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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哈爾濱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哈爾濱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380元,待遇期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繳費期后參保繳費的,將設置90天的待遇等待期。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最新哈爾濱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哈爾濱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一、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1.醫療費用不滿1000元的部分,報銷35%;
2.醫療費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部分,報銷45%;
3.醫療費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的部分,報銷55%;
4.醫療費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報銷65%。
二.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1.醫療費用不滿10000元的部分
、偃壸≡横t療費用報銷比例為55%;
、诙壸≡横t療費用報銷比例為65%;
③一級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75%。
2.醫療費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滿20000元的部分
、偃壸≡横t療費用報銷比例為60%;
②二級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70%;
、垡患壸≡横t療費用報銷比例為80%。
3.醫療費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
、偃壸≡横t療費用報銷比例為65%;
、诙壸≡横t療費用報銷比例為75%;
、垡患壸≡横t療費用報銷比例為85%。
延伸閱讀:明年起哈市統一城鄉居民醫保
日前,哈爾濱下發《哈爾濱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從2018年1月1日起,實行城鄉統一醫保政策。
整合政策體系實現6個統一
統一覆蓋范圍。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 (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全面推進全民參保計劃,促進應保盡保,避免重復參保。
統一籌資政策。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自2017年度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財政負擔部分由省和市縣(市)按6:4比例分擔。對市負擔的40%部分,確定統一的市區分擔比例。按照基金收支平衡原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準。整合后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于現有水平?刹扇〔顒e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完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貧困人口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資金按規定給予補貼。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年繳費制度,原則上每年10月至12月為下一年度的參保繳費期。
統一保障待遇。按照保障適度、收支平衡的原則,均衡城鄉保障待遇,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準。城鄉居民醫;鹬饕糜谥Ц秴⒈H藛T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完善門診統籌,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妥善做好與整合前特殊保障政策的過渡與銜接。
統一醫保目錄。執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明確藥品和醫療服務支付范圍。
統一定點管理。按照“先納入,后規范”的原則,將原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定點醫藥機構整體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協議管理范圍。統一城鄉居民醫藥機構醫保協議管理辦法,強化服務協議管理,完善定點機構準入、退出和監管制度。
統一基金管理。整合城鎮居民醫;鸷托罗r合基金,建立城鄉居民醫;稹8骷壵獙Ρ窘y籌地區城鎮居民醫;鸷托罗r合基金賬目進行清查審計,存在欠費的要按規定補繳。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皙毩⒑怂恪艄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鹗褂米裱允斩ㄖ、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保應支付費用及時足額撥付,合理控制基金當年結余率和累計結余率。建立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強化基金內部審計和外部監督,堅持基金收支運行情況信息公開和參保人員就醫結算信息公示制度,加強社會監督、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
今年7月試運行
根據職能任務調整,整合各級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行政管理職能,統一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承擔。
按省的統一要求,7月啟動城鄉居民醫保信息系統試運行工作。2018年1月1日起執行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城鄉居民醫保信息系統正式運行。
報銷比例
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70%;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60%;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50%。
注:學生兒童因意外傷害在定點醫院發生的統籌支付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100元,報銷比例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000元。
哈爾濱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一)保障范圍
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包括住院醫療待遇、普通門診待遇、特殊疾病門診待遇、特殊慢性病門診待遇、生育醫療待遇、意外傷害門診醫療待遇。
(二)最高支付限額
參保居民一個年度內發生統籌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一檔繳費的18萬元,二檔繳費的16萬元;大學生和學生兒童按一檔標準執行。
(三)部分自付項目標準
參保居民發生統籌支付范圍內乙類藥品、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的醫療費用,先由參保居民按照規定比例自付,標準為:乙類藥品個人自付20%;人工器官、體內置入材料實行最高限價,在最高限價內的,按實際價格由個人自付35%;因病情需要,從第二套(只/個)起,最高限價內的,按實際價格由個人自付55%;使用部分一次性特殊醫用材料,在最高限價內的,按實際價格由個人自付35%;乙類診療項目由個人自付25%或35%。
(四)住院醫療待遇
1.起付標準。參保居民在城鄉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下部分由個人支付。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分別為240元、480元、720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為100元。一個年度內,自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標準降低10%,其后多次住院的執行第二次住院起付標準。
2.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統籌支付范圍內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1)參保居民在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一檔繳費的支付比例分別為75%、70%、55%,二檔繳費的支付比例分別為70%、65%、50%,大學生和學生兒童支付比例為75%;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住院的,支付比例為90%。參保居民在醫學院校附屬醫院(不含中醫、腫瘤醫院)及省屬綜合醫院住院,支付比例在上述規定基礎上下浮3個百分點。
(2)精神疾病患者在專科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不設起付標準,一檔繳費的支付比例為85%,二檔繳費的支付比例為70%;大學生和學生兒童按一檔標準執行。
(3)肺結核患者在?贫c醫療機構住院,一檔繳費的支付比例為80%,二檔繳費的支付比例為70%;大學生和學生兒童按一檔標準執行。
(4)耐多藥肺結核患者在?贫c醫療機構住院,一檔繳費的支付比例為85%,二檔繳費的支付比例為75%,大學生和學生兒童按一檔標準執行。
(5)困難人員在一級及一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不設起付標準,支付比例相應提高5個百分點。
3.參保居民發生的急診和轉診住院費用,統籌基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1)因病情需要,在市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及市域內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經參保地具有轉診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核準并辦理轉診手續,在市域內轉診;長住異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已申請辦理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手續,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參保大學生因放寒暑假、實習等原因在異地住院治療,統籌基金按規定標準支付。
(2)在異地(不含境外)急診一次性住院,以及經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指定的具備轉診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核準并辦理轉診手續到異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均為1000元,一檔繳費的支付比例為45%,二檔繳費的支付比例為35%,大學生和學生兒童的支付比例為60%。
(3)因其他情形異地住院,起付標準為1500元,一檔繳費的支付比例為30%,二檔繳費的支付比例為25%,大學生和學生兒童的支付比例為40%。
(五)普通門診醫療待遇
普通門診醫療實行定點簽約、限額管理、不設起付標準、按比例支付。參保居民在基層醫療衛生定點醫療機構(含村衛生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兒童醫院、結核病防治所、高校所屬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統籌支付范圍內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1.一檔繳費的支付比例為50%,一個年度內最多支付200元;二檔繳費的支付比例為40%,一個年度內最多支付160元;大學生和學生兒童支付比例為60%,一個年度內最多支付300元。
2.肺結核患者在結核病防治所門診治療,支付比例為70%,一個年度內最多支付1200元。
3.參保居民在普通門診醫療發生的一般診療費,由統籌基金支付。由市、縣(市)醫保經辦機構按照年實際就診人數每人10元的標準,于次年初一次性撥付至定點醫療機構,參保居民就醫時不再另行支付一般診療費。
4.參保居民每年可以選擇一所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作為本人門診治療定點醫療機構。肺結核患者可同時選擇一所定點結核病防治所作為門診治療定點醫療機構。
5.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家庭賬戶(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續使用,用于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治療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直至清零。
(六)意外傷害門診醫療待遇
建立城鄉居民醫保意外傷害門診保障制度,大學生和學生兒童因意外傷害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統籌支付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100元,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一個年度內最多支付1000元。
(七)生育醫療待遇
對參保居民中育齡婦女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住院分娩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納入統籌支付范圍,實行定額結算。支付標準為:一檔繳費的自然分娩900元、剖宮產1300元;二檔繳費的自然分娩700元、剖宮產1100元。對實際住院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據實結算,超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支付。對參保居民配偶已經按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辦法領取生育補助金的,不再享受城鄉居民醫保生育醫療待遇。
(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待遇
建立城鄉居民醫保特殊疾病門診保障制度,特殊疾病門診治療實行按病種準入、定點管理、不設起付標準、按比例支付,由市人社部門組織實施。
(九)特殊慢性病門診醫療待遇
建立城鄉居民醫保特殊慢性病門診保障制度,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實行按病種準入、定點管理、設立起付標準、按比例支付,由市人社部門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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