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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解讀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2山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解讀,歡迎大家分享。
在7月8日,山西2022年的養老金上調方案公布,確定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調整金額將于7月31日前發放到位,而具體的調整方案如下:
1、定額調整
凡是在調整范圍之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可增加45元,比2022年降低了6元,下降幅度在11個省份中屬于較少的水平。
2、掛鉤調整
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可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可按10年計算,而對于繳費年限不滿整年的,比如退休人員繳費21年零3個月,可按22年增加養老金。
對比去年來說,此項調整最大的特點:就是統一了企事業單位的調整方式,在2022年,企業退休人員繳費每滿1年,每人每月可增加2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繳費每滿1年,每人每月可增加1.1元,所以,對比去年的調整金額,企業退休人員的降低了0.65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反而提高了0.25元,整體來說,此項調整還是略有降低的。
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的部分:按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7%增加,對比去年來說,調整比例提高了0.07%,上調幅度較少。
3、傾斜調整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前,凡是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再增加32元,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再增加33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再增加34元,對比去年來說,三個年齡段的調整金額都降低了5元,下調幅度也是比較大的。
對于艱苦邊遠一類和二類地區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8元和13元,兩類地區比去年的調整金額都降低了2元,下調幅度較少。
調整范圍和時間
從2022年1月1日起,對2021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3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低于3451元的補到3451元。
資金渠道和發放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級政府負責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同時按照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其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沒有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的,由原渠道予以解決。
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敏感度高。各市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認真抓好落實。要切實采取措施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在7月31日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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