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養老保險政策
江蘇養老保險政策具體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江蘇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了。昨天下午,記者獲悉,江蘇省人社廳轉發人社部通知,明確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以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隨戶籍跨省轉移等規定。
根據《人社部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明確個人賬戶用于記錄個人繳費、補助、資助、地方政府補貼、其他補助及利息。參保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作為“個人繳費”記入;參保人員個人繳費額到賬后,社保機構將個人繳費額和政府對個人繳費的補貼同時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于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它用。
參保人員可到縣社保機構、鄉鎮(街道)事務所打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明細表》。社保機構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將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單內容告知本人。同時,社保機構可通過政府網站、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方式將個人賬戶記賬明細、個人權益記錄等相關信息提供給參保人員。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也可以像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一樣轉移接續,不僅可在省內轉移,而且還能隨戶籍跨省轉移。通知規定, 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跨省、市地、縣轉移的,轉出地縣社保機構應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由新參保地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同時,轉出地社保機構應當按照規定保留原有記錄備查。在本縣范圍內遷移戶籍的參保人員,不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應直接辦理戶籍地址變更登記手續。
不過要注意的是,參保人員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繼續在原參保地領取待遇,待遇領取資格核對工作由戶籍遷入地社保機構協助完成。
南京參加醫保靈活就業人員
無需另繳費可享生育醫療待遇
昨天,記者獲悉,南京市人社局和南京市財政局近日下發通知,本月起,南京的靈活就業人員不再參加職工生育保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照省里的統一規定享受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
對于老參保人員,記者了解到,為保證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特地給了一個過渡期,即,2015年1月1日前已參加職工生育保險,且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間繼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2015年11月1日前仍參照相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其中: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和一次性營養補助,按照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標準享受;生育津貼以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計發。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列支。2015年11月1日起統一按省規定執行。
按照省里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在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期間,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的醫療費用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也就是說,靈活就業人員不需要另外參保繳費,就可以享受到生育醫療相關待遇。
2017年江蘇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
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已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江蘇去年出臺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實施辦法,目前全省各地正在穩步落實中。12月19日,江蘇省人社廳下發通知,就2014年至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有關基數做了明確規定,并要求各地要嚴格執行省統一公布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標準,對擅自提高或降低的將予以問責。
2014年至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有關基數分別為: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149元,計算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57985元;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為14496元,繳費工資下限為2900元。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149元,計算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61783元;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為15446元,繳費工資下限為3089元。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600元,計算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67200元;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為16800元,繳費工資下限為3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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