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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調整提高工傷保險待遇
近日,朔州市調整提高工傷人員工傷保險放心保待遇,此次調整的范圍是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以及因公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傷殘津貼方面,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65元,二級傷殘增加155元,三級傷殘增加145元,四級傷殘增加135元,五級傷殘增加125元,六級傷殘增加115元。按上述規定調整后,月傷殘津貼低于22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高于2200元低于4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高于4000 元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一級至四級傷殘人員按上述標準增加后,其月傷殘津貼仍達不到1800元的,調整到1800元。
生活護理費調整方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按上述標準增加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護理費低于1400元的調整為每人每月140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護理費低于1120元的調整為每人每月112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護理費低于840元的調整為每人每月840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方面,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10元。按上述標準增加后,其配偶撫恤金低于910元的調整為每人每月910元;其他親屬撫恤金低于730元的調整為每人每月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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