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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北朝的官職任用制度

        時間:2022-04-11 17:04:52 制度 我要投稿

        南北朝的官職任用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南北朝的官職任用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南北朝的官職任用制度

          南北朝的官職任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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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官吏的任用方式是多種多樣的,見于史冊的主要有:守、拜、領、錄、平、兼、行、假、試、權、知、監、參、掌、典、署、督、護、待詔等等。按照任用等差,可以分為如下幾種類型:

          第一,候補之類。此類主要有待詔、郎選、聽選等方式。待詔是漢代的候補官制度,待詔人員有待詔于金馬門、公車、殿中、黃門、宦者署的,也有待詔于丞相、御史二府的。他們在官署聽候補官,有時也承擔本署內的一些事務。郎選是從三署郎官署的諸郎中選官,三署郎是漢代官吏儲備學校,被選拔上來的人才取得被任用為郎的資格,再經過一定時間的歷練然后出補為官。聽選是尚書將選人分類,等待有缺補官。還有一些候補官是因父母喪葬守制和其他原因去職,期滿要求復職的。

          第二,試用之類。此類主要有行、守、試、假、權等方式。試用有一定的期限,一般是以一年為限,多者長達三年。試用期間,俸祿稍低于實授官。試用期滿以后,稱職者轉為實職,稱為“真除”或“實授”;不稱職的則罷歸。試用官只有在試用期內不出重大的差錯,才能保住官職,爭取實任,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官員忠于職守和認真任事。

          第三,拜授之類。此類主要有拜、授、遺詔等方式。經過拜授的官員即為正式任命的實缺官。拜有召拜、征拜、策拜等區別,召拜是皇帝特召,征拜是由外官轉入朝官,策拜是任命重要大臣。授有銓授、敕授、制授、特授等區別,銓授是吏部任命低級官吏,敕授是報請皇帝批準任命中級官員,制授是皇帝批準任命較高級的官員,特授是皇帝任命高級官員。遺詔是指新舊皇帝交替時期,由老皇帝在去世前任命輔政大臣的方式。名稱不同,所授官職的輕重高低也有不同。

          第四,兼領之類。此類主要有兼、行、權、判、帶、領、錄、護、典、都、督、掌、監等方式。在某些官位缺員或某些重要的事務需要重臣負責的時候,多采用這種任命方式。兼和領都表示身有兩職以上,但內容和含義完全不同。兼是兼職,有長兼和權兼之別,可以低官假行,也可以高官判帶、同級互兼,這都是權宜的辦法,以避免官位缺員時耽誤工作。領則是主管,有一定的實際權力,能夠起到主要負責人的作用,如領尚書事、領城門兵、領鹽鐵事等,凡帶有典、護、督、錄、都、監等名的,都擁有實際權力,他們大多數被皇帝授予假節、持節、使持節的名號,以代表皇帝行使權力。

          第五,參知之類。此類主要有參、知、平、議等方式。有些重要的職事,任命參、知去參加共同議事,這樣做一是為了加強力量,使工作更加嚴謹,二是為了達到相互牽制、加強皇權控制的目的。這類官雖不能起主要作用,但有時也可以負責某項事務,如左將軍知殿內文武事、御史中丞參禮儀事等。知有參知、兼知、權知、總知的區別,議有參議、專議、領議的區別。名稱不同,地位和權限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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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任用官吏的程序上也是有所區別的。有皇帝直接任用的。稱為特簡、特任、特選、特拜、特召、召拜、征拜等。一般適用于比較高級的官員。有由官吏主管部門任命的,稱為選、授、補、除、拜等,官吏在西漢歸丞相、御史二府主管,在東漢由尚書臺主管,在魏晉南北朝由吏部主管,官吏主管部門按照任命官吏的等級,或報皇帝批準,或交朝廷集議,或行文各級官府,對進入官秩等級的都要備案。有由主要長官任命的,稱為召辟、征辟、辟署、命等、按規定,一般掾屬由主要長官批準,本官府備案即可,高級僚佐要報中央核準備案,有些還要由中央任命。

          對不同等級的官員有不同的任用程序。高級官員必須經皇帝親自核準;中級官員必須由主管部門核查備案,報請皇帝批復才能任命,低級官吏雖然主要長官有辟署權,但進入官品秩等,也必須報請中央官吏主管部門批復,不得越級逾限,違者要受到嚴厲的處罰。如南宋大明七年(公元463年),吏部舉寒人張奇為公車令,這是中級官員,需皇帝敕旨,孝武帝劉駿以張奇資品不當,另換人選,吏部的令史抑敕旨而使張奇先到公車就職,事發后,尚書令史2人棄市,6人受鞭杖,吏部尚書坐免官,尚書右仆射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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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證對官員任用得當,保持官階品秩大體升遷有序,照顧到官僚群體中的各種政治勢力及階層的平衡,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對官員的任用限制不斷增多。

          秦漢以來,實行重農抑商政策,限制商人為官。魏晉南北朝時期,限制寒族為高官,這實際上是以階級貴賤的區分為基礎的。十六國和北魏時期,任用官員還有一定的民族限制。在等級森嚴的官僚隊伍中。出身和資歷是任官時優先考慮的條件之一,官僚制度越完善,出身和資歷的限制越嚴格。

          自東漢實行“三互法”以來,對官員的任用又增加了籍貫和親屬限制!叭シā钡幕緝热菥褪潜镜厝瞬坏脼楸镜亻L官,目的是防止這些人在家鄉徇私舞弊;婚姻之家不得相互監臨,兄弟子侄及有婚姻戚屬關系的,不得在一個部門或地區為官,如果選在一個部門或地區為官,其中一人要申明回避。東漢時已經沒有本郡國人士回任本郡國長官的事例,三互法的實行,使得官吏對回原籍任職也須進行回避。任用官員是體現國家權力如何分配和依靠什么人的大問題,也是關系到政權結構和素質的大問題。因此,統治者對此非常重視,先后制定過許多制度,作過許多規定,以期用人得當,有效地貫徹統治意圖,發揮統治功能。用人權的重要性決定了任用官吏必然也是統治階級內部各種政治勢力的角逐中心。一時得勢的派別,總是根據自己的利害來權衡用人,無不以“附順者拔擢,件恨者誅滅”為根本。外戚專權,“父子并為卿校,親黨充滿朝廷”;宦官專權,“任用群小,奢侈僭福”;權臣當道,“門生故吏遍于天下”;士族門閥把持朝綱,“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士族大家子弟充斥朝野。各方面的人為了獵取官職,貨賂公行,請托成風,“資貨求官請罪者,道路相望”,“伎妾聲樂,盡天下之選,園池第宅,冠絕當時”,使“游其門者,爵位莫不逾分”。統治階級制定的任官制度,往往由自已率先破壞,這是他們難以自我約束的結果。

          拓展資料:

          疆域

          南朝領土

          南朝疆域方面,南朝宋繼承東晉疆域,基本上為二十二州上下。河南地于太初四年(422年)之后逐漸被北魏并吞,改以淮水為界。南朝齊基本上同宋為二十二州上下,可是相繼失去雍州沔北及淮南豫州之地。南朝梁時州郡設置和疆域變化很大,因北伐獲得淮北之地,一度達河南地。又開拓閩、越、平俚洞,破牂柯。到539年共有一百零七個州。

          侯景之亂后,北齊占領江北淮南之地,西魏占領漢中巴蜀。西魏又受蕭詧之托,率軍奪下南朝梁江陵以北之地,建立附庸國西梁。南朝陳成立后國土不多,至569年開始陸續收復淮南及部份淮北之地,并且一度奪下北齊黃河以北之地(573年—577年)。到陳末時受北周入侵使得國土減少,僅剩長江以南至交廣地區。

          北朝領土

          北朝疆域方面,北魏自代北之地崛起,至439年統一華北而結束十六國時期。其屢次入侵劉宋,占領山東、河南與淮北地。又取南朝齊淮南地及南朝梁漢中、劍閣一帶。至此疆域北至漠南草原,西抵西域東部,東達遼西,南達江漢流域。在擴充領土期間,州郡多因時制宜,到487年開始整頓。到北魏孝明帝之后領土減少,州郡濫置。魏分東西后,東魏有八十州,西魏有三十三州。北齊建立后,開始整頓政區規劃,廢除三州、一百五十三郡及五百八十九縣。北齊江淮之地后被南朝陳占領,北周屢次攻占南朝梁巴蜀之地與江漢之地。北周武帝滅北齊,取南朝陳江淮之地,領土大大擴充。

          南北朝都城

          宋、齊、梁、陳:建康(在今江蘇省南京市)

          西梁:江陵(在今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

          代:盛樂(在今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

          ↓

          北魏:平城(在今山西省大同市)→洛陽

          東魏、北齊:鄴(在今河北省臨漳縣)、晉陽(在今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

          西魏、北周:長安(在今陜西省西安市)

          政治

          南北朝初期仍是世族政治,社會階層分為世族、齊民編戶、依附人及奴隸。世族擁有大量不需付稅的依附人從事生產與作戰,影響朝廷的稅收。雖然南朝皇帝仍然需要主流世族的'擁護,不過也扶持寒門以平衡政治勢力,并且在南朝梁時萌芽出科舉制度。南朝世族因為長期安逸而逐漸衰退,在侯景之亂後徹底崩潰。北朝胡族缺乏政治的經驗,所以重用漢人世族,引起雙方的文化采借,久之形成文化混合,以北魏孝文帝的漢化運動最盛;旌系倪^程產生激烈的思想沖突、斗爭或種族沖突,例如六鎮民變、宇文泰的鮮卑化政策[45]。北周鮮卑軍比北齊少,政治地位不如南朝陳。最后借由宇文泰開創的關隴集團,吞并政治日趨腐敗的北齊。周武帝去世后,漢人楊堅掌握朝廷,通過授禪北周靜帝建立隋朝,經營八年之后,發兵滅南陳統一中國。開創出具開放性和包容性的隋唐帝國。

          政府部門

          南朝宋之后設有門下省,至此確定了三省制度。門下省負責獻計策和勸諫皇帝,參與機密之事,又成為大權掌握的機構。

          行政區劃

          南朝政承襲東晉,實行州郡縣三級制。而僑州郡縣及雙頭州郡也因為土斷而變成一般州郡。自東漢末期實施的州郡縣三級制,到隋平陳后改為州縣二級制而結束。南朝的州設刺史,郡設太守,只有丹陽郡因為是首都所在地而設尹?h設令、長。自宋以后,令多於長。與郡同級的有王國和公國,設內史和相。還有特為習稱蠻民及僚族、俚族等少數民族設置左郡、左縣和僚郡、俚郡。例如有南陳左郡、東宕渠僚郡等。當時州郡縣有等級之分,大致上以距離首都遠近為品級高低之分,諸州佐吏則按州的等級設置官員。揚、荊二州還有“二陜”之稱呼。

          北魏在北魏孝文帝以后,官制模仿南朝,至唐代仍沿用。北周時按周禮,設置六官,即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府,是隋唐之后六部體制的源頭。北朝政區承襲十六國,如同南朝一樣為州郡縣三級制。然而州轄區不大,州刺史可越郡級直接管理縣,使得郡級逐漸虛級化,到583年隋朝正式定為州縣兩級制。北魏也設有僑州郡縣和雙頭州郡(如南雍州),并將州郡縣按人口數分等級。為了防范新附或異姓叛變,于406年將各級行政長官分立三位,其中州刺史方面須一位為宗室。北魏原設有負責地方軍政的行臺及管理數州軍事的都督。到北齊定為行臺制,北周則為總管制,都是負責數個州郡軍事與行政的政區單位。北齊因為州轄區越分越細,于是設置行臺兼管數州民政及軍事。西魏則改稱都督為總管,性質同北齊行臺。北周時,總管一般兼任駐州刺史,并以所駐之州為名 。北魏還特為鮮卑本族或其他民族(漢人除外)設置領民酋長來管理該族,地位只次于州刺史。又延續十六國政區,設有管理州境內其他民族的護軍,其地位等同郡守,至457年廢除。還有鎮戍制,于重要的軍事要地設鎮。鎮由鎮將管理,下置戍,由戍主管理。其中又以鞏固首都平城的六鎮最重要 ,至孝文帝遷都后勢微。六鎮民變后,北朝的鎮戍專管軍事,不再具政區性質。

          經濟

          土地政策

          隨著中原人口的大批南下,不僅使南朝增加了勞動力,而且帶來了先進的生產技術,為南方的進一步開發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南朝政府對北來的流民起初采取僑立州郡的政策,后來,東晉和南朝政府為了擴大剝削對象,改行土斷政策。

          所謂土斷,就是撤銷僑州郡縣和僑籍,讓僑戶和土著居民一起在當地著籍,并且同樣負擔國家的賦役。自東晉到陳朝時期,共進行九次土斷。其中,364年桓溫進行的“庚戌土斷”和413年劉裕進行的“義熙土斷”,成效最為顯著。

          土斷后,南朝境內的僑寓政府便陸續消失了。

          農業發展

          東晉、南朝時期,南方的農業普遍有所發展。比較突出的地區,是長江中、下游的荊、揚二州。揚州是東晉、南朝經濟最發達的地區。其中都城建康及其周圍地區發展很快。東晉在曲阿(江蘇丹陽)立新豐塘,溉田八百多頃。宋在湖熟起廢田四千多頃,向京口、姑熟移民。齊在句容修赤山塘。揚州“地廣野豐,民勤本業,一歲或稔,則數郡忘饑”。三吳(吳郡、吳興、會稽)是東晉政府最重要的基地,經濟發展尤為突出。

          東晉在吳興烏程(浙江湖州)筑荻塘,溉田千頃。宋在烏程修吳興塘,溉田二千余頃;又在會稽一帶開墾湖田,“皆成良業”。東晉、南朝政府的各種支出,主要依靠三吳。洞庭湖周圍的荊、湘地區發展也很快。梁罷義陽(河南信陽)鎮兵以后,“江湖諸州并得休息,開田六千頃。二年之后,倉廩充實”。

          與浙江相鄰的閩中、鄱陽湖周圍地區,也有較快的發展。此外,淮南地區,土地肥沃,流民集中。壽春附近有芍陂灌溉農田,地方千里,“良疇萬頃”,是重要糧食產地。江南地區普遍實行麥稻兼作,嶺南種雙季稻。

          元嘉以前,淮南是經濟發達的地區。元嘉末,由于宋魏戰爭,淮南遭到破壞。經過齊、梁二代的經營,江淮間一些地區的生產也迅速恢復、發展。益州則號稱“沃野天府”,物產豐富。廣州也是富庶的經濟地區。

          士族田莊

          在南方經濟的發展中,南、北士族地主都采取田莊形式進行生產。其中北方士族南遷時,都帶來大量部曲和佃客,缺乏的是田地。因此,他們到處“求田問舍”,不擇手段地謀取土地。如刁逵在京口一帶掠奪土地達萬頃。與此同時,南方士族地主也進一步擴張自己的經濟力量。

          士族地主在他們占領的平原和山澤上建立田莊,當時稱為“墅”或“園”。如會稽士族孔靈符在永興建墅,“周圍三十三里,水陸地二百六十五頃,含帶二山,又有果園九處”。謝靈運在始寧的墅有南北二山,山上有五個果園,沿水渠兩岸有大批良田。

          農業在士族田莊經濟中占主導的地位。田莊中有大量的耕地,又有河湖水渠等水利灌溉系統。在耕地上種有稻、麥、粟、桑、麻、蔬菜等作物。僅次于農業的是園林業,經營竹木果樹等。

          此外,還有養魚業和畜牧業,并從事紡織、釀造、制造生產工具等多種手工業生產。由于從事多種經營,使士族地主田莊具有自給自足的性質。

          田莊里的生產者,主要是佃客、部曲和奴隸。士族地主對他們的剝削和壓迫是殘酷的。但它把大量勞動人手組織起來,在山區水濱進行墾植,特別是在東晉和南朝前期,士族地主還關心生產的時候,地主田莊對江南地區的開發是起一定的積極作用。以后,由于門閥土族日益腐朽,田莊也就成了束縛生產力發展的障礙。

          手工行業

          東晉南朝時期,紡織業比較發達,養蠶技術已經相當可觀,豫章等地一年蠶四、五熟,永嘉等地一年八熟。絲、綿、絹、布等是南朝調稅的主要項目,因此紡織是民間普遍的副業。其中荊、揚二州的紡織業尤為發達。

          錦業在益州也早負盛名。劉裕滅后秦,把關中的織錦戶遷到江南。南朝后期,織錦業也發達起來。富豪人家穿繡裙,著錦履,以彩帛作雜花,綾作服飾,錦作屏障。

          南朝時,政府都設有專官管理礦冶。建康尚方有東、西二冶(宋、齊時有南冶,后廢),州、郡有礦冶的設冶令。另外還有不少私家冶鋪作坊。在冶鑄技術上,用水排鼓風冶鑄已在南朝應用。煉鋼技術也有很大進步。那時還發明一種雜煉生鐵和熟鐵的灌鋼法,即把生熟鐵混雜起來冶煉,火候到時,生鐵先熔化,滲淋入熟鐵中,然后取出反復鍛煉,就成為優質鋼,用來制造寶劍和刀、鐮。

          到三國、西晉時,瓷器的燒制已經達到成熟階段,東晉、南朝時又有新的發展。當時瓷器的代表性產品是一種通體青釉的青瓷,產地比較集中的是會稽郡(浙江紹興)一帶。青瓷胎質純,硬度高,釉料勻,通體青瑩,造型多樣美觀。考古發掘,江南許多地區的制瓷技術逐漸成名,并各有自己的特點。

          造船業在東吳的基礎上又有較大的發展。運輸、作戰用的艦船只很多,往來于東海、南海和內地河道的船只頻繁,大者可載重二萬斛。

          造紙業有了新的發展。壓光和染色是這一時期造紙技術的新成就。當時紙的名目很多,其中用藤皮造的藤角紙是一種質地優良的紙張。造紙業的發達對當時文化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

          商業發展

          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加上江南河流縱橫,水上交通方便,為商業發達提供了基礎和有利條件。

          士族豪強兼并土地,官府賦稅徭役繁重,許多中小地主和農民被迫從事商販活動。貴族官僚有免關津稅特權,在任期屆滿時帶著大批貨物作為“還資”,然后轉販各地。官府征收租調要農民折錢交納,農民被迫出賣自己僅有的農副產品。因此,南朝出現商業畸形發展的現象。

          當時南方的重要城市有建康、江陵、成都、番禺(廣州)等地。建康是東晉南朝的政治中心,也是長江下游的經濟中心。這里“貢使商旅,方舟萬計”。蕭梁時期,建康城內有居民28萬。城內有四個市,秦淮河北有大市和小市十余處。會稽、吳郡、余杭等地也是“商賈并湊”。

          番禺是海外貿易中心,南洋各國,以及天竺、獅子國(斯里蘭卡)、波斯(伊朗)等國的商船,“每歲數至”,或“歲十余至”。江陵“當雍、岷、交、梁之會”,商業也較發達。成都不僅商業繁盛,而且也是高級絲織品的重要產地。市場上既有奢侈品,也有普通的生產、生活用品。商賈小者坐販于列肆,大者轉運于四方。商稅是南朝收入的大宗。東晉、南朝都注意貨幣鑄造,但幣制混亂,數量不足。

          自耕農

          自耕農是當時農業生產的重要力量,是封建政府榨取的主要對象。他們對政府的負擔有租調、雜稅、徭役三大項。

          宋、齊時的田租大概沿襲東晉后期的制度,即口稅米五石。戶調剝削,在宋孝武帝規定:“天下民戶,歲輸布四匹”,歲輸布四匹,只是每戶農民應納戶調的平均數目,征收時仍采取“九品相通”的辦法,即事先評出戶產,定出戶等,然后再依照戶等的高低分派。

          在戰爭時期,一般農民也有兵役負擔,各種徭役更是隨意征發。于是,許多自耕農破產流亡,越來越多地淪為士族田莊里的部曲和佃客。

          文化

          經由魏晉時儒學獨尊的地位被破除后,到了南北朝時期的思想已經形成多元化的思想。在諸多的思想流派中,出現了以法治國、務實求治的主張和“無君論”等有價值的觀點,也產生了消極頹廢、遁世游仙的思想,影響最大的是玄學思想。

          南北朝時代,在思想文化領域出現了不同于兩晉時期的新形勢,玄學思潮歸于沉寂,佛道二教繼續發展。佛教大量譯經,廣泛流行,滲透到政治、經濟、社會、民俗及文化的各個層面。儒學面臨嚴峻挑戰。由于佛教的急劇膨脹,使原來儒、玄、佛、道的相互關系及其歷史格局發生新的變化。當時佛道爭論十分激烈。佛道之爭中,道教是比較被動的,不僅造出一個傳說,強調佛陀是老子變的,而且還大量“抄襲”佛經的內容。對道教而言,它想把佛教改造成自己的一部分;佛教則需要在保持獨立性的同時又必須面對文化上的張力。

          文學

          南北朝時期的文學發展迅速,其中南朝風格偏向華麗纖巧,而北朝風格偏向豪放粗獷。南朝文學代表是駢文,講究格律、詞藻、用典,內容多脫離實際生活,抒發一些富貴閑愁,以庾信、應揚的文章為代表。而北朝代表人物是北地三才,即邢邵、魏收、溫子昇。敘事長詩以南朝的《西洲曲》和北朝的《木蘭詩》為代表。民歌方面,由于南北文化不同,呈現出不同的色彩和情調。《樂府詩集》即有“豔曲興於南朝,胡音生於北俗”的說法。

          在文學研究方面,劉勰的《文心雕龍》成為中國第一部系統文藝理論巨著。南朝梁武帝的長子蕭統組織文人編選的《昭明文選》是中國現存的最早一部詩文總集。這兩部巨著都對后來中國文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51]。同時,道教影響了中國藝術及科學。例如《游仙詩》等文學,描述神仙飄逸之妙或藉由神仙之說抒發情懷。道教名士陶弘景、陸修靜均擅長神仙文學。

          史學

          南北朝繼承了漢代以來設官修史之制。宋設著作官(宋齊梁陳時官名及分職屢有更改),負責撰修國史(本王朝史)及帝王起居注。齊始有國史與前朝史之分。北魏亦設著作官及起居令史,使修史官與起居官逐漸分職。北齊始設史館(或稱史閣),為專門修史機構,影響中國日后的官方修史制度。西魏、北周亦設著作官制度。南北諸朝又有大臣監修史書。此外,南朝梁時始行編修武帝、梁元帝的“實錄”,是為唐代開始一朝接一朝修實錄的濫觴。

          紀傳體斷代史書在南北朝史學仍占一席位。官修的有如沈約《宋書》、蕭子顯《齊書》、魏收《魏書》 ,私修的有如范曄《后漢書》[56]。

          反映社會各種狀況的史書,亦在南北朝盛行。如范曄《后漢書》、沈約《宋書》當中新增“獨行”、“逸民”(或“隱逸”)、“列女”等類傳記各種人物面貌;宗教史籍有慧皎《高僧傳》;記述寺院建筑的有楊炫之《洛陽伽藍記》;地理類著作方面,以酈道元《水經注》為南北朝集大成之作。少數民族歷史亦因五胡各族建割據政權而深受重視,成就較高的有崔鴻《十六國春秋》。

          譜學(或叫譜牒學、家譜學)在南北朝門閥政治影響下而大盛一時。各豪族郡望為求鞏固社會地位和政治權利,乃撰修家牒,以彰顯自身血統、門第及婚宦。繼家譜出現后,又有了家譜學的研究,當時便出現“統譜”、“百家譜”等書籍。

          南北朝的注史之學,具代表性的有如裴松之《三國志注》。裴注著重資料搜集、補充史事,不再局限于對音訓及解釋史文,對中國的注史方法產生有相當影響。裴松之對史料相互考異,日后史家有所繼承,如司馬光撰《資治通鑒考異》。裴注里又有對前代史家的評論,這推動了中國史學批評的發展。

          宗教

          南北朝時期佛教流行。隨著佛教的傳播,發展佛像、壁畫、石窟寺院等也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其中敦煌千佛洞、云崗石窟、龍門石窟、麥積山石窟成為中國造像藝術寶庫之中的瑰寶。此時佛教盛行的思想有般若學 、涅槃學、地論學、成實學、攝論學等。竺道生強調佛性在于每個眾生之中,關鍵在于能否“自見”,開啟了后來禪宗覺悟不離世間的先河,他“一闡提人皆有佛性”的思想則體現了佛教的平等觀。道教靈寶經前接上清經的教法,又借用和融匯了佛教的概念和術語,在中古道教的教義、思想、儀式等領域,占據了主流的地位。十六國晚期出現改革道教的寇謙之,他受東晉靈寶派的影響,制作《云中音誦新科之誡》等經八十余卷。在精義經理方面無所創新,卻明確聲稱要清理道教,除去五斗米道的三張(張陵、張衡、張魯)偽法、租米錢稅及男女合氣之術,嚴格齋戒禮拜,使道教組織更為嚴密,道規教儀更為完備。

          此一時期的三教論爭主要表現為佛教與道家、道教兩種不同思想體系的爭論。通過爭論,道教與佛教互相吸收,呈現一種互融互攝的景象。佛教對道教無論是從教規、教儀,還是從教典、教團等方面,都產生了一種示范效應,這對道教逐步走向成熟是大有益處的。而道教也為佛教從印度順利移植至中國,并逐漸適應中國社會土壤,形成中國化的佛教,提供了多方面的助緣。援佛入道是道教不斷豐富并提升自我的重要手段。佛教產生的時間比道教早得多,在傳入中國時佛教已經發展得相當完備,因此道教在很多方面都借鑒吸收了佛教。比如早期道經的造作過程中便多有模仿乃至因襲佛經之處,道教的宮觀設施、組織形式、宗教儀式等方面亦不乏借鑒佛教之處。又如受“大道無形”思想的影響,早期道教是反對偶像崇拜的,但是后世道教“設像立教”的形式與佛教卻別無二致,正是受佛教影響使然。在宗教哲學方面,道教義理的思辨水平與佛教相比略為遜色,因此道教也積極援引佛教哲學以提升自身的理論水平。

          藝術

          南北朝時藝術興盛,南方以繪畫為主,北方以雕刻塑像為主。

          畫論、畫史在此時期已建立,如謝赫的《畫品》,提出繪畫品鑒的六法,而其中的“氣韻生動”[64]說更被歷代畫評家奉為最高水準。

          在佛像石窟雕像上,北朝石窟造像,著名的有云岡石窟、龍門石窟、敦煌莫高窟、麥積山石窟、天龍山石窟等[65]。石窟藝術最雄偉的是云岡20辜的座像。佛像容貌豐滿,兩肩寬厚,衣褶線條緊貼身軀而雕,莊嚴中寓有慈祥,表現出佛的胸懷氣度。彩塑最好的是敦煌莫高窟第259窟的造像,含蓄微笑的神態,給人以恬靜的美感。洛陽永寧寺塔基出土的北魏泥塑殘像最為精致,面目傳神。隨著山水詩的出現,長期以來的以表現人物為主的繪畫傳統開始轉變,山水景色也成為繪畫的內容。南朝還有不少以人物畫著稱的畫家,也有人在團扇上畫出“咫尺之內而瞻萬里之遙”的山水。南齊謝赫撰著了研究繪畫理論的《古畫品錄》,而他所總結的“六法”,已不僅限于人物畫,對后世有很大影響。

          南朝陵墓雕刻方面,歷代帝王、貴族陵墓前有神道石柱、石碑、石獸等。石獸又稱避邪,由獅子造型演變而來,有驅邪、求;蛏熘。其中已齊武帝陵前的天祿(雙角石獸)、齊景帝陵前的麒麟最具代表。風格承襲漢代石獸雕刻,善于利用整塊石材,以洗練的手法表現雄偉的氣勢。

          魏晉南北朝是楷書發展的青年期,其中南北朝的碑刻是楷書的寶庫。北朝碑刻即所謂的魏碑書法,魄力雄渾,氣象渾穆,體態多變,著名的有《龍門二十品》、《張猛龍帖》、《鄭文公碑》、《石門銘》等,以及眾多的墓志銘文。南朝有名的碑如《爨龍顏碑》、《瘞鶴銘》等。

          軍事

          在南北朝時期,朝代常因為軍權流入權臣手中而更替。南朝的軍事制度大至延續東晉募兵制。北朝在軍事制度方面,在北魏初期采行兵民合一的部族兵制,統一華北后逐漸成為世兵制。北朝后期出現府兵制,成為隋唐兵制的基礎。

          南朝兵種以步兵和水軍為主,騎兵較少。兵源原本來自世兵制。但是因為戰爭的消耗、士兵的逃亡和被私家分割,部分兵戶變為民戶,兵源趨于枯竭,于是改以募兵制為主。南朝軍隊區分為中軍及外軍。中軍直屬中央,平時駐守京城,有事出征。在南朝宋時,宋武帝劉裕加強皇宮兵力,以圖扭轉東晉以來外強內弱的局面。然而,由于宗室自相殘殺而失敗,歷朝屢次有篡位之事發生。外軍則歸各地都督管制。都督多兼刺史,而且常與中央抗衡。

          北朝方面,北魏軍隊在初期以鮮卑騎兵為主力,其補給是由各部自行掠取。在統一華北過程中,漢族逐漸加入軍隊。當攻城戰增加后變為步、騎兵混合。之后步兵成為主力兵種。北魏統一北方后,軍隊分為中軍、鎮戍兵和州郡兵。中軍在平時守衛京城,有事則成為對外作戰的主力。鎮戍兵是為保衛邊防而設置的。鎮相當于州、戍相當于郡。初時僅設于北部邊境,后來擴展到南部邊境。州郡兵,是維持諸州治安的軍隊,有時也充作鎮戍兵或是隨軍出征。北魏后期也逐漸形成固定的兵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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