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實習心得范本
通過近兩個月的實習,我獲得了實際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四年來本科階段學習到的法律知識。以下就是小編整理的法院實習心得,一起來看看吧!
法院實習心得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襄陽區人民法院古驛法庭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他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特別是要感謝涂法官對我孜孜不倦的教導。
通過近兩個月的實習,我獲得了實際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四年來本科階段學習到的法律知識。實習期間,我接觸了大量的案件事實,在一些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我全程參與了案件自立案至審理終結的過程,并對部分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也獨立完成了幾份判決書和調解書。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民事第一審審判程序有了深刻的認識,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實習結束,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也感覺自己逐漸成熟起來了,開始真正的像個法律人那樣去思考實際問題。
一般像我所在的法庭之類的派出人民法庭,處理的都是一些農民的、農村的芝麻小事,它們的受案范圍一般是: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標的額不大、爭議不大的簡單民事和經濟案件,并且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應的管轄原則,應歸派出人民法庭管轄的案件。這些案件主要為離婚案件、普通的民事糾紛案件、簡單的經濟合同案件等。以下是我實習的主要內容和深切體會:
一、案件自立案到結案的過程
(一)立案資料審查
由于大多數農民都不懂法,而且我所在的小鎮上根本就沒有可以進行法律咨詢的法律服務機構,僅有的鄉鎮司法所也鮮有農民知道。因此在打官司前,許多農民都會到法庭咨詢有關法律事宜,法官只會告訴他們基本的步驟,應該先寫訴訟狀,然后來立案,立案受理后,會對受理的案件進行排期,將在十天之內通知何時開庭等等一些基本的程序。而其他的法官就不會告知了,因為畢竟法院并不是提高咨詢的法律服務機構,而是一個維護公正和正義的審判機構。
因為以前就是在洪山法院立案庭實習的,所以對整個立案程序還是比較熟悉的,原來立案就是當事人交起訴狀和證據材料,收下以后排期開庭就可以了?墒窃谶@里來立案的當事人大多是根本不懂法律的農民,所以審查提交的資料是否合乎立案條件就很重要,否則將會在后來的法庭審理中增加司法成本。
(二)協助辦案工作
對法官的辦案工作進行協助,主要就是幫助書記員打印文稿、通知當事人領取各類訴訟文書或給當事人送達文書等。這要求我必須一絲不茍,不能有絲毫的懈怠,培養了我較強的應變能力和認真對待每個工作細節的態度。
(三)作庭審記錄
由于法庭的人手不足,才使我有機會承擔書記員的職責,做了幾個案件的庭審記錄之后。使我的概括能力和取舍判斷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庭審的過程中,我一方面要概括當事人和審判員的當庭對話,另一方面還要跟上法官的思路去思考,做出自己的判定,著實體驗到了做一個書記員的不容易。
(四)文書寫作
為了學到更多的知識,我常常主動向一些法官詢問是否能夠幫上忙,所以也得到一些機會來寫法律文書。學寫各式各樣的法律文書讓我從形式上到實體上學習到了寫作法律文書的各個細節,同時也讓我更深切地了解到庭審筆錄的重要性。
(五)案卷整理
審結歸檔的案件,主要是給案卷依目錄的順序排好順序,打好頁碼,打好封皮,然后裝訂成冊,簽字蓋章,填好檔案盒。說起來很簡單,但是做起來,就是一些繁瑣而重復的工作。而且好像沒有什么技術含量。但是邊整理邊看,我發現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
除此之外,我還常常主動向各個法官請教各種各樣的法律問題,與法官探討在案件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認真傾聽法官對此的深刻見解,使我對相關法律問題有了更進一步的思考和認識。
二、關于派出人民法庭審判過程的思考
(一)派出人民法庭適用的審判程序
在派出人民法庭審理案件,就我所看到的,對于案情簡單的案件,法官適用的一般都是簡易程序,即僅有一名法官和一名書記員就可以開庭審理案件了。通過向派出人民法庭的法官了解及我旁聽過程中的觀察,我認為,派出人民法庭經常適用簡易程序,主要是因為法庭沒有足夠的人手。
(二)派出人民法庭的審判過程
1.雙方當事人來齊之后,先是我們入座,然后在法官的指點下,原被告雙方也依次入座了,沒有起立。
2.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簡單通俗地說了兩點法庭紀律。一這是說理講法的地方,要講理,不準罵人;二發言要聽法官的吩咐。
3.法官核對了雙方當事人的身份之后,對合議庭成員進行了介紹。
4.法庭調查期間,雙方都是信口說來,東拉一句,西扯一句。就我所看到的,當事人雙方都沒有請律師,也沒有帶任何書面性的東西。請證人作證的時候,法官也是很通俗地說,將你所知道的事實一五一十地說出來,如果說假話,要承擔法律責任。
5.法庭辯論階段,雙方你一句,我一句,像吵架似的,但法官并沒有制止,而是過了四五分鐘才制止。法官后來告訴我,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對罵發現問題,這也是派出人民法庭法官一種獨特的審判技巧和經驗。
6.總結陳述階段,法官一再要求,不要說前面已經重復說過的話,但雙方當事人還是不自覺地重復了前面許多已經說過的話,并且說了許多雞毛蒜皮的家庭生活瑣事。
最后,法官問雙方愿意調解嗎,然后又說了法庭調解的好處,法官常會分別站在雙方當事人的立場上細細闡述這種調解結果對當事人可能產生的利害關系,促使當事人接受這種調解方案。在當地,調解是上級法院下達的任務,調解案件必須占到所立案件的70%以上,對于這種硬性的任務,使原本應該判決的案件為了爭取當事人的同意調解,法官往往要動許多口舌,反復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法律的尊嚴也因此而大打折扣。
(三)問題思考
1.法官在審判過程中的地位
在派出人民法庭的法庭審判中基本沒有律師參與,且大多當事人對法律及法庭訴訟活動一竅不通。因此在庭審中,法官就處于十分被動的地位。首先不得不充當一個法律解釋者的角色,其次,法官還必須得補充一些當事人遺忘的但對審結案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訴求。
2.法庭審判方式
首先,法庭審判中法官不會按部就班一步一步地嚴格依法定程序走下去,因為意外因素太多,為保障順利解決糾紛,及時結案,法官不得不隨時調整庭審策略。且在宣讀起訴狀和答辯狀階段的“糾問式審理”也是法官的一種不得已的選擇。在這樣的普通程序中,合議庭往往成了擺設,加之在審判程序上有意或無奈的簡化,這是派出人民法庭審判過程存在的一個十分普遍的現象。
(四)解決方案
首先,加強普法宣傳,提高廣大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使他們知法、懂法,進而學會用法。
其次,對于基層法院,尤其是基層中的基層即人民法庭來說,對其司法特性不應要求過高。人民法庭在處理當事人的糾紛的時候,除了當事人正式的訴訟請求,還要分析當事人潛在的訴訟請求。對于這些農村中常見的`糾紛類型,需要發揮法官熟悉的農民思維、行為模式優勢,結合法理、道理、情理,做出讓當事人滿意的審理。
三、自身的體會
從學校到社會的大環境的轉變,身邊接觸的人也完全換了角色,兩個月的實習時間雖然不長,但是我從中學到了很多知識,關于做人,做事,做學問。
(一)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差距
在學校時經常會為了自己還算不錯的成績而沾沾自喜,到了真正的實踐部門,參與真實的法律實務工作時才知道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即使是已經學過的條文內容,也不能靈活運用于實際操作之中。實習期間,我拓寬了視野,增長了見識,體驗到社會競爭的殘酷,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積累各方面的經驗,為將來自己的工作之路做準備。
(二)先做人,后做事
從之前單純的處理與同學之間的關系,到現在要把握與同事及與領導之間的關系,我感到自己真正的開始成熟地去待人接物了,尤其是更加懂得了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的重要性。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無論將來走上什么樣的工作崗位,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大學生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總結 :
實習,就是實實在在地學習,在這兩個月的實習生活中,我實實在在地體會到了這一點。由于實習的地方是區法院的一個派出法庭,地方小,事情多,雖然分工不夠明確,卻也因此讓我在短短的實習日子中學習更多的東西,收獲無疑是巨大的。而今,回想之時,我忽然覺得那些過去的時光,都是人生不可多得的巨大財富,是一段不能重來的流金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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