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體會
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體會1
同學們,你們知道《道路安全交通法》嗎?隨著經濟的日益發展,南京已變得越來越美麗,馬路上車輛川流不息的景象隨處可見。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識的淡薄,在車水馬龍的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劇。當你看到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消失于車輪之下,當你發現一陣陣歡聲笑語湮沒在尖銳的汽笛聲中,當你面對那些觸目驚心的場景時,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嗎?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種事故領域的“頭號殺手”。而導致悲劇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欠缺安全防衛知識,自我保護能力差,因此對少年兒童進行安全教育的形勢相當緊迫。有專家指出,通過安全教育,提高我們小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80%的意外傷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為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國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開展。
紅燈短暫而生命長久,為了更好地宣傳交通安全法規,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教育部將今年3月28日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主題定為“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為了更好地宣傳交通安全知識,更好地珍視我們生命,在此,學校向全體師生發出倡議:
1、我們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樹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當我們徒步行走于人來車往的馬路時,請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
3、當我們時馬路時,多一份謙讓與耐心,不闖紅燈,走人行橫道,絕不能為貪一時之快,橫穿馬路;
4、嚴禁12周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放學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隊。
記得有一個故事。幾個學者與一個老者同船共渡。學者們問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學,老者連連搖頭。學者們紛紛嘆息:那你已經失去了一半的生命。這時一個巨浪打來,小船被掀翻了,老者問:“你們會不會游泳啊?”學者們異口同聲地說不會。老者嘆口氣說:“那你們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雖然這只是一個故事,但其中蘊含的哲理卻耐人尋味。災難的發生對每個人來說,不分貧富貴賤,不論性別年齡。孩子、學子、工人、知識分子,人民公仆……無論咿呀學語,還是學富五車,無論幼小纖弱,還是身強力壯,如果缺少應有的警惕,不懂起碼的安全常識,那么,危險一旦降臨,本可能逃離的厄運,卻都會在意料之外、客觀之中發生了。
遵章守紀,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當我們能做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的社會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呵護這文明之花,讓我們遠離傷痛,珍愛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N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我們希望這個日子能夠再次喚醒同學們對交通安全的重視。大地蘇醒,春風又綠。我們要把平安的種子撒播進自己的`心田。當它發芽開花、長成參天大樹,我們必將收獲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寧。
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體會2
最近,學校組織我們學習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我們深刻的體會到了道路交通與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我們熱愛生命,我們就必須遵守交通安全。
對以下幾條,我特別有感觸:
1.交通信號燈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交通標志分為:指示標志、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路標志、旅游區標志、道路施工安全標志和輔助標志。道路交通標線分為:指示標線、警告標線、禁止標線。
我們在平時的生活中,并不太在意這些標志和符號,所以有時就會犯規,但是學習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后,我對這些道路交通符號有了更新的認識,也會在自己行車和走路的時候注意標志,自覺維護交通安全,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道路交叉路口和行人橫過道路較為集中的路段應當設置人行橫道、過街天橋或者過街地下通道。在盲人通行較為集中的路段,人行橫道信號燈應當設置聲響提示裝置。
回想我在路上時,有時會不看信號燈,直接就過馬路,現在想想這是對自己和他人的極度不付責任,人行橫道和天橋就是為我們行人設計的,我們不能因為怕麻煩或者圖省事,就橫穿馬路,只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才能讓我們的社會更加穩定健康的發展。
這是我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點體會,希望與大家共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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