠工半天,扣除當月10%的基本工資。

          (2)每月曠工壹-兩天,扣除當月20%-30%的基本工資。

          (3)每月曠工達三天以上(包括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二)病假、事假、休假

          1、病假:需提交病情證明書,(必須由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醫保醫院提供)。對于普通疾病(如感冒發燒、腸胃炎)須于上班后15分鐘內與辦公室聯系申請病假,并在病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交請假條及有關證明。病假四天以內者,先按醫院規定抵銷每人每月4天的休息日。第五天起,扣發相應的工資的40%(按天計算)。

          工傷視具體情況(有無責任或自負責任程度),由院領導研究決定。

          2、事假:職工請事假需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兩天以上需經院領導審批。未經批準而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事假不享受任何工資待遇。也可先抵銷每人每月4天的休息日,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

          3、休假:實行每周休息一天和年休假制。

          3.1每周休息一天,具體休息時間由醫院統一安排。

          3.2年休假:

          (1)連續工作滿壹年以上,省內人員(不含梅州市及其各縣市)和外省人員可享受年休假。除院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放棄休假,可補助相應加班工資以外,其他情況一律安排休假。省內人員(不含梅州市)可享受七天的`年休假,外省人員如路程超過500公里(以大埔為起點),可享受十天年休假,如路程不足500公里,則享受七天年休假。休假期間發基本工資,報銷一次單程路費。年休不得超假,特殊情況報院領導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欲休年休假,必須提前兩周逐級向主管部門遞交書面申請,經領導研究批準后正式休假。

          4、婚、喪假

          4.1婚假:員工結婚可連續休息一周,只享受基本工資。

          4.2喪假:僅限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可連續休息三天,旁系親屬可休息一天,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只享受基本工資。

          5、產假:醫院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聘用懷孕女職工。確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女職工,可享受四個月產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的70%。四個月產假滿后不能上班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11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全面管理,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范各種休假制度,維護工作秩序,更好地保障職工的利益,確保醫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最新的國務院、江蘇省相關文件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特調整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考勤

          (一)全院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履行工作職責,休各種假期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休假。需續假的,應在假滿前提出申請。

          (二)科室負責人應本著對醫院、科室及職工負責的態度,合理安排每個職工的工作、休假、加班,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考勤員按考勤要求如實記載,認真統計工作和休假情況,按照考勤表的列項結清當月各類休假的天數,考勤表經科室負責人審閱同意后,于次月3日前報送綜合考核辦,各種假條證明附后。

          (四)一周內工作滿三天,方可享受休息日。在休假期間,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其休假日和休息日按有關規定沖銷。

          (五)如對科內違規的或缺勤的隱瞞不報,經核實追究科室負責人及考勤員的責任,并給予處罰。

          (六)職工的出勤情況,作為職工調資、發獎、評先、晉升的重要內容之一。科室的考勤管理工作,作為科室負責人的年度考核指標之一。

          第三條請假審批程序

          (一)職工休各種假期,均應由本人填寫《休假申請表》,并按規定權限逐級審批。各科于次月3日前將《休假申請表》報送綜合考核辦。

          (二)職工出差、休假在外患病需請病假的,除急診外,其余疾病一律要回本院辦理請假手續。遇有特殊情況(急診、重病、意外等),在可能的情況下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相關領導請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補辦請假手續必須在事后一個月內完成,未辦手續或者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急診需持當地醫院相關病歷資料、疾病證明回醫院補辦病假手續,意外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資料。

          (三)凡請假期滿或提前返崗者,在上班前應及時到科室負責人處辦理銷假手續,并報綜合考核辦備案。未按規定銷假而造成考勤失誤的,責任自負。

          (四)參加學習、進修及公務活動等,按《關于職工外出參加學習的管理規定》執行。未經醫院批準外出者,參照《衛生部考勤暫行辦法》,按曠工處理。

          (五)科室正副主任、正副護士長不得同時請假,休假時應合理安排好工作。

          第四條假期審批權限

          (一)職工請病假的,病假條必須由相關疾病專科主任出具病假證明(急診除外),并要求附帶病歷,病假1天的由所在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審批;病假7天內的由相關職能科負責人審批;病假7天至15天的由分管院長審批;病假15天以上的由院長審批。所有的假期必須有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逐級審批。

          (二)職工請事假的,事假1天的由所在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審批;事假3天內的由相關職能科負責人審批;事假4天至7天的由分管院長審批;事假7天以上的由院長審批。所有的假期必須有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逐級審批。

          (三)國家規定的勞動者休假,如生育假(產假、護理假、流產假、節育假)、喪假等休假天數按國家規定執行,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分管院長審批。休婚假須先到工會核準,科室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帶薪年休假、放射假、探親假由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分管院長審批。工傷假按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執行,科室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逐級審批。

          (四)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條假期計算(《衛生部考勤暫行辦法》)

          (一)病假、生育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流產假、節育假)、路程假、探親假、工傷假,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二)事假、婚假、喪假、年休假,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三)放射假期不包括國家法定休假日,但含公休假日。

          第六條病假、事假期間的工資、績效獎待遇

          (一)病事假期間扣(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的40%,病假1天扣2天,事假1天扣4天,直至扣完為止。(扣發后不低于工資總額的80%,更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合同制職工參照在職人員病、事假天數規定扣發。(扣發后余額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衛生津貼按日扣除。

          (四)病、事假期間不享受績效獎。

          (五)年終目標獎、全勤獎按規定執行。

          1.病事假15天以內,扣全勤獎、1個月的年終目標獎。

          2.病事假1個月以內,扣全勤獎、2個月的年終目標獎。

          3.病事假1~2個月,扣全勤獎、4個月的年終目標獎。

          4.病事假2~3個月,扣全勤獎、6個月的年終目標獎。

          5.病事假3個月及以上的,扣除全勤獎和全部年終目標獎。

          (六)病事假累計6個月者,扣除一年工齡,不參加當年年度考核。

          (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患精神病、麻風病、癌癥的,病假不影響其工資待遇,不享受績效獎。

          第六條曠工

          (一)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對待:

          1.無正當理由,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考勤月度內,未經請假,遲到、早退(在規定上班時間30分鐘后到達崗位或在規定下班時間30分鐘前擅自離開崗位)累計達三次者視為曠工半天,以此類推。

          3.不經科室負責人及院部同意,自行調班或休假休息者。

          4請假期滿未申請續假,或雖申請續假未經批準而不上班者。

          5.經查明請假理由失實,弄虛作假,欺騙組織者。

          6不服從工作調動,經說服教育仍不到新崗位報到者。

          7.由于打架斗毆不上班者或被拘留者。

          8.調動、出國、辭職者,未辦理手續或雖申請未經批準而不上班者。

          (二)曠工的處理:

          1.曠工半天扣半個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的40%和1個月績效獎,曠工1天扣一個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的40%和1個月績效獎,曠工2天的扣2個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的40%和2個月績效獎。

          2.曠工3天的給予待崗。

          3.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院方有權給以開除公職處理。

          4.凡曠工的,扣全勤獎和全年目標獎。

          第七條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的休假

          (一)帶薪年休假(《職工帶薪年休假管理辦法》)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實行休年休假的具體辦法:

          (1)職工申請享受年休假,填寫《休假申請表》,科室根據工作需求進行安排。安排職工休年假期間,因本人原因不休假的,按自動放棄處理。當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補休。

          (2)每位職工當年可以享受年休假的天數,每年由人力資源科統一計算后,于每年一月份發至科室。

          (3)對在當年度工作累計滿一年的新職工,按照滿一年后剩余月份計算當年可享受年休假天數(四舍五入以“天”計數)。

          (4)因工作需要,年休假分散安排的,審批權限同本規定第四條。

          3.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內部退養或請長假、長期病休以及個人原因不在崗位正常工作的;

          (6)當年離崗脫產學習累計滿6個月的;

          ⑺當年受行政警告以上處分的.人員。

          如職工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出現(1)~⑺情況之一的則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年休假。

          4.符合享受年休假的職工,一律由科室安排休假。

          5.享受年休假的職工仍可享受國家法定休假日即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

          6.享受年休假的職工在休假期間,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7.未經批準,擅自休年休假的`,作曠工考勤。

          (二)婚假(《婚姻法》、《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1.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并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夫婦可享受婚假3天。

          2.符合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的,延長婚假10天。夫妻雙方晚婚的,雙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

          6.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不影響工資及福利待遇。職工在路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7.婚假必須在開具結婚證明之日起三個月內休完。

          (三)生育假1.產假(《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1)女職工均享有產假,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及福利待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2)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3)女職工產假證明由產科主任出具,逐級上報。

          (4).產假天數規定:

          ①產假假期為98天,其中可以產前休假15天。

          ②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30天。(女年滿24周歲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滿23周歲結婚后懷孕的初次生育,為晚育。)

          ⑤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2.護理假(《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男女職工符合晚育,男方可享受10天護理假。職工休護理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及福利待遇。3.女職工哺乳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1)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給予其1小時哺乳時間。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3)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或安排夜班勞動。

          4.節育假(《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節育手術常規》第三版)

          (1)職工休節育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及福利待遇。

          (2)凡未落實避孕節育措施而妊娠的,未婚先孕或生育未采取穩定性節育措施而懷孕的,手術費自理,不享受公假待遇,按病假處理。

          (3)節育假由本院主治醫師以上人員出具證明,相關專科主任簽字。

          (4)節育手術假天數規定:

          ①放置宮內節育器,休息2日(自手術次日起,下同)。

          ②取出宮內節育器,當日休息1日。

          ③輸精管結扎,休息7日。

          ④單側輸卵管結扎,休息21日;雙側輸卵管結扎,休息30日。產后結扎輸卵管的,增加假期14日。

          ⑤采取穩定性節育措施宮外孕手術者,休息30天。

          5.流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節育手術常規》第三版)

          (1)懷孕未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人工流產同時放置宮內節育器的,增加假期2日。

          (3)人工流產同時結扎輸卵管的,增加假期10日。

          6.產前檢查假、懷孕流產假、產假、晚育獎勵假、哺乳假均不適用于非婚生育及非計劃生育。

          (四)探親假(《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1.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

          2.探親假天數規定

          (1)工作滿一年(按周年虛月計算)的已婚職工,探望配偶每年1次,每次30天;探望父母每4年1次,每次20天。

          (2)工作滿一年(按周年虛月計算)的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1次,每次20天,科室當年不能安排假期的,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3)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親假(探望父母)。

          3.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不影響工資及福利待遇,不享受績效獎。

          5.根據《江蘇省xx工作若干規定》,分居兩地的現役軍人配偶,探親假期間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6.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醫院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醫院負擔。報銷路費標準按醫院原有規定執行。

          (五)喪假(《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

          1.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或職工的岳父母、公婆(需要職工料理喪事的)死亡后,科室可安排3天喪假。

          2.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

          3.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六)工傷假(20xx年1月1日起國務院新修改通過的《工傷保險條例》)

          1.職工工傷的申報、認定、勞動能力鑒定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2.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

          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鑒定,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

          4.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七)放射假(衛生部《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

          1.從事放射、CT、MRI、放療等工作的專業人員,在國家統一規定的休假外,根據照射劑量的大小與工齡長短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

          (1)從事放射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休14天;

          (2)從事放射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休21天;

          (3)從事放射工作滿20年以上的,休28天。

          2.放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放射假:

          (1)當年病事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當年待產假、產假、哺乳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3)在外進修、學習或其它原因脫離放射診療崗位超過2個月的。

          (4)如當年享受了放射假以后,出現本條上述情況的,則下年度不再安排放射假。

          3.非放射崗位人員臨時參與放射線下工作,已享受放射補貼的人員,一律不享受放射假。

          4.放射假的有關待遇:

          (1)專職從事放射、同位素工作人員休放射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月工資待遇和福利待遇。

          (2)正式調離放射工作者,可繼續享受放射津貼一個月,從第二個月起停發。

          (3)職工休放射假期間,不享受績效獎。

          (八)法定節假日(《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1.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包括:新年(元旦放假1天);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勞動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各放假1天。

          2.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28歲的青年,放假半天)等。

          第八條其它

          1.外出進修、學習期間的休假:按進修學習單位的規定執行,醫院不認可其累積休假。

          2.法定節假日上班的,各科室憑值班表匯總至相關職能科(臨床科室匯總至醫務科、護理部,門診、醫技科室匯總至門診辦),由相關職能科負責人簽字后報醫院辦公室。日常急診手術、搶救病人等情況加班的,以行政總值班與醫療、護理總值班確認為準(查對行政總值班記錄)。醫院年終核定后,有關加班費用發放至各科室。

          本規定自職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凡本規定未涉及的內容按上級規定執行;今后上級如有新的政策出臺,即依上級規定執行。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醫院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醫院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醫院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第四條各科室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醫院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5月-9月上午上班時間為8:00-11:30;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7:30。

          10月-4月上午上班時間為8:00-11:30;下午上班時間為13:30-17:00。

          第八條遲到、早退

          1、上班10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0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科以下人員請假1-3天的由科主任或護士長批準,4-7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含連休5-7天),7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含連休7天以上);各護士長、科主任、組長請假由總經理批準(含非節假連休3天以上)。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注明原因。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向所在科室領導或分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分管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日工資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扣績效工資。當月累計病假達15天及以上的,按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扣當月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

          4、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分管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上級領導),如實說明原因,(按第九條原則)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積休假

          1、員工在醫院工作滿一年,享受一年一次累積積休7天假。工作每增加一年累積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積期不超過14天。

          2、積休假需一次休完,年度未休積休假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累計時段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5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8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15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15天妊娠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分管領導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7天。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13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的規范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處罰細則。

          二、工作時間

          (一)醫院行財后人員每日工作時間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時,上午上班時間為08:00—12:00,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7:30,如工作時間變更則另行通知。臨床、醫技、及其他崗位工作時間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二)全院職工必須按規定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脫崗、有事事先請假。倒班人員均按照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班次上下班,若遇節假日,各科室依據節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各科必須嚴格執行以科室為單位的上下班簽到制,嚴禁代簽,發現一次處以當事人及直屬領導100元。

          (四)各科必須健全考勤登記,記錄內容包括遲到、早退、脫崗、病事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保健假等的具體時間。

          三、打卡規定

          (一)本院采用指紋掃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員工上、下班共兩次打卡。倒班人員亦需按照排班表規定的時間上下班,臨床人員實行每日簽到制。員工每月考勤根據上下班打卡記錄、休假申請單等進行綜合統計。

          (二)各后勤科室需將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檔備案。

          (三)員工忘記打卡,應在次日向人事科說明情況,并填寫漏打卡說明。

          (四)因公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填寫《出差派遣單》經審核批準后交人事科備案,出差回來后于3個工作日內到人事科銷假,否則按“空卡”處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資100元,依次類推。

          (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將科室上月考勤統計表交由人事科進行審核,統計表內容必須真實,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證,罰填報人100元。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紋打卡機的記錄為準,沒有記錄且沒有登記請假的均視為缺勤。

          (六)員工外出如不能及時打卡,需向科主任請假并在人事科填寫外出登記表,由人事科主任簽字備案。

          (七)因錄不上指紋,無法指紋考勤的,改簽到考勤。

          (八)因考勤機故障或偶爾指紋打不上卡者,于當日內到考勤員處簽到。

          (九)人事科將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科室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四、考勤規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定義:超過晨會交接班時間(8:00)打卡到崗者為遲到,遲到一次扣罰50元。遲到超過30分鐘為曠工1次,扣罰100元。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扣罰50元。早退超過30分鐘為曠工1次,扣罰100元。

          3.事先未經批準的遲到或早退一次,一次扣罰50元。

          4.一個月內連續遲到或早退累計達三次,計一天曠工。

          (二)曠工

          1.未經同意或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出勤的視為曠工。

          2.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調動,或上下班不打卡(請假情況除外)、或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含無故超假不歸、先休后請假),均視為曠工。曠工期間停發工資,并執行:

          1)曠工半天,扣發200元;

          2)曠工一天以上的,每曠工一天,扣罰400,以此類推。

          3.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直接給與解除勞動合同處理,在編員工作待崗三個月處理,扣罰期間全部工資和績效。

          4.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除扣罰相應的款項外,在全院通報批評,并扣罰年終獎金的20%,一年內累計曠工10天,除扣罰相應的款項外,在全院通報批評,不享受年終獎金,并待崗培訓三個月,待崗期滿后一個月內在全院范圍內自找崗位,找不到崗位或無科室愿意接納的'給予解除合同處理。

          5.經直屬領導批準的遲到早退每月不得超過三次(含三次),超出的遲到早退一律按以上規定執行。

          (三)脫崗

          1.上班期間為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崗位的視為脫崗。

          2.脫崗1次扣罰50元,如經檢查組發現再次脫崗,扣罰200元。

          五、排班規定

          1.倒班人員按照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班次按時上下班工作。

          2.各科室在節假日到來前,應將節假日期間排班表上報院辦公室;如未能依時提供排班表,對相關責任人予以50元/次處罰。

          3.排好的班原則上不得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班次者,報科室主任審批后有效。如私自調班者,當天的考勤按事假處理。

          4.任何科室與個人,請人代班需經科主任同意。若發現私自請人代班,代班期間發生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代辦人與當事人共同負責,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50元/次處罰。

          六、正常請假規定

          1.正常事假包括:事假、病假。

          2.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年累計事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年終績效獎分配。

          3.一次性事假不得超過10天。

          4.病假:辦理時間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無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事假,年累計病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獎勵性績效獎分配。

          5.員工請假須提前完成請假申請,并逐級審批后,由本人將請假申請交到人事部核實并出具相應的準假單。人事科及時登記員工請假記錄,特殊情況不能夠提前履行手續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事后48小時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補辦請假手續未得到批準者,按曠工論處。

          6.員工請假若遇特殊情況需延續假期的,必須提前兩天報相關領導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

          七、本制度從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14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醫院考勤和請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全院職工(在職在編、招聘制及返聘職工)。

          考勤管理

          第三條醫院實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4小時,下午3小時。

          第四條各管理科室(班組)應實行排班制度。排班可根據科室特點實行月或周排班。實行二線值班的部門應將排班表提前呈交至主管職能部門,由主管職能部門匯總后交醫院辦公室,并張貼在醫院總值班室。

          第五條職工上班或值班應提前10分鐘到崗,做好工作前準備;特殊部門需要更加提前上班的除外。

          第六條遲到、早退、中途脫崗10分鐘--30分鐘者扣個人月質控分1分;30分鐘--1小時扣個人月質控分3分;超過1小時計曠工半天,扣個人月質控分5分;超過4小時計曠工一天,扣個人月質控分10分,由科室在獎金核算時扣除。醫院職能科室對管理部門進行考勤時,發現的遲到、早退、中途脫崗,職能科室只對管理部門進行質控,扣質控分到科室,由科室落實到個人。

          第七條一月內遲到、早退、中途脫崗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八條年度累計曠工達3天(含3天),扣發年終獎50%;年度累計曠工達3天以上,扣發年終獎100%。

          第九條對于因無組織紀律擅離崗位的職工按曠工論處,嚴重曠工累計滿一個月或連續曠工15天者,是在編職工的,醫院報上級部門予以除名,是招聘制職工的,醫院予以解聘。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無故不參加應到會議的;

          2.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急診除外);

          3.假期已滿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4.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院者。

          第十條建立銷假制度。各類人員請假期滿回院必須向人事科銷假。

          第十一條職工在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在醫院工作區內進行撲克、麻將等娛樂活動,如有違反的,先行下崗一個月,下崗期間停發工資及獎金,重新進行崗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十二條職工著裝應規范整潔,不得穿工作服上街、進食堂及會議室。

          第十三條值班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來接班,交班者不得離崗,否則交、接班人員均按脫崗或曠工處理,造成后果追究雙方責任。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或晚來值班,必須及時通知科室負責人,待批準后方可休息或晚來(極特殊情況除外),否則按曠工或遲到處理。

          第十四條職工不能私自換班,否則造成后果追究其雙方責任。如需換班須經科室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換班,并做好書面記錄。私自換班扣雙方當事人月質控分2分。

          第十五條職工不服從崗位調動,在組織正式談話或通知之日起三天不到新崗位上班者,從第四天起按曠工處理。

          第十六條各科室應如實報送科室全體職工出勤情況,并于次月5日前報人事科。實際未出勤按出勤報送或實際未出勤但在報送表格中不記錄的.,造成出勤記錄不真實的,由科室負責人和科室考勤員負責。考勤資料是職工節日福利發放的主要依據。因考勤錯誤造成職工相關福利發放差錯的,由科室承擔負責。

          請假管理

          第十七條探親假的管理

          1.本院在職在編和招聘制職工,工作滿一年后從第二年起,已婚職工與配偶或未婚職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以汽車、火車、高鐵、輪船等醫院允許報銷的旅行方式團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的可享受探親假。

          2.職工是否同配偶、父母長期遠居及計算路程假、路程費用,均以雙方正式戶口所在地為依據。

          3.職工配偶與職工父親或母親同居一個縣(市),職工享受探望配偶探親假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探親假待遇。

          4.其假期規定如下:

          1)探望配偶,每年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職工探父母,每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職工探父母,每四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5.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軍隊配偶除外),有下列情況者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待遇:職工當年結婚的、見實期(試用期)、當年累計六個月以上病假者、事假超過30天的、產假和哺乳假期間與家屬團聚一個月的。

          6.探親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7.已婚職工探望配偶、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車船費可予報銷。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其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其自理,超過部份由醫院負擔。

          8.探親假和路程假內工資照發,但不享受獎金待遇。

          第十八條婚假的管理

          1.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規定的加12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再婚職工同初婚職工享受一樣的婚假待遇。

          4.婚假不享受車船費補助。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15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建立醫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全院員工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

          第二項實行全院員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醫院的規定進行上下班打卡。工作中不得隨意外出,如遇特殊情況上報科室負責人,方可離崗。

          第三項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

          第四項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院辦公室核實考勤情況。

          第五項各科室負責人應在每周日下午前將下周排班表報院辦公室。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每月考勤表于次月3-5日前交院辦公室。

          第六項院辦公室在每月5日前將全院本月總排班表打印上報財務科。并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檢查上班員工的簽到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考勤處罰管理

          第一項上下班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二項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由此產生的醫療糾紛后果自負。

          第三項忘記簽到者,應寫出書面說明經院領導簽字后交院辦公室登記。

          第三條假期管理

          第一項請假:職工請假需到各部門填寫請假條。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項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30分鐘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科領導提出續假申請,經分管院長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科領導同意后方可續假。回院后,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后,應及時到院辦公室銷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休假:醫院實行每月休息4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季度休息。

          第六項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七項喪假:直系親屬去世當天至直系親屬去世安葬后3天,發給基本工資。

          第八項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發放基本工資。

          第四條加班管理

          第一項加班種類。

          1、節日加班;

          2、周日加班;

          3、夜班{含總值班};

          4、臨時加班。

          第二項加班調休和工資的補貼

          1、凡遇到需要加班的時間,應事先通知加班人員。醫院因特殊情況安排加班者必須按時到崗,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

          2、加班人員的積休,原則上予以調休,并在當季休完,否則做清零處理;

          3、法定節假日加班者,如不愿調休者,可予以相應的加班補貼,補貼標準按每天100元。平時加班按80元/天計算。聘用人員按50元/天計算。并由加班者和科室負責人或相關領導簽字認可。

          第五條上班制度

          第一項若醫院上班職工一月內無任何請假,發給滿勤工資50元。

          第二項1、衛技人員上班應著裝整潔,并佩帶胸牌、護士帽等。

          2、規范服務用語與行為規范。若發現上班醫師故意無理取鬧與病人發生爭吵,扣取當班醫師30元。發現三次待崗一月。三次以上報衛生局處理。

          3、盡量簡化流程,方便患者,能提供簡單便民措施。

          4、新農合按制度操作。

          5、科室標志醒目,急診電話上墻。

          6、開展健康教育宣傳欄。

          7、常見藥品價格與醫療收費標準上墻。

          8、抓好院容院貌的整潔。

          9、上班不準穿拖鞋,配帶任何首飾、一均發現一次扣30元。

          10、上班期間不準做以上班無關的其它事項,一均發現,扣30元/次。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相關文章:

        醫院考勤工作制度04-08

        醫院藥房工作制度10-16

        醫院藥房工作制度02-08

        醫院宣傳工作制度03-25

        醫院護理工作制度12-08

        醫院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0篇)10-31

        醫院管理工作制度05-13

        醫院總務科工作制度03-07

        醫院保潔員工作制度11-07

        国产高潮无套免费视频_久久九九兔免费精品6_99精品热6080YY久久_国产91久久久久久无码
      3. <sub id="h4knl"><ol id="h4knl"></ol></sub>
        <sup id="h4knl"></sup>
          <sub id="h4knl"></sub>

          <sub id="h4knl"><ol id="h4knl"><em id="h4knl"></em></ol></sub><s id="h4knl"></s>
          1. <strong id="h4knl"></strong>

          2. 日韩亚洲欧美一二三区 | 亚洲v精品V无:码一区二区桃花 | 亚洲国产综合激情视频 | 视频一区二区三区韩国专区 | 青青久在线视频视频在线 | 在线精品亚洲一区二区 |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范文(精選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范文(精選15篇)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1

              為了確保醫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經院務會領導制定,全院職工大會通過,本院勞動紀律的詳細制度如下:

              第一條考勤對象:

              醫院全體員工;

              第二條上班時間:

              (1)8:00-21:00,夏季時間如有調整,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各科室按每人每天8小時工作制;

              (2)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按周排班,并將排班情況上報辦公室,辦公室根據排班情況進行考勤,并把各科室排班情況報醫務科及兩位副院長;

              第三條制定細節:

              1.醫院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若遇特殊情況當時忘記打卡時,應在當天或次日上報辦公室調查核實后,由院辦主任對具體人員進行補簽到、簽退;每忘記打卡一次而未辦理補簽到、簽退手續的扣罰本人效益獎金10元,下午下班時忘記打卡又未辦理補簽到、簽退手續的,按上班半天處理;嚴禁代打卡現象,如有發現代打卡者,每次扣罰代打卡人及打卡人效益獎金50元;以上情況月達四次以上,按辭退處理;

              2.上班時間內不得吃早餐、零食、干私活,如發生上述情況,一經發現每次扣罰效益獎金5元,當月累計三次,將警告一次,并追加扣罰50元;

              3.員工不得遲到、早退和中途脫崗(擅自離崗10鐘以上視為脫崗),如發生上述情況按以下規定處理:

              (1)每次遲到、早退5分鐘內(含5分鐘),扣效益獎金5元/次;5-30分鐘內每次扣效益獎金10元/次,30分鐘以上者每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2)中途脫崗一次扣效益獎金30元;

              (3)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0分鐘以上、中途脫崗三次以上,按自動辭職處理;

              (4)月內出現遲到、早退者,不能參加醫院舉辦的本月個人優秀評選活動;

              4.員工在上班時間如需外出辦事的,須向部門主管臨時請假經院領導批準后方可離崗,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每次扣罰效益獎金20元,月累計三次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各科室人員不得私自調班休假,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調班的,必須書面申請,由所在科室負責人同意簽字后,報請醫務科長或經營部主任批準后方可調休,如發現違規調休者,每次扣效益獎金20元;

              6.各科室排班:自20xx年元月1日起,員工每星期上班時間為6.5天,休息半天,一個月規定的2天休息日必須在當月休完,按各自部門工作需要排班輪休,不提倡連休,不得跨月積休;

              7.不得無故曠工,曠工一天及以上,扣基本工資的300%/天,追加本月50%效益獎金,每月曠工達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8.員工請事假須辦理請假手續,凡請事假者,必須提前一天提出申請,請假條由科室負責人審批(科室未設負責人的由上級主管簽字同意)后,上報醫務科主任批準,原則上不得電話請假或延假(特殊情況除外),更不允許請霸王假,否則按離職處理;

              請假審批流程:

              1)請假半天的,由各部門負責人(組長、主任)批準,報辦公室備案;

              2)請假1-3天的,由各部門負責人(組長、主任)簽字,由醫務科審核,報副院長批準,辦公室備案;

              3)請假3-7天之內的,由醫務科審核,報院長批準,辦公室備案;醫生因工作性質不同,原則上不按醫院的正常休假制度執行,如因個人原因需要休假的,必須提前2天,直接找(經營)副院長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帶薪調假時間不能超過本人工作期間的假期,休假期間將按經營工作需要,不分配病號;

              4)各科室負責人必須安排好工作,不能因請假人離崗而影響醫院的正常工作,當醫院無人頂班時,任何人不得強行要求休假;

              如在工作中責任心不強,上班時間吵架、打架斗毆或與病人爭吵的,一旦發現,按情節輕重扣罰當月部分或全部效益獎金,并作書面檢查全院通報批評,對給醫院及病人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必須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9.醫院實行“行政巡查制度”,由醫院領導組織辦公室、醫務科及各科室負責人對全院職工在崗情況進行不定期的督查,所有員工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指揮,無理取鬧,醫院有權按辭退處理;

              10.辦公室根據每周各科室排班、考勤、行政督查情況,對違紀情況統計上報行政院長,并在院周會通報;

              11.醫院有權要求所有員工按醫院需要調整工作崗位,崗位調整后,工資待遇按該崗位的規定執行,與原崗位無關,臨時調整協助工作的按臨時處理;

              12.員工的'個人待遇屬醫院的高度機密,任何人不得私下打聽別人的工資待遇,也不得相互交談,否則,一經發現,無條件開除,并扣除一個月的工資和獎金;

              13.從院長到保潔員,不論外地、本地,不管什么原因,請假(事、病、公休假等)離開醫院超過醫院規定的節假日天數后,超假時間內沒有基本工資及其他獎金(經濟轉給其他在崗人員);

              14.醫療行業屬服務性行業,醫院管理人員、辦公室、經營部、企劃部、后勤人員等不管何時都不存在加班,原則上醫院臨床醫生、醫學專用師、醫技、護士在正常上班時因為種種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延長在一個小時之內的情況下,一律沒有加班費,(下班后,新來的病人,個別無法正常休班的人員例外)具體加班、法定節假日、春節加班詳見醫院加班的有關規定;

              15.任何人不得在醫院內散布公司和醫院的所謂“小道消息”,一經查實,扣當事人一個月以上的獎金,給醫院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全院大會通報,扣三個月獎金,屢教不改者給予解聘;

              第四條福利細節:

              01.假日的規定:

              醫院正常上班,每周休息半天,遇上法定節假日以此類推;婚假3天,產假按醫院規定、喪假3天;

              02.帶薪休假規定:

              在本院工作滿一年以上十年之內者,年休假為5天,滿十年以上二十年之內者為10天,二十年以上為15天,年休假一律不跨年度積累;當年請事假在院工作十年以內者假期超過15天,十年以上超過20天,不享受帶薪休假;在院連續工作十年內的員工,每年事假在20天之內,十年以上員工,在25天以上,醫院根據實際情況處理或解聘;員工每年要做好事假計劃,不要在年初或上半年把事假休完,以免有事休不了,給雙方造成不便和被動;

              03.員工住宿免費規定:

              外地人員進入醫院工作的員工,由醫院免費提供住宿,包括每人限定數量的水電費;員工日常用品由自己解決,但任何人住宿必須由醫院統一安排,不服從安排者一切費用由自己負責;

              04.員工就餐免費規定:

              醫院負責為所有員工提供伙食,但早餐、晚餐原則上供住在醫院的員工及值夜班、加班人員,對外地員工來醫院探親的直系親屬(父母、夫妻、兒女)需要就餐時,必須經后勤主任批準,報經經營副院長審核后,方可到食堂就餐,時間不超過7天,嚴禁員工帶朋友到食堂就餐;

              若帶家屬來就餐的員工,如果夫妻兩人只有一人在醫院上班,另一個沒有上班需要在醫院就餐,每月須繳納300元伙食費;

              05.醫院員工就醫優惠規定細節:

              1)在職員工就醫優惠

              ①免掛號費、免床位費,手術費(除限價手術外)、檢驗費、輸液費優惠50%;

              ②治療費、B超檢查費、心電圖費優惠60%;

              ③藥品優惠10%;

              2)在職員工直系家屬就醫優惠

              ①免掛號費、免床位費,手術費(除限價手術外)、檢驗費、輸液費優惠40%;

              ②治療費、B超檢查費、心電圖費優惠50%;

              ③藥品優惠8%;

              注:直系家屬指員工對象、孩子和雙方父母。

              3)在職員工親戚朋友就醫優惠

              ①免掛號費、床位費優惠50%、藥品優惠6%;

              ②手術費(除限價手術外)檢驗費、輸液費、治療費、B超檢查費、心電圖費優惠30%;

              4)院長或院級領導的朋友就醫優惠

              ①由院級領導帶來的朋友到本院就醫,由當事人把病號帶到收費處,自己付款,一律不得免費;

              ②其家屬按在職員工就醫政策優惠;

              備注:①有涉及優惠的,都必須經過經營副院長、院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優免;

              ②未經簽字批準私下執行的、未付款而私下治療,執行方及就醫人員各按原價金額的三倍

              罰款,在執行方的當月工資中扣回。

              ③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與此類同的制度同時廢止。

              附注:1、本制度發放各科室負責人,不得復印和外傳;負責人要組織本科人員學習,會后每人要簽名確認;

              2、全院職工必須認真熟記醫院的勞動紀律,閱讀本規定后,不明事宜隨時與院辦聯系、溝通,院辦到各科室,把簽名后的材料復印一份,交院辦公室備案。

              3、醫院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必須詳細做好員工請假的登記工作,每月把記錄統計后,報院辦存檔;作為年終員工統計、考核的重要依據;

              4、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協和醫院院務會。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2

              為確保醫院工作質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強化醫院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在員工中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以經濟杜桿為手段,從嚴治院,充分調動全院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依據《醫院工作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員應迅速就位,各司其職,不準聚集聊天或打電話聊天,不準披頭散發、化濃妝、涂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員除外)、不準擅自離崗、脫崗、串崗、大聲喧嘩、談笑風生、看與醫療或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刊、看電視、聽收音機、打游戲機、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時間會客,更不準在診室、導診臺、倉庫、藥房、藥庫、收費處會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違者當事人雙方各罰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領導簽字為證。無故漏打一次罰款10元。

              2、病事假兩天以內(包括兩天)扣發假內工資,3—7天扣發假內工資及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工資的30%,曠工兩天扣發當月工資的50%,兩天以上者給與辭退。

              3、遲到、早退、脫崗1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10分鐘以上每次罰款10元,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響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補休,到月底未補休完的按每小時3元的加班費計算。

              注:凡加班者必須由相關科室賣力人具名承認,不然無效。

              三、診療制度及制度效勞標準

              (一)、診療制度

              1、要樹立法治觀念,加強法律認識。

              2、嚴格按照醫療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院內感染制度及無菌操作原則。

              3、事情中發現題目及時向上級匯報,逐級上報,及時解決。

              4、各科室負責人要以身作則,帶頭執行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5、建立健全醫療文書管理制度。病歷、處方書寫要規范,完成各種操作后當事人必須簽字。及時向有關科室、醫生、領導反應患者的意見。

              6、加強醫療安全認識及醫護法律法規的研究。

              (二)、制度服務標準

              1、全程導診制:為患者進行正確引導,協助患者進行掛號、交費、檢查、取藥等,指導患者管理各種診療手續,提高就診效力,降低患者的時間和精神成本。

              2、首問賣力制:患者向醫院隨便事情人員咨詢時,都要耐

              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詢問,直至患者得到滿意答復。

              3、診療保密制:醫護人員要嚴格保守患者的診療秘密,實行一醫一患一室的就診模式。尊重患者的隱私。

              4、知情選擇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權、選擇權,醫務人員要向患者進行詳細的解釋,征得同意前方可進行非凡操作。

              5、診后隨訪制:定期對患者進行回訪,了解病愈情況,對其進行病愈指導。提高治愈率及病愈速度。

              四、請銷假制度

              員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寫假條,經科室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離開。請病、事假一天以上,須經科室負責人及院長簽字批準后,方可離開。所有請假條必須統一交辦公室備案。不得打電話、帶口信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五、會議制度

              1、院例會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五下午,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總結上周工作,同時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職工會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全院職工參加。總結上月工作,同時布置下月工作。

              六、提成制度

              全年每月經濟基本任務為X萬元(毛收入,其中含中西科X元),完成基礎任務數,發給員工基本工資,超額完成部分按毛收入的2:8比例提成(醫院得80%;全院員工得20%),參與分配待年終進行核算,人員以算進不算出的辦法,即12月份在工作崗位者,可以參與分配提成,年初參與上班,但年終未在單位上班者,自然得不到提成,所有參與人員以實際上班天數計算提成(效益工資),提成以次年10月前計算發放。所有醫務人員試用期滿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況進行提成。

              七、科室負責人獎懲制度

              所有科室賣力人每季度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隨時調整,考評成績突出者,年關賜與一定的獎勵。

              八、休假制度

              1、日常休假

              所有醫務人員每人每月在出勤滿24天的前提下,可以正常休假兩天。14天至23天者,可享受休假一天;14天以下者,不享受休假天。

              2、法定節假日休假

              按照國家所規定的節日休假11天。詳細休法:(清明節1天、五一節1天、端五節1天、中秋節1天、十月一3天、元旦1天、春節3天)。春節留守值班人員每人發放人民幣200元,節后補休3天。每人每個假日均應在本月內輪番休完,不得攢在一起休。沒休的人員,按本人日工資金額乘天數補給工資。其它法定假日,如醫院事情需要加班者,每天發放加班費50元。

              3、其它休假

              (1)婚、喪假:婚假3天;喪假(夫妻雙方父母亡故、夫妻中的對方亡故、子女亡故)三天。另根據路程遠近適當給予路程假。在規定的天數內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2)產假:員工產假為30天,休假期間發給500元的生活補貼費,不享受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

              (3)哺乳假:女員工哺乳期間內上班,每天有一小時哺乳時間(至嬰兒一周歲),視同出勤,可與主管領導商議將哺乳時間定為固定地推遲上班或提前下班。

              九、聘用、解聘、辭職制度

              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辭退。如需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十、收費優惠制度

              本院職工及后勤人員家屬在本院醫治時,可享受一定的優惠待遇,醫治費優惠50%,藥費優惠10%,中草藥優惠20%。凡屬本院職工親屬來我院就診,手術費、醫治費優惠20%,藥費優惠10%,中草藥優惠20%。但必須由XXX具名前方能生效,其他人員具名一律無效。

              十一、獎懲制度

              醫院制定獎懲制度的目的:

              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局部

              1、對事情中成績突出,積極開展新業務,在臨床實踐中受到病人表彰的(收到錦旗或表彰信)給與獎勵50~200元。

              2、搶救病人積極主動,獲得成功的主要成員獎勵100~200元。

              3、避免醫療事故或嚴峻差錯發生的主要成員(上報事情經過),情況屬實的獎勵50~200元。

              4、凡介紹病人來我院治療,經查實情況屬實者,給與獎勵50~200元。

              5、凡在醫院改革創新中提出書面合理建議并采納實施,確有成效者,獎勵100~200元。

              6、及時發現和制止事故苗子和嚴重差錯可給予50-100元獎勵。

              7、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并取得良好效益者或對醫院扶植有突出貢獻,年關賜與一定金額的紅包獎勵。

              (二)、處罰局部

              1、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當月曠工累計兩天及兩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獎金外,還要扣發當月工資的30%。

              2、凡以醫謀私,私自給親戚和朋友做任何治療,未經辦公室同意者,除照價賠款外,同時給與5~10倍罰款,并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3、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紅包。經查實除退款外,同時給與5~10倍罰款,并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4、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現金者,除了罰收取現金外,給當事人10倍的罰款,并扣發當月的獎金。

              5、工作人員不得私自賣藥和劃價。發現后除沒收非法所得外,處于5~10倍罰款,并扣發當月獎金。

              6、凡有意來醫院看病就診的病人,介紹其去他處看病或檢查并拿提成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獎金,并在全院大會上做檢查,情節嚴重的辭退。

              7、收費人員因事情馬虎,缺乏責任心,收費、劃價、結算出現嚴峻差錯,視不同情節扣罰責任人50—100元。如漏收費用、誤收假鈔,按損失的金額全額賠償。

              8、不管什么原因與病人發生爭吵,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9、不愛護醫院公共財富,造成裝備、物資、儀器、東西缺少或者損壞者,照價賠償。

              10、各科室、部門的設備、物資、材料不得私自外借,違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獎金。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1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工作時間著裝不整、化濃妝、披頭散發,未到下班時間提前脫工作服者。

              2、工作時間吃零食者,非加班人員或值班人員將飯盒帶入診室吃飯者。

              3、操作時不戴口罩、帽子,工作時間大聲喧嘩、嘻笑、打鬧者。

              4、值班下班未打掃衛生、空調未關、紫外線燈未關、門未鎖好者。

              5、未經科室負責人同意私自調班未造成后果者。

              6、交代班藥品、東西交代不清,未作交代記錄者。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2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執行醫囑有誤、漏執行醫囑,未造成后果者。

              2、醫療器械、備用物品丟失,由當班人員按價賠償后,罰款20元。

              3、通知參加院及科室內活動或研究,無故不來、不請假者。

              4、治療、處置時間接聽電話,發信息、戴聽MP3者。

              5、工作時間脫崗、串崗、聚崗,看非業務雜志、玩游戲者。

              6、收支手術室未換鞋者。手術期間未戴口罩、帽子者。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5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責任心不強,解釋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病人投訴者。

              2、溝通不到位,與病人及家屬發生爭吵者。

              3、巡視不及時,造成藥物外滲或針頭脫落未及時發現者。

              4、無菌包過期,未發現者。

              5、術跋文錄與病情不相符者。

              6、因查對制度不嚴或違反無菌操作規程,未造成后果者。

              7、門診、病房醫生、護理人員,藥房、收費人員,以及報賬人員違反新型鄉村協作醫療有關政策規定而造成醫院被罰的款,按10%扣發有關人員的工資。

              以下情況除從工資(提成)中按比例扣除該由個人承擔的經濟損失后,予以解聘:

              1、病人投訴,造成后果者。

              2、散布謠言,損害醫院聲譽或影響醫院形象者。

              3、發生醫療糾紛,給病人提供資料者。

              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工作中拉幫結伙,造成科室人員不團結者。

              5、打斗斗毆,甚至卷進來其他社會人員參與,影響、干擾醫院的正常事情秩序和醫院正常管理。

              6、執行醫囑有誤,漏執行醫囑造成后果者。

              7、責任心不強,解釋不到位,造成后果者。

              8、違反無菌操作規程及查對制度,造成后果者。

              9、事情中不服從安排、調動和批示或無理取鬧,影響正常事情者。本規定從宣布之日起執行。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3

              醫院優質服務全員培訓工作自10月份開頭,為了有效有序的開展各項工作,協作醫院開展優質服務,成立醫院優質服務科室管理員隊伍,規范各項工作內容,確保各項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實,特制定此工作制度。

              一、科室優質服務管理員組成。由醫院內訓師和由科室內訓師擔當,因工作調動科室空缺由科室提出報醫院審批。

              二、負責幫助本科室優質服務工作制定、組織和實施。

              三、分批上報參與培訓學員名單到黨辦,提前三天發邀請函通知學員,落實本科室的員工參與優質服務培訓。

              四、負責本科室服務承諾展現板工作的落實,監督參與培訓后的員工承諾上墻,加強展現板的維護,以及員工在工作的實施等。

              五、在科室優質服務工作中要主動帶頭,公布承諾,主動與科主任、護長溝通,爭取科室的'大力支持。

              六、做好科室優質服務資料的收集和統計,樂觀組織本科室參與優質服務模范集體和服務標兵的評比。

              七、本制度為試行,需逐步完善規范。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4

              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第二條為保證宿舍安全與衛生,規定如下內容:

              (一)保護建筑物,愛惜公共設施、水電設備和各種家具。

              (二)節約使用水、電及醫院配備其它公共資源。特別是在使用空調時要有節約意識,不得浪費。

              (三)宿舍內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員自行輪流打掃并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醫院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四)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00時為原則,23:00時熄燈后,不得妨礙其他人休息。

              (五)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凡出現上述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100元,兩次罰款500元。

              (六)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七)宿舍內禁止做飯,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八)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第三條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第四條住宿人員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往窗外潑水、亂倒雜物

              第五條宿舍內配備設施(如空調、桌子、椅子、門窗、床鋪等)醫院以完好狀態交與住宿人員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情況,酌情由使用者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

              第六條住宿人員不得留宿外人,如有外人來訪,必須在門衛值班室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第七條1-2樓之間防盜門早晨與晚間開鎖門由二、三樓人員負責安排。特殊情況可由值班人員臨時開啟。

              第八條為有效執行本制度,醫院特安排專人對宿舍進行管理,住宿人員需服從管理。

              第九條住宿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醫院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5

              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一、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二、宿舍內的清潔工作由寢室長安排輪流打掃,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

              三、住宿人員每晚11點必須回寢室休息(醫院正常值班除外),因故當晚不能回寢室的`,必須向科室負責人請假,并向寢室長報告去向(寢室長不在時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四、住宿人員不得私自容留外人住宿,確有特殊原因的,報宿舍管理員批準后方可入住。

              五、宿舍內不得參與涉及黃、賭、毒等活動,不得有酗酒、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宿舍內禁止飼養寵物。

              六、注意防火及用電安全: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內禁止做飯,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插線板要遠離棉織物等易燃品,人離開時要拔掉電器插頭;使用燃氣熱水器時要保特室內通風。

              七、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厲行節約,愛護公物,出門時關好門窗(房內無人時要將門反鎖)。

              八、宿舍涉及原有設備設施的正常維修經寢室長報告宿舍管理員后,由總務處負責維修,非正常維修費用由住宿人員負責。

              九、自覺交納應分攤的水電氣等項費用,積極支持寢室長的工作。

              十、員工離職時,應于離職3日內向院辦申報退宿,結清應分攤的費用并交還鑰匙后方可遷離,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醫院強制遷出。

              十一、醫院保衛科將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違紀行為者,視情節輕重,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6

              為探索我院管理和醫療技術人才隊伍的建設,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促進我院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原則:

              招聘員工本著以需錄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全面審核。

              二、招聘條件:

              1、具有執業資格。

              2、品學兼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較強的專業素質及工作技能。

              4、統招大、中專以上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

              5、具備聘任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和特殊要求。

              三、招聘流程

              1、申請

              根據用人需求情況,由科室負責人寫出書面申請交到綜合辦,征求相關科室意見。

              2、調查、審批

              人事部門根據醫院核定的專業技術結構比例及崗位職位數進行調查和評估,對確實需要增加人員的,報院領導同意后實施。

              3、招聘

              1)、醫院需要招聘的崗位,在院領導同意后進入招聘程序,可采取網站、報刊、院內推薦等多種形式實施。

              2)、人事部門對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執業證、職稱證等各種證件)進行審查、分析、分類,根據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后由人事部門通知面試和進行業務考核。

              3)、應聘合格人員名單報院領導同意后,通知上崗,體檢合格者可簽訂試用期合同。

              4)、聘用

              1)、試用期合格后,由醫院與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醫院高層管理人員的聘用,院長、副院長由董事會招聘,與董事長簽訂聘任合同。

              3)、中層管理人員的聘用

              a中層管理人員包括職能管理部門和業務科室主任,由院長聘任,分別實行①競爭聘任②推選聘任③直接聘任等多種形式,聘前均實行民主推薦、評議、擇優聘任。

              b科室護士長,由院長聘任,聘前由總護士長推薦、評議,擇優聘任。

              4)、特殊人材的引進,對醫院管理和經營管理起到決定性作用的管理人才和帶動醫院技術水平、提升醫院知名度的特殊技術人才,以優惠的待遇聘用。

              四、醫院培訓

              1、崗前培訓

              由人事部門和各職能部門統一安排進行崗前培訓工作。

              2、在崗培訓:雙方自愿,以上級職稱帶下級職稱或高年資帶低年資,并明確雙方責任、義務和預期目標。

              3、外出半年以上進修和短期專業培訓:

              1)實行自愿的原則,能留得住的前提,以當地人員為主。

              2)明確雙方能夠接受的條件,如培訓費用、工資及其它待遇、學成在院工作最少年限等。

              依法簽訂具有法定約束力的.進修培訓協議。

              五、強化聘期管理,建立和完善崗位考核制度

              1、各級管理人員和專家、學科帶頭人率先垂范,全院職工自覺拋棄不利于新單位的.“過去”,盡快進入新的角色,為醫院吶喊,為醫院做事。

              2、醫院高層管理者重視和采取多種教育、培訓措施,把全院職工凝聚到為提高醫院兩個效益上來,充分發揮團隊精神和凝聚力的作用。

              3、對不利于團結、和諧、工作、離心離德的話不說,事不做。堅決反對小派別、鬧意氣泄私風、播弄是非等不良作風;認真執行員工道德規范。

              4、綜合辦、醫務科、護理部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并實施做好各類受聘人員的繼續教育考核、登記管理工作,并建立受聘人員的考核、評價及業績檔案。

              1)、對職能部門負責人主要考核管理水平、協調能力、工作效率、敬業精神和管理職責履行情況。

              2)、對臨床醫技科室主任主要考核業務開展情況、醫療服務質量、管理能力、醫德醫風、醫療安全、教學科研和人才培養等內容。

              3)、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考核與評價。

              4)、職能部門無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工勤人員按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考核與評價。

              六、解聘、辭聘制度

              一是人力資源管理首先是穩定員工隊伍;二是開發人力資源這個財富;三是注重人的能力、智慧和潛力的發揮;四是重視對人的培養。人才資源管理也要建立激勵機制,對工作質量、工作態度較差但又不夠解聘條件的人員,先行誡勉,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經院長批準,院方有權予以解聘。

              受聘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院方予以誡勉、免職、緩聘、低聘,甚至解聘。

              1、觸犯法律或嚴重違反院紀院規者;

              2、以權謀私或損公肥私等行為,損害醫院利益者;

              3、拉幫結派,鬧不團結,影響惡劣者;

              4、在工作中由于各種原因發生的雖構不成政紀處分的問題或錯誤,但多次給予告誡、警示和勸誡,仍不改正的;

              5、因管理不善或主觀原因,給醫院造成重大財產損失者;

              6、收受病人紅包或藥品回扣者;

              7、本人發生重大醫療事故,或因管理不善,科室發生重大醫療責任事故者;

              8、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者。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7

              一、請假制度:

              1、職工因公、因私、因病離崗外出者,要遵守職工考勤制度,必須填寫《醫院考勤制度審批表》;

              2、請病假門診治療的職工,需提供診斷書和輔助檢查票據,提供不了的算事假;請病假住院治療的職工,提供住院的相關材料,住院期間工資照發,出院后需要在家繼續休養的,算病假。

              3、特殊時期,因事需要請假的職工,必須向主管領導和院長請假,科室主任和護士長無權給假,未經請假擅自離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事假期間扣發工資和獎金;病假期間給予病假工資,病假期間不享受獎金,特殊疾病請長期病假的,超過一月的.,由院部承擔病假工資;

              5、探親假、產假、婚喪假,在與工作不相抵觸的情況下,按勞動法及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喪假:(1)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傷亡的,給假七天。(2)配偶和子女喪亡的,給假十天。超出上述假期期限的,按事假執行;

              6、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按曠工論處;除扣除當日工資外,按日薪的兩倍給予處罰,不享受獎金;休假期滿,逾期不上班且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論處;

              7、無故不請假、請假未給予準假的,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予以除名處理,將人事關系轉到人事部門;

              8、以住院、休病假、開具假證明等弄虛作假手段到外單位試用、辦理調動事宜或經商者,經查實按曠工處理并給予行政處分;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普通職工請假1—3天以內的,向科室主任和護士長請銷假,同時將請假條報到院辦。請假3天以上7天以內的,向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分管院領導請銷假;請假超過7天以上的,書面說明請假原因,在不影響開始工作的前提下,向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分管領導、院黨政主要領導請假,并且到塔河縣衛生局及主管副縣長辦公室簽字審批。

              2、中層干部請假時,必須向分管院領導、院黨政主要領導請銷假。

              3、職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須向分管領導以口頭形式請假;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向領導說明。如沒得到允許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4、職工請假離開十八站林業局者,無論時間長短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

              三、請假手續辦理:

              1、請假時按規定的各級領導審批簽字后,報院辦備案登記,銷假時也必須向規定的各級領導銷假簽字并到院辦存檔;

              2、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請假期限返回時,必須向科室負責人和院領導續假,銷假時填寫續假事由、續假期限;

              3、職工請假除特殊情況以外,電話請假、捎口信、捎假條及信件請假續假一律無效,如缺勤按曠工處理。

              各科室要加強日常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本制度,院部將對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納入年終科室考評和年終個人獎金考評;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8

              一、醫院實行院科兩級考勤負責制,實行簽到制度,科室月初送上月考勤表到辦公室。

              二、辦公室、財務科以考勤月報表作為當月工資、崗位津貼及績效工資扣罰依據。全年出勤率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優秀等次的出勤率必須達到95%以上且無曠工記錄,病事假累計半年以上不參加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計不超過15日享受年終全勤獎,15日-60日按日扣除全勤獎;60日以上的不享受全勤獎,婚假、產假按全年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全勤獎,臨聘人員病事假一年累計達60日者,按自動解除勞資關系對待。

              三、各科室人員請假,須持請假條,由本科室主任簽意見,送主管院長簽意見后報辦公室換取請假手續,科室留存。科主任請假由分管院長簽字后,院長簽字審批,護理人員請假須持請假條由科室護士長簽意見、總護士長簽意見、主管院長簽意見后報辦公室換取請假手續。請假期滿,請假人應到辦公室報到,并向所在科室及時銷假,不及時銷假者按逾期處理。因故續假,須于假期滿前闡明理由,批準后方可生效。

              四、請病假的須持醫院診斷證明。一周內由本科室主任簽意見,送主管院長審批。一周以上須由醫務科核實或需專科會診的由醫務科牽頭組織院內專科醫生會診,專科醫生會診后提出意見出具證明,主管院長審批,院長申報,報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審批請假。

              五、所有人員請假原則上必須提前辦理完請假手續方能離開工作崗位,假期的認可,均以批準的假條為準,不按規定請假私自外出者按曠工論處。

              六、因事請假的,累計事假在30日以下的,工資按80%計發;15日以內績效工資按日扣除,15日以上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當年累計事假在31-90日的,工資按60%計發;當年事假累計超過90日的,停發工資。

              七、因病長期請假的,由醫務科牽頭組織院內專家會診,確實存在不能上班的情況時,報院務會研究決定后,工資按90%計發,無績效工資,病假超過半年以上的工資按85%計發,院內專家會診不存在不能上班的.情況時,按事假執行。

              八、婚假、產假等按國家及本省規定執行。

              九、勞動紀律及處罰規定

              1、全院職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更不得曠工,遲到、早退一次,處罰50元,曠工一天,處罰100元。遲到或早退1小時按曠工處理。

              2、凡工作時間與患者及職工吵架、打架斗毆,除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外,處罰當事人100元。影響惡劣的,從重處罰。

              3、上班期間有干私活、上網、打撲克、下棋、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經查實后扣50元/次。嚴重影響工作的,從重處罰。

              4、值班期間相關人員應在崗在位并保持通訊暢通,特別是科室負責同志,如因通訊不暢或脫崗而影響工作,除視情節處罰相關責任人外,并扣除科室負責人一個月的職務津貼。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當事人處300-500元的罰款。

              5、工作時必須按規定著工作裝,掛胸牌上崗。職工儀表大方,語言文明,符合職業身份。嚴禁蓬頭散發、濃裝艷抹、留長指甲、蓄長須及穿短褲、穿拖鞋上崗,違者處罰50元。

              6、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的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三十天的,視同自動離職,給予解聘或除名處理。

              7、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5次者,扣罰當事人當月績效工資。

              本制度由院辦公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之前如有相關規定與本制度相抵觸,以本制度之規定為準。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9

              為加強勞動紀律,嚴格院風院紀,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改善醫療衛生服務,保障我院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醫院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原考勤管理制度基礎上,結合我院實際情況,重新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工作相關規定

              (一)醫院實行院科兩級考勤負責制,院考勤到科室,科室考勤到個人。

              (二)科室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工作,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認真作好考勤統計工作并負責保存請、銷假資料。

              (三)各科將考勤表于次月5日前上報醫院辦公室,上報時須考勤完整,并經科室負責人審核簽字,沒有按時上報扣除相應的質控分5分。辦公室將當月全院的考勤匯總后送至財務科,并由財務股對照相應規定進行工資待遇扣罰。

              (四)考勤情況的應用:每月考勤結果作為當月工資、崗位津貼補貼及獎金扣罰依據;全年出勤率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優秀等次的出勤率必須達到90%以上且無曠工記錄,病事假累計半年以上不參加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計不超過15日享受全勤獎,超過15日部分按日扣除全勤獎;聘用人員病事假一年累計達90日,給予解聘。

              (五)工作時間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1、行政后勤人員上班時間(辦公班):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2:00—5:00

              2、臨床醫技科室根據科室實際情況實行排班制;

              3、凡實行排班制的科室,本周排班表應于上周星期六交至院辦公室備案。

              二、請銷假相關規定

              (一)請假手續

              1、凡醫務人員請假,須持請假條,由本科室主任簽意見,送主管院長簽意見后報辦公室,辦公室換取請假手續,科室留存。

              2、請病假的須持醫院診斷證明。一周內須由醫務科核實、一周(或間隔不滿一周續假的)以上或需專科會診的由醫務科牽頭組織院內專科醫生會診,專科醫生會診后提出意見,醫務科出具證明。

              其它請假步驟按上述有關手續辦理。

              (二)請假審批權限

              1、病假、事假、公假在3天以內的,由科室主任審批后報辦公室存檔;3天以上至6天的,由科室主任審批,主管院長簽字審批后,報辦公室存檔。7天或以上至15的,由科室主任審批,主管院長簽字審批后,報院長審批,辦公室存檔。超過15天的,須經院領導班子討論決定。科室主任請假須經院長簽字審批后報辦公室存檔。

              2、凡請婚假、探親假、喪假、生育假、節育假、工傷假、放射假等法定假日的人員由科室及辦公室按規定核定假種后,由主管院長給予批準請假。

              (三)所有人員請假原則上必須提前辦理完請假手續方能離開工作崗位,假期的認可,均以批準的假條為準,不按規定請假私自外出者按曠工論處。

              (四)因生產、急病等事由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者,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先通訊聯系辦公室及所在科室,且于次日補辦請假手續。

              (五)凡請病假、生育假、節育假、工傷假、婚假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請病假7日以上除提供疾病診斷證明外,屬門診治療的必須提供門診收費單據復印件作為佐證,屬住院治療必須提供住院收費單據及住院清單復印件作為佐證;生育假須提供準生證和醫生診斷證明書;節育假須提供醫生診斷證明;工傷假須提供勞動部門工傷鑒定報告;婚假須提供結婚證書。

              (六)請假期滿,請假人應到辦公室報到,并向所在科室及時銷假,不及時銷假者按逾期處理。因故續假,須于假期滿前闡明理由,批準后方可生效。遇有意外情況,不能及時續假而逾期者,必須電話聯系,返院銷假時應說明原因,并由有關部門開寫出證明,按規定權限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可補辦請假手續。

              三、各種假期的規定

              (一)事假

              1、事假是指職工在國家規定的各種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并經相關部門批準的假期。

              2、因特殊原因被動離開工作崗位未能履行請假手續的按事假對待。因觸犯法律法規和黨內紀律受到處理等離開工作崗位的,除按事假考勤外,一切工資福利暫停,待處理結果公布后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

              3、事假期間的工資及獎金計發

              (1)當年事假累計在20日及以下的,基本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與薪級工資,下同)照發;

              (2)當年事假累計在21-30日的,基本工資按本人日基本工資的80%計發(日基本工資=月基本工資÷21.75天,下同);累計在31-50日的,基本工資按本人日基本工資的50%計發;累計超過50日的,超過天數停發基本工資;

              (3)請假時間在7日或7日之內的,獎金(指績效工資,下同)按日扣除;超過7日不足10日的,當月獎金按50%發給;10日或超過10日的,當月獎金停發。

              (二)病假

              1、病假是指職工由于身患疾病,不能堅持上班,經醫療機構檢查確診后,出具疾病診斷證明并獲本單位批準的假期。

              2、病假工資、獎金計發

              (1)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2)病假超過兩個月不滿六個月,從第三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基本工資按90%計發,獎金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滿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3)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基本工資按70%計發,獎金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基本工資按80%計發,獎金按日扣除;工作年限滿二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資按90%計發,獎金按日扣除;

              (4)見習期人員的病假工資待遇,以其工資待遇標準為基數,按以上辦法計發。

              (5)經調查核實,屬因工負傷但勞動行政部門未給予工傷認定的職工,確因病情無法堅持工作,治療期在兩個月內的,其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治療期超過兩個月的,第三個月起其工資待遇按病假規定執行。

              (三)節育假

              1、凡實行節育手術者,給予以下假期:放環3天,取環1天,輸精管結扎7天,輸卵管結扎21天,人流14天,懷孕4個月以上者(含4個月)引產42天。

              2、女職工懷孕流產休息30天,流產加女扎休息40天。

              3、計劃外懷孕及未婚先孕等終止妊娠按病假對待;已婚女職工計劃內懷孕因醫學需要終止妊娠的按節育假對待。

              4、節育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四)婚假

              1、婚假是指職工經法定程序辦理了結婚手續,領取結婚證,經申請同意休息的假期。

              2、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30天;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以上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3、新參加工作人員,進入單位的一年內不享受婚假;

              4、職工需持結婚證到醫院辦公室登記并簽署意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5、在規定的結婚假期(含晚婚增加假期)內,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五)生育假

              1、按規定只生育一胎,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為15天);同時領取獨生子女證產假增加50天;晚育(男25周歲,女23周歲)者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產假15天;難產(如剖腹產、重度會陰破裂者等)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7個月后和在哺乳期內的原則上不安排夜班。女職工哺乳不滿1周歲嬰兒,每天上、下午分別給予30分鐘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

              3、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不適用本規定,一律按病假對待。

              4、產假期滿后,如果由于并發癥須延期的,須由保健科請專科醫生會診后出具證明,延期的時間按病假辦理。

              5、符合《甘肅省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給予哺乳假;男職工在配偶產假期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批準后,可給予10日的看護假。

              6、產假、哺乳假、看護假期間工資及獎金計發

              (1)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凡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2)哺乳假期間基本工資按80%發給,獎金按日扣除。

              (3)男職工看護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7、領到《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可發給一次性獨生子女優待款120元(夫妻雙方均在本單位的240元)。

              (六)喪假

              1、喪假是指職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經醫院相關部門批準假期,縣內5天(含往返時間);縣外和省外5天(不含途中往返時間)。對岳父母死亡,女婿可享受喪假3天(不含途中往返時間)。

              2、在規定的喪假期間內,基本工資照發,崗位津貼補貼享受80%,獎金按日扣除。

              (七)探親假

              1、凡在我院工作滿一年以上的職工不與父母或配偶居住在一起,且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親假。

              2、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次探親假,假期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及公婆)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以上假期不包括路途假,但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內。

              3、職工在一年內請事假與親屬團聚累計超過探親假規定天數,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

              4、探親假期間因急病超過了假期,須及時與辦公室取得聯系,回院后持縣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病假處理,無正當理由超假者,按曠工處理。

              5、欲休探親假者,本人應提前一周通過科主任或護士長,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否則不予準假。

              6、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基本工資照發,崗位津貼補貼享受60%,獎金按日扣除。

              (八)公假

              1、公假指因公請假,包括出差、參加會議、短期培訓等。

              2、公假按出勤處理,基本工資、獎金全部照發。

              (九)放射假

              1、從事放射工作的.職工每年享受放射假30天,原則上一次性休完,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2、根據科室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放射假。放射假申請需提前三天,由科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報主管院長審批后方可休假。未經批準,自行決定休假的按曠工處理。

              3、病、事假超過一個月者,當年不再享受放射假;當年已享受放射假,后又有病、事假超過一個月情形的,下年不再享受放射假。

              4、放射假的執行應結合醫院工作實際,因醫院工作需要,無法離崗休假,應服從醫院工作安排。

              5、放射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十)工傷假

              1、職工因工負傷,經勞動行政部門調查認定為工傷后,依法取得工傷鑒定證明書,方可享受工傷假。

              2、工傷假的確定以勞動行政部門的工傷鑒定證明書為憑證,視情況給予治療期,并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停工留薪時間不超過12個月。停工留薪期間,基本工資照發,獎金按日扣除。

              四、勞動紀律及處理規定

              (一)全院職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更不得曠工,自覺維護勞動紀律,若違反規定,扣除相應的質控分,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二)凡工作時間吵架、打架斗毆,除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外,罰責任人當月獎金。

              (三)上班期間有干私活、帶孩子、上網、打撲克、下棋、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情形的,經查實后扣100元/人次。嚴重影響工作的,按醫院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四)值班期間相關人員應在崗在位并保持通訊暢通,特別是科室負責同志,如因通訊不暢或脫崗而影響工作,除視情節處罰相關責任人外,并扣除科室負責人一個月的職務津貼。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當事人處500-1000元的罰款。

              (五)上班時間不準在工作場所嬉笑和大聲喧嘩,在搶救、查房、檢查、手術、治療和開會時手機一律置于靜音、振動或關機狀態,非工作需要不得接聽或撥打電話。

              (六)工作時必須按規定著工作裝,掛胸牌上崗。職工儀表大方,語言

              文明,符合職業身份。嚴禁蓬頭散發、濃裝艷抹、留長指甲、蓄長須及穿短褲、趿拖鞋上崗,違者扣罰相應的質控分并給予50-100元罰款。

              (七)曠工

              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曠工一次處罰200元: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2)請假期已滿,不按規定提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未歸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無正當理由,經勸說無效的。

              (4)、申請調動,未經批準或未辦妥手續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5)凡請假手續不符合程序規定或偽造理由騙取假日者,均視為曠工。

              2、曠工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曠工一天者,扣除當月基本工資及當月獎金50%。

              (2)曠工一天半至二天者,扣除基本工資及當月的全部獎金。

              (3)曠工二天半至三天者,停發基本工資,扣除二個月獎金。

              (4)曠工四至七天者,停發當月基本工資,扣除三個月獎金。

              (5)曠工八至十五天者,停發當月基本工資,扣除當季度全部獎金,并責令其書面檢討或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6)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的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三十天的,視同自動離職,給予解聘或除名處理。

              (八)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處50元罰款。

              2、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的處100罰款。

              3、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處理;

              4、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5次者,扣罰當事人當月40%的獎金。

              五、本制度由院辦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之前如有相關規定與本制度相抵觸,以本制度之規定為準。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10

              為了確保醫院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對本院的`考勤與各種休假等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考勤

              1、員工必須自己簽到上班,不得代理簽到。因工作需要,無法簽到,必須由主管領導簽到。

              2、員工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如有發生,除績效考核規定處理外,并按以下規定再處理。

              (1)遲到或早退、脫崗、串崗超過5分鐘(包括5分鐘)者,發現一次給予口頭警告,發現二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扣發一天基本工資,累計三次者,扣發一天基本工資。

              (2)遲到或早退、脫崗、串崗超過30分鐘(包括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

              3、員工如因急事不能按時上班,需在第一時間報請科室主任或部門主任以上領導,經批準后方可以病、事假處理,否則以曠工論處。

              (1)每月曠工半天,扣除當月10%的基本工資。

              (2)每月曠工壹-兩天,扣除當月20%-30%的基本工資。

              (3)每月曠工達三天以上(包括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二)病假、事假、休假

              1、病假:需提交病情證明書,(必須由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醫保醫院提供)。對于普通疾病(如感冒發燒、腸胃炎)須于上班后15分鐘內與辦公室聯系申請病假,并在病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交請假條及有關證明。病假四天以內者,先按醫院規定抵銷每人每月4天的休息日。第五天起,扣發相應的工資的40%(按天計算)。

              工傷視具體情況(有無責任或自負責任程度),由院領導研究決定。

              2、事假:職工請事假需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兩天以上需經院領導審批。未經批準而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事假不享受任何工資待遇。也可先抵銷每人每月4天的休息日,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

              3、休假:實行每周休息一天和年休假制。

              3.1每周休息一天,具體休息時間由醫院統一安排。

              3.2年休假:

              (1)連續工作滿壹年以上,省內人員(不含梅州市及其各縣市)和外省人員可享受年休假。除院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放棄休假,可補助相應加班工資以外,其他情況一律安排休假。省內人員(不含梅州市)可享受七天的`年休假,外省人員如路程超過500公里(以大埔為起點),可享受十天年休假,如路程不足500公里,則享受七天年休假。休假期間發基本工資,報銷一次單程路費。年休不得超假,特殊情況報院領導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欲休年休假,必須提前兩周逐級向主管部門遞交書面申請,經領導研究批準后正式休假。

              4、婚、喪假

              4.1婚假:員工結婚可連續休息一周,只享受基本工資。

              4.2喪假:僅限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可連續休息三天,旁系親屬可休息一天,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只享受基本工資。

              5、產假:醫院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聘用懷孕女職工。確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女職工,可享受四個月產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的70%。四個月產假滿后不能上班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11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全面管理,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范各種休假制度,維護工作秩序,更好地保障職工的利益,確保醫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最新的國務院、江蘇省相關文件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特調整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考勤

              (一)全院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履行工作職責,休各種假期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休假。需續假的,應在假滿前提出申請。

              (二)科室負責人應本著對醫院、科室及職工負責的態度,合理安排每個職工的工作、休假、加班,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考勤員按考勤要求如實記載,認真統計工作和休假情況,按照考勤表的列項結清當月各類休假的天數,考勤表經科室負責人審閱同意后,于次月3日前報送綜合考核辦,各種假條證明附后。

              (四)一周內工作滿三天,方可享受休息日。在休假期間,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其休假日和休息日按有關規定沖銷。

              (五)如對科內違規的或缺勤的隱瞞不報,經核實追究科室負責人及考勤員的責任,并給予處罰。

              (六)職工的出勤情況,作為職工調資、發獎、評先、晉升的重要內容之一。科室的考勤管理工作,作為科室負責人的年度考核指標之一。

              第三條請假審批程序

              (一)職工休各種假期,均應由本人填寫《休假申請表》,并按規定權限逐級審批。各科于次月3日前將《休假申請表》報送綜合考核辦。

              (二)職工出差、休假在外患病需請病假的,除急診外,其余疾病一律要回本院辦理請假手續。遇有特殊情況(急診、重病、意外等),在可能的情況下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相關領導請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補辦請假手續必須在事后一個月內完成,未辦手續或者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急診需持當地醫院相關病歷資料、疾病證明回醫院補辦病假手續,意外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資料。

              (三)凡請假期滿或提前返崗者,在上班前應及時到科室負責人處辦理銷假手續,并報綜合考核辦備案。未按規定銷假而造成考勤失誤的,責任自負。

              (四)參加學習、進修及公務活動等,按《關于職工外出參加學習的管理規定》執行。未經醫院批準外出者,參照《衛生部考勤暫行辦法》,按曠工處理。

              (五)科室正副主任、正副護士長不得同時請假,休假時應合理安排好工作。

              第四條假期審批權限

              (一)職工請病假的,病假條必須由相關疾病專科主任出具病假證明(急診除外),并要求附帶病歷,病假1天的由所在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審批;病假7天內的由相關職能科負責人審批;病假7天至15天的由分管院長審批;病假15天以上的由院長審批。所有的假期必須有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逐級審批。

              (二)職工請事假的,事假1天的由所在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審批;事假3天內的由相關職能科負責人審批;事假4天至7天的由分管院長審批;事假7天以上的由院長審批。所有的假期必須有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逐級審批。

              (三)國家規定的勞動者休假,如生育假(產假、護理假、流產假、節育假)、喪假等休假天數按國家規定執行,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分管院長審批。休婚假須先到工會核準,科室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帶薪年休假、放射假、探親假由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分管院長審批。工傷假按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執行,科室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逐級審批。

              (四)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條假期計算(《衛生部考勤暫行辦法》)

              (一)病假、生育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流產假、節育假)、路程假、探親假、工傷假,均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二)事假、婚假、喪假、年休假,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

              (三)放射假期不包括國家法定休假日,但含公休假日。

              第六條病假、事假期間的工資、績效獎待遇

              (一)病事假期間扣(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的40%,病假1天扣2天,事假1天扣4天,直至扣完為止。(扣發后不低于工資總額的80%,更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合同制職工參照在職人員病、事假天數規定扣發。(扣發后余額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衛生津貼按日扣除。

              (四)病、事假期間不享受績效獎。

              (五)年終目標獎、全勤獎按規定執行。

              1.病事假15天以內,扣全勤獎、1個月的年終目標獎。

              2.病事假1個月以內,扣全勤獎、2個月的年終目標獎。

              3.病事假1~2個月,扣全勤獎、4個月的年終目標獎。

              4.病事假2~3個月,扣全勤獎、6個月的年終目標獎。

              5.病事假3個月及以上的,扣除全勤獎和全部年終目標獎。

              (六)病事假累計6個月者,扣除一年工齡,不參加當年年度考核。

              (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患精神病、麻風病、癌癥的,病假不影響其工資待遇,不享受績效獎。

              第六條曠工

              (一)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對待:

              1.無正當理由,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考勤月度內,未經請假,遲到、早退(在規定上班時間30分鐘后到達崗位或在規定下班時間30分鐘前擅自離開崗位)累計達三次者視為曠工半天,以此類推。

              3.不經科室負責人及院部同意,自行調班或休假休息者。

              4請假期滿未申請續假,或雖申請續假未經批準而不上班者。

              5.經查明請假理由失實,弄虛作假,欺騙組織者。

              6不服從工作調動,經說服教育仍不到新崗位報到者。

              7.由于打架斗毆不上班者或被拘留者。

              8.調動、出國、辭職者,未辦理手續或雖申請未經批準而不上班者。

              (二)曠工的處理:

              1.曠工半天扣半個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的40%和1個月績效獎,曠工1天扣一個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的40%和1個月績效獎,曠工2天的扣2個月(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的40%和2個月績效獎。

              2.曠工3天的給予待崗。

              3.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院方有權給以開除公職處理。

              4.凡曠工的,扣全勤獎和全年目標獎。

              第七條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的休假

              (一)帶薪年休假(《職工帶薪年休假管理辦法》)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實行休年休假的具體辦法:

              (1)職工申請享受年休假,填寫《休假申請表》,科室根據工作需求進行安排。安排職工休年假期間,因本人原因不休假的,按自動放棄處理。當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補休。

              (2)每位職工當年可以享受年休假的天數,每年由人力資源科統一計算后,于每年一月份發至科室。

              (3)對在當年度工作累計滿一年的新職工,按照滿一年后剩余月份計算當年可享受年休假天數(四舍五入以“天”計數)。

              (4)因工作需要,年休假分散安排的,審批權限同本規定第四條。

              3.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內部退養或請長假、長期病休以及個人原因不在崗位正常工作的;

              (6)當年離崗脫產學習累計滿6個月的;

              ⑺當年受行政警告以上處分的.人員。

              如職工當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出現(1)~⑺情況之一的則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年休假。

              4.符合享受年休假的職工,一律由科室安排休假。

              5.享受年休假的職工仍可享受國家法定休假日即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

              6.享受年休假的職工在休假期間,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7.未經批準,擅自休年休假的`,作曠工考勤。

              (二)婚假(《婚姻法》、《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1.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并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夫婦可享受婚假3天。

              2.符合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的,延長婚假10天。夫妻雙方晚婚的,雙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

              6.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不影響工資及福利待遇。職工在路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7.婚假必須在開具結婚證明之日起三個月內休完。

              (三)生育假1.產假(《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1)女職工均享有產假,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及福利待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2)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3)女職工產假證明由產科主任出具,逐級上報。

              (4).產假天數規定:

              ①產假假期為98天,其中可以產前休假15天。

              ②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30天。(女年滿24周歲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滿23周歲結婚后懷孕的初次生育,為晚育。)

              ⑤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2.護理假(《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男女職工符合晚育,男方可享受10天護理假。職工休護理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及福利待遇。3.女職工哺乳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1)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給予其1小時哺乳時間。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3)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或安排夜班勞動。

              4.節育假(《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節育手術常規》第三版)

              (1)職工休節育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及福利待遇。

              (2)凡未落實避孕節育措施而妊娠的,未婚先孕或生育未采取穩定性節育措施而懷孕的,手術費自理,不享受公假待遇,按病假處理。

              (3)節育假由本院主治醫師以上人員出具證明,相關專科主任簽字。

              (4)節育手術假天數規定:

              ①放置宮內節育器,休息2日(自手術次日起,下同)。

              ②取出宮內節育器,當日休息1日。

              ③輸精管結扎,休息7日。

              ④單側輸卵管結扎,休息21日;雙側輸卵管結扎,休息30日。產后結扎輸卵管的,增加假期14日。

              ⑤采取穩定性節育措施宮外孕手術者,休息30天。

              5.流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節育手術常規》第三版)

              (1)懷孕未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人工流產同時放置宮內節育器的,增加假期2日。

              (3)人工流產同時結扎輸卵管的,增加假期10日。

              6.產前檢查假、懷孕流產假、產假、晚育獎勵假、哺乳假均不適用于非婚生育及非計劃生育。

              (四)探親假(《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1.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

              2.探親假天數規定

              (1)工作滿一年(按周年虛月計算)的已婚職工,探望配偶每年1次,每次30天;探望父母每4年1次,每次20天。

              (2)工作滿一年(按周年虛月計算)的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1次,每次20天,科室當年不能安排假期的,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3)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親假(探望父母)。

              3.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不影響工資及福利待遇,不享受績效獎。

              5.根據《江蘇省xx工作若干規定》,分居兩地的現役軍人配偶,探親假期間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6.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醫院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醫院負擔。報銷路費標準按醫院原有規定執行。

              (五)喪假(《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

              1.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或職工的岳父母、公婆(需要職工料理喪事的)死亡后,科室可安排3天喪假。

              2.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

              3.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六)工傷假(20xx年1月1日起國務院新修改通過的《工傷保險條例》)

              1.職工工傷的申報、認定、勞動能力鑒定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2.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

              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鑒定,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

              4.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七)放射假(衛生部《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

              1.從事放射、CT、MRI、放療等工作的專業人員,在國家統一規定的休假外,根據照射劑量的大小與工齡長短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

              (1)從事放射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休14天;

              (2)從事放射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休21天;

              (3)從事放射工作滿20年以上的,休28天。

              2.放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放射假:

              (1)當年病事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當年待產假、產假、哺乳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3)在外進修、學習或其它原因脫離放射診療崗位超過2個月的。

              (4)如當年享受了放射假以后,出現本條上述情況的,則下年度不再安排放射假。

              3.非放射崗位人員臨時參與放射線下工作,已享受放射補貼的人員,一律不享受放射假。

              4.放射假的有關待遇:

              (1)專職從事放射、同位素工作人員休放射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月工資待遇和福利待遇。

              (2)正式調離放射工作者,可繼續享受放射津貼一個月,從第二個月起停發。

              (3)職工休放射假期間,不享受績效獎。

              (八)法定節假日(《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1.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包括:新年(元旦放假1天);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勞動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各放假1天。

              2.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28歲的青年,放假半天)等。

              第八條其它

              1.外出進修、學習期間的休假:按進修學習單位的規定執行,醫院不認可其累積休假。

              2.法定節假日上班的,各科室憑值班表匯總至相關職能科(臨床科室匯總至醫務科、護理部,門診、醫技科室匯總至門診辦),由相關職能科負責人簽字后報醫院辦公室。日常急診手術、搶救病人等情況加班的,以行政總值班與醫療、護理總值班確認為準(查對行政總值班記錄)。醫院年終核定后,有關加班費用發放至各科室。

              本規定自職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凡本規定未涉及的內容按上級規定執行;今后上級如有新的政策出臺,即依上級規定執行。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醫院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醫院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醫院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第四條各科室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醫院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5月-9月上午上班時間為8:00-11:30;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7:30。

              10月-4月上午上班時間為8:00-11:30;下午上班時間為13:30-17:00。

              第八條遲到、早退

              1、上班10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0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科以下人員請假1-3天的由科主任或護士長批準,4-7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含連休5-7天),7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含連休7天以上);各護士長、科主任、組長請假由總經理批準(含非節假連休3天以上)。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注明原因。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向所在科室領導或分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分管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日工資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扣績效工資。當月累計病假達15天及以上的,按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扣當月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

              4、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分管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上級領導),如實說明原因,(按第九條原則)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積休假

              1、員工在醫院工作滿一年,享受一年一次累積積休7天假。工作每增加一年累積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積期不超過14天。

              2、積休假需一次休完,年度未休積休假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累計時段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5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8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15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15天妊娠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分管領導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7天。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13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的規范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處罰細則。

              二、工作時間

              (一)醫院行財后人員每日工作時間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時,上午上班時間為08:00—12:00,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7:30,如工作時間變更則另行通知。臨床、醫技、及其他崗位工作時間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二)全院職工必須按規定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脫崗、有事事先請假。倒班人員均按照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班次上下班,若遇節假日,各科室依據節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各科必須嚴格執行以科室為單位的上下班簽到制,嚴禁代簽,發現一次處以當事人及直屬領導100元。

              (四)各科必須健全考勤登記,記錄內容包括遲到、早退、脫崗、病事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保健假等的具體時間。

              三、打卡規定

              (一)本院采用指紋掃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員工上、下班共兩次打卡。倒班人員亦需按照排班表規定的時間上下班,臨床人員實行每日簽到制。員工每月考勤根據上下班打卡記錄、休假申請單等進行綜合統計。

              (二)各后勤科室需將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檔備案。

              (三)員工忘記打卡,應在次日向人事科說明情況,并填寫漏打卡說明。

              (四)因公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填寫《出差派遣單》經審核批準后交人事科備案,出差回來后于3個工作日內到人事科銷假,否則按“空卡”處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資100元,依次類推。

              (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將科室上月考勤統計表交由人事科進行審核,統計表內容必須真實,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證,罰填報人100元。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紋打卡機的記錄為準,沒有記錄且沒有登記請假的均視為缺勤。

              (六)員工外出如不能及時打卡,需向科主任請假并在人事科填寫外出登記表,由人事科主任簽字備案。

              (七)因錄不上指紋,無法指紋考勤的,改簽到考勤。

              (八)因考勤機故障或偶爾指紋打不上卡者,于當日內到考勤員處簽到。

              (九)人事科將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科室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四、考勤規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定義:超過晨會交接班時間(8:00)打卡到崗者為遲到,遲到一次扣罰50元。遲到超過30分鐘為曠工1次,扣罰100元。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扣罰50元。早退超過30分鐘為曠工1次,扣罰100元。

              3.事先未經批準的遲到或早退一次,一次扣罰50元。

              4.一個月內連續遲到或早退累計達三次,計一天曠工。

              (二)曠工

              1.未經同意或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出勤的視為曠工。

              2.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調動,或上下班不打卡(請假情況除外)、或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含無故超假不歸、先休后請假),均視為曠工。曠工期間停發工資,并執行:

              1)曠工半天,扣發200元;

              2)曠工一天以上的,每曠工一天,扣罰400,以此類推。

              3.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直接給與解除勞動合同處理,在編員工作待崗三個月處理,扣罰期間全部工資和績效。

              4.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除扣罰相應的款項外,在全院通報批評,并扣罰年終獎金的20%,一年內累計曠工10天,除扣罰相應的款項外,在全院通報批評,不享受年終獎金,并待崗培訓三個月,待崗期滿后一個月內在全院范圍內自找崗位,找不到崗位或無科室愿意接納的'給予解除合同處理。

              5.經直屬領導批準的遲到早退每月不得超過三次(含三次),超出的遲到早退一律按以上規定執行。

              (三)脫崗

              1.上班期間為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崗位的視為脫崗。

              2.脫崗1次扣罰50元,如經檢查組發現再次脫崗,扣罰200元。

              五、排班規定

              1.倒班人員按照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班次按時上下班工作。

              2.各科室在節假日到來前,應將節假日期間排班表上報院辦公室;如未能依時提供排班表,對相關責任人予以50元/次處罰。

              3.排好的班原則上不得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班次者,報科室主任審批后有效。如私自調班者,當天的考勤按事假處理。

              4.任何科室與個人,請人代班需經科主任同意。若發現私自請人代班,代班期間發生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代辦人與當事人共同負責,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50元/次處罰。

              六、正常請假規定

              1.正常事假包括:事假、病假。

              2.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年累計事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年終績效獎分配。

              3.一次性事假不得超過10天。

              4.病假:辦理時間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無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事假,年累計病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獎勵性績效獎分配。

              5.員工請假須提前完成請假申請,并逐級審批后,由本人將請假申請交到人事部核實并出具相應的準假單。人事科及時登記員工請假記錄,特殊情況不能夠提前履行手續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事后48小時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補辦請假手續未得到批準者,按曠工論處。

              6.員工請假若遇特殊情況需延續假期的,必須提前兩天報相關領導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

              七、本制度從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14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醫院考勤和請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全院職工(在職在編、招聘制及返聘職工)。

              考勤管理

              第三條醫院實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4小時,下午3小時。

              第四條各管理科室(班組)應實行排班制度。排班可根據科室特點實行月或周排班。實行二線值班的部門應將排班表提前呈交至主管職能部門,由主管職能部門匯總后交醫院辦公室,并張貼在醫院總值班室。

              第五條職工上班或值班應提前10分鐘到崗,做好工作前準備;特殊部門需要更加提前上班的除外。

              第六條遲到、早退、中途脫崗10分鐘--30分鐘者扣個人月質控分1分;30分鐘--1小時扣個人月質控分3分;超過1小時計曠工半天,扣個人月質控分5分;超過4小時計曠工一天,扣個人月質控分10分,由科室在獎金核算時扣除。醫院職能科室對管理部門進行考勤時,發現的遲到、早退、中途脫崗,職能科室只對管理部門進行質控,扣質控分到科室,由科室落實到個人。

              第七條一月內遲到、早退、中途脫崗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八條年度累計曠工達3天(含3天),扣發年終獎50%;年度累計曠工達3天以上,扣發年終獎100%。

              第九條對于因無組織紀律擅離崗位的職工按曠工論處,嚴重曠工累計滿一個月或連續曠工15天者,是在編職工的,醫院報上級部門予以除名,是招聘制職工的,醫院予以解聘。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處:

              1.無故不參加應到會議的;

              2.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急診除外);

              3.假期已滿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4.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院者。

              第十條建立銷假制度。各類人員請假期滿回院必須向人事科銷假。

              第十一條職工在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在醫院工作區內進行撲克、麻將等娛樂活動,如有違反的,先行下崗一個月,下崗期間停發工資及獎金,重新進行崗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十二條職工著裝應規范整潔,不得穿工作服上街、進食堂及會議室。

              第十三條值班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來接班,交班者不得離崗,否則交、接班人員均按脫崗或曠工處理,造成后果追究雙方責任。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值班或晚來值班,必須及時通知科室負責人,待批準后方可休息或晚來(極特殊情況除外),否則按曠工或遲到處理。

              第十四條職工不能私自換班,否則造成后果追究其雙方責任。如需換班須經科室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換班,并做好書面記錄。私自換班扣雙方當事人月質控分2分。

              第十五條職工不服從崗位調動,在組織正式談話或通知之日起三天不到新崗位上班者,從第四天起按曠工處理。

              第十六條各科室應如實報送科室全體職工出勤情況,并于次月5日前報人事科。實際未出勤按出勤報送或實際未出勤但在報送表格中不記錄的.,造成出勤記錄不真實的,由科室負責人和科室考勤員負責。考勤資料是職工節日福利發放的主要依據。因考勤錯誤造成職工相關福利發放差錯的,由科室承擔負責。

              請假管理

              第十七條探親假的管理

              1.本院在職在編和招聘制職工,工作滿一年后從第二年起,已婚職工與配偶或未婚職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以汽車、火車、高鐵、輪船等醫院允許報銷的旅行方式團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的可享受探親假。

              2.職工是否同配偶、父母長期遠居及計算路程假、路程費用,均以雙方正式戶口所在地為依據。

              3.職工配偶與職工父親或母親同居一個縣(市),職工享受探望配偶探親假的,不再享受探望父母探親假待遇。

              4.其假期規定如下:

              1)探望配偶,每年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職工探父母,每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職工探父母,每四年假期20天(不含路程)。

              5.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軍隊配偶除外),有下列情況者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假待遇:職工當年結婚的、見實期(試用期)、當年累計六個月以上病假者、事假超過30天的、產假和哺乳假期間與家屬團聚一個月的。

              6.探親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7.已婚職工探望配偶、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車船費可予報銷。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其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其自理,超過部份由醫院負擔。

              8.探親假和路程假內工資照發,但不享受獎金待遇。

              第十八條婚假的管理

              1.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規定的加12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再婚職工同初婚職工享受一樣的婚假待遇。

              4.婚假不享受車船費補助。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 15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建立醫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全院員工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

              第二項實行全院員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醫院的規定進行上下班打卡。工作中不得隨意外出,如遇特殊情況上報科室負責人,方可離崗。

              第三項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

              第四項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院辦公室核實考勤情況。

              第五項各科室負責人應在每周日下午前將下周排班表報院辦公室。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每月考勤表于次月3-5日前交院辦公室。

              第六項院辦公室在每月5日前將全院本月總排班表打印上報財務科。并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檢查上班員工的簽到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考勤處罰管理

              第一項上下班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二項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由此產生的醫療糾紛后果自負。

              第三項忘記簽到者,應寫出書面說明經院領導簽字后交院辦公室登記。

              第三條假期管理

              第一項請假:職工請假需到各部門填寫請假條。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項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30分鐘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科領導提出續假申請,經分管院長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科領導同意后方可續假。回院后,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后,應及時到院辦公室銷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休假:醫院實行每月休息4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季度休息。

              第六項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七項喪假:直系親屬去世當天至直系親屬去世安葬后3天,發給基本工資。

              第八項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發放基本工資。

              第四條加班管理

              第一項加班種類。

              1、節日加班;

              2、周日加班;

              3、夜班{含總值班};

              4、臨時加班。

              第二項加班調休和工資的補貼

              1、凡遇到需要加班的時間,應事先通知加班人員。醫院因特殊情況安排加班者必須按時到崗,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

              2、加班人員的積休,原則上予以調休,并在當季休完,否則做清零處理;

              3、法定節假日加班者,如不愿調休者,可予以相應的加班補貼,補貼標準按每天100元。平時加班按80元/天計算。聘用人員按50元/天計算。并由加班者和科室負責人或相關領導簽字認可。

              第五條上班制度

              第一項若醫院上班職工一月內無任何請假,發給滿勤工資50元。

              第二項1、衛技人員上班應著裝整潔,并佩帶胸牌、護士帽等。

              2、規范服務用語與行為規范。若發現上班醫師故意無理取鬧與病人發生爭吵,扣取當班醫師30元。發現三次待崗一月。三次以上報衛生局處理。

              3、盡量簡化流程,方便患者,能提供簡單便民措施。

              4、新農合按制度操作。

              5、科室標志醒目,急診電話上墻。

              6、開展健康教育宣傳欄。

              7、常見藥品價格與醫療收費標準上墻。

              8、抓好院容院貌的整潔。

              9、上班不準穿拖鞋,配帶任何首飾、一均發現一次扣30元。

              10、上班期間不準做以上班無關的其它事項,一均發現,扣30元/次。

            【醫院勞動紀律與工作制度】相關文章:

            醫院考勤工作制度04-08

            醫院藥房工作制度10-16

            醫院藥房工作制度02-08

            醫院宣傳工作制度03-25

            醫院護理工作制度12-08

            醫院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用10篇)10-31

            醫院管理工作制度05-13

            醫院總務科工作制度03-07

            醫院保潔員工作制度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