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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建筑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2年建筑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筑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1 目的
為及時有效的做好安全事故發生的應急救援工作,加強對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保持社會穩定,維護項目部的施工環境,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部門規定,結合建筑行業特點,特制訂本預案。
2 組織機構
為了便于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救援指揮部,組成人員如下:
指揮長: 項目經理
副指揮長: 項目副經理
成員: 項目部安全主任
項目部總施工
項目部施工人員
項目部材料員
2、1 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2、1、1 督促做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組
織救援演習。
2、1、2 發生安全事故后及時準確地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1、3 在有關部門的統一指揮下,迅速組織救援工作。
2、1、4 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組成與分工
3、1 技術組
組長:
組員:
其主要任務是預測建筑質量、安全事故發展的趨勢,及時提出救援或應急處理對策,為指揮部決策供科學的依據,并積極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專家組工作。
3、2 救援組
組長:
組員: (負責泥工班救援人員的抽調,10人)
。ㄘ撠熌竟ぐ嗑仍藛T的抽調,10人)
。ㄘ撠熶摻畎嗑仍藛T的抽調,10人)
。ㄘ撠熕姲嗑仍藛T的抽調,5人)
(負責架子班救援人員的抽調,10人)
(負責機修班救援人員的抽調,4人)
以上各班組人員如有需要隨時增派。
3、3 善后處理組、事故處理保障組
組長:
組員:
負責善后處理及家屬的接待、安撫工作,在指揮長的指示下合理調撥資金以保障事故處理的工作正常開展。
3、4 事故應急救援聯絡員:
在事故救援過程中負責各應急救援小組間的聯絡工作,在搶救傷員時負責交通工具、搶救醫院等的聯絡工作。
4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4、1 安全事故發生后,班組長及知情人員應立即向項目部報告,項目部向公司及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故類別、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及救援所需的人員和設備。
4、2 項目部救援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指揮長的指示啟動本應急救援方案,并通知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工作。
4、3 各相關小組都要到達現場。應急救援各小組負責人接到指揮部通知后立即組織救援隊伍、搶險設備、器材、物資到達現場,由指揮部統一指揮立即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5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要求
5、1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反應迅速,工作要落實,切實做好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
5、2 熟悉方案、組織演練,各應急救援小組平時應經常組織訓練或演練,做到調得動、拉得出、上得去,能夠保證完成搶險救援任務。
5、3 現場搶救時要分清事故類別及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在危險因素來排除時盲目搶救,以免在搶救過程中造成搶救人員及傷員的二次傷害。
5、4 如人員觸電時,必須先切斷電源,方可去接觸受傷者,以免造成多人連續觸電傷亡。搶救觸電受傷人員應在最短的時間內開展,視呼吸及心跳有無情況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在運送觸電人員時應注意受傷人員的呼吸道必須保持暢道。
5、5 當發生重大機械設備事故時,指揮部首先要判斷是否有事態進一步發展的可能性,并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組織力量進行保護和搶救,控制事態的發展,努力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5、6 在搶救傷員、排除險情時,還必須注意保護事故現場,為了救人可以移動現場的材料設備,但要立即恢復原狀,以便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
6 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特別注意穩定職工情緒,對全體職工進行事故防范教育。對全工地進行安全防護的全面檢查、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復工。
建筑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基本原則
1.1、本預案僅適用于本項目部滑坡治理工程施工作業期間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
1.2、本專項預案的目的在項目施工現場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內,針對上、下邊坡滑坡治理工程施工現狀,重點建立應急預防體系和應急搶險組織,為配合開展應急響應,展開救援工作提供指導和依據,并做出詳細的安排,使應急救援工作能及時有序有效的展開,避免和減少事故損失。
1.3、本預案堅持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充分準備;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統一指揮;堅持突出現場為重點。
2、危險源分析
2.1、危險源(點)
2.1.1、山體滑坡
2.2、可能導致的事故和傷害類型
2.2.1、爆破傷人事故
2.2.2、坍塌傷害
2.2.3、機械車輛碰撞翻車事故
3、可利用的應急資源
3.1、人力資源公司可利用的人力資源包括項目建設施工現場應急指揮中心及項目部施工現場的組織管理者和民工隊伍。
3.2、財力資源借助公司用于應急救援的儲備金和公司經營生產流動資金及項目部現有資金。
3.3、物力資源可用于應急救援的項目部現有的設備設施等物資、材料。
3.4、外部資源根據需要,可請求建設施工現場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支援。
4、應急救援組織構成根據項目建設施工現場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在項目應急救援組織的基礎上,重點突出事故發生前的預警工作組織的建立,并切實展開工作,其組織構成如下:
安全應急組織構成功能職務負責人單位職務組成人員負責人電話搶險施工組現場總負責人安全保障組安全員預警組技術負責人備注:
山體滑坡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構成
5、組織職責
5.1、現場指揮的職責
5.1.1、負責實施應急救援預案現場有關的準備工作,如內部應急資源的儲備,外部應急資源的聯絡與協調,預案的演練與實施、評審與改進等;
5.1.2、保證現場應急組織在第一時間作出應急反應,保證初次應急反應的有效性,保證現場人員生命安全和財產;
5.1.3、負責事故報告,并保持內外聯系;
5.2、現場副指揮的職責
5.2.1、協助現場指揮展開應急救援行動;
5.2.2、在現場指揮不在場時,或者到位之前,擔任現場指揮的職責,積極展開應急救援;
5.3、搶救組的職責
5.3.1、組織實施現場一切人員撤離現場,并安置到安全地帶:民工宿舍和項目部;
5.3.2、搶救受傷人員,確保其免遭財產再次傷害,并實施力所能及的搶救,減輕其傷害的結果;
5.3.3、協助當地醫療組織機構對傷員的搶救行動;5.3.4、搶救受損害或可能受到損害的各類物資,保護國家財產安全;
5.4、警戒組的職責
5.4.1、維護事故搶救期間現場的秩序,避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5.4.2、保護事故現場免遭破壞;
5.4.3、加強對現場各種不安全因素的觀察和報告,向指揮者提供安全信息,確保救援人員的行動安全;
5.4.4、加強對現場各類物資的警戒,免遭被盜和丟失,保證國家財產的安全;
6、事故發生后的處理
6.1、接警現場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要迅速趕赴現場,了解掌握事故的情況,即時通知現場搶救組、警戒組、技術組作出有效的應急行動。
6.2、應急啟動
6.2.1、根據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的.指示,啟動應急救行動。
6.2.2、指定現場應急值班人員,保持信息與通信暢通。
6.3、應急指揮
6.3.1、現場應急行動由xx統一指揮、協調和決策,確保應急救援行動的有效性。
6.3.2、如果公司總指揮啟動一二級響應時,在公司現場指揮部人員到達前,現場的應急行動由xx組織指揮,并對其實施的指揮和應急行動負責;現場總指揮到達現場后,一切行動服從公司總指揮和現場指揮的指揮。
6.4、通信根據現場實際條件,利用各級人員現有的通訊工具—手機,建立靈活快捷的通訊網絡,要求相關人員人人有手機并保持暢通,同時利用裝備的兩臺對講機建立現場指揮網。
6.5、現場警戒
6.5.1、現場警戒與治安工作由警戒組實施,目的是防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進入事故現場,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等的暢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
6.5.2、加強現場從業人員和應急人員的管理,適時清點人數。
6.5.3、實施事故調查,或協助公司進行的事故調查。
6.6、醫療與衛生
6.6.1、現場人員應對受傷人員給予即時的搶救,為外部醫療機構實施更好搶救和挽救生命創造條件。
6.6.2、充分利用-------市醫療衛生機構力量,對受傷人員給予最充分的、最即時有效的搶救和治療,使受傷害的程度降到最低。
6.6.3、現場指揮人員根據受傷者的情況,有權決定將轉移或移交更好更可靠的醫療衛生組織,實施更有效的搶救。
建筑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根據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結合建筑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專項預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指揮部)
。ㄒ唬┦芯种笓]部指揮網絡機構
1、指 揮:建設局局長
2、副指揮:建設局副局長
3、成 員:辦公室、質安處、城建處、建筑業處、規劃設計處、綜合計劃處等處室負責人,安監站、質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筑管理處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質安處、建筑業處、綜合計劃處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指揮兼組長,辦公室主任為聯絡員。
現場搶險組:由質安處、城建處、規劃設計處、質監站、安監站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質安處處長為聯絡員。
善后處理組:由質安處、安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筑管理處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安監站站長為聯絡員。
應急救援專家庫:從“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家庫名單”中抽取選用。
。ǘ└魇小^建設局根據各自的特點設立管轄區內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各施工單位根據企業規模、項目特點,按照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的精神,分別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并不斷完善預案,進一步落實責任,健全組織。
二、職責
。ā┲笓]部
1、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制定并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
4、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包括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占用場地),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報市總指揮部審定后實施;
5、負責迅速組建、調集現場搶險隊伍;
6、負責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質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導各市、區應急救援工作;
10、辦理市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ǘ、各應急救援組
綜合協調組:組織制訂并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審定;搜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信息,匯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給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與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的對內聯絡;負責向總指揮部匯報情況,與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各指揮部(或公安、衛生等部門)的對外聯系。
現場搶險組:
參與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技術專家掌握事故動態,控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群眾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后處理組:
負責搜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后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三、本預案適用范圍、施救程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項目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并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委會辦公室和省建設主管部門。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啟動預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資料和后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持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建筑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應對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徽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亳州市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編制。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活動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包括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間施工坍塌、深基坑支護、土方開挖邊坡失穩造成地面或周邊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線斷裂,導致重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事故等。
1.4 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1.4.2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各成員單位在市建筑工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主動配合,協同事發地政府做好相關工作。施工企業要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救援機制;
1.4.3堅持集中力量、協同應對的原則。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依靠各級應急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隊伍和大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形成事故應急救援合力,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有效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4.4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組織協調,充分依靠事發地公安、消防、交通、醫療等救援力量,積極開展轄區內發生的建筑工程事故救援工作;
1.4.5堅持依靠科學、依法規范的原則。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1.4.6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與平時預防相結合,著重做好常態下的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預案演練及事故災難的預測、預警。
1.5 事故分級
按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3)較大事故(Ⅲ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
1.6 預案啟動條件
在建筑生產過程中發生:
1.6.1場區火災;
1.6.2深基坑開挖塌崩;
1.6.3高支模支架塌陷;
1.6.4高聳設備設施傾倒;
1.6.5其他生產性重大安全事故;
1.6.6不可預見突發性事件;
1.6.7市住建局應急指揮部認為必須啟動應急預案的。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安徽省住建廳指導下,市住建局設立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應急電話,負責 建立、完善和實施建設工程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各縣(區)住建局負責擬訂并實施本縣(區)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各施工企業根據本縣(區)預案制定本單位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制。
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部門職責,涉及其他部門工作的,由市住建局會同其他部門共同處置。
市應急管理局、衛健委、公安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消防支隊、譙城區政府等有關部門按照相應的職責,負責對本預案實施過程中重大事項的指導和協調。
2.1應急救援機構組成與職責
2.1.1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市住建局局長
副組長:市住建局各副局長
成 員:市重點局局長、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市質量檢測服務中心主任、市住建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各勘察設計單位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成員未在亳州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遞補。
2.1.2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指揮事故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行動;
。2)具體制定并組織實施防止建筑安全事故擴大的應急救援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鑒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性質;
。4)督促各有關單位按應急救援預案有效地開展工作,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5)負責組建、迅速調集專家成員,負責綜合協調、現場救援、事故調查和后勤保障;
(6)協調解決應急救援事故調查處理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7)當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超出本領導小組處置能力時,依程序及時向市政府安委會請示,并請求上級政府或部門的支援。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設辦公室、現場救援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專家組。
2.2.1 辦公室
主任:市住建局建管科科長
成員:市住建局建管科工作人員
職責:
。1)負責在應急響應期間與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的聯絡;
。2)負責與市政府、省住建廳應急救援機構和有關市、縣(區)住建局的聯絡;
。3)及時了解最新信息,編發事故應急情況簡報,根據領導小組指示組織新聞發布工作;
。4)負責安排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地點并通知領導小組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會議,保證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及時參加市政府的'有關會議;
2.2.2現場救援組:
組長: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和事故單位工作人員
職責:
。1)迅速查明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性質、類別、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
。2)負責研究制定并實施事故擴大的應急安全防范措施和救援方案;
。3)負責聯絡和調集參加事故應急救援的隊伍、設備;負責事故現場可能受到傷害的群眾及時撤離;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
。4)負責安排救治醫院、組織現場受傷人員接受救治和轉送醫院救治;
2.2.3 事故調查工作組:
組長: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建管科科長、有關質檢、安全、勘察、設計等方面的專家。
職責:組織或配合上級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組織技術專家分析事故原因;搜集事故現場的有關物證、資料 ,繪制事故示意圖,保護現場和證據。
2.2.4后勤保障組
組長:市住建局計財科科長
成員:局屬各單位財務人員
職責:
。1)負責突發應急事件處置工作所需物資、經費的匯總、上報工作;
。2)負責應急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
。3)負責事故損失的匯總、上報工作。
2.2.5專家組:
領導小組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作為領導小組的咨詢機構。專家組由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和質監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由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建立和聯絡。
職責: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對事故處理進行研究分析,提供咨詢或建議,對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調查提出咨詢意見。
2.4施工企業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根據市政府、市住建局的搶險應急預案及應急體系,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企業主要領導任搶險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市政府、市住建局的搶險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搶險應急預案。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應急、救援設備、交通和通訊工具,并定期組織演練。
3 應急救援程序與要求
3.1 情況報告
3.1.1 基本原則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或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2)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3.1.2 報告程序
(1)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立即撥打市住建局應急處理電話報告。市住建局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有關人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重大事故。
。2)發生重大事故后,市住建局應在事故發生后盡快寫出事故快報,在確認事故發生1小時內分別報送市政府和省住建廳。
3.2 應急響應
3.2.1 分級響應
對于一般突發事故,由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具體負責中心城區規劃區內應急處置工作;較大事故發生后,市住建局報告市政府啟動本預案;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后,市政府及時報告省政府,由省政府決定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3.2.2 響應程序
(1) 市住建局接報告后,辦公室立即報告局長、副局長、總工,通知小組成員召開小組啟動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市政府匯報啟動本應急預案。
(2)本應急預案啟動后,領導小組工作人員迅速到位并開展應急工作;
。3)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3.3 應急處理措施
3.3.1 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盡最大可能迅速調集汽車吊、挖掘機、推土機等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開展搶救及突擊搶險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險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3.3.2 實施搶險的同時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3.3 事故現場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3.4 自我保護
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3.5 應急支援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后,通知有關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群眾,全力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物證,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和收集證據。
3.6 新聞發布
辦公室負責向新聞單位發布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信息稿件的審查和新聞報道的監督管理工作。具體新聞發布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4 應急保障
4.1 指揮保障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設施,要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
4.2 通信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以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通訊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領導小組同市政府領導、市級應急組織和應急專家組通信聯絡的需要。應急響應期間,辦公室值班人員保證隨時接收市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4.3 裝備保障
各級、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充實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保證一旦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能迅速有效的投入救援工作。
4.4 培訓演習
各級、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增強應急救援的能力,在救援中,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的損失。
4.5 宣傳教育
加強對社會公眾對象信息交流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5 應急終止
5.1一般、較大突發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因素消除后,經領導小組確認,報市政府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必要時由市政府宣布結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結束由省政府或省政府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決定并宣布 。
5.2 領導小組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資料,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5.3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對在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5.4 本預案沒有做出規定的其他事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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