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科倉庫的管理制度
為加強,提高燈光部的基礎管理工作水平,進一步規范設備使用、保管和控制程序,維護劇院資產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責
倉庫設備管理員,負責演出設備的收、發、管、維修及分類工作
二、發放
每次演出倉管員憑經部門領導審批的《演出設備清單》發放設備,發放時應做到: 認真核對《演出設備清單》的各項內容,發放時,應認真核對設備的名稱、型號和數量,符合出庫要求的才能發放;發放時,若設備發現損壞,應及時更換。 倉庫的設備外借時要在《倉庫設備借出清單》記錄,歸還時要確認完好程度。 發放完畢,倉管員應對《演出設備清單》進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管理!
三、入庫
每次設備外借入庫后,倉管員應審核名稱、型號、規格、數量、檢驗設備是否完好,并記錄設備的名稱、型號、數量、入庫日期以及需要維修的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倉管員應妥善保存產品的出、入以及維修記錄,以便日后管理 四、儲存
儲存設備的場地應保持通風干爽,以防止庫存設備受潮損壞。合理有效地利用庫房空間,劃分區域。庫存設備應分類、分區存放,每批設備在明顯的位置做出設備標識,防止錯用、錯發。具體要求,庫存設備標識包括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庫管員需以明示。庫存設備存放應做到堆放齊、排列齊,并與屋頂保持一定距離;設備按名稱、型號擺放,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損壞的設備應合理有效的安排維修時間,以便于下次演出的`正常使用!放置于架上的設備,要按上輕下重的原則放置,以保持貨架穩固。
五、安全管理
切實加強倉庫的安全管理,督促、檢查、落實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和衛生措施,保證庫存設備的完好無損。值班員每日上、下班前,要檢查倉庫、庫區周圍是否存在不安全的隱患,門、窗、鎖、電源是否完好,如有異常應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做到早發現早處理。對他人在庫區內進行不安全作業的行為,有權監督和制止。倉管員應嚴格遵守制度,本公司以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庫房。倉庫是存放公司設備的場所,任何人不得隨意將私人物品存入庫內。倉管員應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按章辦事。倉管員對庫存貨物以及設備、工具等負有責任,如有損失,分清責任,視情節輕重,將承擔相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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