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食品飲用水安全監管工作目標責任書
全面加強校園食品、 飲用水安全監督管理, 保障學生在校健康成 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衛生部辦公廳、教育部辦 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衛生管理與監督工作的通知》 (衛辦監督 發 (201030號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教育部《關于進一步 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國食藥監食 (2 0 1 01 6 0號 , 結合雙溝鎮實際,現制定 2 0 1 5年度校園食品(飲用水安全監管 工作責任目標,由中心學校與各校簽訂。
責任國標
一、各校食品(飲用水安全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一綜合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食品(飲用水安全的法律、 法規、規章和政策。
2、定期不定期向區教體局、中心學校報告單位食品(飲用水 安全工作開展情況。
3、組織食品(飲用水安全監督排查,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并監 督整改,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做好食品(飲用水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對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及時進行整改。
6、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向中心學校報告,并協同有 關部門組織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7、認真做好食品(飲用水安全事件的統計、分析工作,按規 定時限向中心學校領導報告有關情況和數據統計報表。
(二具體職責
負責學校食堂飲食安全、 飲用水和學校超市 (商店 的日常監管, 學校(含規模以上小學超市(商店實行統一配送率達 90%以上; 負責在學生中普及食品安全及飲用水健康教育; 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
完善學校突發性食品、飲用水安全事故的.預警、處理機制;建立和完 善學校食堂的衛生責任制度,完善食堂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 2015年全鎮食堂量化分級 B 級標準以上力爭達到 80%, 飲用水檢測全 部符合國家飲用水安全標準。
二、各校(園長是本單位食品(飲用水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 人,對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食品(飲用水安全工作負責。
三、強化食品(飲用水安全信息分析、匯總、整理工作,每月 向區教體局、中心學校報送有關食品飲水安全的信息不少于 1篇。
四、確保無食品、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
考核
一、 中心學校將對上述目標進行年度考核, 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獎 懲。 考核由中心學校組織實施,考核細則另行規定。
二、加強食品(飲用水安全監管責任追究,在食品(飲用水 安全工作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將實行“一票否決” :一是領導不 重視食品(飲用水安全工作,當年食品(飲用水安全工作目標管 理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 二是因工作措施不力, 出現死亡病例 或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是發生食品 (飲用水 安全事故隱瞞不報, 或弄虛弄假,對食品(飲用水安全事故處置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
中心學校:學校校長簽字:
校長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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