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16年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方案
經省政府同意并報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江蘇省2016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臺。下面就一起看看具體的方案吧!
江蘇省2016年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方案
今年是兩類人員首次統籌調整養老金。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今年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同步調整,整個調整工作將在9月底前落實到位。過去,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國家統一部署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退休費與在職人員工資調整同步進行。從今年起,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將一起調整基本養老金,這向建立覆蓋全體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合理調整機制邁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養老保險“雙軌制”征程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調整辦法的總體框架與往年做法一致。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這一辦法既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過大,較好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
固定額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標準,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這部分將使得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能得到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采取統一標準,繳費年限每滿1 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發給。這一部分主要體現長繳多得,繳費年限越長的,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越多。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掛鉤辦法略有不同。企業退休人員統一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2.3%掛鉤,這與往年的做法一致;考慮到過去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退休費全省同職務職級的`退休人員都是一個標準,為了與原有做法保持適當銜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掛鉤比例1.8%,還有一部分與全省同類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掛鉤。
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總體調整水平為國家統一規定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其中,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超過7%,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控制在5.5%,這有利于縮小兩類人群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相對差距。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7%、5.5%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都上調到這一幅度,總體而言,基本養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員增加的絕對額相對高一些,但調整幅度將相對低一些,而基本養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員增加的絕對額相對低一些,但調整幅度將相對高一些。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加發養老金。
歷年來,我省基本養老金調整時均對高齡人員予以傾斜。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我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于2015年底前年滿70 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40元和50元;對于2015 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 30元和40元。
2016江蘇省養老金計算
案例
王女士,企退人員,65周歲,繳費年限25年,調整前2000元
調整后為2000+45+(25×2.4)+(2000×2.3%)=2151元,增加151元
朱先生,企退人員,85周歲,繳費年限38年,調整前3290元
調整后為3290+45+(38×2.4)+(3290×2.3%)+50=3551.87元,增加261.87元
注:80周歲以上退休人員,另外增發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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