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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醫療機構實施醫療責任保險意見解讀
山東出臺醫療機構實施醫療責任保險意見
山東省衛計委官方網站近日公布《關于在全省醫療機構實施醫療責任保險的意見》,山東省衛計委、省司法廳等多部門聯合發文,今年將在山東公立醫療機構力推醫療責任險。
這個意見首次明確,按屬地管理原則,以設區市為主組織實施。2015年底前全省三級公立醫院醫療責任保險的參保率達到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到90%以上。此前,山東省相關部門曾多次推動醫療責任險,但一直未得到醫療機構響應。此次意見提出,醫療責任保險應按屬地管理原則,以設區市為主組織實施,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和推動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有效的工作方案,明確商業保險的保障范圍。
意見明確,2015年底前全省三級公立醫院醫療責任保險的參保率達到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到90%以上。鼓勵、引導在我省注冊執業的其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按照屬地化原則參保,推動醫療意外保險等有關險種的發展,逐步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意見提出,保險公司要按照保險經營的大數法則和“公平公正、保本微利”的原則,合理制定條款,科學厘定費率,杜絕不理性的價格競爭,確保醫療責任保險健康良性發展。山東鼓勵和支持參保公司探索根據不同規模、等級、性質的醫療機構及不同類別醫務人員的醫療風險狀況,厘定差異化的保險費率,建立與醫療責任保險賠付率、醫療安全管理水平等掛鉤的費率浮動機制。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將確定的條款向省衛生計生委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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