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低保申請條件
低保戶是指因殘疾或疾病符合國家標準,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北京城市低保申請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從2014年1月起,北京上調城市低保標準,城市低保標準從家庭月人均580元調整為650元,上調70元,調整幅度為12。07%。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從家庭月人均740元調整為850元,上調110元,調整幅度14。86%。
除城市低保標準、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外,農村低保最低標準從家庭月人均460元調整為560元,上調100元,調整幅度為21。74%,各區縣政府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區縣農村低保標準調整方案。
申請條件
滿足下面任一條件即可:
1、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市居民
2、城市低保對象中,符合糧油幫困補貼發放條件的人員
低保標準
北京市城市低保標準:650元
所需材料
身份證明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申請表《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收入證明收入證明(包括家庭其他有收入人員,如家庭成員在困難企業工作的,收入證明應由企業及其上級(集團)公司,市或區縣主管委、辦、局分別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就業狀況證明或求職證明在勞動就業年齡內(男16?60周歲、女16?50周歲)、有勞動能力的無業人員,需提供就業狀況證明或求職證明離婚證明夫妻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以及有關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協議書等其他材料
1、原國黨人員需提交起義投誠、特赦和刑滿釋放轉業等身份證明;華僑身份證明;因公致殘返城知青身份證明;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身份證明;
2、家庭中的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重殘人需提供區縣殘聯組織出具的重殘證明;
3、夫妻另一方為本市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指與持有本市城鎮戶口居民結婚,并在城區定居)的,需提供結婚證和戶口證明;有子女的,同時提供子女戶口證明;
4、離退休證及其他收入證明;
5、企業實行內部退休制度的相關文件和領取生活補助費憑證材料等;
6、與企業簽定的“保留社會保險關系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收入證明);
7、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和其他收入證明;
8、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社區矯正、監外執行、保釋候審等證明材料);
9、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償金憑證及復印件;
10、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繳費手續憑證及復印件;
11、因病、因災等特殊情況已使用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的有效證明材料;
12、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憑證及復印件;
13、一次性領取住房拆遷補償費憑證及復印件(包括家庭成員分享此項補償費的證明材料);
14、已購住房或預購住房的.相關手續證明及開支情況證明;
15、家庭其他房產情況;
16、領取一次性安置補助費和繳納社會保險的憑證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17、其他家庭成員的相關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家)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如果符合申請條件,填寫《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書》,并告知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2、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社會保障事務所自收到申請后,應當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及申請人個人及家庭的實際生活情況進行核查。核查結束后,填寫《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并提出審核意見。
3、區(縣)民政局核實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上報的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在《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核實救助金額。發放通知。
辦理地點
各區縣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各區縣街道、鄉鎮民政科、各區縣民政局社會救助部門
街道(社保所)地址電話
區縣民政局地址電話
辦理時限
區縣民政部門自居、村委會正式受理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30日內,辦結審核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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