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市提高失業金標準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東陽市提高失業金標準
隨著東陽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至1660元,失業保險金標準也相應提高。從2015年11月1日起,全市城鎮戶籍失業職工每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由原來的.1103元提高到1245元,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仍由東陽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繳納,農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補助費從每月441元提高到498元。
本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是繼2014年10月調整后的再次提高,不僅有效減輕了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生活負擔,更能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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