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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上交須知
以下是由yjbys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出來的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上交須知,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上交須知
1. 請各位同學務必在2016年5月15日之前將就業協議中的“學校的留存聯”(此聯必須有單位蓋章,并填寫單位和個人詳細信息)寄回給輔導員老師,作為大三學年畢業實習憑證。
2. 《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內容部分不得有假,寄回來之后相關老師將逐一進行個人、用人單位的詳細信息核實,如果發現內容不完整、信息有錯誤將認定不合格,需要到行政樓132重新購買《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并重新簽訂。
3. 協議有效期必須保證持續到2016年10月份,就是說在2016年9月份之前,你必須在提交的就業協議上的所在單位工作,如果期間相關人員核實發現不在其簽訂的單位上班,直接認定不合格。
4. 為了對工作單位信息進行核實,避免用人單位名稱出現“**4S店”等虛假用人單位信息,所簽訂的用人單位必須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鏈接網址:http://gsxt.saic.gov.cn/)內能正確查詢。
5. 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如果不清楚,請在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鏈接網址http://www.nacao.org.cn/publish/main/85/)查詢。查詢時必須一字不誤的輸入企業全稱,即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里面查詢到的企業名稱。
6. 個人聯系電話、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務必保證正確,填寫信息將逐一進行確認!單位蓋章必須符合要求,必須是單位公章,或者是人事章、行政章、人力資源部章。(售后專用章、發票章等非人事的專業用章一律為不合格章,更需要杜絕自己在外面私刻印章!)
7. 《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如果出現丟失、損壞或者簽訂信息錯誤,需要前往行政樓132畢業指導中心辦公室自費進行購買(大概5元/份)。
8. 現在還沒有工作的同學請盡快聯系相關招聘單位進行畢業實習,以免影響畢業!簽訂就業協議時請慎重:一旦簽訂需保證工作到2016年10月份,簽訂協議后換工作了的視為無效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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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學校證明畢業生具有就業資格、也是用人單位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畢業生審批手續的憑證。為維護就業市場的嚴肅性,避免一個畢業生同時被兩個用人單位審批錄用,造成用人單位進人指標浪費,同時也為了維護學校的聲譽和今后畢業生的就業,每位畢業生只能有一份《就業協議書》原件。
2 辦理《就業協議書》解約手續 步驟
由教育部學生司印制、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編號固定)。畢業生通過“雙向選擇”確定接收單位,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后,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畢業生單方面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辦理如下解約手續:
a、到原簽協議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b、向本學院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并附上單位解約函、原《就業協議書》負責畢業生就業的老師簽署意見并簽字、蓋章后交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
c、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根據有關規定審批發換新的《就業協議書》
d、畢業生領取新協議后到本學院備案
3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如何補辦?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系(所)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意見,補辦。 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注明“根據本人聲明,該生原件已遺失,此份為遺失補辦件”,以示有別于正式的《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如謊報遺失《就業協議書》,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校規校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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