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主管目標責任書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公司 年度銷售計劃的實現,結合公司發展的實際情況,經公司研究,共同確定大婁山龍祥綠色產品2010年度銷售經理所負責的項目產品銷售目標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
2、公司對乙方進行業績考核考核的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權利職責:
1、甲方聘任乙方為本公司 ,負責 工作。
2、乙方必須每月向甲方提交書面述職報告(含本月總結于下月市場拓展計劃、財務預算計劃)。
3、乙方享有公司規定的利益分配權。
4、乙方所負責的銷售范圍: 。
5、乙方所負責的銷售產品項目: 。
6、乙方負責項目在 銷售年度銷售回款目標: 萬元人民幣。按月、人員完成月度分解任務。
7、乙方在甲方簽訂本協議后,要嚴格控制經營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超過銷售收入的 %,其間費用計入本市場部的經營、管理費用。超過的.部分從給予乙方的分解業務提成中扣除。
8、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商業機密、切實維護企業的權益。
9、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10、接受總公司及授權經理的領導和監督。
11、不得違背職業道德,不得從事和本公司無關的第二職業,不得從事有損本公司聲譽的任何活動。
12、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銷售目標責任書的各項約定,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受的全部損失。
13、本銷售責任書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個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公司對于乙方在 年度銷售業績的獎懲及結算方法:
1、甲方給與乙方提供的薪酬待遇的基本形式為:基本工資+業務提成
2、甲方給乙方完成全部合同期銷售回款目標 萬元人民幣,當月銷售考核基數為 萬元,月工資為 元人民幣,并按回款額的 提取銷售獎勵,對乙方的業務提成獎勵實行月度、年度相結合結算制度,每月發放 %,年度發放 %,在考核期結束的次月10日內發放。
3、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乙方無法完成銷售目標考核的40%,公司將終止與乙方的銷售目標責任書,重新聘用該項目負責經理。
4、乙方的銷售提取獎勵實行季度、年結合結算制度,每季度發放70%,年度發放30%,在考核期結束的次月10日內發放。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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