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加班工資2017
1、加班加點工資應如何支付?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勞動者加班加點,用人單位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安排勞動者延長勞動時間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勞動者,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時間,超過部分按照延長工作時間計算加班工資,即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3)執行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不享受加班工資的有關規定。
2、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是否應支付加班工資?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用人單位,在不能安排勞動者補休的情況下,應當支付加班費。
3、加班加點有什么時間限制?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下列情況出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虐l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⑵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時。
4、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如何計算?工資如何折算?
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如下: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