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精選11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責任書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簽訂責任書有助于落實責任。那么責任書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區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精選11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1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安部制定的《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公安機關對租賃房屋實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記、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出租人、承租人為履行治安義務,特向城關水陸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書。
第一條 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ㄒ唬┎粶蕦⒎课莩鲎饨o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ǘ┡c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暫住證;
(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并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ㄋ模┌l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ㄎ澹⿲Τ鲎獾姆课萁洺_M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课萃V棺赓U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
(七)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條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ㄒ唬┍仨毘钟斜救司用裆矸葑C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件;
(二)租賃房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員,必須按戶口管理規定,在三日內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
。ㄈ⿲⒊凶夥课蒉D租或者轉借他人的,應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發現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ㄎ澹┏凶獾姆课莶粶视糜谏a、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不得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六)集體承租或者單位承租房屋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 違法行為的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出租人(簽名) 年 月 日
承租人(簽名) 年 月 日
民警(簽名) 年 月 日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2
為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保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成都市暫住人口治安管理規定》的規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誰用工,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凡使用流動人口的用工單位及個人(含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商業店鋪)以及住宅小區物管服務企業均有義務配合政府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做好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工作。為切實落實協管責任制,特簽訂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各責任單位主管負責人為本單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責任人,各責任單位應當確定專人作為流動人口兼職協管員,負責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相關工作信息的報送和工作協調。
二、落實流動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報送責任。
。ㄒ唬┯霉挝粚ζ赣玫牧鲃尤丝谝匆幎ǖ怯浽靸,向街道流管辦(社區服務站)報送信息,員工異動情況每月報送一次。
(二)各類市場、商場以及其他企業中從業的流動人口,由企業管理部門負責按規定登記相關信息,向街道流管辦(社區服務站)報送信息,員工異動情況每月報送一次。
。ㄈ┳≌^、物管服務企業應當將本區域內的出租房屋信息、出租人及承租人信息登記造冊,向街道流管辦(社區服務站)報送信息,出租房屋及租賃異動情況每月報送一次。
。ㄋ模┯霉挝话凑沼嬌趧颖U、房管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要求,協助報送相關信息。
三、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憑暫住證用工的規定,不得聘用未申報暫住登記或辦理暫住證、身份不明的流動人口。
四、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思想、法制和職業道德教育,使其增強法制觀念和遵紀守法自覺性,經常性對流動人口開展安全防范宣傳教育,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防范檢查,落實防范措施,搞好綜合治理,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五、配合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公安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入戶調查,自覺接受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的檢查、指導。
六、落實日常管理,對發現的涉及流動人口、出租房屋違法、違規行為由責任單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積極協助查處。
七、若有違反以上規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將根據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責任單位
責 任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3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房屋管理,規范房屋使用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創造整潔、文明、安全、方便的環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無償提供房間給乙方使用,時間從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甲方應定期檢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況,對使用房屋實施安全檢查,經檢查發現使用房屋存在須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時,應向乙方通知整改。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有使使用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負載、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必須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實施。
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盜設施,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工作。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內的配電、供水等設備設施進行改造或變更的,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圍環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使用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三、乙方的責任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為,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
(2)應由乙方承擔維修義務而乙方未予及時維修;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或對設備、設施改造;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責任書限制或禁止實施的行為。
2.乙方在接到甲方發出的書面整改通知后,應即時進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現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傷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責任書于雙方簽訂房屋使用合同同時簽訂,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騰空使用房屋并交還甲方時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4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對租賃房屋、租賃對象的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安全穩定,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1、房屋租賃雙方必須簽定租賃合同,并同時簽訂本安全責任書。本責任書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為(電話:,手機:),安全負責人為(電話:,手機:);租賃人為(電話:,手機:),安全負責人為(電話:,手機:),都應對租賃房屋的安全生產負責。
3、房主應隨時檢查房屋的使用情況,有無安全和火災隱患,若因房主監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房主應承擔相應責任。
4、租賃人使用房屋前,應檢查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租賃人有權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責任外,租賃人承擔所有安全責任。
5、承租期內,租賃人應保持房屋及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房主應對房屋的安全檢查負責,落實防火、防盜措施,督促和指導租賃人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6、租賃人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房主應隨時檢查租賃人是否在承租屋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加大房屋的負載,是否擅自占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一經發現、應立即責令限期整改,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責任由房主和租賃人共同承擔。
7、租賃人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須向房主提出方案,經批準同意后,租賃人方可進行。并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8、租賃人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否則,租賃人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應加強對出租房的管理,若發現租賃人利用承租房從事違法亂紀活動,應當及時報告有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房主代表人:(簽字)xxx租賃人代表(簽字):xxx
房主:(蓋章)xxx
租賃人:(蓋章)xxx
時間: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5
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北京市政府令194號)、《北京市房屋租賃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北京市政府143號)以及其他相關管理規定,為確保房屋產權人、管理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確保地區治安、消防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乙方在使用該房屋期間:
1、甲方對乙方有安全監督檢查的權利,乙方須服從甲方及其相關部門管理,保證房屋的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
2、乙方是該房屋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的一切防火安全和治安安全責任。
(二)乙方在使用該房屋期間,如因違反消防管理及治安管理的相關法規而被有關部門處罰或不慎發生消防及治安安全事故所導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有權因此收回該房屋,且不承擔責任。
(三)乙方使用該房屋時,人員居住的房間不得低于人均4平方米,住人房間凈高不應低于2.4米。
(四)防火要求,乙方應制定防火規章制度,制度要上墻公示,防火責任人負責對其相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識的的宣傳教育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房屋內禁止數個高瓦數電器并用,以免用電超負荷;使用高瓦數電器要有人看管,使用完畢要及時斷電;禁止使用電爐子、“熱得快”等危險電器。
2、禁止儲存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險物品,不準燃燒廢紙廢物。
3、做倉儲用的房間內不得住人、禁止吸煙,照明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按要求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具;住人的房間內不得使用液化氣罐、燃油爐、電爐子、明火煤火爐,不得臥床吸煙;嚴禁在房間內住、廚混用。
4、不得亂拉亂扯臨時電器線路,增加電源、電路設施須經甲方同意,并嚴格按照相關規范要求進行改造;禁止使用銅絲或鐵絲代替保險絲。
5、裝修施工要經甲方同意;施工中如需動用明火(電焊、氣焊、噴燈、電爐子等),應辦理審批手續,并采取消防措施。6、未經燃氣部門允許不得擅自改造然氣設施,燃氣軟管使用兩年必須更換。
7、自備足夠有效的滅火器材,并有專人負責按時檢查維修,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8、防火責任人及相關人員會使用滅火器,并將甲方提供的滅火器使用方法張貼于屋內顯著位置。
9、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程》的相關要求,結合房屋使用用途來設置排煙設施、自動噴淋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0、乙方須虛心接受有關部門和甲方的落實綜合治理、消防安全、維護治安秩序情況所進行的監督檢查。
(五)乙方在使用房屋時須做到
1、強化房屋日常管理力度,自覺接受用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制定應急預案。
2、建立并落實防火、防汛、治安、衛生等相關管理制度,落實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及配備相應的處置突發事件應急設備,做到遇有突發情況能夠及時應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甲方管理部門。
3、加強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上報,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嚴格落實環境衛生要求,嚴防傳染病的發生。
4、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拆除或改裝房屋的配套設備設施。
5、保障房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
(六)乙方不得使用該房屋從事以下活動:
1、使用熱得快等超負荷大功率電器,使用煤油爐、燃氣爐。
2、從事黃、賭、毒等各類違法違規活動,進行無證無照違章經營活動。
3、從事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存儲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泄露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侵害民族風俗、習慣。
5、留宿無證人員或公安部門通緝的人員。
(七)其他未盡之處,以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八)本責任書與合同一并簽字生效。
九、補充條款
1、乙方須嚴格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北京市政府令第194號)、《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北京市政府令第143號)、《北京市房屋租賃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相關管理規定以及本合同的要求,根據租賃用途對該房屋進行使用前改造,以達到符合相關規定的使用條件,并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間,須自行看護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丟失、破壞等,乙方自行承擔損失。
3、乙方在使用此房屋期間,將甲方印制的“滅火器使用說明”及“滅火器使用圖解”張貼于屋內顯著位置,并要求熟記會用。
十、本責任書與《物業服務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一同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單位簽約人:
住戶簽約人:
年 月 日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租賃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地址: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加強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甲方)與房屋承租戶(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做好租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對租賃的房屋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排查安全隱患,保障其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乙方應遵守有關部門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汛、防災、用電、用氣等安全工作,嚴禁“三合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樓道內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確保走廊、通道暢通;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負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四、乙方發現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報告甲方和公安機關。
五、乙方有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暫住證。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需要裝修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在開業前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理消防批準文件及工商營業執照、開業許可證書等資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應當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報送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
十、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社安辦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名:
電話: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7
房屋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房屋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國家及市、區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切實加強國有出租房屋的安全生產、住用安全、消防安全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國家房產和承租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房地產管理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重慶市消防條例》、《綜合治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二、甲方應定期檢查房屋的使用情況,有無安全隱患和火災隱患。對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組織維修(除乙方人為造成的房屋損壞除外),確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三、乙方應正確使用房屋,嚴禁破壞房屋結構,不得擅自開窗打洞或破壞房屋外貌,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改建、搭建。確需對室內進行裝修,必須將裝修方案報甲方書面同意,并符合室內裝修管理的有關規定。
四、嚴禁在室內及樓、梯道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必須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應正確使用室內電氣、線路,不準超符合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老化電線、器材必須及時使用具備相應操作資格的人員更換,確保用電安全。
五、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聲。租賃房內如有可疑的流動及外來人員,應及時向相關機關報告。
六、非住宅租賃人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建立符合規定的消防設施,并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有火災隱患和經營危險化學品、易爆品的非住宅房屋,租賃戶必須建立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若因消防防范不當造成火災事故,由租賃人承擔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非住宅房屋經營危險化學品、易爆物品的,必須經我所審批同意并取得國家相關部門的經營審批文件、證照等方能進行經營。
八、房屋使用人(租賃戶)遇火災時,必須及時報警,正確使用滅火設備、設施、物品等,撲滅初期火災,撤離人員、保護現場。
九、相關報警電話:
1、報警電話:110;
2、消防火警電話:119;
3、急救中心電話:120;
4、房管所搶險解危值班電話:
24小時值班手機:
甲方:西城房管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8
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商鋪: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賃位于______商鋪(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用于商業經營,不得將租賃商鋪于作餐飲、咸雜或污染行業。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2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出租人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商鋪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年___月__日收回。免租裝修期10天。
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商鋪:
1、承租人擅自將商鋪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
4、承租人拖欠水電費超過一個月的;
5、承租人將租賃商鋪于作餐飲、咸雜或污染行業的;
6、承租人的行為已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嚴重損害出租人利益的。
三、租金、保證金、水電費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賃期的第一、二年,商鋪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三年商鋪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承租人應在每月5日前將當月租金一次性匯至出租人指定銀行帳戶(開戶名: ,開戶銀行: ,帳號: )。
2、為保證合同履行,承租人在合同簽訂之日向出租人交付保證金元。
四、商鋪裝修、維修及消防:
1、租賃期間,承租人可自行裝修或,但事前應將方案知會出租人。
裝修不得影響商鋪結構、外形觀感、不得防礙相鄰用戶的通風、取光、排水;否則,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整改。以上整改,承租人應在接到出租人的整改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星期內整改完畢。
2、租賃期間,由承租人負責租賃商鋪的維修保養。
3、維修保養費、裝修費及整改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人負擔。
4、承租人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消防設施由承租人負責報建、安裝。
五、雙方權利義務:
1、出租人保證擁有租賃商鋪的經營租賃權。
如發生租賃商鋪經營租賃權的任何糾紛,由出租人負全部法律責任,承租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若出租人因其租賃經營權問題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造成承租人經濟損失的,由出租人承擔。
2、出租人只提現有的供電、供水設施,如承租人需要增加的,施工及費用由承租人負責,合同終止后歸出租人所有。
3、用電、用水費用、垃圾費、管理費及其他因使用商鋪而產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關部門繳交,與出租人無關。
4、承租人保證合法經營,并自行承擔其經營責任。
承租人因經營產生的稅費由承租人自行向相關部門繳交。承租人的經營活動及責任與出租人無關。
5、在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時,出租人只向承租人出具收據。
若承租人需索取發票的,該發票產生的所有稅收和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6、承租人將租賃商鋪轉租或轉借給他人使用,須經出租人同意。
7、租賃期間承租人應妥善保管好租賃商鋪,并保持租賃商鋪內外環境衛生。
如因承租人自身行為或保管不善,致使租賃商鋪及設施損壞的,承租人負責修復;不能修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8、租賃期滿后,除能移動且不影響及破壞裝修整體的物件外,裝修物等其他一切歸出租人所有。
承租人保證租賃商鋪及設施能正常使用。承租人在交還租賃商鋪時,由出租人對商鋪及所有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完畢后才能將承租人的物件搬走。否則,出租人有權留臵承租人的物件。
9、除不可抗力或租賃商鋪結構性質量問題引起的事故外,其他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或相關責任人承擔,與出租人無關。
六、變更和續約:
1、出租人將商鋪轉讓給他人的,本合同對新房產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本合同期滿,如承租人續租的,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
但應在15天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3、本合同期滿終止,若承租人既未提出續租又拒不搬走的,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人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按日千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給出租人。
2、承租人利用租賃商鋪從事違法活動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并賠償出租人的損失。
3、若承租人不違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后由出租人退還;
若違約,保證金則視為違約金賠償給出租人。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導致出租人解除合同的,除以保證金作違約金賠償給出租人外,亦應賠償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免責條件:
商鋪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規定,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名):
承租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9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老人民醫院地塊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強化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確保房屋拆除安全無事故,甲乙雙方特簽訂如下安全施工責任書:
一、安全管理目標
乙方承包縣城區老人民醫院地塊房屋拆除工程,必須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并確保房屋拆除施工當中達到無人員傷亡事故,重傷、死亡率為零。
二、甲方安全管理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管理法規,督促乙方在拆除施工之前,將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組織方案和措施報縣住建局安監站審查備案,并按照安監站的要求辦理施工人員及周邊行人的人身意外傷害投保等安全保障手續。
2、委托監理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對房屋拆除全過程進行安全施工管理監督,發現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確保房屋拆除安全無事故。
3、甲方有權不定期的到現場檢查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日記臺帳,督促乙方落實好安全員提出的整改意見。
4、甲方在房屋拆除施工之前,通知供電、供水、電信等相關部門做好所有線路的遷移工作,確保乙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順利進行。
三、乙方安全管理責任:
1、房屋拆除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已制定并審核通過的房屋拆除安全施工技術組織實施方案組織施工。
2、乙方除對所有拆除房屋的施工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外,還需對周邊行人進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將保險單在房屋實施拆除前提交甲方和安監站備案。
3、乙方如約向甲方交納貳拾萬元的施工安全施工履約保證金。在房屋拆除合同簽訂后的三個工作日內交給甲方,在房屋拆除、殘渣清理完畢驗收合格視履約情況退還(不計息),無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的情況下全額退還(不計息)。
4、房屋拆除現場,乙方配備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與甲方委托的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員相互銜接溝通,對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整改。
5、所有允許進入拆房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都必須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員嚴禁穿拖鞋和酗酒后作業。
5、施工現場應設有警示標志,臨街鬧市區域公共通道,應設立安全防護設施,地面應設欄桿等隔離裝置,在樓梯口、樓板邊、通道口,陽臺邊作業,必須設立隔離欄桿和腳手架等防護措施。
6、房屋拆除承包人必須文明施工,房屋拆除現場要懸掛有關警告牌和警示標語;對過道行人和車輛要采取措施進行控制和疏散;對粉塵和噪音要采取有效的控制辦法,盡量不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
7、簽訂房屋拆除承包合同后,所有房屋拆除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一切醫療費和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視事故情節輕重扣除乙方50%至100%的安全施工履約保證金。
8、本責任書一式五份,甲方存檔一份,甲方財務一分,乙方存檔一分,送縣住建局安監站備案一份,送受委托監理單位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主管領導:
經辦人:
分管領導:
經辦人:
訂立時間: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10
為加強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保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據建設部頒發的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企業規范服務實施的通知》和《業主臨時公約》,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在裝修過程中,禁止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不得擅自拆改、封裝燃氣管道和設施。
三、不得擅自增加超過原設計標準的樓面負荷。
四、禁止采用升降機吊裝沙子、水泥、磚塊等上樓裝修。
五、因裝修活動造成相鄰住宅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應當負責修復和賠償。
六、裝修期間,禁止向下水管道傾倒油漆、涂料等各種雜物,以防管道堵塞。
七、裝修期間,嚴禁使用電爐、電取暖具,室內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以免發生火災、損壞線路。
八、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
九、不得在室內儲存易燃易爆物品。
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正常情況不得按動消防報警器。
十一、不得擅自使用施工現場以外的水、電設施。
十二、不得侵占公共空間,不得損壞公共部位的設施設備。
十三、自覺接受物業公司的監督和檢查,配合物業公司對施工人員和施工現場進行管理。
十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業主(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中心各執一份。
裝修安全責任人(簽字):xxx
xxxx年xx 月xx 日
物業服務中心(蓋章):
xxxx年 xx月xx 日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責任書11
為加強房屋拆除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治拆除房屋安全事故的發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和方針、政策。對在規劃區房屋內部拆除范圍內進行裝飾拆除的施工人員,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施工人員
應拆除并清理建筑垃圾且保證安全承擔安全責任,拆除應當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不得大面積同時拆除。當拆除一部分時,先應采取加固或穩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因特殊情況須采用推倒法拆除的,應遵照《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并須符合下列條件:
1: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超過墻厚度的三分之一,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時,不得進行掏空。
2:在掏掘時,須采取有效措施支撐住墻體。
3:拆除天花板前,應發出信息,待附近人員避到安全區域后方可進行。
4:需拆除工程范圍內的電線、電纜、煤氣管道、上下水道、供熱管線等設施,應當報物業部,并按有關操作規程作業。
5:拆除工程施工現場,應當設置標志及專職監護人,并在周圍設置圍欄,夜間應紅燈示警;在高處進行拆除時應先設置溜放槽,較大或沉重的材料應用吊繩或起重機吊下,禁止向下拋物。
6:拆除應當符合環保要求,拆除廢料須堆放整齊,建筑垃圾按規定淸運,不得在施工現場焚燒。
7:承擔拆除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為其從事拆除作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施工規程進行施工,確保人員安全。
8:凡在施工過程中因違規操作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9: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二:動火安全管理
1、乙方施工中如需動火,必須向商場安全部出示本人的焊工資質證書,向商場相關安全部門申請手續,同意后方可施工。
2、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持有效資質證書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如有他人隨意動火,將追究當事人責任,并立即停止任何動火作業
3、動火作業現場必須有安保人員現場監護,并配備滅火器材方可動火作業。如沒有安保人員在現場監護不得動火作業,否則追究動火作業人員相關責任。
4、動火施工時必須將動火作業下方區域的可燃物清理完畢,如不能清理,必須采取嚴格防火措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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