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與班主任安全責任書
學校安全涉及千家萬戶,責任重大。為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照部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學校與你簽訂本責任書。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的工作安全負責,依法實施各項安全措施,具體職責如下:
1、班主任應對本班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給學生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識。督促學生認真遵守《學校安全守則》。
2、班主任放學后應及時督促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離校,按時回家。學生未離校前,班主任不能提前離校。班主任應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路上安全,杜絕小學生騎車上學。
3、 班主任應教育學生在課間文明休息,不準追逐打鬧,在教室內進行任何的體育活動。
4、 經常巡視查看教室電器、門窗等,發現有一切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學生行為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制止和教育。
5、班主任應教育學生不準帶任何管制刀具、火源到校,發現帶有管制刀具、火源的應立即收繳,情節嚴重的應及時制止和教育并及時通知家長。
6、 班級中出現偶發事件、突發生病應及時報告學校通知家長,并及時送到醫院就醫。
7、 教育學生不私自修理燈管、電氣設備,以免觸電。
8、 學生未按時到校,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家長,了解學生情況。出現學生出走、打架等突發安全事件,班主任應及時報告學校,并一起進行妥善處理。
9、 班主任若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先上報學校同意后,制定好安全措施,方能外出。
10、 學生進行大掃除時,班主任應到現場指揮,督促學生按學校相關規定進行,提醒學生注意安全。
11、 教育學生在體育運動時聽從指揮、注意安全、遵守運動規則。
12、班主任要認真參加學校安全值班,切實旅行職責。
13、 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不得歧視學生,不得諷刺挖苦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停學生的課,以免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
14、 弱班級學生出現安全事件,班主任、相關教師應立即趕到現場進行疏導、安排救治,處理相關事宜。若因班主任教育不當或管理不力、處理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在上班時間出現安全事故、偶發事件,而班主任不到現場及時處理的,按班主任失職處理,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以上各條,作為學校對班主任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的考核依據。如因班主任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和追究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校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蓋章)
――――年級 班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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