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事故應急預案(通用6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起重事故應急預案(通用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起重事故應急預案1
針對施工現場施工活動頻繁,人員活動區域廣,機械設備使用量大等情況,項目部除在日常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環境安全手冊》、《程序文件》要去開展施工活動和加強動態控制之外,為防患未然,使在發生起重機械事故的情況下,應急小組能夠及時有效的處理險情,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1、施工現場發生起重機械事故后,發現人員應立即到項目部值班室或撥打項目部應急小組組長或副組長電話,詳細報告事故發生地點、目前狀況及周圍作業人員傷亡等情況.
2、項目部人員接到險情報告后,應急小組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人員疏散和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財產搶救工作,避免造成更大損失。項目經理總體協調指揮,施工員組織人員疏散和人員清點工作,安全員、設備員對事故進行評估并組織急救.
3、現場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項目部急救員應及時進行傷員搶救工作,具體可自行組織就近送往醫院進行搶救或撥打120電話請求救援。
4、應急小組在組織排除險情同時,應及時上報設備物資部,由設備物資部進行現場組織處理相關事宜,F場如有人員傷亡的情況,項目部還應立即上報生產安全部,并確保在移動現場物料時,先做出標志,繪出事故現場平面圖或進行攝影、錄像,并附詳細說明。
5、現場險情排除后,應及時填寫《應急情況處理表》,并按《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情況程》的規定,寫出書面報告,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人員傷亡情況及組織處理相關事項報分公司。
起重事故應急預案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我公司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為處理我公司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原則。本預案確定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專業搶險救援單位參與相關搶險救援工作。
第三條 本預案所指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在我公司使用、安裝、維修起重機械的單位,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特大人身安全和重大財產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1、塔式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2、橋式、門式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3、履帶、汽車、輪胎等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4、各種海上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行業,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指揮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 各起重機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嚴格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起重機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搶救工作,保證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正常進行。
第二章 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 公司成立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實行領導責任制,有關分管人員、專業搶險救援人員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組長:主管副總經理
組員:設備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質量監督部經理 起重機械保有單位經理(廠長)
地點:
電話:
第七條 各起重機械保有單位組織現場指揮小組,設現場救援隊伍,負責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在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領導下,組織專業搶險隊伍及各方面力量對現場進行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2、核實事故現場人員傷亡情況和損失情況,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指揮中心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3、落實上級指揮部們部署的有關搶險措施。
4、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單位的職責分工。
第三章 預防應急措施
第八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應急搶救單位,應根據本規定和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九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本單位的起重機數量、安裝位置、分布情況;
2、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重大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和對應措施;
3、應急救援管理網絡和搶險救援隊伍名單及各自職責;
4、聯系人、地點、電話等。
第十條 各單位應根據起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配備必要的工具、設備、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一條 各設備使用單位和應急搶救單位應定期組織對事故應急處理知識和技能培訓,應急演習。
第十二條 各使用單位定期對起重設備進行日常維修、保養、自檢;定期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后,應全面檢查,消除隱患后才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 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十三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做到:
1、根據本預案的規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險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立即撥打120報告,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章 應急處理
第十四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本預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該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五條 緊急預案啟動后,參加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預防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第六章 應急總結與獎懲
第十六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當積極組織有關部門,相關人員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對有關人員進行獎懲。
第十七條 對瞞報、遲報、漏報、誤報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臨陣脫逃的人員和擾亂妨礙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搶險人員應給與責任追究或行政處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預案參照公司《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起重事故應急預案3
一、起重機械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塔機司機和起重工必須經過培訓,且有專機上崗證才能操作塔機,嚴禁擅離崗位或讓非本機操作人操伯塔機。嚴禁灑后操作,嚴禁從高處向下投擲物件。
2、司機上機時巡視一遍,檢查供電電壓是否達到要求,檢視各機械傳動結構部分的完好及潤滑情況,根據需要加潤滑,排除發現的故障。3、起吊重物的重量,必須嚴格控制在規定的回轉半徑的起重量內。禁止斜吊重物,禁止用吊鉤掛重物。
4、司機必須在得到起重指揮的信號后,先鳴鈴,然后再進行操作。安全操作塔機必須做到“五好”和“十不吊”。
5、操作控制器時,應從零位轉動動到第一級,然后逐級增速,嚴禁越級操作,在吊鉤提升及小車走近限位開關時,應降速,嚴禁起吊重物自由落下。
6、如遇大雨、大霧和六級以上的大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暫時停止工作,并須鎖緊夾鉗。
7、鋼絲纟繩扭成麻花現象時應整理后方可繼續工作,若麻磨損、斷股超過規定標準時,應更換。
8、收工時,吊鉤下不得懸掛重物,將吊鉤升上,小車駛回至塔身處。如遇大風,先將起重臂轉向順風方向,并鎖緊大鉗。
9、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拉下配電箱總閘,關好操作室門窗,切斷地面上電源開關。
10、塔機操作人員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11、在非工作狀態時允許塔機回轉支承以上的部分隨風轉動,將吊鉤起升至最高處,并將起重小車置于使用說明書規定的位置。
12、塔機在回轉過程中不能未經塔機停穩就進行反方向操作。
13、塔機使用時,如遇雷雨天氣,操作人員應盡可能離開塔機,回到地面上。
二、應急救援預案
1、事故發生后首先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馬上報告有關負責人。
2、各負責人要立即調查,如實做好記錄,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3、做以上工作的同時,應針對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及時請有關專業維修人員檢修設備,如有人員的傷亡應盡快將其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力爭將事故的損失降到最少。
4、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責任,對違章作業、玩忽職守的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根據情節輕重,賠償部分經濟損失。
5、對事故性質嚴重、惡劣的或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責任人,除賠償經濟損失外,并應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6、總結經驗,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起重事故應急預案4
1、目的:
對塔式起重機事故發生后進行緊急處理,最大限度的保護職工生命和減少國家財產的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塔式起重機,拆、裝及作業施工中,塔式起重機在施工中發生倒塌事故時。
3、職責:
3.1項目經理
3.1.1 應急救援總指揮、分工、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3.1.2 有權采取一切可能手段,以控制和減少事故擴大,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3.1.3 授予相關人員相應的應急救援處理權。
3.2 項目部主管生產副經理
3.2.1 應急救援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現場防護搶險工作。
3.2.2 當項目經理不在現場時,擔任現場總指揮工作。
3.3 項目主管技術副經理
3.3.1 組織技術部門編制、修訂、評審塔吊應急救援預案。配合應急救援小組對該預案進行演練,在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修訂,以使預案達到完善、實用。
3.3.2 配合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并做好詳細記錄。
3.3.3 當項目經理、項目主管生產副經理不在現場時,擔任應急總指揮工作。
3.4 技術部負責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5 質安部
3.5.1 協助技術部門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5.2 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3.6 工程部
3.6.1 協助技術部編制、修訂、評審應急救援預案。
3.6.2 組織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并提出改進建議。
3.6.3 發生事故時,組織搶險隊進行搶險、營救,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
3.7 器材部
3.7.1 協助技術部門進行應急救援的編制、修訂、評審工作。
3.7.2 落實解決應急救援預案工作中的有關物資及所需設施。
3.8 搶險機構
3.8.1 搶險組織機構
3.8.2 應急指揮中心設在項目經理辦公室。
4、應急物資準備
5、在塔吊倒塌事故發生時能夠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平時準備下述物資。 ??5.1 警戒隔離物資:警戒柱、警戒線等。
5.2 物資存放地點:應急器材庫。
5.3 人員急救設備:急救箱、急救藥品、擔架。
5.4 物資存放地點:醫療藥品設備室。
5.5 減損防護物資:鋼管、鋼絲繩、卡具、卸夾等。
5.6 物資存放地點:現場倉庫。
6、技術資料
各種材料機具設備的使用說明書,塔吊驗收記錄,應急預案及作業指導書。
7、應急救援搶險小組:
?應急救援搶險小組由項目部現場員工組成,平時進行搶險、救援方面的學習和培訓,當事故發生時,即可投入應急搶險和救援工作。
8、應急搶險程序:
8.1 應急聯絡
8.1.1 險情發生后,事故現場第一目擊者迅速向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出求救信號。求救信號的方式可以采用呼喊、口信、通訊工具等一切可能方式。
8.1.2 應急指揮中心接到險情信息后,立即做出下述應急反映。
8.1.2.1 迅速通知搶險救援小組,立即進行現場搶險工作。
8.1.2.2 通過通訊工具,立即與外部機構聯絡,向相關部門、公安、醫院、消防、環保等部門聯絡,請求救援。
8.1.3 應急聯絡單位、地址、電話:
8.2 事故現場應急處理:
8.2.1 警戒隔離:搶險隊員在事故現場周圍用警戒樁、警戒帶等物資在現場設置警戒隔離區,非搶險隊員不得進入警戒區域,以防止發生連鎖事故,為更好的進行搶險救援創造條件。
8.2.2 人員疏散:搶險隊員將事故現場被困受傷人員,及時組織轉移到安全地帶,并將現場非搶險隊人員轉移出事故現場。
8.2.3 人員搶救:搶險隊員將受傷人員從事故現場解救出來,并進行現場急救處理。
8.2.4 控制險情:搶險隊員使用預備的應急物資,對有進一步發展趨勢的險情進行加固或拆除等控制措施,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8.2.5 設置向導:在事故現場出入口通道邊安排引導人員,引導救險車輛人員物資等迅速準確地投入事故現場。
8.2.6 記錄事故發生后,由質安部門有關人員對事故的發生、發展、以及搶險救護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為事后的調查、分析提供原始資料及依據。
9、善后處理:
現場搶險工作完成后,由項目部主管技術副經理組織項目有關部門和人員,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發生、發展等方面的情況調查形成相關的調查資料(記錄、存檔)。
10、相關文件:
10.1 《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序》
10.2 《危險源辨別、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程序》
10.3 《應急預案與相應控制程序》
10.4 公司危險源、環境因素清單。
10.5 塔吊作業指導書(措施、方案)
11、要求:
本應急預案經預演,修訂后形成正式文件,經項目經理審閱、批準,上報公司總工批準備案,傳達到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學習、執行。
起重事故應急預案5
根據起重設備拆裝的特點,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物體打擊、高空墜落、機械傷害、觸電、倒塌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急求援組織就迅速地投入到搶救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一、應急組織
應急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該小組組長,主管安全生產的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為副組長;
現場搶救組:項目部安全部負責人為組長,安全科全體人員為現場搶救組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項目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工程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并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企業就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公安部門求援或報告災情。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住在工地現場,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項目部應急組長抵達工地前,值班者即為臨時就援組長。
二、救援器材:應急領導小組應配備下列救援器材;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通訊器材、交通工具等。
三、應急知識培訓
應急小組成員在項目安全教育時必須附帶接受緊急救援培訓。
培訓內容: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各類重大事故搶險常識等。務必使應急小組成員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較熟練地履行搶救職責。
四、通信聯絡
領導小組組長: 電話:
副 組 長: 電話:
報 警 電話:110
火 警 電話:119
急 救 電話:120
五、事故報告
工地發生安全事故后,企業、項目部除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外,還應按下列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1、輕傷事故:應由項目部在24小時內報告企業領導、生產辦公室和企業工會:
2、重傷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3、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業應在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企業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項目部報告后4小時應到達現場。
4、立即組織事故分析會,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行為,應追究其責任,并按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起重事故應急預案6
一、事故的報告: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在24小時內書面報告上報。
2、事故發生后不隱瞞、不謊報、不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
3、民工、臨時工、合同工發生死亡事故一律按正式職工上報。
二、應急救援組織措施:
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就近就快實施。
1、本施工項目遇突發性時間盒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并全面動員,組織施救,公司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必須首先趕到現場,組織人員、物資、經費施救工作。
2、項目辦在接到建筑施工重特打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總公司指定的應急救援,并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迅速向當地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安全部門報告。
3、總公司在接到建設工地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時間報告后,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并立即通知綜合協調組,起動應急救援系統,迅速實施應急救援動員,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救援。并迅速向區政府和市、區建設局報告。
三、現場施救具體注意事項:
1、請醫護搶救人員攜相關器械藥品趕赴現場,并依相關醫院做好搶救準備。
2、請公安人員、城管清人員現場維護治安,疏散圍觀群眾,設置警戒線,確定警戒范圍。
3、清點人數
4、確定施救方案,落實施救人員安全措施和標志,排除重大險情,有序組織施救,監督相關單位落實施救物質和傷員救治經費。
5、清理現場,清點現場人員,撤離現場。
6、小結、分析。由專門人員向公眾媒體發布相關信息。
四、應急救援遠的'重大意義: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始終把人員的救助和疏散擺在首位。施救工作應采取科學的態度,在保證施救人員安全的條件下進行,切忌蠻干。避免造成新的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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