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保送生推薦信
中學推薦信(自主選拔錄取)
考生申請號 | 考生姓名 | |||||||||||||||
中學名稱 | 中學級別 | |||||||||||||||
高中階段學習成績 | 考試成績 | 數學 | 語文 | 外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體育 | 年級名次 | 年級人數 | |||
高一上(期末) | ||||||||||||||||
高一下(期末) | ||||||||||||||||
高二上(期末) | ||||||||||||||||
高二下(期末) | ||||||||||||||||
高三上-1 | ||||||||||||||||
高三上-2 | ||||||||||||||||
高三上-3 | ||||||||||||||||
會考成績 | 會考考號 | |||||||||||||||
教務主任簽字: 教務處公章: 年 月 日 注:1、年級名次和年級人數必須填寫; 2、高三上-1/2/3指高三上學期具有排名意義的三次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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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評語 |
班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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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意見 |
該生為 年 (文/理)科考生,同科類年級共有 人,同科類年級排名 名; 我校 年共向中央財經大學推薦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 人,該生在我校所有推薦候選人中的優先次序為: 。 (地市級以上重點中學推薦名額文理合計不超過3人,一般中學推薦名額文理合計不超過1人。推薦名額超過上述規定的中學,我校將根據報名人數的'實際情況,有權決定取消該校所有學生的報名資格。) 所提供學生信息全部屬實,同意推薦。 校長簽字: 學校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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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聯系方式 | 辦公電話 | 傳真 | 其他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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