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是怎樣的?不少的廣州市民對此比較關心,下面為大家提供相關的內容,歡迎閱讀!
一、廣州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標準
單位繳費比例:0.8%、0.64%、0.48%
個人繳費比例:0.2%
注:廣州市人社局宣布,將于2016年3月1日起下調全市失業保險繳費費率,即由當前的2%降為1%,其中:用人單位基準費率從1.5%、1.2%、0.9%對應降為0.8%、0.64%、0.48%,個人費率從0.5%降為0.2%。
二、廣州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上限:20292元(6764*300%)
繳費基數下限:1890元(市最低工資)
三、廣州失業保險繳費方式
失業保險費用是由單位繳納,非個人繳費。按月繳交,職工個人繳交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四、廣州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手續辦理
單位辦理
1.單位為職工在地稅部門辦理了社會保險停保手續后的次月到單位注冊所在區(縣級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包括跨統籌地區變換工作單位的職工)辦理失業待遇核定手續(若屬于辦理停保手續當月即不繳費的可當月辦理):為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領取《通知書》;為不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領取《告知書》;為農民合同制職工代辦審核一次性失業生活補助金的有關手續。領取《通知書》和《告知書》,單位經辦人需辦理簽收手續。
2、辦理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證》
(2) 填寫單位蓋章的“核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3)《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如有《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或《廣州市流動人員勞動手冊》的一并提供
(4)如未錄入連續工齡并有《廣州市職工連續工齡審核表》的一并提供
(5)事業單位的非工勤人員還需提供職工最后一次《標準工資升級審批表》
(6)中央、部隊、省屬駐穗單位需提供加蓋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專用章的《廣東省直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個人),如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需一并提供檔案里的.工齡審核表(《參保人歷史信息審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說明:對于正在參保的人員,請用人單位先到地稅部門辦理停保后再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失業待遇核定手續。
3、單位應及時把《通知書》或《告知書》交給失業人員,并告訴失業人員按規定時間申領。凡因單位的原因造成失業人員不能按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所造成的損失由單位負責賠償。
個人辦理
失業人員前往失業前單位注冊所在區(縣級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手續 ,辦理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填寫單位蓋章的《廣州市失業保險待遇核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若屬于單位已失蹤、注銷情況無需單位蓋章)
(2)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或單位失蹤、注銷等情況證明
(3)其他資料同單位辦理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手續需攜帶資料的(3)至(6)項。
業務流程
1、門辦理停保到地稅部;
2、攜帶資料到單位注冊所在區(縣級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待遇核定手續;
3、 單位辦理的,要及時把《通知書》或《告知書》交給失業人員,并告訴失業人員按規定時間申領。
2016年最新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I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I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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