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責任書 (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責任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強化及責任,明確目標方向。那么責任書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煙花爆竹責任書 ,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煙花爆竹責任書 1
為了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預防爆炸事故發生,確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統一規劃,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則,確保兩節期間(臘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為規范煙花爆竹經營行為,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鄉安監辦、派出所、工商所、綜治辦等相關部門,對全鄉內煙花零售點進行選址和監管、打擊轄區內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各煙花爆竹經營點應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條煙花爆竹實行定點批發、定點經營,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戶必須統一到我縣具有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資格的兩家單位進貨和配送。
第三條禁止無證經營煙花爆竹,經營(零售)點持證經營,嚴禁一證設多家,一店設多點行為,不得離店經營,店外擺賣,流動經營,沿街兜售,嚴禁試帆燃試放。
第四條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內沒有其它煙花爆竹零售點,并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生產、儲存設施保持100米安全距離。
第五條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水桶),并張貼明顯的“嚴禁煙火”等安全警示標志,嚴禁私存煙花爆竹產品,不得超許可范圍經營,不得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
第六條杜絕爆炸、火災事故的發生,因管理不當和違規經營造成爆炸、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從2XXX年2月11日至2XXX年3月5日止),安監辦存檔一份,經營戶留存一份。
王寶營子鄉安監辦
經營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XX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責任書 2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簡稱“打非”,下同),預防爆炸事故發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的安全,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實把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建立并落實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等違法的責任體系,繼續實行“包保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深入開展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排查工作,落實零報告制度。凡在我區范圍內從事生產、加工煙花爆竹(包括半成品)的均屬于違法行為。要組織力量不間斷、地毯式的排查,切實做到鎮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一經發現,有生產、加工煙花爆竹制品的違法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三、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要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個人)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對無證經營、從非正規批發單位進貨、銷售偽劣煙花爆竹制品,特別是“*炮”,經營場所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違法行為及時制止。
四、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制品違法行為。按規定,零售網點存放煙花爆竹制品數量不超過15箱。凡超過此規定箱數的,均屬于非法儲存,一旦發現要依法查處。
五、設立有獎舉報基金。加大“打非”宣傳力度,以各種形式公布有獎舉報電話,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對舉報查實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六、嚴格考核,兌現獎懲。區政府將依照本責任書進行考核,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被上級(部門)發現轄區內有1處煙花爆竹非法生產場所的,將依據《牡丹區委牡丹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的有關規定,給予鄉鎮辦事處主要負責人行政處分。
牡丹區人民政府:
鄉鎮辦事處: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煙花爆竹責任書 3
為確保我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貫徹落實,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煙花爆竹銷售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條件和市場經營行為,確保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并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煙花爆竹安全責任制及日常管理,制定以下煙花爆竹銷售安全責任書。
一是經營煙花爆竹的場所攤位擺放整齊,必須配置2臺以上4kg干粉滅火器、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二是經營業主要建立公平、誠信、規范、有序的市場流通秩序。必須掌握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基本知識,必須建立健全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責任管理等規章制度,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人;
三是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的負責人和銷售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知識培訓,實行專柜、專人銷售。專柜銷售時,專柜應當相對獨立,并與其他柜臺保持至少5—10米以上的距離,保證安全過道暢通;
四是煙花爆竹經營業主不得轉讓、買賣、出租或者變更《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的吊銷其《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五是煙花爆竹經營業主只能向縣內合法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生產企業進貨,禁止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煙花爆竹商業批發業務,嚴禁煙花爆竹經營業主私自從外地販運煙花爆竹或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
六是煙花爆竹零售場所存放的數量不得超過15箱,進入市場銷售,必須粘貼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單位規定的相關標識,對無證經營、非法運輸和無標識的`煙花爆竹,必須從嚴查處,依法沒收,并處相應的處罰。
簽訂責任書時業主須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及復印件;各煙花爆竹經營業主必須按照責任狀要求認真貫徹執行。一旦違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訂雙方各留一份。
XXX公安局治安大隊(章)經營單位(章)
責任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煙花爆竹責任書 4
為了加強對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預防自爆自燃等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銷售煙花爆竹必須取得公安機關頒發的許可證。銷售煙花爆竹的零售網點,由縣供銷社、土產公司統一布設,經縣公安局批準,嚴禁走街串村銷售。
二、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公安機關關于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保證做到:
1、不私自生產煙花爆竹、拉炮、摔炮、砸炮、打火紙等危險爆炸物品;
2、不非法購買、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拉炮、砸炮、打火紙等及制作煙花爆竹所用的黑藥、煙火劑等爆炸物品;
3、不向其他人提供生產煙花爆竹所需的工具、原料、房屋及其他設備。
三、凡有上述行為的單位、組織和個人,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將生產工具、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主動上交公安機關。
四、廣大人民群眾應當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涉及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線索,對舉報有功的,給予獎勵;對包庇、縱容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舉報電話:5391210或110
五、保證人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保證人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鎮政府和保證人各存一份。
蒼山縣磨山鎮政府
負責人:
村(單位):
負責人:
二0xx年一月十五日
煙花爆竹責任書 5
為了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安全生產,促進經濟發展,按照上級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對加強特定種類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的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煙花爆竹經營銷售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簽訂對象:全鎮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
二、責任書的有效時間:自簽訂之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
三、目標:在責任時間內無煙花爆竹丟失、被盜案件和安全事故發生。
四、責任書管理工作內容:
1、加強對煙花爆竹的管理,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落實相應責任、保衛防范措施,每天核對銷售、庫存數量,發現被盜、丟失等案(事)件時,要立即向公安機關或安監部門報告。
2、嚴格執行煙花爆竹流向登記制度,認真填寫《煙花爆竹流向登記表》,如實填寫煙花爆竹購買者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購買的數量等。發現有超品種、超數量等異常購買情況,要立即向公安、安監部門報告。
3、加強消防安全,實行專人專柜銷售,嚴格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管理規定。
4、嚴格進貨渠道,不得出售違法不合格的煙花爆竹產品。
五、處罰
1、凡違反本責任書內容違規經營煙花爆竹者,一律由市安監局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2、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在經營銷售期間,出現丟失、被盜未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和造xx全事故的,一律由安監局和公安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嚴厲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
3、沒有做好流向登記制度的,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4、一旦發現銷售違法的、的、不合格的、或者從不正規渠道進來的煙花爆竹產品,立即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并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六、考核
在年底將組織一次煙花爆竹安全經營銷售年度考核,評比出優秀經營戶,將給予一定的鼓勵;對管理工作不力或發生安全事故的,將報請安監局依法作出處理,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七、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發各執一份。
煙花爆竹責任書 6
為了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監總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明確經營戶安全責任,保證經營安全,進一步規范我鎮煙花爆竹市場,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鎮政府領導指示要求,為實現“確保禁放點、銷售點、燃放點安全,全鎮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標,清江鎮安監所決定與已取得許可證的煙花爆竹經營戶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鎮政府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進行監管,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不得拒絕、阻撓鎮政府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
二、嚴格遵守執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有關煙花爆竹的各項政策法規,做到安全經營,守法經營;
三、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營,不售假制假、不非法販運和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產品;
四、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實行專人、專柜、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五、銷售人員熟悉并掌握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的各種基本知識和消防基本技能,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儲水桶,并定期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
六、 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在銷售場所明顯位置懸掛“嚴禁煙火”等安全警示語和安全警示牌;
七、不將煙花爆竹與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不在經營場所內吸煙或使用煤氣灶、煤爐以及大功率電器,不在銷售現場試燃、試放;
八、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必須遵守以上規定,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訂雙方各留一份。
清江鎮安監所(章) 經營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煙花爆竹責任書 7
為做好20xx年我公司元旦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認真按照《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關規定,為確保公司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特制定本責任書如下:
一、各項目部要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本項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項目負責對本小區開展“禁放場所內禁止存放、燃放煙花爆竹”和依據“十六類禁放點的相關規定的禁放單位內部及其周邊規定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在本項目開展宣傳教育、張貼警示標語,廣泛宣傳消防安全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項規定和常識。
三、開展隱患排查治理,落實本項目可燃物的清理、覆蓋、澆濕阻燃工作,組織好禁放看護和應急值守工作等。配和相關部門做好本項目煙花爆竹安全檢查工作。
四、加強對本項目內及其周邊禁放范圍內的巡查看護,落實應急值守制度,嚴防因外圍煙花爆竹燃放而引發本項目火災事故,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落實實名制管理,確保禁放區域的安全
本責任書有效期一年,自20xx年12月3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簽訂蓋章后生效
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單位:(蓋章)
煙花爆竹責任書 8
為加強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證我鎮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杜絕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廣泛深入的宣傳《河北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以及對舉報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的獎勵辦法,使廣大群眾真正懂得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違法性和危害性,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定,抵制、檢舉揭發非法活動。
二、認真開展安全大排查,各村包村干部要對所包村街逐戶進行排查,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特別是對生產煙花爆竹的傳統戶、傳統村,閑置房屋、大棚、養殖戶、機井房、及外來人員,進行重點排查,逐一列表登記,建立檔案,實行跟蹤管理。對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的,發現一戶取締一戶,并嚴肅處理,確保不發生問題。
三、要對村轄區內涉爆單位,合法銷售點,依據相關規定,認真落實管理措施,規范儲存經營,消除隱患,并逐一簽訂責任狀。
四、嚴格落實責任制。各包片領導、包村干部要與各村街層層簽訂責任狀,責任落實到人。特別是對煙花爆竹生產傳統戶,要一戶一戶寫出無非法生產保證書、責任狀。
五、保證轄區內無非法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保證轄區內不發生煙花爆竹事故。
興濟鎮人民政府領導簽字:
包片領導簽字:
包村干部簽字:
煙花爆竹責任書 9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重慶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預防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安全責任書。
1、本轄區內的危險化學品運輸、生產、儲存、銷售屬本轄區安全管理。
2、運輸、生產、儲存、銷售;繁仨毘钟刑胤N行業的證件。
3、非法生產、銷售土火炮、煙花爆竹等危險化學品,本轄區責任人有權禁止和舉報。
4、;芳盁熁ū翊鎯Ρ仨氂袑S脦旆浚㈦x人集地稀少的地方,按照;钒踩芾項l例進行運輸和存儲。
5、本轄區內外流經銷的土火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有權沒收其實物并報告鎮安監辦。
6、隨時對轄區的;泛蜔熁ū穸ㄆ谂挪、整改,并報鎮政府,如不履行職責,因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駐村責任人:xxx
甲方:xx鎮人民政府
代表:xxx
乙方:xx(居委會)
代表:xxx
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責任書 10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爆炸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遵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煙花爆竹經營網點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煙花爆竹經營網點必須經培訓合格、持有上崗資格證書、辦理安全責任險、領取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之后方可經營。
二、煙花爆竹經營網點內安全標志、消防器材、各項安全制度必須齊全,之后方可經營。
三、必須設立專柜銷售,專柜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四、儲存要符合相關安全規定,通道要保持暢通不得超量儲存(標準:15件以下),經營門市部以外一律不允許儲存;如有非法儲存,限3日之內搬到倉庫儲存,過期不搬一律查扣。
四、不得經營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煙花爆竹(如專人燃放、拉、摔、砸三無產品和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違者一律查扣。
五、必須有正規的進貨渠道;必須有完備的流向登記(備查)。
六、必須積極配合執法人員檢查。
違反以上規定者,按《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或吊銷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人:xxx
電話:xx
經營地址:xx
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責任書 11
為了切實有效地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確保我鎮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無事故,鎮政府與你單位(經營戶)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目標責任狀:
一、你單位對轄區,包括行政職責、執法管理范圍內的煙花爆竹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二、確保無私產、私銷、私運、私儲煙花爆竹“四私”違法行為發生。
三、確保不發生任何煙花爆竹安全事故。
四、你單位要與下屬(管理)單位和組、戶及煙花爆竹合法經營戶層層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保證無“四私”行為,做到層層明確專人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五、建立健全專人與銷售點聯系制度、監督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檔案制度,隨時掌握安全狀況,制止不安全行為,堵塞不安全漏洞,整改不安全隱患,不得出現失控現象。
六、經常進行煙花爆竹安全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銷售旺季及節假日期間隨時進行檢查。所有檢查都要有記錄,隱患整改要有當事人簽字,對拒不簽字或隱患期限內沒有整改到位的,可報請相關部門吊銷經營許可證。
七、轄區、管理區的煙花爆竹銷售點必須堅持安全條件,建立專柜銷售,配備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嚴禁超量存放。達不到安全條件的,單位、村、組和專管人員有權禁止銷售,情節嚴重的,要給予重罰。超量存放的,對超量部分堅決予以沒收。
八、管理督促煙花爆竹銷售人員嚴格遵守安全經營操作規程,嚴禁煙花爆竹接近火、電、高溫和危險化學品等危險源;必須單獨設立儲存倉庫的,儲存量不得超標。督促經營人員及時參加安全培訓。
九、嚴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出讓、轉借或變相出讓轉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除重罰外,一律收繳《許可證》。
十、廣泛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的宣傳活動;轄區內不得銷售、燃放禮花彈等危險性較大的產品和超標產品。
十一、目標責任期: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煙花爆竹責任書 12
為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監總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河北省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為確保我辦事處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貫徹落實,根據辦事處領導指示要求,為實現“確保禁放點、銷售點、燃放點安全,全處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標,特制定本責任書:
1、辦事處安監辦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進行監管,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不得拒絕、阻撓辦事處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
2、嚴格遵守執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市有關煙花爆竹的各項政策法規,做到安全經營,守法經營;
3、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營,不售假制假、不非法販運和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產品;
4、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實行專人、專柜、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5、銷售人員熟悉并掌握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的各種基本知識和消防基本技能,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儲水桶,并定期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
6、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必須在銷售場所明顯位置懸掛“嚴禁煙火”等安全警示語和安全警示牌;
7、不將煙花爆竹與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不在經營場所內吸煙或使用煤氣灶、煤爐以及大功率電器,不在銷售現場試燃、試放;
8、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必須遵守以上規定,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訂雙方各留一份。
永豐路辦事處(章)經營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責任書 13
煙花爆竹屬于特種行業商品,為確保經營者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營(零售)者必須履行以下責任:
一、經營(零售)者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零售單位負責人和銷售人員經過安全知識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
2、零售單位申請人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城市占到批準書》及工商部門辦理的營業執照。
3、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大于20平方米;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周圍100米范圍內,沒有加油站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設施;50米范圍內沒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
4、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季節性零售業戶應當配備兩個滅火器和一塊苫布。
二、經營(零售)者必須做到:
1、零售場所禁止使用取暖設備,嚴禁火種火源進入零售場所,零售場所100米以內嚴禁燃放,禁止以燃放的形式促銷。
2、未經允許臨時性零售單位不得設存儲倉庫,臨時零售經營場所面積10平方米一下限制存放量為25箱,面積10——20平方米限制存放量為50箱。
3、嚴格在指定的地點銷售,嚴禁無證經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指定的銷售網店以外擺設攤點,不得走街串巷或以流動攤床的形式銷售煙花爆竹。
4、嚴禁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的煙花爆竹。
5、在出售時必須告知煙花爆竹正確的燃放方法,并告知未成年人必須在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指導下燃放。
6、自覺接受鄉安監站及安全管理部門的隨時檢查。
7、按鄉安監站要求及時報送有關材料。
四、經營(零售)者發現他人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行為時應及時向鄉安監站檢舉揭發。
經營(零售)者 XX鄉人民政府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煙花爆竹責任書 14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環境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有關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簽訂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是經營單位在零售經營場所,全年不得發生火災和煙花爆竹爆炸傷(死)人事故。
二是經營單位必須組織經營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銷售作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管理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三是實行專店或者專柜、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專柜銷售時,專柜相對獨立,專柜與其他商品柜的距離不少于2米,保證安全通道的暢通;
四是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每個經營場所不少于1個8kg的滅火器、20kg以上的消防用水,并在明顯的位置張貼安全警示標志。
五是經營單位要建立公平、誠信、規范、有序的市場流通秩序。必須建立健全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責任管理等規章制度,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人;
六是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不得轉讓、買賣、出租或者變更《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發現有上述行為之一的吊銷其《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七是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只能向市內合法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進貨,禁止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煙花爆竹商業批發業務,嚴禁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私自從外地販運煙花爆竹或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
八是煙花爆竹零售場所存放的數量不得超過核定箱數,銷售的煙花爆竹必須粘貼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規定的防偽標簽,嚴禁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和違禁產品。對無證經營、銷售無防偽標簽的煙花爆竹,必須從嚴查處,依法沒收,并處相應的處罰。
九是經常性開展安全檢查,查出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簽訂責任書時經營單位須持負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及復印件;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必須按照責任狀要求認真貫徹執行。一旦違反上述要求而造成事故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鎮(街)經營單位(公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二○xx年xx月xx日二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責任書 15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發展,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條例》和有關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簽訂陜橋街道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管理責任書。
安全生產考核目標
1、在零售經營場所,全年不得發生火災和煙花爆竹爆炸傷(死)人事故。
2、全年不得發生直接財產損失達20xx元的其它各類事故。
3、必須組織經營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銷售作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管理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4、在銷售經營過程中,必須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合法經營,不得從非法渠道進貨。
陜橋街道辦事處(簽章):________________
煙花爆竹銷售點(簽章):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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