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委托書[經典15篇]
如果被委托人沒有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托人無權終止委托協議。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處理事務上我們需要用到委托書,相信寫委托書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通事故委托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交通事故委托書1
委托人:xxx(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住址等基本情況;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住所或地址等基本情況)
受委托人:姓名:xxx,單位:xxx,職務:xxx,電話:xxx
委托事項: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本人(我公司)與xxx因xxx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訴訟代理人。受委托人xxx的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特別代理),包括_________________等。
委托人:(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交通事故委托書2
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被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現委托 在我與 交通事故一案中,作為我參加訴訟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如下:
1、
2、
委托人: (簽名或蓋章)
被委托人: (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
委托代理人須寫明代理權限,特別授權的,應寫明授權的具體范圍:代為起訴,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
交通事故處理之護理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置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交通事故處理之交通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就診、轉診、購費、購輔助殘具、參加喪葬)
交通事故委托書3
甲方_______ 系妻子 _______系父親_______ 系母親 _______系兒子
乙方 _______系車駕駛員_______ 丙方_______ 系車所有人
一、事故發生時間: 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地點:_______
二、事故概況:_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中午,駕駛與在發生交通事故,送_______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協議條款: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的基礎上,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分局交通警察支隊的見證下,經協商一致,就事故賠償事項協議如下:
1、乙方和丙方一次性賠償甲方各種人身損害賠償項目以及財產損失項目等費用共計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已預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和剩余款項_______萬元。
2、甲方同意接受上述賠償款項,認同分局交通警察支隊所作的事故責任認定,承諾不再要求乙方、丙方任何形式的費用和承擔其他任何責任,并保證不再要求司法部門追究乙、丙方的`任何責任。甲方保證配合乙、丙方向司法機關等有關部門說明情況,出具相關文件或證明。
3、甲方要積極配合乙方、丙方進行事故保險理賠事宜。
4、本協議簽訂后拾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賠償金xx萬元,剩余款項xx萬元,待丙方與保險公司理賠工作結束后拾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5、丙方支付上述款項時甲方應出具收據。
6、甲方到場簽字人(或委托人)保證有全權代理權。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和乙、丙方各執一份,分局交通警察支隊留存一份,四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委托人:_______(簽名或蓋章)
被委托人: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委托書4
委托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職務: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 職務:
住址: 電話:
現委托 在我單位與 交通事故一案中,作為我方參訴訟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如下:
委托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20xx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實行,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同時廢止。對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區分標準;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三、道路交通事故財產賠償金額的賠償標準。
新條例在廢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同時,并未就相應的損害賠償項目及標準作出規定,而是在該條例第95條第2款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這當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學性精神,但由于國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制定相應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簡稱《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因此,人民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時,確定賠償項目及標準只能依據該司法解釋。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標準劃分
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的規定,殘疾的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應根據審查確定的賠償權利人的身份情況分別按照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有關標準進行計算。大量的農民工進入城鎮打工或定居,他們已是城鎮居民中的一個特殊群體,部分地區農村居民實際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鎮居民年均收入,如果無視這一客觀實際,僅僅因為受害人為農村戶籍就一律按農村居民標準進行賠償,有違公平。因此,在確認賠償權利人的身份時應以戶籍登記主義為原則,以經常居住地為例外。如果戶籍在各鎮所在地的居委、村及雖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鎮規劃區的村,即作為城鎮居民。對于賠償權利人雖為農村居民,但如有證據證實發生交通事故時其工作單位或實際居住滿一年的地點在鎮所在地的居委、村及雖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鎮規劃區的村的,也作為城鎮居民,在計算賠償數額時按城鎮居民的標準對待,實行“同城待遇”,這樣才能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對農村居民的公平保護。如果還有特殊情況,難以區分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鎮居民對待。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賠償項目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可賠償項目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后續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鑒定費。
1.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是以《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為依據,確定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指對因殘疾而導致的收人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否定了法釋[20xx」7號《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殘疾賠償金的定性。新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再次對殘疾賠償金的性質予以確認,明確規定殘疾賠償金屬于財產損害賠償,而不屬于精神損害賠償。
2.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認定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傷殘等級的認定標準
我國關于傷殘等級的鑒定標準可以說“令出多門”,針對不同人員的傷殘,不同的主管機關制訂了不同的鑒定標準。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4.殘疾賠償金具體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 20年;
(2)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一增加歲數);
(3)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5年。
當然,如果出現《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情形,可按規定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標準
以前對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標準是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或者基本生活費標準,前者每月就是幾十元,后者實際上是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也不過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則規定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也體現賠償與損害的一致。同時,《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60周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這也有別于就辦法規定的“未成年人計算至16周歲,50周歲以下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50周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
1.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18歲—年齡);
2.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 2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20年—增加歲數);
4.被扶養人生活費(75周歲以上)二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5年。
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1.死亡賠償金的性質的確定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放棄了法釋[20xx]7號《精神損害賠償解釋》對死亡賠償采取“撫養喪失說”進行解釋的立場,而是以“繼承喪失說”解釋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中的死亡賠償制度。按照這一新的立場,死亡賠償金的內容是對收人損失的賠償,其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而不是精神損害賠償。
2.死亡賠償金的具體計算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1)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 20年;
(2)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X(20年—增加歲數);
(3)死亡賠償金(75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5年。
3、死亡賠償金特殊情況
對于在同一起事故中死亡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侵權責任法》第十七條規定,“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的賠償標準
殘疾輔助器具,是因傷致殘的受害人為補償其遭受創傷的身體器官功能、輔助其實現生活自理或者從事生產勞動而購買、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6條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普通適用”是作為確定合理費用的標準時的一項指導原則。該原則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輔助器具應排斥奢侈型、豪華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質。
2.是“適用”,適用又有兩個測試標準:
(1)確實能起到功能補償作用;
(2)符合“穩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機構如何確定?我國民政部門的假肢與矯形康復機構,是從事輔助器具研究和生產的專業機構,可以從事殘疾輔助器具的鑒定和配制。實務中,法院一般應按照民政部門的假肢與矯形康復機構的意見,來確定賠償的殘疾輔助器具費用。對于超過確定的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一10年。
醫療費的賠償標準
醫療費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傷害之后接受醫學上的檢查、治療與康復訓練所必須支出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醫藥費等具體損失上采取差額賠償方式,實際支出多少即賠償多少的原則。對后續治療費采取定型化賠償的標準。后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所需要的費用。定型化賠償不考慮具體受害人個人財產損失的算術差額,而是損害賠償的社會妥當性和社會公正性出發,為損害確定固定標準的賠償原則。
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誤工費是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人的賠償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度松頁p害賠償解釋》對實際支出的費用和誤工損失,按照差額據實賠償的辦法。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損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而無固定收人者則按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督忉尅穼φ`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
1.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
2.該固定收人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后,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入,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
護理費的賠償標準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超過了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的,若屬確需繼續護理的,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護理費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短于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而賠償義務人一次性已經支付了全部護理費,多余的護理費應否返還?我們認為,因判決確定的護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規定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決而一次性取得護理費的,就多余的護理費,受害人的繼承人不負有返還的義務,賠償義務人也不得請求返還。
交通費的賠償標準
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用于交通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如不符合,就應從賠償額中扣除相應的款項。
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療期間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療期間補助伙食所需要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補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沒有住院,就沒有這項賠償費用。
營養費的賠償標準
營養費是指人體遭受損害后發生代謝改變,通過日常飲食不能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素的要求,必須從其他食品中獲得營養所給付的費用!度松頁p害賠償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喪葬費的賠償標準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因人身損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職業、身份、工作、性別、年齡等情況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鎮還是在農村,在涉及支付喪葬費標準這一問題時,不再有任何差異,都適用同一標準予以確定。
交通事故委托書5
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性別x,民族x,出身年月19xx年xx月xx日,住址xxxxxx等。
受委托人:同上內容。
現委托(受委托人姓名)在xxx與xxx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一案中作為xxx方代理人,處理一事,權限為什么。
委托人: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委托書6
委托人姓名: XX(受害人母親),身份證號:XXX ;
地址:XXX
聯系電話:XX
郵編:XXX
受委托人姓名:XX,男,身份證號:XX; 地址:XXXX, 聯系電話:XX 郵編:XXX
具體委托事項、委托范圍: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XXX路段發生死亡一事由XXXX其代理權限為全權代理。
委托人: 受委托人:
20xx年XX 月 XX日20xx 年 XX月XX日
交通事故委托書7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受害人母親),身份證號: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男,身份證號: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具體委托事項、委托范圍: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路段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一事由其代理權限為全權代理。
委托人: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被委托人: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交通事故委托書8
本人事故車 xx牌x廂式貨車牌照號一直沒過戶折價委托使用于20xx年4月x日出事故,現本人委托被告人出具相關證明委托書。特此聲明如下:
第一事故車一直由駕駛使用本人未曾在事故當日駕駛,出險第二本人只承擔未過戶之責任其他追索權利由法院和原告酌情根據事故實際造成人追索賠償。
第三有未盡事宜可聯系保險公司和事故責任人全權處理。
委托人
xx年xx月xx日
注:
委托代理人須寫明代理權限,特別授權的,應寫明授權的具體范圍:代為起訴,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
法人或其他組織授權委托書,是當事人依法委托他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寫明委托事項和權限的文書。
交通事故委托書9
本人XXX 事故車 XX牌 廂式貨車 牌照號XXXXXX 一直沒過戶 折價委托XXX 使用 于20xx年4月X日出事故,現本人委托被告人XXX 出具相關證明委托書。,特此聲明如下:
第一 事故車一直由XXX駕駛使用 本人未曾在事故當日駕駛,出險
第二 本人只承擔未過戶之責任 其他追索權利由法院和原告酌情根據事故實際造成人追索賠償。
第三 有未盡事宜可聯系保險公司和事故責任人XXX全權處理。
委托人 XXX
年 月 日 注:
三,意志不堅定,易受邪意控制。原本我也是一名守法公民,可是又喜歡看電影,自從了看了一些歐美乃至國產有關車輛急速的電影,感覺自身心理有一股飆車的沖動在萌發。原本從小也接受正確的價值觀教育,為人處世應該厚道誠實,可架不住周邊一些邪意嘴唇的游說,于是多有中了詭詐。 毫無疑問,思想才是我尤其應該注重的事情。交警同志,你們是交通安全的守護者,你們大群體值得尊敬,值得愛戴。此次年初違規通報處罰,恰恰是將我從死亡線上拉了回來,我真的由衷得感謝你們。
委托代理人須寫明代理權限,特別授權的.,應寫明授權的具體范 1 圍:代為 起訴,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
法人或其他組織授權委托書,是當事人依法委托他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寫明委托事項和權限的文書。
合同價格及付款方式: 工程暫定施工土方總量 m3,綜合單價為 元/ m3,暫定合同總價 為 元(小寫 元)。分期付款方式 為 。工程最終結 算以監理核定的工程量為準。
交通事故委托書10
委托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職務: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 職務:
住址: 電話:
現委托 在我單位與 交通事故一案中,作為我方參訴訟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如下:
一、一般授權
二、特別授權:
授權范圍:代為起訴,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
委托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注:
1、法人或其他組織授權委托書,是當事人依法委托他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寫明委托事項和權限的文書。
2、委托代理人須寫明代理權限,特別授權的,應寫明授權的具體范圍:代為起訴,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
3、上述兩種授權方式不能同時適用,只能擇一使用。
交通事故處理委托書
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被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現委托 在我與 交通事故一案中,作為我參加訴訟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如下:
1、xxxx
2、xxxx
委托人: (簽名或蓋章)
被委托人: (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
委托代理人須寫明代理權限,特別授權的,應寫明授權的具體范圍:代為起訴,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反訴、進行和解、撤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
交通事故委托書11
委托人:×××(個人:姓名、性別、出生x年xx月xx日、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住址等基本情況;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住所或地址等基本情況)
受委托人:姓名:×××,單位:×××
職務:×××,電話:×××
委托事項: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本人(我公司)與×××因×××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訴訟代理人。受委托人×××的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特別代理),包括xxxxxxxxxxxxxxxxx等。
委托人: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 (簽字或蓋章)
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委托書12
委托人:×××(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住址等基本情況;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住所或地址等基本情況)受委托人:姓名:×××,單位:×××職務:×××,電話:×××委托事項: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本人(我公司)與×××因×××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訴訟代理人。受委托人×××的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特別代理),包括_________________等。
委托人:(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年_月_日
交通事故委托書13
委托人姓名: (受害人母親),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郵編:
受委托人姓名: ,男,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郵編: ;
具體委托事項、委托范圍: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 路段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一事由 其代理權限為全權代理。
委托人簽名:
受托人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委托書14
委托人姓名(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具體委托事項、委托范圍:_______________
我們系路段發生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關系,經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因甲方跑車繁忙來回不便,現委托受委托人在委托人投保中國人壽財產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辦理此次事故賠損下列范圍內的.保費。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投保公司辦理賠付給乙方(小車一方)的賠付金額。
二、乙方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辦理賠付金額手續后,即此次交通事故與甲方(及包括甲方保險法人)不再負擔其他賠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甲方責任。
三、甲方須向乙方提供領取賠償金額過程中必要協助。
四、甲乙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協議,由此造成一切損失由終止協議方全責承擔。
五、具體委托權限如下:
1、受委托人按照保險公司賠付標準,領取賠付交通事故對方(小車一方)的所有賠付金額。
2、領取的賠付金額用于交通事故發生的醫藥和賠損。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委托人及受委托人各執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事故委托書15
交警支隊事故處理大隊:
本人因時間原因不能親自到事故科處理因20xx年XX月XX日車號XX發生在處的交通事故,茲委托XX處理代辦事項。委托人在其權限范圍內所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我均承認。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委托人:XX
身份證號碼:XX
被委托人:XX
身份證號碼: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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