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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運輸應急預案

        時間:2024-08-09 09:21:17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集合)運輸應急預案15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集合)運輸應急預案15篇

        運輸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提升我市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處置能力,特編制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中國民用航空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巴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巴中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需提供公路、水路、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

          1.4分級負責

          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由市政府負責保障。發生一般及以下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保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積極開展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為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持保障。

          (2)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響應。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公安、應急等部門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負責本級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工作原則。

          (3)快速反應、協調聯動、高效保障。完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處理和報送工作,整合行業和社會應急資源。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協同應對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巴中市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由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突發事件時的搶通保通保運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落實各級突發事件指揮部安排的有關應急保障任務。

          2.1市級指揮體系

          當突發事件發生時,根據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中設立交通運輸保障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交通運輸保障組下設辦公室于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主要負責組織交通運輸保障組的集結;與各成員單位保持密切聯絡,做好綜合協調;與指揮部取得聯系,上報有關信息,傳達有關指令;安排應急值守,收集匯總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承辦會議和文電工作。

          2.2成員單位構成及主要職責

          成員單位由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巴中軍分區、武警巴中支隊等單位構成。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協調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負責公路水路搶通保通保運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委:負責鐵路搶通保通保運和航空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受突發事件影響區域的交通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指導、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巴中軍分區、武警巴中支隊:負責組織協調駐巴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官兵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

          3預防預警

          3.1預防預警機制

          各成員單位在日常工作中開展如下預防預警工作:

          (1)建立會商機制,做好信息傳遞。當有關部門發布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時,要和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等部門積極交流對接,加強信息分析,并落實專人及時傳遞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做好極端惡劣天氣、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的應對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2)針對其他(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對交通運輸運行產生影響的情況,按照相關程序處置預警信息。

          (3)儲備衛星電話等應急狀態下緊急聯絡設備。

          3.2預警信息收集

          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日常溝通聯系,強化預警信息互通互享,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信息收集內容及主要來源如下:

          (1)國家重點或緊急物資運輸通行保障需求信息;

          (2)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衛生、公安、應急等有關部門提供(含公布信息和秘密情報信息)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等信息;

          (3)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和公安等部門提供的公路損毀、交通中斷阻塞、旅客滯留,港口、碼頭、交通樞紐、客貨場站、火車站、機場等監測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誘發交通運輸系統風險的信息;

          (4)其他有關信息。

          信息收集內容包括預計發生事件的類型、出現的時間、地點、規模、可能引發的影響及發展趨勢等。

          3.3預警信息處理

          各成員單位在接到藍色及以上預警信息時,調度有關運輸保障單位加強值班值守、車船檢修等應急準備。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各成員單位在發現或獲知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摸清掌握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本級可調用的交通應急保障力量,迅速準備交通應急保障物資、隊伍和裝備,積極開展搶通保運及有關搶險作業先期處置工作。

          4.2響應啟動

          對應各指揮部響應級別啟動相應的級別。

          4.3啟動程序

          三級以上響應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簽后啟動,四級響應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審簽后啟動。

          4.4響應措施

          當啟動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時,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各項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做好突發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況摸排;

          (2)組織開展搶通保運以及有關搶險作業工作,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及技術專家到現場給予指導;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調派運輸保障隊伍。

          (4)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應急隊伍、裝備、物資、資金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和協調;

          (5)做好與其他相關應急機構的聯絡,及時通報情況。

          當啟動四級應急響應時,參照本預案由相應縣(區)視情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5信息統計和報告

          各級保障組辦公室實行“一事一統計”,統計好調派運輸保障隊伍情況,包括人數、車輛型號和數量,運輸人員物資等情況。

          發出調派指令后半小時、一小時和到達搶險救援現場后十分鐘內向指揮部匯報調派保障隊伍統計表。

          4.6信息發布與輿情

          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前提下,由市級指揮部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及時傳遞。同時,加強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4.7響應終止與降級

          應急響應終止與降級按照市應急委統一部署落實。

          4.8總結評估

          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終止后30個工作日內,按照市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評估工作,統計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各項資源投入情況,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和預案的適用性,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形成總結評估報告。

          5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市級層面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路局、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巴運集團等企事業單位組建公路搶通保通應急隊伍、道路運輸應急隊伍、水路運輸應急隊伍。各隊伍按類別建立聯絡名單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公安、應急管理和發展改革等部門要做好綜合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應急隊伍可以專兼結合,充分吸收社會力量參與。

          當發生重大突發事件需部隊投入行動時,由部隊派出相關人員融入應急保障指揮體系,負責協調部隊參與保障行動。

          5.2裝備物資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運輸保障各類應急裝備物資儲備體系,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裝備物資儲備方式,強化應急裝備物資儲備能力。建立完善應急物資管理規章制度,加強監管、規范程序,及時補充和更新物資。

          5.3專家技術保障

          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合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基礎數據資料儲備庫,包括針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資源清單、專家庫、知識儲備、應急預案、應急隊伍與裝備物資資源等,并具備互聯互通能力。定期更新交通運輸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的數據資料。

          5.4應急資金保障

          加強應急物資存儲和應急支出經費保障,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經費納入預算管理,鼓勵社會捐贈和援助,規范應急經費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5應急演練保障

          各成員單位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開展實地演練與桌面推演相結合的多形式應急演練活動,應急演練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結束后,組織單位及時組織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6應急培訓保障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系統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培訓,建立一支業務精湛、行動迅速、能打硬仗的應急救援隊伍;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應急保障相關人員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對應急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6附則

          6.1責任與獎懲

          對突發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給予宣傳、表揚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巴中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制定,經市應急委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實施。各縣(區)要結合當地實際編制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行業重點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編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修改完善本預案。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的應急資源發生變化的;

          (5)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7)預案制訂單位認為需修訂的其他情況。

          6.3預案監督與檢查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適時組織對各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編制與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予以通報。

          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編制、組織機構及隊伍建設、裝備物資儲備、信息報送與發布、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資金落實、應急評估等情況。

          6.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

        運輸應急預案2

          (一)指揮機構。

          縣運管局成立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并設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下達、啟動各級預警預案指令,深化現場指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縣運管局維管股,在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的指導下,主要負責統一指導全縣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施行,搜集、匯總、上報相關情況,控制相關輿情,統一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統籌協調各工作機構開展工作。

          (二)工作機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分設應急處突組、應急運輸組、后勤保障組和事后處置組。

          1、應急處突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指導小組辦

          2、應急運輸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組織搶險救援運輸車輛和人員,運送搶險救援物資和人員,快速趕往事發現場,保障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運行平安。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快速組織采購救援物資,統籌救援資金,安排后勤人員,協調急需專業救援人員,提供后勤保障,協助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事后處置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協助衛生部門搶救傷員,施行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協助環保部門控制環境污染。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做好安撫工作。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違規違紀、瀆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組長:

          成員:

          (一)應急預警。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涉及范圍、開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施行相應的預警行動。

          (二)應急響應。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以及環保、消防、衛生、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報告,及時下達應急指令,安排各工作機構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指導、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展應急救援。

          (三)現場控制。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應急處突組到達污染事件現場,快速與相關部門組織施救,初步分析污染事件原因、開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掌握引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同時向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四)平安防護。根據環境污染源的特點,應急指導小組及其各工作機構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在涉及到的范圍設立戒備區,在戒備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戒備,除應急救援人員外,制止別人進入戒備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應急指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相關部門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施行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道路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在事發地平安邊界以外,應急指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施行安置,并裝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選擇有利地形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施行現場急救,并裝備具有防污染功能的救援器材。

          (五)組織保障。分類建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響突擊隊,突擊隊員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分管平安、環保的指導和對應科(室)人員組成,突擊隊歸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隊長由縣運管局維管股股長戴吉龍同志擔任,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行動。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根底設施工程建立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在自由資金中單列,確保隨時調用。適時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培訓和演練,由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辦公室負責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實在進步現場應急才能。

          (六)后期處置。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一周內,參與處置的各工作機構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件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件原因分析、事件責任調查評估,形成內容包括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書面報告提交指導小組集體研究,及時歸納,形成全面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運輸應急預案3

          為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及時排除險情,組織調配運輸力量,確保春運期間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及時處置,建立統一、高效、規范的應急指揮保障和防備體系,提高全區道路運輸管理行業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以人為本,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最大限度縮短旅客滯留時間,最大限度保障區內道路暢通。根據我區春運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范圍

          1、春運期間因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導致道路堵塞,車輛途中遇故障不能正常行駛,春運高峰旅客滯留、區內道路、橋梁損毀或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需要及時疏通。

          2、春運期間發生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需要組織調配道路運輸力量,以保證人員、物資運輸的應急行動。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做好應對春運期間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重點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制度,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水平。

          3、分級負責。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局屬各部門在依靠專業救助力量的同時,充分利用屬地應急資源,發揮各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在應急處置中的重要作用。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春運期間道路旅客運輸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成立惠陽區交通運輸局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何煥斌

          副組長:曾惠明、楊建忠、黃永福、文治強、田錦元

          成員:孫泉、周偉勝、葉育南、余健權、邱愛良、楊彬祥、陳建雄、朱偉玉、董躍威、邱卓明、林杰民、陳偉山、羅平洲、肖像、黃偉雄、張健中、劉文彬、黃俊、葉學超、葉健梅、李巧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管總站,由邱愛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值班聯系電話:

          局辦公室:

          執法局辦公室:

          交管總站:

          地方公路局:

          站場所:

          安全股: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遇到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惠陽汽車客運總站、惠州南站大量旅客滯留、地方公路損毀等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趕赴現場,配合區政府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

          3、組織指揮應急救援搶險隊趕赴現場,參與協調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單位和部門,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4、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通報災情和交通事故信息,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救援請求。

          5、指導局屬各單位開展災情及突發事件的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

          四、應急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接到報警后,按照事件的種類和性質,立即組織調動相關責任部門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根據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工作程序,組織緊急處置行動,及時控制事態的發展和蔓延,并將事件處置有關情況和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應急處置

          (一)惡劣天氣及突發事件的預警及處理

          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冰、雪、雨、霧等自然災害的天氣預報,各部門在春運旅客運輸高峰期,應做好應急救援準備或采取超常應急措施,加強安全現場管理和GPS監控,春運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掌握情況,做好信息傳送。

          1、遇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時: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信息后,根據受災情況,及時發布救援命令,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救援工作。

          (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要求,及時掌握天氣情況,準確做好信息傳送工作。

          (3)根據天氣預報信息,運輸企業應及時調整班車發車時間,加強客運站場和惠州南站的安全管理,落實各種安全措施,所有營運車輛嚴格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規定,各客運站場必須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運營要求。

          2、遇到大霧能見度較低的天氣時:

          根據能見度情況,運管部門要督促運輸企業嚴格控制班車進出站,在條件允許時,春運應急領導小組要協調公安交警在重要路段可采取警車、運政執法車開道、引導的'方法,保障車輛運行,所有上路車輛都必須打開防霧燈,控制好車速、車距,待能見度達到規定要求時,方能啟航。

          (二)滯留旅客應急處置

          1、因大雪、雨、冰凍、大霧等惡劣天氣出現旅客滯留情況。

          (1)各汽車客運站要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采取超常應對措施,妥善處理滯留旅客,搞好服務保障,滯留旅客要求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出行的,要分別匯總滯留旅客出行方向,并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通報情況,盡量滿足旅客需求,縮短旅客滯留時間。

          (2)對無意換乘其他交通工具的滯留旅客做好安置工作。車站要保障好飲食生活及防寒等工作,最大限度的給旅客提供方便,同時加強天氣信息和道路通行信息的收集,及時向旅客發布天氣信息和道路通行信息。及時調整班車,在安全的基礎上,確保車輛運行。

          2、春運高峰時滯留旅客應急處置

          運管部門要指導運輸企業提前預測,科學制定應急預案,春運開始前要和旅客流向大的地區運輸企業簽訂加班包車協議。根據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時,制訂運輸方案,迅速調用應急車輛,及時調整班次密度,盡量縮短旅客候車時間,嚴禁班車脫班停班。高峰時各單位要24小時值班,客運站、惠州南站要安排領導現場值班,強化現場管理,保證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

          (三)重特大公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

          1、車輛在轄區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駕駛員或乘客要迅速報警,保護好現場,并及時采取自救。GPS監控系統發現情況,迅速報告運輸企業(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門,春運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要迅速趕到現場指揮,同時根據事故等級及時向區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報告,運管部門協同公安維護好事故現場秩序,聯系120安排傷員救護。應急救援保障組應及時掌握情況,協同相關單位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2、車輛在轄區外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春運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信息后,根據事故等級,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安監部門和市交通運輸局報告,分管領導組織運管部門、運輸企業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指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迅速與當地運管、交警部門取得聯系,協助當地運管、交警部門迅速開展傷員救治,保護好事故現場,將損失最大限度降到最低點,并組織應急救援保障隊協助相關單位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四)地方公路橋梁損毀應急處置

          發現地方公路水毀事件發生后,地方公路管理局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區春運辦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要按照職責和規定的程序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現場設置警示標志,及時分流車輛,并根據事件實際情況,可向突發事件現場派出工作組或現場設立指揮機構。

          六、預防和應急準備

          (一)各部門應當結合管轄范圍內的實際情況,落實工作責任制。

          (二)各部門應當根據春運工作應急預案的要求,保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運力和有關物資儲備。

          (三)各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并使各種車輛狀況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要定期組織預案的演練,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水平。

          (四)各部門應當開展春運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體干部職工和人民群眾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五)應急預案啟動后,各部門應緊急調用有關人員、車輛以及相關設施、設備。被調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確保完成有關人員和緊急運輸任務,不得延誤和推諉。

          (六)突發事件發生后,各部門應當采取措施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運輸的人員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藥品、食品、設施、設備等緊急物資的及時運輸。

          七、應急信息報告

          (一)各部門應當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公布突發事件報告電話,保證突發事件應急信息暢通。

          (二)各單位應當及時向區春運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下列突發事件的情況;

          1、突發事件的實際發生情況;

          2、預防、控制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情況;

          3、運輸緊急物資的情況;

          4、突發事件應急的其他有關情況。

          (三)春運期間各單位接到突發事件的報告后,應及時向區交通運輸局春運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同時,要組織人員對報告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取證。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遲報、謊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八、監督管理

          (一)局春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對春運期間全區道路運輸應急處置工作的指導和督察。

          (二)利用各種方式,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對春運期間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對遲報、謊報、瞞報或漏報春運期間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梁、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布,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梁事故。橋梁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梁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復雜,對深圳市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深圳市范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設備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信、網絡相關單位落實通信、網絡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信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范圍、項目并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布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范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后工作。指導并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并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發布,涉臺媒體服務工作,并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發布、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并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信息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信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調有關單位盡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信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范圍內的所轄電力設備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調度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發布或配合上級單位發布關于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絡運行,采集、分析、處理相關運行信息。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范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范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5)參與事件調查。

          三、運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絡,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信息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并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運行提供決策支持。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出租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信息發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信息發布

          ①Ⅳ級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信息: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后,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發布。

          (3)預警信息發布內容

          預警信息發布的內容應包括:發布機構、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4)預警信息發布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統一發布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6)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信息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后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并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后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信息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后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范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范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后,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并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于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信息發布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后,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

          (2)制訂并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度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信息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設備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持。

          9、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范管理。

          (2)信息發布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發布。

          (3)信息發布內容。

          信息發布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信息發布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氣象信息發布平臺、互聯網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發布信息。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采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復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后,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后,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并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并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11〕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信息數據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并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并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網絡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備,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以及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范的標志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并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發布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并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系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運輸應急預案5

          為加強我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組織和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行業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維護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總攬全局,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在全省范圍內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協調一致、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運力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我省道路運輸行業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的組織、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各項旅客、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任務,把突發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點。

          二、適用范圍

          (一)由于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的情況;

          (二)因交通事故或超載等原因,需轉運人員或貨物的情況;

          (三)因洪澇、冰雪、地震等自然災害導致公路交通異常,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的情況;

          (四)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其他需臨時調配運力的突發事件。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全省道路運輸行業建立省、地級以上市、縣(區)、運輸企業和客貨運站場五級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體系。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企業應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訂本級應急預案,明確職責與任務,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一)省級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全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工作,制定省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下達各地級以上市應急運力計劃,印發《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

          2.負責啟動省級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各地級以上市應急運力參加省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當省內應急運力不能滿足突發事件需要時,負責報請交通運輸部同意,并協調兄弟省(區、市)交通主管部門調派應急運力支援;

          3.根據交通運輸部的指令或兄弟省(區、市)交通主管部門請求,調動省內應急運力對口支援兄弟省(區、市);

          4.完成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二)地級以上市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行動。根據省交通廳部署,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落實省交通廳下達的應急運力計劃,制訂下達各縣(區)常備應急運力計劃;

          2.負責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轄區內各縣(區)和運輸企業應急運力參加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當本市應急運力不能滿足突發事件需要時,負責報請省交通廳啟動省級應急預案,從省內其他市調派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根據省交通廳的指令,調動轄區內應急運力對口支援。完成當地政府和省交通廳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4.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企業和客貨站場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加強對轄區內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和各種突發事件的監測和預警。

          (三)縣級(區、市)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本縣(區、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行動。根據市級交通主管部門部署,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將市級交通主管部門下達的應急運力計劃分解到相關運輸企業,并加強對應急運力的監督和檢查,切實做到”五落實“;

          2.負責啟動縣級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轄區內各運輸企業應急運力參加本縣(區、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當本縣(區、市)應急運力不能滿足突發事件需要時,負責報請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從市內其他縣(區、市)調派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根據市級交通主管部門的指令,調動轄區內應急運力對口支援。完成當地政府和市級交通主管部門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4.督促指導轄區內道路運輸企業、客貨站場制定應急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企業和客貨站場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同時加強對轄區內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和各種突發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及時做好有關應急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

          (四)道路運輸企業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按照交通主管部門要求和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企業的應急預案,并按照交通主管部門下達的應急運力計劃,落實具體的應急車輛、駕駛人員和企業負責人,應急預案和落實情況應報企業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2.運輸企業承運的旅客或貨物因各種原因出現滯留或不能及時運輸時,應及時啟動本企業應急預案加以解決。當本企業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報請企業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調派其他企業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按照企業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的指令,調動本企業應急運力完成有關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4.加強對本企業員工有關應急救援和事故預防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使相關人員了解本企業承擔的有關應急任務的內容和要求,切實提高員工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五)客貨站場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按照交通主管部門要求和站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站場的應急預案,聯系落實相關運輸企業運力作為站場后備應急運力,并報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2.站場因各種原因出現旅客滯留或貨物不能及時運輸時,應及時啟動本站場應急預案加以解決。當本站場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報請站場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調派其他企業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加強對本站場員工有關應急救援和事故預防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切實提高員工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應急預案內容

          (一)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省交通廳根據春運、其他節假日和平時道路客運市場需求變化規律,分別制定了三個時段的全省道路客運應急運力及安排計劃(見附件1),并根據道路貨物運輸的特點制定了全省道路貨運應急運力及安排計劃(見附件2)。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應急運力計劃落實到位。

          1.道路旅客運輸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1)常備應急運力。根據我省道路客運市場實際情況,平時非節假日期間,全省共安排400輛常備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將分解到本市的常備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將當年常備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常備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交通廳備案和調整。除常備應急運力外,各市還應準備部分后備運力,指定1到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范的包車企業的客運車輛作為常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

          (2)節假日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根據”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和”十一“6個三天以上的節假日期間,我省中、短途旅客出行較多的特點,全省在上述6個節假日期間共安排700輛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在每個節假日開始前5天,將分解到本市的節假日應急運力超出常備應急運力部分落實到位,并將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

          (3)春運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針對春運期間客流量大、持續時間長等特點,全省春運期間共安排1000輛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在每年春運開始前10天,將分解到本市的春運應急運力超出常備應急運力部分落實到位,并將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當春運應急運力仍不能滿足需求時,各市可根據本地區客流變化的情況,及時調整短途預備運力和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社會非營運車輛持有效證件參加省內跨市旅客運輸。

          2.道路貨物運輸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為保障我省節假日和煤電油運等重要物資運輸順暢、高效、安全,全省共安排500輛5噸以上普通貨運應急運力和80輛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將分解到本市的貨物運輸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其中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應根據本地危險貨物種類及構成等實際情況確定,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將當年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貨物運輸應急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交通廳備案和調整。除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外,各市還應準備部分后備運力,指定1到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范的貨運或物流企業的5噸以上貨運車輛作為貨物運輸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

          3.應急運力有關要求

          應急運力必須落實企業名稱、企業負責人及聯系方式、車牌號碼、車輛座位(噸位或功能)、駕駛員及聯系方式,春運和節假日期間,應建立24小時全天候聯絡渠道,確保省、市、車屬單位和駕駛員之間聯絡暢通。聯系方式應每半年更新一次。

          應急運輸車輛原則上只安排從事中、短途運輸任務。同時要加強對應急運輸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證其車況良好,確保交通主管部門下達應急指令時,應急運輸車輛能按預案規定的時間到位,承擔相應的應急任務。應急運力企業在原應急運輸車輛或駕駛員無法執行應急任務時,應臨時調整車輛或駕駛員按預案規定的時間到位,承擔相應的應急任務。需調動應急運力以外的.其他車輛執行應急任務的,必須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和駕駛員符合規定的條件,并事先對駕駛員進行必要的運輸安全和業務培訓。

          (二)應急牌證

          1.種類和使用范圍

          (1)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見附件4)。該證由交通運輸部統一制作,長期有效。供每年春運期間執行省際間應急運輸任務的車輛使用。

          (2)《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見附件5)。該證由省交通廳統一制作,長期有效。當省交通廳啟動省級應急預案時,供執行省內應急運輸任務的車輛使用。

          2.應急牌證管理

          (1)省交通廳已在2007年春運期間將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下發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保管。各市應在每年春運開始前10天將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的使用情況和現有數量報省交通廳備案,出現遺失情況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明作廢。省交通廳將根據各市剩余的《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數量,及時向交通運輸部申領并補充發放給相關市。

          (2)省交通廳將按照各市客運常備應急運力和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總數,將《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下發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保管。各市應每半年將《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的使用情況和現有數量報省交通廳備案,數量不足的應及時向省交通廳申領,出現遺失情況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明作廢。

          (3)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上述兩種應急通行證的保管,并建立嚴格的發放登記和回收制度,實行”誰發證、誰負責“。

          3.應急牌證使用

          (1)省交通廳將在全省運政信息系統中增設應急牌證管理模塊,實現對應急牌證發放、使用的信息化管理。各地級市交通主管部門發放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時,應嚴格按照要求填寫相關事項,并通過運政信息系統打印。

          (2)《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均應與省交通廳下達的加蓋”廣東省道路運輸專用章“的《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見附件6)同時使用。應急運輸車輛在執行應急任務時,應隨車攜帶相應的”應急通行證“和《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復印件,并將”應急通行證“放置于車輛擋風玻璃前,以備核查。應急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應急通行證“交回原發放機關。

          (3)《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未與省《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同時使用或未在有效期內使用,均為無效證件,各級交通部門或公路收費站應予以收繳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應急運輸車輛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除發現應急運輸車輛明顯違反規定運營或存在安全隱患外,一律不得對正在運行途中的應急運輸車輛進行檢查,各公路收費站點(包括高速公路)應保障其快速通過。對應急車輛通行費的收取問題,省交通廳將根據有關規定另行明確。

          (三)應急預案啟動及操作程序

          1.應急預案啟動

          (1)當省內因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或天氣變化、車輛嚴重超載等各種原因出現大量旅客滯留或重要物資不能及時運輸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運輸企業、客貨運站場應逐級啟動相應的級別應急預案,抽調當地應急運力和其它后備運力進行疏運。如當地運力確實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請支援。省交通廳將向對口支援市下達《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

          (2)當發生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或裝載原因需轉運時,運輸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的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救援,派遣人員趕赴現場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和企業所屬地的交通主管部門報告。接到事故報告后,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立即展開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當確定危險品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嚴重后果且當地應急運力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請支援。省交通廳將向對口支援市下達《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

          2.應急預案操作程序

          (1)接到省交通廳《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后,對口支援市交通主管部門必須立即按指令要求調配應急運力并發放相應的”應急通行證“。運力請求市應妥善安排好應急運輸車輛的停放、上客或貨物裝載,以及司乘人員的生活。

          (2)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在接到省交通廳《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后,應立即對應急運輸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車況良好,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駕乘人員和通訊工具,確保應急運輸車輛按指令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

          (3)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5輛以上車輛或設備執行同一應急運輸任務時,應由車隊隊長帶隊;10輛以上的,由單位領導帶隊;20輛車以上由地市級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持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遇到滯留、發生事故、物資泄漏或受損、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4)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應急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春運、節假日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和聯系方式,確保信息暢通,當應急事件發生后要及時按規定程序向其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人員或物資滯留情況、運力供應情況和存在的缺口、事件的處置和控制情況、申請運力(功能、噸位或座位、數量以及注意事項)、當地道路通行和天氣狀況等。

          五、應急資金保障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應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具體原則如下:

          (一)對執行疏運任務的,各運力請求市應按實際售票額或配載費用的100%將運費結算給應急運力派出單位。對在運力調配過程中造成支援車輛放空損失的,由運力請求市在《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上簽章說明。

          (二)對執行轉運任務的,實際轉運費應100%交給應急運力派出單位;運費難以收取的,由運力請求市在《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上簽章說明。

          (三)對在應急運力調配過程中因各種原因造成應急運輸車輛沒有運費收入的,在應急運輸任務結束后三十天內,由應急運輸車輛派出單位憑運力請求市簽章的《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報省交通廳,提出補助申請,其補助費用將按省交通廳統籌30%、運力請求市支付70%的比例解決。

          (四)執行省交通廳直接下達的應急運輸任務或政府指令性任務的,在應急運輸任務結束后三十天內,由應急運輸車輛派出單位所在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按照附件7的要求統一報省交通廳,提出補助申請,有關運輸費用由省交通廳全額支付。

          (五)省交通廳和運力請求市交通主管部門在收到應急運輸補助申請后,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審核和資金撥付工作。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加強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應急運力保障隊伍,完善應急運力保障管理機制,落實應急保障專業人員,并加強對保障隊伍的應急教育培訓。建立專家咨詢制度,充分發揮專家在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決策咨詢、專業救援、事件評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完善統計制度和應急物資保障。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建立應急保障所需的物資、運力、檢修設備、專業人員儲備等動態數據庫,設計應急運力報送、調用以及應急運輸證制作的網絡流轉程序,建立科學合理的應急運力執行任務和費用測算統計制度,做好應急保障所必需的重要物資的合理儲備工作。

          (三)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和落實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應急預案演練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所需的經費。建立健全應急資金管理使用監督制度,加強財務、審計等部門對應急資金的專項管理和資金使用效果的評估工作。同時,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制度建設,公布應急事件報告聯絡人員聯系方式,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五)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工作。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應當每半年對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針對應急預案和應急運力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預演,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相關應急預案能及時啟動,應急運力能在規定時間內到位。

          (六)加強部門協調。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有關部門,明確各自的職責,加強相互之間的信息溝通,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實做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道路運輸企業、客貨站場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各級道路運輸運力保障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運輸應急預案6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xxxx運輸xx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過程中發生道路運輸重大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當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當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要以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服從政府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略)

          副組長:(略)

          成員:(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xxx兼任,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聯系:(略)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制定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4、應急車輛、公司指定車作為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車輛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運營車輛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六、應急響應

          1、立即搶救、當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本公司在現場的工作人員,首先查看事故嚴重程度,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2、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xx、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啟動預案、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經核實和確認后,將情況報告公司第一責任人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研究部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立即帶領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救援工作

          5、現場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要積極協助配合,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6、通信聯系、開通與現場救援指揮部、交通主管部門等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7、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8、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七、應急救援結束后處置工作

          1、救治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2、事故調查、公司應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事故報告

          1、報告程序及要求、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有關人員必須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并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所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

          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xx、住址、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九、應急保障體系

          1、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專業人員并加強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2、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救援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強通訊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聯系

          組長:xxx

          聯系:(略)

          副組長:xxx

          聯系:(略)

          成員:xxx

          聯系:(略)

          十、預案演練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一、獎勵與責任

          1、總結評估、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救援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于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3日內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2、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運輸應急預案7

          為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切實加強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防止化學危險品的擴散,妥善處理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各類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學危險品的蔓延和擴散,減少事故損失,促進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適用范圍

          凡在本轄區從事爆炸晶、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等運輸企業和在本轄區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事故等級、標準

          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經濟損失情況,將事故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機構和職責

          在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機構的基礎上,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掛帥,統一組織和協調對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救援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聽從事故現場總指揮的指揮開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向外蔓延擴散和事故損失擴大。若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發生地不屬于本單位的應急救援處理范圍,應立即通報有管轄權的道路交通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同時,報上一級交通事故管理機構。

          四、組織領導和機構

          我所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其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將樂縣運輸管理所,由翁小斌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

          五、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所安監股、分管領導、(安監股電話:2265920),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后,應立即上報縣安監局,同時通知相關單位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化學危險品的屬性,開展現場搶險、施救I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一)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化學危險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二)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交通運輸部門和相關部門。

          (四)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諉,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4、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七、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

          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

          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八、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危貨運輸企業的領導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領導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運輸應急預案8

          為全面做好我縣交通運輸領域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縣交通運輸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增強憂患意識和做好工作的責任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為全縣交通運輸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標。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縣內公交車事故應急處置,保證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無重大險情;遇險要及時采取應急搶險措施,力爭把因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我局特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光亮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潘厚軍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岑正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禮亞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敏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主任

          成員:局屬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陸禮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慧同志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組織機構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承辦縣委、縣政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的領導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協調和調動小組成員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傳達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的要求、轉發有關文件;及時轉發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完善搶險預案,確保客貨運輸暢通

          (一)小組成員要對局屬各單位、企業運營特點和應急搶險預案充分掌握,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企業特點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組織具體負責搶險救災客、貨運輸車輛等的準備,要編制搶險救災運輸應急預案,確定客貨搶險運輸車輛編隊及搶險救災隊伍,為搶險救災提供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提高搶險應急保障能力。

          (二)客運企業要做好的旅客運輸安全工作

          1.堅持以預防為主。客運企業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項預案;密切注意氣象和汛情動態不可控因素,及時制定運營保障措施,確保客運行業正常運營。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運時,及時告知旅客,疏導旅客轉乘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客運車輛在運營中遇到汛情、險情時,要組織好旅客的繞行、轉運、疏散,確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氣、汛情預報預警制度,對營運線路沿線及積水路段以及山區線路、涉水、漫水橋等交通事故易發路段進行現場勘察,以保證乘客安全為第一位原則,制定安全運營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揮調度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遇到緊急情況要千方百計盡快疏散、運轉乘客,保障運輸安全。

          3.發生重大險情及事故,要堅持“以人為本,乘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報告及處置。

          五、應急預案執行規則應急預案執行規則

          (一)加強值班,保證通訊暢通、信息反饋及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值班人員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要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建立嚴謹、規范的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接到有關的電話和傳真,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領導匯報,并根據領導要求進行處置。

          (二)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遇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以及較大洪水災害出現的重大險情,責任單位接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由局領導小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三)建立應急事件預報制度。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應急信息接報和發送制度,做到中期預報及時,短期預報隨時,緊急預報即時報送。

          (四)加強對重點路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證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時,保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工作。

          (六)局屬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信息,保證渠道暢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應急事件的報告,立即詢問和調查清楚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滯留人員、傷亡人數、車輛損毀、險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運輸車輛等。

          (二)信息報至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辦公室。

          (三)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小組成員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到達現場,按現場工作部署的要求開展工作,救援結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隨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匯報進展情況。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應急相關資料。

          (七)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和優化應急預案。

          七、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應急搶險的相關人員,要熟記本預案,明確各自的任務和職責,并保證通信聯絡暢通,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發地點。

          (二)所有參與現場處置的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領導小組沒有下達解除應急響應的命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離。對不服從指揮、責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相關工作和安全規范指揮應急處置,嚴禁違章、冒險指揮作業,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四)要堅持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做好突發性災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確保處理正常事件有條不紊,辦理應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險情、重要指令傳遞準確、及時。

        運輸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開展防御臺風、暴雨、洪澇、冰凍、潮汛、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形成科學、規范、有序的應急機制,提高應急能力,保障運輸車輛、船舶和旅客的出行安全和交通建設工程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為社會穩定和經濟正常運行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防洪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浙江省交通運輸系統“三防”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的防汛、防洪、防臺工作,包括臺風、暴雨引發的泥石流、山體滑坡、崩塌等次生災害以及雨雪冰凍、霧霾、大風、風暴潮、地震等自然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要始終把確保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力量;牢固樹立防大災、抗大災觀念,增強主動預防意識;堅持以防為主,防抗結合,認真落實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屬地管理,當地政府統一指揮;上級交通運輸部門支持、指導、督促下級交通運輸部門的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和工作機構崗位責任制。

          1.4.3快速反應,部門聯動。在明確各單位職責和分工前提下,大力加強和改善系統內、外的部門聯動機制,做到信息、資源合作共享,增強協調性,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1.4.4科技防御,綜合減災。要有效利用和不斷改善科技防御的資源,手段和方法;樹立全局觀念,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堅持專群結合、軍民結合,平戰結合,做好各項預防和應急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2.1.1在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設立市交通運輸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機構,全面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防御自然災害工作,局屬各單位參照設立防御自然災害應急機構,組織實施本行業本單位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1.2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原則,各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行業管理機構負責本地本行業的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建立防御自然災害工作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本轄區的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2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機構

          市交通運輸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機構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2.2.1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

          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副局長、總工、黨委委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法規處、建規處、財審處、運輸處、安全處、科信處、人教處、交戰辦、紀檢室、聯合工會以及市公路局、港航局、運管局、質監站、建設處、07省道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上級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指示;

          (2)組織制定完善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3)研究部署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檢查、落實、協調、獎懲等;

          (4)組織搶險救災,協調、部署跨行業、跨地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保障人員、物資、裝備、資金的調配;

          (5)宣布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

          2.2.2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局防災辦”)設在局安全處,局安全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局防災辦成員由局辦公室、法規處、建規處、財審處、運輸處、安全處、科信處、人教處、交戰辦、紀檢室、聯合工會以及市公路局、港航局、運管局、質監站、建設處、07省道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指導局屬單位制定完善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并督促實施;

          (3)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分析、上報、發布全市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信息;

          (4)組織開展災后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獎懲建議;

          (5)組織開展局防御自然災害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2.2.3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運管局、市質監站)主要職責:

          (1)制定和完善本行業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2)研究部署本行業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檢查、落實、協調、獎懲等;

          (3)組織搶險救災,協調、部署本行業跨地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保障人員、物資、裝備的調配;

          (4)負責本行業防御自然災害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報告。及時轉發氣象預警信息和發布引導公眾出行信息;

          (5)指導、督促本行業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2.2.4其他局屬單位(市交通工程建管處、07省道征費所)主要職責:

          組織制定和完善本單位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開展應急預防和處置工作。

          3災害事件分級

          3.1特別重大災害(Ⅰ級)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

          (2)市防汛指揮機構發布洪澇災害Ⅰ級預警信號;

          (3)海洋部門發布風暴潮或海嘯紅色預警信號;

          (4)因自然災害造成市內高速公路、國省道主干線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需要48小時以上,或市內干線航道斷航或嚴重堵塞120小時以上的;

          (5)因自然災害引致特別重大公路水路運輸事故。

          3.2重大災害(Ⅱ級)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橙色預警信號;

          (2)市防汛指揮機構發布洪澇災害Ⅱ級預警信號;

          (3)海洋部門發布風暴潮或海嘯橙色預警信號;

          (4)因自然災害造成市內高速公路、國省道主干線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需要24小時以上,或市內干線航道斷航或嚴重堵塞48小時以上的;

          (5)因自然災害引致重大公路水路運輸事故。

          3.3較大災害(Ⅲ級)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黃色預警信號;

          (2)市防汛指揮機構發布洪澇災害Ⅲ級預警信號;

          (3)海洋部門發布風暴潮或海嘯黃色預警信號;

          (4)因自然災害造成市內公路高速公路、國省道主干線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需要12小時以上,或市內干線航道斷航或嚴重堵塞24小時以上的;

          (5)因自然災害引致較大公路水路運輸事故。

          3.4一般災害(Ⅳ級)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藍色預警信號;

          (2)市防汛指揮機構發布洪澇災害Ⅳ級預警信號;

          (3)海洋部門發布風暴潮或海嘯藍色預警信號;

          (4)因自然災害引致一般公路水路運輸事故。

          4預防和預警

          4.1監測與檢(巡)查

          各地各單位根據職責,建立并實施以查思想、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防御自然災害安全檢查機制,加強安全監測技術支持和投入。要根據行業特點和季節特點,在災害易發期做好重點風險事態和點、段的監測和巡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4.2信息收集與交換

          各地各單位要在不斷健全系統內信息收集報告機制基礎上,建立完善與當地政府應急、氣象、海洋、水利、國土資源及海事等部門的氣象、水文、潮汛、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的交換機制,及時掌握重大氣象和自然災害動態,開展應急預防和處置。

          4.3應急物資裝備籌備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從“防大災,抗大災”著眼,遵循“合理、有效、便捷”原則,按照應急預案和“種類齊全,數量充足”要求,認真落實各項抗災搶險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籌備,汛期前做好全面清查完善工作。

          4.4預警信息通報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密切關注收集各級氣象等職能部門發布的各類自然災害的預警信息。通過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建立的應急信息管理處置平臺、手機短信服務平臺及網絡、電話等多種渠道向交通運輸單位及從業人員通報、發布(轉發)預警信息。指導、引導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預防和避險。

          5應急響應和處置

          5.1應急響應

          按照“統一領導、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行業指導、分級響應”的原則,當出現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不同程度災害時,視情啟動相應的Ⅳ級、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并在低一級應急響應行動基礎上,實施相應等級應急響應行動。

          5.1.1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市氣象臺等職能部門發布一般災情藍色預警信號或市防汛指揮機構宣布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時,由分管副局長視情決定啟動市局防御自然災害Ⅳ級響應行動。

          (1)局防災辦主任視情主持召開局防災辦成員會議,傳達、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局防災辦及時關注災情發展情況,傳達、收集、匯總涉災縣(市、區)交通災情信息,視需要轉報市防災、應急指揮機構,重要情況向分管副局長匯報,調整部署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

          (3)局值班人員加強值班。

          5.1.2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市氣象臺等職能部門發布較大災情黃色預警信號或市防汛指揮機構宣布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時,由分管副局長決定啟動市局防御自然災害Ⅲ級響應行動。

          (1)分管副局長視情主持召開局防御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會議,傳達、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局防災辦及時關注市應急辦、市防汛指揮部、市氣象臺等部門有關災情的通報,傳達、收集、匯總涉災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災情報告,視需要轉報市防災、應急指揮機構。重要情況及時向分管副局長報告,調整和部署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

          (3)局防災辦視情啟動24小時值班。

          (4)局值班人員須堅守崗位。

          5.1.3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市氣象臺等職能部門發布重大災情橙色預警信號或市防汛指揮機構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時,由局長決定啟動市局防御自然災害Ⅱ級響應行動。

          (1)局長或分管副局長主持召開市局防御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會議,傳達、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局防災辦密切關注市應急辦、市防汛指揮部、市氣象臺等部門有關災情通報,傳達、收集、匯總涉災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災情報告并視情轉報市防災、應急指揮機構,重要信息及時向分管副局長報告,及時決策和部署防御自然災害工作。

          (3)經局領導批準,局防災辦視情指派局防御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成員帶工作組分赴受災縣(市、區)指導、幫助抗災搶險工作。

          (4)局防災辦啟動24小時值班,局防災辦成員須堅守崗位,未經批準,不得離城外出。

          (5)局值班人員須堅守崗位。

          5.1.4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市氣象臺等職能部門發布特別重大災情紅色預警信號或市防汛指揮機構宣布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時,由局長決定啟動市局防御自然災害Ⅰ級響應行動。

          (1)局長主持召開市局防御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會議,傳達、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局防災辦密切關注市應急辦、市防汛指揮部、市氣象臺等部門有關災情通報,收集匯總涉災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災情報告并視情轉報市防災、應急指揮機構。重要信息隨時向局長、分管副局長報告,及時決策和部署防御自然災害工作。

          (3)根據需要由局長決定局領導帶隊分赴受災縣(市、區)指導抗災搶險工作。

          (4)經局領導批準,局防災辦視情指派工作組赴受災縣(市、區)指導幫助抗災搶險工作。

          (5)局防災辦啟動24小時值班,局防御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成員、局防災辦成員須堅守崗位。系統全體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離城外出。

          (6)局值班人員須堅守崗位。

          5.1.5市級行業管理機構的應急響應。當市局啟動應急響應時,市級行業管理機構原則上同步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響應行動。

          5.1.6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的應急響應。以當地氣象等部門發布的預警信號和當地政府的決定為依據,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行動。

          5.2應急處置

          5.2.1應急啟動。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響應啟動后,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隨時做好應急各項工作,當市局實施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市綜合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同時啟動,并按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工作。

          5.2.2信息通報。各級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應急機構密切關注跟蹤氣象及災情發展趨勢,充分運用各種信息網絡渠道向下級及交通從業單位和人員及時通報預警信息,根據相關規定和實際情況發布避風、停業、封航、封道等指令。

          5.2.3避險實施。各級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應急機構指導、督查交通運輸從業單位和個人按要求實施停工、停運、設施設備穩固,船舶避風、人員撤離等應急避險工作。行業管理部門認真做好危險路段、航道的危險標識、標志的設置工作。

          5.2.4災害應對。災害發生后,事發地交通運輸部門領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救援。救援時,公路部門重點做好公路搶通、保通;港航(地方海事)部門重點做好內河船舶搜救和航道疏通;運管部門重點做好人員疏散的運力保障;質監部門重點做好工程技術支持。

          5.2.5請求支援。災情嚴重,當地交通運輸部門處置有困難時,經本級交通主管部門領導同意,本級防御自然災害辦公室負責向當地政府或上級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機構請求支援和協調。局防災辦接救災請求后,經請示局領導,視情指派協調相關人員馳援或應急裝備、物資支援。

          5.3信息報告與發布

          5.3.1報告程序和責任人。各級交通運輸防災辦(經辦部門)為信息報告責任人。一般信息由防災辦負責人簽發,重要信息由單位分管領導簽發。信息報告應通過傳真或計算機安全信息網絡逐級報送,重大和特殊信息經單位分管領導同意后可越級報送。

          5.3.2信息報告主要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受災、受損、救災情況以及遇到的困難和應對措施等。

          5.3.3報告頻率和要求。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在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每天9:00和下午15:30各報告1次;Ⅲ級、Ⅳ級應急響應時,每天下午1次向上級部門報告,具體按附件三要求,填寫附件四報送。

          5.3.4特殊情況報告。遇重大災情發生,造成人員傷亡,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嚴重受損,嚴重影響通車、通航時,事發地交通運輸部門應在1小時內,逐級向上級交通運輸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5.3.5信息轉報。局防災辦接各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市級行業管理機構的信息報告后,屬重大災情的,及時向局長和分管副局長匯報,并向市應急辦、市防汛指揮部等報告。

          5.3.6信息發布。需向市級以上媒體報送信息的,由局防災辦會同局辦公室審核后報送;需由市局直接向媒體和社會公眾發布信息的,由局防災辦會同局辦公室核稿報分管副局長同意后發布。

          5.4應急變更和結束

          5.4.1響應級別提高。市氣象臺等職能部門發布的災情信息趨于嚴重或預警信號等級提高,或本級政府提高應急響應等級時,局防災辦提出意見,報局長或分管副局長決定,提高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響應等級。

          5.4.2響應級別降低。市氣象臺等職能部門發布的災情信息趨于減弱,或預警信號等級減低,或本級政府減低應急響應等級時,局防災辦提出意見,報局長或分管副局長決定,減低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響應等級。

          5.4.3應急結束。市氣象臺等職能部門解除氣象預警信號,災情得到有效控制時,局防災辦提出意見,根據“誰啟動,誰解除”原則,報局長或分管副局長決定,宣布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結束。各級交通運輸部門遇有上級行業主管部門與當地政府宣布應急結束時機不一致時,依據當地政府決定施行。

          6應急保障

          6.1通訊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有效運用各種公用通訊網開展應急通訊工作,對沿海易受臺風和風暴潮影響的單位,更要加強通訊保障工作,必要應配置海事專用電話,以確保特別狀態下應急通訊暢通。要建立和及時更新各級應急指揮及保障相關人員的電話號碼臺帳,確保應急時通訊暢通。

          6.2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平時要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練,適時做好人員的新老交替,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保障專業應急搶險隊伍的`專業素質、體能素質和合法權益。

          6.3裝備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平戰結合”原則,根據以往抗災搶險需求情況,以自備或與相關企業合備的形式,儲備常規搶險機具設備和器材等,并保持技術狀況良好。要保障應急專用車、船的配備,確保搶險急需。

          6.4物資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分級儲備,定點存放,統一調配”的原則,建立健全儲備庫和儲備物質并建立臺帳,定期查驗,有短缺、失效、破損時及時補充、更換,確保有備無患。

          6.5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在現體制下,積極爭取各級政府的財政部門的大力支持,籌措必要的防御自然災害應急資金。上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及時下撥防御自然災害應急資金和災害重建補助資金,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督查。

          6.6技術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要求建立和完善互通聯網的應急指揮中心系統,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信息網絡銜接,提高對災害事態的信息收集、統計分析、決策會商和應變處置的能力。

          7善后工作

          7.1基礎設施安全排查

          應急響應結束后3天內,涉災交通運輸部門和建設單位要對所轄重點路段、航道、港口、碼頭、橋梁、場站等基礎設施進行安全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置。發現和處置重大安全隱患時應向上級交通運輸部門報告。

          7.2受損工程設施恢復。涉災交通運輸部門和建設單位在受損工程應急處置后,應全面清理、整修、恢復原工程建設標準,必要時提高建設標準,確保已修復工程安全無患。

          7.3應急裝備物資維護

          涉災交通運輸部門和建設單位,災后應迅即對應急裝備進行檢修、保養;對應急物資進行查驗、補充;要建立補償機制,對征用的社會應急裝備和物資及時給予補償。

          7.4災害應急損失報告

          涉災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在應急處置期間上報信息的基礎上,要全面準確核實受災受損和恢復情況,在災后7天內填報附件5及相應附表5-1至5-4報表,涉災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其報表(各縣局報附件5匯總表)應逐級呈報至局防災辦作為災后補助的依據之一。對重大工程的修復,責任單位應編制工程修復預算,需要請求當地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部門資金支持的,應形成書面報告,逐級呈報。特殊情況可越級呈報。

          7.5應急工作評估總結

          各級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工作機構應認真總結、評估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經驗教訓,做到重大以上應急事項一事一評估、一年總評估,查找防災工作薄弱環節,推廣防災工作先進經驗,從組織領導、隊伍建設、工作程序、應急舉措等方面,對各級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及時進行補充和修訂。每年12月底前,市級行業管理機構和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應向局防災辦報送當年度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總結報告。

          8監督管理

          8.1培訓

          市局會同各行業管理機構加強對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指導。各地交通運輸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權限,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和應急救援知識培訓。重點交通從業單位應建立防御自然災害應急知識培訓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的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8.2演練

          局防災辦視情組織全市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演練,公路、港航、運管及質監等部門根據各自特點組織相應的應急演練;各縣(市、區)根據規定和本地實際采取不同方式,每年組織不同種類的防災應急演練;重大工程建設單位、重點運輸企業應制訂應急演練計劃,每年組織一次以上不同形式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演練,提高實戰處置能力。

          8.3獎懲

          對防御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處置果斷、據測準確、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市交通運輸局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或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4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局防災辦牽頭制訂,報局長辦公會議審核批準后實施。

          市級行業管理機構及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制定的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報局防災辦備案。

          8.5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局防災辦負責解釋。預案中涉及相關數量值以上表述的,均包含本數值。

          8.6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下文之日起實施,原《嘉興市交通運輸保障地震應急預案》(嘉交運〔2003〕263號)、《嘉興市本級交通運輸系統處置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應急預案》(嘉交〔2011〕208號)、《嘉興市交通運輸系統“三防”工作預案》(嘉交〔2011〕2xx號)同時廢止。

        運輸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過程中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能力,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正常運行。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的應急運輸保障。

          (1)突發事件。包括發生自然災害(洪水、地震、臺風、泥石流、雪災等)、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重大疫情、重大傷亡救治等)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

          (2)當所屬公路、橋梁、航道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運輸暢通的應急行動。

          (3)交通運輸部門本身所需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公路交通異常阻斷,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等情況下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4)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舉行重大活動(國事會議、大型體育運動會、大型展覽等)時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或超出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市政府責成市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應急保障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由市、區(縣)二級組成,在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市級組織指揮機構組成

          市成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管交通運輸的副局長和市交通運輸局各副局長擔任。

          市交通運輸局各行業單位主要領導、局屬各處室領導為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成員。

          2.2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制定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2)負責啟動和終止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響應,統一領導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處置工作,發布調度指揮命令;

          (3)根據需要,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實施;

          (4)抓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5)監督指導各行業部門應急工作運行情況;

          (6)研究決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重大事項。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為應急保障車輛提供快速通道。

          市財政局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為突發事件提供應急儲備、日常運轉和應急處理所需必要工作經費,并做好資金使用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保障所轄公路應急車輛的順利通行。

          市交通運輸局航務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市所轄水路運輸突發事件、客運碼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水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信息通信中心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局范圍內各類突發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

          以上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設施、設備;各單位的應急管理部門應做好應急物資、設備的統計和管理工作。

          2.4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擔任。職責包括:

          (1)負責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2)編制和修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3)收集、匯總全市突發公共事件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應急保障工作;

          (4)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并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5)督促落實應急保障人員、車輛和設施設備;

          (6)建議健全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

          (7)開展應急保障綜合演練和業務培訓工作;

          (8)承辦市政府及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5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當啟動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突發事件牽頭處置單位有關人員擔任。具體職責為:

          (1)貫徹落實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對道路運輸應急工作的批示,提出應急運輸具體措施;

          (2)指導監督應急運輸工作,協調解決應急運輸工作中的各項問題;

          (3)確定現場通信方式,負責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傳遞;

          (4)掌握應急運輸動態狀況,及時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和結果,及時調整部署應急運輸工作措施;

          (5)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向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提出下一步應急行動的建議;

          (6)完成有關管理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3預警與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1)地震、洪水、地質災害、環境染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氣象災害等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事件分別由相關管理部門提供預警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公路阻斷信息等由交通運輸相關部門負責監測并提供;

          (3)市政府或省交通運輸廳下達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信息。

          3.1.2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1)市交通運輸信息中心負責與氣象、地質、衛生計生、環保、水務、公安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與傳輸機制;

          (2)市、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級別。

          3.2預警預防行動

          市、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其運管機構必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和管理機制,編制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值班和應急備勤,建立、培訓專(兼)職應急保障力量,配備相關技術裝備;對各方面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和核實,及時確定和發布所轄區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預警級別,領導和協調各有關方面開展預警預防工作。

          3.3預警支持系統

          市交通運輸局以局信息中心為主,建設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常規數據庫,各有關單位提供有關數據和信息,支持、配合交通突發事件常規數據庫建設。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程度或上級下達的保障需求,將道路運輸保障分為Ⅰ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Ⅱ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Ⅰ級為最高級別。

          根據預警信息,進行分級響應。

          4.2分級響應

          4.2.1Ⅰ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市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大批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需要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指令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區(縣)級政府出現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超出區(縣)級保障能力,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援助請求時;

          (5)多個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應急響應,可能出現運力緊張時;

          (6)出現其他可能需要市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必要時,向省交通運輸廳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4.2.2Ⅱ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區(縣)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大批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區(縣)級交通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接到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區(縣)政府認為需要提供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出現其他可能需要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并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行動情況和結果。必要時,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5應急處置

          5.1信息報告

          5.1.1信息報告程序

          Ⅰ級響應啟動后,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應將進展情況及時報市交通運輸局,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交通運輸局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報市級突發事件處置指揮機構、市政府或省交通運輸廳。

          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事件所涉及的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報市交通運輸局,并通報各應急工作組和成員單位。

          5.1.2信息報告內容

          (1)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情況,包括貨物種類、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并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系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支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支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報告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

          5.2緊急處置

          當啟動緊急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響應時,市、區(縣)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組織下參與保障活動,做好信息搜集、協調指揮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5.3指揮和協調

          (1)當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局和相關區(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市、區(縣)兩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的信息溝通。

          (2)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現場工作,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根據保障任務實際,優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關部門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保障行動。

          5.4新聞報道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新聞發布與宣傳工作由市、區(縣)政府或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布。

          5.5應急響應終止

          (1)Ⅰ級響應終止程序。當交通運輸廳或市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后,經市交通運輸局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2)Ⅱ級響應終止程序。當市交通運輸局或區(縣)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后,經市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按照“誰征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的原則,由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負責補償;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應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征用補償形式包括現金補償、財政稅費減免、實物補償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補償等;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2撫恤和補助

          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對因參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殘、傷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并提供相關心理和法律援助;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3總結評估

          由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總結評估工作,總結經驗教訓,并形成專門報告上報上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要針對處置過程中暴露出的有關問題或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本級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預案。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市交通局信息中心負責組織通信保障工作。

          7.2應急運輸力量的保障

          應急運輸力量包括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投資建設的專業運輸力量和國家、政府所屬公務運輸力量,其他可投入運輸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車輛和設備。依托較大規模的運輸企業,建立應急運輸車隊,形成組織嚴密,指揮靈活,行動迅速,機動性強的應急物資運輸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服從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的協調、指揮,及時出動車輛參加道路運輸應急行動;保持與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的聯系,及時報告動態;

          (2)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在落實和實施本預案過程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人員或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4)對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或不聽指揮、臨陣逃脫以及破壞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應急保障相關人員,每2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動員,自覺行動,高效運轉。

          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應定期舉行較大規模的實戰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開展一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運輸應急預案11

          一、風險類型

          1、車輛機械故障因運輸車輛機械故障,機件失靈或自身質量問題導致車輛無法繼續行駛,造成運輸中斷,貨物配送遲到以及貨物安全的風險。

          2、交通事故因運輸車輛違法違規行駛、惡劣氣候、其他車輛違規駕駛或其他意外因素導致的交通事故,造成運輸中斷配送延遲甚至貨物滅失的風險。

          3、車輛扣押因運輸車輛違法違規行駛導致車輛被交通管理部門扣押,造成運輸中斷、貨物配送遲到的風險。

          二、預防與預警

          1、供應商的運輸司機須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運輸車輛須有符合法律法規的行駛證。

          2、要求供應商在開始配送前對運輸車輛狀況進行全面檢查,降低車輛發生機械故障的`風險。

          3、要求供應商嚴格對運輸車輛實施保養、檢修、年檢,確保車況完好,并及時提供車輛保養檢查記錄和證明。

          4、每季度根據不同季節特點以及貨物在不同季節下的安全配送需求,與供應商溝通協作對駕駛員進行運輸安全培訓。

          5、在預計運輸過程會受到惡劣天氣影響的情況下,立即提醒供應商在車輛配送出發前對運輸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行駛方面的強調。

          6、每次與供應商溝通的時候或進行安全規范化培訓的時候,同時強調一旦配送車輛發生意外交通事故,需第一時間告知我司,共同就應急處理措施進行協調確定。

          三、應急處理措施

          1、得到因車輛原因造成運輸中斷的通知后,第一時間與配送供應商進行協調溝通,要求供應商安排另外車輛去事故發生地點倒貨。

          2、如果事故責任供應商不配合倒貨工作,在第一時間協商無果后,立即安排備用運輸資源派遣車輛至事故發生地點倒貨并繼續完成配送任務。

          3、如車輛被扣押,車輛與貨物一同被交通管理部門管制后,項目部要第一時間通知客戶,并向客戶解釋原因。同時與事故責任供應商根據合同條款就貨物暫扣進行責任協商,并根據交管部門給出的放行時間,合理安排是通過返回當前貨物由倉庫補貨發運還是繼續發運。

          4、如因車輛交通事故造成貨物滅失,項目部得到消息后第一時間通知客戶,就補貨發運的安排進行確定,同時客服人員向終端客戶做好解釋工作。根據合同條款,與事故責任供應商就理賠責任進行協商,明確貨損的賠償金額。若事故后部分貨物仍完好,項目部積極與供應商溝通安排車輛或調用備用資源發專車將完好貨物返回至倉庫。

          四、應急處理原則

          1、避免因貨物配送延遲造成客戶投訴

          2、及時補貨

          3、及時知會客戶

          4、持續關注事故處理進展

          5、貨物安全作為第一考慮對象

        運輸應急預案12

          20xx年春運2月1日開始至3月12日結束,共計40天,為加強春運的組織和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春運期間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維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春運工作平穩順利進行,根據廉江市交通運輸局(廉交發〔20xx〕11號)《關于做好20xx年春運工作的通知》,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應急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為民務實”為主線,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在全鎮范圍內建立一個統一、科學、高效的應急指揮體系,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以最快速度,高效做好春運的應急組織、救援、保障工作,保障春運工作的順利開展,維護好廣大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與保障重要生產物資的運輸。

          二、適用范圍

          在春運期間,因各種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超載、市場供求或道路情況異常等原因造成旅客或重要生活物資不能安全、及時運輸的突發事件。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各單位應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明確職責與任務,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春運應急保障工作。

          (一)鎮春運辦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全鎮春運應急保障工作,制定本鎮春運應急預案。

          2、負責啟動本鎮春運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鎮內突發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

          3、完成上級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二)各村(居)委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春運應急救援行動,根據上級布置,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級春運應急預案。

          2、負責啟動本級春運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轄區內春運和保障工作。

          3、根據鎮春運辦的指令,完成上級下達的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三)成員單位、企業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按照鎮春運辦的要求和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報鎮春運辦備案。

          2、當本部門、單位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如本部門、單位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報鎮春運辦請求啟動鎮春運辦應急預案給予支援。

          3、加強本部門、單位員工有關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工作,切實提高員工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急能力。

          四、應急運力落實和調度

          (一)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1、道路旅客運輸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協調湛江汽運集團507車隊調度解決。

          2、應急運力有關要求

          應急運力企業要建立春運期間24小時全天候聯絡渠道,在春運前制訂應急預案。

          (二)應急預案啟動

          當鎮內發生因各種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超載、市場供求或道路情況異常等原因造成旅客或重要生活生產物資不能安全、及時運輸的突發事件,成員單位、運輸企業等應當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如本單位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向鎮春運辦報告并申請支援。

          五、應急保障措施

          (一)執行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

          (二)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各單位要建立24小時通訊聯絡渠道,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三)鎮內發生各種自然災害造成旅客滯留突發事件的情況下,為了提供旅客的方便,安置在高橋中學。

          (四)加強部門協調。在鎮春運辦統一協調下,各部門、單位要明確各自職責,加強信息溝通,落實春運工作相關部署,制度好本部門相關制度、方案,切實做好春運應急保障工作。

        運輸應急預案13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全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專門成立了運輸保障組(設在市運管處),具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動態監測,對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

          組長:副組長:

          聯系電話

          各縣區交通局要成立相應機構,在“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道路運輸保障組織工作職責

          各縣區運輸保障組織要在同級“治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制定本縣區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車輛做好運力儲備,負責對本縣區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監測,及時掌握運輸市場動態。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各級運輸保障組織要及時向同級和上一級“治超”領導小組報告。服從“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指揮道路運輸系統和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監督。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級次

          根據市場出現的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按照影響范圍、強度和發展趨勢,將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分為相應等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脫銷或工業生產原料、產成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供應緊張,導致生產企業面臨停產。黃色運輸保障緊急預案是全市大部分縣或漢臺區出現上述市場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市交通局應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廳報告,由市“治超”領導小組發布黃色預警警報,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實施。各縣區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情況后,縣區交通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和確認,并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啟動本地應急預案。

          四、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及人員

          (一)車輛要求。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儲備數量按以下原則執行:10萬人口以下的縣,應配備5輛5噸以上的貨車,每增加10萬人相應增加5噸以上貨車5輛。各縣區交通局啟動道路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后,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由市上統一核發《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要在明顯位置懸掛《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強制收繳。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要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五年,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如果沒有符合條件的車輛或車輛不足,應向市“治超”領導小組提出支援申請。

          (二)人員要求。應急保障隊伍應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駕駛員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體健康、駕駛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法規。

          五、市場異常波動情況的報告

          各縣區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保信息暢通,出現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物價上漲及運力下降的幅度、本縣區運力異動情況、需要市級支援的的申請要求及特別通行證的數量。

          六、應急運輸保障工作機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在派出5輛及以上車輛或執行統一任務時,應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的由縣區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所產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執行基本運價,不足部分由各級財政給予補貼,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應急運力分配指標的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手機24小時開通。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市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貽誤時機并造成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并嚴肅處理。各縣區應于每日16時前將《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情況表》上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運輸應急預案14

          為切實加強我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緊急處置反應速度和綜合指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桂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桂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桂陽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轄區內發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泄露、起火、爆炸,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然發生的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等交通中斷和車輛嚴重滯留的緊急情況。

          二、工作原則

          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的統一領導和縣應急指揮中心的指導下,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處置、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由大隊長任組長,教導員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大隊領導任副組長,隊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大隊辦公室,由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下設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應急救援組、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指導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維權信訪組、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宣布啟動本預案,組織協調應急管理工作。

          必要時,大隊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時,為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一)綜合協調組

          組 長:值班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及任務安排。

          任務:

          1、負責指導基層開展現場處置及搶險救援工作。

          2、具體實施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和工作安排,并可根據事件現場情況及應急管理指揮部要求,適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力量或決定采取其它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3、加強與周邊縣市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互通情報信息。

          4、加強與縣應急指揮、交通運輸、消防救援、衛生健康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維穩保暢。

          5、根據道路實際情況或上級指令,指導交通分流。

          (二)信息聯絡組

          組 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值班長

          人員:辦公室人員及隊屬各單位內勤。

          任務: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應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報送工作;傳達、督促落實應急管理指揮部的指令。

          2、加強與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縣應急指揮中心的聯系,及時匯報工作情況,接受并傳達上級指令。

          3、搜集和掌握全縣道路交通路況、氣象、堵點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動態,了解轄區主干道、旅游景區交通流量。

          4、匯總情報信息,分析研究對策。

          5、第一時間調取事故車輛及駕駛人的相關信息,編發給趕赴現場的處警領導。

          6、按市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和縣應急指揮中心的要求,填報《交通事故上報信息表》。

          (三)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組

          組 長:分管事故處理工作的大隊領導 ;

          副組長:安宣股負責人

          警力和車輛:安宣股警力和車輛。

          任務: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兩客一危一校”車輛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趕赴事故發生地,開展事故救援、現場勘查、善后處理等事故處理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配合上級有在部門開展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四)應急救援組

          組 長:分管聯系中隊的大隊領導和值班大隊領導

          副組長:隊屬各單位負責人。警力如下:

          一梯隊(20人):一中隊10人,事發地轄區中隊5人,客運股5人。車輛由各中隊和客運股提供。

          二梯隊(30人):一中隊25人、治超組5人,車輛由一中隊、治超組和辦公室提供。

          三梯隊(30人):除一中隊和事發地中隊以外的另外三個中隊各5人,車管所5人、科技股5人、治超組5人。車輛由相關中隊、大隊辦公室提供。

          任務:根據上級的命令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開展應急救援等工作。

          (五)宣傳報道組

          組長:分管法宣股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法宣股負責人

          人員:法宣股安排。

          任務:

          1、加強與縣電視臺、交通廣播電臺、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的協作聯動,發布路況及交通管制信息。

          2、根據應急管理指揮部的統一指令,向社會發布路面阻塞信息、事故處置最新進展情況,并通過媒體告之群眾公安交管部門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線路,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3、做好雨雪冰凍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涌現的先進事跡的收集、報導工作。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4、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的影像資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信訪組

          組 長:分管法宣股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法宣股負責人

          人 員:法宣股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 務:負責督查預案落實;協助縣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維護民警的正當權益、調查追究責任工作;做好信訪接待、矛盾化解和維穩工作,防止發生涉交集訪、鬧訪、非正常上訪和重大事件。

          (七)后勤保障組

          組 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 力:辦公室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

          1.統一交通和通訊器材的分配、管理、調度,保障無線通訊聯絡暢通、車輛調配及時;

          2.做好參與應急處置任務民警輔警的后勤和裝備保障工作,儲備干糧、手電、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鏈條等物資備用。

          四、預案的執行

          (一)啟動程序

          發生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大隊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并開展相關工作,事發地中隊和現場負責人要第一時間將有關情況報告大隊應急管理指揮部,值班大隊領導和值班長做好指揮調度,辦公室收集相關情況信息,判明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認為有可能升級為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大隊應急管理指揮部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按預案發布進入相應等級應急狀態的命令,開展交通應急管理工作。

          (二)先期處置

          大隊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縣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成立現場指揮部,協調各單位迅速開展工作。如實施交通管制,要向社會發布車輛繞道通行和路況等信息,如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社會危害時,組織實施救援,并迅速啟動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處置程序

          1、惡劣天氣應急處置

          ①大隊應急管理指揮部接報后,根據受惡劣天氣影響程度,向縣應急辦和市局交警支隊報告,向受影響的區域發布預警。(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②按照部交管局《惡劣天氣交通應急管理要點》的要求,協調公路建設部門和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檢查清點橋梁、彎道、坡道等重要節點儲備應急物資、裝備和設備情況,公路經營管理部門停止施工作業,增設警示標志和燈具,擴大預警距離,確保交通安全設施和管理措施齊全有效。(綜合協調組、應急救援組)

          ③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在縣委、縣政府、縣應急辦和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調動和組織下,調配警力、裝備、器械、通訊器材、交通工具,前往事發地增援。(應急救援組、后勤保障組)

          ④根據惡劣天氣對交通的影響,向社會發布惡劣天氣信息及惡劣天氣駕駛注意事項。(宣傳報道組、信息聯絡組)

          ⑤實時掌握惡劣天氣變化和道路通行情況,根據道路通行能力、車流量、車輛積壓情況,迅速采取有關工作措施。(應急救援組、后勤保障組、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⑥向社會發布道路通行情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導駕駛人合理選擇出行線路、時間。(綜合協調組、宣傳報道組)

          ⑦督促應急處置各項工作的落實,督導隊屬單位應急勤務落實情況;收集廣大交通民警在雨雪冰凍霧霾等惡劣天氣應急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和典型,做好對外宣傳。(督查信訪組、宣傳報道組)

          2、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①接到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報告時,現場處理組應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明經過、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及事故初查原因等情況,并迅速報告值班大隊領導、大隊分管領導和大隊主要領導,同時報告大隊辦公室。大隊應急指揮部評估事故等級、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級別,經大隊領導同意后,立即先口頭報告市局交警支隊、縣公安局、縣應急辦,隨后書面報告。

          接到致人死亡肇事逃逸案件需其他交警部門協查的,現場處理組應做好登記向分管大隊領導、值班大隊領導和主要大隊領導報告,并將線索報送相鄰交警大隊和市局交警支隊情報研判中心。確認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按上款規定呈報。(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②按照大隊應急指揮部根據本應急預案,協調各單位、各工作小組分頭開展工作。發生VI級交通事故,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開展處置工作。發生III級以上交通事故,大隊主要領導、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和分管聯系事發地中隊的大隊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開展處置工作。(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現場指導組、應急救援組)

          ③發生一次受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和分管聯系事發地中隊的大隊領導應趕赴現場。由事發地中隊受理的,安宣股應協助事發地中隊做好事故處理、責任認定和善后處理工作。事故處理現場指導組、宣傳報道組要及時收集、整理、發布交通事故處理的真實準確信息,防止發生炒作。

          ④向社會發布道路通行情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導駕駛人合理選擇出行線路、時間。(宣傳報道組、信息聯絡組)

          ⑤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收集相關情況形成書面材料連同《交通事故上報信息表》報送縣委、縣政府、縣應急辦、縣公安局和市局交警支隊。(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⑥現場處置要點:向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通知消防、衛生急救等部門赴現場進行搶險救援;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無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做好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做好事故現場安全防護工作,防止引發次生事故;掌握事故現場傷亡情況和事故初查原因,向應急管理指揮部報告,上報支隊指揮中心、縣應急指揮中心。

          3、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①接報后迅速趕到現場了解車輛是否載物,所載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險程度,是否發生危險化學品泄露、燃燒、爆炸的道路交通事故等情況,并立即報告值班大隊領導、大隊分管領導和大隊主要領導。經大隊領導同意后,口頭報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和縣應急指揮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情報研判中心。(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②采取交通管制、交通分流措施,通過電臺、廣播、電子誘導屏、微博和微信等媒體,發布道路通行情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導駕駛人合理選擇出行線路、時間。(宣傳報道組、信息聯絡組)

          ③收集有關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縣委、縣政府、縣應急指揮中心、縣公安局和市局交警支隊。(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④現場處置要點:向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通知公路管理部門、應急、環保、消防等有關部門派員到現場協助處理;了解運載的物品種類及可能導致的后果,包括危險化學品種類、是否泄漏、死傷人員及周邊河流、村莊是否受到污損等情況;劃定警戒區域,清理、疏散無關車輛、人員,安排事故未受傷人員至現場上風口地帶,嚴禁在事故現場吸煙、撥打手機或使用明火等行為;控制肇事者和當事人,防止逃逸和其他意外發生;加強路面秩序管理,確保消防、醫療、救援車輛和人員順利出入事故現場;經環保、應急等部門及公安消防機構監測可能發生重大險情的,指揮現場警力和人員撤至安全區域。

          4、地質災害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應急處置

          ①接到報警后,迅速了解災害具體情況,立即向當日值班大隊領導和主要大隊領導報告。大隊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后,組織警力裝備開赴受災地域(應急救援組、信息聯絡組);

          ②根據地質災害及其它自然災害情況,采取相應交通管制措施,防止出現路面堵塞,對通向受災地域主要道路入口實施交通管制,確保救援車輛順利通行(綜合協調組、應急救援組、后勤保障組)。

          ③通過設置繞行提示標志、電子顯示屏、交通廣播等方式發布提示信息,按照交通分流預案進行分流(綜合協調組、宣傳報道組、應急救援組)。

          ④封閉道路分流后,采取帶離的方式清空道路上的滯留車輛;如主要道路出現堵塞、毀損,協調交通部門根據現場情況調度施救力量,清理現場、修繕道路,確保盡早恢復交通(綜合協調組、應急救援組)。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認識,高度敏感,充分認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性,務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行動迅速,收集信息。各單位、各工作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趕到現場開展相應工作,并按照信息報送范圍、時限等要求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動態信息,確保反應敏銳、行動快捷,確保信息上報準確、及時。

          (三)加強備勤,備齊裝備。各單位、各工作組的人員要保持全天24小里通訊暢通,隨時做好應急處突準備。在處突時,必須攜帶單警裝備、執法記錄儀、對講機等裝備。

          (四)服從命令,文明執法。要聽從指揮調度,迅速趕到指定地點開展處突工作。要文明、公正執法,積級預防各類重大事件。要嚴格按照處置重大事件的有關規定認真妥善處置。

        運輸應急預案15

          危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如果出現漏灑現象,應該采取如下措施:爆炸品:迅速轉移至安全場所修理或更換包裝,對漏灑的物品及時用水濕潤,灑些鋸屑或棉絮等松軟物,輕輕收集。

          壓縮氣體或易揮發液體:打開車門、庫門,并移到通風場所。液氨漏氣可浸入水中,其他劇毒氣體應浸入石灰水中。

          自燃品或遇水燃燒品:黃lin灑落后要迅速浸入水中,金屬鈉、鉀等必須浸入盛有煤油或無水液體石蠟的'鐵桶中。易燃品:將滲漏部位朝上。

          對漏灑物用干燥的黃沙、干土覆蓋后清理。毒害品:迅速用沙土掩蓋,疏散人員,請衛生防疫部門協助處理。

          腐蝕品:用沙土覆蓋,清掃后用清水沖洗干凈。放射品:迅速遠離放射源,保護好現場,請衛生防疫部門指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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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合)運輸應急預案15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集合)運輸應急預案15篇

            運輸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提升我市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處置能力,特編制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中國民用航空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巴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巴中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需提供公路、水路、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

              1.4分級負責

              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由市政府負責保障。發生一般及以下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保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積極開展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為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持保障。

              (2)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響應。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公安、應急等部門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負責本級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工作原則。

              (3)快速反應、協調聯動、高效保障。完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處理和報送工作,整合行業和社會應急資源。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協同應對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巴中市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由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突發事件時的搶通保通保運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落實各級突發事件指揮部安排的有關應急保障任務。

              2.1市級指揮體系

              當突發事件發生時,根據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中設立交通運輸保障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交通運輸保障組下設辦公室于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主要負責組織交通運輸保障組的集結;與各成員單位保持密切聯絡,做好綜合協調;與指揮部取得聯系,上報有關信息,傳達有關指令;安排應急值守,收集匯總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承辦會議和文電工作。

              2.2成員單位構成及主要職責

              成員單位由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巴中軍分區、武警巴中支隊等單位構成。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協調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負責公路水路搶通保通保運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委:負責鐵路搶通保通保運和航空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受突發事件影響區域的交通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指導、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巴中軍分區、武警巴中支隊:負責組織協調駐巴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官兵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

              3預防預警

              3.1預防預警機制

              各成員單位在日常工作中開展如下預防預警工作:

              (1)建立會商機制,做好信息傳遞。當有關部門發布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時,要和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等部門積極交流對接,加強信息分析,并落實專人及時傳遞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做好極端惡劣天氣、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的應對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2)針對其他(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對交通運輸運行產生影響的情況,按照相關程序處置預警信息。

              (3)儲備衛星電話等應急狀態下緊急聯絡設備。

              3.2預警信息收集

              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日常溝通聯系,強化預警信息互通互享,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信息收集內容及主要來源如下:

              (1)國家重點或緊急物資運輸通行保障需求信息;

              (2)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衛生、公安、應急等有關部門提供(含公布信息和秘密情報信息)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等信息;

              (3)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和公安等部門提供的公路損毀、交通中斷阻塞、旅客滯留,港口、碼頭、交通樞紐、客貨場站、火車站、機場等監測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誘發交通運輸系統風險的信息;

              (4)其他有關信息。

              信息收集內容包括預計發生事件的類型、出現的時間、地點、規模、可能引發的影響及發展趨勢等。

              3.3預警信息處理

              各成員單位在接到藍色及以上預警信息時,調度有關運輸保障單位加強值班值守、車船檢修等應急準備。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各成員單位在發現或獲知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摸清掌握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本級可調用的交通應急保障力量,迅速準備交通應急保障物資、隊伍和裝備,積極開展搶通保運及有關搶險作業先期處置工作。

              4.2響應啟動

              對應各指揮部響應級別啟動相應的級別。

              4.3啟動程序

              三級以上響應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簽后啟動,四級響應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審簽后啟動。

              4.4響應措施

              當啟動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時,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各項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做好突發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況摸排;

              (2)組織開展搶通保運以及有關搶險作業工作,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及技術專家到現場給予指導;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調派運輸保障隊伍。

              (4)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應急隊伍、裝備、物資、資金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和協調;

              (5)做好與其他相關應急機構的聯絡,及時通報情況。

              當啟動四級應急響應時,參照本預案由相應縣(區)視情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5信息統計和報告

              各級保障組辦公室實行“一事一統計”,統計好調派運輸保障隊伍情況,包括人數、車輛型號和數量,運輸人員物資等情況。

              發出調派指令后半小時、一小時和到達搶險救援現場后十分鐘內向指揮部匯報調派保障隊伍統計表。

              4.6信息發布與輿情

              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前提下,由市級指揮部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及時傳遞。同時,加強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4.7響應終止與降級

              應急響應終止與降級按照市應急委統一部署落實。

              4.8總結評估

              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終止后30個工作日內,按照市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評估工作,統計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各項資源投入情況,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和預案的適用性,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形成總結評估報告。

              5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市級層面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路局、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巴運集團等企事業單位組建公路搶通保通應急隊伍、道路運輸應急隊伍、水路運輸應急隊伍。各隊伍按類別建立聯絡名單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公安、應急管理和發展改革等部門要做好綜合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應急隊伍可以專兼結合,充分吸收社會力量參與。

              當發生重大突發事件需部隊投入行動時,由部隊派出相關人員融入應急保障指揮體系,負責協調部隊參與保障行動。

              5.2裝備物資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運輸保障各類應急裝備物資儲備體系,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裝備物資儲備方式,強化應急裝備物資儲備能力。建立完善應急物資管理規章制度,加強監管、規范程序,及時補充和更新物資。

              5.3專家技術保障

              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合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基礎數據資料儲備庫,包括針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資源清單、專家庫、知識儲備、應急預案、應急隊伍與裝備物資資源等,并具備互聯互通能力。定期更新交通運輸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的數據資料。

              5.4應急資金保障

              加強應急物資存儲和應急支出經費保障,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經費納入預算管理,鼓勵社會捐贈和援助,規范應急經費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5應急演練保障

              各成員單位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開展實地演練與桌面推演相結合的多形式應急演練活動,應急演練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結束后,組織單位及時組織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6應急培訓保障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系統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培訓,建立一支業務精湛、行動迅速、能打硬仗的應急救援隊伍;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應急保障相關人員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對應急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6附則

              6.1責任與獎懲

              對突發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給予宣傳、表揚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巴中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制定,經市應急委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實施。各縣(區)要結合當地實際編制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行業重點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編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修改完善本預案。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的應急資源發生變化的;

              (5)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7)預案制訂單位認為需修訂的其他情況。

              6.3預案監督與檢查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適時組織對各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編制與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予以通報。

              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編制、組織機構及隊伍建設、裝備物資儲備、信息報送與發布、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資金落實、應急評估等情況。

              6.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

            運輸應急預案2

              (一)指揮機構。

              縣運管局成立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并設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下達、啟動各級預警預案指令,深化現場指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縣運管局維管股,在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的指導下,主要負責統一指導全縣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施行,搜集、匯總、上報相關情況,控制相關輿情,統一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統籌協調各工作機構開展工作。

              (二)工作機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分設應急處突組、應急運輸組、后勤保障組和事后處置組。

              1、應急處突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指導小組辦

              2、應急運輸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組織搶險救援運輸車輛和人員,運送搶險救援物資和人員,快速趕往事發現場,保障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運行平安。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快速組織采購救援物資,統籌救援資金,安排后勤人員,協調急需專業救援人員,提供后勤保障,協助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事后處置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協助衛生部門搶救傷員,施行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協助環保部門控制環境污染。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做好安撫工作。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違規違紀、瀆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組長:

              成員:

              (一)應急預警。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涉及范圍、開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施行相應的預警行動。

              (二)應急響應。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以及環保、消防、衛生、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報告,及時下達應急指令,安排各工作機構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指導、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展應急救援。

              (三)現場控制。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應急處突組到達污染事件現場,快速與相關部門組織施救,初步分析污染事件原因、開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掌握引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同時向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四)平安防護。根據環境污染源的特點,應急指導小組及其各工作機構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在涉及到的范圍設立戒備區,在戒備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戒備,除應急救援人員外,制止別人進入戒備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應急指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相關部門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施行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道路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在事發地平安邊界以外,應急指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施行安置,并裝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選擇有利地形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施行現場急救,并裝備具有防污染功能的救援器材。

              (五)組織保障。分類建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響突擊隊,突擊隊員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分管平安、環保的指導和對應科(室)人員組成,突擊隊歸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隊長由縣運管局維管股股長戴吉龍同志擔任,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行動。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根底設施工程建立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在自由資金中單列,確保隨時調用。適時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培訓和演練,由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辦公室負責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實在進步現場應急才能。

              (六)后期處置。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一周內,參與處置的各工作機構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件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件原因分析、事件責任調查評估,形成內容包括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書面報告提交指導小組集體研究,及時歸納,形成全面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運輸應急預案3

              為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及時排除險情,組織調配運輸力量,確保春運期間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及時處置,建立統一、高效、規范的應急指揮保障和防備體系,提高全區道路運輸管理行業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以人為本,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最大限度縮短旅客滯留時間,最大限度保障區內道路暢通。根據我區春運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范圍

              1、春運期間因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導致道路堵塞,車輛途中遇故障不能正常行駛,春運高峰旅客滯留、區內道路、橋梁損毀或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需要及時疏通。

              2、春運期間發生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需要組織調配道路運輸力量,以保證人員、物資運輸的應急行動。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做好應對春運期間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重點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制度,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水平。

              3、分級負責。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局屬各部門在依靠專業救助力量的同時,充分利用屬地應急資源,發揮各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在應急處置中的重要作用。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春運期間道路旅客運輸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成立惠陽區交通運輸局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何煥斌

              副組長:曾惠明、楊建忠、黃永福、文治強、田錦元

              成員:孫泉、周偉勝、葉育南、余健權、邱愛良、楊彬祥、陳建雄、朱偉玉、董躍威、邱卓明、林杰民、陳偉山、羅平洲、肖像、黃偉雄、張健中、劉文彬、黃俊、葉學超、葉健梅、李巧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管總站,由邱愛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值班聯系電話:

              局辦公室:

              執法局辦公室:

              交管總站:

              地方公路局:

              站場所:

              安全股: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遇到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惠陽汽車客運總站、惠州南站大量旅客滯留、地方公路損毀等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趕赴現場,配合區政府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

              3、組織指揮應急救援搶險隊趕赴現場,參與協調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單位和部門,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4、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通報災情和交通事故信息,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救援請求。

              5、指導局屬各單位開展災情及突發事件的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

              四、應急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接到報警后,按照事件的種類和性質,立即組織調動相關責任部門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根據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工作程序,組織緊急處置行動,及時控制事態的發展和蔓延,并將事件處置有關情況和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應急處置

              (一)惡劣天氣及突發事件的預警及處理

              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冰、雪、雨、霧等自然災害的天氣預報,各部門在春運旅客運輸高峰期,應做好應急救援準備或采取超常應急措施,加強安全現場管理和GPS監控,春運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掌握情況,做好信息傳送。

              1、遇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時: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信息后,根據受災情況,及時發布救援命令,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救援工作。

              (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要求,及時掌握天氣情況,準確做好信息傳送工作。

              (3)根據天氣預報信息,運輸企業應及時調整班車發車時間,加強客運站場和惠州南站的安全管理,落實各種安全措施,所有營運車輛嚴格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規定,各客運站場必須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運營要求。

              2、遇到大霧能見度較低的天氣時:

              根據能見度情況,運管部門要督促運輸企業嚴格控制班車進出站,在條件允許時,春運應急領導小組要協調公安交警在重要路段可采取警車、運政執法車開道、引導的'方法,保障車輛運行,所有上路車輛都必須打開防霧燈,控制好車速、車距,待能見度達到規定要求時,方能啟航。

              (二)滯留旅客應急處置

              1、因大雪、雨、冰凍、大霧等惡劣天氣出現旅客滯留情況。

              (1)各汽車客運站要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采取超常應對措施,妥善處理滯留旅客,搞好服務保障,滯留旅客要求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出行的,要分別匯總滯留旅客出行方向,并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通報情況,盡量滿足旅客需求,縮短旅客滯留時間。

              (2)對無意換乘其他交通工具的滯留旅客做好安置工作。車站要保障好飲食生活及防寒等工作,最大限度的給旅客提供方便,同時加強天氣信息和道路通行信息的收集,及時向旅客發布天氣信息和道路通行信息。及時調整班車,在安全的基礎上,確保車輛運行。

              2、春運高峰時滯留旅客應急處置

              運管部門要指導運輸企業提前預測,科學制定應急預案,春運開始前要和旅客流向大的地區運輸企業簽訂加班包車協議。根據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時,制訂運輸方案,迅速調用應急車輛,及時調整班次密度,盡量縮短旅客候車時間,嚴禁班車脫班停班。高峰時各單位要24小時值班,客運站、惠州南站要安排領導現場值班,強化現場管理,保證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

              (三)重特大公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

              1、車輛在轄區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駕駛員或乘客要迅速報警,保護好現場,并及時采取自救。GPS監控系統發現情況,迅速報告運輸企業(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門,春運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要迅速趕到現場指揮,同時根據事故等級及時向區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報告,運管部門協同公安維護好事故現場秩序,聯系120安排傷員救護。應急救援保障組應及時掌握情況,協同相關單位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2、車輛在轄區外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春運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信息后,根據事故等級,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安監部門和市交通運輸局報告,分管領導組織運管部門、運輸企業迅速趕往事故現場指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迅速與當地運管、交警部門取得聯系,協助當地運管、交警部門迅速開展傷員救治,保護好事故現場,將損失最大限度降到最低點,并組織應急救援保障隊協助相關單位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四)地方公路橋梁損毀應急處置

              發現地方公路水毀事件發生后,地方公路管理局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區春運辦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要按照職責和規定的程序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現場設置警示標志,及時分流車輛,并根據事件實際情況,可向突發事件現場派出工作組或現場設立指揮機構。

              六、預防和應急準備

              (一)各部門應當結合管轄范圍內的實際情況,落實工作責任制。

              (二)各部門應當根據春運工作應急預案的要求,保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運力和有關物資儲備。

              (三)各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并使各種車輛狀況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要定期組織預案的演練,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水平。

              (四)各部門應當開展春運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體干部職工和人民群眾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五)應急預案啟動后,各部門應緊急調用有關人員、車輛以及相關設施、設備。被調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確保完成有關人員和緊急運輸任務,不得延誤和推諉。

              (六)突發事件發生后,各部門應當采取措施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運輸的人員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藥品、食品、設施、設備等緊急物資的及時運輸。

              七、應急信息報告

              (一)各部門應當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公布突發事件報告電話,保證突發事件應急信息暢通。

              (二)各單位應當及時向區春運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下列突發事件的情況;

              1、突發事件的實際發生情況;

              2、預防、控制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情況;

              3、運輸緊急物資的情況;

              4、突發事件應急的其他有關情況。

              (三)春運期間各單位接到突發事件的報告后,應及時向區交通運輸局春運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同時,要組織人員對報告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取證。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遲報、謊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八、監督管理

              (一)局春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對春運期間全區道路運輸應急處置工作的指導和督察。

              (二)利用各種方式,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對春運期間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對遲報、謊報、瞞報或漏報春運期間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輸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梁、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布,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梁事故。橋梁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梁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復雜,對深圳市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深圳市范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設備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信、網絡相關單位落實通信、網絡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信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范圍、項目并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布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范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后工作。指導并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并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發布,涉臺媒體服務工作,并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發布、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并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信息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信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調有關單位盡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信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范圍內的所轄電力設備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調度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發布或配合上級單位發布關于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絡運行,采集、分析、處理相關運行信息。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范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范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5)參與事件調查。

              三、運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絡,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信息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并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運行提供決策支持。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出租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信息發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信息發布

              ①Ⅳ級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信息: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后,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發布。

              (3)預警信息發布內容

              預警信息發布的內容應包括:發布機構、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4)預警信息發布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統一發布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6)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信息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后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并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后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信息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后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范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范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后,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并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于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信息發布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后,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

              (2)制訂并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度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信息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設備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持。

              9、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范管理。

              (2)信息發布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發布。

              (3)信息發布內容。

              信息發布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信息發布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氣象信息發布平臺、互聯網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發布信息。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采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復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后,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后,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并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并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11〕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信息數據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并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并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網絡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備,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以及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范的標志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并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發布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并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系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運輸應急預案5

              為加強我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組織和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行業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維護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總攬全局,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在全省范圍內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運輸應急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協調一致、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運力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我省道路運輸行業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的組織、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各項旅客、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任務,把突發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點。

              二、適用范圍

              (一)由于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的情況;

              (二)因交通事故或超載等原因,需轉運人員或貨物的情況;

              (三)因洪澇、冰雪、地震等自然災害導致公路交通異常,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的情況;

              (四)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其他需臨時調配運力的突發事件。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全省道路運輸行業建立省、地級以上市、縣(區)、運輸企業和客貨運站場五級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體系。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企業應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訂本級應急預案,明確職責與任務,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一)省級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全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工作,制定省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下達各地級以上市應急運力計劃,印發《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

              2.負責啟動省級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各地級以上市應急運力參加省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當省內應急運力不能滿足突發事件需要時,負責報請交通運輸部同意,并協調兄弟省(區、市)交通主管部門調派應急運力支援;

              3.根據交通運輸部的指令或兄弟省(區、市)交通主管部門請求,調動省內應急運力對口支援兄弟省(區、市);

              4.完成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二)地級以上市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行動。根據省交通廳部署,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落實省交通廳下達的應急運力計劃,制訂下達各縣(區)常備應急運力計劃;

              2.負責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轄區內各縣(區)和運輸企業應急運力參加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當本市應急運力不能滿足突發事件需要時,負責報請省交通廳啟動省級應急預案,從省內其他市調派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根據省交通廳的指令,調動轄區內應急運力對口支援。完成當地政府和省交通廳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4.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企業和客貨站場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加強對轄區內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和各種突發事件的監測和預警。

              (三)縣級(區、市)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本縣(區、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行動。根據市級交通主管部門部署,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將市級交通主管部門下達的應急運力計劃分解到相關運輸企業,并加強對應急運力的監督和檢查,切實做到”五落實“;

              2.負責啟動縣級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轄區內各運輸企業應急運力參加本縣(區、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當本縣(區、市)應急運力不能滿足突發事件需要時,負責報請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從市內其他縣(區、市)調派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根據市級交通主管部門的指令,調動轄區內應急運力對口支援。完成當地政府和市級交通主管部門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4.督促指導轄區內道路運輸企業、客貨站場制定應急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企業和客貨站場進行應急預案演練,同時加強對轄區內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和各種突發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及時做好有關應急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

              (四)道路運輸企業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按照交通主管部門要求和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企業的應急預案,并按照交通主管部門下達的應急運力計劃,落實具體的應急車輛、駕駛人員和企業負責人,應急預案和落實情況應報企業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2.運輸企業承運的旅客或貨物因各種原因出現滯留或不能及時運輸時,應及時啟動本企業應急預案加以解決。當本企業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報請企業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調派其他企業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按照企業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的指令,調動本企業應急運力完成有關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4.加強對本企業員工有關應急救援和事故預防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使相關人員了解本企業承擔的有關應急任務的內容和要求,切實提高員工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五)客貨站場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按照交通主管部門要求和站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站場的應急預案,聯系落實相關運輸企業運力作為站場后備應急運力,并報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2.站場因各種原因出現旅客滯留或貨物不能及時運輸時,應及時啟動本站場應急預案加以解決。當本站場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報請站場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調派其他企業應急運力對口支援;

              3.加強對本站場員工有關應急救援和事故預防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切實提高員工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應急預案內容

              (一)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省交通廳根據春運、其他節假日和平時道路客運市場需求變化規律,分別制定了三個時段的全省道路客運應急運力及安排計劃(見附件1),并根據道路貨物運輸的特點制定了全省道路貨運應急運力及安排計劃(見附件2)。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應急運力計劃落實到位。

              1.道路旅客運輸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1)常備應急運力。根據我省道路客運市場實際情況,平時非節假日期間,全省共安排400輛常備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將分解到本市的常備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將當年常備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常備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交通廳備案和調整。除常備應急運力外,各市還應準備部分后備運力,指定1到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范的包車企業的客運車輛作為常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

              (2)節假日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根據”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和”十一“6個三天以上的節假日期間,我省中、短途旅客出行較多的特點,全省在上述6個節假日期間共安排700輛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在每個節假日開始前5天,將分解到本市的節假日應急運力超出常備應急運力部分落實到位,并將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

              (3)春運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針對春運期間客流量大、持續時間長等特點,全省春運期間共安排1000輛客運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在每年春運開始前10天,將分解到本市的春運應急運力超出常備應急運力部分落實到位,并將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當春運應急運力仍不能滿足需求時,各市可根據本地區客流變化的情況,及時調整短途預備運力和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社會非營運車輛持有效證件參加省內跨市旅客運輸。

              2.道路貨物運輸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為保障我省節假日和煤電油運等重要物資運輸順暢、高效、安全,全省共安排500輛5噸以上普通貨運應急運力和80輛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將分解到本市的貨物運輸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其中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應根據本地危險貨物種類及構成等實際情況確定,并于每年的1月1日前將當年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按照附件3的要求報省交通廳備案。貨物運輸應急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交通廳備案和調整。除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外,各市還應準備部分后備運力,指定1到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范的貨運或物流企業的5噸以上貨運車輛作為貨物運輸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

              3.應急運力有關要求

              應急運力必須落實企業名稱、企業負責人及聯系方式、車牌號碼、車輛座位(噸位或功能)、駕駛員及聯系方式,春運和節假日期間,應建立24小時全天候聯絡渠道,確保省、市、車屬單位和駕駛員之間聯絡暢通。聯系方式應每半年更新一次。

              應急運輸車輛原則上只安排從事中、短途運輸任務。同時要加強對應急運輸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證其車況良好,確保交通主管部門下達應急指令時,應急運輸車輛能按預案規定的時間到位,承擔相應的應急任務。應急運力企業在原應急運輸車輛或駕駛員無法執行應急任務時,應臨時調整車輛或駕駛員按預案規定的時間到位,承擔相應的應急任務。需調動應急運力以外的.其他車輛執行應急任務的,必須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和駕駛員符合規定的條件,并事先對駕駛員進行必要的運輸安全和業務培訓。

              (二)應急牌證

              1.種類和使用范圍

              (1)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見附件4)。該證由交通運輸部統一制作,長期有效。供每年春運期間執行省際間應急運輸任務的車輛使用。

              (2)《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見附件5)。該證由省交通廳統一制作,長期有效。當省交通廳啟動省級應急預案時,供執行省內應急運輸任務的車輛使用。

              2.應急牌證管理

              (1)省交通廳已在2007年春運期間將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下發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保管。各市應在每年春運開始前10天將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的使用情況和現有數量報省交通廳備案,出現遺失情況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明作廢。省交通廳將根據各市剩余的《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數量,及時向交通運輸部申領并補充發放給相關市。

              (2)省交通廳將按照各市客運常備應急運力和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總數,將《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下發到各市交通主管部門統一保管。各市應每半年將《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的使用情況和現有數量報省交通廳備案,數量不足的應及時向省交通廳申領,出現遺失情況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明作廢。

              (3)各市交通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上述兩種應急通行證的保管,并建立嚴格的發放登記和回收制度,實行”誰發證、誰負責“。

              3.應急牌證使用

              (1)省交通廳將在全省運政信息系統中增設應急牌證管理模塊,實現對應急牌證發放、使用的信息化管理。各地級市交通主管部門發放交通運輸部《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時,應嚴格按照要求填寫相關事項,并通過運政信息系統打印。

              (2)《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均應與省交通廳下達的加蓋”廣東省道路運輸專用章“的《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見附件6)同時使用。應急運輸車輛在執行應急任務時,應隨車攜帶相應的”應急通行證“和《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復印件,并將”應急通行證“放置于車輛擋風玻璃前,以備核查。應急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應急通行證“交回原發放機關。

              (3)《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和《廣東省道路運輸應急通行證》未與省《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同時使用或未在有效期內使用,均為無效證件,各級交通部門或公路收費站應予以收繳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應急運輸車輛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除發現應急運輸車輛明顯違反規定運營或存在安全隱患外,一律不得對正在運行途中的應急運輸車輛進行檢查,各公路收費站點(包括高速公路)應保障其快速通過。對應急車輛通行費的收取問題,省交通廳將根據有關規定另行明確。

              (三)應急預案啟動及操作程序

              1.應急預案啟動

              (1)當省內因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道路或天氣變化、車輛嚴重超載等各種原因出現大量旅客滯留或重要物資不能及時運輸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運輸企業、客貨運站場應逐級啟動相應的級別應急預案,抽調當地應急運力和其它后備運力進行疏運。如當地運力確實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請支援。省交通廳將向對口支援市下達《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

              (2)當發生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或裝載原因需轉運時,運輸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的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救援,派遣人員趕赴現場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和企業所屬地的交通主管部門報告。接到事故報告后,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立即展開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當確定危險品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嚴重后果且當地應急運力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向省交通廳報告并申請支援。省交通廳將向對口支援市下達《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

              2.應急預案操作程序

              (1)接到省交通廳《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后,對口支援市交通主管部門必須立即按指令要求調配應急運力并發放相應的”應急通行證“。運力請求市應妥善安排好應急運輸車輛的停放、上客或貨物裝載,以及司乘人員的生活。

              (2)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在接到省交通廳《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后,應立即對應急運輸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車況良好,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駕乘人員和通訊工具,確保應急運輸車輛按指令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

              (3)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5輛以上車輛或設備執行同一應急運輸任務時,應由車隊隊長帶隊;10輛以上的,由單位領導帶隊;20輛車以上由地市級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運輸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持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遇到滯留、發生事故、物資泄漏或受損、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4)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應急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春運、節假日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和聯系方式,確保信息暢通,當應急事件發生后要及時按規定程序向其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人員或物資滯留情況、運力供應情況和存在的缺口、事件的處置和控制情況、申請運力(功能、噸位或座位、數量以及注意事項)、當地道路通行和天氣狀況等。

              五、應急資金保障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應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具體原則如下:

              (一)對執行疏運任務的,各運力請求市應按實際售票額或配載費用的100%將運費結算給應急運力派出單位。對在運力調配過程中造成支援車輛放空損失的,由運力請求市在《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上簽章說明。

              (二)對執行轉運任務的,實際轉運費應100%交給應急運力派出單位;運費難以收取的,由運力請求市在《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上簽章說明。

              (三)對在應急運力調配過程中因各種原因造成應急運輸車輛沒有運費收入的,在應急運輸任務結束后三十天內,由應急運輸車輛派出單位憑運力請求市簽章的《廣東省應急運力調度指令》,報省交通廳,提出補助申請,其補助費用將按省交通廳統籌30%、運力請求市支付70%的比例解決。

              (四)執行省交通廳直接下達的應急運輸任務或政府指令性任務的,在應急運輸任務結束后三十天內,由應急運輸車輛派出單位所在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按照附件7的要求統一報省交通廳,提出補助申請,有關運輸費用由省交通廳全額支付。

              (五)省交通廳和運力請求市交通主管部門在收到應急運輸補助申請后,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審核和資金撥付工作。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加強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應急運力保障隊伍,完善應急運力保障管理機制,落實應急保障專業人員,并加強對保障隊伍的應急教育培訓。建立專家咨詢制度,充分發揮專家在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決策咨詢、專業救援、事件評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完善統計制度和應急物資保障。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建立應急保障所需的物資、運力、檢修設備、專業人員儲備等動態數據庫,設計應急運力報送、調用以及應急運輸證制作的網絡流轉程序,建立科學合理的應急運力執行任務和費用測算統計制度,做好應急保障所必需的重要物資的合理儲備工作。

              (三)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和落實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應急預案演練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道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所需的經費。建立健全應急資金管理使用監督制度,加強財務、審計等部門對應急資金的專項管理和資金使用效果的評估工作。同時,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布制度建設,公布應急事件報告聯絡人員聯系方式,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五)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工作。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組織機構應當每半年對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針對應急預案和應急運力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預演,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相關應急預案能及時啟動,應急運力能在規定時間內到位。

              (六)加強部門協調。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有關部門,明確各自的職責,加強相互之間的信息溝通,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切實做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道路運輸企業、客貨站場應參照本預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各級道路運輸運力保障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運輸應急預案6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xxxx運輸xx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過程中發生道路運輸重大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當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當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要以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服從政府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略)

              副組長:(略)

              成員:(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xxx兼任,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聯系:(略)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制定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4、應急車輛、公司指定車作為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車輛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運營車輛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后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六、應急響應

              1、立即搶救、當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本公司在現場的工作人員,首先查看事故嚴重程度,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2、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xx、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啟動預案、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經核實和確認后,將情況報告公司第一責任人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研究部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立即帶領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救援工作

              5、現場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要積極協助配合,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6、通信聯系、開通與現場救援指揮部、交通主管部門等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7、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8、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七、應急救援結束后處置工作

              1、救治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2、事故調查、公司應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事故報告

              1、報告程序及要求、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后,有關人員必須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并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所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

              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xx、住址、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九、應急保障體系

              1、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專業人員并加強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2、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救援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強通訊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聯系

              組長:xxx

              聯系:(略)

              副組長:xxx

              聯系:(略)

              成員:xxx

              聯系:(略)

              十、預案演練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一、獎勵與責任

              1、總結評估、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救援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于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3日內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2、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運輸應急預案7

              為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切實加強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防止化學危險品的擴散,妥善處理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各類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學危險品的蔓延和擴散,減少事故損失,促進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適用范圍

              凡在本轄區從事爆炸晶、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等運輸企業和在本轄區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事故等級、標準

              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經濟損失情況,將事故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機構和職責

              在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機構的基礎上,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掛帥,統一組織和協調對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救援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聽從事故現場總指揮的指揮開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向外蔓延擴散和事故損失擴大。若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發生地不屬于本單位的應急救援處理范圍,應立即通報有管轄權的道路交通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同時,報上一級交通事故管理機構。

              四、組織領導和機構

              我所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其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將樂縣運輸管理所,由翁小斌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并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

              五、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戶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所安監股、分管領導、(安監股電話:2265920),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后,應立即上報縣安監局,同時通知相關單位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化學危險品的屬性,開展現場搶險、施救I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一)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化學危險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二)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交通運輸部門和相關部門。

              (四)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諉,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4、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七、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并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

              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

              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八、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危貨運輸企業的領導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領導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運輸應急預案8

              為全面做好我縣交通運輸領域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縣交通運輸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增強憂患意識和做好工作的責任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為全縣交通運輸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標。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縣內公交車事故應急處置,保證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無重大險情;遇險要及時采取應急搶險措施,力爭把因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我局特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光亮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潘厚軍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岑正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禮亞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敏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主任

              成員:局屬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陸禮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慧同志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組織機構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承辦縣委、縣政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的領導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協調和調動小組成員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傳達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的要求、轉發有關文件;及時轉發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完善搶險預案,確保客貨運輸暢通

              (一)小組成員要對局屬各單位、企業運營特點和應急搶險預案充分掌握,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企業特點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組織具體負責搶險救災客、貨運輸車輛等的準備,要編制搶險救災運輸應急預案,確定客貨搶險運輸車輛編隊及搶險救災隊伍,為搶險救災提供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提高搶險應急保障能力。

              (二)客運企業要做好的旅客運輸安全工作

              1.堅持以預防為主。客運企業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項預案;密切注意氣象和汛情動態不可控因素,及時制定運營保障措施,確保客運行業正常運營。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運時,及時告知旅客,疏導旅客轉乘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客運車輛在運營中遇到汛情、險情時,要組織好旅客的繞行、轉運、疏散,確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氣、汛情預報預警制度,對營運線路沿線及積水路段以及山區線路、涉水、漫水橋等交通事故易發路段進行現場勘察,以保證乘客安全為第一位原則,制定安全運營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揮調度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遇到緊急情況要千方百計盡快疏散、運轉乘客,保障運輸安全。

              3.發生重大險情及事故,要堅持“以人為本,乘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報告及處置。

              五、應急預案執行規則應急預案執行規則

              (一)加強值班,保證通訊暢通、信息反饋及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值班人員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要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建立嚴謹、規范的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接到有關的電話和傳真,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領導匯報,并根據領導要求進行處置。

              (二)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遇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以及較大洪水災害出現的重大險情,責任單位接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由局領導小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三)建立應急事件預報制度。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應急信息接報和發送制度,做到中期預報及時,短期預報隨時,緊急預報即時報送。

              (四)加強對重點路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證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時,保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工作。

              (六)局屬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信息,保證渠道暢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應急事件的報告,立即詢問和調查清楚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滯留人員、傷亡人數、車輛損毀、險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運輸車輛等。

              (二)信息報至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辦公室。

              (三)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小組成員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到達現場,按現場工作部署的要求開展工作,救援結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隨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匯報進展情況。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應急相關資料。

              (七)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和優化應急預案。

              七、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應急搶險的相關人員,要熟記本預案,明確各自的任務和職責,并保證通信聯絡暢通,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發地點。

              (二)所有參與現場處置的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領導小組沒有下達解除應急響應的命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離。對不服從指揮、責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相關工作和安全規范指揮應急處置,嚴禁違章、冒險指揮作業,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四)要堅持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做好突發性災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確保處理正常事件有條不紊,辦理應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險情、重要指令傳遞準確、及時。

            運輸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開展防御臺風、暴雨、洪澇、冰凍、潮汛、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形成科學、規范、有序的應急機制,提高應急能力,保障運輸車輛、船舶和旅客的出行安全和交通建設工程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為社會穩定和經濟正常運行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1.2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防洪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浙江省交通運輸系統“三防”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的防汛、防洪、防臺工作,包括臺風、暴雨引發的泥石流、山體滑坡、崩塌等次生災害以及雨雪冰凍、霧霾、大風、風暴潮、地震等自然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要始終把確保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力量;牢固樹立防大災、抗大災觀念,增強主動預防意識;堅持以防為主,防抗結合,認真落實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屬地管理,當地政府統一指揮;上級交通運輸部門支持、指導、督促下級交通運輸部門的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和工作機構崗位責任制。

              1.4.3快速反應,部門聯動。在明確各單位職責和分工前提下,大力加強和改善系統內、外的部門聯動機制,做到信息、資源合作共享,增強協調性,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1.4.4科技防御,綜合減災。要有效利用和不斷改善科技防御的資源,手段和方法;樹立全局觀念,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堅持專群結合、軍民結合,平戰結合,做好各項預防和應急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2.1.1在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設立市交通運輸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機構,全面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防御自然災害工作,局屬各單位參照設立防御自然災害應急機構,組織實施本行業本單位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1.2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原則,各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行業管理機構負責本地本行業的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建立防御自然災害工作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本轄區的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2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機構

              市交通運輸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機構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2.2.1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

              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副局長、總工、黨委委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法規處、建規處、財審處、運輸處、安全處、科信處、人教處、交戰辦、紀檢室、聯合工會以及市公路局、港航局、運管局、質監站、建設處、07省道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上級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指示;

              (2)組織制定完善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3)研究部署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檢查、落實、協調、獎懲等;

              (4)組織搶險救災,協調、部署跨行業、跨地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保障人員、物資、裝備、資金的調配;

              (5)宣布啟動和終止應急響應。

              2.2.2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局防災辦”)設在局安全處,局安全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局防災辦成員由局辦公室、法規處、建規處、財審處、運輸處、安全處、科信處、人教處、交戰辦、紀檢室、聯合工會以及市公路局、港航局、運管局、質監站、建設處、07省道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指導局屬單位制定完善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并督促實施;

              (3)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分析、上報、發布全市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信息;

              (4)組織開展災后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獎懲建議;

              (5)組織開展局防御自然災害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2.2.3市級交通行業管理機構(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運管局、市質監站)主要職責:

              (1)制定和完善本行業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2)研究部署本行業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檢查、落實、協調、獎懲等;

              (3)組織搶險救災,協調、部署本行業跨地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保障人員、物資、裝備的調配;

              (4)負責本行業防御自然災害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報告。及時轉發氣象預警信息和發布引導公眾出行信息;

              (5)指導、督促本行業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2.2.4其他局屬單位(市交通工程建管處、07省道征費所)主要職責:

              組織制定和完善本單位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開展應急預防和處置工作。

              3災害事件分級

              3.1特別重大災害(Ⅰ級)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

              (2)市防汛指揮機構發布洪澇災害Ⅰ級預警信號;

              (3)海洋部門發布風暴潮或海嘯紅色預警信號;

              (4)因自然災害造成市內高速公路、國省道主干線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需要48小時以上,或市內干線航道斷航或嚴重堵塞120小時以上的;

              (5)因自然災害引致特別重大公路水路運輸事故。

              3.2重大災害(Ⅱ級)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橙色預警信號;

              (2)市防汛指揮機構發布洪澇災害Ⅱ級預警信號;

              (3)海洋部門發布風暴潮或海嘯橙色預警信號;

              (4)因自然災害造成市內高速公路、國省道主干線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需要24小時以上,或市內干線航道斷航或嚴重堵塞48小時以上的;

              (5)因自然災害引致重大公路水路運輸事故。

              3.3較大災害(Ⅲ級)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黃色預警信號;

              (2)市防汛指揮機構發布洪澇災害Ⅲ級預警信號;

              (3)海洋部門發布風暴潮或海嘯黃色預警信號;

              (4)因自然災害造成市內公路高速公路、國省道主干線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需要12小時以上,或市內干線航道斷航或嚴重堵塞24小時以上的;

              (5)因自然災害引致較大公路水路運輸事故。

              3.4一般災害(Ⅳ級)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暴雨、暴雪、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藍色預警信號;

              (2)市防汛指揮機構發布洪澇災害Ⅳ級預警信號;

              (3)海洋部門發布風暴潮或海嘯藍色預警信號;

              (4)因自然災害引致一般公路水路運輸事故。

              4預防和預警

              4.1監測與檢(巡)查

              各地各單位根據職責,建立并實施以查思想、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防御自然災害安全檢查機制,加強安全監測技術支持和投入。要根據行業特點和季節特點,在災害易發期做好重點風險事態和點、段的監測和巡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4.2信息收集與交換

              各地各單位要在不斷健全系統內信息收集報告機制基礎上,建立完善與當地政府應急、氣象、海洋、水利、國土資源及海事等部門的氣象、水文、潮汛、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的交換機制,及時掌握重大氣象和自然災害動態,開展應急預防和處置。

              4.3應急物資裝備籌備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從“防大災,抗大災”著眼,遵循“合理、有效、便捷”原則,按照應急預案和“種類齊全,數量充足”要求,認真落實各項抗災搶險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籌備,汛期前做好全面清查完善工作。

              4.4預警信息通報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密切關注收集各級氣象等職能部門發布的各類自然災害的預警信息。通過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建立的應急信息管理處置平臺、手機短信服務平臺及網絡、電話等多種渠道向交通運輸單位及從業人員通報、發布(轉發)預警信息。指導、引導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預防和避險。

              5應急響應和處置

              5.1應急響應

              按照“統一領導、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行業指導、分級響應”的原則,當出現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不同程度災害時,視情啟動相應的Ⅳ級、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并在低一級應急響應行動基礎上,實施相應等級應急響應行動。

              5.1.1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市氣象臺等職能部門發布一般災情藍色預警信號或市防汛指揮機構宣布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時,由分管副局長視情決定啟動市局防御自然災害Ⅳ級響應行動。

              (1)局防災辦主任視情主持召開局防災辦成員會議,傳達、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局防災辦及時關注災情發展情況,傳達、收集、匯總涉災縣(市、區)交通災情信息,視需要轉報市防災、應急指揮機構,重要情況向分管副局長匯報,調整部署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

              (3)局值班人員加強值班。

              5.1.2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市氣象臺等職能部門發布較大災情黃色預警信號或市防汛指揮機構宣布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時,由分管副局長決定啟動市局防御自然災害Ⅲ級響應行動。

              (1)分管副局長視情主持召開局防御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會議,傳達、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局防災辦及時關注市應急辦、市防汛指揮部、市氣象臺等部門有關災情的通報,傳達、收集、匯總涉災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災情報告,視需要轉報市防災、應急指揮機構。重要情況及時向分管副局長報告,調整和部署局防御自然災害工作。

              (3)局防災辦視情啟動24小時值班。

              (4)局值班人員須堅守崗位。

              5.1.3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市氣象臺等職能部門發布重大災情橙色預警信號或市防汛指揮機構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時,由局長決定啟動市局防御自然災害Ⅱ級響應行動。

              (1)局長或分管副局長主持召開市局防御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會議,傳達、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局防災辦密切關注市應急辦、市防汛指揮部、市氣象臺等部門有關災情通報,傳達、收集、匯總涉災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災情報告并視情轉報市防災、應急指揮機構,重要信息及時向分管副局長報告,及時決策和部署防御自然災害工作。

              (3)經局領導批準,局防災辦視情指派局防御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成員帶工作組分赴受災縣(市、區)指導、幫助抗災搶險工作。

              (4)局防災辦啟動24小時值班,局防災辦成員須堅守崗位,未經批準,不得離城外出。

              (5)局值班人員須堅守崗位。

              5.1.4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市氣象臺等職能部門發布特別重大災情紅色預警信號或市防汛指揮機構宣布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時,由局長決定啟動市局防御自然災害Ⅰ級響應行動。

              (1)局長主持召開市局防御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會議,傳達、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

              (2)局防災辦密切關注市應急辦、市防汛指揮部、市氣象臺等部門有關災情通報,收集匯總涉災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災情報告并視情轉報市防災、應急指揮機構。重要信息隨時向局長、分管副局長報告,及時決策和部署防御自然災害工作。

              (3)根據需要由局長決定局領導帶隊分赴受災縣(市、區)指導抗災搶險工作。

              (4)經局領導批準,局防災辦視情指派工作組赴受災縣(市、區)指導幫助抗災搶險工作。

              (5)局防災辦啟動24小時值班,局防御自然災害領導小組成員、局防災辦成員須堅守崗位。系統全體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離城外出。

              (6)局值班人員須堅守崗位。

              5.1.5市級行業管理機構的應急響應。當市局啟動應急響應時,市級行業管理機構原則上同步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響應行動。

              5.1.6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的應急響應。以當地氣象等部門發布的預警信號和當地政府的決定為依據,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行動。

              5.2應急處置

              5.2.1應急啟動。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響應啟動后,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隨時做好應急各項工作,當市局實施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市綜合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同時啟動,并按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工作。

              5.2.2信息通報。各級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應急機構密切關注跟蹤氣象及災情發展趨勢,充分運用各種信息網絡渠道向下級及交通從業單位和人員及時通報預警信息,根據相關規定和實際情況發布避風、停業、封航、封道等指令。

              5.2.3避險實施。各級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應急機構指導、督查交通運輸從業單位和個人按要求實施停工、停運、設施設備穩固,船舶避風、人員撤離等應急避險工作。行業管理部門認真做好危險路段、航道的危險標識、標志的設置工作。

              5.2.4災害應對。災害發生后,事發地交通運輸部門領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救援。救援時,公路部門重點做好公路搶通、保通;港航(地方海事)部門重點做好內河船舶搜救和航道疏通;運管部門重點做好人員疏散的運力保障;質監部門重點做好工程技術支持。

              5.2.5請求支援。災情嚴重,當地交通運輸部門處置有困難時,經本級交通主管部門領導同意,本級防御自然災害辦公室負責向當地政府或上級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機構請求支援和協調。局防災辦接救災請求后,經請示局領導,視情指派協調相關人員馳援或應急裝備、物資支援。

              5.3信息報告與發布

              5.3.1報告程序和責任人。各級交通運輸防災辦(經辦部門)為信息報告責任人。一般信息由防災辦負責人簽發,重要信息由單位分管領導簽發。信息報告應通過傳真或計算機安全信息網絡逐級報送,重大和特殊信息經單位分管領導同意后可越級報送。

              5.3.2信息報告主要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受災、受損、救災情況以及遇到的困難和應對措施等。

              5.3.3報告頻率和要求。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在Ⅰ、Ⅱ級應急響應時,每天9:00和下午15:30各報告1次;Ⅲ級、Ⅳ級應急響應時,每天下午1次向上級部門報告,具體按附件三要求,填寫附件四報送。

              5.3.4特殊情況報告。遇重大災情發生,造成人員傷亡,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嚴重受損,嚴重影響通車、通航時,事發地交通運輸部門應在1小時內,逐級向上級交通運輸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5.3.5信息轉報。局防災辦接各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市級行業管理機構的信息報告后,屬重大災情的,及時向局長和分管副局長匯報,并向市應急辦、市防汛指揮部等報告。

              5.3.6信息發布。需向市級以上媒體報送信息的,由局防災辦會同局辦公室審核后報送;需由市局直接向媒體和社會公眾發布信息的,由局防災辦會同局辦公室核稿報分管副局長同意后發布。

              5.4應急變更和結束

              5.4.1響應級別提高。市氣象臺等職能部門發布的災情信息趨于嚴重或預警信號等級提高,或本級政府提高應急響應等級時,局防災辦提出意見,報局長或分管副局長決定,提高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響應等級。

              5.4.2響應級別降低。市氣象臺等職能部門發布的災情信息趨于減弱,或預警信號等級減低,或本級政府減低應急響應等級時,局防災辦提出意見,報局長或分管副局長決定,減低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響應等級。

              5.4.3應急結束。市氣象臺等職能部門解除氣象預警信號,災情得到有效控制時,局防災辦提出意見,根據“誰啟動,誰解除”原則,報局長或分管副局長決定,宣布局防御自然災害應急結束。各級交通運輸部門遇有上級行業主管部門與當地政府宣布應急結束時機不一致時,依據當地政府決定施行。

              6應急保障

              6.1通訊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有效運用各種公用通訊網開展應急通訊工作,對沿海易受臺風和風暴潮影響的單位,更要加強通訊保障工作,必要應配置海事專用電話,以確保特別狀態下應急通訊暢通。要建立和及時更新各級應急指揮及保障相關人員的電話號碼臺帳,確保應急時通訊暢通。

              6.2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平時要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練,適時做好人員的新老交替,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保障專業應急搶險隊伍的`專業素質、體能素質和合法權益。

              6.3裝備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平戰結合”原則,根據以往抗災搶險需求情況,以自備或與相關企業合備的形式,儲備常規搶險機具設備和器材等,并保持技術狀況良好。要保障應急專用車、船的配備,確保搶險急需。

              6.4物資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分級儲備,定點存放,統一調配”的原則,建立健全儲備庫和儲備物質并建立臺帳,定期查驗,有短缺、失效、破損時及時補充、更換,確保有備無患。

              6.5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在現體制下,積極爭取各級政府的財政部門的大力支持,籌措必要的防御自然災害應急資金。上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及時下撥防御自然災害應急資金和災害重建補助資金,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督查。

              6.6技術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要求建立和完善互通聯網的應急指揮中心系統,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信息網絡銜接,提高對災害事態的信息收集、統計分析、決策會商和應變處置的能力。

              7善后工作

              7.1基礎設施安全排查

              應急響應結束后3天內,涉災交通運輸部門和建設單位要對所轄重點路段、航道、港口、碼頭、橋梁、場站等基礎設施進行安全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置。發現和處置重大安全隱患時應向上級交通運輸部門報告。

              7.2受損工程設施恢復。涉災交通運輸部門和建設單位在受損工程應急處置后,應全面清理、整修、恢復原工程建設標準,必要時提高建設標準,確保已修復工程安全無患。

              7.3應急裝備物資維護

              涉災交通運輸部門和建設單位,災后應迅即對應急裝備進行檢修、保養;對應急物資進行查驗、補充;要建立補償機制,對征用的社會應急裝備和物資及時給予補償。

              7.4災害應急損失報告

              涉災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在應急處置期間上報信息的基礎上,要全面準確核實受災受損和恢復情況,在災后7天內填報附件5及相應附表5-1至5-4報表,涉災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其報表(各縣局報附件5匯總表)應逐級呈報至局防災辦作為災后補助的依據之一。對重大工程的修復,責任單位應編制工程修復預算,需要請求當地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部門資金支持的,應形成書面報告,逐級呈報。特殊情況可越級呈報。

              7.5應急工作評估總結

              各級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工作機構應認真總結、評估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經驗教訓,做到重大以上應急事項一事一評估、一年總評估,查找防災工作薄弱環節,推廣防災工作先進經驗,從組織領導、隊伍建設、工作程序、應急舉措等方面,對各級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及時進行補充和修訂。每年12月底前,市級行業管理機構和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應向局防災辦報送當年度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總結報告。

              8監督管理

              8.1培訓

              市局會同各行業管理機構加強對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指導。各地交通運輸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權限,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和應急救援知識培訓。重點交通從業單位應建立防御自然災害應急知識培訓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的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8.2演練

              局防災辦視情組織全市交通運輸防御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演練,公路、港航、運管及質監等部門根據各自特點組織相應的應急演練;各縣(市、區)根據規定和本地實際采取不同方式,每年組織不同種類的防災應急演練;重大工程建設單位、重點運輸企業應制訂應急演練計劃,每年組織一次以上不同形式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演練,提高實戰處置能力。

              8.3獎懲

              對防御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處置果斷、據測準確、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市交通運輸局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或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4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局防災辦牽頭制訂,報局長辦公會議審核批準后實施。

              市級行業管理機構及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制定的防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報局防災辦備案。

              8.5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局防災辦負責解釋。預案中涉及相關數量值以上表述的,均包含本數值。

              8.6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下文之日起實施,原《嘉興市交通運輸保障地震應急預案》(嘉交運〔2003〕263號)、《嘉興市本級交通運輸系統處置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應急預案》(嘉交〔2011〕208號)、《嘉興市交通運輸系統“三防”工作預案》(嘉交〔2011〕2xx號)同時廢止。

            運輸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過程中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能力,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正常運行。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的應急運輸保障。

              (1)突發事件。包括發生自然災害(洪水、地震、臺風、泥石流、雪災等)、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重大疫情、重大傷亡救治等)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

              (2)當所屬公路、橋梁、航道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運輸暢通的應急行動。

              (3)交通運輸部門本身所需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公路交通異常阻斷,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等情況下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4)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舉行重大活動(國事會議、大型體育運動會、大型展覽等)時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或超出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市政府責成市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應急保障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由市、區(縣)二級組成,在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市級組織指揮機構組成

              市成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管交通運輸的副局長和市交通運輸局各副局長擔任。

              市交通運輸局各行業單位主要領導、局屬各處室領導為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成員。

              2.2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制定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2)負責啟動和終止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響應,統一領導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處置工作,發布調度指揮命令;

              (3)根據需要,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實施;

              (4)抓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5)監督指導各行業部門應急工作運行情況;

              (6)研究決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重大事項。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為應急保障車輛提供快速通道。

              市財政局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為突發事件提供應急儲備、日常運轉和應急處理所需必要工作經費,并做好資金使用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保障所轄公路應急車輛的順利通行。

              市交通運輸局航務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市所轄水路運輸突發事件、客運碼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水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信息通信中心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局范圍內各類突發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

              以上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設施、設備;各單位的應急管理部門應做好應急物資、設備的統計和管理工作。

              2.4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擔任。職責包括:

              (1)負責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2)編制和修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3)收集、匯總全市突發公共事件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應急保障工作;

              (4)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并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5)督促落實應急保障人員、車輛和設施設備;

              (6)建議健全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

              (7)開展應急保障綜合演練和業務培訓工作;

              (8)承辦市政府及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5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當啟動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突發事件牽頭處置單位有關人員擔任。具體職責為:

              (1)貫徹落實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對道路運輸應急工作的批示,提出應急運輸具體措施;

              (2)指導監督應急運輸工作,協調解決應急運輸工作中的各項問題;

              (3)確定現場通信方式,負責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傳遞;

              (4)掌握應急運輸動態狀況,及時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和結果,及時調整部署應急運輸工作措施;

              (5)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向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提出下一步應急行動的建議;

              (6)完成有關管理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3預警與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1)地震、洪水、地質災害、環境染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氣象災害等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事件分別由相關管理部門提供預警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公路阻斷信息等由交通運輸相關部門負責監測并提供;

              (3)市政府或省交通運輸廳下達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信息。

              3.1.2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1)市交通運輸信息中心負責與氣象、地質、衛生計生、環保、水務、公安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與傳輸機制;

              (2)市、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級別。

              3.2預警預防行動

              市、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其運管機構必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和管理機制,編制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值班和應急備勤,建立、培訓專(兼)職應急保障力量,配備相關技術裝備;對各方面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和核實,及時確定和發布所轄區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預警級別,領導和協調各有關方面開展預警預防工作。

              3.3預警支持系統

              市交通運輸局以局信息中心為主,建設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常規數據庫,各有關單位提供有關數據和信息,支持、配合交通突發事件常規數據庫建設。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程度或上級下達的保障需求,將道路運輸保障分為Ⅰ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Ⅱ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Ⅰ級為最高級別。

              根據預警信息,進行分級響應。

              4.2分級響應

              4.2.1Ⅰ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市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大批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需要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指令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區(縣)級政府出現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超出區(縣)級保障能力,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援助請求時;

              (5)多個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應急響應,可能出現運力緊張時;

              (6)出現其他可能需要市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必要時,向省交通運輸廳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4.2.2Ⅱ級響應

              啟動條件:

              (1)當區(縣)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大批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區(縣)級交通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接到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區(縣)政府認為需要提供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出現其他可能需要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并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行動情況和結果。必要時,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5應急處置

              5.1信息報告

              5.1.1信息報告程序

              Ⅰ級響應啟動后,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應將進展情況及時報市交通運輸局,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交通運輸局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報市級突發事件處置指揮機構、市政府或省交通運輸廳。

              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事件所涉及的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報市交通運輸局,并通報各應急工作組和成員單位。

              5.1.2信息報告內容

              (1)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情況,包括貨物種類、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并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系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支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支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報告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

              5.2緊急處置

              當啟動緊急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響應時,市、區(縣)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組織下參與保障活動,做好信息搜集、協調指揮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5.3指揮和協調

              (1)當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局和相關區(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市、區(縣)兩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的信息溝通。

              (2)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現場工作,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根據保障任務實際,優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關部門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保障行動。

              5.4新聞報道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新聞發布與宣傳工作由市、區(縣)政府或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布。

              5.5應急響應終止

              (1)Ⅰ級響應終止程序。當交通運輸廳或市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后,經市交通運輸局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2)Ⅱ級響應終止程序。當市交通運輸局或區(縣)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后,經市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按照“誰征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的原則,由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負責補償;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應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征用補償形式包括現金補償、財政稅費減免、實物補償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補償等;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2撫恤和補助

              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對因參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殘、傷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并提供相關心理和法律援助;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3總結評估

              由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總結評估工作,總結經驗教訓,并形成專門報告上報上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要針對處置過程中暴露出的有關問題或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本級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預案。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市交通局信息中心負責組織通信保障工作。

              7.2應急運輸力量的保障

              應急運輸力量包括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投資建設的專業運輸力量和國家、政府所屬公務運輸力量,其他可投入運輸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車輛和設備。依托較大規模的運輸企業,建立應急運輸車隊,形成組織嚴密,指揮靈活,行動迅速,機動性強的應急物資運輸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服從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的協調、指揮,及時出動車輛參加道路運輸應急行動;保持與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的聯系,及時報告動態;

              (2)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在落實和實施本預案過程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人員或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4)對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或不聽指揮、臨陣逃脫以及破壞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應急保障相關人員,每2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動員,自覺行動,高效運轉。

              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應定期舉行較大規模的實戰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開展一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運輸應急預案11

              一、風險類型

              1、車輛機械故障因運輸車輛機械故障,機件失靈或自身質量問題導致車輛無法繼續行駛,造成運輸中斷,貨物配送遲到以及貨物安全的風險。

              2、交通事故因運輸車輛違法違規行駛、惡劣氣候、其他車輛違規駕駛或其他意外因素導致的交通事故,造成運輸中斷配送延遲甚至貨物滅失的風險。

              3、車輛扣押因運輸車輛違法違規行駛導致車輛被交通管理部門扣押,造成運輸中斷、貨物配送遲到的風險。

              二、預防與預警

              1、供應商的運輸司機須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運輸車輛須有符合法律法規的行駛證。

              2、要求供應商在開始配送前對運輸車輛狀況進行全面檢查,降低車輛發生機械故障的`風險。

              3、要求供應商嚴格對運輸車輛實施保養、檢修、年檢,確保車況完好,并及時提供車輛保養檢查記錄和證明。

              4、每季度根據不同季節特點以及貨物在不同季節下的安全配送需求,與供應商溝通協作對駕駛員進行運輸安全培訓。

              5、在預計運輸過程會受到惡劣天氣影響的情況下,立即提醒供應商在車輛配送出發前對運輸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行駛方面的強調。

              6、每次與供應商溝通的時候或進行安全規范化培訓的時候,同時強調一旦配送車輛發生意外交通事故,需第一時間告知我司,共同就應急處理措施進行協調確定。

              三、應急處理措施

              1、得到因車輛原因造成運輸中斷的通知后,第一時間與配送供應商進行協調溝通,要求供應商安排另外車輛去事故發生地點倒貨。

              2、如果事故責任供應商不配合倒貨工作,在第一時間協商無果后,立即安排備用運輸資源派遣車輛至事故發生地點倒貨并繼續完成配送任務。

              3、如車輛被扣押,車輛與貨物一同被交通管理部門管制后,項目部要第一時間通知客戶,并向客戶解釋原因。同時與事故責任供應商根據合同條款就貨物暫扣進行責任協商,并根據交管部門給出的放行時間,合理安排是通過返回當前貨物由倉庫補貨發運還是繼續發運。

              4、如因車輛交通事故造成貨物滅失,項目部得到消息后第一時間通知客戶,就補貨發運的安排進行確定,同時客服人員向終端客戶做好解釋工作。根據合同條款,與事故責任供應商就理賠責任進行協商,明確貨損的賠償金額。若事故后部分貨物仍完好,項目部積極與供應商溝通安排車輛或調用備用資源發專車將完好貨物返回至倉庫。

              四、應急處理原則

              1、避免因貨物配送延遲造成客戶投訴

              2、及時補貨

              3、及時知會客戶

              4、持續關注事故處理進展

              5、貨物安全作為第一考慮對象

            運輸應急預案12

              20xx年春運2月1日開始至3月12日結束,共計40天,為加強春運的組織和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春運期間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維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春運工作平穩順利進行,根據廉江市交通運輸局(廉交發〔20xx〕11號)《關于做好20xx年春運工作的通知》,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應急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為民務實”為主線,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在全鎮范圍內建立一個統一、科學、高效的應急指揮體系,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以最快速度,高效做好春運的應急組織、救援、保障工作,保障春運工作的順利開展,維護好廣大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與保障重要生產物資的運輸。

              二、適用范圍

              在春運期間,因各種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超載、市場供求或道路情況異常等原因造成旅客或重要生活物資不能安全、及時運輸的突發事件。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各單位應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明確職責與任務,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春運應急保障工作。

              (一)鎮春運辦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全鎮春運應急保障工作,制定本鎮春運應急預案。

              2、負責啟動本鎮春運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鎮內突發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

              3、完成上級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二)各村(居)委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春運應急救援行動,根據上級布置,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級春運應急預案。

              2、負責啟動本級春運應急預案,指揮和調配轄區內春運和保障工作。

              3、根據鎮春運辦的指令,完成上級下達的應急救援和保障任務。

              (三)成員單位、企業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1、按照鎮春運辦的要求和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報鎮春運辦備案。

              2、當本部門、單位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如本部門、單位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報鎮春運辦請求啟動鎮春運辦應急預案給予支援。

              3、加強本部門、單位員工有關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工作,切實提高員工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急能力。

              四、應急運力落實和調度

              (一)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1、道路旅客運輸應急運力計劃和落實

              協調湛江汽運集團507車隊調度解決。

              2、應急運力有關要求

              應急運力企業要建立春運期間24小時全天候聯絡渠道,在春運前制訂應急預案。

              (二)應急預案啟動

              當鎮內發生因各種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超載、市場供求或道路情況異常等原因造成旅客或重要生活生產物資不能安全、及時運輸的突發事件,成員單位、運輸企業等應當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如本單位不能解決時,應及時向鎮春運辦報告并申請支援。

              五、應急保障措施

              (一)執行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

              (二)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各單位要建立24小時通訊聯絡渠道,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三)鎮內發生各種自然災害造成旅客滯留突發事件的情況下,為了提供旅客的方便,安置在高橋中學。

              (四)加強部門協調。在鎮春運辦統一協調下,各部門、單位要明確各自職責,加強信息溝通,落實春運工作相關部署,制度好本部門相關制度、方案,切實做好春運應急保障工作。

            運輸應急預案13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全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專門成立了運輸保障組(設在市運管處),具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動態監測,對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

              組長:副組長:

              聯系電話

              各縣區交通局要成立相應機構,在“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道路運輸保障組織工作職責

              各縣區運輸保障組織要在同級“治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制定本縣區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車輛做好運力儲備,負責對本縣區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監測,及時掌握運輸市場動態。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各級運輸保障組織要及時向同級和上一級“治超”領導小組報告。服從“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指揮道路運輸系統和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監督。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級次

              根據市場出現的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按照影響范圍、強度和發展趨勢,將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分為相應等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脫銷或工業生產原料、產成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供應緊張,導致生產企業面臨停產。黃色運輸保障緊急預案是全市大部分縣或漢臺區出現上述市場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市交通局應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廳報告,由市“治超”領導小組發布黃色預警警報,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實施。各縣區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情況后,縣區交通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和確認,并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啟動本地應急預案。

              四、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及人員

              (一)車輛要求。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儲備數量按以下原則執行:10萬人口以下的縣,應配備5輛5噸以上的貨車,每增加10萬人相應增加5噸以上貨車5輛。各縣區交通局啟動道路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后,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由市上統一核發《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要在明顯位置懸掛《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強制收繳。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要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五年,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如果沒有符合條件的車輛或車輛不足,應向市“治超”領導小組提出支援申請。

              (二)人員要求。應急保障隊伍應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駕駛員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體健康、駕駛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法規。

              五、市場異常波動情況的報告

              各縣區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保信息暢通,出現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物價上漲及運力下降的幅度、本縣區運力異動情況、需要市級支援的的申請要求及特別通行證的數量。

              六、應急運輸保障工作機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在派出5輛及以上車輛或執行統一任務時,應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的由縣區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所產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執行基本運價,不足部分由各級財政給予補貼,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應急運力分配指標的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手機24小時開通。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市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貽誤時機并造成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并嚴肅處理。各縣區應于每日16時前將《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情況表》上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運輸應急預案14

              為切實加強我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緊急處置反應速度和綜合指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桂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桂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桂陽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轄區內發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泄露、起火、爆炸,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然發生的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等交通中斷和車輛嚴重滯留的緊急情況。

              二、工作原則

              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的統一領導和縣應急指揮中心的指導下,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處置、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由大隊長任組長,教導員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大隊領導任副組長,隊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大隊辦公室,由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下設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應急救援組、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指導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維權信訪組、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宣布啟動本預案,組織協調應急管理工作。

              必要時,大隊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時,為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一)綜合協調組

              組 長:值班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及任務安排。

              任務:

              1、負責指導基層開展現場處置及搶險救援工作。

              2、具體實施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和工作安排,并可根據事件現場情況及應急管理指揮部要求,適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力量或決定采取其它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3、加強與周邊縣市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互通情報信息。

              4、加強與縣應急指揮、交通運輸、消防救援、衛生健康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維穩保暢。

              5、根據道路實際情況或上級指令,指導交通分流。

              (二)信息聯絡組

              組 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值班長

              人員:辦公室人員及隊屬各單位內勤。

              任務: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應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報送工作;傳達、督促落實應急管理指揮部的指令。

              2、加強與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縣應急指揮中心的聯系,及時匯報工作情況,接受并傳達上級指令。

              3、搜集和掌握全縣道路交通路況、氣象、堵點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動態,了解轄區主干道、旅游景區交通流量。

              4、匯總情報信息,分析研究對策。

              5、第一時間調取事故車輛及駕駛人的相關信息,編發給趕赴現場的處警領導。

              6、按市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和縣應急指揮中心的要求,填報《交通事故上報信息表》。

              (三)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組

              組 長:分管事故處理工作的大隊領導 ;

              副組長:安宣股負責人

              警力和車輛:安宣股警力和車輛。

              任務: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兩客一危一校”車輛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趕赴事故發生地,開展事故救援、現場勘查、善后處理等事故處理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配合上級有在部門開展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四)應急救援組

              組 長:分管聯系中隊的大隊領導和值班大隊領導

              副組長:隊屬各單位負責人。警力如下:

              一梯隊(20人):一中隊10人,事發地轄區中隊5人,客運股5人。車輛由各中隊和客運股提供。

              二梯隊(30人):一中隊25人、治超組5人,車輛由一中隊、治超組和辦公室提供。

              三梯隊(30人):除一中隊和事發地中隊以外的另外三個中隊各5人,車管所5人、科技股5人、治超組5人。車輛由相關中隊、大隊辦公室提供。

              任務:根據上級的命令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開展應急救援等工作。

              (五)宣傳報道組

              組長:分管法宣股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法宣股負責人

              人員:法宣股安排。

              任務:

              1、加強與縣電視臺、交通廣播電臺、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的協作聯動,發布路況及交通管制信息。

              2、根據應急管理指揮部的統一指令,向社會發布路面阻塞信息、事故處置最新進展情況,并通過媒體告之群眾公安交管部門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線路,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3、做好雨雪冰凍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涌現的先進事跡的收集、報導工作。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4、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的影像資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信訪組

              組 長:分管法宣股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法宣股負責人

              人 員:法宣股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 務:負責督查預案落實;協助縣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維護民警的正當權益、調查追究責任工作;做好信訪接待、矛盾化解和維穩工作,防止發生涉交集訪、鬧訪、非正常上訪和重大事件。

              (七)后勤保障組

              組 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 力:辦公室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

              1.統一交通和通訊器材的分配、管理、調度,保障無線通訊聯絡暢通、車輛調配及時;

              2.做好參與應急處置任務民警輔警的后勤和裝備保障工作,儲備干糧、手電、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鏈條等物資備用。

              四、預案的執行

              (一)啟動程序

              發生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大隊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并開展相關工作,事發地中隊和現場負責人要第一時間將有關情況報告大隊應急管理指揮部,值班大隊領導和值班長做好指揮調度,辦公室收集相關情況信息,判明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認為有可能升級為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大隊應急管理指揮部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按預案發布進入相應等級應急狀態的命令,開展交通應急管理工作。

              (二)先期處置

              大隊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縣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成立現場指揮部,協調各單位迅速開展工作。如實施交通管制,要向社會發布車輛繞道通行和路況等信息,如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社會危害時,組織實施救援,并迅速啟動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處置程序

              1、惡劣天氣應急處置

              ①大隊應急管理指揮部接報后,根據受惡劣天氣影響程度,向縣應急辦和市局交警支隊報告,向受影響的區域發布預警。(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②按照部交管局《惡劣天氣交通應急管理要點》的要求,協調公路建設部門和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檢查清點橋梁、彎道、坡道等重要節點儲備應急物資、裝備和設備情況,公路經營管理部門停止施工作業,增設警示標志和燈具,擴大預警距離,確保交通安全設施和管理措施齊全有效。(綜合協調組、應急救援組)

              ③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在縣委、縣政府、縣應急辦和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調動和組織下,調配警力、裝備、器械、通訊器材、交通工具,前往事發地增援。(應急救援組、后勤保障組)

              ④根據惡劣天氣對交通的影響,向社會發布惡劣天氣信息及惡劣天氣駕駛注意事項。(宣傳報道組、信息聯絡組)

              ⑤實時掌握惡劣天氣變化和道路通行情況,根據道路通行能力、車流量、車輛積壓情況,迅速采取有關工作措施。(應急救援組、后勤保障組、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⑥向社會發布道路通行情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導駕駛人合理選擇出行線路、時間。(綜合協調組、宣傳報道組)

              ⑦督促應急處置各項工作的落實,督導隊屬單位應急勤務落實情況;收集廣大交通民警在雨雪冰凍霧霾等惡劣天氣應急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和典型,做好對外宣傳。(督查信訪組、宣傳報道組)

              2、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①接到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報告時,現場處理組應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明經過、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及事故初查原因等情況,并迅速報告值班大隊領導、大隊分管領導和大隊主要領導,同時報告大隊辦公室。大隊應急指揮部評估事故等級、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級別,經大隊領導同意后,立即先口頭報告市局交警支隊、縣公安局、縣應急辦,隨后書面報告。

              接到致人死亡肇事逃逸案件需其他交警部門協查的,現場處理組應做好登記向分管大隊領導、值班大隊領導和主要大隊領導報告,并將線索報送相鄰交警大隊和市局交警支隊情報研判中心。確認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按上款規定呈報。(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②按照大隊應急指揮部根據本應急預案,協調各單位、各工作小組分頭開展工作。發生VI級交通事故,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開展處置工作。發生III級以上交通事故,大隊主要領導、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和分管聯系事發地中隊的大隊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開展處置工作。(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現場指導組、應急救援組)

              ③發生一次受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和分管聯系事發地中隊的大隊領導應趕赴現場。由事發地中隊受理的,安宣股應協助事發地中隊做好事故處理、責任認定和善后處理工作。事故處理現場指導組、宣傳報道組要及時收集、整理、發布交通事故處理的真實準確信息,防止發生炒作。

              ④向社會發布道路通行情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導駕駛人合理選擇出行線路、時間。(宣傳報道組、信息聯絡組)

              ⑤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收集相關情況形成書面材料連同《交通事故上報信息表》報送縣委、縣政府、縣應急辦、縣公安局和市局交警支隊。(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⑥現場處置要點:向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通知消防、衛生急救等部門赴現場進行搶險救援;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無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做好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做好事故現場安全防護工作,防止引發次生事故;掌握事故現場傷亡情況和事故初查原因,向應急管理指揮部報告,上報支隊指揮中心、縣應急指揮中心。

              3、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①接報后迅速趕到現場了解車輛是否載物,所載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險程度,是否發生危險化學品泄露、燃燒、爆炸的道路交通事故等情況,并立即報告值班大隊領導、大隊分管領導和大隊主要領導。經大隊領導同意后,口頭報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和縣應急指揮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情報研判中心。(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②采取交通管制、交通分流措施,通過電臺、廣播、電子誘導屏、微博和微信等媒體,發布道路通行情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導駕駛人合理選擇出行線路、時間。(宣傳報道組、信息聯絡組)

              ③收集有關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縣委、縣政府、縣應急指揮中心、縣公安局和市局交警支隊。(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④現場處置要點:向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通知公路管理部門、應急、環保、消防等有關部門派員到現場協助處理;了解運載的物品種類及可能導致的后果,包括危險化學品種類、是否泄漏、死傷人員及周邊河流、村莊是否受到污損等情況;劃定警戒區域,清理、疏散無關車輛、人員,安排事故未受傷人員至現場上風口地帶,嚴禁在事故現場吸煙、撥打手機或使用明火等行為;控制肇事者和當事人,防止逃逸和其他意外發生;加強路面秩序管理,確保消防、醫療、救援車輛和人員順利出入事故現場;經環保、應急等部門及公安消防機構監測可能發生重大險情的,指揮現場警力和人員撤至安全區域。

              4、地質災害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應急處置

              ①接到報警后,迅速了解災害具體情況,立即向當日值班大隊領導和主要大隊領導報告。大隊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后,組織警力裝備開赴受災地域(應急救援組、信息聯絡組);

              ②根據地質災害及其它自然災害情況,采取相應交通管制措施,防止出現路面堵塞,對通向受災地域主要道路入口實施交通管制,確保救援車輛順利通行(綜合協調組、應急救援組、后勤保障組)。

              ③通過設置繞行提示標志、電子顯示屏、交通廣播等方式發布提示信息,按照交通分流預案進行分流(綜合協調組、宣傳報道組、應急救援組)。

              ④封閉道路分流后,采取帶離的方式清空道路上的滯留車輛;如主要道路出現堵塞、毀損,協調交通部門根據現場情況調度施救力量,清理現場、修繕道路,確保盡早恢復交通(綜合協調組、應急救援組)。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認識,高度敏感,充分認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性,務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行動迅速,收集信息。各單位、各工作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趕到現場開展相應工作,并按照信息報送范圍、時限等要求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動態信息,確保反應敏銳、行動快捷,確保信息上報準確、及時。

              (三)加強備勤,備齊裝備。各單位、各工作組的人員要保持全天24小里通訊暢通,隨時做好應急處突準備。在處突時,必須攜帶單警裝備、執法記錄儀、對講機等裝備。

              (四)服從命令,文明執法。要聽從指揮調度,迅速趕到指定地點開展處突工作。要文明、公正執法,積級預防各類重大事件。要嚴格按照處置重大事件的有關規定認真妥善處置。

            運輸應急預案15

              危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如果出現漏灑現象,應該采取如下措施:爆炸品:迅速轉移至安全場所修理或更換包裝,對漏灑的物品及時用水濕潤,灑些鋸屑或棉絮等松軟物,輕輕收集。

              壓縮氣體或易揮發液體:打開車門、庫門,并移到通風場所。液氨漏氣可浸入水中,其他劇毒氣體應浸入石灰水中。

              自燃品或遇水燃燒品:黃lin灑落后要迅速浸入水中,金屬鈉、鉀等必須浸入盛有煤油或無水液體石蠟的'鐵桶中。易燃品:將滲漏部位朝上。

              對漏灑物用干燥的黃沙、干土覆蓋后清理。毒害品:迅速用沙土掩蓋,疏散人員,請衛生防疫部門協助處理。

              腐蝕品:用沙土覆蓋,清掃后用清水沖洗干凈。放射品:迅速遠離放射源,保護好現場,請衛生防疫部門指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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