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北京市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是怎樣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北京市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辦理條件
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
繳費標準
繳費基數
2016年度北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7086元。
在職員工
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繳費基數
退休人員
不繳費
注意事項
1.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費工資基數,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無法確定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繳費比例
在職員工
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2%繳納(劃入職工個人賬戶)
用人單位
按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的9%繳納(部分劃入職工個人賬戶)
退休人員
不繳費
注意事項
(一)不滿3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0.8%劃入個人帳戶
(二)35周歲以上不滿4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1%劃入個人帳戶
(三)45周歲以上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2%劃入個人帳戶
(四)不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3%劃入個人帳戶
(五)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8%劃入個人帳戶。
繳費方式
職工
由單位代繳(按月繳交,職工個人繳交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單位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用人單位的開戶銀行以“委托銀行收款(無付款期)”的結算方式按月扣繳。
繳費年限
男職工 25年
女職工 20年
辦事說明: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依法對職工的基本醫療權利給予保障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加快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保障職工基本醫療,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和重要保障。
延伸閱讀:北京大病醫保新政策
1、“大病醫保”二次報銷
①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就是由政府從醫保基金劃撥資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對參保人患高額醫療費大病、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二次報銷”。
、趨⒈H藛T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也可以部分或全部通過大病醫保來支付。
③舉個例子,2014年度北京新農合大病醫療保險起付線為20226元,在起付線以內,可以享受50%—75%的報銷比例,超過起付線,除了享受新農合報銷外,還能享受大病醫療保險50%—60%的報銷比例。
2、大病醫療報銷標準
符合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的高額費用,才納入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進行“二次報銷”。
3、大病醫保資金保障
從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對參保大病患者需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給予保障,2015年支付比例達到50%以上,2015后還要逐步提高,有效減輕大病患者就醫負擔。
4、大病醫保參保條件
、賹W生兒童
②城鎮老年人
、蹮o業居民
④殘疾人
此外,有工作的、有正式職業的則不屬于這個范圍。
5、北京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
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
、诔擎偩用窕踞t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按照比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③檢查、治療項目中使用大型醫用設備及單項費用在200元(含)以上應當由個人先行負擔的醫療費用;
④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中的乙類應當由個人先行負擔的醫療費用;
、荨侗本┦谢踞t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中的乙類藥品應當由個人先行負擔的醫療費用;
、蕹擎偩用窕踞t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參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規定可納入報銷范圍的醫療費用以及符合③、④、⑤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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