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江蘇省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入夏了,意味著“烤肉”模式即將開啟。5月21日,記者了解到,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還有一個好消息要告訴大家,下個月起,江蘇人的月收入里,有望多一筆錢——高溫津貼,而且還能連拿4個月。
記者了解到,通知規定,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還要求企業在高溫天氣來臨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及時調整崗位。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江蘇今年的高溫費還沒有調整意向,目前標準依舊執行2011年的規定,即每人每月200元。從6月起發放,連發4個月。江蘇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對于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溫津貼,江蘇則將發放權下放給企業自主決定。
要提醒的是,高溫津貼具有法律強制性,是一種對高溫下勞動者的補償,而清涼飲料是企業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企業不能以發放清涼飲料等實際物品來沖抵高溫津貼。
延伸閱讀:江蘇省人社廳:依規定按時足額發放高溫津貼
近期全省持續高溫,為保障企業職工在夏季高溫期間的勞動安全和身體健康,29日,省人社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溫期間職工權益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維護高溫期間職工合法權益,加強高溫期間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檢查。
據介紹,省人社廳將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措施和依法支付高溫津貼。引導企業積極落實工作場所防暑降溫各項措施,合理安排工作休息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督促用人單位按照我省《關于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規定,按時足額發放高溫津貼,對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高溫津貼,以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以及以高溫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為由克扣勞動者工資、獎金等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據介紹,全省將就遵守工時規定情況加強執法檢查。運用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等執法方式,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規定情況執法檢查活動,督促企業嚴格控制職工工作和休息時間,嚴禁連續加班加點。發現企業存在違反規定安排職工露天作業、超時加班、未經批準擅自實施特殊工時,以及不依法建立考勤制度、拖欠克扣加班工資等違法行為的,及時立案查處;對情節嚴重或造成職工健康損害等嚴重后果的,依法從重處罰并予以公開曝光。
此外,全省還將強化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加強對使用女職工、未成年工較多的服裝、電子、玩具、食品等加工制造企業和餐飲服務企業的監督檢查,重點查處用人單位違規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高溫作業,安排懷孕7個月以上或哺乳期女職工加班、夜班勞動等違法行為,切實保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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