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醫療保險報銷比例詳解
成都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具體如何?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成都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在支付比例公式(年齡*0.2+75)÷100基礎上
2.50-59歲增加2%
3.60-69歲增加4% 例60歲87%+4%=91%
4.70-79歲增加6%
5.80-89歲增加8%
6.同理遞增,不超過100%
成都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①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
、阪偧壓献麽t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報銷年限額1.1萬元。
成都醫療保險不予報銷范圍
1.自行就醫(未指定醫院就醫或不辦理轉診單)、自購藥品、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藥品和不符合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2.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伙食費、陪客費、營養費、輸血費(有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規定報銷)、冷暖氣費、救護費、特別護理費等其他費用;
3.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
4.矯形、整容、鑲牙、假肢、臟器移植、點名手術費、會診費等;
5.報銷范圍內,限額以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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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療保險
成人每人每年繳費分兩檔
通知明確了成年人參加2017年成都市城鄉居民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分為每人每年160元和每人每年320元兩檔。通知上說,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和有條件的區(市)縣按每人每年320元標準籌資。換句話說,除了上述五城區加高新區外,其他的成都市轄區內的區(市)縣既可以按320元的標準參保,也可以按160元的標準繳費。
學生每人每年繳費150元
成都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700萬群體中,有一部分是嬰幼兒、兒童、中小學生和大學生。這個群體的一般是在下半年開學后繳費,他們的繳費標準又是多少?通知明確:2016學年度大學生和2017年中小學生、嬰幼兒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含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和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
殘疾人、低保和特困人員由財政全額資助
通知對于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殘疾人群體的繳費標準和資金來源也進行明確:凡符合成都市相關文件規定資助條件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由民政部門負責資助,其中,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和有條件的區(市)縣按每人每年320元的個人繳費標準全額資助,其余區(市)縣按每人每年160元的個人繳費標準全額資助;殘疾人由殘聯按每人每年320元的個人繳費標準全額資助參加2017年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通知中還明確了2017年自愿參加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繳費標準,定此標準的依據來自成都市統計局公布的`成都市2015年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57480元。
參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的人員:
每人每年460元或230元
第一種,對于參加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按成都市2015年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1%或0.5%,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460元或230元。
第二種,以住院統籌方式參加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體參保人員,自愿按2015年成都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1%,繳費標準為460元。
第三種,未參加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但在《成都市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辦法》(成府發〔2009〕 52號)實施前參加了《成都市住院補充醫療保險辦法三》(成辦發〔2005〕123號),且連續不間斷或一次性繳納若干年費用的人員,按成都市2015年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00%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1%,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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